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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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

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范文1

一、破解“三农”难题的战略选择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带全局性的根本问题。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为农业大省和粮食生产大省,河南农村人口占比很高,“三农”问题尤为突出。近年来,河南持续探索破解“三农”问题的路径、办法和措施,走出了一条在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路子,不仅解决了一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特殊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长期困扰河南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三农”问题依然突出。其主要表现是:农业发展方式比较落后,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水平不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较低;农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一些村还不能喝上干净的饮用水,农村上学难、看病贵、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突出;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人均纯收入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原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其中位居第一的,就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要求河南建成全国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为了把国务院《指导意见》规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河南在持续探索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新路的实践中把破解“三农”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利用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权,作出了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把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基点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省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必须着力增强新型农村社区战略基点作用。这是河南为根本破解“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选择。

所谓的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区域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建设的,居住方式与农村产业发展相协凋,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生活聚居区。新型农村社区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村,也有别于人们常说的新农村。’

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行政村是由若干个彼此相邻的自然村所组成的最基层管理单位,它以农村居民世代聚居自然形成的村落为根基,以村民集体所有土地为基本生产要素,以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方式为经济基础,以村民自治为乡村治理结构核心,以宗亲文化为联系纽带,与城镇彼此相割离。与旧农村相比,新农村虽然有明显的进步,但并未根本拆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樊篱,沿袭的仍是用农村的办法解决农村问题的老套路,其自身也未能摆脱传统农村旧的臼窠。

新型农村社区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村和人们常说的新农村,它拥有现代产业体系,与产业集聚区、创业园区相配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业规模化发展,入住的农民就地就近多元就业,人人有事做、收入有保障;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城镇要索,初步实现了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从根本上说,新型农村社区已不再属于传统的农村范畴,已成为现代城镇体系的一部分。在探索“三化”协调发展新路的过程中,河南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城镇体系,这是从实际出发做出的现实选择。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城镇体系,使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找到了切入点、突破口。新型农村社区位居城镇体系末端,它一头连着城镇,一头连着聚居其中的农民,破天荒第一次把千百年来与城市文明及其公共服务无缘的几千万农民涵盖其中,让城市文明及其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到农民这一最大社会群体。在河南,入驻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们初步享受到了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既有城镇居民那样的户口本,又像城镇居民那样拥有住房的产权证。

总之,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就是以城市理念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农村,以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农村,改变农村传统的居住方式、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生产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民就地就近转移,让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河南各地发展的实践证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的有效形式,是消解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

二、推进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河南的省情决定了我省解决好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同时,我们还肩负着建设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的历史重任。如何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走好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河南提出了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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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经验

苏州以较小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高的城乡文明程度、较完善的城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使城乡一体化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构建以城乡一体化为宗旨的城乡利益协调机制。改革实践中,苏州市政府站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按照集约、智能、低碳、生态和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制定城乡一体的发展规划,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以及跨部门综合办公室,改变“管城的不管乡、管乡的不管城”的二元管理体制,使土地利用、城镇布局、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机融合、协调一致。

健全以“三集中”为特征的城乡利益生成机制。目前,苏州建设用地占陆地面积已超过40%,从生态和宜居角度看,粗放式增量扩张的路子难以为继。为此,苏州通过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即“三集中”,引导乡村工业和农业实现规模经营以获取规模效益,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以节约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

形成以“三置换”为导向的城乡利益交换机制。在改革过程中,苏州积极引导农户把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社区住房,即“三置换”,并参照市场原则,形成利益交换机制。通过该机制,最大限度地使农民摆脱土地、农村住房、集体资产的牵A,提升农村资源的“动能”。

建立以服务均等化为内涵的城乡利益保障机制。目前,苏州已建立起城乡一体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基础设施体系;已建立起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商贸超市、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治警务、民政事务、环境保护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已实现城乡低保、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三大并轨”,成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典型示范区”。

二、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在上述所分析的“三集中”所涉及的产权中,除置换后的房屋产权完整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均表现为“权能”不足。这就使得农民手中的“股权证”,仅有表决权和分红权,不能抵押、担保和转让,没有“用脚投票”的权力,存在较大的“委托―”风险,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也使“集中”的效率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合作组织治理低效。截至2013年底,苏州共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村均集体收入达到650万元。然而,调查显示,这些合作组织也存在着诸多的发展桎梏,如分红水平不高,分红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太低,影响了合作社凝聚力;超过90%的合作社经营管理层与村“两委”有叠合,这种叠合虽在短期内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执行力,但从长期来看,并不利于合作社成长,导致治理结构虚置,形成新的“政社不分”,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城镇社区管理不够健全。目前,苏州镇域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15万~30万之间,经济总量堪比内地县级市。虽然苏州正试点“区镇合一”,但其仅限于将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与镇的社会管理职能合并,并未真正突破“镇”建制束缚。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失地农民为主的新型社区大量涌现,大量撤并村进驻同一社区。这一方面会导致新型社区自治与撤并前村民自治在衔接方面存在困难。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原村集体财产在分割、继承、管理等方面出现较多的管理漏洞。

三、深化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明晰产权归属,顺畅产权交易,是确保农民权益,发展农业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资产所有权要在“确权”的基础上,赋予其抵押和担保的权能,并在此基础上,可探索性地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这一方面主要是允许农村产权在村镇内部的有偿转让以及在资产市场上的有效交易,确保农民手中的土地及相关资产能够实现其应有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对于零碎的产权,可在健全保障的基础上促使农村产权适当集中,以此促进资源能够集聚在最有效率的使用者手中。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激活各农业合作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而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

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这方面可借鉴荷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通过大力发展基于家庭农场的农业合作社来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营能力。对此,可结合苏州实际,建议重点扶植和培育千亩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并适时出台《家庭农场法规》,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相应良好的法制、税收、资金、装备等条件,并规定家庭农场承租经营期不宜少于10年,适时推动家庭农场之间的专业合作。同时,要理顺家庭农地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关系,即家庭农场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日常管理,而合作社主要负责加工、技术和服务等,努力形成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并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将土地(林地)招标给家庭农场耕种,努力探索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有效路径。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城乡一体融合步伐。据统计,2013年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为2156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分别为64.23%、21.16%、7.61%和7.0%。在此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市场决定,一般而言,只能通过长期的教育投资慢慢转化为农民现实收入增长;对于家庭经营性收入,政府可通过采取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宽农民经营内涵,提高种植、养殖平均经营规模等方式,多管齐下地实现经营性收入的快步增长;对于财产性收入,政府可通过政策规定和审计督查等方式,确保农民合作组织能将当年盈利的60%用于分红和返还社员,确实提升农民福祉。同时,为避免失地农民“上楼万事愁”,所有新型社区都应提供良好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等,以此构建社区终身教育体系,增强农民收入获得能力和现代社会适应能力,加快城乡融合。

实施政社分离,统筹协调村社组织自治关系。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会逐渐进入新型社区,但村集体的经济利益和原村民的自治组织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依旧保留和存在。为改变这种“政社不分”的传统村社治理方式,在构建和推进新型社区时,特别要注意统筹社区自治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对此,可建议将原村自治组织改造为经济组织,而社区组织则维持其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目的在于实行政社分离的管理模式,给予村组织充分的经济自治权。在该模式的引导下,在不断提升村组织发展活力的同时,社区组织应为其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保障,积极改进村组织的管理方式,带动和推进村组织的现代化进程。借助统筹村社组织发展关系的契机,在优化村社组织治理结构的同时,努力探索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的多样实现形式。

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范文3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路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应基于乡村振兴战略优势,做好面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布局,提升发展体系、行政管理机制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能力,使各地区能运用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更好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新环境。

1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意义

2016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重点提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1]。”至此,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及文化发展体系,提升农村地区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及市场资源整合能力,为未来阶段农村发展创造更优质的环境及发展条件,成为新时代农村地区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从发展需求角度来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了传统城乡融合发展结构,提高了农村地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网络构建的主导能力。实现对农村地区发展资源的合理化分配,弥补早期阶段农村社区建设改革存在结构性缺失,解决使农村地区行政管理职权分化问题,为农村地区生活条件、卫生环境及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夯实基础。因此,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非单一在原有体系上进行改革优化,而是从发展结构上作出调整,将农村地区农户衣食住行与城镇地区进行对接,在不改变原有生产劳动方式及社会基础产业结构的前提下,提升农户总体生活质量,强化农户生活幸福感及获得感,为农村地区经济建设、环境经济及产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样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负面影响,需要通过深入分析予以解决。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问题,多数集中在行政管理及资源分配两个方面,做好对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并制定科学的资源分配方案,有助于深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稳步推进。

2.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要求在社区服务、管理调度及社会福利等方面做好协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用将多个行政村进行合并的基本模式。其中,各地区社区服务、管理调度及社会福利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差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何制定福利补贴标准、规范社区服务体系及优化管理调度模式,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思考的问题。从经济结构上来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使农村产业建设形成发展合力,强化农村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其社会福利标准、社区服务质量及管理调度执行性势必有所提升。但从实现环境的发展视角分析,部分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解决农村发展融合行政管理权限重叠的问题,加速农村发展环境现代化治理,提升农村经济发展上限。但各地区乡村发展存在内部矛盾,仍然未能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得以有效解决,内部矛盾的产生必然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影响[2]。新型农村社区专业服务人才匮乏、社会保障及福利制度单一,管理调度时效性不足等问题,仍然困扰了后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应在充分了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本特征的同时,做好对各项建设发展、管理工作的优化,进一步建立长效化发展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时展接轨,并有效吸纳城乡融合发展经验,提升新时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水平。

2.2资源分配

资源分配问题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利益分配、人力资源配置及市场资源调度四个方面。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政府机构与企业提供支持。但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式分析,上行经济固然对农村建设创造便利条件,但政府机构及企业同样面临经济转型及市场产业升级的压力,如何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职权划分,并在合理范围内为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则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考虑的问题。利益分配主要指农户之间居住资源及经济资源的分配。部分地区大刀阔斧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改革,基于大拆大建进行农村改造。该方式的确加速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程,但不利于对农户核心利益诉求的满足,容易促使农户与政府机构之间产生嫌隙,从而,导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及社会资源的调配,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各个乡村产业优势及产业发展需求不尽相同,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以推动经济发展、优化居住条件等作为底层建筑。因此,有效发挥不同地区产业优势,强化产业集约化发展,对于缓解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及市场资源调配矛盾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3乡村振兴视角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特征

乡村振兴战略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诸多便利。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充分影响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产业化、中心化及统筹化三个方面。其中,不同建设特征也代表了不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模式。未来阶段,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充分做好对不同发展模式下建设经验的积累,开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视角,为未来阶段更好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总体实效性提供有利保障[3]。

3.1产业化

产业化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产城联动为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该模式利用对产业资源的聚集优化,优化本地区产业资源配置,降低传统模式对产业发展的限制,使各乡村产业发展形成一体化联动。通过对人口资源的社区化集中,提升农村地区对部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改变农村土地资源闲置及居住资源紧缺的问题。基于产城联动模式的构建,充分加速土地资源的流转,优化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生态,能够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则给予农户更多的居住选择权,帮助农村环境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单一土地资源结构对农村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最大限度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需求,为后续阶段强化各地区产业建设一体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中心化

中心化是指由乡镇企业与政府机构协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用产业资源、服务资源及配套设施的集中化管理,进一步打造以农村地区中心发展为载体的舒适生活圈,围绕对优美环境、良好服务体系及多元市场生态的建立,实现对农村地区发展面貌的改善[4]。这一特征主要体现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建立中心化发展模式,实现将资源共享理念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有效运用。中心资源的共享可以更好控制成本支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多位一体发展,使政府资源、民间资本及商业资本等均可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民间资本与商业资本的加入,将为提升农村地区生活质量及改造生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需求与企业利益诉求充分契合。以此,为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高水平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3.3统筹化

统一协调、统筹管理,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特征。传统模式下农村行政管理,存在管理结构单一及管理覆盖范围不足问题,部分地区由于行政管理职责划分缺乏合理性,导致部分农村地区形成三不管地带,农村地区产业升级及产业结构改造因此受限。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统筹管理,则将管理职权进行统一分配,提升各地区行政管理执行力,实现行政管理全面性覆盖,为农村地区市场发展统一规划、社会资源统一调度及产业资源协同配置等奠定良好根基。因而,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效化视角来看,统筹化管理是基于大局观视角,为农村社区建设及环境发展改造创造良好条件,实现农村生产水平、生活质量及生态治理等多方面提升,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农村地区建设发展需求,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多元化对接。

4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影响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及科学策略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定程度改变了农村地区的发展面貌,提升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突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优势,强化对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的优化,明确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定位,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总体社会服务质量,有效为农户及企业发展提供社会保障。以此,排除农户及企业的后顾之忧,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功能,为后续阶段政府机构进一步从多个视角提供发展政策的支持创造条件。

4.1优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

面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优化,有助于从产业经济发展的角度,为农村发展资源的整合提供良好机遇。因此,各地区应围绕协同共助、合力助推的中心思想,优化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基于充分发挥农村产业发展优势及助力产业融合,改变新型农村社区的产业结构,确保新型农村社区能持续为优势产业及支柱产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进一步构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另外,新型农村社区对于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优化,不应采用一以贯之的发展改革理念,要在不影响当前产业独立发展的前提下,做好多方面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发展试点改革,适时做好对产业发展方向的调整,基于产业发展中弹性化策略的运用,为新型农村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提供支持[5]。从而,化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经济矛盾。

4.2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精准定位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面向提升农户生活质量及为农户生产劳作创造便利条件两个方面做好行政管理规划,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能围绕以上两个方面内容制定科学方案。在此过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摒弃传统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理念,面向农村发展的城镇化对接构建行政管理新体系,并根据各个行政村行政管理工作现状,统一行政管理工作标准及内容,实现各个不同行政村之间行政管理工作的步调一致。避免在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及管理调度等方面产生严重的差异化问题,使农户能真正意义上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受益者,降低外部因素干扰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的影响,促使新时代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达到更高水平。

4.3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一环。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面向企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农户等提供经济、人力资源及市场资源方面支持,降低新型农村社区转型发展过程中面临结构性阵痛问题,使企业、教育机构及农户等能尽快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新环境,排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中存在阻碍。为此,政府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第一,政府机构应面向企业、医疗机构及教育机构等做好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卫生发展、文化建设及环境治理等要求,做好与企业、医疗机构及教育机构的对接,缓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改革中存在压力。第二,政府机构应为农户及农村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失业及医疗等方面经济补贴,加速农户对于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基于政府兜底为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发展保驾护航[6]。

4.4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功能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传统农村发展结构,提升农村地区信息化及现代化发展水平。为更好提升新型农村社区中农户生活品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对社会服务功能及行政服务功能的完善,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有效性,确保相关水、电建设及治安管理水平能达到较高标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的实现做好铺垫。另外,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功能,不仅要面向外部发展做好合作,同时,也应针对内部经济发展循环及本地区农业资源开发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发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优势,从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社会影响力等多个方面,提升农户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同感,使农户在新型农村社区环境下能更好履行自身义务及社会责任,提高农户基础生活幸福感。

4.5强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倾斜与政府支持

政府做好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倾斜,可以更好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降低经济、环境等因素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制约,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多元化、系统化及科学化推进。对此,新型农村的社区建设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合理做好行政村管理融合的决策,最大限度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保证农户核心权益。在充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夯实基础的同时,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上限,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为未来农村发展转型做好充足准备。除此之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根据当前发展需求,持续做好合村并点工作的深化,既要发挥各个机构及各个部门社会服务功能,也要维持良好发展改革秩序,进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的良性发展。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极大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迈入时代新纪元。各地区应紧抓时代机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背景下管理协调及发展优化,加速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改革,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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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生章,崔佳慧.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初探[J].行政科学论坛,2018(10):47-50.

[3]张艺颉.乡村振兴背景下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与转型路径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4):8.

[4]魏文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空心化治理与社区建设融合探究[J].南方农业,2021(17):3.

[5]王思瑶,马秀峰.新型职业农民人文素养提升的应然路径[J].中国成人教育,2021(8):76-80.

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范文4

1 发展农村社区的意义

1.1 农村社区发展的意义 农村社区是由一定地域的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以亲缘和血缘为纽带,以居民为基础,在农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农村社会建设的基本载体。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颁布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6年9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同年10月,民政部正式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把整合社区资源,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明确了定位。而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的背景下,如何建设和治理农村社区,不仅是农村建设的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社会整体发展的大问题。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是切实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

1.2 陕北农村社区发展概况 陕北,特指陕西北部的

延安和榆林两市的25县区,地处黄土高原的中心部分,总面积92521.4平方公里。其中延安市辖1区12县,榆林市辖1区11县。2013年末,延安市常住人口220.61万人,城镇化率54.03%;榆林市常住人口337.03万人,乡村人口159.11万人,占47.2%。

陕北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迅速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延安市人民政府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制定了《延安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根据规划,到2015年,将力争完成12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现覆盖率60%的目标。榆林市截止2011年累计投入社区基建资金2.7861亿元,解决了102个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覆盖率达到60%,并编制完成《榆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3-2030年)》,计划对12个市级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展开全面建设,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推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全面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拓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新领域。

2 陕北农村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大量农村人口外流,社区发展主劳力缺失 由于受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干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弱,农业开发程度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2013年,延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81元;榆林市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6820元、8687元。受比较利益的驱使,陕北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或经商,其劳务收益是部分农民家庭的经济支柱。仅2013年,榆林市转移农村劳动力65.3万人,延安市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据统计,从2009年至2013年,延安市人口流失在50%以上的自然村达到2594个。大量年轻有文化的劳力外出务工,不但阻碍了当地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还导致农村社区失去了建设的主力军。

2.2 投入不足,社区发展不平衡 陕北地区是陕西省经济落后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几乎没有集体经济的工业和企业,社区的公益事业,办学、修路、医疗卫生等均依赖政府的投入和群众自筹。由于陕北农民缺少经济来源,2013年人均收入尚不到8700元,属于较低的水平,农民参加社区的积极性不高,难以筹措社区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农村社区的建设资金主要取决于上级政府的拨付。而陕北地广人稀,如榆林市面积43578平方公里就有176个乡镇、5474个行政村,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政府对于农村社区的投入必然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这就导致社区建设资金地区间分配的不均,使得社区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设施投入明显不足,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短缺尚难以根本改善。

2.3 自然村消亡现象明显,农村社区整合难度加大

改革开放使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呈现碎片化,农村社会结构的解体影响着农村社区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农村过去那种自给自足为主体的经济解体。农民的生活日益融入市场经济中,农民已完全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随着统一市场的形成,农村、农业、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于不利地位。由于农民依靠土地和传统农业收入难以维持生计,而外出务工相对见效快、收入高,导致大量农民外出务工。部分自然村落随着原住民的锐减,乡村文化瓦解,导致村落活力丧失并且村落逐步消亡。据统计,从2009年至2013年,短短5年时间,延安市原有自然村逐步消亡1059个。新型农村社区在空间布局上不是简单的村庄合并,应该遵循城镇布局的发展规律,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较强的空间布局合理性,从而避免空间布局不合理为日后发展带来的空间结构调整难度和损失。但大量自然村消亡,则进一步凸显陕北地广人稀的特点,造成产业项目、基层设施、公共资源投入方面资源闲置或浪费,使农村社区空间布局难度加大。

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范文5

王永苏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永苏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对于又好又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具有重要意义。新型城镇化要求把工业化与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在非农产业有比较优势、基础条件好、前景广阔的地方集中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吸引、促进农民向城镇持续稳定转移,积极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户籍等问题,让农民首先从农民工不断转变为市民,融入城市社会,以较低的成本改善民生,为农业的规模化创造条件。

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是各级中心城市,以适应非农产业集中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的需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首先重点在城市郊区、产业集聚区等非农产业有基础的地方进行,基本要求是大多数农民能够实现非农就业。这些地方处于城乡交会地带,也是城乡二元体制连接、交锋的地方,城乡二元体制的矛盾表现最为明显,突破城乡二元体制比较容易,突破之后的效果也比较好。在远离城市、非农产业没有基础、发展条件比较差的纯粹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首先是搞好规划,正确引导,不要一哄而起,盲目推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长远和全局来看,还要引导、帮助多数农民到各级中心城市务工、定居,这样可以避免非农产业的分散发展。

产城融合是前提

谷建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谷建全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发挥引领作用,需具备相应的条件。产城融合是新型城镇化发挥引领作用的前提。

产城融合是城镇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产城融合发展,城镇化才能为工业化营造环境和提供平台,才能通过城镇化为工业化集聚生产要素;才能真正实现“三集中”,即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才能有效解决“四难”问题。产城融合强化了城镇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工业化、城镇化所形成的合力,有利于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有利于推动“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同时,只有产城融合,才能实现生态共建、环境共治的目标。不牺牲生态和环境,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目标,产城融合促使产业、人口集聚,有利于生态集中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

总之,产城融合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没有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对“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就不可能起到引领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必须特别强调这一点。

新型城镇化是着力点

焦国栋

河南省委党校副校长、党组副书记、教授 焦国栋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应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要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领导方式。必须跳出传统路径依赖,通过领导方式的转变,促进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要统筹规划,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加快构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五级城镇体系。要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推进中原城市群城市联动发展,实现城际功能有机对接。要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强化产业支撑,实现产城融合。发展优势产业,以产业的发展加速人口的集聚,加快农村人口的转移。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发展配套服务,将产业集聚区打造成新城区的增长内核。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城乡统筹的结合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向农业农村,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建立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创新农民进城落户的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制度安排,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有效破解“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用地矛盾。

新型城镇化如何引领

程传兴

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范文6

>> 企业共同治理的效率之争及启示 基于共同治理的物流交易模式分析 德国公司的共同治理模式 债转股企业的共同治理模式研究 家族企业引入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的障碍 以共同治理重构城市治理模式 国家与社会共同治理模式分析 法治语境下公司社会责任的共同治理 浅谈家族企业共同治理机制的构建 美国社区学院治理结构中校长权力的制衡及启示 新型农村社区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 共同治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模式走向 共同治理视野下的美国州立大学内部权力制约机制 美国大学共同治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多元小集体共同治理:流域生态治理的经济逻辑 美国社区学院的发展及启示 社会参与美国社区学院治理及对中国应用型本科高校治理的启示 美国社区学院招生政策及其启示 我国职工参与公司共同治理的制度基础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的探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15.1.28.

[2]卢洁莹. 美国社区学院治理及其理论基础[M].合肥: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186.

[3]Mission statement[EB/OL]..

[5]College Lake County Policy Manual 2014-2015[EB/OL]. [2015-01-25].http://clcillinois.edu/docs/default-source/depts/pre/policymanua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