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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创新范文1
关键词:科技 创新
1.1对科技作用的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林业普遍被视为是“靠天吃饭”的产业,“挖坑栽树”而已有无技术、技术水平的高低不是林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林业科技投入不足及研究开发与应用效率低下是普遍现象。这种思想观念的主导及支配作用导致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差。
1.2科技创新体制不健全
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技创新应以企业为主体,但我州的林业科技体制一直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主体,而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的科研活动往往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脱节,尤其对森林经营、种苗培育、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的科技支持不足,导致林业科技创新主体和供求错位。这种体制也决定了科技经费主要依靠国家的投入,企业用于科技投入的经费势必会非常有限,优秀林业科研成果少,成果转化难。再次,森林培育、经营技术体系不完备,导致以下四种情况的发生:第一,森林资源质量下降,延边林区经过长期的开发利用,天然林资源消耗过大,特别是在五六十年代的计划经济期间,国家建设需要大量木材,延边林业边生产边建设,每年向国家提供的木材量都在200多万立方米以上。森林采伐多数采用皆伐方式,大量消耗天然成过熟林资源,导致采伐与森林培育比例失调,后备可采森林资源急剧减少,质量下降,使现有的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难度加大。第二,人工更新造林保存面积偏低,人工林树种结构不合理。据更新造林普查,我州建国以来累计上报面积为64.97万公顷,实际保存面积为40.75万公顷,面积保存率为62.7%。造林树种结构中,落叶松比重过大,珍贵树种如红松、水曲柳等和混交林的比例过小,尤其是能做为短轮伐期利用的杨树品种数量偏低,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森林培育的基础设施落后。由于国家对林业投入先天不足,林业基础建设欠账较多,在森林培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体系建设以及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相对滞后,满足不了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第四,可利用森林资源不足。国家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森林经营按两类三划分的原则实行分类经营。林区可供采伐利用的森林资源逐年减少,而相对应的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及经济林的建设又受资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远远满足不了需要。部分企业的可采资源出现断档。
1.3科技创新水平整体落后
延边林业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一五”期间,注重应用和实用技术推广,实施了科研项目40项,引进、推广实用技术42项;围绕森林培育、森林旅游、能源矿产、林木和林特产品精深加工四大产业开展了一些科技创新;加大了科技管护力度。但林业科技整体创新能力还很落后,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
第一,整体研究的不足,林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少,科技创新的后劲显著不足,制约了创新技术对行业或产业的提升作用,导致行业技术进步缓慢。
第二,系统研究的不深,使得科技成果水平不高,作用有限,重大技术瓶颈难以攻克,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先进的育苗技术、造林技术、经济林良种培育及丰产栽培技术、林业生态工程综合配套技术等成果还没有形成林业快速发展重要的技术支撑。
第三,高新技术引进和应用滞后,对传统林业的改造和带动作用不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还不全面,成果技术组装配套应用不力,生产中标准化实施的力度十分薄弱,林业生产中科技整体贡献率还不高,造林成活率还不够稳定,经济林灾害损失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林业产业经济效益还比较低。科技支撑的整体能力与林业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
第四,林业技术推广相对滞后,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够。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实用技术覆盖面小;技术推广水平低,科技成果的作用不突出;林业技术服务功能不强,深度和广度不够。
2、延边林业科技科技创新的对策思考
延边林业科技科技创新要以林业基地建设为科研成果转化落脚点,强化科技攻关,突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技术瓶颈,集中解决森林经营、种苗培育、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重大课题。实现科研成果由研究型向实用性转变,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国际国内领先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大力发展林业科技产业,变科技优势为产业优势,为林业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1围绕重点领域加强科技创新
林业生物技术与良种培育科技工程方面:应针对我州林木良种培育滞后、林业生产良种使用率较低等问题,将生物技术与常规技术结合,培育高产、多抗、优质的优良林木新品种,以此丰富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种质材料;
森林生物种质资源利用与保护工程方面:应针对我州森林生物资源破坏和流失严重的问题,在有效防止林业生物遗传资源流失的同时,加强森林生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同时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管理;
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科技工程方面:应针对我州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和建设,重点开展重大森林病虫防治和有害生物控制、重大森林火灾预警与防控技术、陆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育等关键技术;
林业生物产业发展科技工程方面:应针对我州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需求,利用生物技术,发展高效生态恢复和利用技术、高效生物生产和利用技术,以此加大在困难立地造林技术、高产速生抗病虫害良种技术等方面的投入;
数字林业科技工程方面:大力研究推广高效的林业信息管理技术、调查规划技术,建设智能化、网络化、可视化、数字化的数字林业应用体系和林业科技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信息技术在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采集、综合监测等方面研究。
2.2构建科技创新合作机制
尽快建立起由行政管理、学术研讨、科技普及、应用推广四位一体的科技工作体制,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平台,围绕支柱产业(林木及林特产品精深加工)、接续产业(森林旅游、能源矿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森林文化产业),进行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进行招标、投标和评审活动,力求科技领域有重大突破。
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州内外科技人才的优势,引导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林业科技创新体系集聚,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密切结合,在延边州构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明显的林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推进延边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用技术研究,实现林业科研工作由基础研究向以应用研究和实用技术引进领域推广,在干果经济林、生态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森林培育、林业碳汇、种苗花卉等重点领域建立林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共同突破制约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带动林业行业的技术进步,为林业生态建设做出贡献。
2.3完善科技体系
建立推广机构。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乡镇一体化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科技社团、专业协会、林业合作组织等社会资源优势,加强林业名、优、稀、特品种推广示范、引种。将一大批实用、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落实到千家万户,田间地头,提高林业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转为现实生产力,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林业科技创新范文2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
1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创新对策
1.1完善林业知识创新系统
1.1.1调整林业结构,建立健全林业科研的新机制。主要要先解决学科的结构、科研的结构布局和组织结构的合理,在学科的结构上需要加强对生态的环境改善、对天然林进行可持续发展经营、对植被系统的恢复、对人工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利用、对林业应用上引进高新技术等学科建设,从而促进学科的实用化、多样化及系统化的进程。1.1.2形成良好的转换机制。未来的林业科学研究主要形式是开放、合作、竞争的新的机制,新型科研体系的发展往大规模的国际化、网络化及社会化方向迈进,因此在科学研究领域需要不断鼓励创新,从而积淀深厚的文化底蕴。1.1.3促进科技研发的进度及优化内部机构,促进林业领域人才及科研人员结构优化进程。在林业科技研发及创新的过程中,需要培养一批骨干科研精英能够持续且长久进行林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创新及应用。在一些重点科研机构尝试建立健全现代林业科研院所的制度,再结合利用市场机制推动科技与企业组织的联系,加大开发力度,研究新产品和推广新技术,加快林业科技研发成果到实际运用的转化,不断开拓林业的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利用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融入竞争机制,使得林业科技资源和布局更加完善合理,并且可以让科技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1.2林业技术创新的发展途径
①需要完善相关技术创新机制,通过市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推动科技与林业产业的结合,另外优化规划布局,把林业科学与技术实力分为整体与部分的发展关系。②建立林业生态技术创新的投入机制,林业生态技术创新与林业产业技术创新不同,政府应尽快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林业生态技术创新的进程,另外为了提供林业生态技术创新创作必要的经济条件,可以建立林业生态技术创新基金作资金来源。③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对现有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进行林业技术的培训。
1.3完成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我国在林业方面的高新技术发展相对滞后,需要我国在信息技术、航天育种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其它领域加大力度,尽快获得科研成果,加快林业领域关键性技术的突破与创新,生产出更加具有竞争力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并且还需要在生态坏境和可持续发展技术上拥有重大突破。在信息技术改革和应用等方面,需要重点关注3S技术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融入和提升。数字化林业的发展,不仅可以用来监测森林生态和发展的环境,也可以建立健全森林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使林业在发展中更加稳定。利用常规技术和高新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培育出一大批优质的林木优良品种,利用其森林防治作用在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上取得良好发展。需要从培育、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到加工利用进行一体化机制,提高科技质量,从而在增加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产业上的取得重要突破使得建设林业产业迈上新的台阶。
2紧抓科技创新不断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2.1抓好林业产业升级
第一,对林业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产业循环发展能力、增加技术改造力度,加强自主创新及研发能力,特别是大中型的林业企业更加迫切,进而把林业产业重点放在可持续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且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自主研发力度的支持;第二,为了提高科研水平及效率,需要相关人员不断学习先进的技术及知识;最后,为了林业产业完成升级后的良性发展以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目标,必须把新型林业技术成果及先进科学技术应用到生态工程、资源环保工程,特别是国家大型的林业工程。
2.2持续的动力推动持续的发展
为了林业的持久发展及保障科学研究成果的不断输出、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力量振兴林业经济,实施“科教兴林”的发展战略。因此,必须加强林业科技的教育,加强科技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发展的基础就在于教育,只有加强不同层次的教育力度,才能够有效提高林业人员的素质,提高林业科技的发展,才能真正完成“科教兴林”的战略方针。
3结语
总之,林业科技的创新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全面有效地推进林业技术的创新改革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任务,它将对我国目前林业的发展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科技创新则应当要以教育为基础,全方位的提高林业产业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大林业科技创新的队伍推广建设,以此来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稳步推动。
参考文献
1李林.林业技术创新支持政策的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7
林业科技创新范文3
创新,即在特定的环境下,利用现有的知识、物质进行改进或者创造,产生新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并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创新是将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包括新思想的产生到产品的设计、试制、营销和市场等一系列活动\科技创新是创新的一种,通过物化生产要素、质化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农业科技创新则是将农业技术发明应用到农业经济活动中,使农业生产要素重新组合,表现为新品种、新生产方法的研发、试验、推广、应用及扩散等一系列前后相关的技术发展过程'其实质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以及向现实农业生产力的转化。
农业科技创新除了受农业自身特点影响,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不确定性大等特征之外,还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等特征。首先是公共性,即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品性质,具有使用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这决定了农业科技存在市场失灵,靠市场机制无法满足。其次是基础性,即农业科技支撑农业的稳定持续高水平发展,农业科技研究主要为基础性应用研究,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的同时,又为其他学科、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知识积累及技术支持。第三是社会性,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其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农业科技创新源于社会且服务于社会,属于“社会模式”,创新的主体囊括多种社会力量,如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农民等,创新内容包涵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
2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迫切性
2.1资源及生态约束
我国耕地资源占世界的10%,淡水资源占世界的6%,却养活了占世界20%的人口,并实现了农业连年增产增收、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打破“两丰一平一歉”的周期陷阱,201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6071亿kg,连续两年稳定在6000亿kg以上,其他重要农产品也是丰产丰收、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在这些辉煌成就的背后是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长期透支。另外,巨大资源压力及人口负荷带来了农业生态退化、面源污染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农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生态的双重约束,且日益明显。加快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探索从注重产量增长和拼资源、拼消耗的粗放经营向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的新路子迫在眉睫。
2.2城镇化的要求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会对农产品的数量需求呈刚性增长,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而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粮食产量稳定提高、质量不断改进的根本途径。另外,城镇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挤占我国农业生产活动所需的水土资源,进一步加剧耕地、淡水、生态环境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刚性约束。同时,城镇化引起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力成本将不断提高,进一步拉高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因此,今后单纯地依靠传统农业科技难以满足13亿人口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健康的基本诉求,难以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难以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方略。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核心在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2.3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
“三农”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农业更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我国水、土等自然资源的硬约束不断增强,人均耕地、水资源量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主要农产品如粮食、棉花等的需求呈刚性增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压力不断加大并将长期存在;农业存在结构不合理、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农产品附加值低等一系列问题;农村生态与环境状况愈发严峻,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食物安全、生态安全、增产增收的诉求难以得到保障。我国的基本国情及面临的严峻挑战要求必须把科技进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根本措施,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突破资源瓶颈,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
2.4国际竞争压力
近年来,随着国内化肥、租金、劳动力、农业生产等农业生产成本的不断上涨,农产品的价格不断攀升。为保障粮食安全及农户的基本利益,托市收购价不断提升。长此以往,国内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减弱。以小麦为例,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38~1.44元/kg,2014年为2.36元/kg,上涨幅度高达64%?71%。此外,小麦,玉米、稻谷等粮食价格普遍比国际市场高40%~50%\如此,我国农产品将在国外农产品价格下行及国内农资成本上行的双重挤压下竞争力日益减弱,发展空间越来越狭窄。同时,我国农业科技无论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还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都有很大差距。2014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早已达到75%以上。当前我国的耕作栽培技术体系仍以常规耕作技术为主,而国外则已将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的规范化、定量化的栽培技术运用到农业技术领域。无论是农田灌溉技术、种子产业化方面,还是先进设备、农业信息技术方面,我国都落后发达国家15年以上。生物技术研究,畜牧业科技水平,种质贮存、筛选、创新及利用方面也同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n。
3中国农业科技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
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装备、抗灾能力和农民素质都有很大进步,2014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主要农作物尤其粮食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到52%,农业科技创新为我国农业集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战略空间。但不可否认,当前的农业科技创新仍存在诸多问题。
3.1投入相对不足
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主体主要为国家和企业。国家财政投入主体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括农业部、林业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个部门。涉及面广且复杂,各部门间缺乏协调,统计口径不一,总体投人较难统计。以科技部为例,其对农业的投入主要通过国家主体性计划项目,包括“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3年农业投入有所增加,但仍难以满足农业科技所需'除国家主体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外,企业和农户也是主要投人主体。但受农业的自身特征影响,农业科技投人短期回报率较低,企业和农户参与农业科技活动的动力不足。总之,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投人不足,直接影响我国农业科技的长远发展。
3.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率只有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据统计,我国每年有各类农业科技成果7000项,转化率只有40%左右(表1),但真正实现转化或者取得成效的不足15%,大多数成果停留在理论上,造成了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主要原因有重视学术评价,对成果应用关注不够,导致农业科技成果实际转化率很低;推广体系不健全,农技推广缺乏利益驱动机制、依赖行政支持,推广积极性不高,导致推广体系运行不畅,中介功能和推广作用难以发挥;技术市场不完善,农业科技市场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及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成果交易缺乏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成果交易风险较大。
3.3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业科创新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业科研体制滞后,研究目标单一,创新能力不高;农业科研单位之间既存在条块分割问题,又有机构重叠、人才积压弊病,导致项目交叉重叠和人才、资源的浪费;农业科技创新的推广机制不健全,推广部门职能分割,各成体系,难成合力,直接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自身的公益性特征,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传播,阻碍了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在农业生产中的扩散;农业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形成有效的结合与转换机制。就组织结构而言,我国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由科研、推广和教育3个子系统所构成,由于部门分割,农业科技创新的供需之间存在时滞与脱节,降低了农业科技创新供给的有效性。就管理手段言,农业科研机构依赖行政方法进行管理,不可避免地会滋生官僚化及半官僚化,人浮于事,降低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效率。
4中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及“十三五”展望
农业科技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要求,离不开配套的科技体制,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农业生产由精耕细作向机械化转变、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转变的关键阶段,农业的科技创新必须借助改革的力量,将制度创新作为突破口,通过进一步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及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适应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步伐,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体制及制度上的保证和支持。“十三五”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5年,既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胜利实现,又要取得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决定性成果,还需确保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转变。因此对新时期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及发展方向的把握至关重要。总的来说,新时期农业科技应以改革带动创新,以创新促进发展,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适应和引领农村经济新变化。同时要适应未来5年万众创业的新形势,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开放合作、良性互动的氛围和土壤。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投资体制、农业科研管理体制、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
4.1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投入体系
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性、社会性决定了其投资主体为政府,应进一步维持并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在资金、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对西部省份特别是农业大省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农户投资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投人保障,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一方面,要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的支持,使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优秀科技人员以及优势科研团队得到稳定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支持,在财政预算上保证一线农业科技推广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同时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上要向重点产业倾斜。
4.2完善现代金融支持保障体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推手”,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现代金融支持及保障体系通过集聚社会闲散货币资本,为农业科技创新快速积累财富,提升整个社会农业科技创新的速度。同时,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具有未来收益折现、公平合理定价的功能以及知识产权质押、抵押等金融工具,能够保证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实现创新收益,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交易转化并逐步实现产业化。为此,应该进一步完善农业创新型科技企业的现代金融市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机会,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广阔的创新发展空间。
4.3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考核管理制度
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等不同科研创新活动,建立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分类考核。如对于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应以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作为评价重点;对于面向市场的科研创新活动则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应用及其对产业的贡献为评价重点;公益性科研活动当以满足社会需求和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考核评价与绩效奖励相结合,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考核,应以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及具体的可推广性作为考核重点。
4.4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制度
加快形成鼓励涉农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国家应进一步将涉农企业的农业科技投入列为农业科技投入的重点对象。当前涉农企业整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比例较低,能够直接从事研发、拥有真正自主创新技术的企业更少。而涉农企业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能更精准地把握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和需求,并实施更为有效的推广方式,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鼓励更多的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制定一套面向涉农企业的激励机制迫在眉睫。
4.5把握创新方向,加大推广力度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着眼长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前沿性、方向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深人开展综合研究和协同攻关,明确创新方向,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避免农业科技成果与生产应用的脱节问题,做到“理论扎进黄土地,成果走进农民家”。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生产应用紧密结合,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实现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乡镇的全覆盖,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甚至农户在内的非政府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大力推进成熟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走向大规模市场开发和应用。
4.6完善法制保障机制
林业科技创新范文4
[关键词]农业科技;金融支持;措施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4 ― 0154 ― 02
农业科技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高,对农业科技的需求程度也随之增加。随着国家推动资源要素向农业和农村配置,金融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逐步加强,成为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但是,农业科技企业自身信贷吸纳能力弱,农业保险作用未能发挥,农业担保体系弱小,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上满足不了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多方面因素制约了金融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
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农业科技贷款条件严格、程序复杂,农业科技企业很难满足贷款要求。目前,由于农业科技企业多属于成长型企业,受资产结构不清、发展前景不明等因素的影响,信贷风险普遍较高。对此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对农业科技贷款都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贷款条件。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科技贷款采用商业贷款管理,贷款必须满足抵押条件,并经过银行及科技部门双重审批。即使农业科技项目符合贷款要求,科技创新主体还需要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其他企业法人为其担保,贷款门槛高。商业银行对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发放执行与其他企业同样的审贷标准。特别是对小微型农业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不仅要求企业提供土地、厂房作抵押,大部分还规定抵押物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股东房产,民营企业还需法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贷款门槛较高,多数小微型涉农科技企业很难达到。
(二)农业科技预期收益不稳定、成果估值难弱化了自身信贷吸纳能力。农业科技发展一般开发周期长、投入大。正常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6-8年完成,一项新技术需要3-4年完成。而且,在农业科技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面临着技术风险、应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管理风险。农业科技发展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农业科技研发成功难、预期成果估值难、成果转化应用难弱化了农业科技自身信贷吸纳能力。信贷吸纳能力较弱。商业性金融机构从利润收益、风险管理、贷款责任等角度出发,介入意愿较低,不愿为企业,尤其是成长初期的企业办理此类高风险贷款。据统计,截至2013年2月末,齐齐哈尔市风险投资资本投入到新农业及生物科技行业的金额分别占总投资金额的1.9%和0.67%,而且由于风险投资机构较为谨慎,对于种子型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更是微乎其微。
(三)金融制度安排和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不利于支持科技创新业务开展。农业科技产业具有高风险性和可抵押资产较少的特点,但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建立与农业科技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对农业科技企业贷款执行与其他企业同样的审贷标准,企业在创新产品产业化之前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同时,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抵押物仍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主,由于抵押物的流动性限制,知识产权质押、农产品抵押、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贷款方式发放规模有限。而且农业科技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升级为产业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无形资产价值认定非常困难,转让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较差。
(四)农业科技相关险种有待开发,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由于农业本身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农产品价格波动大,而黑龙江省单个农户经营的落后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有效规避农业生产过程的灾害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较弱,急需参加保险转移风险。但近年来,农业保险发展迟缓,导致投保的农户与企业少,受灾损失难以分散,农业生产面临着巨大的自然灾害风险。目前,黑龙江省开办涉农保险业务的机构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农业保险险种非常有限。同时,农业保险在发展中,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高、补偿范围认定较难、缺乏重大自然灾害补偿机制等问题,导致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2012年,种植业保险覆盖面积仅为8551万亩,仅占全省农作物植面积的39.2%,赔付金融仅为11.71亿元。据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洪涝灾害年均损失20亿元左右,旱灾损失10亿元。
(五)担保体系弱小,放大能力不足以支持农业科技信贷需求。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金融机构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在提供贷款时要求企业提供有效的质押物或通过第三方进行担保。但企业能满足银行抵押要求的资产少,缺乏有效的质押物。如农产品加工企业用机器设备等作抵押,金融机构认为此类设备更新换代快、折旧率较高,变现价值低,影响保障效力,不同意作为质押物。同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中小企业担保中介组织发展缓慢。目前,黑龙江省目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有110家,有一定经济实力担保的政策性机构仅有50多家担保机构,年担保能力仅为100多亿元,而且担保机构主要集中在省内大城市面向制造业、流通业,县级面向农业担保机构相对弱小,甚至没有担保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和融资担保需求相比,农村担保机构无论在数量与还是担保能力上都有较大差距。
(六)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僵化,融资成本偏高。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处于政策性扶持而又完全商业化运作的特殊经营特征,加之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在农业科技企业信用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利率已经远远对城镇其他企业的贷款利率,严重削弱了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有效需求。2012年我省有的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11.358%,与农户贷款利率一样,融资成本高于城市企业和居民, 超过农业科技企业的实际盈利水平和承受能力。
(七)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没有形成整体合力,配套建设有待完善。目前,由于某种信息交流不畅、沟通机会少等原因,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部门之间的缺乏信息共享和支农共建平台,金融机构与科技、农机、农技等部门联系较少,对农业科技发展的现状及前景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对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性质和经营风险缺乏掌握,农业科技部门对金融部门的信贷管理制度缺乏相应的认识,导致同时这些部门与金融机构也衔接少、配合少,影响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模式,提高研发效率。鉴于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及外部性的特点,应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推动、院所保障、金融支持”的研发推广模式。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支持,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及保障措施,设专项经费重点推进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对外合作、技术引进等环节。企业要发挥在产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作用,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高校、科研机构要建立科技转化机制,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金融部门要建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风险投资与风险保障相结合的多元化金融支持机构,合理满足农业科技资金需求。
(二)从制度层面支持农业科技发展,提高金融支持的有效性。金融机构要根据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农业发展银行把涉农企业在研发育种、农产品改良、土地改良及高效灌溉等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纳入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要制定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拓宽贷款主体、简化贷款流程、提高授信额度,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广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满足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开展设施农业、标准化种养殖、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农业科技多元化资金需求。金融机构要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质押的融资业务,简化质押环节,完善技术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操作流程标准,探索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模式,开展股权质押融资和中小企业股权信托融资,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展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等低风险业务,既降低了银行风险,又有效弥补产业化的资金缺口。
(四)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发挥保障及风险分担作用。一是延伸农业保险体系。在农业较为发达地区、粮食主产区建立农业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农业生产分担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二是保险公司要探索适合农业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将科技育种、农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涉及的农产品纳入农业保险范畴。三是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针对农业大灾之年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有效补偿机制,弥补保险公司承保农业科技项目的风险损失。
(五)金融化运作,优化财政资金的引导效能。各级财政在自身财力范围内,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引导、担保、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探索建立对农业科技企业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奖励补贴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金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探索财政农业资金的金融化运作的新形式,政府与民间金融组织建立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合作研发机制,资金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效能。
林业科技创新范文5
【关键词】肺炎;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新生儿
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是中药复方制剂,具有清热理肺,消积止咳的作用[1]。新生儿肺炎是新生儿期最常见的疾病,若临床治疗不当极易使病情加重,病程延长,新生儿肺炎也是新生儿死亡的重要病因。为探讨有效的治疗方法,本研究应用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辅助治疗新生儿肺炎,取得了较好的疗效,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我院新生儿科收治的有咳嗽表现的新生儿肺炎80例,均符合《实用新生儿学》[2]新生儿肺炎的诊断标准,年龄7天-26天,平均16天,随机分为2组,每组各40例,2组患儿在肺炎病因,临床症状,体征,出生体重,入院体重,生活环境,胎龄,性别,日龄,喂养方式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方法对照组给予抗感染,保持呼吸道通畅,氧疗,维持内环境稳定等常规治疗。治疗组在常规治疗的同时给予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口服(山东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109702),1/3支/次,每天3次,至痊愈出院。
1.3观察指标观察两组患儿呼吸困难消失时间,咳嗽消失时间,罗音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疗效标准:经过3天治疗后,①有效:咳嗽次数明显减少,肺部罗音减少,纳奶量增加。②无效:咳嗽次数及肺部罗音无明显变化。
1.4统计学方法使用SPSS13.0 for windows软件,采用x2检验,或t检验。
2结果
2.1治疗组呼吸困难消失时间,咳嗽消失时间,罗音消失时间,住院时间比对照组短。两种疗法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治疗组有效34例,无效6例;对照组有效26例,无效14例。两种疗法疗效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3不良反应本组临床治疗过程中,未发现与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
3讨论
新生儿气管、支气管管腔比较狭窄,纤毛运动差,咳嗽反射弱,呼吸道自净能力差,易为黏液阻塞,因此新生儿易患肺炎。新生儿肺炎多由细菌或病染引起,是新生儿期常见的疾病[3]据报道其发生率占活产婴儿的15%-20%,死亡病例的20%-30%[4],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临床治疗主要包括保持患儿呼吸道通畅、吸氧、抗感染,化痰、维持内环境稳定等措施,西医理论认为新生儿消化系统发育不成熟,胃肠道调节功能差,患肺炎后由于毒素作用使肠管植物神经系统调节紊乱,肠平滑肌动力低下,造成肠腔扩张,临床上出现食欲下降,腹泻或便秘、呕吐、腹胀等食积表现,影响营养的供给及肺炎的恢复。中医理论认为,肺与大肠互为表里,肠职司传导,赖肺气下降而排泄通达。大肠积滞也影响肺之肃降,因此在给予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等西医治疗的同时,从中医角度宣肺消积非常重要,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是纯中药制剂,厚朴、槟榔,行气导滞;枳实、山楂、莱菔子消食化积,行气消痞,瓜蒌、桔梗、枇杷叶、葶苈子宣通肺气,涤痰宽胸散结,蝉蜕清肺热、宣肺气,连翘清热宣透,疏风解热,散火解毒,诸药合用,达到上宣下通功能,致气机升降有节,运转调畅,易于肺炎痊愈。
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治疗小儿咳嗽,支气管/肺炎已有较多报道,效果良好,闫秀华[5]用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治疗1至60个月小儿肺炎78例,其观察组治愈率、有效率均高于对照组(P
本研究结果显示,在常规抗感染等治疗的同时应用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辅助治疗新生儿肺炎,有效率较高,在症状改善、体征消失、平均住院天数等方面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疗效确切,治疗期间未见明显不良反应,是一种安全、经济、有效的治疗新生儿肺炎的方法,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高辉,林永强,徐丽华.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质量标准研究[J].齐鲁药事,2011,30(11):650-652.
[2]金汉珍,黄德珉,官希吉.实用新生儿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350-355.
[3]余连芝,骆方芳,叶伟英.盐酸氨溴索辅治新生儿肺炎76例疗效观察[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2,6(10):101-102.
[4]李进军.加用肺泡表面活性物质治疗新生儿肺炎的疗效观察[J].中国临床实用医学,2008,2(4):57-58.
[5]闫秀华.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治疗肺炎154例观察[J].白求恩军医学院学报,2011,9(2):102-103.
林业科技创新范文6
首先,要改变工作人员的传统观念,树立起创新的意识。但是,无论是林业科技方面的创新,还是组织结构体制方面的创新,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意识的改变非常难,假如仅仅进行人员调换,不仅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而且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建议可采用淘汰制度,将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少数一些工作人员淘汰,以达到鼓励和刺激的作用。
2促进林业科技创新的建议
2.1构建科学合理的创新体系为了保证林业科技的创新合理有序的进行,要求我国相关部门构建科学的创新体系。该体系应该紧紧围绕林业相关企业进行,辅以相关的研究机构和各大高校的研究教育,同时,利用好社会机构和政府等部门的帮助,担任起创造并传播新的科学技术的职能。该体系虽然只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小部分,但它同样要求我国的机关企业以及社会因素相互配合,协调研究。
2.2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林业方面的科技创新我国颁布实施的《森林法》是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表现了我国对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视。但要做到更快的发展,更早地应用,则要求更健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
2.3运用科学的创新方法现阶段,中国的林业科技和经济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林业体系内部的经济构架的调适,但为了适应当今市场经济,要将其转到林业和相关学科之间的研究。要达到林业快速发展的目标,科技创新是关键的推动力,通过林业的科技创新,从根本上排除在林业方面的经济运行方面出现的阻碍,才能将我国的林业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2.4加大林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人才培训力度高素质的人才是我国林业产业进步的重要因素,创新人才的短缺成了我国林业产业面临的重大挑战。当前,我国林业方面从业人员还多是持有以往的旧知识,更没有符合现代经济发展所要求的高素质。这些人力资源不能够胜任科技含量高的新型的工作,因而不能作为推动林业企业前进的重要动力。这样低效的人力资源不仅不能作为建设现代林业的攻坚力量,而且还会成为林业科技创新前进路上的阻碍物。所以,要做到林业产业的快速稳定发展,要求一大批具有高素质和专业水准的人力作为资源和动力。人才推动林业发展,反过来,林业的科技创新也会加速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提高了林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2.5政府部门要着力建设服务林业企业的林业科技创新体制该体制必须包含林业科技创新的全部流程,因此,该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科研教育机构都应该作为该体系的一部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企业并不是林业创新的主要研究部门,也不是主要人才培养基地,但它却是应用创新技术的主要承担者,这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所决定的。企业通过招聘相关的人才或者利用社会其它机构来进行市场评估,在确定能够盈利的方案后,为了获得资金投入时的人才技术优势而进行专门人才的招聘,这一系列的流程都可以交由相关企业完成。当一项创新后的科技被投入到企业使用,并且帮助企业获得了一定的价值,那该技术创新体系从微观角度来讲已经建设成型。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