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消防检测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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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消防检测报告

产品消防检测报告范文1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存在问题;对策

0.引言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而逐渐兴起的一项事业,其主要内容是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设备检测,判定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消防功能,验证消防设施是否合格。目前全国拥有正规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己经达到几百甚至上千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主体己经从最早的由政府部门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检测到目前已经演变为纯粹商业化市场运作,承担着为新建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检测和已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巡回检测任务,成为我国消防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1.建筑消防设施监测概述

1.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实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实质是第三方技术认证,当建筑物按照标准配备了消防设施并且建筑物及其附属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都全部安装到位以后,在正式竣工之前, 应当组织专业队伍对建筑物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进行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本质上属于建筑防灾体系的一部分,这一点和建筑物的电气设施有所不同,它不可能通过日常使用来发现其存在的缺陷,而电气等其他设施如果在设计和安装中存在问题,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而建筑消防设施如果设计安装不达标,一旦建筑发生火灾, 不仅影响人们扑救、疏散等工作, 严重时将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十分必要。

正因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必须由建筑施工方和建设方、监理方等有关单位以外持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地完成检测,才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符合客观实际结果。通过建筑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测鉴定,及时发现建筑消防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其完成施工改进,为建筑物是否达到消防竣工标准提供依据,因此,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实质是一种第三方的技术认证。

1.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特点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建筑物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的消防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的鉴定和评价。针对具体的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检测,具有以下特点。

(1)检测对象是特定的。

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性质的不同,安装在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也不尽相同,既有普通的消火栓系统,也有集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疏散系统、防排烟系统等为一体的复杂系统。因此,针对不同的建筑物,根据其安装的消防设施不同,其检测对象是特定的。

(2)检测环境不同。

建筑物消防设施的安装是由建筑物的规模、性质和等因素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地点是多层次、多空间、多方位的,既有一般的民用建筑也有工业建筑,既有公共建筑场所也有普通公众集散地和娱乐场所,因此,根据建筑物消防设施所处的环境不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环境也随之不同。

(3)检测仪器不固定。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是针对安装在建筑物上的消防设施实施检测活动,因为这些消防设施是固定的,因而,检测消防设施的仪器将随着建筑物中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同而移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存在的问题

2.1检测机构市场缺乏统一管理

当前,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消防检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由于检测机构的增加,使得各检测机构所能分到的市场份额相应的减少,这必然导致了检测机构之间竞争加剧。为了更多的获取市场份额,检测机构之间开始打“价格战”,这必然会影响到消防设施检测质量。一些检测机构很少去现场检测消防设备,仅凭建设方提供的一些数据和图表就开具检测报告,未能真正发挥消防设施检测的作用,给消防工作带来很大隐患。

2.2专业人才匮乏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一项新兴的产业,由于目前我国在高等教育中并没有设置相对应的学科,这就使得专业的检测人才极度缺乏。但是,建筑消防检测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检测工作需要亲临现场实地完成,消防检测人员不仅需要有良好的动手能力和还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既要能发现消防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又要能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完善。目前,大多数检测机构的人员一部分来自消防部队的复原转业人员,另一部分是来自社会招聘。由于缺乏正规详细的培训,很难保证检测的质量,如果没有专业的技术水平,很难发现实际中的问题,从而给消防工作埋下隐患。

2.3检测依据标准不统一,检测手段不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从1996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开始实施的。建筑消防设施涉及众多系统和专业产品,从目前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市场化运作情况来看,各企业为了最大限度获取利益, 检测单位忽视消防设施产品检测质量,过于追求验收规范,不重视产品标准的要求,检测作业随意性很大,检测报告也是良莠不齐,标准不统一。此外检测手段不规范也是消防设施检测行业当前存在的另一主要问题。部分检测企业在检测中,并不按照有关检测指导书的要求去做,对消防设施的检测取样也不合规定,少检、漏检的现象时有发生,检测技术人员对有关检测仪器的使用不够熟练,责任心不强,检测手段简单,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检测手段的不规范问题今后一段时期内还是会存在,这都会严重阻碍消防设施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

3.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两点意见

3.1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及其消防检测人员的管理

为了保证建筑消防市场商业化运作良好,有必要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及其消防检测人员的管理。一方面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消防设施检测企业的资格认证体系。广泛调查并切实掌握消防设施检测企业业务开展质量情况和从业人员整体水平,规范整个消防检测行业的行为,并提供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专项知识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检测能力,保障检测质量,为建筑单位提供优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此外,要规范消防检测行业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企业之间陷入“价格战”从而忽视检测质量,对消防检测行业内违规违法行为,实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法律处罚,在全社会培养消防检测行业遵纪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2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

首先,要确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标准。消防设施企业要配备检测中所必备的准确的的检测仪器设备,多从消防设施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考虑,加强检测手段的可操作性。并根据特定的消防作业类别指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确保其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其次,要规范检测结果报告格式及材料的归档。消防设施检测企业要按照检测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准确科学性负责解释,此外,还要对材料报告及时分类归档保存。

4.结束语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而新兴的行业,可以预见,未来建设消防设施检测必将在建筑行业的配套服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建设消防设施检测行业有很多问题有待规范,希望本篇论文能给从业者及有关主管部门一些有益启示,促进我国建筑消防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S].

[2]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徐国良.浅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发展方向及相关建议[J].新安全东方消防,2009(01).

产品消防检测报告范文2

为确保各种基础设施和机械设备正常运作,以保障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良好的办公条件,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2.使用范围

[文秘站网-]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各种检测检验机械设备、仪器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水电配套设施、消防系统、厂房等辅助基础设施的管理。

3.职责

3.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公司的检验检测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及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

3.2人力资源部IT组负责公司电话、电脑、网络、ERP数据库系统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3.3人力资源部行政组负责公司设备的维修,以及水电配套设施,消防设施、厂房、库房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4.作业内容

4.1.设备购置

所有设备、仪器购置前,相关部门应填写《请购单》交总经理审批。设备交付时,设备使用部门经理应进行仔细查验,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拒收并更换,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使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行政组协同进行验收,直到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由相关人员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字,并由行政组对该设备进行相应固定资产登记存档,形成《固定资产登记表》。

4.2机械设备、仪器

4.1.2日常保养

4.1.2.1日常保养由本设备操作人员专人负责,保养和检查内容根据《设备日常保养检查表》的项目进行,保养频率自定,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4.1.2.2每天检查确认

A.机械设备、仪器应每日擦拭干净,保持3S良好。

B.机械设备各传动轴有无足够的油。

C.开机时是否有异常现象。

D.各种监视及测试仪表是否正常。

4.1.3故障维修

当机械设备出现在运行中有异常响声,不正常的振动及松动等现象,显示设备发现故障及隐患应立即停机检修,并向主管报告,并及时联络人力资源部行政组配合修理,对于紧急修理,由使用人员直接联系行政主管安排修理,其余则填写《设备报修单》,交行政主管安排修理,应记录故障情况、发生时间、维修内容、维修时间等。

4.1.4年度保养(校验)

4.1.4.1每年度末由行政组人员根据本年度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对检验机等设备进行年度保养,以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

4.1.4.2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校验具体见《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由品质管理部经理安排强检或自检。

4.2计算机、网络、ERP系统、电话、门禁监控系统

4.2.1人力资源部IT组应保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止病毒破坏,影响正常的办公和公司数据安全,应采用杀毒软件或防火墙系统对计算机进行防病毒保护,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版本。

4.2.2人力资源部IT组应定期对ERP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备份文件应作为重要记录妥善保存。

4.2.3计算机、电话、网络、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后,由使用部门直接联系IT主管,

由其安排修理。

4.3水电配套设施及厂房

4.3.1公司的水电、厂房设施必须在经过工程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高压配电房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电工入网上岗证,主要监视变压器高压断路器等运行状况,并进行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行政主管报告。

4.3.3水电配套设施发生故障后,发现者应立即联系人力资源部行政组,行政主管应迅速派人进行紧急修理,确保水电设施良好。

4.4消防设施

4.4.1建筑消防设施在施工前,其设计图纸必须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2对于灭火器、消防栓,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组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灭火器的压力及消防栓的消防水流畅通,水压正常。检查后应将检查情况分别记录于《灭火器检查记录表》及《消防栓检查记录表》,出现异常的应立即修理。

4.4.3对于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应由保安进行日常监视,确保消防报警系统主机运行正常,同时应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组或委托消防维护机构每半年对自动消防报警系统进行维护,主要进行消防探头的清洗和测试,声光报警、手动报警、喷淋系统的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4.4.4人力资源部每年应委托由资质的消防检测部门对公司的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第二方检测,并出具消防系统检测报告,对于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报总经理室。

4.5电梯、货梯管理

4.5.1电梯、货梯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注册登录,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4.5.2人力资源部每年必须对在用载人或载货电梯进行检验申请,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并取得合格证,若检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贴封条,待修理完毕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6设备报废处理

4.6.1设备的报废应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行政组鉴定,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废,建立《报废设备清单》,同时在帐、卡及财务上进行相应处理。

5.相关表单

5.1请购单

5.2固定资产领用单

5.2固定资产登记表(无规定格式)

5.3设备报修单

5.4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5.5消防栓检查记录表

产品消防检测报告范文3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是指对雷电灾害进行研究、监测、预警预报、防雷知识宣传教育,以及采用防雷装置,避免或者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管理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的防雷管理工作,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建设、规划、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有关防雷工作。

第四条防雷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的领导,将防雷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并及时组织实施防雷应急预案和农村雷电灾害多发区的防雷措施,提高防雷能力。

第六条鼓励开展防雷科学技术和防雷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对在防雷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防雷科普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定期开展公益性防雷知识宣传,增强公民的防雷意识。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应当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本地方群众性的防雷知识宣传教育。

第八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防雷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并完善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工作规范,组织城乡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开展雷电监测,及时向社会雷电预警预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雷电预警预报。

第九条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

(三)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

(四)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场所和设施,根据防雷安全的需要,可以安装防雷装置。

第十条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装置的建设纳入计划,与主体工程或者整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的企业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权限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承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或者防雷装置检测。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必须执行国家防雷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依法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防雷设计文件和相关材料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出具审核意见。

未经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方案,应当重新报审。

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十四条防雷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跟踪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逐项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第十五条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验收。其中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申请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其防雷装置同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验收工作,出具验收结论,并建立验收档案。

第十六条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十七条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并向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委托防雷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或者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随意变动防雷装置。

第十九条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防雷产品。

第二十条遭受雷电灾害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情况的调查和鉴定。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及时报告雷电灾情。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规定发放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对防雷装置设计进行审核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对防雷装置进行竣工验收的;

(四)有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仍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依法必须安装防雷装置而未安装的;

(二)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三)防雷装置竣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四)拒绝接受法定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依法实施的检测,或者擅自变动、损毁防雷装置的。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或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以及超出资质范围开展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撤销其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消防检测报告范文4

关键词:钢结构 防火涂料 防火原理

一、前言

钢结构件的防火方法主要有涂料保护、防火板保护、混凝土保护、柔性卷材保护、无机纤维保护、结构内通水冷却保护等。其中,涂刷防火涂料施工方便、重量轻、成本低、不受构件几何形状限制,应用范围最广,效率最高。

要使钢结构材料在实际应用中克服防火方面的不足,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其目的就是将钢结构的耐火极限提高到设计规范规定的极限范围。防止钢结构在火灾中迅速升温发生形变塌落,其措施是多种多样的,关键是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如采用绝热、耐火材料阻隔火焰直接灼烧钢结构,降低热量传递的速度推迟钢结构温升、强度变弱的时间等。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其原理是一致的。防火涂料就是一种近年来比较先进的防火技术措施。

二、钢结构防火涂料防火原理及组成

钢结构防火保护的原理是采用绝热或吸热的材料阻隔火焰直接灼烧钢结构,降低热量向钢材传递的速度,推迟钢结构温升和强度减弱的时间。根据《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定义为施涂于建筑物及构筑的钢结构表面,能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钢结构耐火极限的涂料。目前,国内外钢结构防火涂料主要有基体树脂、催化剂、成碳剂、发泡剂等组成。

1.基体树脂

基体树脂与其它组分配伍,既保证了涂料在正常条件下具有各种使用功能,又能在火焰灼烧或高温条件下具有难燃性和优良的膨胀发泡性能。通常情况下,丙烯酸树脂防火涂料的炭化层质量较高,故通常采用丙烯酸树脂作为主成膜物,并对其进行改性,以提高涂料的整体效果。

2.催化剂

催化剂是一种能在一定条件下分解出磷酸的物质,分解出的酸使多元醇脱水,从而使之形成不易燃的三维空间结构的炭化层。通常,磷酸三聚氰胺的水溶性较聚磷酸胺小,且兼具催化和发泡双重功效,目前主要选用磷酸三聚氰胺为催化剂。

3.成碳剂

成碳剂是涂层在高温下形成不易燃三维空间结构的泡沫碳化层的物质基础,对泡沫炭化层起骨架作用。成碳剂在分解温度上要和催化剂相匹配,当采用聚磷酸胺作催化剂时就应用热稳定性高的含高碳多羟基化合物作成碳剂,如季戊四醇、二戊季醇超薄型防火涂料用于广东大亚湾核电站裸露厂房屋架上已达十几年之久,仍可正常使用。但其缺点是施工时气味大、涂层易老化,淀粉等。使用淀粉做成碳剂,涂层的耐水性问题不易解决,而二季戊四醇由于其价格原因,在国内也很少使用,目前国内普遍采用季戊四醇作为防火涂料的成碳剂。

4.发泡剂

膨胀型防火涂料只有在发泡剂的作用下,才能在高温火焰下产生膨胀层。发泡剂遇火分解并释放出氨、水、二氧化碳、卤化氢等不燃性气体,使涂层在到达软化点的情况下发泡膨胀,形成海绵状结构。

三、存在的技术问题

1.耐久性

由于厚型防火涂料存在自重大,装饰性差,因此只能应用在某些对外观要求不高的室外钢结构。广泛应用的是薄型和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特别是超薄型。此两类涂料所使用的主要原料聚磷酸铵、三聚氰胺和季戊四醇均耐水性不良,存在随着环境、时间等溶出、分解、降解和老化等问题,因此,此类涂料必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防火性能有所下降,而目前还没有找出一种评定防火涂料耐久性的方法。检测报告所给出的耐火极限是涂料涂后保养1至2个月的检验结果,但火灾的发生是不可预测的,火灾可能是在涂料涂后的1年,也可能在涂后的10年发生,因此膨胀型防火涂料最主要的就是耐久性问题。

2.安全性

目前的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遇火有可能释放出氨、hcn、卤化氢、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溴等有毒有害气体。如果这些气体的浓度超过了人体忍受极限,便会对未逃离火场的人员以及消防人员造成危害。

3.生产、施工

国内多数钢结构防火涂料生产企业的规模不大,生产工艺流程自动化水平不高,有部分企业还处于手工作坊式在操作,不少产品的配方工艺大同小异,对专用于防火涂料的原料研究不够,对原材料的检测、控制不够,生产过程的检测手段不全,施工设备有待改进提高,与防锈漆的配套性也不能进行严格的检验。

4.测试方法

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为一类功能性涂料,其性能主要有理化和耐火两方面组成。同样耐火极限的防火涂料因其应用环境不同、受火类型不同,对基材的保护作用也就不同。

5.检测标准方面

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对同种防火涂料只规定一种涂层厚度的检验报告,而实际工程中由于钢梁、钢柱、钢楼板规范所要求的耐火极限各不相同,例如室内厚度为2mm的超薄型防火涂料检测报告出具耐火极限为1.5h,实际工程要求钢梁、钢板、钢柱耐火极限分别为1.5h、1.0h、2.0h。对钢板、钢柱应采用何种厚度的防火涂料进行保护,目前无论从理论界或是实际工程均缺乏相应的研究。

6.检测标准构件与实际工程构件的差异性

耐火极限检验中使用的基材是q235的标准i36b或i40b热轧普通工字钢梁,而实际工程运用中,钢构件的截面尺寸各种各样。检验报告中描述的钢梁与实际工程中的钢构件并无完全的对应关系,实际使用的钢构件和标准钢梁间应该如何进行换算,如何确定实际使用的钢构件的涂层厚度,国家尚无规定。

四、相应对策

1.对钢结构建筑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

目前,我们通常使用的方法有:钢结构表面喷涂防火涂料;用现浇混凝土作外包层;钢构件内充水等,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钢结构表面喷涂防火涂料。

2.加大宣传培训教育的力度

防火工程造成的火险隐患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轻视火灾预防,对违规施工存在侥幸心理。消防部门应利用报纸、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钢结构阻燃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适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消防培训,提高设计、施工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执法守法意识。3.加强对防火涂料市场的规范管理

凡是防火涂料的生产厂家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报告,方准出厂销售,并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技术性能、制造批号、储存期限、适用范围;消防监督部门应对每批防火涂料进行出厂前的质量抽检,并检验其包装、标贴、说明等是否符合

规定要求。对于防火涂料的施工单位,明确要求持有相关施工资质。

4.严把审核关

在受理钢结构审核项目时,要求设计单位在图纸中明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分类、生产工艺流程、防火涂料的施工方法等消防设计内容。承担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消防部门审核。对于设计不全、无施工方案的,消防部门可以下发不受理通知单并注明不受理的理由。

5.正确选用防火涂料品种

目前市场上防火涂料的品种繁多,其防火性能也不尽相同。不能把组成、制造工艺、质检方法和标准以及施用技术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的饰面型防火涂料用于保护钢结构;对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根据钢结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不同的防火涂料:耐火极限不超过1h时,可选用超薄型或薄型防火涂料;耐火极限不超过2.5h时,可选用薄型或厚浆型防火涂料;耐火极限在2.5h以上时,应选用厚浆型防火涂料。裸露部位且装饰效果要求高时,如屋顶承重构件可选用超薄型防火涂料,裸露的柱及网架构件则可选用薄型涂料,隐蔽部位选用厚浆型涂料。不能将技术性能仅满足于室内钢结构防火涂料标准要求的产品未加技术改进就用于保护室外钢结构,露天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用应考虑其耐水、防冻、防腐等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涂料的防火性能。

6.及时进行施工现场检查

防火涂料工程施工较快,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非常重要。通过施工现场检查,可以掌握施工队伍的情况、工程的进度、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只有实地检查,才能发现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从施工现场取样并对样品进行热性能分析、比较、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7.严格验收标准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部门应让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在工程验收时,不仅要重视消防设施的验收,还应把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验收放在重要位置。消防监督人员不仅要眼看、手摸,还应配置测厚仪等必要的检测设备。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该返工的要返工,该处罚的处罚,确保钢

结构消防工程的质量,从根本上消除钢结构工程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结束语

由于钢结构防火涂料是如今乃至未来社会很有发展前途的一类产品,只有检验机构、生产、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监督部门联手共同努力,才能使我国的防火涂料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晓楠,周政懋.防火涂料[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王华进,王贤明,赵锐.钢结构防火涂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涂料,2005,(8):11-12.

[3]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产品消防检测报告范文5

(2021版)

 

 

 

 

 

 

 

 

工程名称:                           

查验时间:                           

建设单位:                     (盖章)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 写 说 明

 

1.为切实加强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有效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2021版),本报告是建设单位实施消防查验的结果汇总,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同时,为了进一步明确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本报告包含三个子报告,分别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由土建或总承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时一并进行提交。

2.综合查验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查验内容1-4项填写,并明确意见。

3.查验结论:参加查验单位应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并明确意见(合格/不合格),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中查验人员为该项目直接责任人。

5.表A.1至表A.12中子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a)A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b)B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c)C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6.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单位、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参加现场查验的所有人员均应在消防查验记录表中签字。

7.建设单位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报告;(2)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3)涉及消防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8.本报告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各持一份;本报告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意见和结论必须清晰、明确;内容不涉及或不需填写的,应明确填写“不涉及”;栏目表格不够或内容不全的可自行增加。

 

 

 

一、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详细地址

 

建筑性质

民用建筑   厂房   仓库   储罐或可燃材料堆场   其他

工程类型

新建   改建   扩建   装修

工程基本

概况

耐火等级

层数(层)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下:

地上:

 

 

 

装修楼层及面积

 

查验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报告)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批文号

 

消防查验合格内容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   平面布置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装修防火   防火分隔   防烟分隔   防爆   安全疏散  消防电梯  室外、室内消火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消防电气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系统   资料审查

建设单位

 

查验人

 

设计单位

 

查验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

 

查验人

 

消防工程

施工单位

 

查验人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查验人

 

监理单位

 

查验人

 

                二、消防查验内容及结论

序号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是否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以及消防设施性能

附表:表A.1至表A.12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者使用的消防设施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内容是否完整并检测合格。

 

2

是否有完整的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涉及消防产品的具有法律效用的检测报告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现场消防产品一致。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是否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含纸质和电子图纸)。

 

3

是否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

施工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综合查验结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

 

 

 

厂商代表:                              (公章)

 

产品消防检测报告范文6

关键词: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重要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新消防法施行以来,消防工程验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一次性合格率也越来越低。目前,消防工程验收一次通过的非常少,有的往往几次验收方能通过,在人力、物力上给建设方带来较大的损失。消防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消防安装工程(如火灾自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如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还包括土建消防、装修、电气、给排水、电梯、发电机、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专业及灭火器材的配置,因此消防工程验收不仅仅是消防施工单位的责任,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都密切相关,哪一个责任不到位,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消防系统的验收。

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一项建筑工程在竣工之后是要对其进行消防验收的, 这是为了使建筑在投人使用以后能够尽可能少的将消防隐患消除在使用之前。对建筑进行的消防验收工作, 可以使建筑能够在以后的使用中减少火灾的发生几率, 并且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可以将损失程度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减少建筑的损失, 为了确保人员的健康财产不受到威胁,必须要进行建筑消防安全验收工作。一项建筑工程要经过消防验收, 根据国家的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要经过四个阶段。首先, 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在建筑工程的竣工阶段向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的申请, 提交消防验收的书面材料。然后消防机构内部组织相关人员在受理时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看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如果所提交的材料都符合规定要求的话, 那么公安消防机构就会组织相关的人员到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中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实地验收, 其中包括了消防产品的质量, 防火安全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等等。待对消防方面的内容全部检查完毕之后, 公安消防部门要在20 天之内对检查的结果给予书面通知, 如果验收结果合格, 才能够准许建筑投人使用, 如果消防质量有不合格的地方, 那么建筑将不允许投人使用。通过以上这四个步骤的实施, 可以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把关, 使建筑工程的消防符合标准, 这样的话在以后的使用中, 就可以将火灾发生的几率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起到了事先预防的目的。这项工作的进行可以有效地在源头上减少建筑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对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措施

1、严格把握设计质量关

为保证建筑工程自身具有火灾防消能力和减少火灾损害的能力,建筑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项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特别是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专编。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并应有取得消防设计资格证书的技术总负责人对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定。参与建筑的消防设计人员,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的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的消防设计资质考试,根据所取得的考试资格专业和人数,划分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资质等级,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万能设计相应类别的建筑。凡没有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设计管理部门应对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进行定期复查,对设计单位防火设计质量和防火设计审批情况等进行积极有效的动态管理,并作为单位设计资格审查和建筑评优等项工作的依据,从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加强建筑的防火设计管理。

2、加强对施工检测及产品单位的监管

自从国家和各地取消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许可、消防设施检测许可登记、消防产品登记备案等消防行政许可后,公安消防机构对上述行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依据,因此国家必须出台相应的规定来规范对施工检测及产品单位的行为。这里所提及的施工单位不仅仅是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也应包括土建、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因为目前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原因不仅是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问题,在土建装修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诸如窗间距过小、防火分区超规范限定面积、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问题经常是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建议国家出台政策,明确施工单位、检测组织和消防产品企业的消防责任。一是对施工单位明确对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规范和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在验收申报表上明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对检测单位明确必须检测的项目,防止漏检,检测的结论不应含糊不清,对检测结论的时效性应当明确,而不是以检测报告上的“仅对检测当时情况负责”为由而设法逃避责任追究,同时明确检测单位应当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对出现过检测报告及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和跨地区检测的检测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在验收受理时可以不予认可;三是对消防产品企业除要求应当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外,供销数量规格等情况应当如实提供给公安消防机构,产品的标识应当明确,对没有明确标识的消防产品验收不予通过。总之既然这些单位钱收了问题出现了,就应当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有效地惩罚。此外,公安消防机构在工程验收时,发现上述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除了依法处罚外,应当在网上公告、向新闻媒体通报,告知工商登记机构、许可证件发放单位,相关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3、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首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将消防工作纳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统筹规划、深人推进, 编制和完善消防规划, 逐步建立与经济相适应, 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消防体系, 城市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 定期开展演练, 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农村和干旱缺水的地方, 可修建消防水池, 或将饮用水池、灌溉水塘和消防水池合用。

4、完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工作

完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工作,必须做好消防工程的监督工作, 而身为消防监督人员必须对消防专业技术理论的学习有充足的认识, 应道提高自身应用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整体能力。在竣工的验收过程中,对于竣工验收的管理力度必须要加强, 所有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都不给予通过, 并且提出准确的整改期限和整改意见, 及时进行复验,直至合格之后才可以验收,而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可以使用。

5、提高消防验收人员的水平

建筑工程师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有着极高的专业性,想要做好消防工程的监督工作, 就必须要把自身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最好, 提高自己在这方面的综合能力。在审核图纸的时候要依照国家关于防火的设计规范, 一定要把好图纸审核的关卡,一旦发现有设计不合理,不完善的情况,必须要及时的提出来,短期内改正不了的必须给予限期整改, 并及时复查。所有的都必须要合格以后才准予通过。所有从事消防验收的工作人员在取得资格以后, 还应当再进行更加细致的相关专业培训, 在经过考试之后才可以上岗。

建筑工程本就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施工过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却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既是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同时,也是促进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 葛良玉.浅议高层建筑消防验收中的相关问题[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