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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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管理

行政监督管理范文1

新闻媒体以现代通信技术为依托,已经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过快、内容不断增加也在困扰着人们。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新闻媒体的不断推广和应用也确实促进了行政管理监督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将管理监督引向积极的方向。对于政府而言,重视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当下我国正处在转型的重要时期,如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重视管理监督工作,必然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甚至会使民众对政府工作失去信心。比如说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新闻媒体的监督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这类问题起到约束和警示的作用,也会促使基础政府部门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践行新时代政府的服务理念,新闻媒体对于行政管理的监督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二、新闻媒体在行政管理监督中的原则

1.真实性

新闻媒体在行政管理监督中要坚持一定的原则,首先要注重真实性。真实性是新闻媒体的生命,只有真正地还原事情的本质,老百姓才能够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去正确地解读新闻事件。只有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新闻媒体所提供的信息才是有用的,这有助于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正确地了解社会,及时地对一些问题拿出解决的办法,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2.政治性

政治性原则就是新闻媒体的监督要以党的主张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党的理论去批判那些背离人民的言论或行为,这样才能准确界定那些干扰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行为,才能够准确行使新闻媒体的监督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分析问题,用严谨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在实际的行动中贯彻党的理念。

3.合法和适度

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是法律赋予的,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所以一定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而法律是社会主义人民民利的具体化,是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的重要保证,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到有法可依。适度性就是说监督作用的实现不能随心所欲,要在一定的制度约束下行使。因为新闻监督具有很明显的针对性,所以说应该从事物的客观要求出发,谨慎地使用权力。特别是一些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事件,新闻媒体更要把握好尺度,如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去进行评价,或者下意识地去偏袒事件中的任何一方,都会影响社会舆论的正确方向。

三、当下新闻媒体对行政管理监督的难点

1.前期获取信息困难

新闻媒体在面对一些事件时,普遍都面临前期获取信息困难的问题,这是因为我国缺少必要的信息公开机制,所有公开的信息都是带有一定的政策性。新闻媒体与公众的互动较少,不管是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一旦发生问题都会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官员更是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会采取封锁消息的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新闻工作者采访的难度,比如说一些煤矿在发生事故之后,当地官员为了减少责任,会采取“少报死亡人数”以及和受害者家属私了的方式来消除舆论影响。这些都会给新闻报道增加工作难度。

2.中期曝光困难

现在一些人喜欢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来“左右”报纸的报道,导致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在形成文字材料后面临见报困难的问题。这是因为我国当下的主流媒体都是所谓的“机关报”,隶属相应的行政机关,不能完全从新闻或者商业的角度去运作。这样也会导致媒体上有很多官样文章,长此以往会丧失新闻媒体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3.后期解决问题困难

就算一些事件顺利见报,但要想解决问题必须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配合,这是当下中国国情的现状。尤其是一些事件如果涉及到司法审判,等事情定性和解决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在现今社会体制下,法院行使权利有时需要依赖同级政府,如果涉及到地方政府的事件,就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正是有这种依附性,就算是新闻媒体介入相关事件也很难及时得到解决。

4.无法做到对举报人的有效保护

近几年在国内出现的一些大事上,有很多受害者迫于压力选择了“三缄其口”,因为仅仅依靠新闻媒体的力量也没办法对事件的举报人进行有效保护。对于一些地方主管部门的领导来说,舆论监督就是一种威胁,所以说他们往往会依靠自己手中的权力,对调查进行干预,甚至会为此做出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所以举报人的权益在某种情况下很难得到保障,新闻媒体从业人员遭到人身攻击的例子也屡见不鲜。所以说,要想真正让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就必须出台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相关人员的权利,让他们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

四、健全新闻媒体监督体制的重要作用

1.行政监督要以法律为依据

我国法律制度对行政监督的一些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上文中提到的问题又显示出在行政监督管理中法律制度的缺失。所以新闻媒体在行政监督中,应该正确解读法律条文,清楚地了解在监督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并且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矛盾,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监督作用的主体和对象,确定方式方法,当新闻媒体的采访权与监督权受到干扰的时候,要有专门机构来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要从法律的层面对这些权利的行使做出限定,真正做到“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要完善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让行政管理中的问题都能够找到依据。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推动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

2.完善相关单位的职能

对于新闻媒体监督反映出来的问题,应该集中精力去解决,如果涉及到部门职能划分不明确的,应该完善相关单位的职能,让他们在处理这类问题上有充分的自。同时对待相关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通报,对那些损害举报人或者监督主体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要认真追究。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不仅要依靠新闻媒体的监督,还要将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行政监督等整合到一个层面上,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3.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把握好舆论导向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公开信息的创新举措,能够帮助新闻媒体及时知晓政府的立场,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之后,这项制度对于稳定社会舆论具有很好的作用。目前很多政府部门都已经在施行这项制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这种直接对话的形式,让信息公开,杜绝谣言的传播。下一步应该在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借助网络平台的优势,做到信息及时沟通。这对于政府把握舆论动向非常有帮助。此外还应该做好言论把控工作,避免群众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诱导。要增强监督主体辨别是非的能力,保证监督者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见。

五、结语

行政监督管理范文2

    监督管理的性质为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该行为是以国家的行政权力来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制裁违法行为。

    2、监督管理属于行政执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代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同时具有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执法权,可以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监督管理属于法定职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的职权不是任意扩大的,其权力应是法律和国务院赋予的,不能超过法律和国务院所规定的职权违法行事。

 

行政监督管理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第三轮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与WTO规则和我国政府承诺相适应,有利于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改善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三轮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省级各部门在第二轮审改的基础上,再削减一批审批项目,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大力推进审批制度和方式的创新,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和监督工作,努力创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省级行政审批制度。

要结合学习贯彻刚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其他改革工作相衔接,保证改革的协调发展和整体推进。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下放和削减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下放省级行政审批权限,要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管理”,合法合理、简政效能和接轨国际的原则。下放省级行政审批权限的项目包括基建技改类、外商投资类、资质资格管理类、环境评估类、技术监测类等。国家已取消或下放的审批项目,省里要相应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下放、市县有能力管好的审批权限,要尽可能下放;法律、法规规定省级审批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委托的方式下放。浙委办(20*)40号文件明确已经下放到17个扩权县(市、区)的审批权限,要进一步下放到所有县(市、区)。

(二)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开发区管理权限。

各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当地政府派出的行政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在区内依法行使当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同等的管理权限,承担相应责任。省和市下放到市和县(市、区)的管理权限都要下放到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准。

(三)改革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试行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制。

民间投资项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使用政府性投资资金和外商投资以外的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凡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限制类、禁止类的项目,筹资渠道明确,可自行平衡生产和建设条件的,均由民间投资主体自主决策,以项目登记制取代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登记与项目立项审批具有同等效力。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定期制定民间投资导向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民间投资登记制后,国土、环保、规划、建设、消防、卫生等部门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也相应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民间投资项目实行属地登记,分级管理。由市、县(市、区)管理的项目,由同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向省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四)改革企业准入制度,试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

改革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依法申办、宽进严管”的原则,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告知承诺文书,告知申请人设立企业的标准、条件,并向社会公布,经申请人承诺后即许可其申请的事项,并颁发预许可证件,工商部门据此核发营业执照(筹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政审批部门对其承诺实施核查并颁发正式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正式营业执照。除审批权限在国家和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审批事项外,前置审批原则上都应改为告知承诺制。具有前置审批职能的部门均为告知承诺制的实施部门,必须履行本部门的法定职能,并拟订加强事后监管包括对不能履行承诺的申请人实行惩处的具体办法。

(五)探索创新集中办事制度和方式,推行网上审批。

要进一步改变政府各部门自成体系的审批方式,积极探索并联集中、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协调畅顺的审批运作体系和机制。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统一认识,统一规划,打破部门、单位之间的界限,制定规范的技术标准和网络管理办法。抓紧建立纵向联结各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横向联结各部门的省级行政·审批网络,提高政策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全省行政审批网络的整体优势。要建立省政府行政审批电子信息资源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信息传递、交换、处理的电子化;建立行政审批协调和监督系统,保证省级行政审批沿着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作。

(六)推进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有重点地培育、发·展一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组织,并对其地位、作用、职能、内部组织制度及运作方式等加以明确和规范,确保其有序地开展活动。推进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部门与行业组织的职能范围,对一些可以通过行业自律解决的事项,由行业协会或其他中介组织承担,为政府部门部分管理职能的退出建立通道。

(七)规范行政审批,实行政务公开,改善政务环境。

具有行政审批项目的省级部门要通过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政务网、新闻媒体、业务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确属不宜公开的,要制定防止“暗箱操作”的规定,有效地制约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定期公布、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或预告等制度,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过程;推进实施审批决策听证制度,扩大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八)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行政审批暂行规定》,严格履行审批职能,承担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监管的责任。对取消审批和转为日常监管的项目,要加大事中、事后督查的力度,保证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省级部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实行“审监分离”、定期轮岗、审批回避和公示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化的外部监督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审改工作,拟定具体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审改“回头看”,认真总结前两轮审改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省政府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捧范—围,确保—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工作进度。省级各部门要按要求再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提出取消、下放或移交给中介组织的项目目录。省审改办在对部门保留项目严格审核后,在12月份提出第三轮取消和下放的项目目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省计委牵头负责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制改革工作,在10月底拟订方案,报省审改领导小组。省体改办和省工商局牵头负责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在10月底拟订方案报省审改领导小组。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由省体改办牵头组织研究,11月份完成。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具体实施并制订网上审批系统管理办法。省体改办牵头,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年底前研究提出培育、发展、规范行业中介组织的意见。对省级部门深化审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由省监察厅牵头组织。

行政监督管理范文4

1.新时期建设工程及其管理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规模庞大的建设工程的建设任务结伴而至,建设任务的迅猛增长,必然对建设工程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提高建设投资效益是建设管理部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需要解决的问题,招投标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强招投标管理活动的质量监督至关重要,要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活动质量监督体制,就必然结合新时期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特征,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从管理角度分析,新时期,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工程的主要特征可是纳为如下四个方面:

(1)开放的政策为各个阶层的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

在我国许多地区,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较多的优惠条件,投资税、经营税等减免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经营成本;土地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期限的放宽,使投资者能够期望得到长期投资回报;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意识,精减审批手续,一是减少了投资者审批过程的投入;二是为投资者赢得了时间;三是早投产,早收益,减少了投资者的前期投资风险;四是从投资的时间价值分析,有效地降低了投资成本。高效简捷的审批办事效率,优惠的投资政策,是各个阶层投资者的良好投资机会,不论是企业、个人、甚至外商,把投资于经济持续增长的中国作为发展事业、拓展业务的良好条件,也正是因为这些条件,为我国各个地区吸引了经济建设更多的投资,注入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2)多元投资并存

改革开放政策为各类投资主体开拓了广阔的投资渠道,生产投资、建设投资、公用设施投资、贸易服务投资等几乎各个领域都渗透有国有投资主体之外的投资者,有企业、有集体、有个人、有独资、有联合投资、有引进外资,投资主体呈多元化的特征。不同投资主体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应该说的确有其各自的特征,满足和服务于各个投资主体建设工程管理活动的需要,是新时期建设工程管理的新特征。

(3)建设主体的多层次

建设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料、设备生产或供应单位。一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形成多层次的业主;二是不同业主对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不同,建设活动中的建设参与主体也必然各有所异,有的如外商投资要求国际监督咨询公司、施工承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的介入,甚至要求进口设备和材料的使用,这些就自然形成了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多层次的建设主体;三是投资渠道广阔,投资额度大小变化较大,不同的规模,不同等级的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上规定了要有不同资质等级的建设主体承担其任务。

(4)建设工程管理的国际化

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建设活动的国际化,必然要求建设工程管理国际化。一是有关管理法规、条例要和国际接轨,并且不仅有中文一个版本的,还应该至少有英文版本的,这也是新时期国际经济一体化为投资、建设者创造良好建设管理氛围的主要体现;二是向境外投资者、建设者宣传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使他们在建设活动中能够更好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加入WTO后,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应率先向国际惯例靠拢,按国际管理体制和规定进行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国际化。同时,为国内建设主体熟悉国际建设管理规则,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为实施建筑业输出兴业做出贡献。

2.招投标过程是建设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质量形成有其客规规定的内在规律性, 是按照建设工程实施建设的基本建设规定程序逐步递阶形成的。它是从分析确定建设工程质量需求着手,到通过各个阶段规定的必要的建设活动实现其质量特性、功能需求的满足为止,形成了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部内涵,建设工程质量按其形成的先后次序主要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与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和工程的使用与维修阶段。每个阶段按其各自规定的任务和内容,履行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中的各自职责,五个阶段的任务全面完成,构成了建设工程质量的完整体系,同时各个阶段的质量形成过程和各自特定的质量任务和内容之间有着其内在的、互为依据的必然联系,每一阶段建设工程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都是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必要组成部分,系统全面地实施各个阶段的质量形成的任务和内容,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整体优化的前提。招标投标管理中的质量活动和质量监督管理属于建设准备阶段质量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建设阶段质量形成过程的规划和事前控制,是保证建设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能力和素质的关键把关,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构成对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准入选择的有效机制,是保证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树立系统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全过程的观点和整体优化观点的有机组成。

3.招投标行为质量监督是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全面、全过程监督管理的要求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均纳入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畴,涵盖了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活动。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不管是个人投资、企业投资,或是外资、中外合资,还是国有主体投资的建设项目,一样都属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二是对全部参与建设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或供应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涵盖了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所有责任主体。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主体,不管是什么层次,哪一个国籍,都应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3].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是指政府对建设实施的所有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可研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建设阶段的质量管理和使用维修阶段的质量管理,可研决策、勘察设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规划阶段,是决定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产品实体质量形成阶段,是决策和设计质量规划目标的实物化阶段,是实现质量目标的关键,使用维护阶段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维护和完善阶段,是实现全寿命期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必不可少的阶段,施工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影响因素多,关系复杂,但是最关键的就是质量的投入,投入的核心因素是人的质量和素质,人的群体的质量能力和水平,保证这一关键因素———人的质量的关键,就是施工准备阶段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它是事前控制施工阶段质量要素的关键环节[3],这是因为,中标单位的确定,其资质、能力和水平就已确定,质量投入的人及人的群体的要素也就基本确定,它是形成工作质量和工序质量的技术操作者和实现者,提高施工阶段建设工程产品质量,应该首先把好招标投标阶段的质量监督控制关,保证信誉好,质量体系健全,管理水平高,质量保证能力强的施工企业优先中标承揽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进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有效实现。

4.加强招投标行为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1)招标投标阶段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施工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主体招投标参加者的有关资质、质量活动的监督,保证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各主体在其资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体系的高效运作[1].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的PDCA循环要求,对投标单位投标活动中的质量监督审核,严格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管理方法、措施的审查,是对施工阶段质量计划控制监督的基础,是对投标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确认和审查。

(3)施工前,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活动频繁,招标投标活动是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活动的一个方面,规范建设工程建设业主的质量行为,更好地落实建设工程业主负责制,就必须加强对业主从事招标活动中的质量行为的监督,保证建设工程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4].

(4)通过对招标投资活动中的质量行为的监督,更好了解和检测各建设主体的资质、信誉、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各方在其法律规定的合法业务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以体系健全保证工作质量、以工作质量提高工序和工程质量,这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视“以人为本”、“事前控制”思想的具体体现[4].

(5)建设工程推行低价中标准则,必须加强招投标行为的质量监督管理[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逐步突出质量、信誉特征,尽快试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制度,按国际招投标惯例,实行低价中标的评标准则。由于以上四个特征,必然带来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改革要求,我国十几年通用的以概预算定额为基础的标底编制方法势必受到国际工程管理的冲击,低价中标的准则正在引导招投标主体和管理体系向着符合国际惯例的规范化发展。由于我国建筑企业长期依赖概预算定额的标价编制习惯,建设主体尚未积累自主定价的标价编制体系,加之招投标行为不规范,招投标有关法律不健全,招投标主体的素质和能力的局限性,建设市场发育不完善,这些都直接影响建设工程国际一体化的发展,建筑业作为首批开放的行业,应尽快全面推行低价中标的准则,实施这一准则,带来的首要冲击,就是如何更好地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这是因为我国建设工程风险和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建设主体的资信管理较为混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仍处于发展初期,社会建设监理服务不能完全到位,低价中标就有可能形成低劣质量。因此,实行低价中标就必然在招投标活动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与监督,牢牢把握好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信誉的准入关。真正实现招投标的目的———使建设工程优质低价高速地完成,真正起到优胜劣汰,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低价中标的发展要求,必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更好地严把质量行为的质量能力关,是防止任何以无限度降低价格扰乱建设市场的重要措施,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因此,招投标中应更加重视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资信的监督和管理,使招投标这一市场行为真正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韩庆祥。重新认识质量[J].企业管理,2000,(5):31-33.

[2] 王武杰。招标采购中质量与价格[J].企业管理,2001,(4):42-44.

行政监督管理范文5

一、社会稳定分为四大块,即:组织领导建设、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乡稳定办积极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工作、宗教事务管理。年度考核参照党委每月对各村稳定考核结果进行,年底检查村里的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好,且发挥了很好作用,村里自己能发现苗头性问题,挖掘出深层次信息的,给村里负责抓稳定的村干部奖励500——1000元;如果由县上或乡里发现或者因其他事情引出村里有不稳定因素,而村里未上报的,罚款200——500元。“优秀党支部”评优名额的确定参照党委每月对村考核结果确定,凡出现重大问题,被实行“一票否决”的村当年取消任何评优资格。

二、党建工作分八块,即:村班子情况、发展党员情况、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电教、“学习日”落实情况、后备干部的管理、党员管理等情况。年度考核参照党委每月对各村党建考核结果进行,如平时各项制度落实好,特别是党员群众学习到位,理解好的村,奖励500——1000元奖励工资,党建工作落实差,工作浮在表面的罚款200——500元。

三、农村经济年终考核主要分四大块:示范点建设情况、年初各项作物计划面积落实情况、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和农民增收情况。被确定为县级示范点2个以上的村,在县级以上检查中获得好评,确实起到了示范作用的,当年农村经济年终考核给满分,优先考虑各类评优资格,并给予1000-1500元奖励,没有建成示范点,集体经济毫无起色、群众增收缓慢的村给予500元罚款。

四、社会事务分两块,即:计划生育及提倡移风易俗文化活动落实好。年终考核不超生的村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工资,移风易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好的村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工资。

五、实施一票否决的事项

1、稳定工作不能出问题,稳定工作出问题的村实施一票否决制;

2、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一票否决;

3、党建工作中落实“三项制度”浮在面上的,实施一票否决;

4、村级集体积累不到乡提出的经济发展目标一半的,实施一票否决;

5、没有示范点,或示范点效果不好的一票否决;

行政监督管理范文6

一、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

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辅相成,因此,高校的内部事务可化分为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与之相对应,高校的管理可以划分为性质不同而又有关联的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高校是知识的殿堂,“学术性是大学的灵魂”,学术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学术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学术管理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包括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学位授予以及就业、招生等事务。高校具有学术属性的同时,还具有行政属性,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科层制结构,具有自己的行政体系。高校行政管理的主体是行政管理人员和行政机构,其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涉及人事、组织、宣传、基建、后勤等事务。

二、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加强高校行政管理的必要性

就本质而言,义务教育、精英型教育、成人教育等管理模式与高校教育管理模式之间存在着较大区别。尤其是前者多以实用性教育为核心开展各项教育管理工作,而高校教育管理模式则不同,其需要面对更为复杂的情况。随着国家高校体制建设的日益完善,高等教育对社会的开放程度也日益提高。面对全球化趋势与严峻的市场挑战,高校应充分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后备人才,并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才资源。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需要以行政管理为支撑,只有做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方可为高校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提供内驱力。

三、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人才准入制度,行政管理人员综合水平偏低

高校行政管理属于一项集实践操作与技术操作为一体的工作。近年来,高校网络化与数字化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也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障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行政管理人员应掌握行政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应从事过管理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然而当前一些管理人员并不熟悉校内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和工作环境,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比较低。一些高校引入人才时往往会将人才家属纳入编制,这些家属由于岗位安排的问题最终被纳入校内的行政管理人员中,但由于受学历、年龄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这一部分行政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能很好地发挥个人价值,难以实现预期管理目标。

2.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相对落后

随着行政管理改革的推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逐渐由传统的封闭式管理发展为全方位多功能管理,管理模式的转变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与质量。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如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对员工因素的重视,没有构建起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奖惩机制,对员工的表现未能给出公开公正的奖惩处理,难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以至于员工缺乏上进心,管理工作与教学工作的质量有待提高。从行政管理方式上来看,高校行政管理仍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如在校内环境中对于教师工作成效的考核机制大多缺乏合理性与科学性,考核机制无法真正反映教师的工作成效,且一些制度安排没有进行人员职责说明,一旦出现问题则存在责任推诿等现象。从管理观念上来分析,大部分员工的管理工作需要由上级来安排,需要以命令或任务的方式下达才会得到执行,员工的惰性十分严重,工作效率低下。

四、基于制度建设的高校行政管理策略

面对时展的要求,高校行政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依托制度优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积极吸纳优秀管理人才,构建完善的辅助机制,切实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从制度层面出发,应重点思考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现实路径。

1.健全人才准入制度,引进尖端的行政管理人才

在高校行政管理领域,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都来自基层,其管理方法与管理理念是在日常工作经验中形成的,而且是以工作经验为基础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自身所具备的知识水平偏低,没有掌握新型的管理方式,管理理念较为落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托工作经验的行政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时展的各种要求。基于此,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应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的问题,积极构建完善的人才准入机制,以此提高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应以人才退出机制为辅助,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依据其表现决定去留。发挥机制优势,能够激发高校行政管理的活力,提高管理效率与质量。

2.完善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制,让行政管理人员充分发挥才能

公立高等院校的经费来源主要为政府拨款,在院校管理层面需要受到行政体制的约束,因此,应结合院校实际,打破传统的单一制行政管理模式,引入管理责任制和服务责任制,以企业管理和服务模式为参考,切实将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此外,要适当下放行政管理权力,依据管理人员个人特长合理安排管理岗位,使管理人员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个人发展与高校发展的契合度。

3.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实施量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有章可循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确保管理取得成效的关键。为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需要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依托制度优势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为此,在院校内部应针对管理人员设置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办公制度等。还应结合管理人员的工作特征,设置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绩效考核所采取的评价指标具有代表性与科学性,并将制度落实程度纳入到个人考核内容之中,与绩效联系在一起。在管理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面向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征集相关意见,以确保制度本身具备良好的操作性和实践性。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着较多环节的信息沟通问题,如管理高层向基层传递信息需要经过多个层级,而基层向管理层传递信息也同样需要经过多个层级,导致信息传递效率较低,难以发挥信息的时效性。基于此,应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分别设置问题调查部门、意见收集部门、服务监督部门与政策编制部门等,对每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利给予明确的界定,并构建监督机制,以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性。此外,在管理方法上,应引入信息化管理与量化管理方式,结合院校发展实际与时展特征,不断更新行政管理理念,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