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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范文1
中图分类号: S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8-0173-1
1 全省林业状况
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虽然目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综合因素的影响,林业行政执法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1 组织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就难以做好依法治林兴林工作。
1.2 林业法制宣传意识不强
加强法制宣传是搞好林业工作的首要环节。
1.3 林业行政执法目的性有偏差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正在从过去的“包揽一切”到现在的“依法行政”,林业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幅利等自身利益相挂钩,还有的个别地方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这就难不造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相背离,从而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不合法及至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1.4 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尽合理,执法部门较多,执法职能交叉,执法权限分散,甚至造成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争抢办案或互相扯皮。由于执法部门多,执法权限分散,致使林业执法整体效率不高。
1.5 林业行政执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
林业行政执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在实际中,有些林业行政执法机构自己设定执法权力,执法程序,自己执行,出现了行政执法“一条龙”的现象,从而导致行政执法责任模糊。
1.6 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强、培训力度不够
抓好培训,更新知识,是不断提高执法者素质的主要途径。但由于国家林业政策的不断出台,执法人员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上时代的要求,队伍素质没有得以不断的提高,没有形成学习林业法律知识的热潮,执法偏差、错案,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林政执法良好形象没有树立起来。
2 策略和建议
《森林法》中确立了林业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必须坚持准时执法,依法治林兴林。所以,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2.1 稳定执法队伍
当前,评价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指标,环境和生态问题已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环节。因此,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是整个林业工作的根本。我们必须稳定和加强林政、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等保护管理和执法队伍,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2.2 宣传并增强法律意识
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做到自觉护林爱林,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制环境。
2.3 提高执法水平
林政执法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制理论、法律知识,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准确执法。
2.4 增强执法能力
抓好教育培训是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要结合当前执法实践中的客观情况,抓好培训,采取选送到外地学习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有所侧重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检查和监督执法人员工作,提高整体执法素质,加强林政执法。
2.5 围绕管理抓监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
林业行政执法的手段包括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奖励、林业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手段之一,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应对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进行规范。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范文2
关键词 林业执法;意义;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6.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5-0196-01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Work
LI Liang-liang
(Qingshan Protection Agency of Songshan District of Jinzhou City in Liaoning Province,Jinzhou Liaoning 121219)
Abstract The connotation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forestry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were introduced.Existing problems of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were analyzed.Countermeasures of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work were put forward,so as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the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Key words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significance;problems;countermeasures
林业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态建设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山不再是人民群众的奢望,已成为民生的头等大事。在可持续发展中,林业负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负有首要地位。不断地推进林业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资源保护。
1 林业行政执法的含义及意义
1.1 林业行政执法的含义
林业行政执法指的是依照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活动,并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理。既包括对实施各项法律规范的具体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也包括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进行依法处理。
1.2 林业行政执法的意义
一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是坚持依法治林方针的基本要求;二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三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是巩固改革成果,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的保证。
2 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1 犯罪认定和量刑标准过低
目前,我国对森林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不一,一般认为森林犯罪包括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以及一些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林木等,只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才构成犯罪,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却规定不一。
2.2 缺乏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力和手段
目前,虽然有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但是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还没有统一的行政执行法。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没有一定的权力和手段,使得经常出现干扰执法或暴力抗拒执法等行为,不仅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还威胁到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2.3 执法队伍素质偏低
由于林业工作的范围广、战线长,且执法的客体量大、关系复杂,造成执法的工作量非常大。因此,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高低会直接影响执法的效果。但是执法队伍庞大,执法人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对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等不熟悉,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1-2]。
2.4 行政执法机关权责不明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但是受体制、立法等各方面的影响,使得一些执法部门的职能相互交叉,且权责划分不明。在出现问题时,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出现执法空白。
2.5 经费投入不足
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经费投入不足会影响执法效果。一是导致执法行为的趋利性较强。一些执法单位会将罚款充当经费,造成“以罚养队”“以罚代管”“以罚代法”,出现很多执法单位都去争抢某些有利益性的案件。有的甚至会乱收乱罚,“搭车收费”、强行摊派,有的甚至为了小集体或个人利益不惜损害或牺牲群众利益。二是影响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进行。开展各项工作都需要经费的支持,因此若经费不能保证就会使林业行政执法改革进程速度减慢[3-4]。
3 对策
3.1 统一森林犯罪的标准
在不违反刑法定罪量刑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统一规定相似犯罪的认定标准,并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可以通过警告、罚款等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另一方面,应该加大惩罚力度,坚决不姑息纵容森林犯罪行为。
3.2 整合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
为了解决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具体负责综合执法。同时,选拔一批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好的高素质执法人员加入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办案装备投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5-6]。
3.3 强化培训和教育,提高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及体能训练,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法制意识,提升其整体素质[7]。同时,执法人员要廉洁自律,建立廉政档案,保证林业执法过程中无违法行为。
4 结语
林业执法是保障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也是为我国能够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措施,更能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推动作用,目的就是希望我国的林业资源得到保护,避免牺牲后代利益进行经济建设。
5 参考文献
[1] 顾向一.论我国林业行政执法现存问题及其对策[C]//林业、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研究: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重庆: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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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雨,李卫忠.森林资源的法律保护[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0(5):224-228.
[5] 肖红缨.对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1(8):206.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范文3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12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12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12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范文4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林业局2014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局成立了由马延武局长任组长,许斌、王忠为副组长,林政站及森林公安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做到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0学时。充分利用农闲时节、集中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好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氛围。
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和县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强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水平。
三、规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完善林业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林业局、有关部门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行政科室和主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法制机构参与确定。
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森林防火预案修订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林业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核率达100﹪。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我局作为县级林业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县林业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林业执法程序。使林业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对我县林业系统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我县的林业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县林业系统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有力的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按照省林业厅、县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对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为提高全县林业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暗访等形式,对全县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2014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一直把加强林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警钟长鸣。从办案质量到执法行为,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的现象。
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林业信息网及县协同办公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范文5
【关键词】森林;防护;防火;行政执法
作为地球的天然氧吧,森林对改善气候和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森林如今已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
1 严格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
实施征、占用林地核查制度和林地预审制度,加强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程序和主管部门管理林地的职责权限;依法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重点推动所有的灌丛和灌木林的流转;加快林权证的登记、审领和发放,特别是变更后林地的确权发证,依法保障林权权益人的权益;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木材生产计划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审报。
2 森林防火重于一切,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
要逐步完善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和林火信息指挥通讯系统,加强林火监测系统的建设,使全场望覆盖率达到90%,重点区域要建立观察哨,以提高半专业消防队的扑火综合作战能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扑火物资储备和装备建设,提高控制和扑救大火的能力;加强防扑火应用技术开发和林火基础理论研究以及防火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成果,切实提高森林防火的科学化水平,建立森林防火标准化体系。力争不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2.1 在抓责任落实上狠下工夫,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县政府每年与乡镇政府和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的单位职责;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制度,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包片责任人的责任,把防火工作的好坏与干部实绩考核挂钩,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防火责任,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2 在抓火源管理上狠下工夫,做到群防群治、看死盯牢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防火期内严格实行用火审批制度,对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就擅自在防火区内用火的要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坚持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和专(兼)职巡山员制度,加强巡查监管,落实火源监管责任。
2.3 在抓火情监测和处置上狠下工夫,做到提前响应、未雨绸缪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火情分析,随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向乡镇和成员单位火情分析报告,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好应急准备,并结合上级森林防火监测网络的信息和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火情监测;气象、通讯等部门紧密配合,以短信等形式适时森林火险等级预告;在抓火灾处置上狠下工夫,做到科学指挥、速战速决。在县、乡镇分别建立了专业的扑火队伍,并开展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就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 严格规范林地流转行为,使流转工作达到群众满意程度
稳定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关系,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的引导,切实维护集体林权流转秩序,禁止强迫或妨碍农民流转林权,使流转工作达到群众满意的程度。
4 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交通和通讯建设,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根据道路网建设发展的变化情况,结合重点林业建设工程的实施,对重点林区建设临时木材检查站和进行必要的通讯网络建设,形成木材运输过程的网络化体系。
4.1 加强林业法制建设,落实建设现代林业的法律法规
林业建设是一项地域广阔、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的长远建设事业,涉及很多方面的权益、关系与行为,因而,必须落实国家《森林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林业建设管理规范和保障,通过这些规范把林业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确保现代林业建设的有序进行和顺利实施,从而促使其达到预期的目标。
4.2 强化林业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内部普法按照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同时,还要抓好向社会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工作,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环境。
4.3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落实和完善执法责任的考评、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评议、鉴定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扰民、执法不公、以罚代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4.4 严格实施林业行政许可
对省政府已经确认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以多种方式进行社会公示,强化对林业依法行政的监督。除了抓好内部监督外,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网络等公共渠道及时公布林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代缴收费和其他行政管理的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重视各级人大、政协对林业行政的监督,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要及时办理落实。进一步畅通群众的来信、来访渠道,落实件限期办理制度,对林业行政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及时进行整改。
4.5 收集材料,填写记录
严格开展巡护监测工作,每次巡护监测都要使用GPS定位,并在终点悬挂标志带。巡护监测一定要到位,要按技术要求认真观察和搜集野外重要信息,准确填写巡护监测数据表、巡护日志和巡护记录。
5 结语
总之,要健全和完善以资源行政管理为主体、以资源综合监测和资源监督检查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认真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搞好森林资源监测,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及时调整资源变化动态,使森林资源的消长情况能及时得到更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生态建设的成效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
参考文献
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范文6
一、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行政观念的转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行政许可法》把便民作为立法的最重要原则之一,并对行政主体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市林业局作为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是部门职责所在。在行政管理中,强化了法律意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审批就是服务”、“服务就是职责”的行政观念。
(二)规范了行政审批的程序。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根据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林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清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项目一律取消。通过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保留16项。同时,制定了《××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对行政许可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收费管理、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对行政许可的告知、接件、审查、退件、决定、送达等环节,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使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推动了审批方式的创新。我局始终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重点,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使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速。我局对本系统内涉及多个下属单位、科室的审批,统交给一个单位或科室牵头办理,从而减少了审批环节。同时,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我局分别在公众网站和办公场所,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实施机关、承办机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内容予以公告,既方便办证群众浏览查询,避免因不熟悉情况而拖延办证时间,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并为我局下阶段实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局审批时限比承诺时限大大缩短。
二、主要做法及体会
(一)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行政观念。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办公会,对贯彻行政许可法作出了统一部署。去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市统一组织的学习,各业务科室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熟读行政许可法的各条章节条文,为贯彻行政许可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通过学习,全局上下都树立了“行政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提供社会服务”的观念。认识到,只有让《行政许可法》在实施中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杜绝乱审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加强机构建设,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的作用。
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后,我局专门设立了法制科,主要承担林业普法教育、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又及时设立行政许可管理办公室,挂靠法制科。主要负责组织起草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督促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接受行政许可工作申诉检举、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服务工作。从而为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对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是行政许可法赋予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而落实监督重在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贯彻实施林业行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保障。我局先后出台了《××市迹地更新管理规定》、《××市木材运输证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编制了《××市林业局林业执法责任目录表》和《××市林业部门行政处罚一览表》,确保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为规范林业管理打下了基础。去年,我局在原有基础上,对林木采伐审批、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查处没收野生动物的处置、森林公安派出所管理、山林纠纷调处等作出明确的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办事、办案程序。通过完善制度,规范了林业行政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服务观念的转变。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为推进依法治林,我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级级抓好落实。在行政审批、审核中,严格执行审批规程,先由承办科室提出初审意见,再报局领导审批,重大审批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依法管理和监督,促进林业依法治理。
加强依法管理和监督是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障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为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我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目前,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均按规定通过资格审查、资格考试,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执法,维护了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全市所有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每年都参加国家和省林业局举行的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是加强执法程序监督。我们规定,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案件的查处,既严格执行实体法,又严格执行程序法,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恰当、程序法定的要求。实施林业行政处罚,要求严格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国家林业局统一格式省林业局统一印制的行政处罚文书,填写基本规范。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罚没财物按规定处置。
三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市林业部门在办理审批《森林采伐证》、《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等行政许可审批时,承担办理工作的业务单位,严格依据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做到高效、高质地办理。对各项审批、服务项目主动向社会公开申办条件、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地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