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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规宣传范文1
一、落实中期督导,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各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回头看”,对照市财政局考核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分门别类地做好普法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对没有完成的工作,抓紧提出具体补救措施,及时补课,确保财政“六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验收,并评比表彰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更好地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围绕服务发展,提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质量水平
201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广泛宣传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和新颁财税法律法规,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扎实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要继续做强做优“财政宣传月”这一普法品牌,明确宣传主题,市区财政联动,以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为宣传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宣传关系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等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努力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
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创新和实效,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制定宣传月方案,汇总本地区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相关惠民、惠企政策,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将各项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日常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普法专栏、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三、加强法制培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财政理念
2013年,财政法制培训工作要以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各级财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要继续坚持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和做法,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要及时总结以往开展基层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结合基层财政业务特点,完善教学方案,组织基层财政干部重点学习行政、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政策等知识。要重点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轮训,市局将组织全市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各区财政局要分别组织好本辖区乡镇财政所干部和所属财政所一般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
(三)全面落实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最新财政法制动态,通过专家授课、案例讨论、基础知识考核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及时更新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尤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对新上岗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执法的制度。积极参与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全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财水平。
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
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实施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战略,在以往取得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财政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努力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亮点,充分发挥财政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认识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协调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利用财政部门的法治文化建设资源,依托各地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适时开展法治文化图片展,弘扬法治财政建设成果,充分释放财政法治文化阵地功效。
财政法规宣传范文2
按照省、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巩固治理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绵竹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治理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好回头看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二、回头看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部分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意识薄弱,财务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未健立健全单位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和镇乡在执行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时走样或执行不到位;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因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很多基层财务人员被市级部门调走,镇乡的财务专业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只好用其他岗位的非专业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加之非专业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又未得到专业培训,致使财政政策不明,会计基础工作差,财政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部分单位多年未对资产进行清理,加之历史原因,部分资产产权不明,造成资产管理混乱;由于票据管理力度不够,市面上的假票、歪票流行,一般人员无法识别,再加上现金管理不规范,因而为小金库提供了便利。
三、已采取的有效措施
小金库治理需要连根拔已经成为共识,基于此,我市在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的同时,积极构建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使小金库成为无源之水。二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从出口上控制小金库;三是建立健全小金库惩防体系,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大力推行公共财政阳光运行,积极探索根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四是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内容
此外,我办还积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1、加强宣传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加大财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截止目前,财政法规科已完成八百余人的培训工作。
2、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财政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提高财务、财政管理水平。
3、积极培养和充实财政队伍后备人才。
4、把会计基础、财务管理工作作为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5、建议审计部门坚持离任审计制度,并把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作为审计的一项重点内容。
6、加强财政监管力度,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保持适时沟通,提高办事效率,共同努力把各项财政法规政策一一落到实处。
财政法规宣传范文3
一、2005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情况 (二)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财税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学习培训。对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和违法行为案例评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将《条例》作为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财税干部中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宣传。针对该县目前部门单位负责人在财经知识缺乏和财会人员队伍变动大的现状,通过广播电视、财税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发放《条例》单行本、开通财经法律法规咨询热线、财税网站在线有奖竞答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财经法律法规,大力营造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查询、证据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活动,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单位健全、规范有关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实行执法检查联动。建立财政、税务、法制、审计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实现执法联动。
(三)认真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我局“四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自查。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二是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和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评议考核方法,再加上外部评议的力度不够,评议方式也不先进,评议范围和内容还处于较低层次,特别是财税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财政法规宣传范文4
一、做好系统“五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达标考核验收年。年初,根据省厅、市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等各级文件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与迎检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在年初及时向全系统人手一册发放《**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等普法书籍,进一步规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组织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到县一小参加全县“五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三是开展了普法宣传培训,在县理工中专面向财经所基层干部举办了一次《物权法》知识讲座,扩大了法律普及面。四是按县法制办要求,做好系统行政执法听证员资格证办理工作。五是认真整理编辑,分年度对2006-2010年5年以来的普法文件资料进行了汇编,共8套(每套5册),制作了反映我局“五五”普法成果的精装画册6本,与电视台合作,拍摄了“五五”普法专题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一本一册一片”的精心准备到位,为我局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5月中旬至6月上旬,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先后进行了检查验收,各级验收组领导对我局普法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还把我局普法工作经验推荐到全市进行交流。
二、加强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上半年,我们及时转发了市局文件《**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梅财法规[2010]24号),对制定财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有效时限、备案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半年来,我们共审核了《**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梅财库规[2010]31号)等5份系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合规性修改意见,并做好备案。
3月中旬,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我们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6份涉及财政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认废止1份,继续有效5份。
三、做好全县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管理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文件(财税[2008]157号)要求,今年是我县实施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工作的第二年(共两年)。半年来,我股积极与国税部门协调,在依法依规对县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申报进行认真初审的同时,努力为我县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上半年,已为县顺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5家再生资源企业完成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共367万元退税申报资料的初审及送省厅复终审工作(其中去年四季284万元已退)。截至6月20日,我们已为县内相关企业实现政策性退税申报累计总额650万元,到位额567万元(整个2009年度)。在初审过程中,我们不断根据上级政策对退税业务进行细化规范,确保这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此外,在4月份,我们及时向市局报送了《全县一季度税收情况分析》。根据政策,对**德赛木业有限公司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进行了资格认定。通过积极开展系列税政管理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
四、推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股坚持对公开网首页各栏目内容进行经常性动态更新,半年来,在我县公开网更新公告通知7条,财政政务信息15条,政务公开新闻45条,及时对我县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进展进行了网上报道,对各类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进行了宣传。创新思路,推出了“挂历宣传公开”、“开通政务公开户外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三送’下乡月活动”等系列查询宣传活动,确保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常抓常新,稳中有进。2月和6月,市公开网分别以《**县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和《**县坚持“四抓”促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两期简报的形式对我县公开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报道。
财政法规宣传范文5
虽然,我国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但是很少能有人与实际的财政业务结合起来,很好的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很大程度上拘泥于对日常工作的应付,造成了财政法律法规脱离于业务实践工作。另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很多财政规章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有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执法不当或者。都造成了执法效率的低下。
财政监督的法律保障体系落后
保障财政监督有效实施的法律依据就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但目前,我国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监督效果明显不好,造成了财政资源的不合理分配,现象严重。而且,当前的财政监督形式中,过分侧重于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督,忽略了突击检查监督。法律保障体系的落后,监督人员素质不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形式无法将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
财政监督的范围具有一定局限性
基于当前我国财政监督的现状来看,受到外界客观因素的制约,监督的范围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重点主要侧重于财政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监督的内容也不够宽泛,方式也较单一。监督范围还局限在财政机关的内部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监督上,并存在严重的监督不合理现象。比如:集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对事前、事中的检查不够。缺乏对财政资金全方位的监控。
财政监督的信息反馈不及时
目前,服务于财政监督的网络不全,技术手段相对比较落后,从而导致信息反馈渠道的不畅通,造成信息反馈的不及时。
引起财政监督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一定的法制意识
1、财政监督的立法理念落后我国当前的法律,立法的时候,只考虑解决已经存在的问题,没有很好的利用发展的眼光,使得立法缺乏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另外,我国的大部分立法中,没有对具体的细节进行阐述,表达宽泛,执法者对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加以落实,从而降低了财政执法的可行性。
2、财政法制宣传力度不够财政法制的宣传,一定层次上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一直以来,受到传统错误观念的束缚,当前有没有进行很好的宣传,导致一些公开化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被制止,等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不能正确贯彻国家执法,存在很多“有法不知道”的现象。
(二)法律法规的制定缺乏科学性我国针对财政监督的一些立法与我国当前的财政方针政策相脱节,立法机关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立法职能作用,对财政监督的立法工作也缺乏相应的重视。部分立法的制定没有基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没有突出我国特色。另外,我国的很多立法中的具体条款规定比较宽泛,没有明确的操作规则。给财政监督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无从下手拖延工作时间等现象,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效率。立法的不详尽,还造成了很多人为主观判断与抉择,失去了法律的规范性与强制性。
(三)缺乏对其他国家的学习与交流我国的财政监督法制建设起步比较晚,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缺乏与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对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了解的也比较少,“学习”就更无从谈起,使得我国的立法与国际脱轨。
(四)我国信息技术覆盖不全面,没能很好的利用现代计算机手段对财政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进行改正。更没有形成联网资源共享,及时获得监督信息。
强化财政监督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财政监督的法律体系
一部相对完善的财政监督立法是顺利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坚强后盾。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加快相关立法的建设工作,尽快出台适合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财政监督工作的的具体内容、方式以及其作用等都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对财政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加以明确,避免出现监督交叉的现象。在立法的同时,还应加大执法的力度,有效控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坚持严格执法,并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其提高财务监督的权威性。
(二)加强财政监督队伍的建设
财政监督队伍的建设是有效开展财政工作的组织基础,建立起专职的财政监督职能部门,确保其独立性的有效发挥。借鉴国外的经验,依据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对财政监督的工作人员进行选拔,对于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坚决不能录用。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打造出一支真正的勤政廉洁、秉公执法的监督队伍。
(三)将监督职责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
财政监督部门在履行其监督职责时,可以基于自己实际工作的基础上,指派专门人员进行不定时的检查。由事后监督逐渐向事中监督和事前监督转变。有效避免财政资金的流失,防止资金浪费和损失。并建立信息共享的得网络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前的监督力度,把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把监督和管理有效的结合在一起,突出特色的财政监督。
(四)加强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财政法规宣传范文6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新出台的有关税法和财政政策等,特别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纪检、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为成员。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并对检查组材料、处理处罚意见进行审核;税政法规股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专业法规资料购买发放;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文书格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人教股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处罚金额万元以上、违纪金额万元以上案件,或十分复杂案件的实行集体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三、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四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我局法规股撰写的《县贯彻〈政府采购法〉取得实效》、《县着力清理乱着装》等稿分别在《中国财经报》、《日报》、《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等报子杂志刊登。财政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