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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急处理预案范文1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下,轨道交通发展也呈现出了迅猛姿态。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车站设备运行都主要以电能作为动力能源,所以电力供应在轨道交通中占据着关键地位,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安全性直接关系着轨道交通运行的畅通与否。由于地铁车站多修建在地下,所以地铁车站一旦出现停电事件,车站就会陷入一片漆黑,由此带来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轨道交通系统必须具有一套完整的供电应急处理体系,以保证轨道交通的正常运作。
一、城市轨道交通的电力供应系统的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的电力供应通常来自城市电网,由城市电网向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输送电能,再通过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对电能进行转换,最后将转换后的电能输送给各类交通用电设备,满足设备运行需要。城市轨道交通的电力供应系统主要由主变电所、外部电源、电力监控、动力照明供电、牵引供电几部分组成。其中,动力照明供电由动力照明配电、降压变电所两部分组成;牵引供电系统由牵引网、牵引变电所组成。一般来说,轨道交通供电都采用集中供电,即通过主变电所向各轨道线网进行供电。每个主变电所都有两路独立电源进线,同时每个主变电所的备用支援变电所数量必须≥1个,主变电所要实现资源共享。
轨道交通网络系统是城市的重要用电负荷之一,根据规定,轨道交通系统为一级负荷,供电电源必须有两路,若其中一路因故障而中断供电,另一路同样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全部用电要求。牵引供电系统的用电负荷也为一级负荷,动力照明系统则根据其用电实际情况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或三级负荷。轨道交通外部电源供电不应局限于某一线路,而应根据城市电网、线网规划情况进行设计、规划,可灵活运用分散供电、集中供电、混合供电等形式。
二、上海地铁供电应急处理方案
(一)供电系统分析
上海地铁某线的电力供应系统为集中供电,组成部分包括高压电源(110kV)、中压变配电系统(35kV)、动力照明供电、牵引供电、杂散电流系统、SCADA(电力监控)。其供电系统由牵引降压变电所、主变电所、降压变电所、接触网、跟随所、SCADA、防迷流系统组成。本工程中,线路总长41km,全程设置的车站变电所共有28个,停车场变电所、车辆段变电所各1个,其共同构成了环网供电网络(35kV),供电方式为双路电源供电。其中,正线所含牵引变电站有12个,经降压整流输出1.5kV直流电压,供电对象主要为电动列车。设有2座主变电所(110kV),主变电所电源均由城市电网变电站(220kV)分两路提供。
(二)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方案
城市地铁大面积停电事件,根据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级:一级停电,是指地铁所有的主变电所发生停电。由此造成两路交流电源均停电,列车被迫停运;二级停电,是指1个以上的主变电所发生停电,但仍有部分主变电所未停电。由此造成的车辆段、车站全部的交流供电中断,正线接触轨处于超大单边或超大双边供电,区间列车仍能行驶至下一车站;三级停电,是指车辆段、车站局部发生交流供电中断,正线接触轨可以为单边供电或者大双边供电,列车可正常行驶5分钟。
(一)一级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理
在发生一级停电事件后,地铁交通供电系统负责人首先要与供电局取得联系,询问停电时间、停电原因。将主变电所的变压器开关(高压、低压)、中压馈线开关断开,同时要立即安排专人值守。充分掌握蓄电池运行状况,若停电时间>30min,则要退出蓄电池设备,并做好恢复供电的相关准备。
(二)二级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理
首先,通过与供电局沟通,以获悉停电时间、故障原因。了解停电区域有无扩大化,将停电的主变电所的变压器开关(高压、低压)、接地变开关、中压馈线开关全部断开。若主变电所为两路或一路停电,故障主变电所、车站变电所都要退出。将主变电所的供电方式切换到其他主变电所支援供电,以恢复断电变电所供电。相关变电所要指派专人值守,若在运营过程中恢复主变电所供电,则需要列车运行完成后再切换到正常供电。
(三)三级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理
在发生三级停电事件以后,要立即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抢修,若停电时间较长(>30min),则要退出故障主所的蓄电池,待消除设备故障,设备恢复正常后,可立即切换到正常供电。
三、地铁供电应急处理相关注意事项
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为确保能及时、有效地恢复列车及车站供电,就必须制定、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在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制定科学、完善的停电应急预案。在预案中,要对供电、电力调度等专业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应急演练,以提升地铁供电系统的应变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还要加强轨道交通供电各专业间的协作与衔接,以保证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能对车站、列车乘客进行安全、合理的疏导。通过应急演练,还能从中发现应急预案中的各种不足,从而能及时加以改进,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第二,与城市供电局加强沟通,定期对双方的应急协作方案、供电安全进行评估,并组织开展停电应急联合演练。当发生停电事件时,首先与城市供电局联系,获得准确的供电信息,以便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第三,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设备隐患、操作规程、技术文本进行全面的排查,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第四,充分重视轨道交通电力供应系统的测试工作,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以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另外,在建设新线路时,应当对各主变电所的容量分配进行充分的考虑,以便在出现停电事件时,能及时地向故障主变电所提供支援。
结束语: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而言,在出现大面积停电时,要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尽快恢复线路及车站供电,以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要做好地铁停电应急处理,各相关专业必须要协同合作,加强专业间的沟通和应急演练,做好供电系统设备的保养、维护,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构建轨一套完整的供电应急处理体系,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级停电事件,以保证轨道交通的正常运作。
参考文献:
[1] 单辉.浅谈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的应急处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7).
[2] 赵垒.城市轨道交通中压环网供电方式的讨论[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0).
[3] 叶聪.浅谈城市轨道交通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4).
[4] 席红.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供电系统[J].都市快轨交通,2011,24(5):94-96.
[5] 吴伟辉.浅谈城市轨道交通直流框架保护动作应急处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21).
作者简介:(钱晓超,男,籍贯重庆,1981年6月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助理工程师 研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供电
城市应急处理预案范文2
[关键词]城市交通 突发事件 应急系统 宁波
城市交通是由机动车辆及各种非机动车等交通方式组成的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组成部分。城市交通突发事件是发生在城市道路网上,由于一些自然或人为的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交通通行能力下降,引起社会连锁反应,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给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带来损失的事件,较为常见的有交通事故和非周期通拥挤。
尽管近年来,一些城市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了城市通行能力,但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几年私人汽车大增,给城市土地资源容量和城市环境容量都受到了极大的挑战,首都变成了“首堵”。道路基础设施不可能无限制扩容,城市交通的复杂局面仍然将长期存在。依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学的交通管理虽然可以大大降低交通事件的发生几率,但是,不可能完全避免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提高城市交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是政府交通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各部门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城市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
一、城市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
1 发生的不确定性
虽然部分突发事件有发生征兆或预告,但是确切发生的时间、地点是无法预见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很难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其发展轨迹。最初仅仅是道路上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处理不及时,最后却有可能导致交通严重堵塞,进而可能出现城市的局部混乱。这就是其中的“连锁反应”和“放大效应”。
2 处置的高难度性
一般情况下,城市道路上相对车流量大,交通比较拥挤。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往往使得救援力量无法或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到现场后,又往往局限于地形环境因素,大型设备施展空间有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由于路面人车混杂,还使得城市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存在极大的危险性。
3 后果的广泛社会性
城市道路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对社会的重大影响。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的城市主干道,其影响面会迅速扩大,产生“涟漪”效应。可能导致城市交通进入危机状态。
二、宁波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处理系统现状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运和水上搜救部综合应急预案和部分预案。宁波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也根据实际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正常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及时化解行业内存在的矛盾,有效预防和处置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宁波市交通局出台了《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将突发性出租汽车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并列出不同的处置方法。预案要求市公管处建立监测网络,及时将一般性以上的出租汽车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局里。
为促进宁波市交通系统“三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在台风、洪水、潮汛等自然灾害面前,车辆、船舶、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了《宁波市交通系统“三防”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升级、后果扩大,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制定了《宁波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预案》。
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疏运,保证应急求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宁波市交通局制定了《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近年来,宁波市应急反应机制初步建立,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但现有机制总体看应急指挥系统还缺乏标准、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地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增强城市交通应急反应能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城市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成为政府交通部门以及相关各部门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
三、宁波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思考
1 建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21世纪的交通将是智能化的交通。智能交通系统能快速准确地进行交通信息的采集、处理、决策和指挥调度,使交通基础设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表明智能交通在缓解交通拥挤、减少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环境、减少污染、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目前,宁波初步建立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总体框架,建设了包括交通信息综合业务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监视系统、 “电子警察”系统、智能卡口系统、高清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无线移动警务系统等一大批先进的交通管理应用系统。在交通管理智能化发展方面,重点加强了五大系统的建设,即城市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一期、二期项目)、道路实时交通信息(事件)采集、监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高清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无线移动警务系统。智能化、高科技化交通管理系统为宁波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 建立应对交通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
为了提高城市交通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需要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映灵敏、保障有力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城市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结合宁波实际,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我们认为,宁波城市应该建立预警联动总中心,在该中心下,建立交通突发灾害预警联动分中心。
(1)实现在“总中心”下的资源共享
将城市电力部门、排水部门、气象部门、地质部门、消防部门、治安部门、道路管理部门、建筑部门、交通部门等等各部门都纳动中心,各部门建立预警子系统,通过联动中心实现资源共享。联动中心必须将会影响交通系统运营的预警信息及时传入城市交通灾害预警子系统中,便于该子系统及时采取预警措施。
(2)建立统一的报警号码台
目前,110、119、122,120等多个号码台的存在,使人们在危急关头求助时,还需要首先想一想自己所处的状况和应该拨什么号码,因此必须将各类不同的社会服务号码,如交警96122报警,医疗122急救,高速路政、高速拯救、业主管理处指挥中心、
FM93电台收入交通信息导航等等多报警系统的联动,可以建立统一的报警号码台,或者使各个信号台之间相互沟通,无论是哪个信号台收到报警信息,都有责任将其信号转传给正确的信号台,确保指挥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收到报警信息,同时向多个部门同时发出指令,立即展开抢险、排险、救护、疏导、保卫、侦察等工作,势必会极大地提高救援的效率和准确性。
(3)建立统一的应急领导和指挥体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应急工作
设立专门负责机构,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设立值班电话,健全应急反应网络。其职责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事故的破坏;领导和协调紧急事件管理系统。其主要任务包括: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开展人员培训、处置演练、消防管理和信息技术服务;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紧急事件;给予下属机构在处置紧急事件时所需人员、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城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应急预案是将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的有效补救措施。应急预案分总预案与专项预案。总预案是指对突发事故(件)进行应急处置的原则、组织、程序,以及有效控制的对策、措施等总体要求。专项预案是按照突发事故(件)的类别,组织指挥各单位,采取应急措施,有效控制的具体对策、措施。公管处、航管处、公路局等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针对实施中的具体情况,适时对各级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1)完善交通管理和疏导的联动应急预案
宁波是个台风、暴雨多发区,有关部门须制定和完善非正常天气状况下的交通管理和疏导应急预案。交管部门应与气象、水电、市政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如台风来临后,交管部门要派出警车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必要时断绝社会交通,确保交通安全。交管部门还要重点加强环路、桥区等重点区域的交通维护疏导,根据情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分流主路车辆走辅路。还要建立救援车辆绿色通道,凡执行紧急救援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等,一律派出警车开道,确保特种救援车辆快速通行。
(2)完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大多已经建立的较完备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如要求学习驾车者首先须参加急救培训班并取得证书后,才有资格考驾照:要求司机在车里预备急救箱等等。我国作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首位的国家,宁波作为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大城市,有必要尽快建立现代化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除了培训驾驶员、交通部门管理人员等,同时在各级急救中心设立交通事故急救队,保证一定的人员数量、装备和技术,并建立急救培训系统。这些预案和制度的出台会很大程度上杜绝或缓解交通堵塞等灾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慧艳: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交通科技[J]2005(11):23-25
[2]朱嘉:谈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5(5):65-67
城市应急处理预案范文3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预案。
1.3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1.4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我省发生的肺鼠疫疫情波及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4.2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市。
1.4.3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者败血症鼠疫病例数1—4例;
(2)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流行范围波及两个以上县(市)。
1.4.4一般鼠疫疫情(Ⅳ级)
腺鼠疫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卫生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兴国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1.1兴国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兴国县鼠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作为负责全县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做出处理鼠疫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医药公司、县外侨办、县交通局、兴国火车站、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信息中心、县旅游局、县红十字会、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鼠疫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开展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鼠疫疫区的建议;按照卫生部制订的鼠疫疫情信息标准,经市卫生局授权,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外鼠疫疫情信息;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发改委:加强鼠疫疫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和监督,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县医药公司:紧急动用县医药储备,根据我县现有医药储备规模做好灾区紧缺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供应。
县外侨办:做好在县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外籍人员应急救治的协调、涉外宣传工作及其他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
县交通局、兴国火车站: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药械和有关物资。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疫区家畜的鼠疫等动物疫病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疫区内鼠群密度变化及其它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监控;结合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协助开展鼠疫及相关鼠传染病的监测;疫情发生时,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地的隔离工作。
县*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疫区封锁工作,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疫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个人。指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和有关动物及产品经营者搞好自律管理。
县财政局:做好鼠疫控制应急资金的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县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动员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鼠疫疫情中死亡人员的火化,协助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县科技局:协助提供鼠疫疫区处理所需技术,支持相关科学技术研究。
县教育局:协助卫生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鼠疫疫情控制措施,防止鼠疫疫情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按照疫情控制的统一部署,组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做好疫情处理的宣传报道,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必要时组织新闻会和新闻媒体采访,组织对外辟谣;宣传鼠疫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疫与保健意识。
县信息中心: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予以积极配合,保障疫情控制期间疫区的通信畅通。
县旅游局: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鼠疫疫情发生期间,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严格旅游团队档案管理,建立严格鼠疫疫情报告制度,防止鼠疫疫情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通过旅游活动跨地区传播扩散。
县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鼠疫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
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完成县内的疫情处理任务,并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管、污染扩散的控制及县鼠疫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2.1.2县鼠疫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鼠疫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鼠疫疫情时,县人民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疫区实施封锁。
(4)人群聚集活动控制:县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集聚的活动。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交通卫生检疫:县人民政府组织铁路、交通等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点,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
(7)信息:鼠疫疫情发生后,县卫生和宣传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8)开展群防群控: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转移或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县内鼠疫疫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3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和救治机构及其任务
2.3.1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鼠疫应急处理的专业机构。
具体任务:
(1)负责鼠疫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县卫生局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情况。
(3)负责疫区内标本的采集与运送。
2.3.2应急处理救治机构:县人民医院是鼠疫应急处理的救治机构。
具体任务:
(1)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2)及时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完成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的感染控制工作,实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止出现院内交叉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染。
(4)负责或协助完成鼠疫患者死亡后尸体的解剖、消毒、焚烧等处理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省鼠疫监测方案》要求,开展鼠疫日常监测工作。必要时,在疫源不明地区或新发现的鼠疫疫源地区开展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
3.2县卫生局要对鼠疫监测、动物鼠疫疫情处理及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3县卫生局应根据报告的鼠疫疫情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鼠疫型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3.4.1预警信息单位:Ⅰ级为卫生部,Ⅱ级为省卫生厅,Ⅲ级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Ⅳ级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4.2按本预案鼠疫疫情分级,预警级别对应如下: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为Ⅰ级预警,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为Ⅱ级预警,一般鼠疫疫情(Ⅳ级)为Ⅲ级预警,动物间鼠疫疫情达到下列强度时为Ⅳ级预警:我县鼠疫自然疫源地发生黄胸鼠鼠疫大流行,流行范围≥500Km2;或局部地区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流行,且波及到县以上城市;或动物鼠疫发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对人群构成严重威胁。
4.信息管理与报告
4.1信息管理
4.1.1完善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鼠疫疫情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报告等工作。
4.1.2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县内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4.1.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责任范围内鼠疫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核实县内疫情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资料。
4.2信息报告
4.2.1执行职务的各类医疗卫生人员是人间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4.2.2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判定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按规定时限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动物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在判定发生动物鼠疫疫情后,责任报告单位在2小时内通过《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2.4在开展鼠疫疫情监测期间,鼠疫监测数据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随时报告,或按规定报告阶段性鼠疫监测数据,并视监测情况随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间隔最长不得超过4个监测周期(28天)。发现异常情况时,相关数据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5.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
发生人间或动物间鼠疫疫情时,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根据鼠疫疫情发展趋势和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鼠疫疫情和减少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1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的应急反应
5.1.1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和疫情处理的需要,县人民政府成立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救治鼠疫患者,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及时将鼠疫疫情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5.1.2县卫生局及时了解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通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遇有紧急情况,可同时报告省卫生厅,直至卫生部。
5.2Ⅳ级预警(即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后)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2.1县卫生局建立疫区处理组织。县卫生局要迅速了解情况,掌握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同时迅速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至卫生部。
6.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6.1鼠疫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由卫生部予以确认;重大鼠疫疫情(Ⅱ级)由卫生部或省卫生厅予以确认;较大鼠疫疫情(Ⅲ级)由设区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一般(Ⅳ级)鼠疫疫情,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
6.2鼠疫应急反应的终止
鼠疫疫区控制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1995》的要求全部完成相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收大、小隔离圈内已达到灭鼠灭蚤标准及环境卫生标准,连续9天内无继发病例,疫区疫情控制临时指挥部可提交解除疫区封锁申请。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应急反应的终止,按照《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重大鼠疫疫情(Ⅱ级)、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分别由省、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执行,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3鼠疫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6.3.1评估人员组织
对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处理情况的评估,分别由国家、省、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6.3.2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疫区自然地理概况,发生疫情的原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疫情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患者构成,治疗效果,染疫动物、蚤种类的分布,染疫动物密度和蚤指数,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7.保障措施
7.1技术保障
7.1.1完善县级鼠疫监测体系建设,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对鼠疫病例(含疑似病例)实行“首诊医生责任制”。
7.1.2提高鼠疫的应急反应能力。依据国家“鼠疫应急装备标准”,规范各地鼠疫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鼠疫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通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水平和能力。
7.2物资、经费保障
7.2.1物资储备: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鼠疫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发生鼠疫疫情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短时效和过期物品要及时更换。
7.2.2经费保障:县财政按规定落实鼠疫防治与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确保鼠疫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8.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组织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根据鼠疫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9.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城市应急处理预案范文4
[关键词]地铁车站 大客流 组织策略
中图分类号:T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7-0390-01
0 引言
大客流是指在某一时段集中达到的、客流量超过车站正常客运设施或客运组织措施所能承担流量的客流,会对车站正常运营造成很大的影响。如何安全高效的组织地铁车站大客流,充分体现地铁“安全、高效、便捷、舒适”的优势,是地铁车站运营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1 大客流的分类及特点
大客流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可分为可预见性大客流和不可预见性大客流。可预见性大客流可分为节假日大客流、大型活动大客流、恶劣天气大客流、早晚通勤大客流。
节假日大客流是以旅游、购物、探亲为主,大批游客的到来以及市民在节假日期间出行购物、休闲等会使地铁的客流大幅上升,特别是对位于交通枢纽、商业区及旅游景点附近的车站。大型活动大客流是指地铁沿线附近举行的大型活动结束后,在短时间内会有大批的乘客涌入附近的地铁站,对活动场所附近车站影响较大。恶劣天气大客流主要指在出现大雨、台风等恶劣天气的时候,地面交通受到较大影响,很多市民会改乘地铁,造成车站客流普遍增大。早晚通勤大客流具有一定规律性,住宅、商业、办公区的车站会在早晚高峰时客流量加大。
不可预见性大客流的规模、持续时间都是无法预测的,如车站周边临时大型活动,天气突变,突发事件等引起的大客流,没有一定的规律性,车站客流量会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
2 影响地铁车站客流组织的因素
2.1 乘客乘坐地铁的流程
从地铁服务全过程进行分析,乘客乘坐地铁由进站-购票-进闸-候车-乘车-下车-出闸-出站步骤组成,如图1所示。地铁车站大客流组织需要考虑乘客乘坐地铁的每一个环节。
2.2 影响车站客流组织的因素
2.2.1 出入口及通道的通过能力
地铁车站出入口及通道的数量、位置和规模是根据周边土地利用布局及客流的方向及数量而确定的。车站出入口及通道的布局、数量及大小对集散客流有着较大的影响。日常客流组织中,应根据不同的出入口及通道类型进行组织。
2.2.2 售检票设备能力
实现具体售检票业务操作。售自助检票终端设备的数量、布局及服务能力直接影响着车站客流组织的效率。通过增加售检票终端设备的数量,合理布局自助售检票设备的位置,减少出现故障的概率,提高自助售检票终端设备的能力,应对大客流组织的需要。
2.2.3 车站乘降设备的能力
楼梯、自动扶梯的数量和位置是根据设计阶段客流预测的客流量确定的,楼梯、扶梯的位置和数量对车站客流组织有一定的影响。车站发生大客流时一方面要在楼扶梯口进行疏导,一方面可根据客流组织的需要改变自动扶梯的运行方向来达到管制客流的目的。
2.2.4 列车运能
列车运能的主要受行车间隔、列车载客量、列车编组数的影响。对于可预见行的大客流应该编制专门的运行图,以缩短行车间隔,增加运能。对于突发性大客流应采取列车调整,临时加开列车增加运能。
2.2.5 临时控制及疏导措施
临时控制及疏导措施在车站大客流组织中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是否安全高效地组织好大客流,直接取决于车站临时疏导措施的实施情况。临时疏导措施起着限制客流量,控制客流的均匀性,改变客流方向,保持通道的畅通,维持客流秩序,将车站容纳的客流控制在一个安全范围之内,确保车站客运组织的安全。
3 地铁车站大客流组织措施
3.1 客流预测
对于可预见性大客流,提前进行客流数量、方向及峰值的预测,要结合客流历史数据,总结车站客流规律,同时考虑外部因素,为制定相应的客流组织预案提供依据。恶劣天气引发的大客流,应注意天气变化信息,做好客运组织的临时安排。
3.2 编制客流组织预案,做好车站客流组织
车站要根据客流预测的结果,针对不同类型的大客流,提前编制好大客流组织预案,制定可行性的客流组织办法。提前安排好各岗位人员,并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大客流来临之时,各岗位可以按照预案熟练的疏导客流。要提前在出入口、站厅、站台设置临时控制和疏导措施,设置临时导向标识、导流栏杆、铁马等,做好客流控制和疏导的准备。事先对车站客运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提供一个良好的设备环境。
3.3 车站大客流控制措施
车站出现大客流时,整个车站的运作是必须统一协调的,按照大客流组织方案的有关规定及各岗位职责、程序执行,做到安全、及时、有效地疏导乘客。
3.3.1 车站大客流三级控制措施
第一级为控制站台客流,控制点在站厅与站台的楼梯(或自动扶梯)口。车站应将站厅与站台之间的自动扶梯改为向上方向,避免客流交叉。
第二级为控制付费区客流,控制点在入闸机处。车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关停部分自动售票机,入站闸机或将部分双向闸机设为只出不进,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隔离带、铁马隔离进站闸机,以减缓乘客进入付费区的速度。
第三级为控制非付费区客流,控制点在车站出入口处。车站组织人员人为的控制出入口的乘客进站速度,必要时可关闭部分出入口。
3.3.2 客流控制的决策与实施
车站值班站长决策是否启用三级客流控制,或单独启用哪一级客流控制,并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在实施三级客流控制之前及过程中,车站人员必须做好乘客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公安、保安相互配合,保证三级客流控制的有效实施。整个客流组织和控制过程中,车站应保持与运营控制中心(OCC)、公安的联系,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
3.4 票务工作组织
在大客流发生前,设备维护人员须对车站全部的售检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售检票设备能正常使用。车站应根据客流预测和以往大客流所消耗的车票和零钞数,在大客流发生前,向票务部门申领和储备充足的车票和零钞。大客流发生初期,车站站台客流压力不大时,除TVM发售单程票外可增加临时售票厅售卖预制票。车站根据大客流的进出方向,选择在进站客流较集中的位置,设置临时售票亭。当站台客流压力影响车站安全时,可以适当的关停部分或者全部售检票设备减缓乘客进入付费区的速度,控制站台客流。突发大客流等紧急情况,为保证乘客安全和运营需要可启动AFC降级模式运营。
3.5 启动大客流应急处理预案
对于突发大客流,车站可根据大客流发展趋势启动大客流应急处理预案,快速向应、快速报告,严格执行应急处理预案,灵活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突发大客流。地铁在城市交通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对舒缓城市交通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大客流情况下应妥善处理,不能轻易关闭出入口或者关闭一个车站。客流大站应根据车站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客流组织方案和突发大客流应急处理预案,并在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
4 结语
结合深圳地铁车站运营组织情况,探讨了车站大客流情况下车站运营组织策略。合理的大客流组织策略,不仅挖掘地铁运输潜能,提高地铁车站运营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而且能体现地铁安全、便捷、快速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 张伦.地铁车站大客流运营组织探讨[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1,(05):87-90.
[2] 朱海燕.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12.
城市应急处理预案范文5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国家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省电网或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国家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组织机构
2.1 国家应急机构
2.1.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国家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2.1.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铁道、交通、商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务院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构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
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3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3.1 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2 电力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3 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 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 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 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 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
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l.3 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地铁、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4.1.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4.2 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由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与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
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5.2 装备保障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 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 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 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7 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并负责拟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城市应急处理预案范文6
陕西省从地理上看主要划分为陕北、关中和陕南三大部分,而陕南包括汉中、安康、商洛三个地市。就整个陕西而言,陕南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农村地区,经济较为落后。陕南地区北靠秦岭、南倚巴山,基本上属于山区地带,森林植被十分茂密。也正因为种自然因素,使得陕南农村地区相较于关中和陕北,发生森林火灾的频数相对较高,而且多为人为火灾。就火灾发生的时间段而言,基本上与特定节日呈现出相关联态势,如除夕、春节、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元宵节等节日及节日前后是人为森林火灾集中发生的时间段。因此可以看出,陕南农村地区人为森林火灾频发,与其地域因素及风俗习惯联系十分紧密。
然而,不管是政府还是社区,近年来在这方面问题上,却基本上只是组织倡导文明祭祀活动或者进行事后的警告及处理,并没有形成一种系统的专门针对这样的突发人为火灾的应急管理机制,从而效果并不是十分明显,每年这样的人为火灾仍时有发生。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陕南山区绿化成果,保护植被及农作物,防止空气受到污染,对这样的突发人为火灾进行系统的应急管理十分有必要。
对此,本文尝试着在农村社区综合应急能力提升这样的主题下,选择以农村社区为研究主体,以农村社区对人为森林火灾这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为重点,并以陕南农村地区为例,来对农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进行一些探索,希望能够对农村社区应急能力的提升,甚至是农村社会治理方面产生一些积极的作用。
二、陕南农村社区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现状分析
本文主要从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防火工作宣传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在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部署方面,陕南地区大多数县镇每年都会召开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冬季森林防火实施具体方案,并绘制森林防火预案实施图,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在防火工作宣传方面,采取的是镇社联合模式。首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并在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防火警示牌;其次,由于近年来陕南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取得一定的建设,使得农村社区在火灾发生前后能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并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陕南农村社区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问题分析
就陕南农村地区对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现状来看,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社区缺乏有效的应急管理协调机制
目前,在很大程度上,陕南农村地区针对人为森林火灾方面的应急管理确实主要是依托社区来落实的,社区承担了很大部分的任务量,然而事实是,社区干部基本上都处于被动状态,临时应急处置的专业水平不足,难以最有效地承担起相应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一方面,对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并没有列入社区委员会重要日程;另一方面,在日常,并没有积极地在社区内组织如森林防火教育、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等活动。所以,从这方面来看,社区人为森林火灾应急管理仍然不够严格和系统。
(二)社区缺乏有效的防火规划和应急预案
虽然大多数县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展较顺利,应急预案体系也基本形成,但是许多社区并没有专门的针对本社区具体情况的防火规划和应急预案。这样一来,就忽略了社区自身区域内的特殊性,不利于各种资源的整合、社区与所辖村民小组之间的协调等。不仅如此,大部分应急预案也并没有经过正规演练与实践,社区也没有将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森林防火预案实施图公示出来,所以社区居民对方案和预案的知晓率很低。
(三)社区对居民的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目前,陕南农村社区对社区居民的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仍然不够,缺乏长期性。正是由于防火教育的不足,使得居民灾害防范意识普遍薄弱,自我安全防护知识十分匮乏,参与度也不高,所以并没有在社区内形成一种较为成熟的社区应急文化体系。
(四)社区应急装备不能满足需要
大多数社区基本的应急设备工具缺乏,从而并不能满足突发人为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的需要。往往在火情发生后,防火队只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扑火办法,因此扑火所需时间较长,甚至在某些山头,由于应急工具的缺乏,也只能任由火势自然熄灭,造成了森林绿化成果的损失。
四、陕南农村社区人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提升对策
(一)建立社区火灾联防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各个主体的作用
农村社区应该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及居民,并积极联合社区所在地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起一个系统化的社区火灾联防机制,至少在社区组织内要形成一个社区――小组――居民三级联防机制,充分利用每一应急主体的作用。首先,可以由社区来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慢慢加强社区内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从而有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其次,社区要积极动员社区干部落实自身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尤其要针对区域内特殊情况,加强对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特殊节日其相近时间段的监控,从而做好应急预防工作。最后,如果社区所辖居民人数较多,就应该依照具体情况,将社区居民按居住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分成若干个小组,并推选出村民小组组长,进一步细化防火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资源。
(二)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警与防御能力
在农村社区干部应急管理专业知识缺乏的情况下,可以由社区所在地区的基层政府来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活动,从而增强社区干部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及技能。鉴于农村社区薄弱的应急管理基础,在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方面,可以先借鉴基层政府所编制的应急预案,然后再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来完善。而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该包括这几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总则,涉及编制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预案启动这四大方面;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在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和成员职责后,应清楚详细地编写应急预案启动之后的具体工作程序;三是人为森林火灾预防及火情信息报告,应该按照应急管理的过程,将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都涵盖进去;四是对人为森林火灾的扑救,应分级响应;五是后期处置,包括火灾评估、责任追究,案情查处及工作总结等内容。总之,农村社区应该通过建立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来加强社区应急预警和防御能力,甚至是具体应急处置能力。
(三)社区和政府形成力量联合,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
仅仅编制应急预案显然只是一项初步工作,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应急意识和能力,保护好森林绿化成果,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为了能在火灾突发后有效应对,就必须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练。通过对预案的宣传和演练,使居民能够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加入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之中,有效减少损失。加强预案的宣传和演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一是加大对预案以及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地方电视台和广播体系,使居民广泛了解,宣传培训应走进社区,也可以利用学校这样一个平台,积极走进学校,加强宣传;二是加强模拟演练,鉴于火灾应急演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及社区力量的不足等问题,社区可以积极联合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来共同组织,从而达到预期效果。
(四)推行多方位排查模式,积极发挥相关人员作用
推行多方位排查模式,就是要由社区积极联合基层政府,与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并重点发挥农村社区居委会作用,一级一级明确责任人员,划分责任区域,实行全面检查,从而使每个地方都能处于监测之中。针对社区基本应急设备工具缺乏,不能满足突发人为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需要的问题,应该由乡镇政府部门来争取和整合资源,为社区加强应急设备的配备,以加强农村社区应急处置能力。
五、总结
总之,农村社区作为农村地区应急管理的重要力量,是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所以高度关注和重视农村社区应急管理的各种情况,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使得社区能够最及时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可能会或者已经造成的损失与负面的社会影响,是我国当前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现而今,在学术领域,我们也应该在注重对城市社区应急能力建设研究的同时,给予农村社区足够的关注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意义上有助于农村社区应急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