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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治理范围、重点和目标
治理范围: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房屋拆除施工等。治理重点:高处作业、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层悬挑脚手架、塔吊装拆、安技措施费用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等。
治理目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外线触电”等方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站长**同志兼任。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苏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创新建筑安全监管制度,改进安全监管方式。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施工现场要针对洞口、临边作业情况,制订专项防护方案;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站对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进行重点检查,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监管。每季度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的动态监管。
(四)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四阶段重点监督、文明措施费用提取和支付使用、现场防护等情况,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办法》,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管理,未取得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得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考核,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等情况的,暂扣或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临时设施使用管理。根据《**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要求,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的,一律不得使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资质和借资质装拆塔吊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保证安全运转。对技术性能差、型号老旧、使用年限到期的起重机械设备,该淘汰的淘汰,该报废的报废。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房技术规程》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严禁使用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水平,改善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八)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面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开展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民工中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做好修编后的《**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文明施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树立典型,继续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提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3月底以前为工作准备阶段。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单位按整治工作的要求,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工作,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自行纠正。
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范文2
(一) 安全监理的由来
自我国1988年开始试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到1996年全面推广实施以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三大控制等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效果,特别是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及预防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等发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关于安全监理工作和安全事故监理责任问题,一直是争论比较激烈和令人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我国监理行业的定位与发展方向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目前工程建设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尽管国家就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但由于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变化,建设企业施工管理水平尚处于改革发展中,加之,目前政府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管主要还只能采取过程中抽查和事后处理的办法。因此,政府和建设单位都希望监理在管好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安全生产能够预先进行安全审查和严格实施过程中监控,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二)安全监理的含义与现状
安全监理是一项中介的安全专业技术监督、管理与咨询服务。所谓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要求规定,以及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等合同文件,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过程与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与咨询的活动。监理单位通过对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人、机、方法、环境及施工全过程,采取文件审查、巡视督查、安全评价、指令文件等主要监控方法及措施,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预防和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性,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
篇首注释:彭月,深圳市兆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职员,本文将通过自己所学的知识结合工作实际对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由来、现状和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和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安全监理进行分析,从而更加系统地解读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并对如何实施安全监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共同探讨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有效实施。
目前,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推诿安全监理及其责任,一方面是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不清,
思想准备不足,安全监理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方式方法尚不充分,另一方面,安全监理的收费问题也尚未明确标准,收费标准本来就较低,再加上安全监理需要的投入,很多监理企业难以接受,致使目前部分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还处在被动应付之中。因此,我们一方面强调安全监理必须实施,需要尽快提高认识,统一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程序,促使监理企业主动地规范地实施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应尽快明确安全监理的收费标准,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充分明确安全监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顺利和有效实施。
(三) 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之关系
⑴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规定的工程监理仅包括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的监控,并以合同、信息管理、协调管理为手段进行的综合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的活动。而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实施的监督管理与技术咨询活动。因此,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⑵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两者的联系和共同点
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两者同属于合同环境条件下的专业化、社会化监理的范畴,在一定情况下施工安全事故与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相同的内部机理,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又相互影响,往往同时出现。就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而言,质量和安全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和同样重要的。
(四)安全监理的性质和意义
⑴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性质主要体现在:
⒈服务性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其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服务的内容就是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通过规划(计划)、控制、协调来管理工程安全生产,特别是施工安全,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安全建成并投人使用。
⒉科学性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遵循建设工程建设客观规律进行的建设活动,其科学性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掌握现代管理及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经验,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工程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积累了足够的技术、经济等数据资料。
⒊独立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单位按照 “公正、独立、自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时,不得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必须依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间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独立地开展工作。
⒋公正性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
,也是监理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务手册工程安全监理过程中,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监理工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公正地协调解决利益冲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
《安全条例》明确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这是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一种责任管理,它强调的是各方主体认识责任、明确责任,履行责任和承担责任,主要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主观能动性问题,包括采取行政监督和法律追究手段,以使其履职尽责。但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要素,避免或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还要靠科学的管理。
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它同样也应该按照科学管理的方法,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因此,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过程中,我们就应该从如何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提供科学的管理保证和技术保证两个方面来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一)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面加以保证,就成为实现施工安全要求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这两个方面的安全保证,正是实现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科学管理要求的基础,同时也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科学管理工作体系中的核心部分。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则主要通过建立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来实现。实现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保证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我们称之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它是由施工安全的组织保证体系、制度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投入保证体系和信息保证体系5个体系所组成,它们分别为施工安全的组织要求(安全施工的组织管理系统及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制度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工程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与圆满实施的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安全可靠性、限控和保险要求以及保护和应急排险处置措施)、投入要求(实现安全作业条件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资源投入)和信息供应要求(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信息,安全事故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信息等)提供所需的保证。
(二)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我们已经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部分,只有建立了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才能实现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才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如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部分,并使之有效的实施,不仅是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同样也是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
⑴督促检查施工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施工安全的组织保证体系是负责施工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系统,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机制。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也就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部分中,建立技术(包括措施)保证是其基本和核心的要求,而组织、制度、投入和信息保证,则都是为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的技术和措施保证服务的。因此,实现对施工安全的保证要求,就是要求施工安全技术和措施达到所需要的保证性。这既是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的核心内容和研究重点。只有加强技术和措施的安全保证性,才能不断提高对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把握性。
(三)、安全监理的有效实施
⑴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结合实施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工作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各个环节相辅相成。
安全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安全监理是进度控制的前提。工期过紧是埋下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由于建设项目的最大特点是工期较长,业主总是希望其投入资金能尽快产生效益,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方为承揽到工程,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人员和设备的疲劳及施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安全事故也多发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时间内。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对工期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安全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保证。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队伍缺乏岗位培训,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然成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⑵以人为本实施安全监理
①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教育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②增强监理人员责任意识
监理工作能否到位,安全控制是否有效,主要是取决于现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一个人水平再高、业务再精,但做起事情来是草草从事或敷衍了事,没有责任心,什么工作都不可能做好、做到位的,还不如一个水平一般、业务平平,但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做得好。只有责任心强的人,才会有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才会好,才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会主动监理、敢于管理,才能真正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因此,有无责任意识是能否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一名称职的监理人员,必须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⑶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①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监理应充分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应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理部着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等情况。尤其对分包单位由于其各项管理不尽完善,更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监理部应把对分包的管理体系也列入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求必须有安全组织保证体系方可进场作业。
2. 认真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部在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报送专项的安全措施方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监理部必须认真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予批准。对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 严把安全交底关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见证总包对分包的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教育、项目 经理部对班组、班组对工人的安全交底有无疏漏;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应事先根据机械数量和工程量确定上岗人数,人证对照,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上岗。
4. 把好进场机械设备、材料关。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先行报验,凡质量证明材料不全、检测过期或现场检查认为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5. 把好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关。对工地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漏电保护开关等事先抓好报验审核工作,发现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每隔一段时间,再组织对其安全性能的质量抽查,以保证防护用品安全功能有效。
②安全监理的过程控制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瞬息万变,再好的方案也很难保证施工过程万无一失。
1. 要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责任,以使他们在检查质量的同时,发现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隐患,能处理的当即处理。
2.. 通过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安全风险点分析,使监理人员在工作巡视过程中,既能照顾到面上的安全,又能抓住关健要害部位,重点把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施工、高危作业的关健工序跟班旁站等关口。
3.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突击性抽查或专项检查制度。在承包单位经常性安全自查、监理部日常巡视检查的基础上,每周由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单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根据工程的进展或现场发现的事故苗头,突击性地组织专项检查,使安全施工方面的问题或隐患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4. 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指令,并经项目经理或有关单位签认;对已完成的监理项目,要有完整的安全监理档案资料。
③安全监理的事后控制
怎样促使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得到及时解决,如何避免承包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辙,监理部还要注意用好事后控制手段来亡羊补牢,并举一反三。
1. 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凡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施工;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2. 畅通信息渠道。利用安全监理周报、安全月报、安全检查情况通报、监理通知单等,扩大安全工作的影响范围,使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便于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总之,监理单位应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教育等的监理。重视事中控制,加强对安全检查验收及整改的监理。辅以事后控制亡羊补牢,让安全监理工作更加完善。坚持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监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结合项目、企业、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监理,方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
三、安全监理实施案例分析
深圳市泰然海松大厦是我单位监理的已竣工项目之一,本工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金谷小区,共25层,总面积103730平方米,总投资16000万元,自2005年6月开工建设到2007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在工程建设期间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安全文明工程”、“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深圳市优质工程”等多项工程奖,并多次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表彰,工程建设取得如此好的成绩这与成功的安全监理是分不开的。
本工程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均为通过建设部考试通过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和通过深圳监理协会培训考核通过取得监理上岗证的的监理员,对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专业知识有一定掌握,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监理项目班子成立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参照本公司《房屋建筑安全监理程序文件》对工程展开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
(一)明确本工程安全监理的重点及对策开展安全监理
1.在工程建设施工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安全监理:
(1) 监理单位组织了本工程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让本工程监理人员更系统的掌握安全监理规范,更好地展开安全监理工作;
(2)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的措施,要求措施均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对不够完善的地方要求施工单位改进,否则不予开工;
(3) 对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边坡施工的安全防护、防火、防雷、防触电问题,施工用水用电等,均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制度,对每个问题均由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的责任人,作到责任到人,奖罚严明;
(4) 监理班子对项目现场进行场容检查:检查现场有无安全纪律牌、安全公告牌和安全标语牌的位置、数量以及现场道路的安排、场地排水、材料堆放安排等情况;
(5) 本工程重点控制基础、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大型设备进场运输及吊装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成品保护方案,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如发现不完善的地方要求施工单位改进,否则不予开工。
(二)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本工程施工现场推行“平安卡”(平安卡,是记录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及其接受安全教育情况的IC卡,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与管理,建筑施工工人持有,是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建筑业用工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管理制度,无“平安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这一措施大大提高了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也降低了安全监理的难度,使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 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自行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并报送《安全自查表》;
(2) 监督施工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施工职工教育会,作到警钟长鸣;
(3)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 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及保证消防水源等;
(4) 监理人员每天检查:① “三宝”的使用情况;② “四口”及临边防护,加强检查工地周边临时围墙的安全;③ 安全防火措施:按《建筑工地安全防火规则》检查;④ 安全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88检查,检查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
(5)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日常安全施工进行监理,并每周组织安全巡视,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
(6)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写出安全检查纪要,分发给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并报送深圳市福田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于限期不改者或情节较严重者,由监理工程师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本工程通过严格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的方式完成各种工程建设的施工作业,工程建设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从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保证了工程的施工进度,使本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交付使用。
(三) 总结与建议
1.总结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一门相当复杂的科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必须长抓不懈。因此,作为监理单位要切实展开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不但自身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还必须用所学知识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必须坚持“事先抓预防,事中抓检查、整顿,事后抓处理、总结”的监理原则,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体系,加强安全施工要点的监督,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行之有效,各项措施得到保障,使安全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2.对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安全监理已成为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必须要求监理投标单位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与土建、结构等专业工程师并重,这样才能保障安全监理工作有效开展。
②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监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有关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组织监理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监理知识培训,以更好地发挥监理的良效机制,实现工程建设监理领域的重点创新。
③近年来,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均通过设立“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度及管理等进行考核,对工程进展及施工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实施中,不论是对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均设置一定比例的份额作为安全专项考核资金,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施工、监理单位的积极性,扎实抓好安全工作。
④建议在部门规章中规定:建设单位必须确定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监督所需费用,凡监理费低于国家收费标准下限的项目,其施工安全监督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样可以使安全监理费得到落实,规范了监理市场,也使各监理单位不会因恶性压价而降低安全监理服务质量。
⑤安全监理应该是一门专门的管理科学,但在监理资质申报审查中却没对安全专业工程师人数的要求,很多监理单位至今都无专门的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这样怎么去行使好安全监理工作呢?所以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资质申报的行政审批时增加对安全专业工程师人数的要求的规定。
随着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深入实施,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方都在努力探索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践,我们相信安全监理将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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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范文3
我们今天召开的全市城建工程总调度会,目的是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区和建设单位的具体建设工作任务,组织推进今年各项城建项目的建设。刚才市建委陈如桂主任布置了今年的城建任务,市政府和市建委向各有关部门、各区和各建设单位下达了今年的城建任务书。各部门、各区和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书和市建委的,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下面我就抓好今年的城建工程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方向,高质量地建设*
正确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向,是我们建设“两个适宜”的现代化大都市的基本前提。*编制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但要把规划变成现实,还需要我们付出辛勤的汗水和聪明才智。城市建设要把握大方向,如何把握方向?需要在项目的筛选、设计水平与建设施工质量多方面进行理性的分析。去年7月*获得2010年亚运会举办权,*的城市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如何从现在起到亚运会召开期间,把握建设的合理时序,需要我们给出答案。今年我们要结合启动亚运工程,统筹推进*的城市建设发展。在老城区,要结合亚运场馆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进一步优化环境。在新城区,要结合亚运比赛场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促进新老城区协调发展。我们要围绕这个总方向、总目标来安排城市建设,通过一年一年的努力,逐步实现这个目标。今年城市建设的工作任务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刚才如桂同志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具体的城建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目标。我们要按照既定的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抓大不放小,在完善城市交通主骨架的同时,注意城市建设细节问题,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一)继续完善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主骨架。*的交通建设要按照“一手抓适应,一手抓提高”的方针,统筹构建交通主骨架,主要是合理布局道路交通主骨架系统和轨道交通主骨架系统,构建完善由轨道交通和快速道路构成的“双快”交通主骨架体系。在完成内环路的十五条放射线和八条联络线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机场、港口、火车站的疏解以及它们与中心城区的联系;中心城区与珠江三角洲城市之间的联系;中心城区内部交通的整合与组织;市民就业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的联系。按照这样的需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城市交通设施:(1)将前后不同时期的高架交通与地面交通系统进行合理组合改善交通,尤其是重要交通节点的改造。(2)在内环、外环之间完成原规划的联络线和放射线。(3)在内环与外环之间补充建立连续快捷系统(即快捷路)。(4)强化南部地区大学城、新火车站、南沙,北部城区新白云机场与中心城区的联系。(5)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以*为中心的环珠三角高速公路网络。(6)尽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同时推进以*为中心的珠三角轨道交通建设。
(二)注重城市微观建设和改善。城市建设的细节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千万别小看细节问题。在集中精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的同时,统筹兼顾微观环境的治理和改善,从细微之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思想,让市民切身感受到城市建设的实际效果,感受到政府是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今年要特别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细节的建设和改善。(1)加强对城市标志系统的改造和建设,要系统考虑全市的交通标志与公共设施设置,通过城市标志系统的改造建设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证道路通畅、行车和行人安全、城市景观的改善。改善现有的城市标志引导系统,要先从各种路牌与标志做起。交通标志系统的设计需要注意几方面的:一是方便驾车者与行人,二是对交通有引导作用,三是体现城市文化与秩序。现在我们很多交通设施的设置还不能够充分满足驾车者和行人的使用需求。良好的交通标志引导会减少整个交通压力,对改善交通组织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科学化、合理化的,进一步改善交通标志的设置,使之起到有效疏导与组织交通的作用。市建委、市公路局和市政园林已经出台或正在研究落实的《交通标志设计指引》等文件、规范,新建项目要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与建设。改造的项目要按步骤推进。(2)抓好步行系统改造建设,这个事情虽然简单,但关系到市民出行和安全。看一个城市有没有格调、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不是以人为本,很直接的反映在这个城市的人行道建设水平,以及电线杆、灯杆、凳子、垃圾箱等设施。这些都要合理建设,精心维护管理,形成一个愉快的城市步行环境。步行系统还应跟公交站场、地铁站等有机衔接,方便行人。(3)继续抓好市民社区生活环境改善工作,抓好危房、破损房改造,拆危建绿,拆违复绿等工作。通过细致的修缮与改建方法,实现老城区的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建设骨干项目与微观环境改善的同步推进。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城建任务书的各项工作
刚才,市政府和市建委向各有关部门、各区和各建设单位下达了今年的城建任务书,对今年城建工程建设了明确的投资计划和进度、质量。各部门、各区和建设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城建工作思路和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城建任务书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主动服务,加强项目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建立审批工作“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跟踪相关工程的进展,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城建项目实施中涉及本部门管理方面的问题。各区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及施工临时用地等组织协调工作,按时完成征地拆迁,按时交付施工场地,及时解决涉及本区的有关问题。各建设单位要组织编制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及时办理项目的规划、用地、设计、施工、交通疏解方案等各项报批手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工程建设,保证工期,保证质量。精心组织是城市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各个单位都要围绕年度城建计划,周密安排,考虑好每一个环节、细节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
预见性,抓早、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妥善解决工程建设过程给城市正常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难度大与建设工期紧的矛盾,努力克服往年前松后紧,上半年行动迟缓、下半年赶工的状况,力争做到均衡推进各项工程建设。抓住重点工程,带动城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这是我们这些年来城市建设的一条基本的经验。能否完成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直接关系到年度城建任务的完成。衡量我们建设系统各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各个部门所做的工作是否有利于加快推进重点工程的建设。今年我市城建重点主要是地铁、道路交通和环境工程。建设系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区域的建设摆到突出位置,紧紧抓住不放松,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重点保障,集中主要力量抓好这些重点工程的建设。在完成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年度城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总结经验,切实实施科学的公共工程管理
近几年来,我们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管理经验,我们要善于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并且运用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去,通过科学的管理,提高城建效率和效益。
(一)认真总结并推广运用大学城、九大交通节点改善工程、南沙港快速路等公共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这几年,我们城市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完成了包括会展中心、大学城、新机场、南沙港快速路、九大交通节点改善工程等在内的许多大型公共工程,对我们城市的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这些大型公共工程的建设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高。如何组织实施这样的工程,对我们广大建设者是严峻的考验。可喜的是,我们广大建设者经受住了这样的考验,出色地完成了市政府交付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我们的创造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创造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总结和进一步推广。这些基本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责任制,这是现行体制下保证城市建设高效推进的最重要的条件,我们通过建立责任制,明确各个部门、各个区和业主单位的责任,确保了工程项目的按时完成。二是精心组织,周密运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和实施方案,争取主动,使各项工作得以协调有序推进。三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四是坚持管理创新,创新管理模式,也包括管理方式方法创新,构建符合项目特点的管理体系,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化管理等,向管理要效能、要质量。五是在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的前提下,特事急办、急事快办,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集中审批、随到随办”,“环环相扣、有机衔接”,以及“交叉搭接、平行推进”等有力措施,加快办理工程建设的各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报批、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等各项工作,为整个工程快速推进节省了大量时间。六是交通辅道先行,交通组织方案动态管理与实施,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协调推进,在工程项目试运行前实施综合评验制等等,确保了工程按时竣工交付使用,确保了工程质量。这些有益的经验,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加以运用,并进一步完善,同时,我们也应该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需要重点抓好的几个方面工作。城建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无论哪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工程建设。要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精心编制实施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精心编制城建工程建设的实施计划,控制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的主要措施及管理目标,提高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顺利完成建设任务至关重要。在实施计划过程中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时间控制,即合理的工期安排。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关系到财政投资的效益。各部门、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工期意识和效率意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严格控制节点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完成。二是质量控制。这里包含两个方面的质量,一是施工的质量,二是设计的质量。施工的质量关键是按程序与规范把关;设计的质量需要设计者的创造性,以及对现状的分析与了解。三是造价控制。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城建投资效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抓好城建项目的拆迁管理,控制好拆迁成本。一些工程拆迁成本非常高,水分比较大,占了工程投资的很大比例。我们一定要将拆迁摸查工作做细做实,严格把好审查关,掌握好拆迁方式,严格执行拆迁条例,保证拆迁户的利益,要在尽可能满足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实施拆迁,防止危害被拆迁人利益的事情发生。同时又要坚决防止借此抬高拆迁成本,保证工程资金的高效使用。第二,规范建设市场管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竞争,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防止工程招标中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哄抬标价现象,对这种问题,一旦发现,就必须严肃处理,以规范的市场竞争控制造价。第三,要通过设计方案公开招标、专家咨询、设计审查等多种方式,尽量优化方案设计;同时要针对工程建设中通过设计变更提高造价的现象,实施严格的设计变更审查制度,尽可能减少设计变更,克服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第四,严格工程结算审核,充分发挥城建投资监管中心的作用,使我们的工程造价切实体现市场规律。
2、科学统筹工程项目。抓好科学统筹是顺利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保证。统筹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推进,关系到工程建设全局,要用统筹的观念去处理好我们建设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一要抓好组织统筹。市建委要认真履行好市政府赋予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的职能,充分发挥组织统筹作用。统筹安排好城建计划、资金筹措及使用,正确把握和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包括与各区的关系、城建系统内部各部门的关系、与建设系统外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与业主和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关系,以及与中央、省驻穗单位和部队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市建委是代表市政府来统筹协调全市建设工作的,建设系统的各个部门和各区以及各个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都要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协同意识,主动配合和支持市建委的工作,为工程顺利推进创造条件,不能随意将问题和矛盾上交,更不能因部门和局部利益影响城市建设的大局,这是城建事业发展的。能否做到互相协调,互相支持,这是对各部门大局观念和工作效能的考验。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沟通商量,共同解决,切忌回避问题、搁置矛盾、耽误工程项目的推进实施。二要抓好工程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统筹,包括标志设置、交通组织和绿化景观等等。在河涌整治建设中,要坚持做到“河涌截污、堤岸改造、道路建设、绿化美化”相结合的。在道路建设中,要坚持道路、标志、灯光、绿化的有机结合。三要抓好工程项目相关因素的统筹。我们建设的每一项工程,都要及时统筹考虑好相关因素。如地铁建设,我们每建设一条新地铁线路时,都要解决好地上、地下交通有机衔接问题,要建设好相关的公交站场、公共停车场,安排相关的公交线路;还要搞好地铁站周边环境建设、清拆违法建设等等。又如新火车站的建设,要同步解决好与地铁、公交、民航,城际交通的有机衔接,要抓好周边环境的整治,周边绿化及城市景观建设,要严格规划管理,严防违法建设等等。
3、高度重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丝毫不能麻痹大意。尽管我们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每年都有不少问题,都有伤亡事故。各单位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常鸣。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扎扎实实抓好每一个细节,决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微之处,防范于未然。文明施工,对我们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具有特殊意义。做好施工围蔽,尽量减少施工噪声与扬尘扰民,坚决制止余泥撒漏污染环境的现象,把工程建设过程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维护城市运行的正常秩序。
4、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实践证明,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规范工程招投标交易行为,是确保城市建设健康发展,防范腐败行为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和《招投标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内部规范和外部监督,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继续健全涵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各专业的评标专家库,依法查处招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串标、围标等问题,对不履行中标承诺和串标的施工单位依法处罚,以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实现城市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双丰收。
危大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全面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按照中央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职责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经费保障和考核奖惩等职责,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
(三)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各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是同级人民政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机构,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部署,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检验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和安全隐患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牵头调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规范,加强对公路、桥梁的监测,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保障公路完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抓好城市建设规划落实,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及时维修、养护道路,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时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城市公共客运企业营运实施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生产企业注册准入关,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及配件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机动车成品及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组装的机动车;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产品。
农业部门:负责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监管。
旅游部门:协助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管;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导游和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宣传部门:指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舆论监督。
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坚决制止使用报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
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参与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监察建议。
卫生部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治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排气污染年度检测、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的报废工作。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保险企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的调查;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农业等部门建立机动车信息平台。
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养护规范加强公路养护,积极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加强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技术状况的监测,对技术状况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者路基、路面、桥涵、附属安全设施受损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组织抢修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道路客运企业: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负总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积极排查和整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的日常检验、维护、检测和出站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抓好所属客运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保险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参保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规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
车辆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全面抓好机动车出车前、行车中、入库后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车辆维修、保养、检测和报废制度。
三、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强化“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突出重点,严格管理
(五)全面抓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措施为主线,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全面构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纳入平安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各州(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两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
(六)全面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客运企业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档案,严把驾驶人出车关。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依法处罚。
(七)严把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申请或者增加中型、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严把驾驶人的考试关;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把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对发生超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复训教育;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驾驶证,由交通部门注销其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终身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对发生两次以上酒后驾驶或者超速50%以上和一次超员20%以上的客运驾驶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交通部门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抄告,责令客运企业将其调离驾驶岗位,交通部门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凡具有吸毒、嗜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驾驶人,客运企业一律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八)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保证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率达到100%。交通部门要督促客运经营者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对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辆,每年要进行两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旅游客运企业、客运站要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和安全技术状况例保检验措施,配备专职检验员,严禁未经检查或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出站。旅游企业不得组织使用未经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调派的营运车辆。
旅游客运车辆、高快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于2007年7月31日前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逾期未安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检验和审验。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至3年内,在全省实现核定载人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并纳入GPS营运监控系统;单位自用的9座以上客车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GPS系统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防止报废汽车流入农村及边远地区。交通部门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检测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
(九)严把客运线路审批关。对申请的营运线路属于非等级公路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实地勘察,确认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许可经营;已获得许可的,要调整客运线路;不能调整的,要暂时停止该线路的营运,收回有关证牌。从2007年7月1日起,禁止客运车辆于当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除收回肇事车辆的经营许可证件外,从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交通部门不得受理该经营者新增客运经营申请。
(十)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交通管理、工商、城管等部门综合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十一)完善机动车保险制度。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各财产保险公司参与建立机动车信息共享平台,公安交通管理、农业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机动车相关信息。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将有关机动车保险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使安全驾驶人享受优惠、肇事驾驶人承担高额保费,督促驾驶人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四、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的监管,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失管失控和农民群众出行难等问题
(十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积极推广丘北、保山、临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统一整合公安、交通、农机监理、乡(镇)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专兼职协管员、基层监督员、义务协管员等力量,发展壮大基层管理队伍,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模式,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始终保持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农村客运车辆和拖拉机的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农村道路的失管失控面。
(十三)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要全面推广丘北发展农村客运市场的经验,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多项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努力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全面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四通八达的客运网络,缓解农民出行难、乘车贵的问题;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客运市场,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发展和繁荣农村客运产业,缓解农村客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要拓展县乡以下道路建设的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组织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建设县乡道路,提高道路等级,改善道路状况。
(十四)全面实施“户籍化”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继续对低速货车、拖拉机实施“户籍化”管理,全面掌握低速货车、拖拉机数量。农机监理部门也要对拖拉机实施“户籍化”管理,严把拖拉机登记、核发牌证、检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关。对违法载人、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低速货车、拖拉机驾驶人,由县级公安交通管理或者农机监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复训教育。
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
(十五)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资金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纳入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通达工程、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各项交通治理专项资金,同时要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资金的投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十六)加强对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负责对全省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每年第一季度,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共同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资金,严格整治时限,组织实施整治工作;每年第四季度,各地要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逐级向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书面报告整治及验收情况。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涉及新征土地、水源、林地和拆迁等工作以及高速公路沿线非法摆摊设点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由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职责权限内负责解决。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波形防护栏(墙、墩),安装设置2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十七)加强对公路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管。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和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要对涉及的公路、路段和每一个施工点的道路安全防护、交通安全标志设置情况以及建设、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是交通安全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立即按照规范增补齐全;要督促落实道路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布置、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和同步评比。对情况特殊不能封闭的施工路段,交通部门要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落实安全保通措施,施工路段的所有进出口必须落实安全保通人员,必要时实行24小时现场值守;对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路段,要坚决封闭。
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十八)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组织制定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安排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新闻主流媒体固定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有条件的每天要在黄金时段刊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公益广告。各地每年要组织对新闻主流媒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九)全面抓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领导,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同时要结合义务教育、普法教育以及各行业的教育活动,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