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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1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重点突出生态文明理念,美丽中国观念逐渐深入每一位中国人心中。而农村社区治理是建设美丽中国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才是真正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刻内涵。
一、美丽中国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关系
美丽中国是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也是向全世界正式表明了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立场。党的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同时也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在中国面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自然环境严重污染的情况下,美丽中国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需要建设出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态发展环境。美丽中国指的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协调,需要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中充分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速的过程中,农村社区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必须从理念和发展模式上来推动乡村治理的改变,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协同治理、简约治理、为民服务的合作治理等多种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这些理念为新时代下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启发。而农村社区治理并不是仅仅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生态保护方面,农村社区治理不能牺牲农村经济发展机遇,而是要从根本上推动农村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建设的全面发展,以此来确保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真正有效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
二、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农村治理面临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口规模的扩大,农村经济、乡镇工业也随之兴起,导致资源出现过度利用。而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本身比较脆弱,资源相对比较紧缺,在这种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而极低的资源利用率也加剧了环境污染。例如土地过度利用使得农业用地急剧缩减,土质变差,农村用地出现了严重退化。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工业化逐渐转移向农村地区,农村用地被大量占用,耕地面积急剧减少,各种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使得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另外,我国农村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工业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程度也日益严峻;而农业经济本身发展也会因为农药、化肥、地膜等的大量使用造成自然环境污染。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都处在低点,这也是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村民参与程度低。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需要农民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能够发挥出自身的力量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更加有意义的建议,同时还要对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监督,这样才能推动农村社区34农村•农业•农民2021.4BShehuizhili社会治理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从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来看,村民在参与深度和广度方面都相对较低,这直接会影响农村社区治理成效。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制度层面的缺失,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对于村民参与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利益表达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比较落后,直接影响了农村的参与;二是作为农村治理主体的农民,本身文化素质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限制其参与到农村治理中。(三)专业治理人才缺乏。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会治理需要各专业领域专业人才发挥出带头作用,但农村社区相对比较复杂。近年来,我国大力鼓励毕业大学生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可新毕业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且很多大学生将农村工作作为日后发展跳板,并不能真正扎根农村来作出贡献。这就导致了农村社区治理缺乏人才的支撑。
三、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
(一)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对于农村社区治理来说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收入是其核心问题所在。首先,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面应该因地制宜,全面推动符合市场需求发展的经济作物。充分发挥出资源优势以及农业技术优势,强化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科技投入,让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其次,农村各地全面推出特色农业经济产业,以当地特色农产品为主,推出农产品深加工、旅游农业、绿色餐饮等产业发展模式。最后,要彻底扭转农村传统模式下粗放式的生产方式,逐步向着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业链方向发展。(二)健全法律法规。农村社区治理必须不断健全法律法规。首先,需要结合农村治理中凸显出的关键问题针对农村社区治理中所需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其次,要保障法律法规建设的有效性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最后,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农村建设治理监管,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严格落实,对村民的环保行为进行积极引导,最大限度避免工业生产对农业用地以及农村水资源造成污染,彻底扭转传统农村发展过程中所造成的脏乱差现象,同时也要对工业化城镇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进行严格控制。另外,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农村发展的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三)强化农民主体意识。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仍然是农民,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调动起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农村生活和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部门应该将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主导角色逐步转变为引导,通过不断强化农村日常管理工作来为村民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并通过强化宣传来积极培育农民的参与主体意识;同时还要通过充分确保农民的参与权、监督权以及表达权来进一步拓展村民的民主参与渠道。(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当前的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难留住人才的问题。因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逐步强化农村地区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逐步强化高效培养,可以在各大高校设置相关专业,有针对性地为农村地区输送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二是针对农村地区加强实践性人才培养。在农村地区除设置村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选拔制度外,还应该进一步增设相关管理服务岗位,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政府部门也应该逐步加大财政方面补贴,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农村地区人才发展建立起更加公平的发展机制,这样才能为农村吸引更多人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农民主体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逐步强化,以此来促进农村社区治理实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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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2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文体教育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养老幼托服务 环境治理 信息共享服务
农村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农业、农村发展或农民生产、生活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是以农业信息、农业技术或劳务等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农村公共物品。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区域特征不同,生产及生活方式也不同,村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与偏好自然也不同。所以,各农村地区应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前提下,按照“贴近需求、相对集中、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层次、更多种类的公共服务,以更好地适应农民群众的需求与偏好,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体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养老幼托服务、环境治理以及信息服务等,针对广大农民群众对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应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而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设施,包括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园林绿化、交通邮电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是保证农村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
(一)科学规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做好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其次要重点做好各涉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同时根据本地区的实情,做好村镇的发展规划。
(二)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
强化干部及群众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市、乡镇(街道)、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权利与责任,保障建设及管护工作的贯彻实施。
(三)建立多元主体的资金投入机制
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积极采取激励措施吸引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逐步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现状。
(四)进一步强化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
加快对老化农田设施和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提高农田利用效率;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城乡水利工程体系,大力改善城乡水环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形成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农田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服务体系。
农村公共文体教育服务
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文体教育服务功能,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农村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包括县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中心、农民活动中心、广播电视台、老年学校、体育健身活动场地等在内的各种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村公共文体教育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及日趋多样化的文体教育服务。
(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并优化农村文体教育服务基层工作人员的文化结构
一方面,强化培训,提高现有文体教育服务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招聘制度,强化竞争和业务考核机制,保障农村文体教育服务队伍建设。
(三)构建农村公共教育体系
农村公共教育的目的是实现教育公平进而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完善健全的农村公共教育体系,需要建立稳定有效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以确保基础教育经费的增长;建立多元化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以保障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效率;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财政资金管理,将基础教育经费全部实行预算统编,优化资源配置,以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支出使用效益。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当前,我国农村乡镇卫生院经费不足,机构性质不一,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尚未建立良好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机制,以及人才流失严重等因素,直接导致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以药养医、以医养防”,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职能的落实。
(一)建立疾病预防体系
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需要改革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预防为主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
(二)注重人才培养
通过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定向培养适用人才以及鼓励城市卫生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等措施,培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同时,以人事制度和投入体制的改革为突破口,以开展技术扶贫、技术教育等手段,吸引和留住公共卫生服务人才。
(三)开展健康教育
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通过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卡,让广大农民群众自主选择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措施,促使服务机构改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建立运转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四)建立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
将农民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建立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使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改变服务态度。
农村养老幼托服务
由于农村城市化拉动以及农民生存压力的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选择外出打工,农村出现大量空巢家庭,老人和孩子成为留守者,生活得不到照料,情感需求也得不到满足,影响了老人安享晚年以及儿童的健康成长。
农村社区应积极探索养老幼托服务功能,尽力为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提供日常照料,满足其情感需求,保障留守老人照样安享晚年,留守儿童照样健康成长。一方面,以农村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家庭以及个人等多方面的力量,高效整合社区中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资源,针对不同经济状况的留守老人,分别或配合实施经济救助、集中供养、社区居家照料等多种救助和服务方式,使留守老人能够在熟悉的环境里得到必要的救助和照料,切实满足其日常以及情感需求,基本保障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另一方面,满足留守儿童的日常以及情感需求,切实保障其能够健康成长。农村社区可以在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与扶持下,以社区学校为平台,充分利用社区内的教学资源,组建专业服务队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关怀以及日常照顾,满足其日常以及情感需求,切实保障其健康成长。
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农村环境的质量,不仅关系着农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城市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本文所提的“农村环境”主要指农村卫生环境和治安环境。当前,我国农村卫生环境的主要特点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等。农村恶劣的卫生环境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以及食品污染等渠道影响到城市人口的健康。此外,工业化、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逐渐触及到社会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致使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加,农村治安环境不容乐观。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的环境保护质量和农民的健康水平,可借助农村社区这一载体,开展环境治理服务。
第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调动其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积极向农民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
第三,统一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定期对各地农村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全面落实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以奖促治”政策,调动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第四,推进农村警务战略,开展农村社区治安服务,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农村信息共享服务
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信息共享的迫切需求,农村社区须发展信息共享服务项目,逐步建设覆盖城乡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进而强化农村社区的信息化建设。如:对政务信息、公共服务资讯,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失业救助、社会保障等政府服务信息的整合和利用;对家政物业、商品配送、法律服务、休闲娱乐以及文化教育等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等,以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的共享。但重点要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服务,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及时调整更新服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它特色服务
各农村社区除积极发展上述服务项目,切实保障相应公共品投入之外,还应在努力争取政府大力支持,调动市场、社会、农民参与供给积极性,保障供给资金来源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地域类型、生产生活方式等积极挖掘、创新具有社区特色的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社区的服务功能,更好地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趋多元化与多层次化的公共品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如剩余劳动力较多的农村社区,可依据市场需求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等特征,对其开展从业道德以及各种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与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帮助其实现就业;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农村社区应成立灾害应急服务中心,对社区内居民开展经常性的防灾抗灾、自救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同时,建立预警救灾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农村防灾救灾能力;以养殖业或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社区,可成立养殖或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技术支持、销售渠道等,以提高养殖户或种植户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增收创收。
综上所述,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经济社会得以发展的基础。而建立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仅需要政府主导,还需要市场优化、社会协同以及农民自身的参与,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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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3
关键词:自主治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比较
1 什么是自主治理理论
当代公共选择学派和公共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治理理论,并由此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自主治理理论集中体现在奥斯特罗姆1990年的着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之中,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她指出传统的分析公共事务的理论模型主要有三个,即哈丁的公地悲剧(1968)、dawes等人的囚徒困境(1973,1975)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1965),但是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是市场的就是政府的,而且得出的结论往往是悲观的,她指出当前解决公共事务问题的或者以政府途径(利维坦)为唯一或者以市场途径为唯一的途径是有问题的;然后,她通过对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监督这三个难题的分析,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主治理的方法来解决。第三,通过分析分布在世界各国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情况等等,奥斯特罗姆总结和界定了其中八项原则。WWw.133229.cOM
2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与现状 1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
1978年后,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使得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基本瓦解,但由于农业本身的特性,农民不组织起来是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因此,中央根据日本等先进发达国家的经验,决定了走合作化的道路。以此为背景,我国农民开始走上了合作化之路,在演进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当前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两种模式。
(1)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之后,中央要求对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分设改革,建立乡村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在相当于生产大队的的范围内设立村,成立村民委员会,在原生产队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层次上又设立了村、组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来承担村组的行政和经济职能。由此形成了两种不同层次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源于人民公社体制,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替代,因此残存了一些人民公社体制的特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做为一个经济组织,不仅具有经济组织职能,还具有政权组织的职能。正是由于这一特征,我国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产权模糊、组织目标不明确等问题。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之后,随便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国已经开始出现大批专业化的农户,但是由于农民在流通领域里讨价还价的能力很弱,所以在市场经济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一些农民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和发展成为现在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另一种模式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而言建立起了比较明晰的产权,但由于大多在政府、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的推动下成立,并实际处于其的控制之下,仍然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2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
虽然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然而由于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合作化程度却很低。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国参加组织的农户仅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不仅远远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90%之上比率,也距巴西、智利等国80%的比率甚远,甚至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亚洲国家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也占30%-60%。
如何解决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给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她认为在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主治理的方法来解决。这恰恰符合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政府、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不能代表集体的利益,而只有农民自身才可以代表。自己的东西自己做主,自己的利益自己来把握,这样才能激发农民的热情,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因此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该走自主治理的道路。
3 中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自主治理方面的比较
目前国外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和以日本为代表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这两种模式。无论哪一种模式,都建立了良好的自主治理机制,这也是这些外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奥斯特罗姆在其的着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之中总结出了长期有效自主治理的八项基本原则。笔者将这八项基本原则概括为产权明晰、集体参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外部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四个方面。下面就从这四个方面来将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国外的这些组织做一个比较。
(1)产权明晰。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本应为集体财产集体所有,但实际却是大多由少数人占有和支配,造成产权模糊不清。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起来,本应建立了明晰的产权机制,而实际情况却是由于许多地方政府强烈的推动发展的动机,主张主要农民愿意加入就可加入,造成很多合作组织成员在加入时无须缴纳股金,这样产权就模糊不清。与此相比,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是严格由成员投资入股成立,因而产权非常明确。而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则是由农民建立的带有半垄断色彩的庞大组织体系,不仅包括基层和县级组织,还有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产权归全体成员所有,也非常明晰。
(2)集体参与。这里指的集体参与是指组织的成员都可以参与组织章程、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制定和修改。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融为一体,具有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机构的性质,农民自然无法参与制定和修改各项规则。我国的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由财政部支持的)已经建立了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但大多的合作组织农民并未真正享有表决权,一般成员基本随大流。有些直接由管理层决定,还有的实行一股一票制,这样股份占大头的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就能通过这样控制合作组织。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规定任何社员都有一票表决权,只有少数合作组织规定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安排一些额外票,但为了防止有些人利用额外票谋取私利,法律还对此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则是通过全体成员参加的组织员大会来行使组织员自己的权利,决定农协的各项方针和重大事项。
(3)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由于是小数人占有和支配集体财产,农民的投票权行使起来比较困难,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领导者可以随意处置集体财产,管理也不科学。我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成立理事会做为合作组织的决策中心,但理事会成员受到政府、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的影响较大,也无法形成有效的民主决策机制,也无法对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而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和平等合作,合作组织成员从普通的农场主到董事长,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董事会聘请专门的公司经理来管理组织的日常事务。而董事会是组织的管理机构,由组织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使之代表全体成员的利益。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有理事会和监事会来对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理事长的权力是由全体成员参加的组合员大会赋予的,而监事会成员则是有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来产生,这样就保证了合作组织可以代表全体成员的利益,组织的各项活动也受到了监事会的有效监督。
(4)外部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这是指组织成员自己设计制度的权力不受外部政府权威的挑战。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同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融为一体,自然受到政府部门的制约。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是独立的组织,但不管是其成立,还是建立之后的管理和经营,都与地方政府脱不了关系,自主性大打折扣。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则是由全体成员民主协商完成,并且美国国会于1922年就已将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从谢尔曼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而日本政府则是通过对农业协同组合大量的支持和帮助来保证自己农业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农协的制度安排是由全体成员参加的组织员大会来制定。
4 初步的政策建议
为何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难以形成有效的自主治理机制?笔者认为原因主要在于政府过多的干预。我国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因此政府干预甚至直接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理论上来说是合适的。然而,正是政府的过多干预,造成了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效率低下,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经济体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应的管理体制也应该随之而改变。只有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真正农民自主治理的机制,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才能顺利发展下去。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1)首先必须要保证农民的自主治理权力。对于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从与村委会、党支部等基层党和政府组织混合的状态中脱离出来,变成一个独立的组织,同时农村基层政府应变管理为服务,将管理权交给农民。而对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大力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农民对合作组织的民主管理,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经济地位。同时,地方政府不应再根据自身意愿来干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并对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控制合作组织进行严厉的制止。
(2)其次是提升农民自主治理意愿。保障了农民的自主治理权力,合作经济组织要想发展,还应有农民的自觉参与。目前我国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成员自主治理意愿都很低,主要是因为自身主体地位得不到保证和没有形成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我国政府应引导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将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分配时向农民倾斜。
(3)另外还应提高农民自主治理的能力。无论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还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想持续顺利发展下去,组织成员应有一定的自主治理能力。而目前我国农村现有劳动力的素质普遍比较低,因此政府应加强对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教育与培训,开展一些专门针对合作组织成员的短期培训。同时在一些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相应的研究活动,对农民的自主治理提供理论支持。
(4)同时政府还要加大扶持力度。第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应拿出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时给与合作经济组织一定的税收优惠,减轻其的负担。第二是加强金融支持。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困难,各级金融机构应放宽对其的贷款限度,同时培育小额贷款组织,规范和引导民间借款。第三,地方政府应积极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1]郭翔宇.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4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参与式治理 流动农民 留守群体
一、主要背景
随着现代城市社会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呈现出新特点:一.农村居民摆脱了和村庄组织的束缚,冲破了由户籍制度形成下的城乡二元格局,他们中的大多数涌入城市,这种城乡原有治理状态的崩解过程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二.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逐渐多样化,民众的利益诉求也渐多元化,而农村社会发育缓慢,社群自主治理格局尚未形成。
二、现状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建立在违背生态和谐规律的基础上,发展效率有待提高。以Q乡为例,首先该地交通便利程度不佳,共同交通工具便捷及舒适程度较城市都有较大差异。第二,乡村内空气污染较严重,集镇马路上扬尘严重,空气污浊。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尾气及工厂废气,反映出工业生产环节中对废气排放缺乏有力的监管及解决措施。
(2)居民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显著提高,且诉权途径的不断拓宽和社会公平的逐渐实现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利的因素,但不可避免地出现个别腐败现象,即以的方式欺害百姓等无视法律的恶劣事件。并且,公民对个人基本民利的行使缺乏必要的积极性,对民主参与的兴趣普遍偏低。
(3)农村外出务工比例较高,由此带来的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问题值得关注。在对Q乡中两个村进行总体家庭务工状况的了解后发现,每户家庭居家的男性人数不多于两人,甚至没有,家中主要包括年轻的孕妇、抚养孩子的母亲、年迈的老人及未成年儿童和青少年。经了解得知,在农忙时节他们的耕地会有返乡的农民工及家中青壮年妇女共同耕作,而在平时,家庭主要承担生活、抚养和养老的职能。由上述现象带来的问题有:村内治安状况不佳、村内卫生治理情况较差、学龄儿童受教育水平较城市有较大差距、老人养老方式单一等。
三、问题讨论与建议
(1)农村经济发展无疑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关键因素。针对当下出现的“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做法,首先在政府层面应该提高农村工业准入门槛,杜绝高污染低治理的企业进村,坚持“以农为本,不让工业污染威胁农业发展”的原则,同时加大对现有农村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及时改进处理污水废气的设施及对策,对无良企业加大惩处力度或直接取消经营资格。其次,政府及农民应协同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创新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等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2)大力提倡参与式治理,即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即营造“小政府,大市场,好社会”的社会治理结构,在具体方式上需要做到推进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自主治理,构建公民社会。在农村社区参与式治理的建构过程中可借鉴杭州经验来拓宽多渠道的社区决策参与,具体形式有:提倡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即通过这两种会议的召开聚集村民,启发民智,共同商议以提高村民在村务中的显示度;建立“和谐社区居民建言献策”奖励制度以鼓励村民针对村内事务提建议。通过上述方式引入多元的社会力量,经由政府和居民群体双向的良性互动来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达致善治的目标。
(3)推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走非营利组织的中国化道路。从整体社会乡公民社会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致使第三部门得以发展,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得以凸显。在广大农村倡导社区民间自组织的参与,推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包括:社区文娱性组织,如秧歌队、广场舞团体;公益性组织,如“留守儿童之家”。这些组织客观上可激活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治理过程同时促进社区生活系统的组织化。通过村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村民间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村民关系的和谐。
(4)针对外出务工农民家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村内组织“流动农民之家”和“留守妇女之家”。根据2004年对南京务工经商的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有:流动农民社会支持网络规模和紧密度均较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低,且网络的性别趋同性强、异质性低;与农村居民相比流动农民的地缘作用下降且业缘力量不突出。以上调查数据可说明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络较弱,他们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支持。同时有大量农民进城务工造成的“留守”现象也给农村生活中增添了诸如“留守儿童”缺少关爱和保护,“留守妇女”安全和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留守老人”孤独无依无人照料等社会深切关注的问题。因此,“流动农民之家”旨在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就业辅导、代购火车票等返乡便利等以增强该群体间的联系,为彼此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支持;“留守妇女之家”的服务群体不仅局限于留守妇女,更有留守儿童和老人,该组织的存在旨在通过定期的彼此交流和情感辅导、心理咨询等服务来排解留守妇女心中的压力,增强面对生活的信心,同时对其孩子和长辈分别提供教育上的建议和养老方式的优化途径。即积极发挥农村社会组织的参与功能和服务提供功能。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以更好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剩勇,徐. 参与式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可行性路径[J]. 浙江社会科学,2013.
[2]陈剩勇,徐. 参与式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可行性路[J]. 浙江社会科学,2013.
[3]童星. 创新社会管理[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5
关键词: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农村社会组织;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C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21-0104-01
农村社区服务的供给直接关系到农民与农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整个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重视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对我国现阶段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作用。结合我国农村现阶段发展,发挥独立于政府权力之外的农村社会组织这个权力中心的力量,对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事业将有重要意义。
1 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区服务也称作农村公共服务,学者张云开认为,能有利促进社区农业发展和提高社区农民福利的公共服务,都是现阶段农村社区应有的公共服务,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民培训、就业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 。随着改革开放兴起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国家对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严重缺位,直至今日,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1 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素质不足,社区医疗水平、医生素质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项目调研组在我国东部、中部大范围的调研中得出,48.5%的被访问者认为农村义务教育中教师素质差;同样,有48.5%的人认为农村社区医务人员素质差,社区医疗服务质量不高。
1.2 服务供需结构失衡
农村社区供给结构失衡指农村社区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现象。从需求层次上看,社区农民的需求由生存(如何活下去)需求转向了生活需求(如何提高生活质量,包括安全、社交、尊重、实现自我目标等);从需求内容上看,服务需求由单一的需求转向了文明的综合需求。但我国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主体依然是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模式,这种供给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改变了的农村社区服务需求结构,致使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的需求不匹配,导致供需失衡现象。
1.3 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投入效率不高
当前社区服务的供给模式仍沿用传统计划经济下的政府和农民(集体组织)共同供给模式。这种单一的供给主体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政府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上的财政压力较大,其投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致使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运行经费少;另一方面,单一供给主体的垄断供给也导致了社区服务供给投入效率不高 。政府由于其公共性和垄断性,缺少必要的竞争机制,政府官员本身缺乏服务效益最大化的动力,因此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必然产生低效率。
1.4 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满意度不高
农村社区居民对农村社区服务满意度低具体表现在:农村社区居民急需的服务供给得不到满足。同样是上述广东调研组报告显示,53%的受访者认为教育是他们最关心和最急需的社区服务,但其中超过1/3的受访者表示教育问题并没有得到满足;另外,笔者2009年在河北省农村社区调研时发现,大多数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环境、垃圾处理表示不满。
2 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中的作用
2.1 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1)农村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决定了其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中是以实现社会利益基准,而不是为单纯的追求利润,因而能保证其提供高质量的社区服务;
(2)由于农村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以及运行采取企业化模式,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实现社区服务的供给;
(3)农村社会组织维护农民利益的特点使其在第一时间了解社区农民的诉求,并做出快速反应,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政府部门行动迟缓的弊病,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2.2 有利于促进农村社区服务的供需平衡,提高居民满意度
随着城乡交流的增多,农村居民的需求发生了改变。从供给决策机制来看,农村社会组织,作为农民利益的诉求代表,其源于农村扎根农村的组织特性,决定了组织的供给决策程序是从下而上,基于农民的真实诉求而做出服务供给决策,从而有利于实现社区服务供需之间的匹配,提高社区居民对农村服务供给事业的满意程度。
2.3 有利于提高政府在社区服务供给的投入效率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时期,财政面临着转型和发展的双重压力。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服务供给领域中使得政府花很少的钱,民众却得到了较大的服务,实现了相对较大的社会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有力的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基层政府用于农村社区服务的财政投入效率。
3 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中作用的优化路径
效益和公平是公共服务供给事业基本原则之一,公共服务的效益体现在为满足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而提供优质、足量的公共服务。优质足量涉及效率,而保证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则涉及公平。
3.1 提高农村社会组织社区运行能力,实现其服务效率最大化
3.1.1 实现农村社会组织运作资金多元化
(1)建立以公益项目为导向的筹资网络。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某一项公益项目,以关注项目的人群重点,寻求捐助,并将其积极的吸纳进入项目,并发挥其社会资源,与社会组织共同形成网络,宣传公益项目,寻求更多捐助者;
(2)建立以人员为导向的筹资网络。社会组织可以形成本组织专门的、以筹资为内容的营销人员,通过营销筹资人员的个人社会资源筹集资金。
3.1.2 实现农村社会组织结构一体化
建立“大部门”的工作机制。社区服务项目分类适应了行政体制的“大部门” 制改革需要。农村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供给的过程中也可以遵循“大部门”的工作体制。即,农村社会组织遵照服务供给项目的分类设置职能部门,要使每个服务项目的开展打破部门垄断、条条运行的工作机制,以每个项目的性质和以人为本为工作出发点,实现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的双项转变。
3.2 注重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公平性
3.2.1 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完善需求表达机制
总理说过:“只有体民之情,才能遂民之愿”。完善农村社会组织的社区服务供给决策程序,实现农村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转变,形成体现广大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需求意愿的需求表达机制。从制度上确立由农村社区、社区居民的内部需求来决定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供给范围和供给方向的制度,建立由内部需求决定社区服务供给的机制。
3.2.2 建立农村社区居民满意指标,实现服务供给结果公平
按需分配,是正确理解的一种结果公平,但结果公平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公平的分配方式,还从道德上要求人们更深地意识到自己的社会性存在。“不能强求农村道路、饮水、学校、文体、路灯、垃圾站等公共事务达到与城市一样的标准,这是不切实际和不现实的。”因此,在追求公平的道路上,农村社会组织应充分了解农村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将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及满意程度进行标准化。“生活满意指标”,就是衡量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满意的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主要是测量人们对其生活质量的满足感。例如:经济收入水平、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方式、居住环境、邻里关系、个人价值的自我实现等等都可以作为影响生活满意指数的相关标准。
参考文献
[1]张开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评价与路径选择[J].公共行政,2010,(3).
[2]贾智莲,孔春梅.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研究[J].公共行政,2009,(7).
[3]吕微,唐伟,韩晋乐.基于多方合作的农村服务体系供给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0,(6).
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6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培养;河北省
1 研究背景
农村社区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农村社区管理工作的村委会干部、村党支部成员以及为村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管理人员。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应是掌握运用现代社区管理知识及其它知识和技能,为满足农村居民物质、精神生活需要服务并促进农村社区全面发展的人才[1]。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尽快提升现任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其向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转换,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课题组采用重点抽样,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形式,选取河北省11市22个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农村社区进行了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290份,有效回收275份,有效回收率为94.8%。调查样本中,男性和女性分别占52%和48%。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占调查总体的40.7%,其次是高中/中专,占33.8%。大专以上和小学以下的分别占总体的16.0%和9.5%。
2 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素质现状―以河北省为例
2.1 德:思想滑坡,公仆意识淡薄
德是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做事是否“公平公正”,是否“一切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被问及“您村管理人员存在下列哪些问题”时,54.6%的村民认为管理人员存在“处事不公正,,优亲厚友”等问题。此外,近40%的村民认为管理人员“一言堂”,不听村民意见。这说明,在民众民主意识不断提升的今天,部分社区管理人员仍不能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念淡薄,民主意识欠缺,这会直接导致村民对管理人员工作的漠视,对集体事务缺乏参与热情。
2.2 能:科技知识不足,经营能力有待提高
能,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知识水平、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等。知识经济时代,高素质的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应该能够带领农民群众以科技促生产,搞好经营管理。但针对管理人员的调查发现,82%的人认为自己“缺乏市场经济、农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38%的人认为自己“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熟练使用电脑上网查询资料”的占调查样本的74%。这说明,目前多数社区管理人员缺乏带领村民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经济的能力。
2.3 勤:工作自由散漫,内动力不足
勤,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体现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等。但调查发现,他们的工作总体上呈自由散漫状态。75.6%的村民反映农村管理人员“没有固定的办公时间”。54.7%的村民表示管理人员“很少向他们传达国家的政策方针”。在调查“农闲时,社区管理人员组织活动的情况时”,46.3%的村民表示管理人员“什么也不做”,自己过自己的日子。这表明,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开展、服务时效均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缺乏工作内动力。
2.4 廉:政务情况不透明,滋生
廉,是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操守,能否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在询问“您对您村政务公开的情况满意吗”时,有52.8%的村民表示“不满意”,有的村子甚至根本没有村务公开栏。在询问“您认为您村管理人员存在的现象吗”时,有45.3%的村民认为这种现象或多或少都存在,主要表现为办事走后门,公款吃喝、逢年过节送礼等。近几年在农村土地征用和拆迁方面,这一问题尤为突出。管理人员,不但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3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培养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
所谓人力资源管理,其最显著特征就是以“人”为本,通过制定完善的选拔、培训、激励及绩效考核制度,更好的开发员工潜能,从而实现既定目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与政府的管理行为密切相关。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看,提高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素质,培养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应做到以下几点。
3.1 基础:完善选拔机制,把好进入关
一是明确选拔标准,优中选优。确定“双强双高”的选人标准,即政治素质强和致富能力强,文化素质高和工作水平高。二是拓宽选拔渠道。可从注重培养和选拔本村能人;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能人和转业军人等回乡参与管理;从县乡镇政府选派优秀人员到村挂职锻炼;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选拔工作等方面综合考虑,打破身份、年龄和地域限制。三是选拔方式要公开透明。努力做到“尊重民意”,可采取“两推两考”即组织推荐、群众推荐,考试、考评结合等形式,坚决打击违法选举的现象[3]。
3.2 关键: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
在培训内容上,应突出三个方面知识的学习。一是理论知识。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学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专业知识。学习以如何当好农村社区管理人员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科学、农村社区管理等,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实用致富技术。学习种养、加工服务等适合当地发展的、快速见效的致富技能。
在培训方式上,一是灵活授课。改变过去专家讲座的传统形式,把“社区好干部”、“科技能人”请进村里,“现身说法”传授新型社区管理、致富经验,增强培训吸引力。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尽量创造条件有针对性的让学员去参观、实地操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三是对低学历较优秀的年轻干部探索学历教育的形式。由政府主导,构建“在农业高校学习,到新型农村社区实习,回乡创办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的培养模式。此模式培养周期为两年,其中在农业高校学习社区管理知识半年,到典范的新型农村社区实习半年,回乡一年拿出创办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相当于高校学生的毕业论文,最后由农业高校颁发相当于大专学历的结业证书。
3.3 核心: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使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在职有奔头,卸任有想头,工作有劲头”。一是切实提高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经济待遇。实行财政划拨专项经费,按参加工作年限确定工资,确保其薪酬。并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其工资待遇。二是实行激励措施,对群众评选的优秀管理人员,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三是建立较完善的社保体系,将其考核情况与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结合起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3.4 保障: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
首先,确立科学的政绩观。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 ,既注重对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也要重视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服务态度的考核。其次,确立合理的考核内容。以促进发展为核心,通过群众审议、“两委”决议,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赋值后,乡镇政府和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使其早知晓,常对照,以引导和激励其工作热情。再次,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奖惩机制。对完成责任目标好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不能完成的,实行末位淘汰、诫勉谈话等制度,并与工资待遇挂钩[4]。
【参考文献】
[1]董淑湛,张焘.河北省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培养研究[J].大家,2009(10):124.
[2]王彩芳.农村社会管理视角下的村干部队伍培养[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