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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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范文1

【关键词】非盈利组织;社区养老;优化

一、相关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亚洲国家正在面临和即将面临的严峻问题,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凸显,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加强。一般情况下,65岁以上人口占到了总人口比例的7%,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2012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已经达到了12714万,占到了总人口的9.5%,已经远远超过了7%的红线。四川省作为人口大省,也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截止2013年年底四川省60岁以上人口数量达到了1653.3万,占四川省人口比例的18%,养老问题逐渐成为关系到四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社会事务,如何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开展养老服务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

二、核心概念

(一)非盈利组织

非盈利组织也被称作“非政府组织”也即NGO,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在我国兴起,是区别于政府、市场的第三方社会组织。世界银行将非盈利组织概念界定为“以非政府的方式参与的本应由政府关注的公益事业的组织”。在我国,非盈利组织主要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三类组织都有非盈利性、出资人不参与资金分配等特点。非盈利组织在具体服务形式上有直接提供服务、志愿者组织、基金会等形式,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服务提供类非盈利组织。

(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的相关研究在我国主要从70年代开始,当前成都社区养老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在家居住,社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第二种是由社区提供居住场所,进行全方位照料,两种方式都将养老对象的活动范围限定在社区范围内。也正是由于社区养老这种形式的出现,给非盈利组织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参与空间,社区可以通过整合社区工作者,非盈利组织志愿者等来进行更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三、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现状

(一)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现状

成都市在社区居家养老和非盈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方面开始较早,早在2006年成都市就提出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助”的新型养老服务思路,在成都市的大力倡导下,社区居家养老形式在成都市各区县得到了快速落实。为了更大范围的利用社会资本,扩宽社区养老的服务宽度,成都市提出了“公建民营”的社区养建思路,在政策的大力引导下,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龙泉驿区等十个区县都纷纷开展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试点工作。在这些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非盈利组织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建立起了近百个微型养老服务站点,并且全部都由非盈利机构在组织和实施管理。

(二)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面临的困境

虽然成都市的非盈利组织在社区养老方面作用巨大,涉及范围也不断扩展,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运作良好的非盈利组织,但是目前在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仍然面临着几大困境。

1.政策支持不到位引发的场地限制

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非盈利机构要开展活动,首先需要的就是满足场地需求,但是城区的土地是稀缺资源,社区本身所拥有的场地也十分有限,因此非盈利组织想要开展活动就只能另择场地,这样的结果就是养老服务供给方和受众分离,难以发挥良好的效果。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社区规划用地不科学,社区活动用地不充分,需要社区街道等组织机构从现有社区用地进行综合协调规划,满足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

2.资金短缺严重

当前我国非盈利机构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在财力上对政府资金的依赖程度更高,有研究显示非盈利组织的收入成分中,有50%是来自公共财政的支持,在成都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在成都市的养老服务中,政府对非盈利组织的政策激励主要是通过初期建设的资金补贴,并没有长效机制保障的资金支持。同时当前成都大量存在的非盈利机构在组织架构以及经营方式上的落后使得基金会、企业等重要资金来源不愿意投入和捐赠,即使获得少量捐赠也往往是物资形式,不能解决非盈利机构的现实问题。

3.专业人员短缺

国际上优秀的非盈利组织大都由优秀的专业人士构成,无论在相关专业领域还是在其他社会资源方面都有非常坚实的基础。而我国的非盈利组织发展较晚,因此无论从团队建设还是专业培训上看都缺乏专业高度,很难吸引和培养出优秀的专业人才,同时资金的匮乏使得社区养老服务成为一种准纯粹的义务劳动,直接限制了服务人员的薪资水平,因此也影响服务效果和持续性。

四、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优化对策

(一)实现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高效合作

我国政府正在尝试将一部分社会工作真正的下方给社会,实现社会的自治,责任的下放需要投入机制的跟进,因此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为非盈利组织提供充分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非盈利组织进入到社区养老过程中来。政府的支持除了前期支持外,还需要提供持续的物质支持和保障,可以通过长期的床位补助、房屋租赁补贴、水电气费用减免等方式实现。

(二)丰富资金来源

非盈利组织的资金是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要解除资金问题,就需要多渠道寻求解决方案。除了政府之外最现实的对象就是基金会,成熟的非盈利组织可以通过与基金会的合作实现个案和项目合作,以个案和项目的方式获取基金会的支持。个案也就是一对一帮扶,基金会为需要服务的个体老人提供资金,由社区非盈利机构来提供照料服务;项目合作则是通过基金会资助社区养老项目,支持基地建设,员工培训等。

(三)加快自身专业化建设

非盈利组织的专业化问题是造成组织发展困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强专业化建设。专业化建设首先是组织架构、组织管理上的专业化建设,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实现专业和透明;其次是人员素质的专业化培训,积极切实的提高非盈利组织成员的职业素养,为更好的社区养老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胡宏伟,严晏,时媛媛.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与政策思考[J].天府新论,2011,09

[2]杨维琴.我国社区老年服务体系中的问题分析[J].北方经贸,2008,11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范文2

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一方面,社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社区治安是社会治安的基础环节,对社会治安稳定起着至关的重要作用。我国通过借鉴国内外社区治安管理的经验,提出了社区警务的概念,使我国在城市社区治安工作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治安工作中随着社区的治安职能分工不明确、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治安手段的单一等一系列新问题的出现,治安问题依然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城市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水平仍亟待改善和提升。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城市社区建设脚步也日益加快。流动人口的增加,社区人口的管理复杂化;商品房淡化了邻里间的关系,人性冷漠化;利益矛盾激发等原因导致了犯罪分子不断增加,刑事案发率不断提升。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的安全问题及治安管理水平不仅制约了社区的安全稳定发展,阻碍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也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对社区治安的研究及具体实践要早于国内的研究,西方国家对社区治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治安理论和警务改革的研究。

1.治安理论:①以色列裔美国社会学家艾森斯塔特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框架来研究现代化,指出现代化进程将会对社会结构造成巨大的影响,对已有的社会秩序形成冲击,必然会产生巨大的混乱、层出不穷的犯罪。理论指出社会结构性的变更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演变,增加了犯罪的概率,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②1982年,詹姆斯・威尔逊和乔治・凯林在《太平洋月刊》上发表了《警察与社区安全:破窗》一文,首次提出了“破窗”理论,他们认为如果任由一些微小的犯罪现象出现而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任其发展,将导致更严重的犯罪。他们主张对于社区犯罪必须采取防微杜渐的态度,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从小抓起,杜绝隐患。③澳大利亚的“邻里守望”政策,1990年,澳大利亚实施了所谓的“邻里守望”政策,通过一些措施加强邻居间的合作联系,强调了群防群治的核心理念,起到了减少犯罪的良好反映。

2.社区警务:社区警务是西方第四次警务革命的产物,对西方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早在1829年,罗伯特・皮尔爵士在建立伦敦都市警察时提出了著名的“皮尔原则”,指出“警察就是公众,而公众就是警察”的理论。他认为警察的职责应与社区群众紧密联系,警察应组织社区群众共同采取措施来维持社区的治安,其实也就是社区警务的雏形。

(二)国内学者研究综述

据《尚书・舜典》记载了舜在位时设立了司空、司徒、士等管理机构。其中,“司徒”和“士”是具有治安管理职能的机构。陈智勇所著的《中国古代社会治安管理史》一书中,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我国古代从夏商周到清代的治安管理主要方式是:中央机构的治安管理、地方及基层机构的治安管理、户口管理、消费管理以及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最后都具体到街道的治安管理。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治安问题是国家统治者维持政权最棘手的问题,涉及到每个街道的治理,紧密联系百姓生活才是解决国家治安问题的核心手段。

在现代,国内学者对于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的书籍不多,相关的主要有夏菲主编的《治安管理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本书主要在三个方面为治安管理制度研究作出了新的贡献: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强调治安管理的法治原则和研究新问题、热点问题,例如社区警务比较研究提供的大量英文原始资料等。另外王冶英、卢浪秋等著的《社区治安与社会稳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年)主要是从社区工作的实际出发,对当前社区治安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任务、社区治安和综合治理、社区保安的保障机制、社区治安的法律适用及理性思考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中文著作类

[1]贾征,刘化杰.《社区治安与综合治理》[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

[2]王均平,唐国清.《社区治安体系理论选择及模式研判》[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

[3]张兆端.《社区警务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

[4]蒋树声.《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系》[M].群言出版社,2007年.

[5]张思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探说》[M].群众出版社,2005年.

[6]王冶英,卢浪秋.《社区治安与社会稳定》[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年.

中文论文类

[1]董玉刚.《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6年.

[2]周军.《我国城市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问题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05年.

[3]彭林华.《城市社区治安管理探析――以被害预防为视角》[D].湘潭:湘潭大学,2011年.

[4]杨志勇.《论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完善》[D].黑龙江:黑龙江大学,2004年.

[5]林珍.《城市社区安全治理中的社区关系重塑―以金华市LH社区为个案》[D].浙江:浙江师范大学,2011年.

[6]王剑.《上海市流动人口集中社区治安管理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

[7]陈建莅.《我国城市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体制问题――以上海市黄浦区董家渡街道为个案的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8年.

[8]马英楠.《中国安全社区建设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年.

[9]韩俊远.《我国城市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6年.

[10]周阳.《新公共服务理论视阈下的城市社区治安服务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

[11]郝英兵.《社区治安防控战略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

[12]孙渭铭.《西安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问题的研究》[D].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年.

[13]李晓勇.《探究公安机关社区治安管理创新的内容和途径》[J].经营管理者,2011(17).

[14]江福.《浅析社区治安管理的困境与出路》[J].河南科技,2013(15).

[15]王红梅,李婷婷.《城镇化背景下城市社区治安管理问题研究》[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6).

[16]袁方.《多中心治理下城市边缘社区治安管理模式探析――基于北京市B村的调查》[J].中州学刊,2011(03).

[17]于丽娜.《从北京奥运安保看社区治安管理方略》[J].法制与社会,2010(05).

[18]李鑫.《中外社区治安管理对策的比较――以西方社区邻里守望和中国群防群治为例》[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0(04).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范文3

[关键词]城市;社区参与;困境

随着改革开放后单位制的解体,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在这种背景下,城市社区逐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与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国家提出了“社区建设”,旨在通过社区建立起基层社会的共同体,满足国家基层治理的需求以及适应社会整合方式的变化。在这种语境下,居民社区参与作为推动社区建设与满足基层社区治理的核心要素,一再受到学界和政府的关注。但是从城市社区发展与基层治理的现状来看,城市社区居民参与一直处于困境中,远离社区建设的初衷,也并没有完成社区基层治理与秩序整合的功能。因此探讨城市社区参与困境并提出解决对策具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

一、城市社区参与困境的现实表征

(一)娱乐活动参与型多、社区公共事务参与型少

在社区参与中,比较多的是娱乐活动参与型。在很多城市社区居民中,一部分拥有较多闲暇时间,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发形成一些娱乐型组织。这种娱乐组织一般进出自由,出于锻炼与娱乐的双重目的。如在一些些社区广场一些居民定期跳广场舞,或一些老年人下围棋[1]。娱乐活动参与在城市社区分布最广、涉及居民最多。这种社区参与更多的是基于居民的兴趣爱好,与关心社区公共事务无关。在很多社区调查发现,在社区参与中,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非常少。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小区的业主也成立了QQ群,对社区的公共事务也显示出一定的关心。但是现实中可以发现,一些业主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效果不理想,一些居民认为这是社区公共的事情,居民很难说了算,随波逐流心态突出。在关系业主切身利益的事情,如小区的车位问题、物业收费问题等,多大数居民也仅停留在私下议论的阶段。

(二)被动参与型多、主动参与型少

受多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动员模式的影响,社区组织与居民群众形成了固有的行为惯性与社区参与的路径依赖。在社区活动中,社区组织为组织活动而动员社区居民参与。为提高参与率采用惯用的发动群众的办法,但是参与效果不理想。居民主动参与的少,被动参与的多。例如,在一些社区中,居委会处于满足居民活动的需要,也定期举行一些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很多居民不愿意参与这种活动,认为没有意义。尤其是一些正值青壮年的居民,他们以工作忙、没有时间不愿意参与居委会举行的活动。参与活动的大多是退休的老年人或赋闲在家的全职太太。参与的目的也是打发时间、凑个热闹。在参与过程中积极性不高,“被动性”突出。一项所谓的社区建设活动如果只是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或个别人的政绩的话,那么,在居民有了不参与的权利条件下,该活动则会出现参与不足现象。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无疑是为了发展社区、服务于社区居民利益。但具体到社区建设活动时,则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偏离总目标,只有居民才真正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在居民有了不参与的权利的条件下,居民就会抵制那些违背他们利益的社区建设活动[2]。

(三)在关切居民切实利益的公共事务中,缺乏居民参与的路径

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基层社会的组织方式与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逐渐发生变化。在城市社区,人们逐渐进入由不同文化背景、生活阅历组成的陌生人社会。居住在同一社区的居民因为社区场域的作用,逐渐产生了凝聚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基于业主利益的共同性,也正在产生关于物业收费、物业服务、公共空间权益等共同的利益诉求。在这种背景下一部分社区居民希望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收费、小区治安、公共设施等参与小区决策,希望在社区决策中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很多居民都认为,目前居民利益缺乏合理的表达渠道。尤其在涉及物业收费、车位问题等方面,物业公司不顾居民的利益,服务质量差、收费高,时常侵犯居民的居住权益。社区是社会个体组成,居民个体基于生活利益的需求,在涉及自身社区权益的事务中也愿意表达自己的意见,尤其迫切需要同物业公司进行信息交流,维护居民的权益。

但是在目前的社区治理构架中,缺乏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路径。社区建设作为政府主导的一项长期工程,一直以来缺乏居民的有效参与。尤其是随着社区组织的多元化,物业公司基于盈利的目的,在物业收费、物业服务等方面很少让居民参与决策。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多年以来一直扮演着政府“人”的角色,被日常行政事务包围,居民与居委会之间并没有联系的畅通渠道。调查中显示,很多居民认为,在事关居民利益的事务中,社区并未给予社区居民参与的渠道,让居民参与的大多是为体现居委会工作业绩或物业公司工作形式的集体文体性活动。居民个体自身势单力薄,也缺乏自组织的渠道,很难和物业公司、居委会等社区组织抗衡,居民苦于缺乏利益表达途径。

二、构建畅通的参与机制的路径分析

(一)构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在社区场域中,来自于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社区居民因为商品房的购买而居住在同一社区,基于共同的生活价值诉求而有着共同的利益需要。社区的共同利益包括优美的环境、良好的服务、和谐的人际关系、健康向上的文化等。这些共同利益实质上就是社区公共物品[3]。多年以来,居民社区参与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在政府倡导下,让居民参与的大多是体现居委会政绩的文体性活动,缺乏居民利益表达机制。

面对居民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现实,要真正发挥社区基层整合的作用,必须从社区居民的真正需求出发,构建制度化的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如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居委会等组织与居民代表面对面的交流形式,让居民的意见表达显性化。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建立交流平台,使居民意见与社区组织双向沟通,让居民从“表面参与”、“被动式参与”等参与形式中解脱出来,释放出参与的激情与动力。建立健全沟通的渠道,在事关全体居民利益的小区治安、物业收费、公共设施维护、停车位等问题上,可以建立每周一次的居民意见日,由物业公司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接待,倾听居民意见,发挥居民的主人翁作用。

(二)设置居民自组织

社区不仅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更是居民生活的共同体。当前时期,居民的原子化特征明显,缺乏有效的组织整合。要真正发挥居民的参与作用,在政府引导下,可以鼓励居民成立社区治理小组、居民意见组等居民自组织。通过居民自组织改变社区居民一盘散沙的局面,整合居民的利益诉求,同时建立居民秩序整合的组织载体。让居民在组织中找到价值诉求的表达途径,也作为居民意见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居民自组织的多种功能,完成基层治理与秩序维持的作用。真正把居民作为社区的主体,有序的推进社区居民的有效参与。当居民有参与意愿时,不能把居民仅仅当作社区参与的幌子或仅仅把居民参与仅仅局限在卫生清扫、文体健身、为民服务、组织治安联防队、动员捐衣捐物等特定的事务中。让居民自组织成为居民参与的渠道,以促进居民之间的合作,最终促进居民归属感的产生与互惠行为养成。

三、结论与思考

在社会转型的特殊语境下,社区作为基层生活的共同体,被赋予了基层整合方式构建与满足居民不同利益与价值诉求的多元功能。社区参与是构建社区共同体的基础,也是形成良好的基层社区治理格局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的状况不容乐观,社区参与呈现出表面化的状态,居民参与娱乐活动参与型多、社区公共事务参与型少,被动参与型多、主动参与型少,缺乏促进社区发展的实质性参与。在关切居民切实利益的公共事务中,缺乏居民参与的路径与渠道。当前社区治理中,社区基层秩序整合作用并未很好的发挥出来,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矛盾突出,面对居民日趋显现的利益诉求与价值诉求,必须因此要构建畅通的参与机制的路径,建立常规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居民与社区组织的沟通渠道。在政府引导下设置居民自组织,让居民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发挥居民参与的主体性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敏.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J].社会学研究,2007(4):150.

[2]杨雪云,周业勤.社区参与不足的社会学解读[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137.

[3]张宝锋.城市社区参与动力缺失原因探源.河南社会科学,2005(4):24.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情感

第一师阿拉尔市(以下简称阿拉尔市)是南疆重要城市。近几年,阿拉尔市社区发展迅速,此时研究社区情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对象界定

阿拉尔市有三种社区类型,分别是城市社区、团场社区、师直社区。本文研究对象为城市社区。

二、阿拉尔市社区情感现状

社区情感是指社区居民在主观上对自已、他人及其整个社区的感觉。笔者通过调查,总结如下:

(一)社区建设和管理正在起步,社区情感从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过渡。2010年开始,政府在城区逐步设立社区,目前,共设八个社区,社区建设和管理正在起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居民传统观念和现代化的建城理念激烈对冲在城市发展的“推力”下,可塑性较强的社区情感由传统社区模式向现代城市社区模式艰难过渡。

(二)社区居民互动交流呈两极多维分化。我市人口结构清晰,流动人口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大部分集中在建筑和商业领域,流动性不大。居民互动交流呈两极多维分化,大部分居民互动交流趋于淡漠,表现为,居民认识的人多,但朋友少,发现困难邻里互助意识不强,出现纠纷相互调解能力较差。居民面临纠纷和困难,不愿与相关人或组织交流,而是首先向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组织求助,居民之间的信任感和依赖感不强,社区情感淡漠。

三、对阿拉尔市社区情感培育的思考

阿拉尔市社区处于传统社区与现代社区变化交融期,传统社区与现代社区情感对冲融合,社区情感变化激跃。现结合实际对形成阿拉尔市社区情感现状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身份转换与城市社区意识转变不协调是根本原因。社区居民虽简单完成身份转换,但与社会人应具有的城市社区意识有一定的差距。居民普遍对社区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产权界定不清,通常沿用房改前的观点认识现在的问题,例如: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大修和中修,大多数居民认为应由政府或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费用,同时对专项维修基金的作用认识不清晰。

(二)居民注重物权,社区归属感不强。笔者认为阿拉尔市建市前是一元社会结构,即国有企业,建市后成为二元社会结构,即城市和国有企业,一元社会结构到二元社会结构的巨变,使城市居民在情感归宿上处于调整期,表现为茫然、表面和淡薄,于是把更多的情感倾注于家庭、亲人和财产。基于此,居民对房屋私产认同度高,一般都以“家”称呼自已的房屋,但对业主共同拥有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认同淡漠,默认与“我”无关,这种思维是房改前的定势思维,缘于改革开放前住房由国家统包,进行实物分配,住房消费采取福利低租金和国家包修包养的制度。

(三)从“团连”模式向“城市社区”模式过渡期,政府对城市社区的认识和发展处于探索实践阶段,社区情感在过渡,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兵团的传统组织构架为“师-团-连”模式,在“城市-街道-社区”新的组织构架中,如何认识和发展社区情感是传统与改革的最激烈的思想碰撞,标准和思维在双重构架中何去何从,需要探索和实践,需要勇气和智慧,笔者认为从连队向社区过渡,在保持传统组织构架优势同时让新的体系涣发活力,我市尚处在探索实践期,社区情感培养也在关键期,在城市飞速发展的“推力”下,社区情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

四、阿拉尔市社区情感建设的对策研究

(一)引导居民正确参与到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社区是居民的家园,更是他们的精神乐园,这种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归宿感是建立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的。政府要引导居民创造理想家园,帮助居民正确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提高其主人翁意识,增强其作为社区一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我们必须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特别是住房建设的全过程,高度重视居民参与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加强“建管”无缝衔接,促使开发建设单位提高建设质量。第二、以社团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促进居民良好互动。兴趣是开展社区活动的基础,大多数居民喜欢参与自已感兴趣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以活动促活力,以活动为动力是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激活剂。第三、结合社区实际普及社区常识和社会知识,强化居民对社区的认同,通过“结对帮扶”、“邻里守望”、“楼幢自治”等活动提高居民互动意识,增强互动频次,激发其互动兴趣。第四、激活特殊群体在社区的积极作用。强化在职党员宗旨意识,激励其利用自身资源为社区服务,引导、组织老年人和青少年开展社区公益活动,并树立楷模激发居民正能量。重视社区各类组织的发展,培养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服务社区的能力。

(二)结合实际完善强化社区组织建设。社区的建构首先要满足标准化与清晰化的国家治理空间的需要。所以政府机构对社区及社区居民的指导和支持非常重要。目前阿拉尔市在初建中,由于发展时间短,政府职能不完全或缺失,导致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组织构架简约,职能缺失。完善强化社区组织建设,强化街道是关键,街道不强,其指导和管理的社区将受到很大影响。所以应提升街道党支部为党工委(建市初本着小机构办大事情的精简原则,街道均为党支部),赋于其辖区领导核心地位,重视内设机构建设,健全职能,让关系居民的事务业务从政府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按人财物原则下延。

(三)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精心雕刻社区公共区域,塑造凝聚人心的精神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社区服务的载体,它能凝聚人心,提升人气,培养“我群体”的社区归宿感。政府应加大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社区为基础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社区公共区域相对单元房,它是居民进行互动的重要区域,让居民有互动交流的欲望和需求,需要精心雕琢社区公共区域,让居民在怡人的环境中畅开心扉无拘无束去互动。笔者认为、人与人、环境与人良性互动,才会赋于社区凝心聚人的精神和文化。所以精心雕刻社区公共区域,不断塑造公共区域文化,并赋予其精神是培养社区情感的必备条件。

五、结语

阿拉尔市处于蓬勃的建城初期,社区居民情感处于强烈对冲期,其可塑性较强,重视并实践社区情感培养对师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促进师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蔡禾.社区.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范文5

关键词:边疆地区;城市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074-03

“边疆地区”特指我国陆地国界内侧,有一定宽度,并具有自然、历史、文化诸多方面自身特点的地区,并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代表。随着我国与绝大多数周边国家完成国界固化(包括确定了的国界和对未确定的国界承认它们尚未确定并维持其在国界确定以前的现状),边疆治理正转化为一个国内问题,其重心在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边疆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是建设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探寻边疆城市社区建设的独特内涵,定能为的中国化提供新的理论生长点。

一、和谐思想视域下,城市社区的本质功能

(一)社区的定义与功能

尽管中外理论界对“社区”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解释,但仍然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存在,如:地域、共同关系和社会互动[1],本研究将其理解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人群组成的、具有相关利益和内在互动关系的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其重要构成要素包括地域、人员、组织结构以及社区心理。马克思在其“社会和谐”思想中清楚指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而“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结成的各种关系是自由、全面的发展的基础”[2]。

和谐社区产生的各种“关系”不会制约、限制人的发展,而是为人提供“自由、全面”的发展空间。因此,和谐社区最本质的功能包括:(1)促进个体的社会化,社区以各种活动,推动成员间相互交往,并为成员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经济政治生活提供平台;(2)社会控制功能,社区为了自身的稳定和发展,必然对社区成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通过制定“公约”、“守则”来对个人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规范;(3)社会服务功能,在了解社区成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一方面可以组织调配社区内部资源、承接社会政府支持,解决社区成员的困难与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和谐社区关系,增强了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和社区整合力。

(二)社区功能的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有赖于社会关系系统中各要素的协调配合,在社区这一系统中,围绕着“人”的社会化促进、控制及服务三项子功能,是一体、协调、共生的,只有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实现社区的功能。

1.社区必然是在提供一定的利民生产经营活动、文体娱乐、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基础上,才能凝聚人心,并以此整合社区的人力、物力,争取社会资源支持,促进自身的发展。所以社区的服务功能,是其他功能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

2.人只有在活动中才能与其他个体、组织发生关系,只有在活动过程中,才能利用活动本身及舆论宣传,引导社区成员学会分享权利、义务,逐步内化社会道德、民主与法制的规范和要求,逐渐由家庭中的人、向社会中的人去成熟和迈进。社区的社会化促进功能,既是其他功能实现的结果体现,也是重要前提。

3.有组织的活动能够开展起来,正是一个社区开始成熟和发展的重要标志,这需要个体间展开合作与互动、建立相互信任、接受管理和限制,以达成一个共同的目的。这是社区控制功能的基本体现,也是社区其他功能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社区一切功能的实现,都依赖于社区活动的组织与开展,而社区建设的内涵,就在于高水平的社区活动的组织与推广。

二、和谐思想视域下,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涵

高水平的社区活动,首在目标的选择;其次在形式和内容的选择;最后在于实施和推广。从活动开展依赖的条件看,首在人员的培训,活动组织者自身社区建设理念的形成与把握程度,对于活动目标的选择及实现至关重要;其次在资源的保障,包括政府政策与法规以及智力、物力的支持;最后也依赖于社会人员素质的基本构成和不断提高。

有研究将其表述为“社区建设的内容”,如:社区党建工作、社区经济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等,本研究以“活动”二字表述“社区建设的内涵”。(1)从实施的主体看,必然由政府与社区中的代表组成,其具有配合、协作的特征,需要共同参与,而“活动”更能适当表现其特征;(2)从“建设”的层次定位看,无论是创意、实施还是其影响力,都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展开,肯定与社区自身的文化品位、生活习惯、利益需求紧密相关,个性化更加鲜明,可操作性也更强,“活动”更符合这一定位。因此,参考已经研究的结论,社区活动一般包括:

(一)城市社区自治活动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组织。这就明确表述了社区的自治活动包括管理活动——调解纠纷、维护治安等;教育活动——宣传法律法规、青少年教育等;服务性活动——优抚救济、公共卫生、向政府及派出机关反映居民意见等。

(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

此文所指城市社区文化是指居民在特定区域内,在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起来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以及人造景观等文化现象的总和。以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它就包括:社交沟通活动、文艺表演活动、社区模范评选活动等。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范文6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变化以及农民工群体的自然代际交替,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进入了大家的视线,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新生代农民工不仅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和生活经历,而且比第一代农民工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和更高的生活期望,也要求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积极渴望融入城市生活,然而现实中他们却面临着各种困境。城市社区作为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组织载体,如何通过这一重要场域的完善来改善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是本文探索的重点。

关键词:社区融入;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

一、问题的缘起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劳动力要求的变化,农民工群体年龄的代际交替和城乡之间以及城乡各自内部之间生产关系的发展,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社会建设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相比于第一代农民工,其有更强的竞争优势和更高的生活期望,也更突显对发展空间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但是,当他们来到城市中,远离农村社会的文化群体时,一方面渴望融入新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却面临着诸多困难,文化冲击、制度、人为隔阂等因素使他们很难融入到城市主流社会。长期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很容易造成 “反叛亚文化”或游民化现象,导致一些社会失范行为出现,比如近年来的“杀马特”现象,还会形成边缘人群体,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城市社区是农民工市民化的过渡转换场域,农民工要融入城市,由农民变为市民,离不开城市社区这个社会化组织载体。从目前来看,农民工社区融入状况不尽人意,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探索如何改善社区融入来解决根本上的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是我们的研究重点。

二、文献回顾

关于对城市社区融入问题的研究,从研究主体来看,目前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弱势群体上,尤其以农民工群体为主。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在城市生活中却面临着各种困境。在研究中,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农民工的社区融入问题进行探索,一是以某一地区为例,对该地区农民工的社区融入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反映农民工社区融入存在的问题。比如田恬; 郝秋丽(2008)通过对北京石景山区Y小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的社区融合状况的调查,揭示了社区中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二是从社会支持理论入手,对农民工群体的社区融入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社区支持不足以及社区文化排斥是造成农民工融入难的关键。比如张利军(2006)关于农民工社区融入和社区支持的研究中,认为只有通过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保障、社区参与等多方面的社会支持,才能最终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三是从文化建设的层面对农民工社区融入问题进行分析。文章多从文化适应、文化认同、文化交流及社会融合等不同层次出发,探索农民工 的社区融入问题。四是从制度层面对问题的解读。认为当前农民工出现“融城难”的现象,主要是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户籍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缺位导致了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实现身份的转化。五是综合各层面对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的多方位解读。认为农民工城市融入难不仅仅是社会制度的问题,还存在生活方式、心理归属感的问题。

而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的研究,一是关注于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社会融入之间差异的比较。比如:李培林和田丰(2012),在对中国农民工社会融入的代际比较中,借助css数据,描述了老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心理和身份四个层面的社会融入状况。二是对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的研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融入过程中存在“内卷化”的现象。即:社区场域推力大于拉力与同质群体拉力大于推力的综合作用使新生代农民工的社区融入成为虚化的“推拉”过程,他们被限制在同质群体中不断“内卷”。三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政策的研究,通过对出台的各种政策的解读以及实施情况的实际调查,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提出科学的政策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对目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的评述,一是对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现状反映,多是通过建立一定的指标,根据某一地的实地调查来反映当地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现状,其指标并没有统一标准。二是没有突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分析。三是对社区融入困境分析多是从具体的社会支持或社会排斥理论入手,而如何结合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理论,来改善社区融入是本文思考的重点。

三、研究思路

在界定研究对象时,借鉴李培林和田丰(2011)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划分依据,相比于按流动的区域划分,通过代际来划分农民工的方式能更有效地凸显农民工群体在社会融入问题上的发展变化。因此,本文按照年龄划分,以1980为标准,把1980年以前出生的农民工界定为“老一代农民工”,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定义为“新生代农民工”。

本文主要通过对比新旧两代农民工群体的差异,探究在社会融入问题上,是否也存在着代际差异,并突出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融入问题上面临的新问题。并从社区建设的角度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一方面促进社区功能的完善,另一方面为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提供一些意见参考。

四、研究发现

借助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2011年7-11月开展的第三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CASS2011)的数据发现,调查结果显示,老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分别为44.76岁和25.58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97年和10.17年,两者差异非常显著,这说明新生代农民工比老一代农民工具备更好的文化知识储备。

在对经济层面、社会日常生活层面和社会心理层面的研究中,发现在经济层面,新生代农民工在月收入和年消费上均高于老一代农民工;社会日常生活层面的比较中,以社会互动的频率、强度为指标,调查显示,其老一代的农民工的互动频率明显高于新生代农民工,但这和所居住及流动的区域环境有关。在社会心理层面的研究结果,新生代农民工对城里人的接纳程度显然好于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更愿意与城里人聊天、一起工作、成为邻居、亲密朋友。

五、结论及建议

从调查结果来看,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同老一代农民工有很大的差别,但在社会融入问题上所面临的困境是相似的。并且在社会融入过程中,完善社区建设,改善社区治理情况,对三种类别的社区融入都有明显帮助。

首先,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其核心应该是“人”。作为社区建设主体之一的农民工群体,在社会发展治理中,应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利益,把他们的权益纳入到规划之中。在社区治理中,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就业问题,生活质量的问题。在治理中激发农民工的主体参与意识,突显社区自治性。同时社区也要通过技能培训、均等化服务等方式,营造公平参与的平台和条件,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更好的融入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