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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监测方案范文1
【关键词】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实施方案;技术框架
突发性环境事件由于其不可预见性,发生的形式多样、危害性严重,处置处理的难度比一般性环境污染大,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当地生态环境、人类健康都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危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据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环境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大多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来自于突发性环境事件。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突发性环境监测,并建立良好的应急监测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也有很多学者开展了相应的研究。本文阐述了长沙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原则、事故分级、组织机构职责,对应急监测的启动、准备、现场监测、分析、报告制订等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强化环境应急监测的建议,为长沙市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体系提出了技术框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针对性。
1应急监测原则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响应迅速、配合协调、数据准确、报告及时、常备不懈[1]。
2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应急监测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Ⅰ级)、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Ⅱ级)、较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Ⅳ级)四级。
3机构与职责
市环保局局长任指挥组长,监测站成立应急监测大队,下设现场监测组、实验室分析组、技术报告组(突发事故报告组、枯水期水质报告组)、后勤保障组、质量保证组。应急监测大队在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2]。县(市)级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组。在统一指挥下,参加本辖区范围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4应急监测
4.1应急监测启动
(1)应急监测技术指挥组接到应急监测指令或事故报告时,应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尽可能了解事故的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影响程度以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以便初步判断事故级别。应急监测大队队长立即按本预案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2)指挥组对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独立监测,则立即通知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若事故发生在长、望、浏、宁各县(市)辖地,须同时通知事故发生地的县(市)级应急监测组协助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如果不能独立完成,则向上级汇报或请求其他部门协助。
(3)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本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应急监测准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县(市)级应急监测组同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4.2应急监测准备
(1)后勤保障组组长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将应急监测车辆等交通工具准备就绪,以保证监测人员及采样设备迅速送达事故现场。
(2)现场监测组成员半小时内到站并完成现场采样仪器设备、个人防护、通讯照明、照相摄像器材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市区一小时内、县(市)境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记录现场情况,详细了解污染事故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地点、事发原因、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的污染状况等,结合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形特点判断污染物的扩散范围、扩散速度,及时向技术指挥组反馈信息。
(3)实验室分析组成员一小时内到站,做好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准备工作,随时对现场采集的样品进行分析。
(4)突发事故报告组成员一小时内到站,尽快了解污染事故有关资料和信息,为报告编制做好前期准备。
4.3应急监测方案
指挥组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物类型,确定所采用的应急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为:①确定监测项目;②选定监测分析方法;③确定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④根据污染情况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具体的点位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作适当的调整)、采样方式和频次;⑤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监测人员的防护装备。
4.4现场监测与采样
(1)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佩戴防毒面具、穿着防护服,做好自身防护。
(2)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事由和污染态势,按应急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土壤等实施应急监测采样和全过程动态监控,随时掌握污染事故的变化情况。详细填写《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现场情况记录表》。现场勘查主要内容为:①污染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②污染事故发生源基本情况;③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初步判断;④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周边区域居民点(区)、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名称,与污染发生源的距离和方位图,常住人数,周边企业的基本情况;⑤污水排放去向,下游水体供水设施服务区及人口、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⑥气象参数;⑦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⑧其他周边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3)当发现预定的应急监测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或污染态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向指挥组报告,提出应急监测方案建议。
(4)可现场快速监测的项目(含定性和半定量)必需即测即报,对需连续跟踪监测的结果需连续报告。在现场监测时要做好现场监测记录,连同现场监测结果及时提交技术报告组。
(5)无法进行现场监测的污染物,应将现场采集的样品连同采样原始记录表快速送回实验室进行样品交接。现场采集的样品,要有唯一性标识。
(6)所有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均应在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的同时对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流域)进行监测。
4.5实验室分析
(1)样品管理员认真核对样品和采样原始记录,确认无误后,送交实验室分析。
(2)实验室分析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样品分析,分析结果出来后即交质量保证组进行质控审核。分析过程应严格按应急监测质控要求,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3)样品分析结束后,剩余样品应按监测质量保证要求妥善保存,直至污染事故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4)事故发生地为县(市)辖区时,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则,对县(市)监测站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由县(市)站承担分析任务、市站负责质量监控,分析结果即出即报突发事故报告组。
4.6报告编制
(1)突发事故报告组需在接到监测结果后两小时内向指挥组上报应急监测报告。报告要对应急监测结果、污染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污染范围、污染程度作出必要的分析评价和说明,并提出消除或减轻污染物危害的建议,可采取图、表、文字等表征手段,必要时以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然后补报书面报告。
(2)突发事故报告组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编写监测快报。
(3)污染跟踪监测则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以及指挥部的意见定时编制报告。
(4)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完毕后,突发事故报告组应将相关技术材料和档案进行归类、整理,按要求存档备案。
4.7结果报送及信息
应急监测报告经指挥组审核后,由突发事故报告组归口上报上级各相关部门,强调“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外统一”的原则。
4.8应急监测终止
(1)应急监测终止程序:一般性污染事故由指挥组决定并宣布应急监测终止时间。较大、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在接到上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应急监测大队长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2)现场应急监测终止后,由指挥组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应急监测的经验教训,评价应急监测期间的监测行为,提出完善现有应急监测预案的建议[4]。技术报告组编制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4.9跟踪监测
对区域、流域性污染的重大污染事故,及事故发生后滞留在水体、土壤等环境中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进行跟踪监测,直到污染物消解扩散、基本恢复到环境原状和相关部门认可的安全水平为止。具体频次视情况确定。
5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5.1人员培训
总工根据本应急监测预案、上级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应急监测人员进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培训,每年至少1次,培训内容包括应急监测程序、应急监测技术和方法、应急监测仪器与防护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应“以老带新”与自学相结合[5],努力造就一支的应急监测队伍。
5.2演习
为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锻炼监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配合,及时解决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高实战水平,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应急监测人员除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应急演习外[6],还需结合区域污染源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站(含网络站)的应急演习,具体演习方案由总工负责制定。
5.3仪器设备
根据长沙产业结构和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突出重点和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完善应急监测设备的配置。
5.4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国家、省、其他市环境应急监测机构以及市其他应急机构的联系,参与本市应急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
5.5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中,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和其他特殊贡献的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参考文献:
[1]钱江,杨伟.江苏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支持系统建设框架[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1,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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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娜,李小明,杨麒,等.微波/活性炭强化过硫酸盐氧化处理垃圾渗滤液研究[J].中国环境科学,2014,34(1):91-96.
[4]董文福,傅德黔.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故综述[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9,32(7):75-77.
[5]陈建强.浅析应急监测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中的作用[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经济,2012(12):73-75.
污染物监测方案范文2
关键词:水泥;废气污染物;自行监测
1 概述
2013年以来,我国开始推行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水泥工业作为先行先试的排污许可制度覆盖行业,需要对其主要污染物-废气污染物自行监测提出明确监测要求。目前监测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水泥工业废气的监测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发现在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等问题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水泥工业废气污染物自行监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为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提供参考。
2 水泥工业自行监测必要性
水泥工业是主要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行业之一[1]。水泥工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这些污染物与雾霾、光化学烟雾、酸雨等现象密切相关[2]。为更好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水泥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自行监测活动。自行监测是企业自证守法的基础,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排污许可证的重要载明事项,水泥工业作为先行先试的排污许可制度覆盖行业,需要对水泥工业企业提出明确的监测要求,作为自证守法的重要依据。
3 水泥工业主要废气污染物来源
我国水泥生产线主要是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3]。废气污染物主要产生于水泥生料烧制成熟料的过程,水泥窑、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是各类污染物的主要来源[4]。粉尘主要由水泥生产过程中原料、燃料和水泥成品储运,物料的破碎、烘干、粉磨、煅烧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或外逸而引起。水泥回转窑的窑头、窑尾是水泥厂最大的粉尘污染源。二氧化硫主要来自煅烧窑与烘干机,主要是燃料煤中的硫分在高温氧化条件下所生产的,还有一部分来源于水泥原料中的含硫化合物在煅烧条件下的高温氧化[5]。回转窑是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6]。水泥行I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量的
10.79%[7]。
4 废气污染物自行监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结合水泥工业废气污染物来源、执行标准及企业自行监测办法的相关要求,通过查阅全国各地区水泥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平台及现场调研发现,部分水泥企业废气自行监测存在一些问题。
4.1 自行监测方案不够完善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8](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等。通过查阅及调研发现部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包含内容多少不一,存在废气监测点位缺失及废气排放的执行标准错误等问题。
4.2 监测指标不够全面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要求水泥工业企业废气监测项目包括6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氟化物(以总F计)、汞及其化合物和氨。目前大部分水泥企业监测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而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和氨监测因子缺失严重,只有很少部分企业采取手工方式监测氟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
4.3 监测频次不够清晰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10]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11](以下简称总则)中提及主要污染物的监测频次高于主要污染物以外的监测频次,同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监测。通过调研发现自行监测中未考虑到协同处置非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差异性,在监测频次上未进行区分,混淆监测频次。
5 废气污染源自行监测的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办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所以水泥工业企业按照办法要求并结合自身工艺特点,分析产排污节点、确定各污染物排污口及特征污染物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方案。
二是监测指标要全面且突出重点。总则要求应针对监测点位特点确定每个点位的监测指标。例如对于采用了SNCR脱销工艺的水泥项目窑尾废气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还应考虑氨气。办法中也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其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但在确定废气监测指标时不能生搬硬套,应该结合环评和项目生产特点充分考虑特征因子。例如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工业企业要考虑监测氯化氢、氟化氢、总有机碳、砷及其化合物、臭气及二 英类等特征指标。
三是监测频次要反映特征避免重复。在水泥企业制定监测频次时参照总则,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应增加监测频次。例如对水泥窑的窑尾和窑头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建议采用自动监测,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为季度;对于烘干机、烘干磨、煤磨排气筒的废气污染物量少也相对简单,建议按季度监测;例如对于主要来自厂区内、外物料扬尘以及排放源管线、阀门等的“跑、冒、滴、漏”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建议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6 结束语
针对水泥工业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结合执行排放标准、自行监测办法及总则的要求,对水泥工业废气污染物自行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几点建议,旨在为编制水泥工业废气污染物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提供参考,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起到规范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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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nergy U O.CDIAC[R].2012.
[8]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Z].
[9]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
[10]GB 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S].
污染物监测方案范文3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评价标准的选择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评价标准中包含了几项重要的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污染防止设计指标、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所谓标准包括环境影响保证书和报告书规定的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的审核等,有区域环境规定的除外,则该地区所规定的计划书标准来执行即可。在废水排放标准的设置中要着重注意,首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报告书的执行日期区间要加以明确,其次对于各项环境污水排放功能要采取不同的执行标准。对于一个排放口最多只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标准测定值。在进行废气排放时要严格规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例如,要按照国家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来进行测定,对于需要按照组织排放的区域,要按照行业要求来测定最高的排放点和最低的排放点,而且要设定最高的排放速率,不能超过最高排放速率。对于一切没有组织的排放电源就需要来以浓度值来测定排放量。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的布点原则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的布点原则中要重点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对于进出口的污水处理设施也要严格的进行布点监测,而且不论是生产性的废水还是净下水、生活废水、雨水口都要详细的进行布点监测,考核排放总量和达标排放总量要相互一致,相互结合起来计算平均污水排放总量,不仅要进行有组织的排放,还要进行无组织的排放,这样才能保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3保证验收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发展
保证验收监测方案的科学性更加能够促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合理、正确发展,保证验收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发展首先要明确周边的环境情况与地理位置的变更情况和环评内容等,其次要对生产工艺、污染因子、排污节点和污染预防政治措施进行全方面的考察,然后把这些信息全部综合的进行分析,才能编制出最合理、准确的验收监测方案。在设定科学性发展工作前,先要对各项环保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明确各项工作的范围与内容,结合污染因子观察是否有敏感目标的存在,如果发现敏感目标的存在,要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来进行整治。对建设项目中的污水排放的类型与去向详细进行调查、分析,并且结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来制定相应的核查制度。对于验收监测工作中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配置问题都要建立相应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职责,还要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会发生污染事故等现象进行调查,方案的设定也要结合项目是否会发生变动和变更情况,这些都要提前采取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和应对措施。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要不断的对工作性质进行改进与完善,以达到最合理的标准要求,能够顺利的完成验收监测工作,使得方案的设定更加合理。
4保证验收监测方案审批和建设时间的逻辑性
在验收过程中,要保证方案的前言和工程基本情况与工程的实际情况、实际建设时间相互一致,最大程度的保证时间逻辑性,如果此类建设项目之前出现过没有批准就先建设这种违反了三同时现象的情况,务必当即在审批中加以改正,禁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在验收监测方案中,要明确各项的项目内容、产品类型、建设的规模和主要辅助的设施等,并且要和实际情况相互结合对比,调查出方案与实际有多大的差异性,进行相应的审核,方案的审核要具有验收范围的正确性与全面性,还要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采用总体验收还是采用分期阶段验收,包括验收范围是否包括辅助设施等都要进行严格要求,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还要着重的检查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与环评文件的相符性,包括一些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的示意图都要进行相应的对比,并且总结出各种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使用情况表,来以此判断产污指数,如果有重大的变化情况,在验收监测方案中要加以重点体现,并且要附有一些部门说明和审批手续等。验收方案还要根据水、声、气、工业固体废物各种因素结合来确立各环节的污染物和处理设施以及污染排放方式。
5结语
污染物监测方案范文4
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环节,贯穿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环境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必须委托监测部门对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本底监测,在环境本底值未超标的情况下再对具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制定监测计划;项目建成后并试运行三个月后,必须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以确保环境影响评价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到位;在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回顾性评价。总之,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初期、建设期、运行期及后评价期都需要环境监测数据来支持。
环境监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只有通过对建设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开展环境监测,才能得到真实的环境现状数据,进行正确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通过追踪分析已有污染的特点、分布情况和环境条件,寻找污染源,预测污染变化趋势,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根据监测数据,结合同步观测的气象、水文等资料和污染源料,验证或调试评价预测模型,为拟建项目地区常规监测点的优化布局和项目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计划是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部门执法的依据之一。环境监测计划的执行能预防和及时发现企业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也可及时发现环境保护措施的不足,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可验证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管理的目标要求,同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质量进行检验,这也是对环境评价单位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进行定量考核、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措施。第五,相同类别的已建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资料为拟建建设项目提供类比调查的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为环境保护而兴起的一门学科,主要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进行跟踪改变的各项目措施和方法。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分为3个层次:
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必须委托监测部门对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本底监测,在环境本底值未超标的情况下再对具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制定监测计划。待项目已经建设后稳定运行一段时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已经形成稳定系统,根据各类污染物监测结果来评价该建设项目建设后对该地域环境是否产生影响,是否是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环境预测与评价。根据地区发展规划对拟建立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该项目建设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做出评价。
跟踪评价。主要是指大型建设项目和环评规划,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建设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评价,当项目出现了与预定的结果差异较大时必须改进的一种评价制度,跟踪评价是现阶段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根据工作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可分为两个部分。
调查阶段所进行的环境监测。该阶段的监测主要是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经济条件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选择适合的监测对象和环境因子,确定适合的监测范围,选择正确的检测方法,并制定一个比较好的监测方案。在制定监测方案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制定监测方案、设计技术路线、配置技术装备时,应做费用效益分析,尽量做到既符合实际要求,又节约费用。优先污染物优先监测的原则。优先污染物包括:毒性大、危害严重、影响广的污染物;污染呈明显增加趋势,对环境具有危险的污染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污染物质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要求在制定监测方案时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测技术路线进行监测,以获得最多的环境信息。同时,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评价单位提供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在监测过程中最好有环境评价单位参与该项目监测方案制定的人员进行协助监测。当监测方案执行有困难时,应及时与环境评价单位进行联系。监测采样时应注重对外界环境的观测,严禁在监测采样技术导则所禁止的条件下进行工作;采样中遇到异常情况,应在监测报告中予以说明。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循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原则,以正确反映环境质量及其时空变化。
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监测与调查。该阶段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内容有: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环境保护设备运行效果测试、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环境保护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生态调查。监测过程中应注意:监测一般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监测污染因子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中确定的污染因子,监测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原则。
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污染物监测方案范文5
关键词: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分析
Abstract: The matters in side of technology and managerial are discussed, combine with working practice. Technological fields consist of clean water monitoring facto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investigation, andproduction conditions, etc. Managerial aspects are composed of management and inspection, emissioncharge, and width of sanitary protection zone and so on. At the same time, the opinion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 construction project;acceptance monitoring;analysi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acceptance monitoring;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大致可分为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监测部门主要负责技术层面,其成果主要体现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调查报告)中,验收监测报告一方面全面客观地反映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给企业提供了处理设施的性能,同时也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但在运行中,还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1-2]
1.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
1.1 清净下水监测因子
清净下水是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按照来源,此类水质应较为洁净,项目验收监测中,清净下水常经雨水管网外排,由于环评批复一般不对此类水质提出排放标准,在方案编制中,存在不布点情况,忽视对清净下水监测,即使布点监测,监测因子多为pH、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个人认为,为了考核企业清污分流建设情况,清净下水排放口应布点,监测因子应结合该项目主要原料和主要污染产物共同考虑。例如某项目在清净下水排口布设二氯乙烷、氯乙烯和总铜三种因子,监测结果显示,此三种物质浓度均检出。
环评批复和报告书常未对清净下水和雨水排口给出排放标准限值,此类排口水质情况是否评价、如何评价、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是急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对于此问题,常见做法是只监测不评价,但不评价使监测失去了意义,对企业也未起到约束作用。
1.2 生态恢复调查
验收监测项目常见分为工业污染类和生态影响类,生态影响类项目明确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污染影响调查和生态影响调查。但是部分项目,主体工程为工业污染类项目,同时配套部分为生态影响类项目,对于此类项目,不能仅关注污染源治理部分,忽视生态类部分。[3]
1.3 生产工况
为了保证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有限性,规范要求现场监测期间,企业的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水泥厂>80%)以上,但规范并未细化评判方式和标准,以至于某些行业很难操作,如农药、化工等行业,从原料合成中间体,再到制成所需时间较长,且所验收产品存在共用同一套生产设施等情况。码头和仓储罐区类项目经营货种较多,每次吞吐作业仅为其中部分货种,很难在一次且短时间内涵盖所有货种,同时还存在一次性吞吐量不可控等特点,此类项目如何考核其生产负荷值得商榷。
1.4 加快新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验收项目中废水、废气排放标准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1996实行,分年限规定了69种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但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迅速发展,验收项目范围越来越广,碰到的特征污染物越来越多,但某些特征因子无明确排放标准,如化工和农药类项目的二氯乙烷、二氯甲烷和二氯乙烯等,由于企业与污水接管单位之间的特殊关系,接管标准存在可变性,导致此类因子仅停留在只监测不评价,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排放标准内容,使其更加丰富。
1.5 方案中环评数据引用
环评阶段以项目整体进行预测,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项目实际分期、分阶段建设,环评报告书(表)中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物仅对该项目整体进行预测分析,并未预测各期、各阶段污染物排放量。此类情况,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时,项目负责人不能简单地照搬环评报告书(表)中污染物产生量,应该在方案中给出固体废物实际产生量,废气和废水注明实际引风量和废水实际排放量,为现场监测人员判断生产运行情况提供参考。
1.6 监测点位布设
验收监测考核点多位于总排口,但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也是验收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时不能仅在废水和废气总排口布设采样点,同时要结合环评报告书(表)和批复要求,在处理设施前后布设采样点,计算其实际处理效率。
噪声点位不能采取厂界外均匀布点的原则,现场踏勘时要重点关注厂区噪声源分布情况以及与厂界距离,在验收监测方案中应明确标注噪声源位置,同时距离噪声源较近的厂界处应加密布点。在取样期间,要安排专人查看厂内高噪声设施运行情况。
对于位于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厂界周边多为道路和其他企业,考虑无法消除周边客观情况对该项目噪声取样的影响,此类项目是否可以考虑不布设噪声监测点。
2.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检查内容
环评批复常涉及环境管理检查内容,如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理念、清洁生产、环境风险体系和施工期环境管理检查等,对于此类问题,由于规范并未对此制定检查细则,常见做法为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监测报告中不做文字描述。这样做不仅给项目负责人带来了潜在责任风险,同时也不利于环境管理要求。个人认为,验收监测报告是否可以弱化或者不涉及环境管理检查内容,由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检查方式和评判方式执行。[4]
2.2 排污收费
验收监测多在提前告知企业和污染物治理设施最佳状态下实施,并不能够反映其日常运行状况,其代表性较低,以至于验收监测结果常优于日常监测结果。验收监测与随机性监督监测在多方面存在不同,因此验收监测报告不能作为排污收费的依据,排污收费还是应该依据企业排污申报和监测部门的监督监测结果为准。另一方面,在此前提下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批复排放量进行达标对比也存在同样问题。[5]
污染物监测方案范文6
2015年,__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6个目标”,即: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80%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5%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州环保局按照环保部办公厅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精神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减排监测体系指标职责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体系建设年度计划。并将建设计划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县(市)区和企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二)全面推进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验收、有效性审核工作,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1.州环境监察局按照环保部下发的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确认考核基数。同时要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工作,规范数采仪的安装,做好自动监控设备新建与更新安装计划。各县(市)区环保局应密切配合州环境监察局,根据计划任务积极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按计划实施并按时完成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等工作。
2.州环境监察局每季度对本地区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完成整改验收,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数据传输有效率。
3.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善污染源监控中心和现场端数据传输建设,加强对监控中心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及时稳定传输,有效发挥监控中心对污染源的监控作用。
(三)大力推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与信息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仍然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企业自行监测与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要高度重视企业自测工作,健全完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督促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州环境监察局、州环境监测站和国控企业要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上及时、完整地自行监测结果。
(四)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信息工作。
州环境监测站完成2015年贵州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监督性监测与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
1.制定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制定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3.对10%的国控企业开展质量控制检查和现场抽测;
4.建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库;
5.编制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季报、年报、质量保证与控制报告并及时州环保局及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州环保局要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在州环保局官网及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站上及时、完整地监督性监测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涉及总量、监测和监察等部门。要明确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解任务,将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经常化、网络化、制度化。
(三)加大建设力度。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投入,落实配套资金、专项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保障污染源监控、监督性监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所需的资金支持,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