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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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范文1

为推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党委和各党总支、党支部,把征求意见作为找准问题、改进工作、密切警民关系的有力举措来抓,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开辟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征求意见格局,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全局已收到各类反馈意见信函400余封,初步梳理意见和建议80余条,并逐一研究了整改措施。一是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当面征求意见。3月底,邓为民政委先后组织召开了非党员民警、党员职工、退休老干部三个座谈会,征求对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4月初,县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委成员围绕党委和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从优待警、执法为民、民主决策等六个方面,深入一线所队,召开民警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党支部也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召开服务对象、对口单位、人大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等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召开各个层次座谈会18场次。

二是开通局长电子信箱,网络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方便民警随时随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县局党委八名成员分别在全县公安信息网上专门开通了“局长信箱”,让民警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4月份以来,我局通过电子信箱共向广大公安民警征集意见和建议33条。我局还专门与电信部门协调,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公安局长信箱,定期组织专人认真梳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月份以来,共有网民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15条。

三是开展“走门串户,联系群众”活动,登门征求意见。县局结合县委部署开展的“走门串户、联系群众”活动,组织党员民警深入乡村、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家中,深入机关学校,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困难,密切警民关系。县局还专门印发了征求群众意见表1500余份,组织100余名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深入街头小巷,在向群众宣传防范知识的同时,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在新闻媒体刊发征求意见表,公开征求意见。3月31日,县局在《宝应通讯(宝应公安)》专刊上专门刊发了征求意见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为了方便群众提意见和建议,县局专门与邮政部门沟通,凡是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的,一律免收邮资,由县局统一与邮政部门结算。

五是出台征集金点子方案,有奖征求意见。为了激发广大群众提意见的积极性,4月初,县局面向社会各界群众专门出台了征集“金点子”的通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服务经济、治安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定期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评选,选出“金点子、银点子、铜点子”后,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是发放征求意见表,背靠背征求意见。为了更深入广泛地征求广大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县局在先进性教育事迹报告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会议上,专门向全体民警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余份,征求对县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七是设立征求意见箱,随时随地征求意见。县局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前专门设立了征求意见箱,随时随地征求来县局办事的广大群众和公安民警的意见和建议。车管所、户政股、出入境管理科、室、各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均在服务大厅、接待室等醒目位置设置了征求意见箱,方便办事群众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各单位共设立意见箱32个。

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范文2

[关键词]会计准则;供给主体;产权

自2001年以来,国内外频频发生会计造假事件,国内如银广夏、蓝田等,国外如安然、施乐、世通等。这类事件的接连发生,可以从多方面寻找原因,会计准则本身的不完善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会计准则的取决于会计准则供给主体。要提高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工作水平,从而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必须合理界定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因此,我国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界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我国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细化

尽管对“产权”涵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产权学家对产权概念在以下几方面具有共识:首先,产权具有外部性,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产生,如会计准则的内容会影响很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其次,产权是一组权利束,既包括可以行使的权利,也包括不可以行使的权利。如科斯所言,“对个人权力无限制的制度实际上是无权力的制度。”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中,也存在这一组权利束,且对供给主体存在权利界限。再次,产权的直观形式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在使用稀缺物时发生的关系。如会计准则供给中,表象是人对会计准则行使的各种权利,实质上是在使用会计准则时发生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政府、、工商界等利益主体都希望参与到准则制定过程中,影响准则的内容,使之更有利于自身利益团体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是实现各利益团体目标函数的过程,是一个利益调整和利益分配的过程。各种利益相关者反复博弈,最终达成在现存环境下的一种均衡状态,形成准则。他们对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所行使的权利正体现了他们之间在使用会计准则这一稀缺资源时所发生的关系。

我国会计准则的主要供给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我国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大致分为4个阶段:

1.立项阶段:会计司提出立项意见,向CASC和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后,对立项意见做出修改调整,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

2.起草阶段:会计司组成项目起草组,并将项目起草组的成员及有关情况向CASC通报。项目起草组完成讨论稿,由会计司提交CASC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3.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会计司应通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印发征求意见稿、在CASC网站和其他主要媒体上公布、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向广泛征求意见。项目起草组对意见进行汇总并修改征求意见稿,形成草案,由会计司再次提交CASC征求意见。

4.阶段:项目起草组根据CASC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会计司按规定程序报送财政部领导审定后,由财政部并组织实施。

在这一供给过程中,涉及的供给主体的产权可细分如下:(1)立项权。确定拟制定的准则项目并确定起草时间的权利。(2)确定起草小组权。确定起草小组人员组成的权利。(3)起草权。包括从搜集资料到形成征求意见稿阶段所涉及的起草小组和起草人的权利。(4)咨询权。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的权力。(5)批准、审阅权。指第一阶段由部领导批准及第四阶段所涉及的由部领导审定的权利。(6)参与权。主要是指利益相关者参与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7)征求意见权。供给主体向外界征求意见的权利。(8)拟定草案权。指起草组拟定草案的权利。(9)经费获取及使用权。整个准则供给过程中的经费开支来源及如何使用的权利。(10)出台权。最终决定准则是否出台的权利。

二、我国会计准则供给状况的优缺点分析

(一)优点

1 可以确保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无论是由政府部门还是由民间团体制定的会计准则必须具有权威性,否则会计准则就无法有效实施。“,我国会计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是一种政府行为。”(戴新民,2003)“由政府部门和部门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行政命令的性质或法律的强制性,它们当然就具有了权威性。”(汪祥耀,2001),尤其是我国的政府职能强大,人们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习惯于由政府部门制定相关准则、制度,决定了该模式下会计准则具有很大的权威性。

2 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物品”,而政府作为执行公共职能的行政机构,独占行政执法权力资源。一方面,有利于会计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减少对部分会计处理的争议;另一方面,政府统一执行更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节约社会成本。

(二)缺陷和不足

1 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产品,是约束利益相关者行为的规则。因此,“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各利益相关方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都想使准则对自己更为有利,各利益相关方都根据自己的特殊利益或从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出发,提出自己的要求———每个人都想准则对自己更有利。”(唐松华,2000)当博弈参与者的行动规则趋于一致并成为公认的博弈规则时,会计准则也随之产生。这里的制度是广义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两者相辅相成。我国在制度方面的两大特色是:一方面,三权高度统一于政府,使得政府职能非常强大,正式制度绝大部分是政府职能的产物,尤其是重要的制度约束,完全由政府行使制定权。另一方面,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意识形态等。”(金雪军、章华,2001)我国最典型的非正式约束便是儒家文化,提倡“尊君”、“谦屈”,这是一种典型的以上下等级为标志的君权文化。受之影响,人们形成了“习惯于按照上级要求办事,遵从政府意愿,对自身权利争取意识不强”的社会心理。在以上两大制度特点下,形成了我国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这样一种博弈格局:首先,政府作为博弈的一方,其本身是“有自己效用函数的‘经济人’,其效用主要表现在准则制定上的垄断权与权威性。”(唐松华,2000)我国政府职能异常强大,这种“垄断权与权威性”更强。于是,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博弈成为一种在政府强权下的博弈,即博弈主体地位悬殊的博弈,且政府之外的博弈各方又抱有上述那种普遍的“社会心理”,造就最终的均衡状态是一种非真实意愿下的均衡状态。也就是说,利益相关者可能因为畏惧权力,存在“敢怒不敢言”的状况,表里意愿不一。因此,虽然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也“应通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印发征求意见稿、在CASC网站和其他主要媒体上公布、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让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体现“民主性”,但这种“民主性”往往流于形式。

2 根据“政府管制俘虏”,目前我国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不够,从而降低了会计准则的质量。据綦好东、杨志强调查,只有20.25%的被调查者提交过对会计准则的修改意见。可见,利益相关者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参与热情不高。其中,政府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热情相对高一些。但是,“省级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可能会从完成上级任务的观点来做这件事情”,并非有积极的参与热情。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的CFO、控股股东CFO、信贷部门负责人以及代表中小投资者的高校教师参与准则制定的热情并不高,都在10%以下,尤其是被调查的上市公司CFO竟无一人提交过修改意见。”并且“没有提交意见的被调查者中只有不到5%的人是真的没有意见,而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并不是没有意见,而是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发表意见。”(綦好东,杨志强,2003)我们不妨用“政府管制俘虏理论”来分析一下原因。我们把广泛存在的各利益相关者视为一个很大的群体,他们人数众多,相互之间很少甚至根本无法沟通,因此企业个体的行为不容易为他人所知。对于提出反馈意见者而言,其反馈意见有两种情况:一是意见没有被接纳。于是,反馈者便认为准则制定完全是政府行为。“征求意见只是走形式,提意见也没有用”(总体支持率为44.44%),自己为提意见而白白付出代价。从效用角度而言,不如不提意见。二是意见被接纳,反馈者得不到任何的利益(包括物质的及非物质的)激励。“制定机构对反馈意见者缺乏激励措施,没有积极性”(总体支持率32.54%),而广大的利益相关者则可以“搭便车”,免费分享意见被接纳的益处。由分析可得,无论哪一种情况出现,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其博弈的最优策略都是不提反馈意见。于是,反馈的热情没了,“不知道反馈意见的途径”(总体支持率41.27%,当然不排除存在制定机构宣传力度不够的因素)大有人在也就不足为奇了。最终,这个群体便成为一个人数甚广的弱势群体,他们宁愿被动地接受政府的政策,受政府的管制俘虏。对于每个个体而言,针对政策思索对策,与其自身利益似乎有更直接的关系,不失为一种更优的博弈策略。

3 根椐产权制度的效率标准判断,目前的会计准则供给中的产权制度效率较低。“所谓产权制度的效率就是制度成本与制度效益的比较。”(黄少安,1995)由会计准则所生成的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其效用是既定的。这样,效率的评价便集中在成本方面的分析。下面我们分析一下现行供给模式下的成本。第一,现行会计准则供给模式下,产权界定不清晰,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CASC仅具有咨询权,而财政部会计司则包揽了其他所有权力。“咨询权”本身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它使得CASC几乎可以在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参与,但又都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充分权力,即CASC是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司分享产权。两个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易可能会因为边界不清而纠缠,使交易成本提高。第二,产权主体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交易成本增加。一方面,会计司隶属于财政部,代表政府,而“政府”代表全民利益。无疑,会计司为“全民服务”。那么,“全民”如何激励和约束“会计司”的行为呢?这与改革前的国企存在同样的弊病。另一方面,具有一定产权的CASC除了具有与会计司同样的弊病外,还有一种缺陷:其“咨询权”本身界定模糊,行使与否,无法监督和约束,行使的好与坏缺乏有效的判断依据,也就不能给予有效激励。而“产权的重要功能就是激励功能,界定了产权的边界和主体,主体就有努力的动力,就会有稳定地获得与努力程度相一致或相对称的预期收益。这样产权主体才会为产权的权能行为承担责任,并且努力提高财产利用的效率。”由上文所述,目前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产权制度效率低下可略见一斑。而要提高效率,就要赋予不同的产权主体以不同的产权并充分界定。第三,目前的产权制度下,存在大量的外部性成本,即不被当事人考虑在其决策和之中的成本。首先,广大利益相关者将会计准则的供给视为一种完全的政府行为,对于提反馈意见持“理性的冷漠”态度(因为在广大利益相关者看来,提了意见也不会被采纳,不如干脆不提意见,即保持“理性的冷漠”态度),使得征求意见实际效果不大,徒耗交易成本。其次,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程序冗繁,报领导批准、审定等“上送下传”过程而增加交易的成本。最后,“政府为主导”供给会计准则的产权制度下,各供给主体均代表政府行为,各项成本开支由政府承担,易造成行为主体开销的“大手大脚”———因为不是掏自己的腰包,甚至可能把自己的额外开销记在政府名下,这也是原产权制度的外部性问题。

三、准则供给主体产权的界定

通过以上可见,我国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产权制度效果不佳,效率较低,而存在这一的原因主要在于供给过程中产权界定的不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应该细化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的产权并进行合理界定,以期解决现行体制下的弊端。首先,将会计准则委员会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其次,将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细化;最后,赋予会计准则委员会(此时已是独立的民间团体)与财政部会计司(代表政府)以不同的产权并充分界定,这其中还要做好一些配套改革工作。

(一)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产权界定

会计准则委员会从财政部独立出来以后,应具备下述权力:(1)委员会成员选拔权(财政部保留确定总人数与专职及兼职人数比例的权力);(2)起草小组人员选聘权(政府保留干预权);(3)立项权;(4)起草权;(5)征求意见权;(6)拟定草案权;(7)经费获取及使用权;(8)准则试行权。同时取消咨询权和领导的批准、审阅权。上述八项权力中,除(1)、(2)两项政府保留适当的干预权外,其他六项权力均由委员会独立行使。(政府保留(1)、(2)两项适当的干预权是考虑到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政府代表全民利益,赋予政府适当的干预权,使之更能从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委员会出于一己利益,而造成人员结构不合理或者盲目扩张,造成机构效率低下。)为了确保委员会上述权力的有效行使,可以通过形式予以规定。赋予会计准则委员会上述权力的同时,应对其进行如下改革:

1 重组委员会成员。第一,委员会中应配备适当比例的专职人员。目前,各国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比例不一。如美国的FASB由7名专职人士组成,而英国的ASB的9名成员中只有主席和技术主任是专职的。因此,我国的专职人员比例应由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第二,人员来源。成员应由各地推选,由准则委员会选聘。成员中应包括会计及审计专家(包括注册会计师及高校教师等)、熟悉会计与实务的大型及大型机构负责人,具有广泛力的股东代表组成。

2 更新制定程序。第一,取消领导批准、审定等程序。采取委员会成员多数通过原则进行每一步骤的决策。这样,一方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制定准则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增加向征求意见的次数。信息及其他媒体的,信息传递的加速可以减少以往将文件层层下发,然后再层层上传的时间,并降低交易成本。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多渠道征求意见,以使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准则供给过程中来,保证会计准则的高质量。笔者认为,可以在形成具体准则初稿后征求一次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征求意见。第三,实行“听证会”制度。考虑到我国的各项改革均遵循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思路,这一制度的实施也要逐步进行。目前可以只举行一次,以后再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次数。第四,在形成具体准则草案后,审报出台前,增加试运行阶段,向社会公示运行状况,并征求反馈意见。第五,将反馈意见及草案一并交财政部,由财政部根据草案公示情况做出决定:正式出台;交由CASC修改后出台;推迟出台;取消出台。

3 扩张经费来源。实行政府定额拨付与企业资助相结合,而且要合理确定企业资助的最高限额,并通过有效途径(如网络、电视、报纸等)向社会公示各企业的资助情况,以形成企业资助的有效激励。

(二)财政部的产权界定

代表政府的财政部应赋予以下权力:(1)确定委员会总人数与专职及兼职人数比例的权力。(2)起草小组人员选聘的干预权。(3)参与权。(4)决定出台与否的最终决定权。(5)出台准则的挂名权,即最后以财政部的名义颁布(这是考虑到我国公民习惯于遵从政府制度、规范的社会心理,这样做可以使会计准则更有权威性)。

四、会计准则供给主体产权重新界定的意义

1 可以保持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供给模式的优点。(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的权威性。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是会计准则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如美国民间团体制定的会计准则,虽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但它们同样具有权威性。这种权威性“来自于会计职业界的声望和职业道德规范203条,此外还来自于SEC的批准和‘实质性权威支持’”(汪祥耀,2001)。即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应由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地位及会计准则的质量两方面保证。由笔者提出的产权界定思路可以兼具这两方面:一方面,供给过程中,政府有充分的干预权;社会各界有充分的参与权,这保证了会计准则得到“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支持”,最终以财政部名义出台,使会计准则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并加强了政府的“实质性权威支持”。另一方面,会计准则委员会经费来源的扩大及组成人员的重组(即吸收社会各界的精英加入),增强了委员会的实力与威望,更进一步增强了会计准则的权威性。(2)CASC作为惟一的且获得政府“实质性权威支持”的准则制定机构,仍可以确保会计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并形成规模效益。

2 提高了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产权制度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1)通过重新界定产权,优化制定程序,改变了现行模式下政府强权的博弈格局,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降低了大量的交易成本。(2) 会计准则委员会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并赋予明确的产权后,可以使它成为独立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行为个体。第一,责权与“有形的利”的统一。这主要体现在工作成就的好坏与经费的多寡相联系。因为很大一部分经费来自企业资助,企业资助的多寡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工作业绩,即会计准则的质量。第二,责权与“无形的利”的统一。委员会的工作成就将直接影响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及其威望和社会影响力。这样,便可以克服以往常常存在的行政效率低下,工作人员习惯于“磨洋工”的弊病,从而提高了产权制度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3)会计准则委员会作为独立的民间团体,容易与会计职业界保持较密切的关系,对出现的各种会计情况做出及时的反应,克服政府以前经常采取的“救火式”供给会计准则的弊端,从而降低了因为会计准则供给不及时,导致会计准则稀缺而增加的交易成本。(4)“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部化的激励。”(吴革,2002)这可以作为衡量产权是否优化的标准。会计准则委员会成为独立的民间团体以后,对于各项成本支出必然会“精打细算”,完善制度管理,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在化,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3 提高了会计准则的质量。(1)目前会计准则委员会主要由政府人员及会计学术界人士组成。但是,“会计学术界大多是利益中立的,而学术界缺乏利益驱动的特征决定了其对会计准则的反馈意见多偏重于定义、逻辑的严谨性和会计准则制定中如何借鉴国外相关准则的成果角度,无法体现鲜明的经济动机,因此很难代替企业界,尤其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会计准则的意见。”(杜兴强,2003)而笔者提出的产权界定的思路中,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吸纳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界人士的参与,“这等于向企业实务界传递了一种信号,一种希望企业实务界参与,且其意见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非常有用的信号。这样学术界可以就会计准则的逻辑性和技术性反馈意见,而实务界可以就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性以及在会计实务中的执行和实施发表意见,这样将有助于提高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和透明度。”(杜兴强,2003)(2)会计准则委员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民间团体之后,各利益相关者不会再受“政府俘虏”,也不会因为其“依照上级要求办事,遵从政府意愿”等的社会心理作祟,而不敢或不愿发表意见,从而使得会计准则委员会可以获得更广泛、更充分的反馈意见,提高准则质量。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提出的会计准则供给主体产权界定的思路,既可以继承传统会计准则供给模式的优点,又可以克服其缺陷。而且,这一改革思路既结合了我国国情又不会增加大量的制度变迁成本,具有现实可行性。

[参 考 文 献]

[1]贺 卫,伍山林 制度经济学[M] 北京:机械出版社,2003

[2]金雪军,章 华 制度兼容与经济绩效[J] 理论经济学,2001,(8)

[3]戴新民 现代会计前沿问题[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4]汪祥耀 会计准则的发展:透视、比较与展望[M]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

[5]唐松华 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学分析[J] 会计研究,2000,(3)

[6]刘 峰 会计准则变迁[M] 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7]黄少安 产权经济学导论[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范文3

2008年4月24日夜,这个28岁的环保主义者,双眼通红,香烟烧出长长的烟灰,摇摇欲坠。“还有4天就截止了,得抓紧。”

从最初的立法启动,到2008年3月27日由国务院法制办通过网络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历时两年有余。几易其稿。

“如今已经面目全非,与最初的条例草案没法比。一些重要的内容都被删了。”汪劲,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教授,作为条例起草者之一,难掩不满情绪。

一改再改

“这部法案真是耗时耗力啊。”汪劲说。

两年前,2006年5月23日下午,汪劲接到一个电话,“是国家环保总局打来的”。在环保总局一间会议室里,汪劲看到几份文件,文件里,有松花江污染事件之后。环保总局和几个部委的联合调查结果,还有对长江沿岸化工污染情况的摸底排查记录。

“从当时的法律角度看,这些项目,似乎都合法,但从规划层面来考量,就显得不那么合理了。”汪劲说。

当时“总局领导、环评司和法规司的领导都在”。环保总局交给汪劲一个任务:“我们想尽快把规划环评草案拿出来,请大家征求意见,争取在半年以内出台。”

领命后的第5天,汪劲便拿出一个规划环评的征求意见的大纲。这天,在广州中国大饭店。召开了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会议。各省、市环保部门主要官员以及国内主要的环境领域的专家学者,约300人,集聚一堂。“大家各抒己见,基本确定了规划环评立法的条例框架。”

此后的半个月时间,汪劲带着助手马不停蹄,做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草案的第一稿。征询各地环保官员和科研人员意见后,汪劲修订出草案第二稿。

5至8月间,汪劲负责起草的该条例先后5次在全国环评工作等会议上征求意见。2006年7月27日,在内蒙古海拉尔,国家环保总局又召开了一次征求意见专题会。“会后一个月。汪劲等人又修改出一稿。这一稿草案由环保总局发送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求意见。2006年10月前后,汪劲又根据各方意见改出一稿。之后上报给国务院法制办。11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发文向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征求意见。

2007年3月,“其他各方意见陆续回来了,但水利、建设和发改委等部门却迟迟不见反馈意见。”汪劲说。

“最后就等发改委的回馈了”。当时的环保总局领导找到发改委沟通。“我们也与发改委下面的各个司商谈。”汪劲说。

在此前《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了“一地三域十专项”需做环评。“一地”是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三域”就是流域、海域、区域,“十专项”包括工业、旅游、资源开发、农业、畜牧等等。这14大规划,涉及发改委下属9个司。发改委之所以迟迟不给反馈,是因为各司意见难以统一。“规划环评。难免涉及部门利益。谁肯松开口中的肥肉呢?”

怎一“删”字了得

所谓“规划环评”,有点中国特色的味道。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张辉曾如是说。

国际上流行的。是战略环抨机制(strategyEnvirorrnmtal Assessment,简称SEA。在战略环评的架构中。环评对象不仅仅是具体的规划本身,还包括其他政府部门与环境、资源有关的政策、法规甚至行政程序等。所有这些,都可能从更宏观的层面上对整个环境产生战略性的影响。“与之相较,规划环评就收窄了许多。”汪劲说。

中国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始于1986年,起步晚于西方很多年。到了1995年,中国官方也做出进行战略环评试点的努力,但进度缓慢。

“规划环评所注重的长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与有些部门和地方所追求的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相相冲突,致使他们对这项工作不那么支持,甚至以种种理由逃避开展规划环评的责任。”2007年11月初,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潘岳,公开对媒体说。

“在最初的草案里规定,所有专项规划的环境审查召集权,都应该收归环保部门。”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博士王社坤参与了条例起草工作,他说,正是这个有利于顺利启动整个规划环评程序的规定,引发了国家发改委、交通以及建设部等几大部委的强烈反对。

以后几个月,各方博弈,互有进退。2008年月3月27日,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上网的新修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严重缩水”。由原来46条12000字删减为32条4200字。

“删得太厉害!”汪劲有些激动,“条例中涉及到14个概念和术语,比如,什么叫‘规划的编制机关’?什么叫‘专项规划’?‘综合规划’是什么意思?看似常识的‘公众’如何界定?公众的‘环境权益’指的是什么?‘不良环境影响’、‘重大不良环境影响’和‘特别重大环境不良影响’各有何所指,区别在哪?科学不能有丝毫模糊,这些概念和术语,容易引起歧义,这样必定影响具体操作。”

“西方成文法案里,对相关概念和术语做明晰解释和界定,已成传统和习惯。因此,我组织起草的条例中,最初是按照法理好实施的方式,分门别类的对概念予以界定,非常细的解释。但后来呢。到各部委那里全部了,他们说,不要规定得太细了,规定太细以后不好操作。这太奇怪了,无法理解!”汪劲说,一个法律或者条款,从来都是规定得很原则,大而化之,才会难以操作,“这里却反过来,说不通嘛!”

删得最多的,是有关公众参与的内容。

“原来有一章专门来论述规划环评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事宜。”汪劲说,其中对于信息公开的时间、方式,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必须召开听证会的条件等,以及如何在最终决策中体现公众参与的成果,都有非常详细以及技术化的规定。草案还建议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为公众参与的顺利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这些规定基本上都被以“过于超前”为由删去了。

“一部下位法,却无法将上位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细化,是不应该的。”汪劲说。

汪劲在网上提的意见就是希望恢复公众参与的章节。规划草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分离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涉及到比较关注的所谓的国家秘密。

“还有一处删改。也是关键的。关于审查召集权限。”汪劲说,最初草案中规定,由环保部门召集规划环评,而现在则被改为,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由环保部门来负责召集审查: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然包括其他部委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则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专项规划审批机关,共同组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NGO的最后努力

此番条例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民间环保NGO可谓不遗余力地介入其中。周瑜丰已经熬了几宿,疲惫不堪,不停抽烟以提神的他仍然一副乐观作派:“我们的意见不一定被全部采纳,但至少可以让决策层尽力完善法案。”

与早期简单地号召大家维护公共卫生和节约资源不同,中国的环保主义者正试图在合理的范围内,努力影响国家立法和决策。

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范文4

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在坚持以往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吸收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县委常委开展网上互动交流

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走进网络,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网上互动平台和网络互动长效机制,开门纳谏,汇聚民智,扩大民主,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县委常委走进网络听民声。从5月份开始,县委常委登陆中国庆元网庆元论坛浏览网民的意见建议并适时以普通网民身份跟帖,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县新闻中心在庆元论坛发帖引导网民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由县委办对网民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后,编发《网讯》供县委常委参阅,并根据常委批示精神将有关问题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解决;责任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县委办;县委办及时了解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并做好督办工作;责任单位适时在网上公布办理情况。

2、建立健全网络民主政治建设长效机制。在全县推行10项工作制度:①人民建议网上征集制度;②重大民生问题网上征询、听证制度;③重大事项网上公示制度;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网上通报制度;⑤“网上问题、网下解决”制度;⑥机关效能、作风网络投诉举报监督制度;⑦重大突发性事件网上通报制度;⑧网民代表列席参会制度;⑨网络论坛管理制度;⑩网络评论员制度。

(二)县委常委召开民主恳谈会或座谈会

每位县委常委主持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或座谈会,听取党员群众对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委常委兼任主职领导的单位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做好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抄送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开展书面征求意见

由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向副县级以上老同志、县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乡镇党委及民主评议团成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县委常委会及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同时一并征求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及成员的意见。梳理后的意见建议,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后,对班子的意见建议,分别通过县委书记、县人大党组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向各班子反馈;对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党组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向每个成员反馈。整个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在5月下旬全部结束。

二、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

1、时间安排。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在6月中、下旬召开。

2、会议主题。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区域中心,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科学发展的实践,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汲取经验教训、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3、主要步骤。民主生活会前,县委常委要开展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准备好发言材料。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看待以往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把重点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努力形成民主团结、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4、列席会议的对象。根据市委“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的要求,考虑到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这次民主生活会的列席对象,除了邀请市委联系领导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指导检查组的同志参加外,还将请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相关同志列席。

5、会议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天前,由县委办公室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汇报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邀请市委联系领导参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指导,同时邀请市委指导检查组参加。会后,由县委办公室负责将征求意见建议的汇总情况、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一并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三、撰写县委常委会分析检查报告

1、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和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进一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提出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重点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

2、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由县委书记陈景飞同志主持分析检查报告撰写,由县委办公室负责研究起草。考虑到整个活动的时间安排,起草撰写工作与征求意见工作同步进行,由县委办公室确定专人,组成撰写工作小组,着手撰写,6月初形成初稿。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开展讨论,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和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送县委常委、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市委指导检查组听取意见;6月底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充分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

3、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分析检查报告经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征求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委学习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团的意见,着重围绕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具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和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落实。

4、形成分析检查正式报告。6月下旬,结合评议意见,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最后修改完善,形成分析检查正式报告,并在县委委员、候补委员中进行通报公布,以文件形式报市委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做好对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指导

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范文5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铁路局党委坚持开门搞活动,把相信职工、依靠职工、服务职工贯穿活动始终,有力地推进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活动质量和效果的提高。

1.请职工参与、让职工知情。一是在局域网上开通“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在《*铁道报》上设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及时公告活动开展情况,反映各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同时在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站上开通“征求意见专栏”,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扬民主,真诚地请职工群众参与。二是围绕影响和制约铁路加快发展、创新发展、集约发展、安全发展和全面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问计职工群众,共谋科学发展”调研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调研的工作方案》,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深入到全局各单位,广泛开展调研,征求职工群众对铁路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搞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调研的意见建议写进了局党委书记的讲话中,并在局域网上公布,让职工群众知情。

2.请职工监督、让职工检验。*铁路局坚持在活动中采取分层聘请指导检查员、联络员、评议员,全过程对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评议。一是路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从开展活动的单位和部门聘请32名指导检查员成立8个指导检查小组,对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65个单位和部门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二是开展活动的单位和部门分别从本单位和部门中各聘请一名联络员,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全过程向路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进行反馈。三是在*电务段、石家庄供电段、塘沽站三个试点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聘请300名 “学习实践活动评议员”,成立39个评议小组,全程对试点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各指导检查组、评议小组按时组织小组成员参加相关会议、进行指导检查、开展评议活动,做到“七必到”:即每个阶段的骨干培训班必到;每个阶段的总结、动员会必到;每次组织的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学习交流会必到;每次组织的具体主题实践活动必到;每次征求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座谈会必到;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征求意见会必到;党支部专题生活会必到。并及时向路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反馈情况,路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定期向各指导检查组、评议小组、联络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3.请职工评价,让职工满意。*铁路局在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吸收职工群众全程参与,虚心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在形成单位《分析检查报告》的过程中,局领导班子坦诚邀请各方代表开门纳谏各方意见,先后召开了各办事处、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局机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和职工代表、重点大型企业、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等单位人员参加的45个座谈会,同时将《分析检查报告》送到与本单位有工作关系和业务往来的130个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参加征求意见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学习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内容要求,紧紧围绕影响运输安全、事关职工生产生活和旅客货主关注的热点问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从不同的实践感受和不同的角度,对路局领导班子进谏言、提建议,共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543 条。其中关于思想观念不适应的问题33条;人民群众和铁路职工的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288条;科技、设备、资金投入方面的问题64条;和谐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方面的问题65条;干部管理、人才管理、素质培训方面的问题66条;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13条;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7条;地方政府部门提出的支持地方建设方面意见建议7条。这些意见、建议,较好地把握和体现了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科学管理、安全运输、干部职工当前关注热点及党风廉政建设、职工切身利益和路地共建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抓住了工作关键,扣准了问题实质,对于推进全局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落实整改和提高学习实践活动实效奠定了基础。在最近*铁路局召开的《路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大会上,来自各方的党员干部、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党外人士代表,对《路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总体评价好和较好率达100%。

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范文6

(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转段前召开会议,就如何开展系统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根据景学组字[2009]16号文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了《××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步骤和要求,制发了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环节活动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间、工作要求、参加人员和责任人等具体内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009年5月9日,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转段会议,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了思想发动和全面部署,强调了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总体要求及工作原则、分析检查阶段要把握的几个环节以及必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并明确了领导责任。

(二)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

分析检查阶段一开始,我们将征求意见作为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关键,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个别走访、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征求各方面、各层次的意见。二是领导带头征求意见。召开了由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广泛征求了意见。三是认真梳理汇总,查找突出问题。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共归纳出7条具有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四是按规定、分层次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