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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中心分析范文1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一、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分析
(一)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应用
新准则规定了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该项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新准则还规定在确定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这些前提条件,严格限定了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使用条件,有效遏制有些公司故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操纵收益的行为。
(二)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
新准则规定对于债权人的让步,债务人应当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以转让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则债务重组利得是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在债务重组定义中,增加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的前提条件,才可以对债务的让步按照新准则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这个前提条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新准则的滥用,不恰当地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三)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新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进行会计处理,但应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能使用公允价值。另外,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这一点体现了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运用的谨慎性。
(四)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应用
公允价值最为典型的应用体现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计量中,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且唯一相关的计量标准。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中转移风险报酬与实现权利义务并非同时进行,不符合传统会计的计量标准,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不再适用,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恰巧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进行反映,表内化将会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相关信息,使信息使用者充分考虑此类资产或负债潜在的巨大风险与不确定性,从而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有更好的理解,优化投资者决策。
二、目前公允价值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难以取得
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市场经济在我国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还没有形成活跃的二级市场,并非所有计量项目都存在相应的市场价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会出现市场价格失灵的现象,而且与现值技术相关的准则尚不完善,这样公允价值是难以取得的。
(二)关联方交易严重影响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在我国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比较普遍,特别是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关联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交换等交易中,交易价格缺乏公允性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我国在此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在利益驱动下仍不可避免公允价值在关联交易中的公允性,公允价值容易成为利润操纵工具的根源。
(三)对职业判断的过度依赖使“公允价值”有失公允
公允价值估算是否准确,还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多年以来,我国会计人员熟悉的是形式规范的会计实务,对于存在大量职业判断的确认、计量这两个过程却很生疏。公允价值的引入,涉及到多种会计要素在多种情况下的计量,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计量技术的多样性,会计人员在选择这些要素时可能有主观判断,也就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会计人员工作能力的影响,而会计人员总体素质过低也是我国会计发展无法回避的现实。因此,会计人员的总体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三、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的对策探讨
(一)加强理论研究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尚需进一步深入,同时要不断借鉴国内外公允价值计量的先进研究成果,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允价值框架和逻辑一致的公允价值计量具体会计准则。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有关公允价值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日渐成熟,一套较为可行的公允价值计量体系已初步形成,这些经验和做法可为我所用,从而大大降低我国运用公允价值的风险。
(二)加强市场经济建设
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以一个近乎完美的市场为依托,只有在活跃的市场中,运用现行成本、现行市价评估资产或负债,才会实现成本效益,结果才会接近其内在真实价值,更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而活跃市场的存在则是以发达完善的市场经济为基础,所以加强市场经济建设,培育一个公开、活跃、发育成熟的市场环境,是使企业降低成本与工作量,获得可靠公允价值的重要条件,是解决应用公允价值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三)完善法制制度
法律作为适合特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和调节利益流向的强制规范,对会计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要健全法律制度,通过完善法制制度来维护市场秩序。健全法律、法规对会计舞弊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惩罚机制,尽力避免给那些利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舞弊者留下操纵的空隙。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国家监督机构,如证监会、国家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会计舞弊的监督,除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外,还要充分调动稽查力量,一旦发现舞弊现象,一定严惩不贷。要让法律制度充分地起到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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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 计量属性
一、公允价值计量引入历程
(一)1998-2000公允价值的引入阶段我国在1998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其后公允价值又出现在投资和非货币易准则里。由于历史成本计量方式缺乏相关性的原因,当时我国是积极采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的。债务重组准则中规定:当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资本时,该非现金资产和转换的股权都是按公允价值计量入账的。投资准则里规定:当放弃非现金资产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为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非货币易准则中,当非同类资产交换时,换人资产的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二者中的较低者。当同类资产交换时则直接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基础。
(二)2001年回避阶段在公允价值计量引入几项准则后由于制度约束和技术手段的缺乏,为上市公司操纵会计利润的武器,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了避免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恶化,2001年财政部适时禁用了公允价值计量。修改后的准则在资产初始计量基本放弃了公允价值会计,只在资产的期末计量上谨慎地运用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处理根本就不涉及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仅出现在当债权人收到用于偿债的多项非现金资产时,要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其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在非货币易中,也仅仅用于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要按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来计算换人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收益。
(三)2006年新准则重新引入阶段为实现我国与国际会计的趋同,完善会计准则的相关性要求,我国在初步具备了引入条件的前提下,在2006年2月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中扩大了公允价值在会计处理中的使用范围。在资产、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固定资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等多个会计准则中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
二、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运用及影响分析
(一)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运用及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存在确凿证据且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的取得且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才能运用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体现其真实价值和未来盈利,从而有利于提高报表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由近几年房地产行情可知,房地产市场飞速增涨。如果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原来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必将大幅度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账面上将充分体现出房地产的溢价,所以以公允价值体现的公司账面净资产,其参考价值将大为提高。
(二)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运用及其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人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换人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基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新会计准则在非货币换中再次引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这使非货币换将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计量基本不产生利润只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按比例确认收益。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结果就会产生利润。如甲公司用一批产成品跟乙公司换人的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该批产品的账面成本10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5000元,市场售价120000元,增值税20400元,乙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市场售价110000,增值税18700。根据市场对等交换原则,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价11700元。按照2001年版旧准则,甲公司收到补价确认营业外收入。甲公司计算财产转让所得,计人“营业外收入”账户价值=11700*25000/120000=2437.50元,财产转让所得调增当期纳税所得;计人营业外收入的非货币易收益调减纳税所得。而按照新准则。甲公司计算财产转让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价值=(105000+11700)-(95000+18700)=3000元。财产转让所得调增当期纳税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非货币易收益调减纳税所得。可见新准则与原准则的主要差异是: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作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人资产的重要判断,是否确认损益与采用的计量方式直接相关。如果双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时,不论是否收到补价,交易各方均不确认损益。这种处理方法既与国际大体相同,又结合中国实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账面价值处理方式。
(三)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运用及特征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的利得,计人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人当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人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重新确认重组收益由于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少偿还的负债计人资本公积,按新准则将其收益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于是将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此外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是否会再次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工具有赖于资本市场的完善和证券监管的加强。由于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与要素市场尚不完善,国内评估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经验欠缺,使公允价值难以公允,刺激了某些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调节利润的积极性。
(四)公允价值计量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运用及影响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账面价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公允价
值。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设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同时母公司还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中包括的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在报表上对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价值变动以及合并中产生的商誉进行确认和摊销,在合并业绩的计量上实现了投入和产出的对称性配比,但合并利润也会低于之前的权益法操作。同时在物价上涨或资产质量较好的情况下,购买法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使其所报告的净资产通常大于之前采用账面价值计量的权益法。
(五)公允价值计量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运用及影响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能使非专业投资者难以看透报表信息,从而导致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如当上市公司的证券类投资市价比成本高时,由于新准则规定期末按公允价值^账账面盈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当持有投资上升时,将确认未实现的收益,因此虚增企业利润,从而加重税收,导致企业现金流出。对于只关注利润数字的非专业投资者而言,并不能将其中的奥妙看清,从而容易导致其做出错误的决策。此外金融工具表内化使投资者能正确地辨认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衍生金融工具这类资产一般没有取得成本,如按历史成本计价则无法体现在报表中,而此类资产或负债所隐藏的风险却是巨大的,表内化金融工具正是投资者所期望的。
三、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运用所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应急指挥中心分析范文3
【关键词】新时期;社会阶层;分化;政治发展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3-146-01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正逐渐由先赋型社会转变为后致型社会,外来人口可进城务工、学习,有能力者可通过教育与学习竞争公务员、教师等岗位,现代社会的流动机制得以确立,社会涌现了一些新的阶层,社会阶层被不断分化,某些社会阶层的地位得以提升,某些社会阶层地位则有所下降。新时期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现代化、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原本“2个阶级1个阶层”的结构被打破,但与其他现代化国家的社会阶层结构相比,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比例并不合理。笔者认为,社会阶层结构即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研究社会阶层结构也就是对基本国情的研究,对一个国家政治系统的审视,且加大关于社会新发展时期社会阶层分化对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不再以政治系统本身作为研究政治发展的切入点,而是结合社会阶层与政治系统的关系来解读社会阶层分化对于政治发展的影响。
一、新时期中国社会阶层的分化
中国社会历经数十载的变迁后,新的社会阶层相继崛起,如原本存在于发达国家的技工、经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阶层等也相继进入人们的视野,社会阶层呈现多元化特征,传统的工人阶级因市场经济的确立及国有体制的改革而使得该阶层人员大幅缩水。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对外开放使得传统企业逐步衰落,私营业主、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衍生出的新型工人阶级大量产生,其所具备的政治诉求、社会地位与传统工人大不相同。传统以农田为生的农民加入农民工行列,新时期的农民具备农民与工人的双重阶级身份,半城镇半乡村的生活环境为社会阶层的划分提出了挑战,因而,一切与农民工及其社会流动有关的如户口、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与政治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政治的发展。基于政策层面而言,知识分子亦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随着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私营业主与个体劳动者的队伍不断壮大,社会影响力随之提升,其政治诉求愈发强烈。第三产业及广义服务业的兴起吸收了大批就业人员,凭借专业技术与技能创造价值的新型中间阶层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如各类企业的白领阶层、科研工作者、教师及自由职业者,握有或直接运营社会财富与资源的阶层正在崛起,如私营业主及违规投资的政府官员,此外,部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知名教授获邀担任金融机构经济分析师、中外名家系列讲座等被“儒商”为主导的新知识分析群体也迅速扩大,由于社会中间阶层的崛起与分化,我国社会阶层已由原本的金字塔结构转为橄榄型。唐睿君认为,新型中间阶层的收入相对持平,消费观大致相同,对于参与民主政治活动具有较高的热情。笔者认为,在多元化的社会阶层背景下,原先的阶级划分办法已无法有效规避日益显著的社会阶层分化问题,笔者认为传统的阶级划分办法与社会阶层分析法并非对立,二者综合有利于全面而科学的看待新时期社会阶层的分化问题,准确把握政治发展航标。
二、新时期社会阶层的分化对于政治发展的影响
(一)社会阶层分化对政治发展的积极影响
1.推进了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当前我国经济与社会结构均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化流动、组合活动密切,新型社会利益组织、经济成分相继衍生,社会利益关系与矛盾日益显现及复杂,面对社会日益多元化的新形势,要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在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得以充分展现,就必须健全公民参与政治的政治组织形式。农民阶层的分化使得政治中的专治势力等非民主因子得以动摇或瓦解,开启了中国社会全面进步的新篇章。社会中间阶层的扩张亦推动了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在中国社会转型及市场经济的双重刺激下,中间阶层借助社会阶层流动增强的契机,凭借后赋资本来获取生产资料及地位。亚里士多德认为,若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中间阶级的力量足够强大,则其可称为法治与民主建设的核心,尽管我国目前社会中间阶层的发展现状不可与先哲口中所述的标准同日而语,但其鲜活的生命力使其同样具备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能力。工人阶级及农民阶级相比,其公民悟性更高,处理问题的方式更趋向文明化与规范化,具有相对强烈的变革与批判意识,并期望借助民主而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实现变革,故社会阶层的分化对于建设民主政治体系具有中哟啊的推动力。
2.改变政府传统管理方式,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国社会在历经数十载的重组与分化后,社会人员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农民阶层不再为人数最多的阶层,取而代之的为工人阶级,白领阶层、知识分子、企业家等队伍不断扩张,社会格局逐步迈向开放化与多元化。社会阶层呈现出大幅度的重组与分化,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悬殊并已呈现社会化,导致阶层之间的关系与问题愈发突出与尖锐,社会情绪持续浮躁。笔者坚信,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复杂化,还将出现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完善各类制度保证社会阶层之间的畅通流动、良性互存与政治参与度是政府必须正确对待的问题,故笔者认为,转变政府职能是适应社会结构变迁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切实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共处。
3.提升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是我党矢志不渝的目标,在改革开放政策落实之前,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的形式多为动员式或被动式,之后随着我国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变迁,社会利益结构趋向多元性,社会各类利益主体对于自身的利益诉求均较为强烈,而实现其利益诉求的有效方式即为参与政治,因国家对于有限的社会资源享有分配功能,各社会阶层要想切实维护自身的根本权益,必定要求参政问政,尤其是在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所兴起的新型社会阶层群体,其需寻求更为广阔的政治空间来使自身获得长久的发展。此外,那些因分化而导致自身地位下降的阶层同样期望借助参政问政来为自身谋得与保障。
(二)社会阶层分化对于政治发展的消极影响
社会阶层的分化激发了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这必然激发各社会阶层间的利益冲突,而这些冲突可上升至政治层面,各阶层由于力量与地位的悬殊性导致其对于政治活动影响力的差异,民主政治活动不可能将各个阶层利益的保护工作做到面面俱到,必然会触碰到某阶层的预期利益,这将对民主政治建设造成一定的阻碍。此外,社会阶层间的对立情绪及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均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应急指挥中心分析范文4
1.1卫星通信具有众多的优势(1)电波覆盖地域比较宽广。(2)传输路数多,通信容量大。(3)通信稳定性好、质量高。(4)卫星通信不受地域限制,运用方式灵活。
1.2卫星通信的一些劣势主要的方面有:(1)延迟现象比较常见。(2)传播过程中由于信号较差,容易出现信号中断的现象。(3)终端产品的选择面不广。
2卫星通信产品的多址体制方式的选择
卫星通信由于具有广播和大范围覆盖的特点,因此,特别适合于多个站之间同时通信,即多址通信。多址通信是指卫星天线波束覆盖区内的任何地球站可以通过共同的卫星进行双边或多边通信。目前比较常用的两种卫星通信多址体制方式为:TDM-FDMA(时分复用-频分多址)和MF-TDMA(跳频-时分多址)。(1)多址体制方式一:TDM-FDMA。(2)多址体制方式二:MF-TDMA。
3卫星通信在铁路应急通信中的应用网络架构
有时候会因为遇到突发性、严重的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导致其他所有通信手段无法使用时,而应急指挥中心又急需现场相关资料,这时就可以利用卫星通信覆盖区域广和快速部署的优势将信息发送到应急指挥中心。常规卫星系统现场接入方式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车载型,一种是便携型,这两种卫星接入方式可以视现场情况而定。而对于铁路应急通信人员来说,以上两种接入方式均可以采用,但在到达应急现场后,还需要在现场对卫星接入设备进行开设,考虑操作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选择自动对星的车载或便携卫星设备就显得非常的方便,可确保快速建立通信链路保证通信。
事发现场人员要将信息传送到应急指挥中心,在铁路应急卫星通信系统网络建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按下文所述三种方案进行建设,如图1所示。
方式一: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应急中心建立卫星地面通信站,这样就可以通过应急指挥中心收发数据,再通过地面的有线网络传输到需要数据的各路局应急指挥中心。这种方案对于现代网络资源的应用比较充分,但在遇到一些突况时,数据可能无法通过地面有线网络传输到需要数据的各路局应急指挥中心,这就导致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预知的情况。
方式二:在各个路局的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卫星通信站,这样就可以在发生状况时迅速的将数据发送到各路局的应急指挥中心,同时各路局也能够及时的下达指令,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这样做的好处是各路局应急指挥中心能及时掌握应急现场状况,但不利的是其建设费用将会大大增加。
方式三: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路局应急指挥中心均设置卫星通信站,这样一来,无论发生什么灾害情况,各路局应急指挥中心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都可以实时掌握事发现场情况。这样做的好处不言而喻,但其建设费用也无疑会昂贵很多。
4结束语
应急指挥中心分析范文5
[关键词]消防 大数据 指挥中心
中图分类号:TN9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6-0293-02
引言
消防指挥中心是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中枢,是灭火、应急救援与社会救助的调度平台,是辅助领导指挥处置紧急事务的中枢神经。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公共服务不断加强和消防工作职能日益拓展,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任务急剧增加,强度和难度日益加大。面对形势和任务,如何充分应用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将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消防部队内部和外部数据整合到一起,利用大数据深入挖掘各种有效信息,打造现代化的公安消防应急指挥中心,以满足灭火应急救援现实斗争的需要,改善消防社会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消防指挥中心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1 接警出动量逐年上升
近年来,全国消防部队接警出动量呈直线上升趋势,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由单一火灾扑救为主转变为包含火灾扑救和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坍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爆炸的救援工作,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处置,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群众遇险溺水、取马蜂窝、取钥匙、为民送水等社会紧急事件的处置等大量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
1.2 灾害事故类型复杂多样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高层地下建筑和石油化工、天然气生产运输业不断发展,加之极端气候日益频繁,各类灾害事故、自然灾害频发高发。近几年来相继发生4.12兰州市自来水局部苯含量超标事件的居民生活饮用水运送任务,8.4兰州兰石化170万吨重催装置泄露事故,9.19兰州天泰汽配城仓库火灾,10.15兰州七里河区天缘建材市场火灾等多起典型突发的灾害事故,灭火和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等特点。
1.3 公众期待越来越高
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日益深入,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在当前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条件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不仅要“动作快”,更要“救得好”。否则,消防指挥中心作为接警调度的第一环节,极容易陷入媒体的“风口浪尖”,稍有不慎就容易使消防部队处于“救援不力”的问责窘境。
2 当前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指挥中心主要承担警情受理、力量调派、初战指挥、辅助决策、信息处理、舆情监控、战备督导和值班管理等业务职能,但受实际工作人员少、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灾害事故现场信息获取手段单一,综合数据信息收集及处理能力弱等因素制约,导致消防指挥中心综合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当前,消防指挥中心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2.1 信息收集不到位,整体职能定位“低”
一是指挥功能不明显。有的官兵片面地认为指挥中心的职责就是接警和调车,其他的都是全勤指挥部的工作,“重调度、轻指挥”的陈旧观念根深蒂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指挥中心前期调度指挥和辅助决策功能的拓展和应用,人为造成接警调车与全勤指挥部到场指挥两个环节之间的“指挥真空”,对灭火救援行动后续开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二是协调能力不明显。在接警环节缺少对灾害事故真实情况信息获取手段,无法积极主动的分析和预判灾害现场的发展状况,超前调度应急办、医疗、电力、供水、燃气等社会专业救援力量配合消防开展现场处置。三是参谋作用不明显。当前,消防指挥中心信息搜集、综合、分析、上报功能弱化,信息及数据的综合处理分析工作不全面,很多重要的灾害处置信息和舆情反馈信息,往往依靠全勤指挥部信息助理或办公室文秘人员来完成,对于信息整理和上报工作要么回避、要么推诿、要么应付,缺乏第一时间整理上报重要信息,供上级决策参考的综合能力和主动意识,很容易在重大敏感问题上造成被动。此外,舆情监控职能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2.2 专业技术不到位,人员组成“弱”
一是任职经历亟待丰富。很多从事调度指挥岗位的官兵,缺少基层经历,很多调度员以前就是中队的接警员,一线灭火救援的经历很少,对车辆器材装备一知半解。走上调度岗位后,很多人对车辆器材装备的种类、性能、参数等要素,都是通过突击背记的方式去了解、认知和掌握,缺少“知行合一”的融炼,存在认知与实际不符的现象,为调度指挥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带来了隐忧。二是人员编制亟待增加。面对日益拓展的工作职能,指挥中心无接警调度员编制,任务重、编制少,加上人员休假、培训、出差等因素,使现有调度指挥和值班处警体系很难固定和深化。三是综合能力亟待提高。很多官兵的思想认识仍然停留在接警调度口齿伶俐、表达清楚、记录准确、汇报及时的基本层面上,认为指挥中心的主要业务就是接电话、走水源、记街路,自我定位就是“传声筒”、“活地图”,很少有人从新形势、新任务的实际需要出发,自觉、主动地培养和提升信息研判能力、综合协作能力、警情分析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这也是很多同志虽然从事综合岗位,但却缺乏综合能力的一个主要原因。
2.3 数据整理不到位,内、外数据集成“差”
一是目前指挥中心各类基础数据来源主要依靠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受数据采集范围、更新时限及不同业务部门规范要求不同等因素的制约,数据来源单一,数据更新不够有效及时,对接警调度及灭火救援实战造成一定影响。二是内、外部数据集成共享不到位。目前,全国大部分指挥中心能够共享的社会外部信息资源主要为公安系统的道路监控图像信息,社会辅助救援资源、地理图像信息、社会单位信息及共用通信网络资源的共享还不到位,发生大型灾害事故需要联动处置时,主要依靠电话联系,方法单一,效率较低。
3 加强消防指挥中心建设的几点建议
消防部队是一支箭在弦上、弹在枪膛、时刻待发的战斗部队,值班处警是灭火救援工作最基础、最关键的环节,如果对这支部队灭火救援工作用快、准、强三个字来形容的话,那么值班处警工作就应该是最快、最准、最强。值班处警,是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生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成败的关键。调度指挥人员能否准确、快速、科学处理好每次警情,事关社会安全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消防部队保障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用的发挥。只有紧紧抓住接警调度、科技支撑、训练创新、服务保障和业务拓展等5个环节,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出消防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为牢牢把握初战制胜的主动权奠定坚实基础。
3.1 接警调度要到位
一是完善调度指挥专业机制。深入调研本地区灾害事故的类型和特点,收集整理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需求的灾害事故等级调度制度,对火灾和各类抢险救援事故进行分级,对各级灾害事故所需力量进行定量标注,编制下发《等级调度指挥规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勤指挥体系和接警调度机制。二是力量编程要合理。对所属全部人员、车辆、装备器材等资源进行统计整理,针对各类灾害事故类型对灭火救援力量科学进行编队和分组,并按区域划分灭火救援小组,实现一键式调度,缩短接警调度所用时间,增加调度力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2 科技支撑要到位
一是将指挥中心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和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起来,使指挥中心可以更高效的掌握火灾现场情况。二是将公安“天网”监控系统和交警的路况监控系统与消防指挥中心进行互联对接,实现从接警出动、途中行驶、到场处置的实时监控,为初战指挥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建立支队灭火救援微信群,通过微信、3G手机等通信手段,与报警人、起火单位及时取得联系,在首战力量到场前从报警人和起火单位获得火灾现场各类信息的视频、音频信息,并第一时间通过支队微信群发送到各级指挥员的手机上,便于各级指挥员掌握现场情况,做出正确决策。四是为各执勤车辆配备平板电脑,将辖区水源、道路、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信息全部录入其中,并通过3G或4G网络实现同步传输、资源共享。
3.3 训练创新要到位
一是拓展业务训练。参照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消防指挥中心建设的先进理念,不断拓展指挥中心业务练兵内容,在传统训练的基础上,系统深入地开展公文写作、信息报送、急救常识、器材装备熟悉操作、舆情监控、信息化应用等培训科目,提高指挥中心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开展心理训练。对接警调度员开展心理学、逻辑学、统筹学、语言表达能力的培训,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增强接警调度工作的精准性。三是丰富趣味训练。通过采取开发消防水源和城市街路拼图,制作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参数性能卡片,开发由各类消防车模型、建筑物、构筑物、化工装置模型组成的消防战旗或消防沙盘等措施,随机设定复杂多变的现场情况,进行初战指挥调度日常训练和模拟演练,让参训人员直观形象的了解模拟灾害现场的总体情况,利于全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养成。同时,提高了训练的积极性和趣味性,便于参训人员快速了解和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培养放射性思维,以训练方式的创新推动思维方式的转变。
3.4 保障措施要到位
一是在指挥中心选人、用人上给予政策倾斜,优秀人才可以由指挥中心优先选调,并适当在干部晋职晋衔、士兵学车、入党考学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增加岗位货币性补贴,激发岗位的竞争力和官兵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梯次培养机制,大力加强后备人才的培育工作;定期开展典型战例点评和业务研讨,及时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适时组织指挥中心骨干外出学习、考察,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三是采取经常性考核的方式,对接警调度岗位人员的能力水平进行评估,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予以调整,使队伍时刻保持高效、严谨的工作状态。
3.5 业务拓展要到位
一是加强执勤备战的督导检查。指挥中心要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点名系统和车辆GPS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切实加大对基层单位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通过视频点名、监控录像、车辆定位等措施,随时抽查各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人员、车辆在岗在位情况,切实督促各基层单位加大部队管理和执勤备战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灭火救援现场的督导检查。对所有执勤车辆安装车载GPS装置,实时掌控各参战车辆的行车轨迹、停放位置、灭火剂载量、加水时间等动态参数,对于消极怠战、加水时间过长、拖延到场时间的,支队将以此为依据,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证火场纪律。三是加强队伍管理的提示提醒。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舆情专报等形式,向上级领导和基层指挥员通报执勤备战、队伍管理、上级督查检查等工作动态,为部队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
参考文献
[1] 冯立杰,罗慧,崔立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质量评价体系研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8,04.
[2] 杨翼z,张利华,黄宝荣,李颖明.?城市灾害应急能力自评价指标体系及其实证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1006-3862(2010)11-0118-06.
应急指挥中心分析范文6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每半年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见附件1)。
(二)总结评估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年的7月25日和次年的1月2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总部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省级矿山应急机构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抄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救援总结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省级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相应的上级机构,同时抄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领域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上报。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季报表3~9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2、季报表3~9与本企业相关的内容报送应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