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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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1

关键词:档案;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3-0030-02

一、档案行政执法发现的主要问题

1.档案管理不规范

按照相关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当年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应在第二年6月份归挡,对国家规定的应立卷归档材料,必须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集中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各有关单位收集整理好的档案在本单位保管满10年后,按照时间向地方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而大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归档、移交档案。有些单位档案文件资料收集不完整。

2.保管设施有限,存在安全隐患

有些部门没有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档案随便存放,更不要说有其他的硬件设施,防止火灾与潮湿还有盗窃等都只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有些部门有配备了档案室,却是多功能的,为了利用空间,多与其他杂物放在一起存放,有的甚至屋顶透风,引起档案质量变坏,档案灰尘遍地,与“三铁八防”的保管要求差得甚远,严重威胁着档案资料的安全。

3.档案工作不受重视

档案工作不是一项惊天动地的事情,没有其他工作那样容易引人注目,成效不明显。有相当一部分人甚至包括一部分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认识都存在偏差,认为档案工作要做的就是事务性工作,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价值,不予重视,只要档案不丢失,不外传即可。

4.档案管理方法滞后

目前大部分单位档案管理的方法比较陈旧,查阅档案都是采用最原始的手工方式,由于经常使用原件,磨损严重,纸张都变了颜色、字迹颜色也退化得相当厉害,尚未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设备对档案进行管理,使档案的检索查询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从根本上影响到档案的完整性。

二、影响档案行政执法的因素

1.档案法制观念薄弱

很多档案部门只看重业务,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档案业务中,对档案执法不重视,对档案执法的技术性和法律性不能很好的把握与运用,以致不能从法律视角正常开展工作,如执法水平不高,监督指导多采用行政方式,而不是运用法律技术,档案职能部门依法存在和满足于过去习惯的工作方式和“权大于法”的落后的管理模式,仅仅希望靠宣传反应来达到执法效果。思想不变革,观念未跟上,主观能动新没有能够发挥出来,存在麻痹和懒惰行为,执法的强度不够,再加上现在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就使得一些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得不到很好的监管。

2.档案工作的监督与引导强度不够

督察机制不完善,这很大程度也造成了档案业务建设与执法力度无法很好推行的原因,从近年的几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来看,如果档案工作的商机监督指导不到位,那么档案业务建设将得不到有效的开展。最为明显的是队员那些档案业务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即便已经在督察中发出整改命令,但是由于人员或者其他的原因,往往是下了命令之后无人区过问,抓落实,也就无形中导致追究责任的欠缺。这些问题的显现,反映出我们档案只能部门力度不够,事后追究责任的机制没有很好的形成,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能够很好的落实,使得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只能是看在眼里,明白在心里,监督整改措施不了了之,最终仍然未能督促受检单位如期整改,直接影响档案法制建设的前进步伐。

3.档案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较低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档案管理工作对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绝大多数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结构复杂,只是结构单一,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的人员数量较少,且专职大难工作者中也大都存在知识老化的现象,其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尚需提高。且兼职较多,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档案管理的层次,对档案工作的开展形成重大阻碍。

4.档案管理资金得不到有效投人

档案事业经费投入较少少,是导致档案不能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很多部门的档案管理没有按照规定列入财政经费预算,办公经费都由各单位自行解决,档案馆建设没人关心、过问,这就严重影响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解决档案行政执法存在问题措施

1.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作用

注重档案执法的监督,档案执法能否有实效,关键是档案行政执法监督要到位,要健全档案执法的指导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等法制部门的作用,实行多角度、多层次、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加强监督;要采取定时或者随机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限期整改。才能促使各单位、各部门规范本单位的档案,才能起到监督指导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才能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立规范化档案执法监督体系

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是贯彻实施《档案法》的主要手段。各单位、各部门在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中必须明确自己的相关职责与权限范围,做到不越权与不缺位,从制度与程序上完善档案执法,保证档案执法监督体系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3.严肃档案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在贯彻《档案法》的过程中,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工作条例》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捍卫档案工作应有的法律、法规地位,严格按照《档案法》《档案工作条例》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尊严。

4.提升档案工作领导的层次

按照法律的要求把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来,把档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列入领导工作议程。这就要求领导从思想上抛弃传统观念,注重从法制的轨道来解决档案工作,同时保证档案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等财政保障,确保档案工作步入正常发展轨道。

5.加强培训,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素质

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是决定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的关键,也是影响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好与环、执法监督能力高与低、行使执法职能是否充分的主观因素。因此,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极为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用法制的理念武装执法人员的头脑。第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他们必须掌握档案与法制的相关知识,办案方法,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第三,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取得档案执法人员资格征。第四,档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人大、执法部门组织地档案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档案工作业务水平。第五,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从而督促档案执法人员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参考文献:

[1]信息检索教程 冯惠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2]档案文献检索 冯惠玲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3]人文社会科学信息检索 马文峰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4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2

 

一、高校行政管理概述

 

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是指高校行政管理组织应当是相关法规认可的教育管理机构,同时,在高校的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使高校开展的一切教育活动符合相关教育法律的规定[1]。因此,应不断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领导及行政管理人员官本位思想严重,法律意识淡薄

 

在现今高校管理中,高校领导及行政管理人员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一些高校领导在决策中不按法律和规章办事,独断专行,行政管理缺乏法制的监管,使得学校决策及纠纷的解决方案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撑。

 

(二)我国教育立法不够完备,高校校规校纪没有结合法律法规制定,缺乏合理性依据

 

我国教育立法主要有《教育法》及其后出台的《义务教育法》、《学位条例》。在高校行政管理方面,只有《教育法》对其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规定的细化规范,从而造成高校行政管理具体操作中缺乏法律的规范,严重加大了高校行政管理法制化难度[2]。

 

各高校在制定自身的规章制度过程中, 没有依据法律法规,致使校规校纪的规定超越法律授权内容,于法无据,甚至与法律法规相冲突。高校行政管理中忽略程序的正当性,法律规定学生被学校处罚退学、开除时,享有充分的异议权和救济时间,实践中,高校往往对此程序走形式,程序的不公正最终导致实体不

 

公正。

 

(三)高校行政管理机构中缺少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

 

据统计数据表明,当前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情况并不多,全国1900所高校,外加300多所民办高校,只有50所左右的高校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所占比例仅为2%.此外,教育部直属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高校比例较高。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有30%的高校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而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比例只有1.22%。民办高校则目前都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可见,教育水平和层次越高的高校越重视法律事务工作。然而,笔者还发现,在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的高校中,也有接近一半的高校将其设置在学校办公室下面,并没有将其独立为一个机构。并且各高校对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本身在名称、性质、职能、地位、待遇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情况较为杂乱。

 

三、加强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的措施

 

(一)在高校中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依法治校

 

十八界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各行各业对照自身工作纷纷加强法制建设。对于高校而言,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加强依法治校,在全校广泛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立法建设,科学制定校规校纪,、校规校纪的执行坚持人性化原则

 

为加快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进程,一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我国教育立法,尤其是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立法。鉴于我国立法对高校行政管理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细化规范,笔者认为,应尽快出台关于高校行政管理的条例,将高校行政管理的内容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使得学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应科学制定校规校纪,校规校纪的执行坚持人性化原则。高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建立在科学、高效的基础上。校规校纪的制定不仅仅在于管理约束学生,也要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制定,不能越权甚至与法律相冲突。高校在执行校规校纪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正当的程序,并坚持人性化原则。

 

(三)高校应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并建立高校行政管理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推进高校法制化进程,应强调法治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此高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当前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共有一下4种方式:(1)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该机构不仅有明确的职责,而且有人员编制,不仅承担学校的法律事务,而且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定、促进依法治校综合协调机构,对学校依法做出决策起着重要作用。(2)将法律事务机构设置在学校办公室或其他部门之下,处理学校法律事务。如前所述,这一类型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3)由学校的具有法学背景的教师兼职承担法律事务。

 

(四)聘请法律顾问,聘请校外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笔者认为,第一种方式即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是最理想的方式,尤其是对规模较大、院系较多、独立分支机构较多、法律事务较多的高校。高校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能有效践行依法治校理念,推进高校法制进程,为学校决策和管理的合法性做出重要作用。

 

对于规模较小、法律事务较少的高校,也不应忽视依法治校的建设,可灵活使用上述几种方式。让办公室或其他职能部门兼任法律事务管理职责,并聘请校外律师事务所或本校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担任法律顾问,但切勿将学校法制建设束之高阁。

 

此外,除了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加强法制建设之外,为避免高校行政管理中出现“人治”代替“法治”的情况,还应注重民主建设,建立高校行政管理有效的监督机制。除了法律事务机构可以对高校校规校纪、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以及高校其他行政管理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外,还可通过设立学院意见箱,网上院长信箱和网上书记信箱的方式,广泛征集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通过广大师生来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3]。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3

关键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1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畜牧产品供求量大幅上升,进而促进整个畜牧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畜牧业产品质量的监管极其重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会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消息,更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权力的实施对整个行业的监管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执法机构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仅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内容有相应的规定,更是对行政执法的主体做出相应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畜牧兽医工作者都具有开展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资格,如位于乡镇级别的畜牧兽医工作者未能达到拥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资格。但在实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执法机构相关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出现一些的消极现象,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不具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权资格的兽医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拥有了实权,却缺乏对该类职权滥用的有效监管;二是实际拥有资格的畜牧兽医工作者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得到的权力不完整,无法充分发挥自身效用对整个行业实施相应的监管。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1.2执法程序不合理

执法程序的存在是发挥行政执法权力效用的重要手段,畜牧兽医工作者在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主要依靠可靠的执法程序开展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有助于畜牧兽医工作者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畜牧兽医工作者依靠执法程序的强制性发挥权力的效用,从而适时地对违法乱象进行调整,以促进畜牧兽医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在实际生活中,执法程序的不合理性极为突出,对畜牧兽医的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许多阻碍,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执法程序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缺乏较为完善的与执法程序相关的规章制度,大多畜牧兽医工作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条例的指引,执法行为较为随意,对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较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这也造成在制定相应执法程序时,侧重于设立统一标准。这一特点的存在使得现实生活和执法程序两者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1.3行政强制力效率较低

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畜牧兽医监管效用之所以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主要是因为法律本身所具有的强制力,能够给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一定的支持,当畜牧兽医工作者发现违法行为时,能够借助于法律的强制力,对违法主体的不当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及纠正,从而维护整个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在实际生活中,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行政强制力效率较低是一大现象。这一现象主要在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强制力的实施,往往通过间接的方法对违法主体进行相应处罚,即畜牧兽医工作者依靠法院对违法主体的行为进行处罚,且在该过程中,畜牧兽医工作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导致行政强制力的效率较低。

2解决策略

通过分析,总结出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经验及相关资料的查询,提出以下两点对策,以期促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2.1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权力和责任明确到个人

畜牧兽医工作者开展相应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给执法程序、执法权力等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更好地促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力和责任明确到个人。条文性规范的存在,不仅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还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指引方向,对其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这是建立规章制度的一大好处。另一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能够对行政执法的主体做出更为清晰的界定,并开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从而能够有效地减少权力滥用的现象,责任明确到个人,对维护良好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2畜牧兽医工作者应大力提升自身素养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4

摘要:公安派出所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执法部门,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行政执法属于派出所与群众最直接相关的管理活动,点宽面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本文就当前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探讨解决对策,以期进一步提高派出所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关键词:派出所;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实战单位,其行政执法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1]。因此,派出所民警必须按照“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进行规范化执法,以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一、派出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不端,法治观念不强

在公安基层队伍中部分民警存在执法观念不端、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未牢牢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存在特权与本位思想,执法随意性较大。个别民警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将法律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利的本钱,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

(二)执法趋利性严重,经常以罚创收

目前,受地方政府财力限制,派出所的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导致一些派出所不得不以罚款的方式“创收”。在处理赌博、、吸毒等案件时,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劳教的违法犯罪人员,通常作降格罚款处理,以罚代刑、以罚代教。这明显偏离了立法的精神,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程序违法现象比较普遍

在接处警阶段,部分派出所只重视110指挥中心的报案,而往往忽视了群众直接的报警。在受案阶段,受制于办案经费与破案指标,通常对无线索的案件只进行接处警记录,但不立案,也不进行上网登记,从而造成大量“积案”[2]。此外,执法程序与方式尚无统一的规定与法律文书,民警在工作中经常将刑事案件中的搜查、扣押等手段用于治安案件的办理。

(四)部分民警执法素质偏低

目前,国家对警察的录用条件相对偏低,未对法律与公安专业知识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要求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同时,公安机关进人的随意性较大,由于“进口”不严,导致民警来源庞杂。一些民警法律素质偏低,缺乏应有的业务知识,加上缺少系统的学习与培训,导致执法素质不高。

二、提高派出所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

(一)重视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与不规范性问题,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把民警执法活动都纳入到规范化的轨道。首先,应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执法制度,确保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其次,制定《执法民警资格认证制度》、《治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接处警和立案破案回告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再次,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针对不严格执法,存在降格处理、以罚代拘的问题,应及时出台《办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加大经费投入,以杜绝上述问题的出现。最后,对于裁决后不执行的单位与个人应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这样能有效遏制执法过程中趋利,避免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二)健全执法监督体系,落实民警执法责任

通过构建全方位的执法监督体系,让全体民警增强“法律就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观念,从而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执法的规范性与公正性。首先,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派出所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与群众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同时,还可邀请检察机关对年度内的办理案件进行监督,通过检察指导案件侦查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其次,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仅要充分发挥纪检、督察、控申等部门的监督作用,还要明确各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3]。最后,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保证派出所执法行为满足主体明确、责任落实、权责分明、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要求。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民警队伍执法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的高低。因此,必须加强对民警的系统培训与教育。首先,要抓好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理念与民本意识。同时,要在公安派出所内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养民警的法律信念与法治精神。其次,要结合派出所民警的岗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能力培训。以“三个必训”为抓手,以服务实战为目标,加强执法能力培训。采用案例点评、典型案例旁听庭审、法律辅导等方式,重点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与现场处置水平。最后,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提高民警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切实提高民警的行政执法水平。

三、结语

总之,针对当前派出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加强对基层民警的系统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还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基层派出所的办公经费。

[参考文献]

[1]黄义.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3):30-33.

[2]邹晨宇.提高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能力对策研究[J].今日湖北旬刊,2014(12):204.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5

[关键词] 农业行政执法 工作 分析研究

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制的最新变革,实行这种形式的执法,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文件进行规定的。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规定赋予了农业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权利,且这种权利应该集中,由一个职能部门机构进行实施。

一、基层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及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是既要熟练的掌握与农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同时还有知晓涉及农业的各项法律规定和主要法律知识。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发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大多是从事农技推广的基层工作人员,虽然在上岗前经过了集中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但仍然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行政执法人员所应该具备的必要法律知识和相应的执法技巧。但在开展实际的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执法人员不能按照要求执法,不善于执法和不敢执法。在处理相关事件时,不能准确的运用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执法,是执法水平不高,效率不快。当农民利益受到损失时,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2.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实际的执法活动中,当被处罚人员受到处罚时,往往找各种借口和理由逃避责任和推卸责任,扰乱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之后,不知道或者找不到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即使找到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维权时,由于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无法解决农民的问题。

3.农资经营网点分散,管理难以到位

农业行政执法与其他部门的执法不同,尤其是在落后的偏远农村地区,经营网点不集中,对相关事情不能做到全面而细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执法设备不全,在经营的网点缺乏辨别农业产品真伪、农资检验和产品质量检查的设备和手段,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农资产品只能将其送往上级部门的农业执法部门进行检查,时间周期长、流程繁琐,遇到问题是不能够及时的对其进行处理,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其次,偏远地区尤其是山区的市场监管难度较大。由于山区人员居住分散,经营网点不集中,给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尤其是对于偏远地区的农资经销门店,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很难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还有处于县市交界处的无经营场地、经销小贩以及没有营业资格的个体经营者,市场管理和执法人员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执法,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1.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树立农业执法形象

执法人员的各项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整体形象、权威和未来的发展。因此,在招聘执法人员是应该按照严格的标准进行选用,采用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具体的要求是:首先,思想政治素养过硬,执法人员要拥护党,坚持党的各项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执法时要严于律己、公平公正、敢于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其次,全面的专业素养,基层农业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很高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具备全面的农业知识;再次,法律素养,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求懂得专业农业知识,还要熟悉与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主干法律,能够把握法律精神,准确的应用各种法律条款;最后,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与不法分子斗争过程中,不能畏畏缩缩,要有胆量,敢于纠正不正当的违法行为,采用各种措施打击犯罪分子的狡猾性和隐蔽性的能力。加强农业执法宣传教育,营造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2.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行政执法宣传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宣传制度。宣传途径主要选择那些具有公共影响力渠道,例如地方的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并结合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农户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和相关惠农政策。积极鼓励农民向执法部门举报不法农资经营者。通过举办乡村农业培训班、农业专家讲座和市场宣传等方式,向农村的居民广泛的开展种子、农药和肥料等农产品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户积极宣传违法经营的后果,对导致农业产生事故的经销商追究其民事责任。

3.突出重点整治,保障农业生产

在每年的农资产品的销售旺季前,由地方的农资管理部门对市场上的种子、农药和肥料进行检查把关,凡是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农资必须将其送回上一级检查部门进行复检,然后将最新的检查结果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对比,不符合要求的严谨其上市流通。基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在农时季节对重点区域的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销商进行细致的执法检测。检查其种子、化肥和农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看种子的标签是否规范合法,是否已经审定,是都适合本地区种子,是否报装与内在一致等;农药要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是低毒农药,是否是过期农药,是否是假冒产品,是否为禁药;肥料主要查看其是那种类型,是复合肥、有机肥、微生物肥还是腐熟质肥,是否有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通过细致的检查,如果发现有违规产品,应该立即停止其销售,依法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1] 钱洪良. 加强农业执法的措施[J]. 现代农业科技. 2013(07)

[2] 周晓涛. 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农业执法的现状及综合执法的路径选择[J].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02)

[3] 刘启亮. 开展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初探[J]. 农业技术与装备. 2010(16)

[4] 李旭东. 我国农业机械化立法问题及对策研究[J]. 农机化研究. 2011(03)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6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