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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 运行机制 问题 创新策略
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城市发展的整体水平,同时也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现代化的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之间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情势下,社区的管理工作就需要找到新的管理方式,以解决在实际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1.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是缺乏明确的社区管理意识,也没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僵化是影响社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现阶段,很多的社区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将城市社区的建设与基层政权的建设混为一谈,没有充分发挥社区管理本身的功能,这就导致社区在管理的时候,有着一定的行政化倾向,偏重管理的权力化,通常情况下没有能够充分发挥社区本身所具有的社会职能。
第二点是城市社区的管理机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采用的是市、区、街道、居委员会的运作体制。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处于末端的位置,同时也是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最基本的环节。在现实生活中出于很多的原因,城市管理体系的建设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广泛重视,所以其管理职能也没有发挥出来,社区管理的很多具体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同时基层组织也欠缺一定的自主性,没有形成一种活跃的民主氛围,通常只是机械地执行各种命令,导致管理人员以及社区群众的积极性受到压制。
第三点是城市的社区管理者的社会经验不足,欠缺一定专业化水平,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者主要由社区的居委会来充当的,那么居委会的主任就成为城市社区的主要管理者,他们有的是街道办事处下派干部,有的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有的是劳服编制,还有的是生产管理处编制,同时也包括相当一部分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所以现实中的年龄结构偏大,其中离退休人员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在总人数中占的比例是最多的。这些管理者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水平不是非常高,知识的更新速度比较慢,思想观念相对保守一些。虽然在城市社区的管理者中也有很多的大学生,但是他们毕竟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且没有进行过专业方面的培训,通常都是为了下基层来体验生活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城市社区的管理者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主要依靠的还是以往的工作经验,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巨大的经验管理惯性,使得城市社区管理工作中缺少创新的机会。
2.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的有效策略
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实现:
首先可以增强城市社区公民参与社区管理工作的热情,逐步扩大政治参与的力度。提高公民自愿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的自觉性的同时,也可以让公民在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加强对社区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避免城市社区的管理人员在制定相关策略时出现“一边倒”的问题,确保决策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提高政治参与力度还可以不断培养社会成员之间的政治责任感,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度,还可以有效提高城市社区管理的民主氛围。
其次城市社区的管理要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社区是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场所,随着居民的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当然也希望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对社区的管理水平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这包括很多方面的管理,诸如交通环境、卫生环境、绿化环境等。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体系中一定要将居民生活的安全性与便利性放在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根据群众的需求去制定相关的工作流程,提高整体的服务质量,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最后要可以通过改善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来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水平。城市社区的管理也属于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的因素会导致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系统不能够正常运作,包括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问题与矛盾,还包括人口流动现象的频繁程度加大,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容纳力不足等原因,只有将这些原因都妥善解决了才能促进城市社区管理的进一步发展。管理部门要从多角度的思维出发,进行管理机制的创新,切实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时对社区管理效果做出科学的总结与反省,及时找到不足之处,争取更大的进步。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中仍然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城市社区的管理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符合实际管理的策略,来不断提高城市社区管理的水平与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和谐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何晓芳.浅析医院财务内部控制中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现代商业,2011(10)
[2]陈财柳.加强医院财务内控制度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09(11)
城市社区治理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商务网站建设;项目驱动;理论与实际一体化
引言
《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这门课程是高职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专业课,该课程教学效果不仅影响学生对本门课程的学习,而且会影响学生对整个电子商务专业的兴趣。目前,本门课程的教学现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改革,如教学内容繁杂,教学中缺少实现技术运用等。对此,我们实施教学改革过程中,以培养学生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综合能力为导向,制定了新型教学方案,形成了项目驱动式教学模式。
1.传统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
1.1教学内容繁杂
本门课程教学内容包括网站规划设计、静态页面设计、动态页面设计、数据库设计等多方面知识,按章节分步讲解,会使学生觉得内容过于复杂,很难全面掌握。
1.2教学中缺少实现技术运用
教师注重对理论知识的讲解,结合一定的验证性实验,学生熟记概念和理论,但是实践操作能力较低。验证性实验使学生缺乏独立思考能力,更缺乏走入社会后的创业意识。
1.3教学方法和手段单一
目前,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多采用“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授课方式,仍然让学生感到枯燥。
2.教学改革意义
2.1制定了新的教学内容,使之更贴合企业需求,有效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互相穿插、灵活融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2.2采用更为恰当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高效的完成对本课程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的学习。
2.3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2.4形成新的考核方式,突出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考察。将“以能力为导向”的理念贯彻始终。
3.教学改革实施
3.1教学内容选取
本门课程的改革打破原有理论讲授与实践操作独立执行的格局,将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操作内容围绕一个完整的项目来进行。
我们围绕“网上文具用品商店”网站制作项目为主线展开教学。教学实施过程中,立足于学生的自然认知规律,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互相穿插、灵活融合。具体内容如下:
子项目一 网站功能分析:能正确分析网上文具用品商店网站功能;掌握需求分析概念和内容。
子项目二 网站规划设计:能规划网上文具用品商店网站结构;掌握网站结构知识;掌握网页设计原则。
子项目三 平台构建:能正确建设网上文具用品商店站点;掌握站点建设步骤与规则。
子项目四 静态页面设计:能规划界面并添加首页、子页静态内容;能选取合适的色彩方案;能合理规划页面结构。
子项目五 登录、注册开发:能用ASP元素制作页面;能用ASP对象完成用户登录、注册;掌握ASP对象的用法。
子项目六 文具用品管理:能完成文具用品信息动态显示;能完成信息添加、删除、修改操作;掌握JDBC-ODBC桥连数据库;掌握数据库检索、更新。
子项目七 购物车开发:能访问数据库;能实现购物车功能;能封装购物车操作;掌握表单交互;掌握利访问数据库的方法;掌握封装数据库的方法。
子项目八 网站测试:能完善网站掌握网站常用测试方法和过程;能完成网站测试,撰写测试报告。
子项目九 网站:能正确网站;掌握空间申请步骤和注册方法。
3.2教学方式改革
本课程改革以能力为导向,以项目为驱动,教学过程中师生角色按照实际电子商务企业网站构建过程中的岗位分配,协调团队关系和把握开发进度;学生执行项目,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进行模拟分组,以团队合作的方式完成工作模块,通过整个开发过程学生可获得技术知识与项目管理经验。
本课程教学实施时,由俭入繁,循序渐进。理论知识嵌入案例,通过教师讲解,学生实践完成对知识的掌握并运用。学生通过实践完成不同模块,不断增加自信心,同时学习兴趣不断提高,由此达到“做中学”的目的。
3.3教学评价改革
本次课程改革更新了教学评价模式,学期伊始即按照班级人数分组,学生4-5人一组。分组时,考虑学生对商务理论、计算机基础知识及网络技术等知识掌握程度,合理分配,做到均衡。每组选取适当的电子商务网站建设项目主题,完成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学期末,小组代表展示各自主题网站,并讲解网站特色、所用技术等,学生之间互相点评,给出建议帮助其查漏补缺,为后期网站维护与管理打好基础,教师最后总结并给出考核成绩。具体评价模式如下:
4.结语
目前,《商务网站建设与管理》课程的教学改革已取得良好教学效果,但我们仍需不断探索,因为教学中依然存在各种问题值得讨论与研究。作为该课程的任课教师,我们要随时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不断增加知识储备,提高操作技能,并于日常教学中坚持思考与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勇于探索,使得课程教学内容及模式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城市社区治理的意义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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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DF7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3-0079-04
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基本情况
(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主体普遍学历低、年龄层次低、幼年多发生过失范行为,犯罪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资料显示,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呈现总量高发、刑事案件高发的趋势,农民工犯罪量占该地区所有犯罪量的比例由21世纪初的30%上升到现在的80%,而在农民工所犯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已由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不足1%上升到2009年的10%。2010年上半年连云港看守所在押人员中,30岁以下人员共2719人,其中农民工和无业人员1991人,占71.34%,以男性为主。这一比例在2007-2009年分别是56.32%、58.09%和66.8%,呈逐年上升趋势。无业人员中新生代农民工又占较大比例。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调研资料显示,2006年雨花台区所有犯罪中有40%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为,2009年这个数据已经上升到75%。
(二)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特征
从某种程度上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是他们融入城市受阻的结果。新生代农民工强烈希望通过努力改变自身经济困境,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城市丰裕的物质生活方式无形中又拔高了他们对物质生活的期望目标。由于自身能力不足造成期望与现实的巨大落差,社会保障制度等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增加了他们的失落感与相对剥夺感,导致其极易偏离道德规范和社会行为准则,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呈现以下特征:
性突出。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长时间积累的仇富、仇官心理以及相对剥夺感、城市边缘感会产生报复社会、憎恨城市的扭曲心理,微小摩擦便会引起过激行为,他们可以为口角之争连砍数人,而更多的是没有目的性的伤害与攻击无辜尤其是城市人。另外,新生代农民工暴力犯罪量一直居高不下,2003至2007年间连云港市新生代农民工暴力犯罪占城市新生代农民工总犯罪量的比例分别是56.24%、66.08%、68.02%、61.15%和58.59%。
犯罪类型集中。调查表明,连云港市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达八成以上,其中盗窃占26.3%,抢劫占47.8%,诈骗案占5.9%;以初犯或偶犯为主,初犯占88.3%,二次犯罪占9.1%,三次及三次以上犯罪占2.6%;95%以上为男性;涉性犯罪、侵财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动机多为希望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满足生理需求等。2008年起连云港出现较多新型犯罪,如抢劫汽车、利用假发票和信用卡诈骗等。
环境作用显著。68.4%的犯罪人表示犯罪是出于“一时冲动”和“临时起意”。这种概括性动机往往多受周围环境刺激,在犯罪准备过程中预谋性较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多以亲缘、地缘因素结群,形成有共同生活特征、相似生存状况、互相依靠互相影响的群体,即“城中村”。当新生代农民工得不到融入城市的支持或受到不公待遇时内倾往更加显著,其中难免存在不良人文影响因素。调查显示连云港地区大部分同伙犯罪中都有教唆现象存在,其中近六成认为自己犯罪是受朋友影响。团伙犯罪集中,2009年中单独犯罪占连云港市总犯罪的比例是24.1%,而两人以上犯罪的比例是75.8%,2003年至2007年团伙犯罪占连云港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比例分别为64.24%、71.03%、79.95%、77.68%和78.16%,呈逐年上升趋势。
此外,调查显示92.6%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发生在城区街道里巷,城乡结合部的车站码头、游戏厅、旅馆、出租屋内。这些地方房屋租金低廉、交通便利,往往成为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第一站落脚点。一方面,这些地区人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治安环境乱,设施设备落后,新生代农民工生存安全感低,对城市社会的不满情绪加重,无序的地理环境又使本来浮躁不安的情绪更容易冲动,更倾向使用极端手段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他们生存环境缺乏约束和规范,非单位人的身份又使之得不到足够的监督和控制,易产生失范行为,而根据“破窗理论”,在频繁出现治安问题的地区持续发案的概率较大。
二、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城市社区因素
城市社区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基本活动场所,影响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程度。当前城市社区重点放在社会控制而非社会服务上,一般将农民工作为社会不安定群体、犯罪高发群体对待,坚持防范式管理模式,没有建立集传递就业信息、培训职业技能、宣传道德法制和开展文教活动为一体的服务性社区模式。新生代农民工被排除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和救助网络之外,这弱化了他们的社区参与意识和社区归属感,增加了新生代农民工由城市中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力量变成现实力量的可能性。
(一)城市社区工作重管理轻服务。现阶段城市社区运作模式仍以防范式管理为主,社区民警和街道工作人员对待新生代农民工多以收费、办理暂住证等防范方式管理,并没有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娱乐、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以连云港市蔷薇社区为例,蔷薇社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区内有连云港汽车总站、火车站、众多小型旅店、出租屋、安置小区、平房,租金低廉、交通便利,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聚居地。调查发现社区工作人员当前仍以不违法犯罪为标准管理暂住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将满足其生存、生活要求纳入日常工作规划之中,没有提供切实服务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建立适应城市的价值观。在南京安德门农民工市场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精神生活普遍无聊,娱乐项目中60%为看电视、玩电脑等,仅有不到15%会在闲暇时间看书、充电。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处于多元价值观的无序混合状态,在原有规范的束缚不断受到冲击乃至弱化,新约束未能建立的情况下,部分人存在心理失衡与行为失范,给社会造成某种无序和混乱。
(二)城市社区二元矛盾突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社区生活中往往持围观者的心态,对公共事务不关心,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社区生活。较低的社区参与度和疏远的社会关系导致他们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有隔阂,形成所谓的城市二元制,这弱化了他们的社区归属感,容易对城市以及城市居民产生抵触甚至仇视心理。连云港蔷薇社区新生代农民工中超过46%的人表示没有参加过社区活动,有28%的人偶尔参加。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社区,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几乎没有交流,约63%的农民工感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即使是社区工作人员偶尔也会戴有色眼镜看待他们。社区逐渐发生同质递减、异质递增的变化,社会学认为一旦社区内的一个群体的稳定无视另一个群体的动荡,一个群体的利益凌驾于另一个群体的利益之上,社区凝聚力就会降低,矛盾就会加剧。
(三)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不完善。调查发现,一方面街道居委会工作者和社区民警的知识结构不健全、年龄普遍偏大,对于入户调查、跟踪摸底等工作力不从心,难以建立社区警务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做依据,例如公安部出台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笔者入户调查发现,连云港蔷薇社区10%-20%的暂住人口没有身份证,但是该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房东如何处理并未做进一步规定,致使新生代农民工往往钻法律的漏洞违法犯罪。此外,执法权威和公信力的降低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往往倾向依靠血缘、地缘关系形成的私权力解决问题,难免有不当行为发生。
(四)城市社区新生代农民工流动频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社区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城市社区内人口流动性非常强。暂住证和出租屋、旅店管理是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方式,但事实上流动人口只有在需要使用暂住证时才会来派出所办理,迁出也不会主动注销暂住证,暂住证并不能准确完备地传达流动人口的有效信息。蔷薇社区所在派出所曾经上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但流动人口对此积极性、配合度不高。蔷薇社区中缺乏物业管理的新站花园小区、蔷薇小区内家庭式旅馆、出租屋共120余家,笔者对新站花园小区一户家庭式旅馆进行调查发现40天内六间房屋平均1.4天换一位承租人。人员流动性大使得工作人员对于流动人口人员来源地、职业等底数情况难以掌握和更新,给治安防范工作造成较大困难。
三、从城市社区建设角度预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
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将犯罪预防划分为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和刑罚预防四个层面。社会预防旨在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和运行,减少社会弊端与漏洞,避免和解决社会问题,从而减少或控制犯罪发生。社会的完善是减少犯罪的根本前提。在社会预防框架之下建立社区支持系统,建设宜居社区就是通过改变农民工对生活地域的自我认同,在角色、生活模式、归属感和认同感等方面对二元结构性制度实现渐进式的超越,进而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深层次融入城市社区,这对整个城市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意义重大。早在2006年3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要建设开放性、多功能的城市社区,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平台,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增强作为社区成员的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发挥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这为建设和谐城市社区指明了方向。随着时展,城市社区建设又增加了新的目标和任务。
(一)发挥城市社区建设群体力量
确立党的核心地位,发挥政府的决策作用。城市社区党工委应将分散的驻社区单位、政府行政力量和居民区党员全部涵括进来,共同完善社区建设。江苏已经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心,专门负责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以及计生、房屋租赁、劳动保障、证照办理等管理服务工作。2010年8月15日,重庆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户籍改革,按照《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设计了包括三年过渡、三项保留、五项纳入在内的操作性较强的过渡体系,力争在2030年之前分阶段完成重庆1000万农民的市民化,将城镇化率由现在的29%提高到60%。此项改革第一阶段针对的就是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政府以城市社区为基础平台,在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将新生代农民工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社保纳入城市规划中,从根本上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融入城市的诉求,为其市民化、城镇化提供政策支持,意义深远,极具可行性和借鉴意义。
明确企业雇主职责,利用民间组织的自治优势。重庆户籍改革中政府是主导,最大的载体是企业,据测算,农民工转户后,按照城镇职工的社保缴费标准,企业必须将缴费标准由过去的12%提高到20%。1000万农民工城镇化意味着重庆全市企业15年要多支出600亿左右社保费用。重庆市政府要求全市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必须要做好这方面的对接,以公民身份承担起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再社会化的雇主职责。此外,企业还应在新生代农民工聚居的社区内投资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其能够获得精神的满足和愉悦。企业的工会组织应积极与街道联系上门解决农民工实际生活困难,结合单位性质、工作要求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在职技能培训。所谓“政府所有―非政府运作”模式就是政府应将城市社区公共资源由街居行政权威推广到社区空间中的民间组织来运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建立社区文化站、图书馆、卫生站等,同时吸纳更多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到自我管理自我治理的社区工作中来,实现“以外关外”,不仅能有针对性的为其提供服务,更可以有效降低社区管理成本。
动员社会群体力量,落实职能部门的配合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应当由公安、劳动力、社会保障、建设、人口计生、税务、工商、民政等部门分工协作,辅以居委会、治保会、物业保安、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共同完成。其中法律援助机构意义重大,法律援助应进社区、入民间宣传与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向更多新生代农民工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诸如劳资纠纷等问题,防止矛盾激化演变成刑事犯罪。南京安德门农民工市场法律援助工作中心2006年3月成立,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配合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40起,涉案15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发动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帮助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融入城市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提供更专业有效的城市社区警务服务
公安机关一贯强调治安管理要以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流动人口实施人性化管理,打破原来的硬性预防和治理模式,从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以及社会对流动人口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考虑,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将警务与社区相结合,在对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实现管理。发动、依靠流动人口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派出所将办理暂住证、《房屋租赁证》、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延伸到社区街道,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基础,提供劳动就业、房屋租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等方面信息和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减少新生代农民工不必要的麻烦,更人性化、现代化服务。
提高暂住证含金量。为促进流动人口自觉办理暂住证,可以在政策上保证新生代农民工获得更多实际利益。比如允许暂住证达一定年限的流动人口在暂住地享有办理社会保险、卫生医疗保险,申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办工商营业执照、驾驶证、出入境证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缴纳公积金,申请常住户口等市民待遇和服务。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公安机关准确、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还能促进新生代农民工以更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城市建设中来。
加强出租屋管理。坚持“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派出所配备专门电话联系旅馆、出租屋房东,房东每接纳一位出租客可以将该承租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以短信形式发送到专机上,派出所以社区为单位分别统计。这个办法实行一周来共接受到50余条短信,公安机关能第一时间掌握承租人的具体信息。另外,还应借助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告知书、旅馆治安管理常识手册,加大向房东宣传有关租赁房屋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
落实警务工作信息化、社会化。社区警务应以全省统一联网、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及时上网更新流动人口、出租屋等信息,加大人员流出地流入地的信息交流,利用科技手段保障警务信息化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应用。警务工作还应该发动社会资源,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广泛获取信息,把握动态信息,将公安工作下沉、迁移。
完善社区警务队伍建设。社区警务主要依赖社区民警和辅警的主动性、自觉性完成,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一要提高社区警对治安防范的重视度,转变公安工作重打轻防的观念,提高对社区警的业务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保证三项建设在基层派出所的完成质量。二要合理配置辅警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统一招聘、统一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方式把好进人关,在工作中强调辅警社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对其工作中言行举止进行规范和约束。
(三)拓宽城市社区工作内容
开辟融入城市社区的渠道。社区工作者树立服务意识,开展包括法律知识宣传、道德品质培养、城市生活方式教育、心理干预等帮扶工作。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择业、购物、娱乐等信息,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生活、学习、工作等困难,使农民工能够拥有更多融入城市生活的畅通渠道。这是保证社区公平的基础,是对流动人口的人性化管理,是以人为本理念在人口管理中的体现。
提高城市社区参与度。建立参与机制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一样参与到社区发展规划等公共事务与公益活动中来,使新生代农民工分担社区发展责任,培养其对社区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培育他们的社区主人翁意识。新生代农民工应积极参加工会或社区组织的相关活动,学习通过合法程序、合理手段借助公权力而非私权力维护自身权益。新生代农民工应逐步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学习城市文化,针对在工作中的知识欠缺,加强职业学习,可以捕捉更多的发展机会,突破自身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瓶颈,积累更多社会资本。新生代农民工通过与城市居民交流,促进双方心态的转变,提高社区聚合力。
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善治。发动社区内资源如退休的专家学者、技术熟练的退休职工、高校大学生志愿者等力量以社区为基地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技术培训、文化补习、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宣传现代城市文明,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学习、掌握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言行礼仪,培养环保节能、和谐互融的城市理念,消除其自卑心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融入城市。借鉴在农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和宣传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的经验,结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特点开展工作。这些措施可以使新生代农民工亲近主流文化、远离越轨亚文化,有利于舒缓新生代农民工被城市排斥和报复社会的扭曲心理,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净化城市社区治安环境。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处于青少年时期,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加上缺乏父母监督,往往更容易受到周边不良习气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社区工作应致力于消除不利于青年农民工成长的负面因素。一是要加强打击黄赌毒活动。严厉查处娱乐场所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土壤,提升广大农民工的生活和谐感、安全感。二是要加强文化市场整顿。联合司法、海关、文化等部门,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负面文化的行为,清理、净化文化市场,通过堵塞毒害的文化渠道,抑制不良文化的消极影响,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年农民工犯罪。
参考文献:
[1]郭建华,刘蓉蓉.重点落实十大举措推进南通现代农业[J].江苏农村经济,2009(3).
城市社区治理的意义范文5
运用文献研究、专家访谈及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基于政府购买视角,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念及其理念为逻辑起点,阐述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模式,探析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相关路径。研究发现,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购买法规制度、重视购买承接方独立性、创建多元化筹资渠道、明晰购买“委托-”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购买绩效评估体系和引入购买与实施问责机制等路径,能切实有效提升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质量。研究旨在为丰富社区体育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及数量、创新社区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式、提升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整体质量而提供一些理论参考和实践依据。
关键词:
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育产品;质量提升;路径
自21世纪初我国公共服务改革序幕拉开以来,历经十几年的建设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已取得长足进步。回溯研究与改革成果不难发现,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及其质量提升已成为近年来我国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及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作为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有关其服务质量提升的路径研究大多集中在文化软实力建设[1]、现代信息化建设[2]和新公共管理[3]等视角。基于政府购买视角来系统探索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路径的研究仍较为鲜见。因此,通过政府有效购买,不断丰富社区体育服务内容,增加体育产品数量,革新体育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方式及模式,将对提升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整体质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理念
2013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元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快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应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通过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交由条件成熟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向其支付相关的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是为了履行服务公众的职责,满足人民公共利益,通过财政向社会服务机构支付费用,并以合同方式约束政府与社会服务机构的利益实现,建立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方式[4]。不难理解,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来实现简政放权、转变行政职能的同时,政府身份也由此而发生转变,即从原来的生产者转变为现在的决策者和监督者,从而使得政府从繁重的责任中脱离出来。
随着近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如何有效地提升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满足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的需求是如今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体育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政府购买体育公共产品来满足国民体育需要,其本身对激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正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的有效方式[5]。有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念的研究认为,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和邀标等形式,将公共服务供给转交给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来完成,而不是政府本身来执行,其最终目的是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及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改善社会治理的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及个性化需求[6]。鉴于此,本研究以新公共治理理论为基础,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念,认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应抓住以下五个关键点:第一,“政府为什么要购买”,即明确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原始初衷和需达成的目标;第二,“政府购买什么”,即通过深刻领会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属性,决定政府应该购买哪些体育公共产品;第三,“政府向谁购买”,即政府应该向什么样的组织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才属于合理合法行为;第四,“政府怎么购买”,即解决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程序机制问题;第五,“政府购买的价值实现”,即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价值体现及公众反馈意见。
2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模式
通过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可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概括为两种方式: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非竞争性购买又包括两种模式:体制内吸模式以及体制外非正式的按需购买模式。鉴于此,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也应采取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相结合的模式。竞争性购买模式的核心就是政府与承接方之间的“契约”关系,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承接方通过设计体育产品生产与供给方案,与同行参与政府购买竞标,实施体育产品供给,并与同行展开竞争,达到共同参与并提高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效能的一种行为。因此,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不仅可以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运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在较低成本的基础上引入承接方来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绩效的最大化。而非竞争性购买意味着购买是通过、委托等方式完成购买体育公共产品的一种行为。体制内吸模式是指政府因各种因素受限,委托承接方行使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的运作方式,其具体事务主要包括政府出资支持在社区建立各类体育社团与协会,向社区公众广泛公开招聘各类全民健身事业技术人员,该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易掌握并控制资金,在社会上进行招聘,政府直接“给”承接方项目而非公开招投标[7]。体制外非正式的按需购买模式在形式上更自由随意,购买的量也较小,并且购买主体双方有着较深的了解以及合作的需要。
3政府购买有效提升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质量的路径分析
3.1建立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法规制度政府应当创建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法规制度,对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计划及实施过程予以规范化,因为健全的法规制度能够为整个购买过程提供制度保障,使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在一定的法规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地运作[8]。财政制度问题是当前我国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建设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因此,需要明确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内容的财政预算范围,规定管理财政制度。实践中,非竞争性购买是当前我国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所采用的常规模式,招投标制度尚未规范化。另外,当前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行为由财政部门领导,体育管理部门具体操作。鉴于此,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需建立健全严谨的招投标制度,以此来明确竞标的主体资格和竞标流程安排,从而切实提高政府购买社区体育公共产品的效率。除此以外,就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定向购买模式而言,其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实施至关重要,因为这种方式易出现暗箱操作、滋生腐败、弄虚作假等负面现象,不利于购买服务过程中的公平竞争,会带来不客观,不公开、不公正等消极影响。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来提升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良好形象。
3.2重视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承接方的独立性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是一种合同契约活动,承接方的独立性是契约关系维持的基本条件。承接方的独立性是政府与公共服务购买承接方在法律上拥有平等关系的主要特征,只有承认并保护好这种独立性,承接方在管理和组织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时才具有真正的自,政府组织不能干预,不存在所谓的业务指导[9]。在具体购买过程中,承接方的独立性至关重要,一旦失去独立性,承接方就会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政府的购买行为仅仅是在表面上把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交给了承接方,而在实际管理与操作上政府依旧主导着权力,政府购买再次演变成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机构内部行为,进而导致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质量难以得到提高,而且还极可能产生腐败行为。在信奉自由主义的发达国家,公民社会发展较为成熟,承接方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在瑞典,体育联合会是体育事务的真正管理领导机构,理事会成员由民主投票选举产生。通过竞选产生理事会的12名执行委员,再由12名执行委员投票选出理事会的主席。体育联合会发挥桥梁作用,在宣传、财政、实施等方面与政府进行沟通合作,有权利决定提供某项公共体育服务[10]。因此,承接方在供给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必须具备独立性,才有利于承接方自身的长远发展,也利于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公平有效地提供。
3.3创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广泛有效供给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如仅靠政府的全额拨款,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11]。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实践中,承接方长期受体制的束缚,其自身的融资能力非常有限,活动资金几乎全部来源于政府的直接拨款。新时期,如果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全部依靠政府拨款,不仅背离现实发展要求,而且不利于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我国现阶段需要加强公共服务项目收费和慈善捐助收入等建设力度,对公众进行广泛宣传,让公众接受并认同“花钱买健康”的观念,对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部门体育产品可采取合理收费的方式,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并尊重公众享有体育产品的自,满足公众多元化体育需求。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为缓慢,体育慈善基金更是寥寥无几[12]。针对以上困境,政府和媒体应该大力宣传体育慈善事业的重要性,推动我国体育慈善事业的高速发展,努力创建政府拨款、服务收费和慈善捐赠等多元化的筹资渠道。
3.4明晰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委托-”方式按照“委托-”理论,委托与之间之所以能产生合同关系,是因为机构拥有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行使委托方的职能。在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实践中,政府发现自身生产并供给体育产品的一些专业技能和资源较为缺乏,且培训这些专业技能及获取相关资源的成本远超过通过合同向方购买的成本,因而可通过合同购买的方式来获得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源。实现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委托-”方式的前提是合同关系必须建立在相互信任、信誉良好及目标一致等基础之上[13]。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委托-”关系中,政府和承接方都是重要主体,其行为与目标均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中承接方付出的努力与获得的回报呈正相关,而政府只关心供给服务的结果,属于结果导向型。政府的收益直接取决于承接方付出的努力,而承接方的收益就是政府支付相应的报酬。不难看出,由于政府与承接方的价值导向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承接方利用政府赋予的决策权来获取其自身单方面利益,随即产生承接方越权、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一系列负面影响。因此,在具体实施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事务之前,政府与承接方之间应明晰“委托-”方式,建立正当契约关系,并以此来协调两者之间相互冲突的利益,不断提升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
3.5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针对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评价公共服务效果的有效手段,健全完整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是评估购买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及购买价值实现情况的重要依据。政府在与承接方签订合同时,应对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进行清晰的定性与定量说明,并在服务结束时严格按照合同的考核标准进行评估验收。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必须认真研究并合理设置评价体系的各要素,如评价目标要求清晰明确,评价内容科学合理,评价流程具有可操作性,等等;第二,评价主体的选择不仅要重视政府部门的评价,而且还需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注重享受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居民的评价,以确保评价过程及结果的客观性与真实性;第三,拟定明确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各项指标权重配比必须经过科学计算;第四,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公开,及时听取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反馈,达到以评促改和以评促建的目的。然而,当前我国有关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研究较少。鉴于此,政府应针对此类问题召开多轮研讨会,加强社会调研,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团的作用,研制科学有效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估标准,并进行反复实践、检验和完善,最终形成较为稳定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机制。3.6引入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问责机制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并非表示政府部门可以“不管不问”,将政府承担的责任进行部分选择性地社会化,集中体现了政府角色的成功转型和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政府既是公共服务的明智供给者,也是公共利益坚定不移的维护者。然而,政府在购买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中,主观随意决策、较不透明的操作程序和事后绩效评价缺失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问责制度亟待完善。为防止政府官员肆意决断,使购买过程公开透明、合规合法,有必要引入并不断完善问责机制,确保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按章行事和有序进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所产生的实际效益始终与政府、服务承接方和服务享有者存在着千丝万缕而又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完备的问责机制是维系三者良好关系的坚实基础。因此,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问责机制应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谨的梳理,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14]。
4结语
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是社会管理的一种创新模式,在国际上越来越受欢迎。如今社会体育需求日趋多元化,公众享有体育公共产品的权利诉求日趋复杂化。通过实施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一方面,可适当分担政府繁重的责任,缓解政府能力有限的问题,政府职能的重心由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监督者”;另一方面,可有效提升社会资源整合利用效益,通过社会组织提供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并满足居民体育需求。因此,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实践中,通过建立相关的购买法规制度,重视承接方的独立性,创建多元化购买筹资渠道,明晰购买“委托-”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购买绩效评价体系,引入购买问责机制,可切实提升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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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社区;社区建设
当前,城市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分。城市社区建设应当以城市化为核心,以推动城市化发展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因此,要确保南宁城市化和谐稳定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城市社区建设,让社区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城市化背景下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丰富通辽市的城市品牌
根据“社区系统理论”,社区是一个依赖性很强的系统,与周边的环境和经济社会发生着相互作用。社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外部的食品、水、能源等自然资源,同时也向外界输送各种物品以及向环境排放废弃物。在现代全球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的同时,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社区持续进步也日益为国际社会所重视。因此,全面建设节约型、紧凑型社区是走集约型城市化之路的必然趋势。创建“生态型社区”、“节约型社区”等文明城市社区活动可以让社区居民清醒的认识建设现代节约型城市的现实和长远性意义,参与到共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行动中。
2.有利于提高社区自治能力,推动和深化政府职能的改革
社区建设是对城市原来的基层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的变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社区自治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性组织兼具地区性质的自治。推进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可以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从而提高城市文明民主程度,推动南宁市的城市社会发展。
二、目前城市社区建设的模糊认识
1.对城市社区的界定不足
目前我国的社会现实是,正在进行广泛而深刻地社会经济与管理体制的变革。计划经济时代,人们都要进入单位,单位是城市人获取资源的几乎唯一的渠道。现在单位的作用越来越弱,社区成为社会控制的新平台,并正在成为城市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的城市正在经历从单位制的属人管理到社区制的属地管理的转型。因此,城市社区就是在一定城市地域范围内,发生特定的社会关系,形成特定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体,是一种新型的城市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城市社区是社会秩序调整与重构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才是目前城市社区建设应该关注的本质特性。
2.对城市社区建设目标的阶段性认识偏差
在对城市社区建设目标的认识上,目前普遍的是引用十六大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这一指导思想。从而得出一个结论:社区自治是社区建设必然的结果与要求,进而提出要在国家权力结构体系层面追求现代化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社区自治的主体多元化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自治。其立论依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促使当代中国社会结构随之发生新的变化。这就要求社区建设的目标中,确立起以群众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化的主导方向,城市基层政府要及时充分授权给居民,培植“草根民主”,从而顺利建立起社区居民的自治体系。这一观点从理论上看没有任何问题,并且我国民主进程追求的终极目标也在于此,但是,把终极目标混同于不同阶段的阶段性目标,就超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因而对城市社区的建设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作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这一新型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
三、城市化背景下内蒙古通辽市社区建设的创新举措
1.推动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管理模式是指以社区地域为基础,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它体现出社区范围内的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的模式。如何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如何界定国家权力控制和社区自理、自治之间的界限,是当前社区建设和社区研究中一个颇具根本性的问题,是社区治理模式确立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开始蓬勃发展,并涌现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等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社区管理模式。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社区、大服务”的改革思路,以辖区管理、事权下移和责权利一致为原则,把创新型的政府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结合起来。在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发展中以城市化的需要来制定社区建设的发展思路和相关政策,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进行大胆探索,以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2.培育多元化的管理主体参与城市社区
在多元化的社区参与模式中,城市政府依然是城市管理不可替代的组织者和指挥者;非政府组织及营利性企业则是配合政府为城市管理提供服务和物品的组织;社会公众则是城市管理主体中的基础细胞,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动力。社区的参与有赖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介入,更有赖于社区居民的参与。国际经验表明社区非营利组织在沟通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联系,缓解社会冲突方面起着重要的剂作用。
3.建立系统长效的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机制
通辽市可以借鉴上海、北京等先进城市的作法,依托地处全区教育、文化中心的优势,由民政部门与高校教师配合,制定长、中、短期的系统培训方案与授课内容等。从社区工作者的能力、技巧抓起,加快社区发展的步伐。第二,开辟途径,吸引具有专业学科背景的有志于社区建设工作的各种专业人才。北京、上海、厦门等城市也进行了相关探索。如由地方人事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颁发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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