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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制度范文1
为了加强本市集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集镇、村庄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集镇,是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区)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本规定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第四条(管理原则)
本市集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群结合、综合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
市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集镇、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
市、县(区)农业、爱卫、环保、土地、规划、房产、卫生、工商等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实施本规定。
市、县(区)卫生防疫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对农村粪便、垃圾处理进行卫生技术指导。
第六条(环境卫生规划和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集镇、村庄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制定集镇、村庄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市和县(区)环境卫生部门指导下,确定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还田利用的具体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奖惩措施。
第七条(环境卫生经费)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所需的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管理工作量拨付。
乡(镇)财政拨款单位和集镇居民产生的粪便、垃圾,由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负责清除、处置。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除、处置粪便、垃圾的,应当交付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县(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报县(区)物价部门批准。
第八条(社会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群众性环境卫生监督队伍,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环境卫生监察队开展监督工作。
第九条(集镇粪便清除和处置)
集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倾倒粪便。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对倾倒点的粪便按日清除;对化粪池的粪便定期清除。
集镇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自行负责清除、处置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除、处置所产生的粪便。
第十条(公共厕所管理)
公共厕所的设置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清扫,定期下药,保持公共厕所清洁。
第十一条(饲养家禽、家畜的限制)
集镇居民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因特殊需要临时饲养的,应当实行圈养。
禽畜饲养专业户饲养家禽、家畜,必须实行圈养,禁止放养。对产生的禽畜粪便和冲洗笼圈的粪污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除和处置。禽畜饲养场所应当采取相应的灭蝇和防止粪污水外流措施。
村民饲养家禽、家畜的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村民粪便管理)
村民应当将粪便倒入粪缸、贮粪池、化粪池或者产沼池等贮粪设施。
村民应当自行负责清除自备贮粪设施中的粪便,做到粪便不满溢外流,贮粪设施无蝇蛆孳生。
第十三条(粪便处置要求)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村民对贮粪设施内的粪便应当实行无害化处理,并按照要求还田利用。具体实施办法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粪便处理的限制)
禁止任意排放、倾倒粪便。
第十五条(集镇居民生活垃圾清除)
集镇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垃圾容器内。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及时清除集镇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并保持垃圾容器的清洁。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垃圾管理)
商店、集贸市场、医院、饭店、旅馆、长途汽车站、码头、文化娱乐场馆、公园和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必须管理好自设的垃圾容器,并指定专人负责清除垃圾。
第十七条(单位环境卫生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本地区集镇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划分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定保洁标准,落实保洁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必须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搞好各自的门前环境卫生,保持责任区内的环境整洁。
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其管辖区域内的经营者提出清除垃圾的要求,并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处置垃圾申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自行处置垃圾的,必须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具体申报办法、程序,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生活垃圾处置要求)
处置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堆肥、填埋等方法。乡(镇)卫生院的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消毒后再处置。具体实施办法,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条(垃圾处置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垃圾,不得乱扔、乱倒、乱放、乱堆。
秸杆、柴草、杂物不得随意堆积,腐烂的应当及时处理。
各种动物尸体应当实行深埋或者火化处理,不得任意扔弃。
第二十一条(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统一设置集镇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和工作场所,并搞好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保养、维修。
规划建造新村及开发建设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套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无污水处理系统的新村、小区,必须按规定建造化粪池。
第二十二条(单位和船舶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工厂、学校、商店、集贸市场、医院、饭店、旅馆、长途汽车站、码头、文化娱乐场馆、公园和风景游览区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自行设置符合规范的公共厕所、垃圾容器及有关配套的环境卫生设施。
各类船舶应当设置与粪便、垃圾产生量相适应的容器。
第二十三条(环境卫生设施保护)
禁止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封闭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因建设需要拆除、搬迁的,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补建。
第二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置场的要求)
生活垃圾处置场应当根据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参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并规定卫生防护区和落实防污染措施。
第二十五条(村民贮粪设施的设置)
村民设置各类贮粪设施,应当加盖密封,并按规定远离水源,使用中应当保持其完好。
贮粪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限期改造。具体改造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水冲式户厕的管理)
新建住宅使用水冲式户厕,必须按规定同时配建三格化粪池。装置水冲式户厕、建造三格化粪池或者其他经环境卫生、卫生部门认可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已建住宅增建、补建水冲式户厕和设置三格化粪池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行政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监察队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乱倒粪便、污水、垃圾等污物或者随地便溺的,处以10元罚款。乱倒粪便、污水、垃圾等污物数量大的,按每吨30元至50元处以罚款;污损面积大的,按污损环境面积每平方米5元至10元处以罚款。
(二)未按规定处理动物尸体的,按每只5元处以罚款。
(三)村民设置贮粪设施,未按规定远离水源、加盖密封,造成蝇蛆孳生、粪便溢流污染环境,且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元罚款。
(四)在禁养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的,处以20元以下罚款。禽畜饲养专业户放养家禽、家畜,或者未妥善处理禽畜粪便、粪污水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五)单位未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统一建造的新村、小区未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六)随意堆积、堆放秸杆、柴草、杂物,造成环境污染,且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元罚款。腐烂的秸杆、柴草、杂物不及时处理,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七)各类公共场所未及时清除、处置粪便和垃圾的,可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八)单位未做好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清扫保洁工作的,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九)单位自行处置垃圾未按规定申报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十)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封闭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使用水冲式户厕未配建三格化粪池的,责令限期补建,逾期未补建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或者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水冲式户厕、三格化粪池的,处以20元罚款。
(十二)除特殊情况外,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未按规定清除垃圾、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十三)单位公共厕所保洁不符合标准或者设施残缺的,可处以50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但逾期不改正的,可代为采取改正措施,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减轻和加重处罚)
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主动改正,消除影响的,可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情节恶劣,拒不改正的,加处原罚款额1至3倍罚款。
第二十九条(执法者违反行为的追究)
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不公、、、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参照执行的范围)
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养殖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村环境卫生制度范文2
一、考评机构
考评工作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下设督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每月考评检查时,全镇分二个组进行,每个组随机抽选3名镇干部参加。
二、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督评组具体负责,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分类考评、实事求是原则。
2、采取一月一评比一排名一公布一讲评一通报的方式开展工作。督评小组每月30日前将考评排名结果报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每月的考评结果以督查通报、镇、村干部职工会通报、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
三、考评内容
1、考核分值为100分,由工作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部分构成。其中工作考核占90%,群众参入率满意度测评占10%。
2、考核内容按照《村级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附件)及每次下发的督评考核细则评比计分。
四、考评措施
1、村级自评机制。各村要围绕整治行动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对组、对户考核机制,出台具体考核办法,严格实行月考核制度。每月至少要自评一次以上,评选出“环境卫生清洁组”“环境卫生整改组”,“环境卫生清洁户”“环境卫生整改户”,建立考核专用台账,在每月20日前将得分排名结果报镇整治领导小组,以便镇督评组抽查复核。
2、对村组环境卫生实行定期考评制度。每月21---23号为集中检查考评时间。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督办制度,督办未整改到位的,计入下一个月扣分。
3、镇考核工作人员对村组进行现场检查拍照,村级主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全程参与,每个村每次检查时拍照不得少于10处,每少一处扣抽调人员绩效考核分1分。由考评组每月评出30处环境最差的地方,每一处扣除该村级的环境卫生经费50元及联村站所干部绩效考核分0.5分。
4、实行月讲评制度。每个月月底召开联村干部、村级环境卫生管理领导会议,通报每月考评情况,每个季度召开村级主职、联村干部及村级分管领导会议,观看环境卫生整治光碟,通报季度村级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五、考评结果运用
1、综合全年各村的平均分,对排名前三的村(居)授予奖牌。
2、对季度考核平均得分排名在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联村干部加季度绩效考核分1.5分、1分、0.5分。
村环境卫生制度范文3
一、考核组织
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由街道公共卫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参与,依照《市村级公共卫生组织考核管理办法》(政办发〔 )号)文件进行考核。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农村环境卫生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组织管理:成立村(社区居委会)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年度工作要点,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做好村(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会议。(5分)
2、疾病预防控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管理,免疫预防,掌握辖区内精神卫生病人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环境卫生及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有血防任务的村要成立查灭螺专业队,按规定开展查灭螺工作(10分)
3、做好妇幼保健:孕妇产妇保健、妇女病查治、儿童系统管理、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管理,人口信息、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5分)
4、做好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体检率达以上。(4分)
5、按时完成街道下达的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任务并做好参保人员登记、核对工作。(16分)
6、做好卫生监督:按要求收集上报5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协助开展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10分)
7、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为街道除天余村外的19个行政村。(30分)
(1)村级爱国卫生组织健全,村两委成员中有专人分管爱国卫生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及健全的保洁制度,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栏或宣传牌,并利用各种载体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活动。
(2)保洁制度健全,有环境卫生方面内容的村规民约,有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3)每月开展村查组(片)、组(片)查农户的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并在村公共场所或人口较集中的区域公布农户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情况。
(4)落实农户、村办公楼、驻村单位等“门前三包”责任制。
(5)村主干道平整,路及路两边无垃圾、粪土、杂物堆放,主干道两侧无简易厕所,禽畜圈养;村次干道的路两边无垃圾、粪土、杂物堆放。
(6)村内公共场所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堆物基本整齐,不影响村容村貌;
(7)农户房屋四周、厨房、卫生间整洁卫生,柴禾、杂物堆放整齐,家畜圈养。
(8)河、塘及周边无垃圾、无动物尸体及漂浮杂物,沟、渠(包括阴阳沟)完好通畅,无垃圾淤泥,无臭味。
(9)垃圾箱(池)完整无破损,无垃圾溢出,四周清洁,垃圾箱(池)数量能满足实际需要。配备专用垃圾运送车,并张贴明显标志。
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在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可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就地处理),
(10)公厕选址适当,设备完好,卫生整洁,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收集进垃圾箱(池),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在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可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就地处理)。
(11)做好村主干道及休闲广场绿化养护、管护、病虫害防治等。
8、完成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工作(城中村及各社区)。(30分)
(1)、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三落实。确保省级卫生城市复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顺利通过验收。
(2)、按照爱卫会的工作要求,负责责任区各类报表的汇总和台帐管理,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资料,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
三、附加分
1、积极参与卫生村(单位)创建工作,凡授予市级表彰的每项加1分,衢州市级表彰的每项加2分,省级表彰的每项加3分。
2、加大卫生投入。凡年内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含1万元)加1分,每增加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
3、积极配合做好市、街道每月卫生检查工作,凡参与市级以上检查组考核的村加2分。
四、考核程序
1、公共卫生考核成绩由平时抽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考核采取查台账,进村入户实地调查等办法进行。
2、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由街道“农村环境卫生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每月集中检查与平时的抽查相结合,定期公布评比结果。
五、奖励办法
1、公共卫生工作年终根据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分别设立一等奖名、二等奖名、三等奖名(年内辖区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
作没有完成年度筹资任务的村取消评奖资格),由街道根据评奖等级,对获奖村(社区)分别给予元,元,元的奖励。本考核结果列入各村、社区综合考核,作为争先创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村环境卫生制度范文4
关键词: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机制
本文为邢台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研究(XTSK12053)”;邢台学院科研专项课题“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邢台生态化发展(XTXY12Q06)”;邢台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建立节能减排新机制研究(XTSK09)”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7月1日
一、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邢台市在“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理念的引领下,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环境整治(尤其是农村垃圾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农村环境卫生大为改观。张庆黎在《邢台市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上批示:“这项工作做得好!注意做好保持长久、巩固提高的工作,要靠思想工作和制度责任。”通过深入任县西固城乡、邢台县王快镇、东汪镇等农村一线走访调查,掌握到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如下:
1、资金投入情况。目前,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乡镇一级财政拨款。东汪镇截止到2013年3月初累计投入资金60余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大型设备,雇佣保洁员,向村一级拨款等。王快镇截止到5月底共投入资金180余万元,动用机械2,700余台。西固城乡按照5元每人每月的标准下拨专款卫生费用给各村。各乡镇及所辖村委会目前尚无其他资金来源,但部分村委会有计划下一步采取企业募捐、村民缴纳卫生费等形式扩大资金来源。
2、环卫设施建设。通过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卫设施大为改观。邢台县王快镇、东汪镇要求各村在合理位置按照每100人设置1个的比例设置垃圾倾倒池(规格为2m×1.5m×0.5m),每个村都要配备1~2辆垃圾清运车辆(自卸式农用车)和必要的保洁工具(三轮车、铁锹、洋镐、扫帚、环卫服等),要确保环卫保洁人员每人一套保洁工具;要合理利用砖瓦窑、坑洼沟等废弃地,确定1~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任县西固城乡共15个村,各村垃圾存放点少则3个,多则12个不等(根据西固城乡各村卫生整治示意图)。
3、人员配备情况。目前调研各乡镇都已建立了专职环卫队伍,都成立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个村都有1名双委成员专职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也都配备有专职环卫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但配备比例不尽相同。邢台县王快镇、东汪镇是按照200名村民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比例,任县西固城乡因资金较紧张是500名村民人配备1名保洁员,有的村出现只有3名保洁员却要每日清扫8条街道的情况。
4、制度建立情况。调研各县都建立了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制度、“门前三包”制度、评比奖惩制度。清扫保洁制度规定实行“一日一扫,全天保洁”。垃圾清运制度规定生活垃圾、道路垃圾要及时清理。“门前三包”制度明确村民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5、村民环境卫生意识。通过邢台市开展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有所提高,也真切的感受到身边环境卫生变化带来的生活品质的提高。但要改变村民们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却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东汪镇要求每村利用早晚时间进行广播,全民动员讲卫生,累计悬挂宣传标语260余条,粉刷永久性标语120余条。各乡镇都有“门前三包”的标准规范村民行为,任县西固城乡则建立了环境卫生自治公约张贴于各村。
二、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这是此次调研过程中乡镇、村工作人员反映最强烈、最普遍的问题。经费投入不足给目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带来很多现实困难,如环卫设施不够、设置不合理,保洁人员的配置数量少、待遇低。目前各村保洁员月工资平均约为500元,工作量却很繁重,超出保洁员的工作能力,因此村民从事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较小。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阻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长期开展。
2、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由于村民们多年形成的生活习惯,垃圾乱倒、废水无组织排放的现象依然存在。就形成了“倒了清理,清理了再倒”这种卫生整治反反复复的现象,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效果的长期保持。目前村民的环境保护态度依然是被动接受村委会的管理,而不是积极的参与——群策群力。村民尚未意识到环境卫生的整洁对自身生活品质、身体健康的意义与重要性,依旧延续着随地丢弃、方便为主的生活方式。
3、卫生死角难以清理。村干部及村民普遍反映经过这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里主干道环境卫生大为改观,但小街小巷环境问题依然严峻。特别是多年积累、长期未进行清理的卫生死角,主要是一些建筑遗留垃圾和砖堆。这些卫生死角通常交通不便,垃圾车无法靠近,需要人工清理,这也是长期未能清理的原因,因此现下清理这些卫生死角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因此,市委书记王爱民日前就进一步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强调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邢台全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三、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的措施与建议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实现常态化管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依靠政府、企业和村民多方共同努力,通过组织领导、多元投入、部门协作、农民主体、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一系列机制模式,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主导力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需要大量相关设备和技术,这些都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引导。政府从整体上对基本设施建设进行规划更是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政府部门还应将邢台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使其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2、以资金为保障。财政拨款、企业捐助、村民缴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筹集资金。市、乡镇、村各级财政应设立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补贴,等等。同时,鼓励当地农村的企业大户捐助一部分资金。可实行村民收费制度,如村民每人每月1元,门市20元/月,不仅能够减轻村委经费压力,更有助于激发村民的自觉意识。
3、以村民为主体。村民是环境整治工作得以保持的根本,只有村民卫生意识提高了,行为习惯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才算是做到了实处,效果才有可能长期保持。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向村民讲解环境卫生知识,宣传传统陋习和不良卫生习惯的危害性,想方设法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改变村民多年的生活陋习。例如,开展评比活动,调动村民参与热情,让讲文明、讲卫生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4、以考核为抓手。考核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才能激发政府、企业、村民等各方的积极性。因此,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各村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以体现其重要性。考核应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实地查看为主,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逐步走向规范化、长效化。
主要参考文献:
[1]曾鸣,谢淑娟.中国农村环境问题研究——制度透析与路径选择[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2]陈富强.农村环境整治须跳出怪圈[J].环境保护,2010.8.
[3]王宁兰,曹洋.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难点与阶段性战略对策[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9.3.
[4]乐小芳.我国农村生活方式对农村环境的影响分析[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4.1.
村环境卫生制度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针对目前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落后等现象,在五月份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镇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1、在墟镇综合宣传栏中出一期关于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在环镇路的灯杆上悬挂23幅彩色喷画的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标语;2、在镇广播站播出两个星期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口号或图片;3、在各村委会、社区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4、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5、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发动学校学生清洗墟镇乱张贴的广告,营造爱国卫生的氛围;6、发放致居民商户的一封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7、组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干部到市先进村参观学习,吸收经验。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工作机构。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麦文生同志兼任。
2、明确职责,镇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以及与市政局、爱卫办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镇新农村办要将全镇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今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去抓,积极协调、沟通有关单位、部门和各村委(社区)。驻队领导,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是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人;驻队干部、村干部、自然村村长是具体措施落实的执行者。
(三)加大投入,以点带面,力促全镇环境卫生整治有大改观。
1、经过实地的考察,我镇确定本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分别是靖村的羊眠山村;堂马的塔岗村;上沙的欧村;下沙的榄根村;漱云的塘湖村;泗云的云独村;荷村的荷南村;双龙的*村;选田的贵子村;白水带的红环村。其中双龙的*村是镇的示范村。
2、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整治墟镇的环境卫生,特别要对“一河两岸”区域进行大整治,创建良好的居住环境。镇环卫所今年新增加环卫工人,对墟镇实行12小时保洁制。原有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镇政府今年将安排专项的启动资金,用于各村委会(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卫生环境的整治(例如:建垃圾池、买垃圾桶、垃圾斗车、垃圾清扫工具、修建公厕、修理污水排放设施等等)。
具体要求如下:
(1)各示范村要求建垃圾池1个以上或设置垃圾桶若干个,对有条件的自然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2)各示范村配保洁员一名,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道路实行12小时保洁,并负责清理垃圾池(垃圾桶)周边的垃圾,及时处理填埋本村的垃圾;
(3)经费来源:以各家各户和在本村所办企业收取清洁费为主,镇府作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保洁员每月150元(补两年)。镇府补助的条件为:已建垃圾池、设置垃圾桶并已落实保洁员和垃圾处理的自然村。
4、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的力度,今年将大力开展建公厕、户厕活动,对农村新建卫生户厕和卫生公厕继续实施市、镇二级补贴的办法。通过各种形式筹集资金对农村自来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协同有关部门对农村“人畜没有分离,家禽没有圈养”的情况进行整治,实施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制度,坚持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5、各自然村要做好村庄整治的长远规划,特别是宅基地、电网、电视线路、供排水设施等要统一规划,对违反规划乱建乱搭的建筑物,镇政府将依法进行拆除。
6、检查验收。各示范村确定后,以环境整治、村容整洁为重点进行新农村建设,年底镇政府进行检查验收。
全民参与共创美好家园——宅梧镇双龙*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做法
宅梧镇双龙*村有180户600多人。近年以“洁净家园”为主题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着手对村容村貌进行新一轮的整治,创建美好家园。
一、强化领导班子,树立实干作风
*村借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之机,对村干部进行调整,选出了一批年青、有能力的村民当村干部。新当选的村干部以务实、实干的精神迅速投入村的各项工作中,主动配合镇委镇政府工作,积极带动村民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将本村需要建设的项目及规划及时向镇的新农村办、村建办汇报,听取镇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调整,力求尽善尽美。
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条件
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村进行了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一是对牌坊前1500多平方米的沼泽地进行填土工程,铺设石粉,并在村前公路旁建花圃,种上花草树木,绿化美化环境。二是兴建文化室及篮球场。在村内的空地上填土800多平方米,建一幢占地160平方米文化室和篮球场。三是巷道、下水道全面水泥硬底化。以上几项建设共投入30多万元。
三、完善村规民约,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村环境卫生制度范文6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为改善环境卫生,防止传染病传播,我院自2019年5月开始积极开展“厕所革命”行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
卫生院充分认识到此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以院长胡琛平
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全院职工会议,制定工作方案。
二、工作措施
1.文明如厕宣传。制作文明如厕宣传材料,强化文明如厕教育,
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珍惜和爱护厕所设施设备,
2.完善设施、加强保洁。设置导向牌、指示牌、防滑警示牌等标识;门窗、墙壁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配备厕纸和洗手液并及时补充;洗手台张贴规范洗手宣传图。保持厕所环境卫生,无积水、积便等污物;厕所内基本无蝇蛆、无明显异味;物品摆放有序、无其它杂物;每天定时打扫,定期消毒。
3.建立长效管理措施。配备保洁人员,开展厕所卫生保洁工作,设置保洁责任人信息公示牌,设有卫生间保洁检查记录表,确保厕所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厕所卫生管理制度要做到“六有一免”。
4.加强院内环境卫生治理。做到内部道路平整完好;建筑物墙面无破损;室内地面保洁,物品摆放整齐,就医流程便捷有序;各种停车标识明显,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急救车辆出入畅通;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5.帮助村卫生室配备各种公示牌、厕所制度、洗手宣传画、防滑警示标志;督促村卫生室配备洗手液和厕纸,保持卫生间环境卫生;占川村、奕棋村和朱村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厕所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