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整改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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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整改方案

餐饮卫生整改方案范文1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主任,*为副主任,成员有*、*等同志,*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监督。

各镇卫生防保所负责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检查。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开展的20*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馆等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将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重点内容

1、对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开展拉网式整治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继续加大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力度,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的覆盖面(包括中、小型餐馆);

2、制定并实施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3、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指导餐饮单位根据各种不同原料(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包括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随时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二)、工作目标:

城区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

1、根本上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

2、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3、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小型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4、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凡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必须达到有固定场所、符合规模的专用餐具消毒、保洁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设立餐具洗消间;

5、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调味品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卫生违法行为;

6、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乡镇餐饮单位:

1、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消除食品卫生隐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4、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含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不留空白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违法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组织验收,确保此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的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相关工作,部署此次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效果。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协同配合、加大力度。各镇卫生防保所全面掌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环节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规模、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人员卫生状况、管理组织制度等),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所要主动与工商、质监、教育、建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的要求,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根据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重要线索,查处大案要案,取缔非法加工经营的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餐饮卫生整改方案范文2

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为实现争创国家卫生城区目标,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三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从严治理,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确保我区餐饮业卫生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

年12月底前全区餐饮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三、重点内容

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对餐饮单位组织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台账和验收制度,加强针对餐饮单位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检,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

(三)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

(四)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及时曝光,提高查处力度,增强餐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五)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提高食堂和集体用餐供应单位的卫生规范化。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餐饮单位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除“四害”防范措施和消杀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 7月20日至9月10日,组织开展对辖区餐饮单位的集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专项监督检查中,现场检查可参考《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的内容进行。区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向社会宣传,扩大专项监督检查的影响和效果,媒体跟踪报道。

(三)检查组要重点对落后的地区和餐饮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地区应括城区和农村;检查的对象包括餐饮单位、学校和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四)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程,每个餐饮单位都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办证超过一年的卫生许可证要有量化分级标识。餐饮单位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表、评价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表等。

(五)区卫生监督所每月按《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的要求汇总数据信息并向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餐饮卫生整改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结合推进,促进餐饮业繁荣发展。

短期目标: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到年底,按照1区(市、县)1街10店的要求,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为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长期目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目标分步骤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到“十二五”末,使我市餐饮行业店容店貌明显改观,食品安全状况显著改善,经营者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提升我市餐饮服务整体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

各县(市、区)所有餐饮单位。

三、工作标准

(一)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牌匾整齐醒目,经营规范有序;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落实到位。

(二)证照齐全,做到亮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

(三)文明服务、守法经营,食品制作加工卫生安全,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建立健全诚信经营档案。

(四)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保洁,专用设施齐全;餐厨垃圾按照规定处置。

(五)从业人员着装规范,衣帽整洁卫生,个人卫生良好,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六)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七)“四防”设施健全,“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

(八)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

加快餐饮业发展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工程从年6月25日起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年6月25日至7月31日)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详细摸底调查造册,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年8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县(市、区)按照1区1街10店的要求,严格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命名,并批准转入下一阶段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其继续创建,直至达标为止。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分批创建(年11月21日至年12月31日)要逐街、逐户对餐饮服务单位提升整治,督促其打扫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完善操作间布局,增添卫生硬件设施,落实餐具消毒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对无法整改达标或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小餐饮店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改造可以达标的经营户,要督促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达标,确保提升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年元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扬长避短,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加强巡回检查,避免反复回潮,巩固取得的整治成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到“十二五”末,顺利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五、有关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限、数量和标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卫生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专业指导组,做好技术指导,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卫生局反馈。

(二)明确目标,强力推动。到年年底,每个县(市、区)创建示范街不少于3条,创建示范单位不少于100个,年起,开展分期分批创建,创建一批,巩固一批。通过示范街、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到“十二五”末务必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三)把握重点,严格监管。在整治过程中,注意发挥餐饮单位示范店、示范街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推动整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突出抓好小餐饮店的整治工作,选准工作切入点,实施重点突破。要坚持教育与指导,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原则,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餐饮卫生整改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业无证无照专项整治和查处取缔行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范围内餐饮店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保障广大群众消费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无证无照餐饮整治范围主要为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四街道,其余各镇乡(街道)可参照执行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

在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和掌握目前无证无照经营的总体情况、形成特点、投诉热点以及产生的主要原因。规范一批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户办理相关证照,开展合法经营;取缔一批达不到规范要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餐饮服务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确保主要路段和小区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促进文明指数不断提升,为新一轮国家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力争年底建立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部门、街道的职责分工

区政府成立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餐饮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府办常务副主任、工商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环保、卫生、公安、城管局长及中心城区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由工商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各相关局抽调人员集中到工商分局办公。领导小组职责为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整治验收标准,组织验收考核,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按照各街道硬件改造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专项整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中心城区钟公庙、中河、下应、首南四街道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实施方案,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以各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为基础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环保、卫生、工商抽调干部参加街道执法队伍,派出所在必要时由所在街道负责联系参加联合执法。

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和“条块结合”的原则,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治期间,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参与。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街道:负责对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管辖地的实际,相应成立由基层工商、公安、城管、卫生、环保、劳动、地税、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查处规范无证无照餐饮业综合治理组织及整治执法队伍,负责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业的普查认定和整治方案的制订,并实施对管辖地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餐饮业进行长效管理。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做好整改达标无证无照餐饮业的规范登记注册发照工作;配合街道、公安、城管、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三)环境保护部门:依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从餐饮业发展客观实际出发,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提出改造措施和执法整治工作;做好整改后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环评验收,并及时出具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环评达标意见书;配合街道、公安、城管、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四)卫生部门:依照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政府)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按照卫生许可验收标准做好整改后卫生达标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发证工作;配合街道、公安、城管、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五)城管部门:依照城市政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抓好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普查认定和执法整治工作;做好整改达标无证无照餐饮业的规范工作;规范餐饮店跨门经营行为和门前三包工作;限制餐饮夜宵营业时间;配合街道、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六)公安部门:依照公安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为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执法整治过程中执法安全保障和整治区域维稳治安工作。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一)10月20日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商、环保、卫生、城管四家单位各抽调2名干部,专门负责落实整治工作一并合署办公。

(二)10月30日前,广泛调研,制定各街道无证无照餐饮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确定重点区域。在无证无照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各街道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执法部门对的无证无照餐饮店进行普查,做好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取证确认工作,发放餐饮店规范调查表,由各社区民委会在调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各街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开好业主座谈会,提出整改措施。

(三)11—12月份,以街道为单位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凡整改后符合条件的,环保部门核发环评意见书,卫生部门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部门根据环评意见书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营业执照,发证后的各餐饮单位移交所在街道进行管理。对部分拒不整改且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餐饮经营户由街道组织综合执法队伍予以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保障。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无证无照餐饮清理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加大经费投入,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根据当前餐饮业规范难、取缔难实际情况,克服困难,制定确实可行方法方式和措施,争取在餐饮业规范问题上有明显突破。

(二)属地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街道在专项整治中的属地管理作用,落实专职人员做好情况排摸、对象界定和方案确定等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整治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以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形成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参与执法治理,实现化解矛盾、突破瓶颈,切实解决餐饮业办证难题。

餐饮卫生整改方案范文5

一、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能力作风建设

(一)加强能力建设

1、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协调机制,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4年度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年内力争通过体系评估考核验收。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全区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主要模块正常使用,各类工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

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4、加强各类工作资料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要求填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卡及汇总表,上报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规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和负责人,完善资料上报程序,严格执行资料上报时限和要求,提高资料报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2014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各专业工作数据填报应通过登录“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直接进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卫生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职责要求,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考核工作的动态性、随机性、主动性,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达到推进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考核体系。

3、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卫生监督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业务培训量不低于40学时/人,提高全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讲求实效,培训资料齐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能力作风评议和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区卫生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

2、优化卫生监督服务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优质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指导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助推企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公布、上报检查和整治结果,有计划、总结、台帐。各类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2次/户以上。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卫生监督频次达到相应的要求。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检结果。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政府要求,在区食安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手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重点控制原料、储存、制作、餐具消毒、废物处理等关键节点,防止食品污染,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提高量化等级的A、B级比例,A级、B级单位数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上升,争取年内A级达到单位数10%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单位数达80%以上。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信誉度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规范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为重点措施,以实行科学标化量化操作规范与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结合点,以培育自律管理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执法单位监督指导与企业承诺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等为重要方式,以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较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群众就餐满意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指导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全区创建成1-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15家示范单位。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开展餐饮单位索证管理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防“地沟油”、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消毒方法和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为重点,开展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督促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追查来源,严肃查处。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旅游定点餐饮店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监督监测,及时预警。完成省、市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现制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5、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承诺制度,食品原料、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三双”特色管理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居民安全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举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网络,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3、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在我区已开展的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

4、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医疗广告的监测,打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违反“八不准”规定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归口收治、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现状调研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8、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情况,依法对医疗机构内消毒器具开展消毒效果抽样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样检查结果。

(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及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1、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动态掌握全市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单位摸清本底,进行许可,每户每年监督与检测4次以上;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2次以上。

2、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按照2014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12320”热线和各地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六)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防范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11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抽检工作要积极联系疾控部门,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抽检的方式,减少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做到100%覆盖。

2、重点检查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商场(含超市)空气质量和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全区范围内全部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量化评级工作。游泳场所、住宿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沐浴、美容美发行业量化分级率达80%。

(八)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消毒产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监管,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强消毒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内容包括索证、验证及资料建档情况、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等内容。

2、加强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重点单位:各级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

三、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继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指标,不断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努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二)预防性卫生监督与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放射诊疗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检测或者评价工作。

2、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在规定时效内办理上报、审批或核、换、发证手续。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规范许可审查评分表、许可文书及用语。卫生许可现场卫生审查率100%,卫生许可合格率100%,卫生许可档案实行一证一档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三是根据相关规范,分级负责,协助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相关场所开展卫生许可初审等工作,协助审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本地获得有关许可的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3、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政府要求,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核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发放条件,确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资料审核率100%,许可合格率100%。凡属一票否决项目不予许可准入。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与卫生保障工作

1、投诉举报查处。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保证投诉举报(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理率、办结率、反馈率(有联系方式的)达100%,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档案规范完整,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构、专业队伍和设施装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参与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各项资料齐全,全面检验和提高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总结,并严格按规定上报,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参与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要提高到达事发现场的及时性和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集中供餐(集体食堂、学生用餐、大型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接到任务后,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程保障,做好执行情况记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日记及总结,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

(四)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稽查工作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内部执法质量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受理、立案,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实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年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较上年明显提高。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3、强化监督稽查。继续巩固稽查示范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将稽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内部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专项稽查,确保全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形象良好;开展内部稽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质量。全面规范操作行政权力内控系统,落实权力内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继续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坚持处罚决定前互审制度,做好一案一评、日常抽评、年终考评和年度案卷总评工作,一般程序案件审查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及其他各类文书抽查率不少于30%,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确保每起卫生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卫生行政处罚卷宗有专人负责统一归档保管,归档率100%。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比。

5、加强执法证件和监督员个人信息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卫生监督员证,并加强证件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员个人信息资料。

(五)卫生监督科教宣传工作

1、做好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使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与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卫生监督管理为重点的科研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绩效考核、项目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案例点评”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餐饮卫生整改方案范文6

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切实履行了各项食品安全保障职责。XX年以来,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卫生监督体制建设。建立了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实施“一支队伍,综合执法”。县卫生监督所于XX年底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综合执法。

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卫生监督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实行说理式执法,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监督执法力量明显加强。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实行卫生监督执法“十条禁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严格的职权制衡体系。目前,县卫生监督所有编制20名,实有卫生执法人员16名,承担着全县餐饮食品、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综合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和农村公共卫生等监管任务。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准入、食品抽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举报投诉查处等卫生监督执法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绩效考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监督稽查等卫生执法监督制度,形成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四是加强卫生监督法制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贯穿于监督、管理活动的始终,与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配合,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采取多种形式大规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消费者自身防护和识别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分发《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手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名录》、《食品安全法》、《无铝油条配方》、p县小餐饮整治标准规范等图片和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冷菜间卫生规范管理、农家乐餐饮规范服务、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校园健康行动”等宣传培训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管。

五是创新卫生监督工作模式。探索实践“走理性服务之路、通人性管理之心、树严格执法之风”的服务型卫生监督模式,争取领导的支持、部门的沟通、群众的理解,运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的工作方法,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引入“五常法”管理模式和“六t”实务管理模式,在我县创立了食品卫生信誉等级a级单位3家。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主要工作

自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继续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整顿工作,狠抓“餐桌污染”治理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了“十小整规”和餐饮食品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了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带头先学。XX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县卫生局把学习、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列入局党组和局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体学习内容,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带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专题学习。通过专题学习、案件讨论、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学习。县卫生监督所还开展《食品安全法》“早学、早懂、早知”行动,为实施《食品安全法》做了精心准备。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p卫生监督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还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在盘龙广场、城乡社区及集贸市场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张挂《食品安全法》宣传横幅和展板,为餐饮单位配发《食品安全法》宣传画400张、餐饮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教材XX余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读本3000本、食品安全承诺书600件,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培训,提高能力。强化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培训。县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体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请专家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文解读。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与县教育局、学校联合举办全县学校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班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班,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专题讲座,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落实在学生课堂上。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县卫生监督所采取集中或面对面地培训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1800多人,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奠定了良好的执法基础。

(二)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职能调整协调工作。

一是抓好窗口询导工作。县卫生行政许可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宣传咨询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新变化、新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就《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餐饮服务许可的办事制度和程序进行事先告知,保证了《食品安全法》有序实施。二是抓好档案的完善规范工作。对590多户餐饮消费领域单位纸质和电子分户档案进行规范完善,为以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移交工作做好了准备。三是抓好部门协调工作。在县政府的主持领导下,卫生和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多次协调,明确了职能调整期间各监管部门职责,防止了监管空白,保证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序性。四是抓好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准备工作。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任务,紧跟政府职能调整工作步伐,理清思路,转变观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思路和方法,总结30多年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积极探索卫生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抓手和载体,参加了省卫生厅食品安全职能调整业务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体制机制建设做了调研和必要的准备。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能调整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县现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590家,从业人员约1800余人。其中大中型餐饮店26家、小餐饮店322家、农家乐132家、学校食堂36家、托幼机构食堂32家、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42家(包括乡镇政府食堂等内部未发证的食堂)。两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重点食品。我们把餐饮店的凉菜(熟肉制品)、食用油等作为监督重点,加强“五个专”和索证登记管理,把好采购关。按省卫生监督局的年度抽检计划要求,对28家餐饮服务单位的大米、9家火锅店的火锅底料、集中消毒的餐具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 二抓重要节日。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及时召开餐饮等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节日的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检查。三抓重大活动。在全县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省部级领导来磐调研、学生中高考及各项重大活动期间,对供餐单位食品原料、制作过程、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实施全程动态监督。特别是在第四届药交会期间,我局集中执法人员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旅游景点、车站、农家乐等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有效地防范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抓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演练,为处理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奠定了基础。在“问题奶粉”清缴工作中,迅速出击,对全县590家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签订责任承诺书;开展地沟油、问题乳品清缴、食品添加剂、一次性塑料餐盒等专项整治,为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五抓主体责任。实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严格落实餐饮食品经营者责任。围绕“放心餐桌”,狠抓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督促餐饮单位改善了食品冷藏保鲜、清洗消毒、餐具保洁、专区专间等卫生条件,指导餐饮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实行每日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和定期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试行诚信单位建设,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督促餐饮单位负责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六抓执法合力。与工商、质监、经贸等联合开展定点屠宰、熟食品等联合整治活动,增强执法合力。七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奶粉、校园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从证照管理、经营环境、食品原料、熟食凉菜、操作卫生、餐具消毒等六个方面对餐饮业进行重点整治。八抓量化分级。到XX年底,全县餐饮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3家单位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考核验收,获得a级卫生信誉等级,8家单位获得b级食品卫生信誉等级,428家单位获得c级食品卫生信誉等级。

XX-XX年,我县共立案查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起,罚没款14.6486万元,吊销许可证1家,有力地打击了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㈠职能调整不到位。《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已有两年多时间,省级层面的餐饮监管职能已正式移交食药监部门,而市县级仍在卫生部门。法律规定与实际监管职能的分离,基层执法机构既要应对来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管工作的倾斜调整,又要应对来自省食药监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导致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对餐饮业的监管力不从心。基层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呼声大,却迟迟不到位,特别是食药监与卫生部门的职能交接问题,比较突击,影响工作。

㈡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餐饮业从业人员多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低收入弱势群体,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法律意识谈薄,饮食安全监管纠而复生,难度较大。由于近年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餐饮占全县餐饮比例从XX年的33%提升到XX年的50%,点多、面广、部分农民卫生习惯差,加之监管力量不足,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比较严峻,餐饮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㈢社会投入相对不足。近年来,我县对食品安全监督管工作投入历年增加,对工作开展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我县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中,还是存在两个方面的投入不足,监管部门压力大:一是监管技术力量投入不足,监管部门缺乏先进的监管监测设备,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许多检测项目还得外送省市有关部门。二是社会餐饮行业投入不足。由于我县经济现状,社会力量对餐饮业投入相对不足,大中型餐饮店上不了规模和档次,小型餐饮店更是设施简陋,食品安全管理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由于现在的餐饮业都是个体经营,政府除了税收,很少对餐饮业投入。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全的角度出发,政府投入显然不足。从历年监管情况看,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非食用物品、添加剂等问题,在我县并不突击。在我县,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集中反映在餐饮经营场所狭小、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不规范等方面。

㈣监管力量不足。县卫生监督所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一线监督员10名),监管职能除了餐饮食品安全以外,还要承担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等监管任务,显得监管力量不足,技术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结构不合理。如果做到一部法律一支队伍,才可能真正实现监管有力。

㈤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第一,表现在小餐饮店。我县城区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户占全县餐饮经营单位的50%,而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户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为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卫生设施投入较少,与现行的餐饮卫生要求差距很大,虽然经过严格准入和以前多次整治已有不少改进,但要在短期内根本性地改观还有很大差距,安全隐患大。第二,托幼机构食堂相对较差。全县有42家托幼机构设有食堂,除了县实验幼儿园、冷水幼儿园等几所托幼机构的食堂条件较好,大部分幼儿园的食堂条件、设施十分简陋,供餐简单,伙食水平低。

㈥流动摊贩监管缺失。流动饮食摊贩的管理涉及城管、卫生、工商、环卫等部门,在没有明确的“划行归市”前提下,设摊地点和“上下水”成为主要问题,即流动饮食摊贩未取得相应的“设摊权”和基本的“上下水”设施(自来水和排放污水),后续的管理根本没法跟进。由于从事流动饮食摊贩的从业人员特殊性,单纯靠取缔,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㈦体检培训缺乏力度。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由强制性条款过渡到企业义务性条款后,缺乏相应的罚则,缺乏监管力度。各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的执行各不相同,出现各自为阵、政出多头的体检培训管理局面。目前,我县只有餐饮行业继续实施每年体检培训制度。

㈧法律条文需要完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制度、处罚力度等方面有了很大加强。但在两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也感到该法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法律义务需要法律执行力的保障,如生产经营过程的要求(27条)、从业人员培训(32条)、从业人员体检(34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46条)、食品安全事故(71条)等,法律只规定了义务,没有罚则,导致出现了违法行为却没有制裁措施!特别是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中,过程性的卫生要求显得特别重要。由于缺乏相应的罚则,小餐饮店的环境卫生、厨房卫生很难得到根本性治理。

四、今后工作及建议

p餐饮业是加快p突破发展,增加收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呼请县人大、县政府等各级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依法调整落实工作职能,增加投入。我局将不断创新思路,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活动。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宣传,落实业主责任,提高社会公德。结合开展公共卫生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采用面对面咨询、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能力。继续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在餐饮行业开展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德,提倡“开良心店、做良知人、赚良心钱”。

2.严格餐饮业准入制度,提升餐饮店硬件条件。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从规模、场所、设施、人员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时间,使全县的餐饮行业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