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费维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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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费维权

企业消费维权范文1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一】

一、3.15消费者权益日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X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X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86xx10、57xxx967。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二】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与民生”主题,使当代的大学生更加留心发生在身边的消费方面的问题。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人文与法学系法学会特举办此次活动,帮助中国计量学院学生深入了解消费与民生,解答疑难问题。

二、活动的时间

20xx年3月15日

三、活动形式

1.在食堂门口进行宣传,发放传单,拉横幅,介绍本次活动,并在宣传现场设置意见箱,征集同学们的意见。

2.随机对过往学生进行采访,例如遇到过的损害消费者行为的事件,以及贴近学生生活的在学校中发生的消费行为。

3.设立咨询台。邀请老师进行现场答疑,为学生解难排忧。

4.知识竞答

四,活动宣传

1、设计活动方案,制作活动海报及活动横幅,宣传活动名称及内容。

(1)活动横幅数量:2条

内容:①“消费与民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悬挂地点:食堂门口

(2)活动海报数量:3张

张贴地点:教学楼 食堂

2、联系校园内媒体单位,包括校电台,校广播等。

3、发放传单

四、活动实施

1. 宣传日时,场地分为2个区,分别为:现场咨询区、宣传材料发放区。

现场咨询区:桌子排成一字型,备好姓名牌,若干支笔;

宣传材料发放区:组织若干名同学分散在各个场地进行发放,另外安排2名同学在咨询区与礼品领取区进行发放。

2.知识竞答(附件)

五、活动经费预算

1. 海报 10元

2. 横幅 30元

3.知识竞答 10元

4.饮用水 20元

共计70元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三】

为确保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顺利开展,阳宗海工商分局早计划、早行动,从五个方面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2日,拟在汤池街道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届时邀请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管委会工委工作部、质监分局、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工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消费安全教育、消费咨询、消费引导等形式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布标,设立消费维权展板,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并进行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等展示,发放宣传材料。

(二)加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力度,切实做好“五进”。

1、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市场,分别在草甸农贸市场、阳宗农贸市场、七甸农贸市场、汤池西街四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农产品交易场所悬挂宣传布标,内容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两条宣传布标。

2、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企业,分别在中石化昆明分公司阳宗服务区、小团山福璟水晶经营部、僰银、一条龙等四个游客、消费者聚集较多的地方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两条宣传布标。

3、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超市,分别在七甸街道四方超市、汤池茂升超市、汤池华联超市、阳宗镇桦凤购物广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或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4、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学校,在国土资源职业学校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布标。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现场宣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日常消费知识,着重介绍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消费维权案例。增强学校师生的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5、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园区。在七甸工业园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凯晟食品店悬挂3.15消费维权宣传布标,内容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布标。

(三)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3月15日前,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基础设施较好,条件要求达标的企业,培育创建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并严格按照《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创建消费教育基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动员,对申报消费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审核验收。3月15日前,拟对阳宗海辖区的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云南大山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三个消费维权教育基地进行授牌。

企业消费维权范文2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老年人;消费权益保障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老龄消费市场也在逐年扩大,当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自然会导致消费市场的紧缩,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老年消费者的权益已经不仅仅是消费者个人的事情,它和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息息相关。

一、老年人消费权益保障中所存在的问题

1.维权意识较弱

据了解,老年人因生理原因如:老年人普遍存在身体机能退化、器官衰弱等现象,导致七成以上的老年人不能够准确的对商品进行真伪的辨别,我国老年人消费市场中比较集中的是保健品,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主要是根据批准文号判断的,但是老年群体对于这些方面了解得少,使得老年人容易受不良商家欺骗,即使当老年人意识到受骗时,也很少采取维权措施,对商品拍照、与商家对质等[1]。

2.维权渠道有限

当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的老年人会选择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不够健全,没有专门针对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的相关法律,以及在我国市场上,因为商品的特殊性,使得企业之间出现垄断的现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范围比较有限,对待不同的问题有可能采取相同的解决办法,同时因为消费市场的商品品种多种多样,致使行政调节无法作用在一些个别的非生活消费品上。

3.经营者不合法经营

当老年人购买到问题商品时,商家不但不给予退还,有的还对老年人进行威胁和恐吓。老年人的知识结构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无法和年轻人进行比较,使得有些商家利用这个漏洞,故意设置一些消费陷阱,让老年人陷入进去,让老年人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进行消费者权益维护,这就会迫使一些老年人直接放弃维权。

二、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效措施

1.提高老年消费者维权意识

加强对老年人维权教育,可以通过开展一些维权活动,让老年人参与到其中,在活动可以是维权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上大力宣传维权渠道,这样可以加强老年对侵权行为的认识。加强老年人维权渠道的宣传,这样当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受到制约时,老年消费者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老年人明白维权是一项合法的权益,是每个公民可以享受的权力[2]。当老年人消费权益受到侵犯时,老年消费者要善于利用相应的设备获取证据。例如,通过拍照以及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当自己在维护权益时,这些都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服务到老年人的生活中,选取一些老年人维权成功的案例在座谈会上进行宣传,让老年树立维权意识。

2.拓宽维权渠道

通过建立老年人维权的专门通道,比如在12315的服务平台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专线。专线服务人员和通道服务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的培训针对老年人维权方面,这样老年人在维权过程中就可以获得维权详细信息以及享受细节服务。还可以建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这可以保证一旦获得老年人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信息时,机制可以迅速采取帮助老年人维权措施,让维权更加及时,以及帮助老年人进行维权活动[3]。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老年消费者维权投诉站,投诉站可以与老年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援助部门相结合,投诉站的服务人员可以是志愿者,这样就可以降低维权过程中的支出成本。志愿者可以收集和整理老年人在消费中遇到的侵权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汇报,在行政部门的帮助下,有效的解决。把收集的资料整理成册,这样有利于当出现类似的问题和现象时,可以采取相同解决办法进行处理,节约维权中花费的时间。定期针对总结工作,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进步,更好的保护老年人的消费合法权益。在一些大型商场和农贸市场设立老年人专用消费服务通道,让老人在购买商品时获得优先权。解决老年人行动不便的问题,节约老年人购买的时间。协调导购人员真实具体的解释产品的相关数据,解决老年人对部分商品不了解带来的不便。一旦出现导购员欺骗老年人消费的现象时,要进行严肃处理,监督商家做好售后服务。

3.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

经营者的道德缺失往往会出现消费者维权行为。工商行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商家座谈会的方式来对经营者进行教育。商家和企业都是主张长期发展和盈利来经营的,如果商家不诚信经营那它将会永远失去自己的客户,秦池就业在勾兑白酒之前,在我国市场还是很有名,并且发展的也非常好,但是在勾兑白酒新闻一倍报道出来,它的销售额立即下滑,并走向了倒闭的道路。这可以商家充分意识到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同时,还可以选举一些优秀商家,评定为“老年人满意示范店”,店铺的录用是要通过老年群体推选出来的,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和保护。这些店铺可以为其他店铺做树立榜样,使得其他店铺自觉的向它们看起。对这些店铺也可以适当的进行奖励,并作宣传,让更多老年人来这些店铺进行消费,这样可以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消费合法权益。

4.加强市场监督

对于老年人相关的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但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合理,让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更加强烈。对一些受老年人好评的品牌商品,政府部门要给予扶持和保护。严查侵害老年人合法消费权益的商家,当发现商家侵犯了老年人消费合法权益时,进行严肃处理甚至是给予停业处理。

三、总结

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老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粳稻有效的保障,使得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因为老年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集体,所以应该给予老年人足够的保护,使得老年人感受更多的来自这个社会的关怀。

作者:陈达端 单位:福建省泉州市老年活动中心

参考文献:

[1]寻舸.我国农村居民公共消费现状及改善对策[J].商业时代,2012,13:12-13.

企业消费维权范文3

*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成立大会隆重召开。银行业首批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市金融消费领域率先建立了消费争议“和解在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结构的转变升级,我国个人金融服务领域迅速发展,银行服务成为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新的热点消费领域。自*年市、区消委会的投诉、咨询电话由*统一接听登记以来,*中心接到消费者与银行有关的投诉、咨询电话达到为*个。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一是信用卡服务中的广告、电话骚扰、年费等问题;二是atm取款服务中的吐币、扣款错误和假币的问题;三是手机银行、银行网站手机充值、网上银行订购等服务开通、收费有关的问题;四是账户管理费和更改密码、换卡等收费不合理的争议;五是在银行理财顾问引导下购买的保险产品产生的问题;六是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时,自动调高、降息时不告知消费者需要申请产生的不公平等。

近年来,消费领域内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显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快捷的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显然,传统的消费纠纷解决模式越来越力不从心,*市消委会、市工商局在总结近年来消费维权进企业、进社区的经验基础上,尝试探索消费争议“和解在先”工作机制,在全市发动、鼓励大中型商品流通企业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使之成为企业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的平台,并以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为载体,以网络信息系统为依托,将消费者投诉交由企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和解,建立了政府、经营者、消费者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良性机制。

建立这一机制具有以下重要的意义:一是为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这对非对抗性矛盾主体之间的消费纠纷提供了和解的理想途径。无论是对消费者或经营者,和解都是解决消费纠纷最好的渠道。当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分歧时,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经营者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自觉与消费者达成和解。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保护的同时,经营者在利润和商誉上也不会受到损害,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都不会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同时,通过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搭建“和解”平台,促使经营者、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把纠纷解决,既节省了时间又降低了维权成本。二是可以促使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扮演好作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角色。通过消费者服务站这一载体,企业制定公开、简易、快捷的投诉处理程序,公正的解决消费争议,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使企业从关注产品质量逐步向产品宣传、产品标识、产品价格等方面和服务类型及消费者满意度、接受度等方面转变,积极的推动、规范行业发展及商家销售行为,提升诚信形象和社会信誉。三是可以使政府行政资源投入到高端消费领域。通过消费纠纷在消费者服务站先行和解可以把传统的行政调解为主,逐步转向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在先;把传统对商家重处罚轻教育,转向对商家教育警示并举、处罚曝光并重;把传统消费纠纷由工商和消委会包揽,转向以市场主体承担责任为主,从而使政府部门达到降低行政成本要求,提升行政管理层次的目的。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可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房地产交易、汽车交易、金融保险、中介咨询、网络交易等大额、复杂、隐性市场经营行为等最需监管的高端市场领域,从源头上解决消费领域中的深层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关注的内容日益广泛。通过在企业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推行消费纠纷“先行和解“制度,实际上是把消费者维权直接放到企业这个最前线,放到消费者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从源头上来预防、消除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的行为。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成立以后,*市消委会为建立服务站的银行在红盾信息网上建立消费者投诉信息件接收、反馈的用户帐号和密码;服务站指定专职联络员每日登录查询、接收消费者投诉的信息件,依据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进行反馈。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上门等各种方式的投诉,都由工作人员录入*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系统(内网),并进行复核,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该投诉所属的职责范围,转往有关服务站处理。信息件通过每天*次的数据交换,转到*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外网),服务站的联络员可以通过授权的用户、密码登录网上互动站,查询、接收有关的消费者投诉,并反馈已经处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实现消费者投诉信息的网上流转。

自去年*月*日*区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试点的成功经验得到推广以来,*市各大商场、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重点企业已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家。这些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立以后,在工商部门、消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和解”的方式方便、快捷地将消费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消费者投诉大幅度下降,消费纠纷在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的解决成功率亦达到*.*%,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被消费者称为“公平站”、“便民站”,不但促使企业改善了服务,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实现了政府、消费者、企业各个方面的“多赢”格局,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

企业消费维权范文4

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4、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8、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9、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0、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11、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2、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3、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4、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6、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7、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8、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9、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1、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2、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24、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7、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28、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9、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0、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31、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3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3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4、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5、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36、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37、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38、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9、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40、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41、贯彻xx大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43、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4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5、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6、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7、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4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9、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5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51、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2、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53、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5、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56、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57、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58、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59、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60、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6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2、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63、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企业消费维权范文5

××景区是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有着丰厚的资源,按照“构筑大产业,发展大旅游”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俗话说“靠上吃山”,“吃山还要养山”。××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他的声誉,将直接影响××在全国、全世界的形象。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景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面貌发生较大变化的一年,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去年以来,在××管委、市局消协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景区消协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为维护广大游客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积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建设,努力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不断丰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渠道,及时、快捷地处理消费者投诉。同时消协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认真开展消费监督和引导工作,逐步成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代言人。主动帮助景区广大经营业主以健康为本,积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做到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已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心声,依法维权已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从1997年开始,中消协都会结合当年的消费焦点和热点,推出一个消费年主题。今年的消费年主题是:健康·维权。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新主题是中消协根据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当前社会消费的新特点和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确定的。今年的主题口号既是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期望,也是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要求。建议各驻山单位、各经营单位紧紧围绕“健康﹒维权”这一主题,积极配合好消协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消费生活中生命健康的程度是体现国民的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2005年年主题所指的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

近几年,随着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保护状况有所改善,但是总体形势仍然严竣。以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食品安全为例,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因食物和水源污染造成的腹泻每年不少于1.2亿人次。我国因为食品安全不合格,甚至食品中掺杂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的重大、恶性案件屡见不鲜。去年安徽阜阳假奶粉、山西假酒、山东粉丝等影响非常大,社会反映非常强烈。在我们景区内也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欺客、宰客、恶意诱导等现象仍存在,决不能掉以轻心。每年我们都查出一些违法业户,如04年春天我们接到游客投诉,反映一些养蜂户,存有生产质量不纯等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检查,抽取化验,最后查处了600余公斤劣质蜂蜜,处罚了4户,取缔了2户。今年我们在对红门辖区监管中查处了两起销售劣质食品的案件,目前正在处理。因此,确定“健康·维权”为消费年主题,认为非常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其目的是为更好的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健康权、在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景区各界从落实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结合“健康·维权”的年主题,今年我们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以突出抓好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为重点,采用发放有关《消法》宣传资料、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强《消法》和消费年主题的宣传;消费者协会配合工商部门深入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并在去年开展打假维权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抓住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用劣质面粉烙饼欺骗游客等焦点问题重拳出击,严格规范。其中,检点为食品、饮料、儿童用品、烟酒、旅游商品(有些过于锋利的刀、剑、斧等利器以旅游纪念品名义销售,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各单位、各经营业户、和消费者组织都要积极协调和配合执法局、卫生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特别是关注食品安全;在3月15日前,景区消协还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邀请有关部门、景区、新闻媒体、诚信经营企业,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永恒主题,“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体。健康是维权的必要前提,也是维权工作的切入点。维权是健康的首要目标,也是健康的直接体现。消费者满意是“健康﹒维权”的根本目的。建立“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社会监督体系有着重要意义。首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构建“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社会监督体系,就是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加强对企业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及广大企业的自律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协同运作的市场监督新机制,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旅游环境和让消费者满意的消费环境。二是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三是解决现阶段消费维权领域里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四是加强“平安、文明、卫生景区”建设、促进景区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我们准备与移动、联通联系,让来景区的游客进入泰安区域就能收到,欢迎登景区的信息及提供的服务,让游客有亲切感、安全感。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协会永远的责任,高举3﹒15旗帜是消费者协会肩负的使命。多年来,消费者协会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和经营者联系消费者的纽带,是消费者的代言人、保护神。

只有动员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创造条件,调动广大消费者打假治劣,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景区消协和各分会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对经济秩序监管,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要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引导消费者要加强学习,学法用法,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同各种非法侵害健康行为、侵权行为作斗争,做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理性消费者。

经营者是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决定市场秩序好坏的源头,也是推进“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经营单位都要视信誉为生命,强化信誉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依法经营。构建“健康﹒维权——消费者满意”监督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法定的义务,又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必由之路。今天的座谈会,就是架起经营者联系消费者的桥梁,推动各经营单位关心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同时,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宣传自己、展示的机会,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自己,从而促进各经营单位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管委谭主任在管委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提到,将在景区经营单位中开展评选星级经营业户活动,实行信用评价制度,让游客知道哪些是放心业户,哪些是不放心业户;谁砸了景区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让经营者也要有压力感、紧迫感,更要有责任感。

保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责任.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来泰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通力合作,不断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景区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思路是:第一、坚持一个宗旨:全心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法制意识,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正确处理两个关系:正确处理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经营者正当权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保护消费者协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第三、立足“三个围绕”: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第四、树立四种风气:以人为本,树立“学习的风气,团结的风气,干事业的风气,守纪律的风气”,加强消费者队伍自身建设。第五、发挥五个作用:消费者协会要发挥消费者代言人作用、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作用、经营者联系消费者的纽带作用、党和政府向社会的“窗口”作用、联系社会协调各方的组织协调作用。第六、坚持六个结合:一是坚持与管委党工委、上级消协组织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寻求领导支持。二是坚持与山上执法单位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寻求行政支持。三是坚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寻求司法支持。四是坚持与新闻单位结合,为消履行职能寻求舆论支持。五是坚持与行业组织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寻求行业支持。今年,我们将在驻山单位及企业中骋请部分义务调解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六是坚持与专家志愿者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寻求智力支持。总之,我们将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做好消费者的代言人,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为消费者分忧解难,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企业消费维权范文6

一是12315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基本形成,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提高了消费维权的工作效率。20__年,我们县局把实现维权网络相连、维权信息畅达、维权工作快速、维权效能优化,作为夯实12315维权工作的一个基础性工程,在局机关、全系统分局明确专人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上受理工作,制作12315联络分布图,明确12315受理人员工作职责,建立12315受理三类工作台帐,强力推进12315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江苏省工商系统12315受理服务平台数据信息操作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基层分局网上受理的每一起数据录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基层分局,并予以纠正,从而保证了12315网上受理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了扩大12315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覆盖面,我局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以政府发文形式,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12315“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四进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延伸了消费维权监管触角,提升了工商部门12315社会形象。全县新增12315申诉举报点27个,建立联络点61个,其中学校11个、社区19个、农村23个、商场8个。

二是依托12315网络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消费维权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消费维权的行政执法能力。在消费维权权工作中,我局能够充分依托12315网络,根据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特点,一方面及时跟踪查处消费侵权案件,特别是对那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申诉举报案件,总是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迅速调查处理。06年我局共查处了刘某买药受害、某制售假冒伪劣质油漆等一大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4起,罚没金额63.5万元;另一方面,我局还于4月份专门开设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窗口,积极关注全国市场商品质量动态,联系我县市场商品经营情况,进行市场动态和消费维权状况的分析,及时警示和提示消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以国家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为依据,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主动进行监测和抽检。06年,我局共对羽绒服、电动车、液化气、石油油料、眼镜等21个商品品种,实施了92个批次的抽检,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案件30件,罚没金额20.2万元。

三是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积极构筑食品安全监管“三大防线”,提高了消费维权的社会公众形象。我局坚持按照省、市局和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构建“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食品安全“三大防线”,提高12315社会公众形象。首先,开展了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整治。狠抓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准入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条件核准主体资格,按照注册程序审查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文件,对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清退出市场。全县共清查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100户,对863户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户进行了整改和清理。其次,在全县食品经营户全面建立食品安全“三项制度”,即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联系人制度。全县共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900份,确立169名联络员和66名监督员。此外,还抓住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重点时段、抓住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抓住儿童食品、奶制品、保健品、肉菜粮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和抽检工作,有效规范了全县食品市场秩序,创造了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20__年,我们将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执法资源整合,创新系统内部受理处理机制,健全和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

20__年,我局将在现有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体制,强化资源整合,理顺工作关系,建设以信息化为平台,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建立相对集中受理制度,完善分工协作办理和督办反馈的工作机制。充分依托现有12315信息化网络,及时处理由市局12315网上分流的消费者通过12315电话进行的咨询、申诉、举报;对消费者来访来信等方式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分别建立受理登记台帐,对主要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申诉举报案件,由消保科直接受理和处理;对涉及工商

行政管理其他业务范围的案件,转由其他相关科室办理;对工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转由监察室办理;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申诉举报,直接告知消费者到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消保科督办制度、相关科室限时办理制度以及具体办理程序,确保申诉举报案件,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完善消费预警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根据12315受理的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行消费警示,同时,联合市合科、监管科、经检科等科室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市场监管,加大查处消费侵权违法案件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制止“霸王”条款,规范服务行为。三是健全消保维权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处置消费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健全重大信息、紧急信息和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处置预案,明确各相关科室和基层分局的职责和调查处理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迅速处理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二、进一步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创新消费维权体制,健全和完善12315社会监督体系

在去年大力开展行业自律和12315“四进”活动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维权监督网的社会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维权监督员和联络员的作用,把12315行政执法体系向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延伸,通过深化和创新消费维权体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在全县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服务场所广泛设立消费者投诉点,引导和督促有条件的经营单位设立消费者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消费侵权责任制度和消费维权承诺制度,尽可能地实现投诉不出门,把问题解决在原地。二是积极争取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的支持和配合,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成立12315消费维权讲师团,定期到相关部门参加消费维权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然后进行消费维权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同时,在各行政村、社区继续推进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建设,方便广大农民消费者和居民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进一步强化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在全县小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强化12315青少年维权岗建设;进一步发挥“夕阳红”老年维权团体等维权自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四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围绕食品和其他商品建立并严格落实“商品进货检查验收”、“供货单位及商品备案(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以及“重要商品销售去向登记”等自律制度,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并做好台帐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