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务岗位职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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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务岗位职责

乡镇财务岗位职责范文1

一、交城会计队伍现状

交城县现有十个乡镇,共有乡镇会计31人,持证率32.3%;40岁以上人员占比64.5%,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占比37.7%。共有行政事业单位167个,上岗会计196人,持证率54.6%,40岁以上人员占比64%,大专以上学历占比48%。共有150个行政村,村会计150余名,持证率不到10%,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到8%。会计队伍学历低、年龄大、持证率低等问题十分突出,会计队伍建设任务艰巨。

二、会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管理机构缺失,人员管理散乱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县共有15个乡镇,2002年撤乡并镇后减少为10个,同时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撤销了乡镇财政所,乡镇财务管理归并到乡镇统一管理。由于乡镇人员变动频繁、交流较快,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缺失后人员管理相对散乱,财务管理也存在交接不畅、管理混乱的问题。

(二)会计队伍老化,整体素质较低

会计队伍年龄老化问题凸显。40岁以上的会计占到总人数的64.5%左右,45岁以上占到48%左右,年龄偏大问题十分突出。会计队伍文化层次不高,财务知识和技能相对较弱,乡镇、村级会计尤为突出。部分取得大学学历的,多数为就业后参加行政管理和党校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学历,财政专业知识技能相对不足,缺乏针对性的培训渠道,业务知识不足,财务软件操作困难。

(三)会计队伍复杂,法律意识淡薄

一是会计队伍人员复杂,正式工、临时工、借调人员、村官,参差不齐,在财务管理上,由于人员变动,存在多人管理一套账的情况;二是基层会计法律意识淡薄,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会计违规造假行为时有发生,不利于基层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会计管理松散,会计使用缺乏程序

基层会计使用存在随意性,一是由于基层领导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甚至很多领导本身为了自身方便,随意指派人员负责会计工作;二是缺乏专岗设置,没有明确岗位职责,财务人员职责不明,发现问题相互推诿;三是会计人员本身松散,没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存在会计做账随意性较大,做账凭证附件不全等现象。

三、加强基层会计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备案审批,建议实行委派

一是实行会计上岗备案制。各部门使用财务人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村级会计向乡镇申报,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会计向财政部门申报,主管部门在会计备案过程中要逐个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使用,做到基层会计人员管理心中有数。二是建议实行委派制。由于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关系都在所在单位,其切身利益与本单位密切相关,会计人员难以独立执行财务制度,难以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失控,财经纪律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不良后果,从而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为此建议成立专门的会计管理机构,统一编制、统一管理,全县财务“一盘棋”。通过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关系抽回,从根本上消除了二者之间的附属关系,排除各种干扰,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二)提高存量素质,积极引进增量

针对会计队伍的现状,一是提高存量素质。努力提升现有会计人员的素质,通过在岗培训、组织学习、加强考核等方式提高现有会计人员从业水平。二是引进会计增量。吸收“新鲜血液”充实到现有会计队伍中,从村官、新招聘的大学生中选取一批政治素质高、有财务知识的人员充实基层会计队伍,做到确实能为乡镇村办实事。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

制度是约束权力的良方,培训是扩展思维的手段。一是建立明确的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资金使用报账流程,建立财务定期报告制度等,通过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人员执行财经法纪有法有据,有条不紊、环环相扣。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会计业务、会计电算化培训力度,分批次对财政工作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乡镇财政业务人员、农村财会人员、企业会计进行培训,加强会计人员的规章制度意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扩大“县、乡、村、企”四位一体培训格局。

(四)转变会计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乡镇财务岗位职责范文2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基层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必要保证。所以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各级领导部门都强调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当中的一项大事。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重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有序进行,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公益事业难以兴办,所以规范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急需解决的大事。

所以,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发展,基层农村财务管理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迫切需要进行规范。如何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提高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培训,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考核,稳定队伍,提高素质,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多年来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改变这种现状,有必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会计队伍。因此,一是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

财会人员是村乡里的“内当家”,一定要有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争取尽快地把国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财税制度,贯彻落实到乡村一级;同时乡村也要建立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其资格证的级次,持证应聘相应岗位之职,保持财会队伍稳定。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必须要坚持“五个统一”,有效化解农村财务管理的矛盾

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必须要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统一账、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农村的财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从而可以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农民也不必为财务问题而上访,干部也不必因财务管理而费心,干群关系将更加密切,为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为此,各级乡镇领导都必须提高对村级财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农村财务规范化就是要求村级的各项收入、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和部门对农村拨付的资金,都要规范缴付手续,统一管理,有效监督。这样可使村级收入管理得到加强,有效遏制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村级各项支出均在村财乡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使用,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和透明,不仅避免了资金使用的盲目性,还可有效地杜绝挤占、挪用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化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制度保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是搞好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这两个新制度。新《制度》针对目前村级财务混乱的种种现状,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对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状况,最迫切的任务是在一定区域内针对财务管理现状,从财务收支结算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会人员与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定一套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规章制度。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以及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债权债务管理、集体资产台账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会人员岗位职责、报账员岗位职责、会计人员管理,村组干部离任审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会计电算化等多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多头批款, 同时,严格执行村级重大开支由村民商定的原则,使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真正落实到,实处,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所以,我国农村发展正处在结构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从管理制度和机制等方面进行科学规范打好基础显得尤为重要。相信只要各级领导和部门,支持和重视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会计法》将得以有效实施,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农村社会稳定将会有所改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乡镇财务岗位职责范文3

关键词:乡镇财政 内控制度 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缺陷

一、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重要意义

内控制度是单位内部为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效率,防范和化解财政管理风险,确保财政资金保管安全、规范运行,以及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制度、措施和程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不断增强,在政府体制改革特别是财政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的背景下,乡镇财政管理模式也应随着公共服务型财政模式的建立而逐渐转变。内控制度作为防范和化解财政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是乡镇财政改革的必然选择。建立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保证财政资产的管理安全和有效执行,规避和化解财政管理风险,确保财务管理信息和资料的完整真实。2.乡镇财政能够为政府履行经济管理职能提供资金保障。完善内控制度有助于保证财政资金流通中的安全和有效执行。作为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方面,乡镇财政管理的完善有助于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3.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加强有助于保证财政资金的稳定与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对于促进乡镇在遵循国家制度的前提下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强化有助于提高风险意识和加强监督管理,能够有效的防范和避免财政风险、杜绝腐败,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二、乡镇财政管理各环节的内控制度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内控制度,需要明确建立内控制度的原则,建立乡镇财政内控制度要坚持一下几个原则:全面性原则,为防止内控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片面性,需要确保内控制度贯穿于乡镇财政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整个过程;制衡性原则,内控制度的目的是形成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因此内控制度要坚持专人专岗、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以及设置授权审批权限等方面;合理性原则,内控制度要坚持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内控程序和规则,以达到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内控制度,需要分析乡镇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针对不同的环节,建立内控制度,从而在整体上形成相互制衡的内控制度体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一)管理环节的内控制度

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建设依赖于管理环节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管理环节上,主要内控制度可以分为:1.完善会计核算,会计是乡镇财政内控的基础,需要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2.明确岗位职责,科学设置不同工作岗位和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要求不相容职务相分离;3.授权审批权限设置,审批权限设置不合理会造成审批权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因此,要明确授权审批的范围、权限、责任等;4.信息传递控制,要确保各方面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性,反映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

(二)业务内容环节的内控制度

乡镇财政的覆盖范围广,内容多,需要针对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1.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以及效果评估,根据差异,及时调整预算;2.收支管理,强化资金收支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授权的程序和职责,保证资金有效使用;3.专项资金管理,由于专项资金一般是财政涉农资金,更需要加强此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存管;4.会计管理,要对会计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管理,确保财会报告准确真实并规范票据使用行为。

(三)监督过程的内控制度

要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规范财政监督的程序,提高财政监督的质量。通过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能够掌握内控制度运行的效率;监督部门平时在与工作人员的沟通能够获得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的信息。此外,监督部门能够通过针对某个内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能够掌握内控制度设置的不足并及时改正。

三、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

由于乡镇财政内控方面专业人员缺乏,素质较低,导致乡镇内控制度建设不规范,这个问题既不利于乡镇财政管理效率的提升,也会对乡镇经济发展速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找出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内控制度认识不深入

由于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各种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财政负责人内控意识薄弱,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入,导致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由于乡镇财政管理者对内控制度不重视,使用财政资金不经必须的途径;而财会人员岗位职责不强,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财会人员缺乏必要的财会知识,导致会计工作质量下降,原始会计凭证以及各种票据等管理混乱。

(二)内控制度不完善

乡镇财政内控制度涵盖财政的各个环节,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不利于内控制度的执行,内控制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由于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制度相对落后,使得制定的内控制度的内容、范围与实际财政管理需要不匹配,造成内控制度适用性降低。2、内控制度注重形式。部分乡镇财政虽然建立了内控制度,但建立的目的不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管理,防范风险,而是为了满足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因而执行的很少,使得内控制度形同虚设。3、内控制度配套措施缺失。部分乡镇即使建立了内控制度,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措施,内控制度执行效果并不理想,降低了内控制度建立的初衷。

(三)内控制度约束不明确

完善的乡镇财政内控制度要求专人专岗、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导致岗位设置不科学,关键岗位人员兼任现象严重。除此之外,单一领导掌握审批权由于约束不到位,可能造成审批授权的滥用,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现象严重。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相配合,只有加强监督管理,内控制度才能得到全面实施。由于内控制度约束不明确,导致内控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

四、加强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对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认识

乡镇财政负责人对财政内控制度的认识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控制度的健全与有效执行。为提高乡镇财政负责人内控制度的意识,需要对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内控制度对乡镇财政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内控制度对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全资产、防范资金流失的重要性,从观念上改变负责人的态度。只有强化负责人的意识,才能确保财政内控制度的全面建设。

(二)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

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包含内容广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主要从预算、人员、监督和政策等方面。首先要完善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立能够确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纳入监控的范围之内,保证财政资金收支的安全和有效运行。其次要建立并完善人员管理的内控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所需的人员,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形成专人专岗,关键职位不相容的制度,确保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针对不同岗位职员定期组织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接受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人员素质;提高奖惩的激励约束制度,根据岗位职责考核不同结果进行奖励和和适当的惩罚,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三)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乡镇财政内控制度薄弱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缺乏专业的财会人员。乡镇财政现有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容易导致会计核算工作的失误,影响了内控制度的执行。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法规的规定招聘相应的财会人员。适当提高财会人员待遇,吸引并保留优秀的专业人才。2.对现有的财会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和专业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新知识,提高财会管理知识和技能。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根据财会人员的绩效给予适当的奖惩,以激励财会人员在工作中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内控制制度。

(四)提高监督的强度和质量

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建立相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内控制度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监督部门不仅能够通过观察日常业务活动从侧面了解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也能够在从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中掌握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内控制制度进行不断调整和改善,有助于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李建华.强化乡镇财政监督管理的六项措施[J].财政监督,2005;2

[2]陈梅青.浅谈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建设[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1

乡镇财务岗位职责范文4

1.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财务人员不具备专业会计和财务知识,文化程度不高、业务素质不够、工作能力弱,责任心不强。二是票据使用不规范,有的乡镇没有明确专门的票据使用和管理人员,存在乱开票的现象。有的票据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存在金额不符的情况,致使部分会计总账与明细账科目余额不一致。三是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四是违反现金结算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逃避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五是收入票据和支出凭证不合规,凭证把关不严,不合规票据随意入账。

1.2对固定资产不重视,管理混乱、不规范

一是固定资产账户设置不规范,总账以及明细账的设置不够完善,有时购置固定资产不入账,形成账外固定资产。二是随意购置固定资产,不按年初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进行购置,有的乡镇甚至根本没有预算。三是固定资产处置环节不严格,有的乡、镇政府在未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就擅自处置旧固定资产,造成大量固定资产不知去向。四是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薄弱,人员职责不明、责任不清,有的乡镇无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容易造成固定资产损坏、被盗或被他人据为己有等潜在的流失现象。

1.3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

对于专项资金,未能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有的乡镇对于专项资金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存在挤占、挪用、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滞留、转移等违规行为,没有完全做到专款专用,从而严重违反了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1.4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建立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责任分工不细,岗位职责不明确,经常是审批、开票、记账、出纳全部由一个人执行,未按规定分开,这样监管力度不够,就会出现乱支乱用的情况。由于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致使有的乡镇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二是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有的乡镇虽然建立了相应的控制制度,但是形同虚设,只是把制度写在纸上、落实在口头上,执行不力,监管不严。虽然建立了正常得现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招待管理、差旅管理、大笔金额审批等制度,但部分乡镇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得力,致使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1.5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

乡镇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包括账面上反映的各项应收应付款和未上账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一般有欠拨欠付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基建工程款、欠拨及欠付的各种经费。部分款项挂账或抵项现金库存的时间长达几年、十几年,形成资金沉淀和损失。本来就记载不清,日积月累,不少已成为呆账,严重掩盖了乡镇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

1.6财务预算缺乏严肃性有的乡镇预算编制比较简单、笼统,编制不够细,有的财政预算编制缺乏可操作性,往往存在超预算问题。经常有该编的收入未编、该列的支出不列。乡镇人大对预算的审批和监督流于形式,减弱了预算的法律约束力。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多数乡镇财政财务支出不受预算约束,随意调整、资金用途被随意改变情况,使经批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

1.7财务核算不规范

财务核算不规范是目前乡镇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最普遍和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①账实不符,即账面记载与实际发生的业务不符,与相关单位往来账对不上;②一些乡镇存在大量收付原始凭证保管在出纳处未及时结报,长期冲抵库存现金;⑧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以非正规票据作为入账依据的情况,且有的金额较大;④未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未及时核对,没有按要求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致使出现银行存款账实不符,资金被挪用,长期未被发现。如某乡镇原总会计利用银行账户挪用公款的问题。

2改进措施与建议

2.1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应该加强对乡镇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财经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和管财理财能力,提升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乡镇的财务管理水平。

2.2加强预算管理

应该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执行,依法进行财政决算工作。乡镇支出因工资的增长及各项事业建设的需要,支出呈刚性增长,特别应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管理,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为了解决收支矛盾,乡镇应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招待费、会议费、小车维修费管理制度,实行总额或包干控制。严格按人大通过的预算执行,注意预算调整的合法性。严格防止财政支出的安排超过财政收入,控制乡镇债务水平,确保财政收入和支出平衡。

2.3加强现金管理制度的建设

对于现金的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建立现金的专人专管制度,即出纳岗位责任制:②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逐笔序时登记,保证账款相符,确保钱款的安全;③认真执行现金的使用规定,严禁用“白条”来抵充库存现金;④根据业务需要正确核定库存限额;⑤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项目外,其他的应付款项均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⑥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工作;⑦不得将本单位的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

2.4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购置、处置资产程序合规、合法。资产专人管理、建账设卡,防止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5加强民主监督,增强透明度

乡镇应该成立民主财务管理监督小组,并赋予监督小组以下各方面的职责:①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负责参与本乡镇的财务计划的制订;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④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⑤有权监督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通过履行以上职责,把那些不符合支出要求的坚决剔除于账外,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运用。

乡镇财务岗位职责范文5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发[]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通知》(发[]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上台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二、目标要求

按照“县区有窗口、乡镇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工作要求,年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均要达到有组织机构、专职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地、规章制度。在行政村(居委会)设立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或信息员,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

三、机构设置

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设置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乡镇事务服务站(工业园区管委会在经贸局)加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所长由站长或局长兼任。配备2名工作人员,业务上接受县劳动保障部门指导;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室、档案室和服务场所;配备电话、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室设备;设置财务公开、信息公布栏。

在行政村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从村干部中明确1名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村文书或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兼任),县鹿城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从社区工作人员中各选配一名专职协理员,业务上接受县劳动保障部门指导,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延伸到村(社区)。

四、工作职责

(一)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宣传国家、省和地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咨询服务。

(二)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的调查、建档、统计;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动态管理和就业服务,协助落实扶持政策;收集、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信息,组织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组织其转移就业;负责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重点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就业农户中至少1名成员,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

(三)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及接续工作;协助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休职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发放和年检工作;协助劳动者申请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协助做好园区企业用工的组织、招聘等工作。

(四)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权益服务。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承办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

(五)做好基础管理服务。建立各项基础台帐,做好农民工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劳动保障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情况,科学设置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切实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便于考核。

(二)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将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事务所要将责任明确到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网站、宣传栏、公示栏公开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对外公布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社会保险参保接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调解等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咨询电话。

(四)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办结。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辖区城乡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农户、流动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用人单位用工、劳动争议调解等基本情况台帐、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情况台帐和数据库。真实、准确、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报表。

(六)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建立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管理、服务行为规范等制度。

(七)、建立健全监督投诉制度。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意见、投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是健全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发展劳动保障事业的重要基础。县劳动保障部门对乡镇就业和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开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和专项检查等活动,不断提升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

乡镇财务岗位职责范文6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尽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要求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6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7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扎实稳妥推进。以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为核心,落实政府责任,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2、坚持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以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药物供应采购机制和管理体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3、坚持绩效考核,提升服务效益。以让人民群众受益、满意为目标,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的转变。

(三)任务目标

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全县16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和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实施范围

全县政府举办的16处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机构职责。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1、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和新农合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提供与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执行医疗保障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进行统一管理。

(二)核定机构编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按照市编办、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的批复文件执行。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确定岗位数量和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要加强编制管理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三)设置内部岗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和中医药岗位需要,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总岗位的90%。其中,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用于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中医药岗位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同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执业医师。

(四)人员竞聘上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机构编制等部门要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规范的竞聘程序和办法,严格组织实施。

1、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选聘。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制和任期制,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可按规定程序连续聘任。

2、其他人员的竞岗。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专业类别、技术等级及数额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2年。乡镇卫生院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入的人员,以及通过各种公开招聘方式聘用的现职人员中具有符合要求的执业(从业)资格和其他具备同设置岗位专业对应的正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要求的,均可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竞聘。同等条件下,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人员等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明确竞聘人员范围、确认竞聘资格、组织竞聘上岗、签订竞聘合同的程序,抓好人员竞聘工作。通过竞聘用人改革,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起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五)招聘新进人员。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一律按照政策规定实行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培训学员。招聘的医疗、公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专业学历和护士执业资格,其他紧缺的专业人员也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鼓励探索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项目,推动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实施,加大全科医生吸引和培养力度。

(六)安置未聘人员。按照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和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对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中的未聘人员,采取系统内统筹调剂、实行三年待聘制、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自谋职业、支持继续学习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编制和人事计划外的未聘人员,要按照上级编制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和安置工作的政策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妥善处理。

(七)开展绩效考核。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等内容。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乡镇卫生院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定期组织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八)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并制定具体核定办法。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例不低于4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九)规范药品采购。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操作,高效运行。乡镇卫生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要全部通过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坚决杜绝网下采购行为。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制度,及时上缴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及时配送。

(十)完善补偿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落实力度,尽快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并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调整情况,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的经常性收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落实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实施步骤

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任务于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对综合改革工作组织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实施主体的责任,按照制定方案、核定编制、设置岗位、竞岗聘用、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总结验收的顺序,深入扎实地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一)学习培训,制定方案。县卫生部门要围绕落实综合改革任务,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使广大基层卫生人员明确要求,掌握政策,增强信心,积极投身改革。要深入学习改革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找准改革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

(二)核编定岗,竞聘上岗。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在中旬完成设岗工作,要确保底完成竞聘上岗工作。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同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聘期等内容,确立聘用关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三)妥善安置,保持稳定。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妥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和工作方案,并于中旬前完成人员安置工作。

(四)绩效考核,兑现奖惩。考核按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单位确定考核等级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乡镇卫生院定期对内部职工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月底前全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月底前实现绩效工资制度入轨运行。

(五)考核评估,总结验收。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完成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考核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改革成效。同时做好迎接市医改部门的考核验收工作。按市政府安排,在各县区总结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省制定的考核评价标准,市对各县区逐一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于月底前上报省政府。

四、保障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责任制度。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县医改办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县卫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要建立包保责任制,落实“一对一”责任包干,对辖区内每个乡镇卫生院明确一名县级干部包干负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推进。

(二)加强财力保障,确保资金需求。要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和经费保障工作,落实财政的专项补助和收支差额兜底作用,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