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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文学范文1
一、引言
20世纪中叶至90年代国际译学界进行“文化转向”的译学研究,他们认为翻译是语言的翻译,更是文化的翻译。语言是文化负荷最丰富的载体,也是文化差异的最集中体现。翻译不只是语言的转换,更是文化的转换。不同文化间的交流意味着一种语言文化系统对另一种语言文化系统的认知和解读。“由于人们在理解他种文化时,常常按照自己习惯的思维模式对之加以选择、切割、然后是解读,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文化间的碰撞和误读。”(乐黛云,1995)翻译作为文化交流最简单、最直接的形式,在其实践过程中存在文化误读现象是在所难免的。在某种意义上,翻译的过程就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不断产生误读的过程。
二、文化误读的理据
1.译者的“期待视野”
译者首先是原作的读者。由于译者受到译语文化的制约,不可避免地对原作所包含的文化信息进行删节、改造和重构。译者在本民族文化中形成的思维方式、生活风俗、知识结构等决定了他在解读文学作品时的视角。朱维基在翻译弥尔顿的《失业园》时就出现了文化误读的现象。其中最典型的是这样一句:A broad and sample road, whose dust is gold and pavement stars, as stars to these appears seen in the galaxy-that Milky Way, thick, nightly, as a circling zone...(J. Milton, Paradise Lost)
朱维基的译文是:一条广大美丽的路,尘土是黄金,铺的是星星,像所见的,天空中的繁星,就是你每夜听见的,腰带般的银河,......(朱维基 译)
首先原作中出现的Milky Way 是来自于希腊神话故事。根据希腊神话传说,宙斯(Zeus)是希腊众神的主神,宙斯的妻子就是他的妹妹希拉(Hera)。宙斯暗地里和有夫之妇爱可米那私通,生下了赫克里斯。宙斯希望赫克里斯可以长生不老,就偷偷把他放在睡着的希拉身旁,让他吮吸希拉的奶汁,谁知赫克里斯吮吸太猛,惊醒了希拉,她发现吃奶的不是自己的儿子,便把孩子一把推开,可能是她用力太猛,奶汁直喷到了天上,便成了Milky Way。而根据汉语词典,银河乃是晴天夜晚,天空呈现出一条明亮的光带,夹杂着许多闪烁的星星,看起来像一条银白色的河。所以朱维基先生把原作中的Milky Way译成银河,就失去了原文所要传达的文化内涵和信息。
2.读者的“期待视野”
接受美学理论把读者提到一个突出重要的地位,尧斯认为,“在作家、作品和读者的三角关系中,后者并不是被动的因素,不是单纯的作出反应的环节,它本身便是一种创造历史的力量”。这就是说,阅读作品的过程并不是作家与作品单向地向读者灌输形象与意义,而读者只是被动接受的过程。而是如前所说,在接受活动开始之前,任何读者已有自己特定的“期待视界”,即“对每部作品的独特的意向”。尧斯有时称之为对某类作品的“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这种阅读前的意向和视界,决定了读者对所读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取舍标准,决定了他阅读中的选择与重点,也决定了他对作品的基本态度与评价。
世界文学名著《伊索寓言》就是一个例子。Aesop’s Fables,原书名是《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一部讲述动物的故事集,这些小故事是受欺凌的下层平民和奴隶的斗争经验与生活教训的总结。作者通过描写动物之间的关系来表现当时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谴责当时社会上压迫人的现象,号召受欺凌的人团结起来与恶人作斗争。然而后来被译为《伊索寓言》,成为向儿童灌输善恶美丑观念的启蒙教育,这不能不说是对源文化的误读。同样世界文化经典《格林童话》改编的中文连环画也存在对原作的误读。为了适应孩子们的“期待视野”,满足儿童对阅读对象的要求,译者对原文进行了大量的改编。从而使我们认为这只是一部饱含童趣和童真的童话故事。其实里面包含了独特的文艺价值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是格林兄弟个人生活经验的结晶,也是特定时代文化发展的产物。
三、理解和解决文化误读现象的有效途径
首先,译者要培养良好的文化素质和文化心理。王佐良认为:“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人。”因此,译者必须重视文化,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对源语文化和目标语文化都要有深入的了解。要正视异质文化,公正公平,正确的解读和诠释异质文化。不能仅凭自己的文化尺度就衡量和判断。这样往往造成片面的理解甚至是误读。
其次,要培养文化宽容的心态。文化宽容是指在本民族文化与异质文化发生冲突,不能达成一致时或是相互接受时而采取的一种积极态度去理解文化的差异,进行必要的交流和对话。译者在翻译原文时不可避免地受到自身历史文化积淀的影响,但要尽力公正公平的对待原文,尽可能的传达原文的文化信息,以包容的姿态去理解原文、解读原文。尽量向读者传播原汁原味的异国文化。
第三,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叛逆。翻译批评者在进行翻译批评时,要善于区分是由于理解能力造成的无意误读还是充分理解下的有意误读。并且将这种误读置于译作整体艺术效果和社会效果中,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这样,可以给译者进行的有意误读一个公道,而不会造成对译作不公正的评价。
四、结语
在当今世界文化多元化和一体化并存的局面下,为了减少文化误读带来的弊端,译者要提高自身的文学素质和翻译水平,以平等的文化心态正视异质文化,拥有文化包容的心态。同时翻译批评者也要公平公正的评价译作,从而更好地促进文化间的交流和融合。我们也要加强翻译文学和文化误读的研究。
参考文献:
[1]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翻译文学范文2
关键词: 多元系统理论 翻译文学 局限性
一、多元理论理论的提出
1978年,伊塔马・埃文-佐哈尔把他在1970年至1977年间发表的一系列论文结成论文集,以《历史诗学论文集》出版,首次提出了“多元系统”,意指某一特定文化里的各种文学系统的聚合。认为,各种符号现象,即文化、语言、文学与社会等由符号主导的人类交际形式,只有当做系统而不是毫无联系的因素构成的混合体时,才能得以更充分地理解与研究(Even-Zohar,1990)。后来这一理论被用于翻译研究。
二、多元系统理论在中国的影响
由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大陆特殊的国情,直至八十年代末国内学术界对它仍知之甚微。九十年代初,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及走出国门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学者越来越多,才开始有人接触到了多元系统理论,九十年代末才真正把它介绍到国内学术界。
这一理论迟迟未能在华人文化圈内产生较为热烈的反响,一是该统理论本身比较艰涩,牵涉的学科又过于庞杂,如语言、文学、经济、政治等;二是我国翻译界对翻译的研究和关注较多地仍旧停留在文本以内,而对翻译从文化层面上进行外部研究的意识尚未确立。另外,埃氏的多元系统理论文章一直没有完整的中文译文。
近年来这一理论在中国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多元系统把翻译放在语言、文化和社会这些宏大的背景下来考察,开拓了翻译研究的新视野。
三、多元系统理论与翻译文学
1924年,梯尼亚诺夫在论文《文学事实》中提出,文学事实是一个“关系实体”;1927年,在《论文学进化》中又提出,文学的进化在于“系统的变异”,即处于文学系统中心位置的高雅文学被处于边缘的、更富活力的新文学所取代。所谓的文学作品、文学类型、文学时代、文学或文学本身,实际上是若干特征的聚合,这些特征的价值取决于它们与网络系统中其他因素的相互关系。这样的文学其实就是一个系统。但这个系统绝非静止而是不断变化的。文学现象必须在共时和历时的层面上进行关系研究。从共时角度,文学似乎是一个和谐、平衡和静态的系统;从历时角度,文学内部充满了冲突和变异。文学的演进和发展在于系统内部持续不断的陌生取代熟悉、创新取代传统的运动。文学系统包括处于中心位置的高雅文学和处于边缘的更富活力的新文学。
长期以来,文学翻译处于文学研究的边缘,评论文学翻译的标准大多是先验性的,重原文文本轻译文文本。20世纪7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对先验性的“等值”标准提出质疑;描述性的、动态的翻译研究应运而生。人们将翻译文本中出现的“差异、谬误、模棱两可、多元指涉,以及‘异质’的混乱”视作“文化意识形态直接影响特定文学抉择的宝贵资源”。
佐哈尔强调应该把翻译文学看作一个系统,将其纳入文学多元系统。各种翻译作品或翻译形式在文学多元系统中可能起一级或二级的作用,关键在于它们在译入语这个多元文化系统中所处的地位。为此,佐哈尔勾勒了三种使翻译处于主要地位的历史条件:
1)当某一多元系统还没有形成,也就是说,某种文学还“幼嫩”,尚处于创立阶段;2)当一种文学(在一组相关的大的文学体系中)处于“边缘”位置,或尚还“弱小”,或两种情形皆有;3)在一种文学中出现转折点、危机或文学真空之时(Even-Zohar,1990)。
第一种情况如以色列,第二种情况如低地国家,第三种情况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那时现存的种种文学模式对年轻作家没有吸引力,他们就转向国外寻求(“五四”中国翻译)。在这几种情况下,原来的文学不但要借助翻译文学来输入新的思想和内容,就是形式和技巧也需要翻译来提供。因此,翻译活动会变得频繁且重要,占据了中心位置,并且扮演了创新的角色。
四、对多元系统理论的分析
多元系统论将经典化的产品与模式和更加富有流动性与多样性的边缘产品与模式系统地联系在一起,使一些在传统上被忽视的文本和形式得以再现。翻译规范的运作方式、翻译的操纵性质和翻译的效果都被置于更加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因而翻译研究成为文化史研究。(Hermans,1999:118)
多元系统理论的方法论以文学的系统概念为基础进行的描述性研究,将翻译文本接受为既成事实,探讨造成其特定本质的不同因素。这种研究方法给翻译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范式。然而佐哈尔声称要客观地观察系统间的相互作用,以一种非精英的、不带任何价值标准的模式来摒除各种偏见的观点是不无问题的。但正如赫曼斯指出的,观察要做到绝对客观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总是从某个文化和历史的语境或某个多元系统的位置进行观察的(Hermans,1999:36)
另一个局限性在于它一方面强调主流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忽视非主流形态的作用。社会是多种意识形态共存。承认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主流与非主流的意识形态都会影响译者及其翻译策略。这样,不论是翻译文学处于Even-Zohar所概括的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一个社会的翻译行为也不会是如他所说的那么单一,而应该是复杂多样的。
五、结语
多元系统理论在当前国际译学界有很大的影响,虽然多元系统还存在某些局限性,但它开辟了一条“翻译最终超越规约美学的道路”,为翻译,特别是外国文学的译介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有直接的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它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Gentzler,Edwin.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y.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2]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3]许钧,穆雷.翻译学概论.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4]刘阁.多元系统理论在解释中国近代翻译史时的意义与局限性.华东师范大学,2007,(6).
[5]伊塔玛・埃文-佐哈尔.多元系统论张南峰译.中国翻译,2002,(4).
翻译文学范文3
(甘肃政法学院人文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要:典故的翻译是文学翻译中的一个难点。典故的翻译不是字面意义的简单转换,而是文化基因、文化信息的有效传递。面对不同的读者群体,在不同的接受场景下,同一典故的翻译应采取不同的策略。
关键词 :文学翻译;典故;翻译策略;有效传递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11—0143—02
典故是诗文中利用神话、寓言、传说、历史故事或历史名人的话语构成的语句。用典的好处就在于既可以丰富作品的内涵,又能给读者以“似曾相识”的感受,可谓一举多得。许多著名的作家都钟情于用典故为自己的作品“增色”。因此,在文学翻译中,必须重视对典故的翻译。
典故往往包含、传递着许多文化意象。典故的翻译常常涉及文化意象的破译与传递。在多数情况下,典故的翻译不是字面意义的简单转换,而是文化基因、文化信息的重新编排与有效传递,接受群体不同、接受场景不同,就应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
一、直译
直译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既保持原文内容,又保持原文形式的一种重要的翻译方法。如果原文所包含的典故经过直译后能够使读者易于理解,不会造成误解或错误的联想,就可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出来,而不需要进行补偿性的处理。很多由英语直译过来的典故已经为人们所熟悉,成为英语典故直译的典范。如stick and carrot policy(胡萝卜加大棒政策),domino theory(多米诺骨牌理论),Pandora?s box(潘多拉盒子),ugly duckling(丑小鸭),black horse(黑马),等等。这样的直译既能保留原文所包含的文化意象和民族色彩,传递原文的语义内涵,又能丰富译入语的语言表达方式,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和交融。
二、意译
有些典故包含人名、地名或民族特有的风俗习惯,如果将其中包含的文化信息全部直译过来,可能要么出现信息丢失,要么显得过于繁琐,对于不了解相关文化背景的译文读者来说,容易出现理解困难,这时就不能拘泥于原文语言的形式,而要考虑采取意译的方法。例如:
1.Would any of the stock of Barabbas/Had been her husband rather than a Christian!我宁愿她嫁给强盗的子孙,也不愿她嫁给一个基督徒。
Barabbas出自《圣经》,是古时候一个强盗的名字。对于在英国文化或欧洲文化中成长起来的英国人来说,《圣经》的影响深远,其中的内容更是耳熟能详,其中的某些词汇和表达方式已经成为他们语言的一部分。但对于中国读者来说,这个名字却是陌生的或毫无意义的。如果译为“巴拉巴的子孙”,只会让读者一头雾水,而意译为“强盗的子孙”,既没改变原文的意思,又降低了理解的难度,可谓典故翻译的范例。
2.The goalkeeper is the heel of Achilles.那守门员太弱是致命的缺陷。
“The heel of Achilles”出自一个古希腊神话故事。对于不熟悉希腊神话故事的中国读者来说,很难通过其字面意思理解背后的文化传统,而采用意译的方法译出其蕴含的意义之后,读者便很容易理解了。
三、直译增补法
由于东西方巨大的文化差异,一些对母语文本读者来说耳熟能详的典故对译入语读者来说却非常陌生。这时可以采取直译加补充信息的翻译方法,即先直译,再在原文中补充有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例如:
“难道这也是个痴丫头,又像颦儿来葬花不成?”因又笑道:“若真也葬花,可谓东施效颦了;不但不为新奇,而更是可厌。”
“Can this be some silly maid come here to bury flowers like Frowner?”He wondered.This reminded him of Zhuangzi?s story of the beautiful Xi-shi?s ugly neighbour,whose endeavors to imitate the little frown that made Xi-shi captivating produced an aspect so hideous that people ran from her in terror. The recollection of it made him smile.“this is imitating the Frowner with a vengeance”,he thought,“——if that is really what she is doing. Not merely unoriginal,but down-right disgusting!”
“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天运》,大意是:美女西施病了,皱着眉头,按着心口。同村的丑女看见之后觉得很美,也学她的样子,却丑得可怕。后人称这个丑女为东施。此典故比喻胡乱模仿,结果却适得其反。熟悉中国文化的读者,因为知道这个典故的背景知识,因此,很容易理解它在这段话中的意思。而对于多数西方读者来说,他们头脑中缺少相关的背景知识,如果将“东施效颦”直译过来,对他们而言很难理解。霍克思在翻译时进行了解释,弥补了西方读者在文化背景知识方面的不足,使英美读者能够正确地理解原文。
直译增补法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但缺点也非常明显,一旦运用不当,有可能破坏整个行文的流畅及作者的风格等。因此,译者必须慎重对待,在必须使用这一方法之时才能选用,而且要保证所补充的背景知识不影响行文流畅,并与文章的整体风格保持一致。
四、直译加注法
对于一些蕴含深厚文学背景的词句,为了使译文读者更清楚地了解源语文化,译者可以先直译,再通过加注的方式,在注释中将典故所包含的文化背景知识和典籍出处、来源等充分地介绍给读者,加深读者的理解。例如:
贾珍道:“第三本是《南柯梦》。”贾母听了,便不言语。
(“…And what?s the third?”)“The dream of the Southern Tributary State.”At this she made no comment.
(Based on a Tang story in which a scholar had a dream of great wealth and splendor,then he woke up and found it was just an empty dream.)
如果只是直译《南柯梦》,而不加注释的话,对于不熟悉中国文化,尤其是不熟悉中国古典文化的读者来说,理解起来就是个难题。他们难以从直译中读懂其在该语境中的言外之意,更无法理解原本兴高采烈的贾母为何“听了,便不言语”。因此,译者特意加注解释了这一典故,使读者不至于因不了解原文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产生阅读障碍。
现代读者接受理论认为,译文读者也是积极主动的接受者,在遇到自己不熟悉的文化因素时,可以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进行思索和推理。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读者的接受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让东西方文化交流变得更加便捷。考虑到上述这些因素,译者在翻译时应避免做过多不必要的解释和补充,应留给读者一些审美想象的空间。例如:
Everyone in the family bullied her and made her do the housework.She was indeed a Cinderella.
家里人人都欺负她,强迫她做家务。她确实是个“灰姑娘”。
灰姑娘是欧洲童话故事里的人物,中国大部分读者都知道“灰姑娘”是个在家里受欺压的女孩。因此,将Cinderella直译出来,不会影响读者的理解,而且会引起读者的联想。
综上所述,由于译文读者与源文本作者处于不同的文化体系,甚至是不同的时代,与源文本读者在文化认同、文化接受力、阅读期待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导致译文读者很难理解源文本所包含的深厚文化内涵。尤其是在面对文化内涵丰富的典故时,就需要译者在了解译文读者接受能力和阅读需求的条件下,灵活地选择翻译策略,以使译文更好地为读者所理解和接受。这也是翻译的价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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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喻云根.英美名著翻译比较[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
[2]乐金声.欠额翻译与文化补偿[J].中国翻译,1999(2).
[3]王依宁.从归化、异化的角度看翻译中文化差异的处理[J].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
翻译文学范文4
[关键词] 译者;主体性;误读;归化;异化
一、引言
自从严复提出著名的“信,达,雅”翻译口号以来,这三个字长时期被翻译界奉为圭臬,由此开始了长达一个世纪的争论。从鲁迅的“保持原作风姿”到傅雷的“神似说”以及到钱钟书的“化境说”.译者心目中总是存在着理想主义的、纯粹忠实原作的翻译。但是西方有“忠实的女人不美丽,美丽的女人不忠实”(John Donna.song)的说法。中国的学者老子曾说过“美言不信。信言不美”,许’渊冲说“忠实是低级的翻译标准。美才是高级的翻译标准”所以人们越来越关注译者主体性的发挥。
二、译者对文本的误读
首先,译者作为读者是否对原作有百分的精确把握和理解。译者的理解是否和原作者的意图完全吻合?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文学语言不同于其他的语言,文学语言的特殊性决定了读者对文学作品的完全把握基本不可能,接受美学的大师伊瑟尔认为:文学作品的语言与一般性著作的语言有着根本的区别.一般性的著作用的是解释性语言,而文学作品是用形象的艺术表现人们的生活和想象的世界.表达人们的思想情感的。他的文本采用的是描写性的语言,文学作品的语言包含了很多的意义的未定和意义的空白.而从接受文本的角度说。接受美学的另一代表人物罗伯特・姚斯认为一部文学作品,不是一个自身独立、向每一个读者都提供同样观点的客体。任何一个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之前,都已经处于一种前在理解或者先在认知的状态。没有这种前在理解与先在知觉,任何新的东西都不可能为经验所接受。这种先在的理解就是文学的期待视野.所以文学的接受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建立改变再建立期待视野的过程。
西方学者中最早关注误读现象的是解构主义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他指出由于阅读行为总是被延迟的,伴随着文学语言被愈加多元地决定,文学意义就显得证据不足,因而那种追求固定不变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可能的(Bloom,1975:3)。译者和原作者的历史的思想意识上的差异就决定了译者对原作者意图的把握永远都有一定的偏差。同时,海德格尔也认为理解的主体性表现为合理的偏见,这里的偏见主要是由于历史造成的间距导致了解释主体的存在与文本作者存在的历史差异,进而使理解具有了前理解结构。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见到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解释从来不是对先行给定的东西作无前提的把握(Heidegger,1962)。
三、作决定的译者
列维(Jeri Levy)在《作为决定过程的翻译》(Trans.1afion is a Decision making process。1967)一书中认为文学翻译重在再创作。文学翻译的目的在于使读者感到他所读到的是艺术作品.文学译作应该具有和原作作品相应的艺术感染力。他认为翻译中译者往往以两种方式发挥主体性。第一.在几个对等词中为一个原文词做选择。第二,泽者翻译时把原文中没有表达的思想逻辑关系表达出来.以弥补原作中的断裂现象。所以在译者选定一个词的过程中,译者就不自主的把自已的主观意愿和自己的审美倾向加到翻译的作品中去。因为这些相同的词尽管词意大致相同.但是内涵和外延以及语意色彩不可能完全一致,在这种细微的不一致的地方,就是译者发挥其主体性的地方。其次.译者有时会把原作没有的逻辑关系表达出来,以诗歌《江雪》为例,首先“江雪”是什么意思?下了雪的江面?所以有的译者译成River snow。而有的译成Snowy River,但是许渊冲先生却译成了Fishing in SnOW。在此,许先生翻译的是把自己的深刻理解加进去了,《江雪》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人在下雪的时候垂钓于江面上。同时第一句:“千山鸟飞绝”,许渊冲译成“from hillt0 hill no birdin night”,而西方的译者却译成“these thousand peaks cut o仃the flight Df birds'’,还有“a thousand peaks:n0 more birds in ni曲t”,或者“the birds have vanished from a thousand mountains'’。(马;2006:187)在第二个译文中,译者试图根据自己的理解把“鸟飞绝”的原因找出来.“鸟飞绝”是因为山太高,把她们都隔绝了。第四个译文中也用消失一词来解释“鸟飞绝”的原因。但是其他两个都没有,他们只是简单地描述了当时的景色。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来作者主体性发挥的空间。这两个译者把自己的理解和自己的逻辑加到译文中去。真正创造性地翻译了原来的文本。
四、译者对文化因素的处理
美国翻译家尤金奈达指出翻译是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对于真正成功的翻译家,熟悉两种文化很重要。因为词语只有在其文化背景中才有意义。所以翻译中文化因素的处理是翻译中很难的部分,文化的差异往往会引起文化意向的失落和扭曲。对于有文化内涵的地方。翻译中一般有两种出路:归化策略(domesticating method)和异化策略(foreignizing method)。归化是采用民族中心主义态度使外语文本符合母语的文化价值观,把原作者带入译语文化。在强势文化中较多采用这种方法。比如埃兹拉・庞德(Ez.m Pound)的翻译的理论中注重强调译者的创造。他自己最有影响的译作《中国》(Catchy,1915)不能严格地当做翻译作品来看待,因为译文中没能充分地传达中国文化。蒲伯译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时也大胆采用了归化的手法,应用了英国读者所熟悉的英雄双韵体和18世纪英诗中常见的词汇。译文中归化的现象很多,有的恰到好处,有的却有弄巧成拙之嫌。鉴于东西方思维方式的不同,语序上的归化有时是很必要的。许渊冲在翻译西厢记中“我虽不及司马相如.姐你莫非倒是一位文君”。司马相如一曲“风求凰”赢得了卓文君。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千古佳话。而这一典故则为许多外国人所陌生。许渊冲则巧妙地将他译做A1-though I'm not the good lutist,She may be Muter―lover.这种创造性的叛逆翻译是取其意义相通之处。“Lutist'’一词巧妙地将司马相如用琴声表达爱情的内涵译出。而lute―lover不仅和lutist头韵相同,而且将卓文君和司马相如这种“心 有灵犀一点通”的知音互相仰慕之情通过“尽在不言中”的琴声得以相知的境界点染出来。
与归化相比,在中国当代翻译中异化的手法更加常见。异化是指在文化价值观的偏离主义的压力下,接受外语文本的语言及文化差异,把读者带入外国的情境。以色列的特拉维拉的Evan―Zohar的多元系统假说认为强势文化的多元系统内.译者往往采用归化,弱势多元系统内者多用异化或阻抗式翻译策略。在英美这种强势文化系统内,归化翻译是一种强劲的流派,而在中国大规模的归化却并不可取,容易造成读者的心里误解。有着悠久自闭传统的中国是一种弱势文化,边缘文化,翻译大都以西方为中心,着力于向读者介绍西方文化,传达翻译的洋味。异化的实例不胜枚举,国外的人名地名物体名(如:sofa,沙发)以及文化内涵词语(culture items)包括一些西方实物的象征性内涵(如:玫瑰一词原在西方文化下具有特定含义,后被中国读者普遍接受)等。异化能够给读者带来新的丰富多彩的词语和表达方式(如:O/le stone,two birds,一石二鸟:arlYl t0 the teeth,武装到牙齿)。翻译除在文化交流中起到交流和沟通的功能外。也是一种对异质性文化的导人过程。即翻译可在不同文化间将一种相异性植入本民族的身份认同中来。它不断地将异性引入传统文化(音译),使之本土化(意译),有在融通的基础上使之成为传统的一部分,更新了传统,并使认同呈开放形态,有可能地接受更接近原始形态的相异性(直译)。在此层面上讲,翻译就是一个种子移植的过程。把异域文化的种子撒播在本土的土壤中让它成长发芽,使其成为具有本土特色的异质。文化学派的代表人物(susaB Bassenet)则认为,文学翻译的任务就是拆散原诗的语言材料,然后在目的语中重组这些语言符号,译作不是复制原文,而是创作相似的文本,是种子的移植。
所以.不论是归化还是异化都是一种新的创造。把原文中的文化因素归化为目的语可以接受的东西本身就是对原作的创造,在本土文化中导入异质的东西不能说是完全模仿。“创造性叛逆”是法国文学社会学家埃斯卡皮(Rob―ert Escarpit)提出来的。“说翻译是叛逆,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的参照体系里,说翻译是创造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个崭新的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 (埃斯皮卡;王美华,1987)创造性翻译并不为文学翻译所特有,它实际上是文学传播与接受的~个基本规律。可以说如果没有创造性叛逆,也就没有文学的传播与接受(谢天振,2000)。面对一部文学作品,译者不可能把原作者的意图完整的复制下来,因为每个译者都是从自身的偏见出发理解接收作品的。译者所处的文化范式、审美标准、文化价值取向以及译者受其影响形成的个人审美情趣、文学气质、认知能力,都给译作打上了“再创造”的烙印。
五、结语
综合所述,原文文本的未定性和意义的空白使得作品有着无限阐释的可能性,还有译者不可避免地对原作的误读,这些都使得翻译行为不可能仅仅是对原作的临摹和复制。而是一种接近原作意图的创造。所以过去追求的译者“诚实的代言人”和“真正的阐释者”的准则是不可能的。翻译中关于等值和透明的思想是站不住脚的。译本绝不可能是原作内容的翻版。译者在翻译中处于主体地位。但是创造性叛逆并不是没有限度地胡译乱译。译者同时受到译语语言文化规范与原语言文化规范的双重制约。受着主体性的发挥摆脱不了原语言文化和译语言文化之间的张力作用.译者必须在两种规范能容忍的限度内发挥主观能动性,达到与宏观语境的协调,真正做到随心所欲但不逾规,使得原作的意义在不同语言文化世界得到再创造。[参考文献] [1]Bloom,Harold.A Map 0fMisleading[M]+New York and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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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M].王美华,于沛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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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文学范文5
一、意境美的概念
意境是中国文学作品的核心概念,历代文人对它情有独钟。意境的概念,源于中国古代文论,是形象体系,指抒情作品中所呈现的情景交融、虚实相生、韵味无穷、活跃着生命律动的诗意空间。意境有虚实之分。实境是指直接描写的景、形、境等;虚境是指由实境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又称“诗意空间”,是情、神、意的体味和感悟,即“不尽之意”。实境和虚境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以实托虚,以虚显实。文学意境是人类心灵的生命律动,蕴含着咀嚼不尽的审美因素和美学效果。根据《辞海》的解释,意境是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客观图景与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它具有虚实相生、意与境和谐、深邃幽远的审美特征,能使读者浮想联翩,如临其境,感同身受。中国古典文论看重境界,以意境之高下来衡量作品的艺术价值。优秀的文学艺术往往能使情与景、意与境相交融,塑造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产生强烈的感染力。意境和审美融为一体,产生了文学的美学效应。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意境美,它蕴含于各国文学作品中。
二、意境美的重新塑造
文学翻译意境美的重新塑造,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译者首先要了解和熟悉中西文化差异。
由于地域分布和生存环境各异,说英汉两种语言的人们,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民族心理、思维方式、生活习俗和文化理念等各不相同。这从婚礼习俗中可窥见一斑。西方的婚礼习俗传承了基督教教义,新娘一袭洁白婚纱、手捧鲜花,象征纯洁美丽。在中国,结婚时新娘子一身正红,还要头带红花,大吉大利,预示以后的日子红红火火。中国传统婚礼禁忌白色,认为白色不吉利,因为白色是葬礼的传统色,表示逝者一世清白、为人正直。民间还用“要得俏,一身孝”比喻女子的纯洁妩媚。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进步,中国年轻人接受了白色婚礼服,但是,新娘子通常是先着白沙,再换红装,最后还是回归传统。而且,中国人更感性,形象思维更发达,喜欢寄托情思于自然世界中的万物,从而赋予了很多事物以人文意义。历代文人墨客对竹子、松柏、兰花、梅花等植物情有独钟,而这些在英语文化中只是普通草木,没有文化意义。“鸳鸯”在国人心中代表甜蜜的爱情,可是,在西方人眼里只不过是灰黑的丑鸟。“在地结为连理枝,在天化做比翼鸟”的坚贞爱情感染了无数中华少男少女,西方青年会有同感乎?这就向翻译工作者提出了挑战。
掌握语言规律也是翻译人员重要的必修课之一。英汉语言表达规律迥异。译者必须在深刻理解原语言和原文的基础上,遵循目标语言的表达规律,用地道的目标语把原作的信息尽可能充分地表达出来,包括思想、意义和风格等重要方面,力图做到恰当、得体。翻译是复杂艰难的重新创作过程,选词用字讲究甚多,需要字斟句酌。文学翻译尤其如此。试想如果原作者的母语就是这种语言,他会如何谋篇布局、行文用词,来表达这种思想内容?译者最好设身处地,使自己和原作者融合,这样才可能创造出高质量的译文。文学翻译中,原文感动了译者,译者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重新构建,创造性思维,必须考虑如何才能让译文朗朗上口、脍炙人口,打动译文读者,给他们以美的体验。请看下例:
原文:ButIdidn’tsettle.Asbullheadedasmyfather,IescapedtotheUniversityofCalifornia,whereIfellinlovewithahaole,aswecalledCaucasiansfromthemainland.Garyhadbluehaoleeyesandsandyhaolehair.Iannouncedthatweweregettingmarried—inBerkeley,notHawaii.Nolarge,clamorousclanweddingforme.MyparentscameandmetGaryjusttwodaysbeforeoursmall,simplewedding.AfterwardwemovedtoNewYork,asfarfromtheislandsaswecouldgetwithoutleavingAmericansoil.
作者译文:然而,同样倔强的我没有让爸爸如愿以偿。我远走加利福尼亚大学,在那爱上金发碧眼的美国大陆白人小伙盖利。我宣布要结婚,不在夏威夷,在伯克利。婚礼前两天,父母赶来,这才见到女婿。没有热闹盛大的家族婚宴,只是举办了简单仪式。婚后,我们移居纽约,尽可能远离夏威夷,只要不出美国疆界。
这是高校英语专业基础英语课程教材第二册第一单元MyFather’sShadow的一段。原作生动形象地展现了父女关系冰火不容的对抗僵局。本人译文灵活运用各种翻译技巧,成功塑造了女儿的叛逆形象,与原文达到了效果对等。
文学翻译中除了传达“思想内容”,着重强调“风格特色”这一文学作品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风格是文学的灵魂,没有风格的作品就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读起来如同嚼蜡。这样的东西必然苍白无血,毫无生气,正如缺少了个性的人。而作品有了风格,人物的音容笑貌便会跃然纸上,妙趣横生。因此,文学翻译要力求传达出原著的精神风貌,否则就不成其为文学翻译了。但是,中西文化差异很大,两种语言表达规律不同,过于拘泥原文的翻译产生不了应有的艺术效果。译者必须参透原文,灵活处理,在保持“神韵”的准则下适当变通,调动目标语中的各种修辞手段,重新塑造原作的意境美,从而再现原作的艺术风格。可见译者必须把握文学翻译的这一根本特征,否则,翻译出来的东西貌似忠实,实则成了死译、硬译,违背了原作的精神风貌。
翻译文学范文6
一、文学翻译与风格
文学翻译指的是将一种文学作品文本的语言信息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本的过程。用文学语言写作的作品如小说、戏剧、散文、诗歌等的翻译都属于文学翻译的范畴。风格可以说是一部文学作品的全部,但何为风格?根据方梦之主编的《译学词典》,“汉语的‘风格’包括题材的选择、主题的提炼、人物的塑造、情节与结构的安排,以及体裁、语言、艺术手法等的综合”。在英语中并无与之完全对待的词。英语中的style主要是指艺术表现的方式,如用辞、句子与段落的组织、艺术手法的运用等。作品的艺术风格说到底应该是作家的思想气质、文化修养、语言功底和生活积累等基本素质的体现。在文学翻译中,对于原作风格的传递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一部文学作品,正是其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的有机结合,才成为既具社会价值又具有美学价值的艺术品。在文学翻译中译者既要忠实于原着的内容又要忠实原着的风格。
二、风格的可知性及其限度
在传统的文体学和文艺理论中,风格的论述通常借助于一些印象性术语,比如“典雅”、“远奥”、“精约”等等。虽然这可以说明一定的风格特征,但是风格意义的分析不能忽视对语言形式的结构分析。作品的风格也可以说是“形”“神”的统一。风格的“形”就是指语言的形式标记,是可知的。而风格的“神”就是所谓神韵、风骨、气势等非形式标记,属于意象的、心理的和情态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刘宓庆在《当代翻译理论》中把风格的形式标记分为六种,即音系标记、语域标记、句法标记、词语标记、章法标记和修辞标记。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任何文学作品的风格都必然被“语言符号化”。形式标记是我们识别风格的重要手段,也是风格可译性的依据。在一部文学作品中,作者使用何种语言,选用什么体裁,如何嵌词造句,怎样组织段落结构,使用各种修辞格等都是属于这一范畴。比如美国着名小说家海明威的作品有其非常独特的风格特征。他大量使用直接引语,句子简短,词语简单;同时又善于使用象征和隐喻的修辞手法;人物塑造趋于“硬汉形象”。使其作品在总体的风格上再现“冰山一角”。风格的非形式标记包括表现法、作品的内在素质、作家的精神气质和接受者因素四个方面,并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兼容性和独特性的特征。对于译者来说,抽象的非形式标记是很难把握的。这就给作品风格的理解带来了许多障碍。因此风格是可知的,但又有其限度。
三、译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