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整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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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整合

涉农资金整合范文1

主要成效

(一)解决资金分散使用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农业开发资金内部分为土地治理、产业化、部门项目、科技项目等类别,涉农资金整合以后,农业综合开发在黑龙江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下,突破国家的条条框框,发挥财政资金集聚优势,围绕主导产业、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打造全产业链现代农业示范区。2014年,黑龙江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比2013年减少576个,单个项目资金额比2013年增加5倍以上,省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到40个。

(二)加强部门协作,化解地方财政资金配套难题。整合资金以后,建立了“中央支持指导、地方为主整合、部门协调配合、资金统筹使用”的工作机制,明确由黑龙江省政府负责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部门之间的协作进一步加强。2013年,黑龙江省选择21个市县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重点区域建设,在土地集中连片、已经形成灌溉能力的大中型灌区,集中配套建设水稻催芽车间、育秧大棚和农机合作社,解决了基础设施不配套、项目建设分散以致无法形成合力的问题。此外,随着部门之间协作整合的加强,14个灌区的“半拉子工程”已全部完成,解决了审计部门多年提出的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不足的“老大难”问题。

(三)实现项目资金统筹规划,避免了重复建设。为解决涉农项目各自为政、规模效益不突出的问题,县里由原来的部门决策项目上升到县级政府决策,由县级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统一规划,避免了重复建设。2016年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各项申报项目需经市级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解决了市级重点产业布局、调结构、转方式的问题,达到了统一规划的要求。

(四)统一了建设投入标准,规范了项目审批程序。涉农资金整合以后,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由各部门统一按照省政府下发的相关办法执行,明确了选项原则、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审批程序等,实现了一个目标引领、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一个主体承担、一把尺子监管、一个系统指挥。

存在的问题

(一)支农资金项目管理体制限制了地方整合的能动性。就项目管理体制而言,当前大多数支农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都集中在中央和省,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再落实到村、到具体地块。受传统项目管理方式和习惯的影响,财政支农资金延续条块管理模式,形成了带有明显部门属性和行业特点的制度和运行模式,导致整合资金使用方向确定后,不能立即形成实际支出,涉农资金在各部门间整合还很不顺畅。同时,在这种制度性约束下,资金整合过程中也难以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二)资金整合与中央部门原有专项产生冲突。首先,部分中央部门仍然按原渠道和办法对分管的项目资金进行管理,这就给整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再者,中央各部门直接到县、到点的项目不便于整合,而且各部门每年都有不同的目标。此外,中央对部分原有部门专项资金的审批方式也不利于项目整合。目前,部分专项资金在拨付前,必须履行方案审批、项目合规性审查等相关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中央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势必造成确定集中支持的项目资金不能按期拨付。

(三)项目资金整合出现“一刀切”现象。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一些重点民生工程,如生猪、奶牛标准化、菜篮子工程等都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这类项目资金被整合改作他用后,农民反对情绪比较强烈。此外,有的项目虽然已经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的批复,却因为资金被整合到其他项目而没有得到相应的项目投资。特别是部分市县已经建设实施的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还出现了40%左右的国家投资被用于整合改为他用而没有下拨的情况,这种“一刀切”的整合方式与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目标发生了矛盾。

(四)中央财政资金投入与分配的任务不匹配。从国家明确的涉农资金整合三大类77项范围来看,部分中央专项资金安排黑龙江省的额度与任务并不适应。就农业综合开发来说,据测算,2013~2015年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缺口为5.97亿元、6.52亿元、7.13亿元,中央财政投入与省内承担的任务不匹配,很难按照规划完成建设任务。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整合试点顶层设计,转变项目转移支付方式。为确保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顺利推进,切实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应着力加强中央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顶层设计,采取“大专项+工作清单+集中下达”的整合模式,由主管部门整合中央各行业同类专项,关联部门分别提出工作目标,整合后的涉农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后集中下达各省,探索推进涉农项目由专项转移支付向一般转移支付过渡,促进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自主统筹的有效衔接。

(二)推进由内至外有序整合,逐步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在现行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框架下,通过调整时间节点、空间布局,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实现不同方式资金整合,效果较为明显。在资金整合工作初期阶段,应主要以省直部门内部整合为主。在具体操作上,由省直部门根据当年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来源、额度,将分管资金进行归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最终确定本部门重点支持项目。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行业、部门之间同类项目的大范围资金整合,进一步创新时间和空间整合方式,丰富整合模式和拓展整合方式,充分发挥支农资金整合的综合效益。

(三)做好规划配套衔接,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重点围绕解决制约当地现代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从省级层面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短期或中长期规划,并将其作为省直各部门申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基本依据,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总体谋划、系统推进。省直各部门在确定单位年度涉农整合资金支持重点时,首先要将国家和省级重大延续项目放在优先支持位置,以维护国家和省级重大规划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如规定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等国家重点督办的重大项目不得进行资金整合。

(四)调整项目管理程序,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切实加强支农项目的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大力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和专家评审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协商机制,拓展协商范围,逐步建立由各有关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推动涉农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赋予基层更大的灵活度和自,加强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在资金分配中引入绩效评价,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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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模式及利弊分析

当前,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一般是以县一级为平台进行项目和资金整合,具体动作不外乎以下三种模式:

(一)集中管理模式。即以县为单位,成立统一的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机构,将资金集中管理使用,各部门共同参与,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这种模式便于项目和资金的统筹,方便组织,能较好地体现政府意图,达到资金整合的最佳效果。但前提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作为支撑,不仅人员要相对固定,而且机构的负责人须具备很强的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的能力。反之,就难以保证各部门步调一致,造成部门职责不明,管理缺失,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仅达不到整合效果,甚至还不如各部门各负其责。就现有条件看,这一模式执行难度较大。目前,各地均成立了由县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由相关部门牵头,抽调人员组建了临时办事机构。就短期或是某一项独立的工作而言,有一定的效果。但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长期而且是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一支稳定的队伍和坚强有力的领导作后盾。对于一个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的松散联合体和临时机构,显然不具备执行这种模式的条件。从农业综合开发的角度看,这种模式将大大削弱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能,不宜提倡和推广。

(二)合作开发模式。即对不同来源渠道的资金,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按单项工程分派建设任务,两个或者多个部门在同一区域内协同建设。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这种模式弊端较大。首先,合作开发的部门和领域有限。只有不同资金的使用范围相同,才能在同一地块实施项目,建立整合机制。其次,项目计划衔接难。由于各部门项目申报时间,申报要求不同,部门间申报的计划很难与所需整合建设的内容达成一致,即便是在申报环节达成了共识,也可能会因各部门申报要求的不同,在审批环节中被否定。第三,实施管理难。在同一地块,多部门协同建设,涉及施工单位不同、建设内容不同,施工时间、工艺、标准不同,相互影响不可避免,管理和协调难度大。就农业综合开发而言,这种模式的最大弊端在于将无法全面农业综合开发成果。以农发部门和水利部门整合为例,农发部门侧重于整合农田的整治,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土地平整、机耕路、排灌沟渠的土方开挖、疏浚,配套建筑物等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多,承担责任大,项目效果最不易显现。相反,水利部门侧重的沟渠衬建设正是工程建设中的点晴之笔,最受群众喜爱,也最能体现其价值。如果长期这样合作,农发部门的声誉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统分结合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招投标、统一报账方式、统一考核评比,按各部门资金量分块分部门实施。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各项目单位职责明确,互不干扰,易被接受;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可比性,有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且这种模式对所需要组建和综合协调机构的依存度不高,各部门只需按原有既定管理模式进行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项目,不会出现计划与建设内容脱节,不会因项目重叠产生纠纷;对整合的部门要求也不高,可以是两个或多个部门之间的组合,不受部门限制,资金无需捆绑,可以更大范围内的聚集资金,同时又便于审计和检查。相对以上两种模式而言,统分结合是目前较为合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模式。唯一不足的是,该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资金用途,提高了投资标准。但如果换一种方式理解,就可以对这一模式作出合理的解释。以水利部门的小农水项目与农发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农田建设项目为例,假设双方各投资130万元在一区域实施1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和10公里渠道防渗工程,采用分片实施模式,双方各承担500亩高标准农田和5公里的渠道防渗工程。表面上看,水利部门只完成了5公里的渠道防渗工程,农发部门也只完成了500亩任务。实际上,只要把两个片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农发部门完成了1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水利部门也完成了10公里的渠道防渗工程。其实际效果与农发部门先实施1000亩高标准农田,再整合水利部门实施10公里渠道防渗工程的结果是一致的,只是形式上的不同而已。

涉农资金整合范文3

近年来,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大幅增加,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有的投向不准、乱用滥用、损失浪费严重,有的滞留缓拨、结存沉淀、长期在账上“趴窝”,特别是挪用、截留、套取、贪污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天津市涉农资金管理现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助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

关键词:

涉农资金;管理;建议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天津市不断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从总体上看,涉农资金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夯实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随着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本市涉农资金管理同全国各省市类似,存在一些管理需要与管理现状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问题之一:部门之间缺乏制度化工作协调机制和权责分担机制。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土地手续不齐全影响施工、工程实施进度缓慢等情况,由于尚未建立解决此类问题制度化协调机制,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形成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同时,涉农项目管理部门与资金管理部门权责不清晰,也容易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

问题之二:部分涉农项目评审论证欠科学,推动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涉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细致,如土地占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定项目施工队缺乏公开透明等等,往往容易引发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影响涉农项目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加之涉农项目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和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问题。

问题之三: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资金管理制度仍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涉农项目类型多、资金量大,客观上容易出现监管盲点和形成监管漏洞,特别是在缺乏完整、系统、科学、规范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条件下,加之“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难以形成涉农资金监管合力,导致涉农项目财务管理不符合规定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之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目前,本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重点是将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整合,侧重于增量资金统筹整合,而目前,尚未形成涉农存量资金整合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难以将涉农领域存量结余资金高效整合使用。

问题之五:涉农项目资金配套有关规定亟需清理整合。目前,涉农项目申报立项时往往要求区财政或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中央和市级涉农项目均需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承担单位,过多过繁的配套资金要求,造成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导致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轻则难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重则存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风险,形成涉农项目资金监管隐患。

问题之六:乡镇基层组织对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不重视,导致个别区出现农户缴费保险单据发票不齐以及中标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政策建议

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只有通过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度研究机制、资金整合机制以及数据管理机制,并注重工作机制之间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最大限度发挥各项机制作用,才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

科学论证关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科学论证有助于促进涉农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涉农项目预算执行均衡性。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可以从组织管理、论证标准、论证程序、论证方式、专家管理等方面着手,通过总结涉农项目论证实践成果,逐步归纳、整合,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投入使用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从实践来看,涉农项目涉及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多部门,既包括项目立项、计划批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等项目管理环节,又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审计、竣工结算等资金管理环节,建立健全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可以更深入、细致推动项目落地,特别是及时解决涉农项目组织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涉农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制度研究机制

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涉农项目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扎好涉农资金管理的“制度笼子”,应坚持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四项原则。对尚未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项目,应按照程序及时研究制定,确保涉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已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应定期评估整合,针对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提高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时效性。

(四)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

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目的是统筹涉农资金用于重点项目、急需领域,有助于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应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着力打造现代都市新农业资金整合平台。一方面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构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发挥顶层设计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注重总结在实践中探索的成果和经验,挖掘现代都市型农业实践内涵,拓展涉农资金支持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路径,发挥实践探索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健全涉农项目数据管理机制

通过收集、整理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做好分类、建档工作,确保涉农项目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满足涉农项目基础信息筛选、查询、分析、等工作需要。同时,要做好涉农项目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通过入户访问、发放问卷、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提高涉农资金投入公平性和精准性。

作者:李伟 闫自仁 单位:天津市财政局农业处

参考文献:

[1]桂咏梅.当前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政监督,2015(25):44-47.

[2]余瑾霞.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探析[J].财政监督,2015(24):39-41.

[3]李萍.加强基层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思考———以广西为例[J].财政监督,2013(13):42-46.

涉农资金整合范文4

一、责任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监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追究。

(二)坚持分级管理与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事权划分,明晰权责主体,防止管理“越位”和“缺位”。

(三)坚持政策激励与管理约束的原则。建立以支农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分配机制,通过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使用效果好的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予以倾斜,对违纪违规的依法予以追究。

二、管理责任划分

县财政、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是承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主体,按照各自的职能,正确行使职责。

(一)县财政部门责任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合理编制本级年度农口单位部门预算,会同农口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本级支农资金;认真落实上级支农专项资金,及时转发支农资金指标文件,配合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支农资金整合要求,会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年度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联合申报支农项目,明确支农资金监管责任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及时审核、拨付项目资金;配合农口部门核实各种惠农补贴资金的基础数据,按照“一折通”方式及时足额兑付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招标、采购、拨付、报账程序;负责惠农资金及涉农专项资金信息录入,按要求上网公开;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对支农资金开展审计和监督;对上级下达的涉及财政部门事项整改通知负责整改到位;配合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支农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督促乡镇财经所支农项目专管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支农项目效益发挥;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的规范性负责。

(二)县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责任

县直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和申报本年度部门预算;按照财政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门统筹拟定年度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按照资金整合要求,联合财政部门共同申报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评估和信息反馈;依据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和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把资金落实到项目;对本部门主管或者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报账单据审核;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惠农补贴资金的基础数据;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审计、监督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到位。对财政支农项目的真实性、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三)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具体组织本乡镇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工作,研究布置本乡镇责任管理的目标和措施,按照职责把责任管理落实到位。根据上级财政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支农资金计划和项目,负责组织本乡镇支农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评估和信息反馈,确定专人对本乡镇支农资金报账单据进行审核;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审计、监督整改通知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对本乡镇财政支农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四)乡镇财经所责任

建立财政支农项目专管员责任制度,设置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台帐,全过程参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督促项目所在村对惠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进行张榜公示;根据上级财政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支农资金计划和项目,审核、拨付资金;归集整理乡镇、村组织实施的支农项目报账单据,并进行初审,经乡镇政府审核后,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或受县财政局的委托,实行委托报账制;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的“一折通”发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各项基础工作数据调查、统计、核实;对上级下达的涉及财政事项的整改通知,整改到位。对所在区域内的支农项目资金(包括惠农补贴)运行安全负责。

(五)项目单位责任

1、村级组织责任。配合乡镇财政部门做好惠农政策的宣传,搞好本村的资源信息统计、登记和张榜公示;为支农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受上级委托直接组织本村支农项目的具体实施;向上级反映群众对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建议和意见。对上级有关单位安排在本村支农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2、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对县通过招标直接确定或者由县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实施项目;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馈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工程质检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对各级下达的项目整改通知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负责。

三、管理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的依据。财政支农资金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各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正式下达的整改和处罚结论为依据,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政策法规为准绳,按照各个环节、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二)责任追究的方式。行政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责任追究的落实。责任追究涉及及刑事责任追究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及到行政处罚的,按照谁审计、谁处罚、谁负责落实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人事处分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程序办理;建立以支农资金的绩效管理为导向的考核分配机制,将惠农补贴资金等不适合绩效挂钩以外的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绩效挂钩;将支农惠农资金责任管理情况与支农工作考核挂钩。

四、责任管理措施

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投入、抓资金管理就是抓使用效益、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安全”理财观念,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基础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有效率、有效益、有效果。

(一)建立责任体系。按照财政财务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通力协作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责任体系。财政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和业务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制定措施和落实。县政府成立上述主要负责人为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协调落实专班,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指导,协调布置各项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的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乡镇财政支农资金责任责任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责把责任管理落实到位。

涉农资金整合范文5

大胆探索推进土地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及村级服务平台整合,有力地破解了当地农村发展瓶颈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享受到农综改利好,一些自然村出现外出务工村民“回流”返乡返耕的新面貌。

盛夏八月,是英德市各乡村瓜果成熟、水稻收割的季节,也是农综改推进的关键阶段,更是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展的关键时刻。本刊记者与英德市老促会的同志一起,深入乡镇了解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沿途错落有致的居民楼、整洁干净的街道、绿意盎然的公园广场、平整的硬化路、乡村经济合作社内有条不紊的忙碌身影和村民悠闲自得的神情……英德“美丽乡村”新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

作为广东省面积最大的县级市,英德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具有对象基数大、分布零散、致贫原因复杂、无劳力低保五保户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成本高、帮扶难度大等特点。据介绍,英德市经认定的重点相对贫困村78个,分散村211个,相对贫困户18268户共46697人,脱贫任务艰巨。

为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如期实现精准脱贫,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英德市立足农业大市市情基础,紧随中央、省、市的统筹脚步,对照《清远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依托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和资源组织方式,提高农村组织化水平和农业规模化程度,探索出一条激发农村发展的新路,有效推进精准脱贫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通过落实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土地资源、财政涉农资金和涉农服务平台整合,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土地资源整合,再由农民承包。与此同时,贫困村还建立经济联社,经济联社发挥生产经营指挥部的作用和服务社员的功能,各村小组或自然村成立相应的经济社,整合生产资源(主要是土地)、规划生产品种、培训技术骨干、示范带动生产。

英德市副市长巫定敬表示,把整合后的土地通过村集体发包或引进扶贫项目,引导贫困村发展规模化经营,可以有效帮助村集体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脱贫。

推进农综改 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土地整合后收入变高了,农村环境变整洁了,家乡更美了。”舱蛳确娲宕舐废伦榈拇迕袼怠

“桥头镇每年共有涉农资金300多万元,以前分散到各家各户,形成不了合力,作用不大,有些村民喝几顿酒、打几下牌就没了。现在通过引导村民,村民自愿进行整合,用于水利、道路、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建设,发挥的作用成几何级数增长。”桥头镇负责人介绍。

在农村综合改革中,横石水镇塔岗村的做法得到村民一致认可。该村与村民全面签订《土地整合确认书》和《涉农资金授权委托书》,成功整合全部耕地和涉农资金,通过“集体经营型”、“集体与个人结合经营型”和“置换并地型”的整合模式,实现了户均3块以下的目标。同时,该村深入开展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共修建16条机耕路和6条排灌渠。

“我们这里是果蔗的集产地,以前没有修建机耕路,成本太高,收购商也不愿上门收购,大量的果蔗烂在地里运不出来,”塔岗村村支书介绍说,“现在统一规划修建了机耕路,可以机械化运作,大大节约了成本,与市场对接的速度快多了。”

据了解,塔岗村的书房下经济合作社,实行土地集中经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后,土地由原来的300元/亩提高到现在的1200元/亩,土地收益提高了4倍,集体收入也从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7万多元。

土地资源整合和涉农资金整合,带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直接好处就是村集体收入成倍增加,使村委会和村民理事会更加有底气有资源推动本村的建设,村民的集体归宿感和认同感也得到有效提升,激发了村民参与本村公益事业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村民理事会发挥作用后,村民上访基本为零,村民自治水平就真正体现出来了。”英德市委书记汪耿东表示。

推进农业产业化 助农民增收脱贫

土地资源整合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集约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也是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增加土地效益的有效途径。

大垌镇庙坑村原是省重点帮扶相对贫困村,在佛山供电局的帮扶下,将蔬菜种植培育发展为该村的主导产业,通过土地整合,将蔬菜基地从最初的18户75亩试点种植发展到120户300亩种植规模,全村68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全部加入合作社参与蔬菜种植,同时,带动全村近100户村民参与,蔬菜种植户年收入从4000多元增长到20000多元。

在新时期精准扶贫中被定为重点帮扶的相对贫困村江古山村,在推动土地资源整合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该村的明辉种养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原本是村民不看好的一片洼地,处于半荒废状态,明辉种养合作社落户后,对土地进行了改良,建成了现在的蔬菜基地。在市、镇部门和扶贫单位的帮扶下,合作社本着“合作社+基地+农户+科技”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了周边300多户农民一起脱贫致富。如今,该基地已成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并成功打造了“江山明辉”蔬菜品牌。

涉农资金整合范文6

一、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债券资金项目谋划申报情况:2022年度我镇共谋划申报入库债券资金项目两项:一是广东省XX市XX县XX镇中小河流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26亿元,申报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现已完成可研、规划、用地批复等前期工作;二是XX县XX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申请一般债券资金1.2亿元,目前已完成用地批复,正在推进可研及规划设计。

(二)涉农资金使用情况:2019至2021年共下达我镇涉农资金X万元,其中,2019年下达X亿元,已支出X万元,支出率X%;2020年下达X亿元,已支出 X 亿元,支出率X%;2021年下达X万元,已支出X万元,支出率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