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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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

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范文1

【关键词】工程造价;变更;影响;控制策略

一、前言

在FIDIC条款中,因设计规范或设计规范变动、修改而导致的合同变更称之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特征,而且必须经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相应的工程变更令前提下方可执行。在FIDIC条款中,工程变更具有很广的范围,此类变更均与技术规范变动、补充或设计图纸更改有不同程度的联系,一旦工程变更令经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承包方必须以工程变更具体情况为参考依据对工程采取针对性的合理调整措施;若监理工程师未签发任何工程变更令,承包方则无权在工程施工中做出任何变更。尤其应重视的是,若工程变更不再上述此列,则同样也不在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权力范围内,在此种情况下,发包方应与承包方展开平等协商,针对承包合同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然后监理工程师方可依照补充协议实施相关措施。除此之外,为使成本控制与合同管理更为方便有效,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工程性质、工程质量等不同类型变化所导致的工程变更同样有相应的限制。一般要求在工程变更完成后所产生的新工程必须是在已经存在于原承包合同中的工程类型。为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必须对工程变更实施严格规范管理。

二、导致工程变更的因素概述

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环境变更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新工程”(原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或原招标文件中并未包括的项目工程)。前一种变更及后一种新增加的工程实际上都不仅仅是一种纯粹变更的范畴,进度计划发生变化可能还会带来各种索赔,而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新工程”,也可以作为一个全新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因此这两种变更,本文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笔者在本文仅主要针对工程施工常见的两种实际变更即工程设计变更与工程施工条件变更原因展开探讨。

(一)导致工程设计发生变更的因素

1、工程缺乏足够的调研,调研深度不足,或粗略估算,不能真实反映工程概况;

2、工程概算编制的参考依据过于滞后,与市场实际脱节,与设计的发展现状不相符;

3、初期设计无法满足工程应有的深度,多有漏项,具有较大误差,与施工图最后设计的实际要求相比,概算已远远脱离了预期;

4、动态因素与静态因素混杂、不可控因素与可控因素相互混淆,投资难度随之加大。设计变更对工程产生的重要影响是超出概算,此种情况下工程结算往往会严重超出工程预算;其次工程结算基价中,价差占过高比例是工程结算超出概算的唯一主要的原因。

(二)导致施工条件发生变更的因素

自然环境条件不利或未能对现场条件作出有效预见而导致的工程变更为施工条件变更,也可以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与招标文件资料中所述现场状况出现根本性的差异,导致承包商针对业主方提出有关于施工时间和施工单价的更改要求,或因此种情况导致的索赔要求。

三、工程变更产生的影响

工程因多种因素所致的变更极易导致工程成本造价升高,对于工程投资的控制工作产生诸多影响和障碍。所以,工程各方应非常谨慎地对待工程变更事件。对于工程变革,若非原设计规范无法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或设计规范出现常识性错误可能导致重大工程事故、或设计不合理导致施工无法开展等必须对施工设计加以修改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不建议工程变更。而对于某些工程变更情况,即便从经济和技术层面考虑其具有可接受的合理性,工程各方也应对其作全面、慎重的考虑,就工程变更发生后在质量、造价以及工程进度方面所产生的效益与施工单位因施工现场变更而提出的索赔要求引起的工程经济损失进行比较,对其中的利弊加以权衡后做出合理选择,当此类工程变更无法产生满意效果和预期愿望时,工程各方应就此展开协商,确认是否做出工程变更。

四、工程变更报审批程序

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后,就须履行相应的报批、审核等相关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由总监理工程师就业主方做出的变更指令直接签发工程变更令,然后由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人负责该工程变更令的执行监督工作,同时将工程变更相关资料交由工程技术人员专门存档;若工程变更与设计变更有关,则应有设计代表负责对设计图纸做出相应变更。

(二)监理工程师以相关规定为参考依据对工程实施变更措施时,应写出书面意向通知书下发给承包方。意向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①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具体部位、项目以及相关文件内容;②导致工程变更的因素、变更依据以及相关图纸、文件以及资料等;③对承包方做出基于工程变更所做出的变更工程施工安排或者修订相关合同文件事宜的要求;④对承包方做出就工程变更对工程费用所产生影响做出评估报告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三)承包方所做出的变更要求。对承包方来说,其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时应严格依照既定程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严禁私自实施工程变更。承包方具体的工程变更申报批复程序包括如下几点:①承包方的变更申请。承包方先行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内容报告,其中涵盖工程变更原因、变更的具体方案、变更数量以及相应的变更费用及变更单价,整理完毕后上报驻地办等待审批;②驻地监理对工程变更的审核。驻地监理处在承包方提交工程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展开相应的调查与分析,同时对工程变更相关资料展开搜集,对其中与工程变更相关内容、工程变更数量及变更技术方案展开审核,然后将此变更申请附本部门意见提交给所属监理工程部;③监理工程部对工程变更申请的审核与核实。在驻地监理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后,监理工程部应针对相关申报资料依据图纸和相关规范等审核标准认真对其给出的工程变更技术方案加以审核,考量其方案的合理性,同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变更中所涉及的工程量加以复核,审查工程变更量技术方案意义重大。只有工程变更方案被确认为合理后,工程变更的相关内容才得以成立。因此,在变更申请中,所提交的工程变更方案最好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以便监理部门在审核的同时加以对比,参考相关的经济技术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最终择优执行。在核定工程变更量时,一般程序为:承包商就工程变更数量给出相关的计量资料,包括图纸和计算公式,驻地监理则对此实施核实并签字确认,监理工程部对工程变更量再次核实,签字确认后转交预算审核部;④预算审核部对工程变更单价与费用的审核。预算审核部门应以监理工程部和驻地监理所提交的审核意见为参考依据,审核并分析承包方所提交的工程申报单价,最终给出合理的工程费用与单价标准,附签部门意见后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决断;⑤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申报做出最终审核,然后交由业主方审批;⑥业主方审批。业主对工程变更申请做出最终批复决定,审批后将工程变更批文下发,其中包括对审批工程单价及确认工程数量;⑦工程变更令的签发。在工程变更资料已完备并确定相应变更费用后,并经由业主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以合同规定为依据签署工程变更令,并监督执行。

五、工程造价控制

发生工程变更时必然会对原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相应的,原批准预算也应作出调整。

(一)工程价款发生变更的前提条件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修改问题,若属于施工规模、施工地点、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关键设备或施工工艺流程等变更较大的项目,其具体变更则必须经由原审批单位审核并同意批复方可实施;若因施工条件发生改变,与设计标准相比其施工材料品种、规格和质量均不符合要求,或者初始设计预案中出现不合理设计,则应由建设单位、设计方和监理方共同会审协商,设计方依据协商结果对设计图做出补充修改,并发出设计变更通知书,施工方则对设计图纸展开会审,若在设计方面发现有局部需要修改的地方或出现明显差错,则应注意同设计方沟通协商,经其同意后由相关技术负责人给出工程设计更改通知书,施工方则以此为施工图预算修改的参考依据。

(二)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方法

在设计发生不同程度变更的情况下,工程随之出现变更而使工程量出现增减波动,这不仅需要对直接定额费用加以调整,还需要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间接费、劳保等其他直接费用加以相应调整。工程价款出现变更时,首先应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加以严格遵守,其次还应对如下原则加以充分考虑:①对于工程变更来说,若合同中出现与其相适用的价格,则应据此价格对工程变更款项加以计算;②对于工程变更来说,若合同中出现与其价格类似的内容,则应以此内容为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基础,对工程变更款项加以计算;③对于工程变更来说,若合同中未出现与其价格相适用或类似的内容,则由承包商给出具体的工程变更价格,报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后方可执行,经批准后的工程变更价格应与承包方给出的变更价格达成一致,若两者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应交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做最终裁定。

六、结语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变更贯穿其整个过程。要想对工程造价做出有效控制,因而应对其实施严格、规范的管理。这就要求工程管理必须有健全的机构、明确的职责,其管理人员应具备高水平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应针对工程各环节不断加强其控制力度,才能为实现项目投资的管理目标提供有效保障,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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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范文2

关键词: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造价;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就出现工程变更,任何工程上的变更势必会影响到工程的正常运行,都会对工期、造价、成本等产生影响,增加工程的资金收入,进而影响工程的整个造价。

一、工程合同变更的原因

工程合同变更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物新的要求。例如业主有新的主意,业主修改项目总计划,削减预算;二是由于设计的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这可能是由于业主要求变化,也可能是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商事先没能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三是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计划变更;四是由于产生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变更;五是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六是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倒闭或其他原因转让合同,造成合同当事人的变化。

二、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变更既已不可避免,不论是停止施工等待变更指令,换上继续施工,无疑都会增加损失。

2、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变更。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当。

3、对工程变更影响应当作进一步分析。工程变更的影响往往是多方面的,影响持续的时间往往较长,对此应当有充分的分析。

三、 工程变更的管理

为加快工程变更处理进度,缩短时间周期,尽量避免或减少变更对工程实施的影响,工程变更可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即:先按变更项目的种类、工作量大小划分为一般变更设计、重要变更设计、重大变更设计三级;在实施中再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1、一般变更设计

一般变更设计在项目实施中最为常见,也必然会发生,但它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投资变化不大,往往可由监理工程师在与设计代表会审后直接批复,报项目业主备案。一般变更设计通常有:为提高工程质量,少量改换工程材料;因季节等原因,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变更;工程结构物位置的局部调整;工程结构物形式的个别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但变化量不大于10%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

2、重要变更设计

重要变更设计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它由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及项目业主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项目法人主管单位(地市级)审批。重要变更设计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质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换工程材料;工程结构物的增加和删除的变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变化量在10%~50%以内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5%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或项目业主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

3、 重大变更设计

重大变更设计是指超越上述重要变更设计规模的、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以及地(市)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它涉及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与工程投资变化都大,必须在监理、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地(市)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四、 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是为严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必须明确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除非确实需要,才根据工程变更分级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严格遵循部、省各有关规定。二是各级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与审批必须以确实需要、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工程进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兼顾建设各方利益等为基本原则。三是工程变更项目不得将同一工程细化分解成多次、多项小额工程变更设计上报审批。四是在工程变更设计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过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杜绝寄生在工程变更设计中的各项腐败行为。五是提出变更设计申请时,必须随附完整的工程变更设计资料:申请报告、变更理由、原始记录、变更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造价计算书等。六是对于工程变更设计,驻地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数据、资料严格审查所提工程变更理由的充分性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准确地做好工程变更的核实、计量与估价,切实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规定程序正确受理。七是为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的审批应规定严格的时间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内批复。八是工程变更设计经审查批准后,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复下达工程变更令,承包人应按变更令及批准下达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并相应增减有关工程费用。

五、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核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变更。

(二)承包人原因对设计进行变更程序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为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变更同意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部门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说明。未经工程师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改或换用,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收益的分担或分享,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另行约定。

(三)其他变更的程序

从合同角度看,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其他变更,如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双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这些程序的变更,首先应当由一方提出,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

五、工程变更责任分析

工程变更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即确定赔偿问题的桥梁。工程变更包括: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减少,新增或删除分项工程,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变化,实施方案的变化。一般工程施工合同赋予业主(工程师)这方面的变更权力,可以直接通过下达指令,重新图纸或规范实现变更。其责任划分原则为:

(1)由于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设计的修改,必须由业主承担责任。

(2)由于承包商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的修改,必须由承包商负责。

(3)在现代工程中,承包商承担的设计工作逐渐多起来,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必须经过工程师(或业主)的批准。对不符合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要求的设计,工程师有权不认可。这种不认可不属于索赔事件。

2、其他变更

业主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由业主承担责任。

六、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要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范文3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造价控制

一、把好计量支付关

1.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

在进场之初,就应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在贵州高速公路项目称为确立0#变更。0#变更是施工设计图相对于招标图纸的变更,要以合同文件中计量规则来建立。0#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的差异一是工程量的增减,二是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新增项目的审核要把好两个关,一是防止施工单位将某一细目中的多个工程量作为新增项目。二是新增项目的单价,单价的确定原则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新增项目的价格,则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进行单价分析。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新的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

2.做好工程各项款额的审核,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1)开工预付款是施工单位进场后开展前期工作的资金保障,要及时进行支付,其支付与扣回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5、60.66条之规定。要注意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将开工预付款用于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滥用开工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是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其支付与扣回要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7、60.8条之规定。要注意到现场核实材料是否进场、存储良好,并且材料抽检要合格,材料发票要真实。

(3)总则的计量(100章),临建设施、驻地建设是按总额分期进行计量,计量的条件是现场已经实际完成。保险费的计量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保险单副本和保险费交费发票。安全生产费的计量,按2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来控制,按照分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现场安全投入的票据或计价证明材料来进行计量,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经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4)实物工程量(200-700章)的计量,是计量支付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施工单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的有效保障。在施工单位每月申报实物工程量计量时,监理工程师要现场对进行核实,以批准的0#变更和其他设计变更确定的工程量为限额,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量,能计量的项目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工程,并且内业资料要齐全,数据要准确、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计量程序,及时做好各期计量支付台帐,避免重计、超计或者漏计,为竣工决算做好基础。

二、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公路工程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会造成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严格进行控制,否则就会使合同价失控,甚至突破概算。

1.工程变更的内容

公路工程变更一般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指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工程中的结构、质量等级、数量及与工程费用相关的一切工程变更。

2.工程设计变更的总体要求

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技术法规规定,应以优化、修改、完善设计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兼顾合同各方和工程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工程设计变更的处理

(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由业主、设计、施工单位、监理或上级单位现场会审并同意。说明工程变更项目、部位、变更理由、依据,变更设计的初步评估,并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论证比较。(2)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未按报批手续上报或未按批准权限批准的变更设计,擅自开工的工程,不得验收结算。工程设计变更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分为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审批。每个项目具体设计变更审核程序不相同,但必须遵守交通部的报批规定。(3)重点控制好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单位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上级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约请监理、设计代表、业主进行现场调查,以现场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书面意见。

三、及时处理好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施工阶段,主要抓好施工单位向业主的索赔,是由于施工单位非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的费用补偿。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合同双方不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有些依据可能是合同中隐含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全面理会合同内容。(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处理不及时,对施工单位和业主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施工单位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将会导致资金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的影响。(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业主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4)索赔的依据要充分、证据要充足。索赔的依据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其他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及各种会议纪要等。

2.索赔费用的计算

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范文4

2010年12月20日总监办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开工令,标志着百色至靖西高速公路正式开工,通过对各项工作的有效管理,工程施工按照预定的计划有序推进,主要工作有以下方面:

1质量管理

(1)项目质量管理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执行。质量管理目标为: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项目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为合格,项目竣工验收评为优良工程。

(2)根据工程的施工环境和条件,制定了一系列指导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文件和制度。如根据施工沿线天然砂缺乏的实际情况,对机制砂的使用提出了要求,即当MB<1.40,石粉含量>10%且≤15%的情况下,根据使用部位和用途,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制定了《百靖路C30及以下混凝土、砂浆用机制砂施工技术指南》;百色至靖西高速公路项目位于云贵高原西南部边缘地带,不良地质现象主要为岩溶、滑坡,特殊岩土为表层软弱土层、高液限红粘土,为了对路基开挖出的高液限红粘土进行有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废方及借方对地方环境的破坏,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的相关条款,项目公司专门制定本项目高液限土路基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3)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总承包部通过邀请招标确定24个分包单位,分成24个施工标段,各分包单位只与总承包单位有合同关系,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各分包单位并按合同要求进行计量支付,这使得各施工单位淡化了业主的地位和作用。为此我们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通过加强对监理的管理来促进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从而有效提高工程质量。

(4)加强信用评价,确保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针对施工现场管理及监理工作不到位,不履行监理程序,施工记录、监理日记和工序质量检验资料造假等问题,要全面贯彻执行交司《关于监理和中心试验室工作考核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认真开展对监理和中心试验室工作的日常考核,健全监理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执行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服务费用支付、信用评价等级与工作效果挂钩的原则,促使施工技术管理及监理工作切实到位,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罚,确保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

(5)严格按合同要求对总包进行管理。对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合同文件有约定的均要严格执行。在平时的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按照合同严格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2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通过巡视、专项检查、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各驻地办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督促各标段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投入,规范施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总监办采取书面指令、通知等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总承包部及各驻地办进行整改或事前开展和完善有关安全工作,以确保施工安全。

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1)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公路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环境保护等的要求,同时还应保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安全性、耐久性。必须严格控制增加投资和影响工程进度的设计变更,努力避免发生重大、较大设计变更。

(2)工程设计变更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程序必须遵循《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桂交基建发〔2010〕88号)、《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桂交投发[2010]683号)、广西高速路投资有限公司的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和百靖公司的有关规定。

(3)正常的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按合同文件相应条款执行;因自然灾害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应由承包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或根据合同文件相应条款执行;由于质量缺陷或施工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所有的设计变更均需按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各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工程变更进行审计,最终决算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4)优化设计①工程总承包单位十分重视优化设计工作,因为优化设计后的金额就是其利益所得。但对于项目管理业主而言,优化设计的原则应该是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使用功能并确保工程质量、合同工期、投资控制目标。②进行优化设计时,应根据图纸进行现场核对、技术经济分析,对比优化效果,提出优化初步意见,按设计变更程序办理报批手续。③进行优化设计时,需同时进行社会效益评价、投资增减评价及是否引起相关工程变更评价。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特别是减少工程量或结构物的变更,一定要有充分的依据。如果是减少通道或涵洞等构造物,一定要有地方乡镇以上政府机构人员确定认可,因为公路评审时当地政府已派出人员参与并确认了设计结果。

4造价控制

工程总承包采用固定总价,招标文件约定除政策法规变化、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工程造价一律不作调整。工程施工管理风险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项目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造价,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以内。价格调整原则为:

(1)在合同执行期间,因钢材、水泥、沥青、汽柴油等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将根据发包人委托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调查及的公路建设项目价格指数,以及投标函附录约定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按合同价格调整公式计算调价额。合同工期包括合同写明或规定的工期以及符合本合同并经发包人批准延长的工期,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延长工期不进行价格调整。

(2)价格每半年调整一次。基期价格指数采用投标当年下半年的价格指数,价格调整时投标当年不作调整,以后按半年(6个月)进行一次调整。

(3)当按照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当期的物价总指数涨幅低于基期价格指数3%(含3%)时,则物价指数不需调整,高于3%则对超过部分进行价格调整。

(4)价格调整计算所采用的分期计量支付额(或已完工程量金额)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5)在合同履行和结算阶段,价格调整应严格按合同调差条款的约定处理,不得突破已确认的价差调整金额。

5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符合合同条件和设计图纸或变更指令的,经监理工程师认可达到相应规范要求,并具备相应证明资料的工程。为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更好地促进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百色至靖西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监理计划等,制定了相关的计量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条款规定的重大变更和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情况外,合同总价一律不做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作为计量支付的控制依据。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超过(低于)工程量清单数量时,所增(减)的费用均不予调整。

6资金监管

(1)总承包单位在项目所在地业主方指定建行开设帐户,并开通网上银行。项目公司(业主)、总承包单位、指定建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总承包单位如要支付工程款或货款,由总承包单位制单、一级审核,项目公司财务部掌控最终审核权。

(2)分包单位在当地银行开户,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分包单位如要支付工程款或货款,由分包单位制单、一级审核,总承包单位财务部会计掌控最终审核权。

(3)百靖项目公司财务部有权随时查询总承包站及各分包单位银行账户,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间定期和不定期的实地检查,通过查账和核对网银明细的方式核查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强现金管理,同时在经办银行的协助下,清查现金使用情况,防止通过提现和设立账外账的方式逃避监管。

(4)在资金监管过程中,对于违反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和业主有关规定,转移和抽逃工程建设资金的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条款规定予以处罚。

7工程进度要求

本项目于2010年12月20日正式开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并与参建各方沟通协商,制定了进度计划,要求总承包方每周和每月上报施工进度情况,如在实施过程中进度有偏离计划情况,项目公司应及时要求总承包方查明原因,拿出可行方案,使得施工进度和计划平行或是超前,确保工程能按时完成。

二、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工程的推进,问题会不断显现,根据实际情况,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工程为总价包干,总承包单位极为重视工程优化和造价节约,在不降低技术标准、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下,通过优化设计来减少工程成本,提高经济利益。业主方应合理管理项目建设和平恒各方利益,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监办、驻地办、总承包单位及标段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欠默契,存在交叉、重叠、意见不一致等问题。监理单位需同时面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区分管理的层次和责任的落实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范文5

目前国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两种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应用相对广泛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采用该模式,一般来说,建设周期比较长(大型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周期一般为4年)、资金投入大且比较集中(大型的高速公路建设投入资金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对承包人的资质要求比较高(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工程设计、勘察资质)。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在初步设计图纸以及设计概算批复后,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一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或者是联合体)的承包商提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移交的全过程服务。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同时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工程进度、成本控制负责。设计和施工单位双方都是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为共同目标,双方是一个荣誉共同体。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批复后介入,可以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的优势,结合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优化设计方案。

2设计施工总承包优缺点分析

2.1设计施工总承包优势分析

(1)设计施工总承包这一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保证整体施工项目投资额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由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模式,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整体外包给总承包人负责,这就保证了业主能够将资金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不会出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超出批复设计概算的问题。不仅如此,也正是由于这种包干的模式,使得在进行建筑材料购买的过程中总承包能够对自身施工能力以及项目建筑要求进行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把握建筑材料购买的质量、和数量,进而有效防止出现建筑材料浪费、积压以及不合格现象的出现。同时,如果能够在设计和施工的过程中进一步控制支出、加快设计、建筑材料购买以及施工等不同环节的交叉,还能有效缩短施工时间,进而提高项目收益、降低项目成本。(2)设计施工总承包这一模式还具有责任界定清晰、明确的优势。在传统的项目建筑模式,项目的勘察方、设计方和施工方大多来自不同的单位。这就使得项目在出现问题时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设计施工总承包将前期项目勘察、项目设计、建材采购以及施工等工作采取统一管理的方式,一旦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均由总承包方负责而无需业主具体寻找问题是出现在勘察、设计还是施工中。这就有效避免了勘察方、设计方以及施工方之间出现责任不清或相互推诿的问题出现。(3)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另一优势在于能够有效缓解设计与施工之间脱节的问题。在传统的项目施工工作中,往往存在着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存在脱节的问题,即设计方所提供的方案施工方难以执行或存在较大难度。而通过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使得设计工作和项目的施工成为一个整体。这就要求设计工作需要通过充分考虑实际施工难度以及业主要求而进行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而保证工程进度、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施工质量。

2.2设计施工总承包存在的问题

(1)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存在着招标控制价把握难度大的问题。这种总承包模式在对小型工程进行招标控制价估算时较为容易把握。但涉及到施工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尤其是涉及到高速公路这种项目时,往往由于工程量大、所涉及技术种类较多、工期要求紧张等问题而使得在进行招标控制价的把握时难度较大。不仅如此,在面对工程量较大的项目时往往也会面临着天气、地质、物价波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使得项目施工的潜在风险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招标控制价的估算。(2)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还存在着施工合法性的风险。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施工设计图得到批准之后才能开展相应的施工工作。由于传统的项目设计和施工分属两家不同单位,也就容易保证施工是在设计图得到批准之后进行的。但在总承包这一模式中,设计和施工工作均属于总承包所负责。这就容易出现在完成项目的设计还未取得批准时出于减少工期的考量而直接开始施工工作,这也就增加了施工合法性的风险。(3)设计施工总承包这一模式对总承包方的资质要求较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具备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比较少,高速公路项目采用的是施工和设计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模式,施工企业的实力较强,往往处在主导地位,而设计单位实力相对较弱,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

3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高速公路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工作一般包括计量支付、进度管控、工程变更等工作内容的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工作需主要围绕上述几点工作制定出相应的细则以及程序,进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以及程序化、降低因合同管理问题而出现纠纷的可能性,进而保证高速公路设计和施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3.1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按照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计量的原则实施工程进度支付,工程量清单由“勘察设计”和“施工”价格清单划分第100章~第1200章组成,其已经包括了承包人依法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除专用条款允许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的情况以外,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超过(低于)工程量清单数量所增(减)的费用均不予调整,合同总价一律不做调整。因而需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1)在计量支付管理工作中首先要把握计算、支付工作需要按照所签订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的原则。(2)还需要把握签订合同之前要事先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类支付项目进行了解的原则。通过对各类支付细目进行了解以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3)还需要把握在计量工程量之前需要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批准通过的原则以确保工程计量的合法性。(4)还需要把握制定并健全各类台账的原则以防止出现工程量重复计算或漏计的问题。具体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流程:(1)首先各分项工程(工序)完工,自检合格符合验收条件;(2)由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共同验收;(3)承包人准备计量资料:监表及相应的检表及记录单(4)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或总监办发出计量支付通知;(5)监理工程师批复(6)承包人填写工程计量计算;(7)总监办审查计量资料:各种监表、检验表及记录表是否齐全;计量数据无误。(8)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计量计算单;(9)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承包人完成付款工作。

3.2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较为复杂。这就使得在实际的项目施工工作中极容易出现受各类原因和因素,而出现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实行分级审批制,根据变更的分类分级审批,不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属于工程抢险等紧急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设计变更建议可由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向指挥部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说明变更理由。发包人也可直接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谨的科学态度,本着有利于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降低造价、节约用地、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原则进行变更。为了应对在项目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导致超过原合同总价,本项目合同中约定合同的费用已经包含了发包人为变更所承担的总承包风险费,除了发生中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基建发[2010]88号)文件规定的重大设计变更之外以及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发现的初步设计阶段如难以预见的滑坡、泥石流、突泥、涌水、溶洞、采空区、有毒气体等重大地质变化,其损失与处治的变更增加超过500万的部分,所增加的费用可再由发包人额外支付。

3.3计划工程进度管理工作

工程进度管理是保证工程按时、高质完成的重要基础。由于本项目实施“区市共建”模式,项目主线途经“两市三县”,“两市”即贺州市、桂林市,“三县”即钟山、平乐、昭平县,项目每月底上报月度投资报表供政府部门审核,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制定计划进度时需要明确施工计划的审查工作、工程进度的管理工作。施工计划的审查工作需要承包人通过对工期、施工能力以及项目要求进行评估之后在合同中对具体的施工进度完成时间以及完成流程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中首先需要制定专门的工程进度管控人员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监督,以达到实时了解工程进度的目的。此外,还需要建立包括业主、监理、承包人在内的进度协调小组以协调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

4结语

我国的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起步较晚,但从长远看,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建设领域是一种发展的趋势,工程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阶段选择设计施工总承包将对该模式的应用发展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参建各方必须积极行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转变观念、相互尊重、热情服务、主动沟通、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节点考核考评,从而实现设计、施工资源的合理利用,显著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设计水平、质量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作者:林谢敏 单位: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Z].

[2]高飞.108国道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研究[J].北京:北京工业大学,2012.

[3]蒋有学.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J].中国市政工程,2011(3):50-51,88.

[4]冯文刚.设计施工总承包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应用初探[J].交通科技,2010(1):106-108.

[5]吴亦舟,潭月.高速公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管理[J].中外公路,2012(1):288-291.

工程设计变更监理审批意见范文6

1加强园林景观项目投资估算管理

长期以来,园林工程造价管理放松了项目前期的投资估算管理。结果造成层层超标,投资出现缺口,今后应对不同的投资主体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加强投资估算,确保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2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人员必须加强本土经济观念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中时常不重视当地苗木的供应情况,一味追求外地高档植物的栽植效果,导致大量的物资浪费,把技术和经济统一起来,在满足景观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本地的苗木,会节约园林工程造价。设计人员要深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设计方案,改变目前设计过程中存在不算经济帐的情况。

3初步设计阶段要重视方案选择

要把竞争机制引入园林工程设计部门,实行园林设计招标,促进设计人员增强竞争意识,鼓励设计人员解放思想,开拓新路,激发创作灵感,使功能好、造价低、效益高、技术经济合理的园林设计方案脱颖而出。

4在园林景观施工图阶段直至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园林设

计变更的管理工作在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栽植施工过程中局部修改、变更,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要尽量提前实现。因为变更发生得发生越早,损失就越小,反之,损失就越大。如果在园林设计阶段变更,只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苗木阶段变更,则不仅要修改图纸,乔、灌木还要重新采购;若在施工中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栽植或铺装的部分还需移植或拆除,势必造成更大变更损失。为此,要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对影响园林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先算帐后变更,使园林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5严格办理栽植施工中变更签证

5.1园林景观工程建设严格按投资计划执行,严禁擅自提高园林建设项目标准,严禁计划外开工项目有些对原设计影响很小的修改项目,只经甲、乙双方确认就可执行,对某些有可能引起造价较大的变更,如设计不适合使用要求,平面景观布局、各小品建筑结构、铺装标准和植物配置风格及档次有大的变动,需要召开建设方、承建方和设计方三家参加的联席会议,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论证商定,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文字纪要备案。

5.2严格园林景观设计变更签证审批程序一般性变更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起草,交施工负责人及工程指挥部领导审批,大项变更,应先做概算,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要注重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某些不合理或保守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

5.3加强对园林景观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监督对于变更中的内容及苗木栽植面积增减,乔、灌木规格,由施工、绿化预算人员进行现场抽项实测实量,以保证变更内容的准确性。制定统一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要求变更单编号连贯一致,提高变更单的内容质量,同时变更要准确及时。

6竣工结算时严格设计变更单的审查

6.1审查园林设计变更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园林景观设计变更内容与原工程标底预算是否重复列项,即园林景观设计变更增加的经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造价中。

6.2审查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凡设计变更都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签章,比较重要的设计变更还应有设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签字,方能生效,手续不全者不予计算。

6.3审查内容是否清楚设计变更都应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原因、内容、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设计变更应满足做增减预算的要求。如有的变更内容不清楚或过于简单,应核实具体内容情况,补充设计变更签证。

6.4审查签证是否准确有无把不属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参与决算的情况,诸如像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1临时设施项目,及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

7抓好园林景观项目实施及竣工结算中审计制度的落实

目前在各园林施工企业经济独立核算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都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因此,要把好开标前编标,评标、开标、定标、合同审计,及结算审计关。开标、评标、定标、合同审计,主要是审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及可操作性,而竣工结算审计是最后一道关I:1,主要目的是促进建设单位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等,使工程建设投资达到最佳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人员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工作中应坚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变更内容的具体做法,熟悉园林景观工程变更增减工程量情况,为结算审计打下基础,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审减率直接和岗位责任、评功评奖等挂钩,只有坚持严格的办法和程序,才能保证决算的真实性、严肃性。严格坚持项目全程审计制度,对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必将发挥巨大作用。

7.1在审查园林工程结算中最重要一点必须复核园林施工单位栽植的乔木是否为设计时要求的规格及高度,灌木栽植面积的植距是否为设计时要求的植距。如设计无单方面积株数要求,结算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株数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