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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范文1
关键词:贫困生;创业能力;问题与对策
目前,我校资助模式为“奖、助、补、贷、减、勤”,即为贫困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这一系列帮扶措施,虽然给贫困生减轻生活上的负担,但也往往容易使贫困生形成依赖心理,造成部分贫困生“等、靠、要”的心理,阻碍了贫困生形成自强、励志的意志。因此,单纯地给予贫困生单一经济上的资助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综合素质人才的需求,在“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新形势下,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专业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入手,全面培养贫困生的创业能力,把输血式扶贫变成造血式扶贫。
一、贫困生创业能力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创业心理障碍
贫困生属于高校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心理特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其主要的心理障碍主要有:自卑心理、畏惧心理、盲目从众等。自卑心理是由于贫困生生活环境及学习环境的长时间影响造成的,此类心理障碍往往让他们认为自己的交际能力、管理能力等创业能力不如普通大学生,不敢踏入创业领域。畏惧心理是因为当前高校缺少贫困生创业教育的引导,造成贫困生对创业认知的缺乏,担心创业失败自己会一败涂地,这也是贫困生心理承受能力差的表现。盲目从众心理是指贫困生在“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新形势下,越来越多的高校学生参与到创业当中,但是由于贫困生的特殊性,他们急于改变生活现状,解决经济困难,看着身边人创业于是盲目投入到创业之中。
(二)贫困生创业知识与技能储备不足
高校中,虽然创业教育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中,针对贫困生开展的创业能力培养更是少之又少,担当就业课程的老师也较为单一,往往是辅导员或就业处老师,教师的局限性,也让学生不能享受更专业的、与时俱进的创业教育。同时由于贫困生自身创业意识薄弱,创业心理障碍,贫困生很难主动地去了解相关政策。高校大环境加上个人自身因素的影响,贫困生缺乏对创业政策、经营管理能力、法律知识、心理学等创业必备知识的了解,也忽略了人际交往的社会能力及决策等个人品质。高校缺乏系统创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单一以及贫困生自身创业意识薄弱,导致贫困生望而却步,在创业这一块领域缺少系统的创业知识与技能。
二、培养贫困生创业能力的对策
(一)完善心理帮扶措施
针对贫困生创业心理障碍,关注创业贫困生群体。通过完善心理健康课程及就业指导课程开放心理工作室及等途径,发挥心理老师、辅导员的作用,引导学生把创业需求转化为创业动机,树立创业自信、强化心理承受力,塑造其创业型人格,提高贫困生综合素质。
(二)构建创业能力培养体系
针对高校缺乏系统创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单一以及贫困生自身创业意识薄弱的问题,高校通过构建创业能力培养体系,构建专业师资力量将创业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高校应建立创业师资力量,除去课任老师外,应邀请企业家来校开展讲座,分享成功的创业经验及传递创业所需的知识与技能;还可以外聘企业人员担任高校创业指导师,引导贫困生的创业之路遇到的困境。在就业指导课上加入创业基本常识与政策,让贫困生了解相对的创业知识,另应开设个性化辅导,针对贫困生一类人群,培养贫困生的创业思想,帮助贫困生规划创业体系。
开展创业课程,将创业教育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中,还应独立开展创业课程,让贫困生了解创业必备知识,丰富创业教育内容与方法。同时依托社团、基地等平台开展丰富的、有目的、有计划地活动,培养贫困生人际交往的社交能力以及决策、指挥、应变表达能力等个人品质,进一步树立创业自信、强化心理承受力。以实践平台为依托,提升贫困生创新实践能力,训练贫困生的处理信息能力,把创业需求转化为创业动机。
三、小结
高校应针对独立院校贫困生创业能力的困境,做好完善心理帮扶措施、构建创业能力培养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一系列培养措施,将资助模式转变为“造血式”模式,为独立学院贫困生育人工作贡献力量,还为高校实施贫困生创业教育提供参考和指导。
参考文献:
贫困生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范文2
【关键词】学生党员;非正式团体;质量
一、当前高校学生党员自身素质存在的问题
(一)入党思想动机问题
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基数增加,再加之市场经济大环境影响,使得当今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冲击,学生入党受越来越多的社会因素影响,如为了以后考研,考公务员,村官而入党,为了父母亲戚朋友的面子而入党,为了找工作而入党,甚至是随大流,觉得入党就像考研一样,看见别人入,自己也就入了。不纯的动机必然会影响到学生党员的质量,使得部分学生党员经不住考验。
(二)部分学生党员无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有些学生党员在入党前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了早日达到入党条件而奋斗,一旦入党后,开始放松对自身的要求,自身的学生和工作开始消极对待,不仅起不到带头作用,反而影响到其他的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缺乏主动性,思想认识水平不高,无法服务同学,做好带头作用,更加保持不了党员的先进性。
(三)学生党员发展的数量和质量不平衡
很多高校目前发展学生党员的模式都是大一集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大二时候集中培养发展对象,大三、大四会出现集中发展大批学生党员,这样导致党员发展的数量和质量的不平衡,最终影响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四)入党前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当前学生党员发展主要是被动式发展,符合入党条件的学生在入党前思想不够主动,入党后更缺乏党员意识,再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会使得学生党员思想懈怠,学生党员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大学生非正式团体特点及学生党员帮扶措施
(一)贫困生团体特点及学生党员帮扶措施
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使得贫困生在思想、学习、生活方面都出于一个压力较大的状态中,特别是家庭经济的紧张导致贫困生不能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和工作上,往往需要花一部分精力和时间去打工赚钱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如果贫困生不能够正确转发这种压力,很可能就会因盲目拜金而荒废自己的学业。作为学生党员应该首先在思想上帮助贫困生,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可以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助学金,抓紧学校的勤工俭学的机会,通过正当途径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够锻炼自己的实践动手能力。
(二)学困生团体特点及学生党员帮扶措施
学困生是指那些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基础也较差,长期会失去学习信心,在行为习惯和学习方法上问题较多。学困生都是经过高考进入高校,本身智商都没有问题,往往因为进入大学突然失去学习目标,思想懈怠,导致学习动力的缺失。作为学生党员应该首先从思想上引导学困生,让他们正确认识大学生的学习重要性,从心里方面帮助学困生建立学习成就感机制,帮助他们通过实现一个个具体的学习目标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从而建立学习信心。另外学习较好的学生党员可以通过帮扶来带动学困生学习,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学生干部团体特点及学生党员帮扶措施
当今大学生干部的特点越来越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扩招前的大学生本身素质就很高,学生干部更是优秀的代表,而当代的大学生特点鲜明。他们工作积极性高,具有很强的实践精神,组织和参加活动兴趣浓厚,但越来越多的学生干部处理不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导致很多学生干部虽然工作出色,但是学习成绩一般甚至较差。也有很多学生干部因学习差影响其工作,结果学习工作都没搞好。现在生活活动丰富多彩,电脑和手机网络普及,一方面给学生干部工作带来便利,同时也影响着学习的效率。学生党员一般都来自学生干部,他们在处理工作和学习方面都比较有经验,所以应该密切联系学生干部,思想上多交流,让他们认识到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工作能力固然重要,但学习能力同样重要。要引导学生干部戒骄戒躁,不能以工作为理由随意的旷课缺课,而是在保证学习的前提下,再去做好工作。
(四)特长生团体特点及学生党员帮扶措施
特长生一般指在学习、生活、工作、活动方面特别突出有特长的学生,这些学生独立自主能力很强,很自信,成就感强,在同学中的影响力较大。但容易忽视人际关系,强大的优越感容易让一般的学生远离他们,同时这些学生的集体感不强。作为学生党员应该主动接触这部分同学,走进他们的世界,鼓励他们多与同学交流,要求其在班级内多承担一些责任,用自己的行动不断影响影响身边的同学,从而带动宿舍和班集体共同进步。
三、实现学生党员帮扶途径的思考
(一)把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团体、服务校园作为考察学生党员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学生党员教育实践途径。
(二)建立学生党员帮扶机制,并明确要求学生入党后的帮扶任务和责任,制定帮扶计划表并完善帮扶考核机制。
(三)建立学生党员与非正式团体交流体制,定期开展帮扶交流活动,实现学生团体和学生党员共同发展的教育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曹文军.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问题探析[J].教育与职业, 2011(32):47-49.
[2] 郑礼平.关于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的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5(03).
贫困生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范文3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
1999年,在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收费改革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大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制度。2000年基本实现新旧体制转轨。”在高等教育新体制下,缴费上学制度的实施,给高校的教育改革带来了活力,但同时,也给家庭贫困的学生求学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目前,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34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O%,特别困难学生的人数大概在160万,占在校生总数的9%[1]。由于省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我校的贫困生认定比例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009年10月,完成了我校20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其他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的动态调整工作。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78人,比例为29.29%;其中家庭特殊经济困难学生433人,比例为6.1%。贫困生是当代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无论是贫困生的数量,还是贫困生的思想状况,都将会对高校的教育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难度很大
在认定贫困生的过程中,作为最基础的一个条件是需出具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认定证明。而县区级民政部门往往为了给学生提供便利条件,对贫困认定工作并不仔细核实,出具家庭困难的虚假证明。在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一个班级能收到一半学生的贫困证明。以这个比例来看,并不符合我国贫困生占高校学生20%的真实情况。另外,由于高校基本上都是全国范围招生,学校不可能一一核实贫困生的家庭状况的真实性,对贫困生进行家访只能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可能大范围的进行实际调查,故高校对贫困生真假的界定存在很大的难度。
2.勤工助学岗位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学校内部的勤工岗位资源有限。以我校为例:2009年,我校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95个,而贫困生为2078人。能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约占贫困生总数的4.6%。
校外的勤工助学很难开发和操作,由于学生有固定的上课、学习、生活时间,对于拓展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往往有很多限制;另外,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存在路途远、工作时间长等问题,不能保证学生的安全目前看来,贫困生通过校外勤工达到助学的目的很难实现。
3.社会资助渠道较少
社会资助的覆盖面较少,虽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国家和高校资助体系的不足,然而社会资助往往还需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甚至民族、性别、生源地等其他要求,名额有限,竞争力大,给贫困生资助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校的社会资助主要为香港京都念慈庵助贫奖学金、吴阶平医学基金会优秀贫困医学生助学专项基金、李政育优秀中医学子奖学金、青木奖学金、菁英奖学金等等,每年共有82名学生受到社会资助,资助金额为12.2万元。受资助的学生占全校贫困学生的比例为3.9%。社会资助只能适当的补充学校资助经费的不足。
4.部分贫困生消极心态严重
对于贫困学生的资助从获得方式来看,大体分为两种,一种为直接获得,一种为评比获得。国家助学金是贫困生直接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对贫困生的直接的无偿的经济资助,没有评选附加条件,也没有规定明确的义务与责任。其实,这种无偿性的资助方式易造成部分贫困学生心理上的依赖,养成等靠心理,养成懒惰的性格或者逐渐失去责任感。国家和高校给予的贫困生的补助,除平均分配制度外,对于评比类的资助政策,部分贫困生为了个人的利益,有时可能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弄虚作假。
另一突出表现就是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付息的时候,少数学生出现推诿、拖欠的情况。在助学贷款开展至今,按时还款始终是一个难题。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高达20%。[2]这种不诚信的表现,恰恰表明,贫困生对于国家的资助政策没有抱着感恩的心理,只是坐享其成,当毕业后到还款付息的时候,学生能拖就拖,不看重个人信用。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以“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困难辍学”为原则,本着“以激励奖励为主,资助补助为辅”工作理念,完善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机制为主体,助学金、临时补助、帮扶为补充的资助工作体系,高质量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强化贷后管理,力争贷款毕业生还款率保持100%。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校院两级工作机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成立了校院两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级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审议资助方案,部署全年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院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落实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构建多元化资助体系,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从入学至毕业贯穿整个学生的在校生涯的始终。开通了“绿色通道”,对一部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允许其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及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政策和评选要求,做好政府、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及专项补助资金评选和发放工作,确保各项资助的公平合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催款付息等工作,2009-2010学年,为1256名学生申办了国家助学贷款,占全校学生比例为15.9%。安排一些有所专长的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全面加强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管理,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年度评选勤工助学岗位“十佳标兵”。我校自2008年成立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色项目“爱心超市”。全校师生共向“爱心超市”捐助了资金5208元;有3500多人次贫困生受益。并开展了以“爱心传递”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使超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延伸。2010年4月,吉林日报以《爱心传递――长春中医药大学“爱心超市”帮扶大学生记事》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
1.加大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贫困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亲情教育、爱心教育。使贫困生懂得感激国家,感激社会、感激父母、感激学校。同时,对于贫困生易产生的心理焦虑、自卑、心理压力大等问题要及时疏导,避免压力过大造成更大的矛盾。通过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贫困生感受到社会和学校的温暖,培养起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社会支持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消除经济困难可能给贫困生带来的精神上的消极影响。
2.贫困生认定更科学化
从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新入学的贫困生认定难度最大,高年级的同学由于在班级里共同生活和学习了一段时间后,相对于新生而言,同学们之间互相了解,在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认定贫困生的时候,不容易出现“伪贫困生现象”。所以在贫困生认定时,应适当控制新入学学生的贫困生认定的比例。同时,每学年应进行一次贫困生认定的调整工作,以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校在贫困生认定的问题上,遵守程序,严格把关,经各级评议小组评定,最终召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和比例。
3.强化政府、银行、学校共同协作的助学贷款管理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通过金融机构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帮扶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贫困学生解决了大部分的在校学费问题。在这里,政府起到监管的作用,经办银行和学校是主要的操作者。在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在20%比率高居不下的情况下,银行应加强个人征用制度的完善,对主观恶意拖欠的行为,要靠加快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和落实制裁措施来解决,如一旦进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将停止其任何的信用卡,停止为其办理其他方面的信用贷款等等,同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条例作为保障,对还款态度恶劣、恶意拖欠、屡教不改的应给与法律上的制裁。而对于客观上的确无力偿还而产生违约的行为,如由毕业生提出困难申请,经查核属实后,再重新安排还款计划。高校也应起到督促学生还款的作用。高校应在学生毕业后和学生保持有效的联系,在年终清欠的时候,有义务督促学生还款付息。只有三方共同协作才能做好毕业生还款的工作。我校的主要工作经验为,在学生离校前认真填好毕业生确认表,以确保留下有效地联系方式;发放给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和贷后管理手册,将助学贷款国家相关政策和贷后管理要求详细解读,以便毕业生掌握。在年终清欠的时候,在全体学生工作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连续保持两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率达到100%。
4.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贫困生群体
国家和高校的资助体系有限,不能满足所有贫困生的需要和需求,这就需要我们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贫困生这个弱势群体。可以通过调动校友的力量、与学校合作企业的力量等,来广泛动员,多渠道、多形式地争取社会资助。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外界联系,汇聚社会一些愿意为教育事业做些事情的个人、企业或者海外人士的资金,来补充本校贫困生的帮扶工作的不足。我校全体师生都积极参与和支持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社会奖助学金有一部分来自于校友、来自于曾经的任教教师如“青木奖学金”;还有来自教职员工联系的如“菁英奖学金”等等。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努力下,逐步在全校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资助工作氛围。
5.重视贫困生就业
高校能按照中央的“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困难辍学”的要求来认真做好贫困生在校期间的资助工作,但贫困生是否能够按时还贷,按时还款付息仅仅做到不让贫困生辍学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为贫困生就业问题的解决予以帮助。就业困难的贫困学生(简称“双困生”)的就业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层次深,关系到教育、就业、扶贫等几个百姓关注、社会敏感的热点领域。目前我省已开展了提高高校“双困学生”就业能力三年行动计划。我校已有183名学生参加,通过技能拓展培训,努力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心理承受能力和求职竞争力,通过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等方式,使他们在将要面临的就业竞争中有备而战,帮助这些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双困生”只有顺利就业,才能有能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才能回报社会和国家。
参考文献:
贫困生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范文4
关键词: 贫困大学生 资助政策 认定程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近年来,中国政府密集出台多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努力保障教育机会平等,党和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为确保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当前我国处于教育改革的关键阶段,加上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我国现行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教兴国国策的确立,人才培养已经成为国家发展计划中的重要一环,高等教育也从过去的“精英教育”走向国民化和大众化,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年年增加;加之我国一向有重视教育的文化传统,家庭对教育投入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高等教育受众已经从过去的凤毛麟角逐步发展到今天的千万大军。根据教育部网站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12年,我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已达到23913155人,在校研究生已经达到1719818人。另外,我国自1985年起开始了高等教育改革,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1985年以后,高考改革的总体趋势向减少高考科目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方案。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后续几年中,高校学费年增长幅度超过了30%,甚至达到50%。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高等教育经费由曾经的国家统筹变成了如今的由国家、地方和个人分担的模式,教育消费逐年成为家庭消费的重要支出,同时也成为部分低收入家庭沉重的负担。
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贫困生队伍,国家对贫困生实施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奖、贷、助、免、补、减”是我国针对在校的贫困大学生所出台的一系列资助政策,目的在于帮助家庭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并走向社会,让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目前,我国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已经趋向完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还有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我国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流程基本上是“个人申请―师生民主评议―学校上报―省级部门认定”,申请学生一般提供个人申请表、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评议相关材料。这一以学校为基本单位建立起的贫困大学生资助系统在现实运行中有利于高校掌握在校大学生的经济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贫困生档案并动态掌握贫困大学生的受助状况和家庭经济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应该说,这一系列的资助政策构成了我国现行的在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以帮助众多贫困学子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在实际运行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现行认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行的资助体系中,需要首先对贫困大学生的身份进行认定,在身份认定的基础上才能针对大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目前,我国采取的贫困大学生认定措施基本上是以大学生自主申请和院校审批为主要环节,各地方院校会在这一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一些修改和调整。在认定过程中,贫困大学生需要在入学时填写自己的家庭信息并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供一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明,等等;入校后,学生所在院校会根据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对大学生的经济情况作出判断并给予相应的帮扶措施。有些院校也会在学生入校后参考该生在校时的表现和周围同学的观察情况,以争取掌握较真实的情况。
但在现实中,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巨大的差距,因此造成各地对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并不完全相同,导致少数大学生虽然并不贫穷,甚至可以说是富裕,却仍旧能够享受国家、省市和学校针对贫困大学生所出台的优惠政策,加之名额等因素的影响,让某些事实上贫困的学子被挡在帮扶政策的大门外,使得这一系列的资助措施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落到实处,反而在大学生中造成负面影响。
当前影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要因素有:
(一)地区经济差异。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因此造成各地对贫困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沿海地区和内陆不发达省市的贫困线划分具有各自的地域特点,加之我国的优质教育资源多集中在沿海和经济发达省份,这也在客观上造成学生之间的经济状况差异。某些学生在生源地不能算是贫困,但由于跨省求学,其实际家庭经济水平无法支付就读学校所在地消费,却又无法在生源地得到相应的经济资助,也无法开具具有说服力的贫困认定,导致大学生无法享受到国家相应的资助政策;有些大学生的情况却恰好相反,他们是从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到内陆省市求学,其家庭收入在生源地属于贫困,可以开具相应的贫困证明,享受当地低保等帮扶政策,但由于地域差异,他们在大学所在地实质上已经超出当地的贫困标准,应当不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但由于他们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却仍可以在学校申请相应的资助和帮扶政策,在实质上导致了国家的资助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让应当享受资助政策的大学生真正做到安心上学,在实际意义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二)社会环境影响。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兴起,人们的思想意识开始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各类思潮和思想状况频繁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少数人的思想出现的倒退的倾向,出现了一心“向钱看”的主导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大学生家长在了解到国家和高校出台了针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贫困大学生可以优先享受国家相应的经济补助的情况后,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网络为大学生开出虚假的证明材料并以此向高校要求享受资助政策,而高校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无法对学生的真实情况作一一的核查,导致这些实质上并不贫困的大学生占用了本就稀缺的资源和条件,同时也在少数学生群体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大学生的心理状况和周围环境。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思想活跃,追求新鲜事物,好奇心和自尊心强,同时自控能力和对社会环境的判断能力还未完全发展定型。初入大学,极力希望得到人群的认同,融入大学环境,加上少数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因为自尊心作祟,不希望被周围同学歧视,所以会隐瞒自己的真实的家庭情况,而是通过借钱、打工、削减部分隐形开支来购买某些超出自己消费能力的商品和服务,以期获得同龄人的认可。这部分大学生不会主动向学校提交申请,要求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另外有部分高校和学院在开展资助过程中,为达到工作实效和公正的效果,将参与贫困这部分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这导致部分贫困大学生在心理上无法接受,因而放弃本可以申请的资助政策。由于本身的心理素质和思想意识的影响,成为了国家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遗漏的对象。
(四)校园氛围。目前,我国高校有公办和民办性质,各所高校又具有自身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部分艺术类高校和民办性质高校由于本身的专业性质和办学属性,收费较高,因此部分学生家境较优越,加上部分高校和专业在学习过程中更容易接触到高收入和高消费群体,也使学校学生在消费观念上超出其他专业和其他高校的在校大学生。这部分学生由于各种外在原因,使得他们更容易被商品经济社会所俘虏,形成畸形的消费理念,这种情况会导致他们会有超强消费的倾向,更容易让自己陷入“被贫困”的怪圈。
三、改善认定程序的对策研究
鉴于目前的在校大学生贫困认定措施上存在的部分不足,应当加强对贫困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认定和准入门槛,促使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能够在真正意义上落到实处,“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经济地位处于劣势的学生提供资助,使其享有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促成高等教育的公平”[1]。在大学校园中起到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引导全体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责任意识的作用。
(一)建立高校和生源地联动体系。针对目前大学生多为异地求学,高校很难凭借单一的纸质证明对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因此应该发挥大学生生源地的属地管理优势,与生源地建立联动体系,共同对申请资助的贫困大学生的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高校可在暑期录取考生后,要求被录取考生在户籍管辖地(例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及时掌握考试家庭情况的机构)开具具体的收入证明,而不是普通的家庭贫困证明。收入证明上应当写明该生的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负担,包括家庭需赡养的老人和定期大额开支。这一证明可以在大学生到校报到入学后作为申请资助政策的凭据。高校在接收学生所开具的这一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学生家庭的低保证明等等能够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后,根据相应的材料对大学生的家庭情况作出梳理并对他们进行评级。在评级后,学校可安排专人对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进行家庭情况抽查,主要目的在于掌握大学生的真实经济情况,核查和排除虚假的资助要求,提高资助资金的目的性和针对性,降低不具备针对性的资助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建立高校贫困大学生流动档案。由于现代社会的流动性增强,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也会随之变化。部分大学生虽然原本家庭较贫困,但父母因为子女的异地求学获得了时间和空间外出打工,同时在户籍所在地也享有了一定的困难帮扶政策,其家庭实际收入较之于前期有了较大的改善,已经超出了资助政策所针对的资助对象;而另一部分大学生因为家庭变故和其他外来因素影响,家庭由原本的不贫困降至贫困线以下,成为资助政策应当帮助的对象。高校和大学生所在学院应当针对在校大学生建立起贫困大学生流动档案,定期对申请资助和已享受资助政策的大学生进行考察。考察措施可包括班级座谈,班级成员定期互评,由学校负责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家长取得联系,贫困生的申请和办理都需根据大学生的家庭经济证明开展。流动档案应当定期更新,以掌握大学生的最新经济情况和家庭收入,减少因心理因素和外来环境因素影响而导致资助政策的落空。
(三)将贫困生资助政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相结合。大学生是思想变化最为活跃的群体,他们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面对物质极大丰富的现代社会,大学生群体极易受到外来环境的影响而失去大学生本该具备的“积极、上进、求真、务实”的精神,从而导致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给他们的家庭和个人产生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不仅要在经济上和物资上对贫困大学生开展资助工作,更应当从思想上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消费观、物质观,培养责任感和使命感,养成感恩意识和亲情意识,内容应当包括感恩教育、责任教育、德育意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学校的课堂教学上,而应深入大学生生活的第一现场,包括宿舍、食堂及课堂和课外活动基地,也包括大学生正在接受的专业理论教育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专业教育应该和正确的责任意识观培养相结合,日常的大学生管理工作应当与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融合,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培养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采用现代化的认定手段和程序。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明、办理程序繁琐等问题,“在经常性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2],标准的指标认定体系是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的基础,能够避免认定过程中的简单化和随意性等人为因素;同时加强认定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高校贫困生管理系统,在极大程度上节省认定工作所需要的成本,提高信息的准确度,为实现高校贫困生档案的动态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
整体上说,高校在全面采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起点上全面收集信息;二是在过程中对学生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实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关键”[3]。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针对在校贫困大学生出台的一系列专门政策,目的在于帮助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不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因此,严格贫困生认定程序,完善贫困生准入门槛,在真正意义上帮助贫困生完成高等教育就成了国家资助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重要一步,地方政府和高校应当建立较完善的体系并开展合作,保证贫困大学生能够按需享受各类资助政策,从而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吴迪.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公平性分析及建议[J].高教探索,2010(2).
贫困生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范文5
关键字 高校 助学金 评定 思考
一、我国高校助学金工作概况
随着全国高校扩招,在校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特别是我校地处西北地区,大多数学生来自偏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较多。
贫困学生求学问题已经成为学校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 2007 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实施,这一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我国资助困难学生政策体系。6 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连续下发了 8 个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二、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助学金政策的目的是帮助和勉励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而保证贫困生受教育权利。但是目前,对贫困生的经济帮扶力度加大,而对他们的思想教育问题却没有相应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资助轻教育”的现象。以致受助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普遍淡薄,对社会的关怀表现得比较冷漠,部分受助学生甚至把国家、社会的帮扶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从而形成了依赖心理,在资助工作中出现了很多不良现象。
1、不拿白不拿。面对诸多助学金,部分学生觉得助学金就是给贫困生的,反正是白给的,不拿白不拿,产生强烈的依赖心理,不思进取,坐等其成,出现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并且,得到钱后不计划使用或没有用于学习方面。
2、不诚信。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中,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地区,各地的收人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对于贫困生的界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普遍的做法是以学生家庭所在地开具的贫困证明为依据,在认定时由于缺乏严密性和准确性。甚至有些同学为了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如实反映家庭情况。
3、心理健康问题。很多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经济上的困窘,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他们即以弱势群体自居,又怕身边的人瞧不起,随之会产生挫折感、自卑感、失落、严重的依赖心理、仇富、自我封闭等一系列心理问题。如果不及时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将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完善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建议
为了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帮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培养他们的感恩回报意识,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
1、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制度。
首先,建立贫困生档案。完善与创新贫困生认定途径是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做到“全、准、快”。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在新生入校之初,便建立贫困生档案,对学生所递交的证明材料要严格审核,并与平时表现对比。这份贫困生档案不仅有全院贫困生基本情况汇总信息,更有每一位贫困学生的贫困证明,这些信息将随着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更新,这将是做好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基础。之所以在新生入校之初就建立贫困生档案,主要是考虑到新生对学校的各项评定工作都不是很了解,所提供的资料大多是真实可靠的,以确保学生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
其次,建立“助学金评定流程图”,并将其公示给学生。这样学生不仅可以了解助学金的具体评定程序,更有利于学生及时监督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同时,通过建立不同级别评定小组(包括书院评定小组、年级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的共同监督,使得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2、增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
由于目前对于获得助学金的同学没有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和约束机制。笔者建议助学金评定部门积极组织受助学生参与校内外各项公益劳动,如周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临时值班等,希望以此来培养学生感恩社会、回馈社会的意识。
3、关注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由于贫困生大多来自农村、性格大多比较内向、不愿与人沟通。学校应积极组织受助学生进行交流,如建立相关助学金社团,积极组织课外活动等,以此引导贫困大学生摆脱自卑心理阴影,勇敢面对生活,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完全实现“精神脱贫”,培养健康心理与健全人格。
四、分析与启示
当今社会需要的是综合型人才,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各项助学金,不仅是要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还要使其在获得助学金的过程中,学会如何互相关心、如何维权,更要培养其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意识。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
参考文献:
[1]邢鹏飞.试析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成人教育.2009(23).
[2]张大卫.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0(12).
[3]陆汉梓,黄道宏.高校奖助学金机制的育人功能[J]. 牡丹江大学学报.2011(6).
[4]包敖敦其木格.基于高校经济资助工作的大学生感恩教育研究[J]. 中国地质教育.2010(2).
[5]应金萍.加强高校感恩教育与约束机制建设[J].当代青年研究.2008(6).
[6]许婕,杨波.论感恩教育的时代性[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2).
[7]王伟忠."爱心文化"在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作用[J] .教育探索.2009(6).
贫困生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不摘”重要指示要求,发挥教育职能作用,确保实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有学上、上得起学,有效推进并完成教育领域扶贫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目标,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构建全方位救助体系入手,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精准帮扶。确保资助政策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建立教育保障机制
1.规范管理,抓好资助政策落实。
(1)切实落实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政策。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等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提供生活补助;按照财科教〔2019〕30号文件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补助。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3)切实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严格界定贫困生的认定条件、规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学前教育助学金的评审、公示、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
(4)切实落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①实施中职国家免学费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②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5)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工作。
①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新贷服务以及贷后信息变更、本息催缴等管理工作。
②为适应生源地助学贷款规模不断增长的新形势,要健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制定更有效的贷款催收方案,确保此项工作健康发展。
③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一次性资助(路费)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2.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知晓度。
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拓宽渠道,通过媒体专访、校园网、钉钉软件网课、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从学前到大学资助政策及“雨露计划”的宣传。不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二)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对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失学辍学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细致分类、有效指导、精准施策,确保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一是对确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少年进行评估,建立名册,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二是对适龄未上学的失学儿童、少年,按照“应入尽入”原则,保障其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因人制宜制定劝返方案,保证其及时返校就读;四是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落实家长的法定责任,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五是对身体残疾且有学习能力的辍学学生,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予以保障,做好教育安置;六是对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上学的儿童或学生,按规定及时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确保其及时入学或复学;七是对因其它原因失学辍学的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三)认真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积极向上争取教师特岗计划,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以国培计划为引领、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五级联动机制,努力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1.积极发挥科技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继续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科技生产致富能力的生活水平。
2.加强县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鼓励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帮助其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五)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全面改善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力争使薄弱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确保薄弱学校实现硬件、软件同步提升。
(六)高质量做好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
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包保职责,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县教育局驻村工作队作用,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通过相应脱贫措施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资助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