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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范文1
一、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运用现状
目前,我国和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而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的鉴定,我国法律规定要进行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具体来说则是根据食品安全部门所搜集的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则是对食品可能给人类造成的伤害进行鉴定等等,在我国有专门的部门进行风险评估,而规范的制度则是以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为标志,而由于这一法律的重要性,其很快就在我国各地区建立了风险监测和评估行为,而早在2008年对三鹿奶粉事件中的监测评估结果就为后来这一法律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作用
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的鉴定,我国法律规定要进行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具体来说则是根据食品安全部门所搜集的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则是对食品可能给人类造成的伤害进行鉴定等等,安全问题容易导致的严重的后果和危害,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风险进行提前的评估,简单的说就是提前预防,这样做的目的是能够让监管部门更好的管理和把握,预防原则在国际上产生的比较早,主要是指就算有证据表明某一食品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危害,也一定得对环境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其目的是提前规划和预防来防止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也就是说食品的安全风险管理是提前预防的基础和根据。
二、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评估的不确定性
风险评估是为了减少风险自身的不确定性以防止当前的决定在未来产生不利影响。但这并不代表能够代表其评估的结果一定真是可靠,因为,评估所依赖的条件包括人为的及外在的物质技术本身就不一定可靠和确定,尤其是评估所依赖的技术更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另一方面,监管和评估机构所搜集的信息有可能不是第一手资料,毕竟他们不是生产者,没有直接接触到评估需要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除此之外,公共舆论也会引导群众的认识,这也使得风险评估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日益增多
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主要针对的是传统的食品安全问题,即一般由于环境问题所导致的食物污染,而在科技日益先进的今天,出现了不少非传统的食品安全问题,指的是食品生产商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在食品生产环节不注意安全问题或者随意添加其他不合标准的物质所生产的不合格的产品,最典型的就是前几年出现在安徽的“大头婴儿事件”和婴儿患结石的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安全事件,原因前面已经说过,风险评估不确定性是其一,这说明非传统的食品安全危害更加的隐蔽和难以监控,另一点则是非传统的食品安全风险及其容易扩散而且其危害性也更大,我国存在很多不规则的小型食品企业,很多都没有合法的经营执照,在法律的空子下,这些企业也就可以不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加之食品生产商本身的职业道德不高的话,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其生产的食品就无法有安全保证,而这些都是在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制之外进行,因而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其造成的后果也比较恶劣。
三、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的措施和对策
(一)多种途径收集食品安全的充分信息
加强食品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完善商业诚信体制的建设,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自身应该提高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当然这些都是从人各自自身的角度来说,这还远远不够,还应该从行业内外来加强奖惩制度,比如,行业内应该建立一定的举报奖励制度,而食品安全机构也应该利用群众舆论的力量,鼓励群众消费者对食品生产商进行举报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对这些举报监督的信息敏感,因为舆论只能做到自身的导向作用,具体风险评估和技术监测问题还得依靠相关的机关机构。
(二)强化法律问责机制和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最终还是应该落实到法律层面上来,近些年为什么对食品安全立法的争议越来越大,很大程度上市因为法律给了那些违法者空子可钻,有很多违法生产者明知故犯或者多次挑战法律的底线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为对食品生产者的惩处力度远远不及其利润,也就是说,违法生产的成本相对赔偿力度来说,比较“合算”,立法部门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对于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生产活动决不可姑息,只有完全剥夺非法者获得的非法利益才能杜绝违法生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监管部门的监管评估失职应该加大问责力度,只有做到“任何人都不可以从犯罪中和失职中获益”,才可能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 杨小敏,戚建刚.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基本原则之评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03).
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和网络建设,完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市区和城镇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5%;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5%。
——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市药品检验所对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5%。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90%,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处理率达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报告达到200份/百万人口;市、县(区)两级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方面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加强对重点地区“菜篮子”基地环境监测监控,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点。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可追溯制度,完善市场例行监测制度,在县城区以上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完善我市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加快无公害食品(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完善对经营者主动退市的管理机制,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及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食品召回工作。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整合现有检测资源,加强市、县(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与保障网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县级配备快速检测车,为乡镇配备快速检测箱。推广餐饮业常见危害因素的检测技术,完善餐饮业10种常见化学性和生物污染因素的快速检测技术。逐步实施全市性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统一抽验,提高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和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3、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形成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以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为基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中心,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分类、筛选、综合分析和监测;对食品安全状况做出评价和预警,定期编写、全市或某一行业的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有关制度,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4、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处置措施有力有效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立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质保障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强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建设,培训应急处置专业人员,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加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把食品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与风险预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科学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为政府制订食品安全监管控制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6、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建立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力争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开展诚信教育,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食品行业安全自律制度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
7、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探索农村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重点打击制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标侵权、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有毒有害食品,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8、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和社会监督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和“农家乐”的监管机制。建立农村家庭宴席卫生指导制度。完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传统集会、庙会及商品展销交易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和及时处置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工作。完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饲料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工作。推动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过程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规范认证后企业的自律行为,保证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信誉。
10、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绿色消费”理念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培训体系,对政府管理人员、执法者、企业管理与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消费者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药品安全方面
11、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监管水平。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实施水平,强化药品GMP跟踪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针对性;强化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全面实施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制度、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促进企业自律;通过建立药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实现药监部门对药品生产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全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特殊药品数量及流向的实时监控。加强中药源头监管,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保证中药材质量。
12、加强药品流通市场监管。进一步贯彻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医药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加大对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的指导力度。严格药品说明书、标签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包装管理。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监测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提高市、县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重点实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的标准化,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质量。完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及跟踪检查制度,强化GSP跟踪检查的针对性,实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建立和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及特殊药品监管网络,对特殊药品实现每一针、每一片流向的监管。建立品、流弊和滥用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和预警制度,完善品、依赖性和药物滥用潜力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3、加强药品检验体系建设。加强药品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大楼建设。提升药品检验能力,完成计量认证复查和部分食品检验的扩项工作,使我市药品检验设施与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进一步推广快检技术,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
14、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逐步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进行检查,促进生产企业达到规范要求。建立市、县(区)两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报告体系,强化企业的报告责任和义务。搭建上市后医疗器械风险效益评价的技术平台,建立预警、召回等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提高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效率。
15、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重点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产、供、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抽验,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和对药品、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检查和药品广告品种专项整治。积极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建立起以“掌握信息、快速筛查、靶向抽验、目标检验”为目的的药品抽验模式,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合格率。
16、继续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广电、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综合治理机制,重点整治未经审批擅自的品种、擅自篡改批准内容的品种和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品种。针对性地开展广告品种抽验,重点查处在大众媒体上的处方药、非药品宣传药品疗效的广告。
17、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信用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在建立健全药品批发企业信用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药品零售企业信用档案资料的建立,认真贯彻实施好《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18、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和零售供应网点,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合法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进乡入村,鼓励批发企业向农村配送药品,鼓励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立符合要求的农村药店。强化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向农民普及基本用药常识,建立起“运行良好、监管有效”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从源头、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来保障农村用药安全,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供应网覆盖率达到80%。
19、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市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加强应急指挥中心信息通讯、机动能力装备与建设,配备应急检验检测设备,提高应急信息报告、指挥、处置能力。加强市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开展应急知识的技能培训,组织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推进信息化步伐,建立和完善市、县、乡(镇)三级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及安全平台。积极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手段。以药品批发企业和市区、县城药品零售企业为核心,建立电子信息网络平台,逐步推广到县城区和乡镇药店,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监管手段便捷,监管效益提升。
2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改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办公和装备条件,建设办公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经过五年建设,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满足执法需要。
四、保障措施
22、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协作,形成完整的监管链。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范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 规范化建设
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健康。世界各国都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对国家而言,食品安全不仅包括了食品供应的保障安全,更凸显了因食品不安全带来的社会问题;从社会管理角度看,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求体现了社会治理的内涵;从政治层面上看,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政府对社会的承诺和最基本的责任,因此各个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都从法律上进行了必要的规制,并随着食品安全的发展,不断的完善和健全。
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内涵
“风险”一词的由来,最为普遍的一种说法是,在远古时期,以打鱼捕捞为生的渔民们,在长期的捕捞实践中,深深的体会到“风”给他们带来的无法预测无法确定的危险,即“风”意味着“险”,因此就有了“风险”一词。现代汉语词典对于风险的定义是:“可能发生的危险”。GB/T23694-
2009 《风险管理术语》中风险的定义是指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其后果的组合。如果用数学公式来表达风险,即:风险=损害发生的概率×损害的后果。从风险的定义可知风险具有四种特征:一种不确定性、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结果对期望的偏高、一种利益。
就食品安全来说,危害是指食品中含有的或潜在的将对健康造成副作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的致病因子。生物性的危害包括各种各样的致病菌,如伤寒、痢疾、霍乱;化学性的危害包括各种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物理性的危害如杂质、食品吸收或吸附外来的放射性核素等。食品风险则是指由于食品中的某种危害而导致的有害于个人或群体健康的可能性和副作用的严重性的组合关系。因此,食品中的风险是广泛客观存在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不是消除风险,因为风险是不可能被消灭的,而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零风险是不存在的。那么什么样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样的风险又是不可以接受的,就需要开展风险监测与科学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为开展科学评估提供了大量可靠的数据积累和持续有效的实践检验。2010年1月卫生部正式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中第二条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首先它是一项以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的以《食品安全法》作为保障的强制性行政活动;其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再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活动包括了收集、分析和研判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风险监测计划,采样和检验,上报、汇总和分析数据,、通报和后处理监测结果等五个步骤;最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有系统性和持续性特点。
2 食品风险监测是食品风险分析理论的实践
基于风险分析理论,笔者认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风险分析理论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具体实践应用。
2.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之间存在普遍的关联性
一方面风险评估的结果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提供了导向。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收集、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也就是说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以风险信息研判为前提的,通过将收集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与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保护水平以及检测能力支撑水平等众多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研判,以决定是否纳入监测范围。例如,食源性污染源监测主要是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调查、检测、分析、评估等一系列行为的结果。另一方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所获得的数据材料为食品风险评估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通过系统性和持续性地对某一风险物质的监测所得到一系列数据,有助于评估食品安全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可以提供剂量反应的有关信息,为实现科学、准确的风险评估结果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
2.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
首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目的不是针对某一执法,而是为了掌握较为全面的食品安全状况。当前中国正处在大发展时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面对我们在检测基础薄弱和财政支持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的放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就是监管者手中的一把宝剑,通过科学的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现花最少的钱,取得食品安全监管效益的最大化。其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风险管理中第一阶段风险评价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体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核心是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围绕着风险监测计划,随后开展的采样和检验,上报、汇总和分析数据,不论是采样环节体现出的代表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检验方法和标准的统一,还是对上报、汇总和分析数据提出的客观、准确、科学的要求,总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科学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获得有效的食品安全状况风险评价结果,为监管者采取有效的决策提供科学和坚实的技术支撑。第三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系统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可知,通过风险监测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监管者通过风险监测来判断所制定的政策或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以便实时进行调整。因此可以这样理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食品风险管理的重要理论。
2.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开展食品风险交流提供了坚实的数据保证
风险交流是指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消费者、生产商、科学家、工业界、政府及各种专业和倡议性组织)就风险本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进行交流的过程。风险评估者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风险评估的数据、模型及结果。风险管理者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解释各种风险管理备选方案的合理性。利益相关方应交流他们的关心事宜,并审视和理解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内容和方案。因此,在风险交流中需要确保所交流信息来源的可靠,而风险监测能够通过缜密的程序设计,实现对食品安全全过程数据信息的记录、收集和加工,为风险交流的顺利开展提供源源不断且符合其要求的信息。同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还为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监督抽查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提供了监测数据、评估结果和处理建议,推动了产前、产中和产后等全过程和多角度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对接,确保了整个食品链的质量和安全。此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过程也是风险交流的过程,如制定风险监测计划、上报、汇总和分析数据体现出风险管理者与评估者之间的交流;采样和检验体现出风险管理者与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交流;收集、分析和研判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通报和后处理监测结果则体现出风险评估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方三方之间的交流。
3 扎实推进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风险信息的收集与研判是前提,监测计划的制定是核心,科学采样与公正检验是保障,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是结果,监测结果的通报和后处理是目的,这五个步骤环环相扣,每一个步骤的实施效果,将直接影响风险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中提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应遵循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四个原则,这四个原则充分体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范运作的要求。因此,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规范化,必须将四个原则贯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各个环节。此外,还可以从建立有效的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风险评估作用、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推动风险监测成果应用转化等四个方面,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向深入。
3.1 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共享平台
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是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关键性的第一步,目的是获得有价值的风险信息资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是执行多部门分段管理,各部门根据职能要求建立有效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如质检总局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负责收集全国各地质检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检验、强制性认证检验和日常委托检验中获得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但实际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一项需要卫生、质检、工商、农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系统工程。如何将各部门收集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有机整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建立跨部门的风险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能实现各部门间风险信息的无缝隙传递,为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大量的第一手信息资料,确保了风险监测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另一方面,能够承担起传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职能,及时有效地为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并成为政府与食品各利益相关方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进一步增强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对政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置信水平。
3.2 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的作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离不开食品风险专家委员会的评估。首先,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是在充分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进行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论是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方案的决定性依据,具有客观性和现实可行性,不应受行政部门干扰,而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过程可适当引入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或兼具食品科学以及上述学科符合背景的专家,确保其现实可行性。其次是依托食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构建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模型,对风险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使其能成为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依据。目前风险评估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方法,从食品种类、风险因素、食品企业和监测时间四个要素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进行研究,简称为“4维分析法”,将4维中的任意2维、3维或4维进行自由组合,能够得到大量而且可靠的分析结果,并能从中发掘出数据的内涵和规律,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决策提供强大的理论和数据支持。
3.3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直接保障风险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中指出“要制定和实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这对有序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应从检测装备投入、专业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支撑、监测质量控制等四个方面入手。首先根据检测检验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加大检测设备投入。从国家层面上,向中西部地区进一步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力度,推动各省检测能力的均衡发展。对一个区域内的检测资源要进行充分整合和合理配置,既保证检测能力能满足风险检测工作的需要,又不至于重复建设;其次,要研究制定各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人力准入条件和岗位标准,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大力开展国内外的交流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注重不同专业背景的人才储备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素质强,能适应风险监测工作发展的优秀人才队伍;第三,坚持科技创新带动监测能力的提升,加快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动检测精度的不断提高,实现运用高精设备一次完成多个复杂项目的检测,缩短检测周期。加强对食品的安全限量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数据;第四,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深入推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环节和检测环节的规范化建设。探索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基础较好的实验室,逐步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准实验室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过程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质量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的准入资质认可和在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的飞行检查等措施,确保风险监测工作的有效性。
3.4 大力推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成果的转化应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成果能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最直接的体现是积极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风险监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就是对某批或某个特定时期的质量指标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测,提出预见性的建议,部署和落实应对措施,防止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乃至发展蔓延,控制质量安全事件的形成,从而确保生产质量的持续稳定。风险预警与风险监测是彼此联系的,风险监测是风险预警的前提,风险预警是风险监测的结果,只有实现了风险预警才能真正体现风险监测的意义。当前,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常常相互脱离,风险监测的结果未发出预警信息,而预警的内容也并非是通过监测得到的结果。为了避免监测与预警的脱离,首先应该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过程的关键节点,如环境污染、源头污染、加工工艺设置风险预警专业技术哨点,加强对关键节点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并进行专业分析和确证;其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专家评价体系,科学甄别、研判各种风险信息;及时将评价的结果公开透明化,接受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主动监控,使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事前监管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树立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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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范文4
【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应对当今日益发展的食品科技而产生,在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转型期,其作用更加显得重要,通过这一机制,可以对不安全食品给我们造成的各种潜在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从而最下限度的控制其可能造成的危害。
一、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运用现状
目前,我国和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而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的鉴定,我国法律规定要进行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具体来说则是根据食品安全部门所搜集的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则是对食品可能给人类造成的伤害进行鉴定等等,在我国有专门的部门进行风险评估,而规范的制度则是以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为标志,而由于这一法律的重要性,其很快就在我国各地区建立了风险监测和评估行为,而早在2008年对三鹿奶粉事件中的监测评估结果就为后来这一法律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作用
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的鉴定,我国法律规定要进行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具体来说则是根据食品安全部门所搜集的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则是对食品可能给人类造成的伤害进行鉴定等等,安全问题容易导致的严重的后果和危害,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风险进行提前的评估,简单的说就是提前预防,这样做的目的是能够让监管部门更好的管理和把握,预防原则在国际上产生的比较早,主要是指就算有证据表明某一食品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危害,也一定得对环境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其目的是提前规划和预防来防止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也就是说食品的安全风险管理是提前预防的基础和根据。
二、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评估的不确定性
风险评估是为了减少风险自身的不确定性以防止当前的决定在未来产生不利影响。但这并不代表能够代表其评估的结果一定真是可靠,因为,评估所依赖的条件包括人为的及外在的物质技术本身就不一定可靠和确定,尤其是评估所依赖的技术更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另一方面,监管和评估机构所搜集的信息有可能不是第一手资料,毕竟他们不是生产者,没有直接接触到评估需要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除此之外,公共舆论也会引导群众的认识,这也使得风险评估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日益增多
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主要针对的是传统的食品安全问题,即一般由于环境问题所导致的食物污染,而在科技日益先进的今天,出现了不少非传统的食品安全问题,指的是食品生产商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在食品生产环节不注意安全问题或者随意添加其他不合标准的物质所生产的不合格的产品,最典型的就是前几年出现在安徽的“大头婴儿事件”和婴儿患结石的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安全事件,原因前面已经说过,风险评估不确定性是其一,这说明非传统的食品安全危害更加的隐蔽和难以监控,另一点则是非传统的食品安全风险及其容易扩散而且其危害性也更大,我国存在很多不规则的小型食品企业,很多都没有合法的经营执照,在法律的空子下,这些企业也就可以不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加之食品生产商本身的职业道德不高的话,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其生产的食品就无法有安全保证,而这些都是在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制之外进行,因而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其造成的后果也比较恶劣。
三、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的措施和对策
(一)多种途径收集食品安全的充分信息
加强食品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完善商业诚信体制的建设,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自身应该提高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当然这些都是从人各自自身的角度来说,这还远远不够,还应该从行业内外来加强奖惩制度,比如,行业内应该建立一定的举报奖励制度,而食品安全机构也应该利用群众舆论的力量,鼓励群众消费者对食品生产商进行举报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对这些举报监督的信息敏感,因为舆论只能做到自身的导向作用,具体风险评估和技术监测问题还得依靠相关的机关机构。
(二)强化法律问责机制和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最终还是应该落实到法律层面上来,近些年为什么对食品安全立法的争议越来越大,很大程度上市因为法律给了那些违法者空子可钻,有很多违法生产者明知故犯或者多次挑战法律的底线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为对食品生产者的惩处力度远远不及其利润,也就是说,违法生产的成本相对赔偿力度来说,比较“合算”,立法部门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对于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生产活动决不可姑息,只有完全剥夺非法者获得的非法利益才能杜绝违法生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监管部门的监管评估失职应该加大问责力度,只有做到“任何人都不可以从犯罪中和失职中获益”,才可能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 杨小敏,戚建刚.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基本原则之评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03).
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范文5
(一)努力完善区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等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向更深层次和规范化发展。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仪器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及执法不力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通过相对集中监督执法人员和设备等方式,充分整合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解决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问题。
(二)努力完善镇办管理体系。落实镇办食品安全责任,将食品安全列入镇办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探索在各镇办设立编制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配齐必要的办公设施。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模式,为镇办配备简易速测设备,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协调相关部门赋予镇办一定的执法检查权,实施委托执法。继续走“以干代训”的路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启动食品安全基层基础示范创建活动。遴选一批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的镇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底前,力争2-3个镇办创建为市级示范单位。
(三)进一步完善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居),依托村委会(居委会)建立食品安全协管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年底前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市、区、镇、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主体的社会化建设工程,按照“镇办负责、村居落实、层级管理、网络运行”的原则,细化管理单元,镇办、村居全面完成网络化管理划定,建立镇办、村居两级网络,实行“三定”模式(定格、定人、定责),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四)努力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限期整改达标,纳入监管,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五)努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督察考核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科学制订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约束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六)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统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按照市统一部署,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量化考核。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协助做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力争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七)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配合市相关部门落实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协助落实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根据上级通报监测结果以及监管信息,研判形势,提出预警信息和对策建议。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辖区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进行监测。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积极参与省、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力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切实做好标准的执行工作。
(九)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着手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将食品安全信息化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视频监控全覆盖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覆盖区、镇办、村居三级的食品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提升食品安全的信息化支撑水平。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化、全流程管理,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深入推进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号),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手段进行定期曝光;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升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四、深化治理强化整顿,严惩违法犯罪
(十二)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加大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强化农资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继续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经营市场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各类食品市场和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纳入管理。
(十三)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的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进一步突出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十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监管联动机制为契机,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五)完善舆情监测与信息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部门间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主体和审核程序,科学、准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工作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十七)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区属媒体应当在公益广告时间或者版面免费刊播适当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传内容。
(十八)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13年各级监管人员每人至少落实40小时的集中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十九)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奖励资金,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付,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部门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十一)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二)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食品安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七、实施五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实施)。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100%(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是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由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三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范文6
一是要加强教委和中小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食品安全常抓不懈的思想。学校要落实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切实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各级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监管机制。教委要经常主动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质检等多部门共同进行学校食品安全集中检查。
二是工商机关应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到基层工商所,采取属地管理方式,对校园内及周边区域食品经营店,严格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校内外商店的食品来源、进货渠道、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并重点监测小食品、饮料等直接入口食品,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和抽查工作。
三是以卫生检疫部门为主抓好食堂卫生工作。中小学校要经常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学校食堂应认真对照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化管理,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卫生检疫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检查,集中检查食堂购进原辅料特别是畜禽产品的质量、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