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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文1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防范各类火灾事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目前已进入冬季,天气干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各有关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园区”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针对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1、加强火灾隐患检查与整改。
按照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暨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的部署,针对当前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品的生产使用销售企业、小门面房、小加工厂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整治村任务,认真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2、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加强对生产施工经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实施,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并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坚决“还清旧帐、不欠新帐”,科学规划高层建筑的选址、防火间距、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加强消防人员的装备配备和消防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应急处置能力。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灭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消防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为重点,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问题,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群众,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5、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事故经验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时间安排
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月30日,工作结束将安全检查表集中交到社会发展局政法办。
工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文2
一、工作机构与领导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上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的企业,要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下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一年至少要召开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监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元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逐步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实施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全面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设和硬件要求
(一)安全条件:
1、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车间、员工宿舍按规范设置安全出口,100平方米以上工厂或职工超过10人作业的必须设置两个疏散通道;
3、按规定安装通风、通气、排毒设施;
4、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5、特种设备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6、升降机、行车架等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和员工宿舍设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7、电镀、加油站、危化品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重点监控;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三同时”审查;
9、高危行业必须实施安全评价认定。
(二)现场管理:
1、生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员工尊章守则;
3、车间、仓库整洁,物资堆放有序,危险物品管理规范,劳动环境优良;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规模较小,厂房陈旧或租用民房作厂房和临时搭建厂房的企业单位,存在生产环境差,安全用电不规范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自我落实整改;
6、含有粉尘、毒物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做好环境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事故控制与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得超过单位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二。
(二)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的事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来处理。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特大安全和火灾事故,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年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与个人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责任期限
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XX月31日,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主管单位:企业(单位):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文3
一、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年,我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消防部门支持指导和广大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积极构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大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逐步提高。全年火灾同比下降43.2%,直接财产损失下降36.3%,创造了连续14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突出业绩,为维护全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各乡镇(街)、各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防保卫第一线的广大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及企事业单位的消防保卫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向过去一年获得先进荣誉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区的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火灾隐患仍然在一定范围存在,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消防安全责任制落的不实。有的单位领导还没有牢固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投入不足,一些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老大难”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根除;有的行业、系统管理部门没有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消防法制观念淡漠,防火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差,带险经营,违章作业。特别是有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仍然存在管理不严、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为消防安全留下了事故隐患。
另一方面,公共消防基础相对薄弱。一是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断增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广泛应用,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大量涌现,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场所仍然带险运营,增加了火灾发生机率。同时,虽经反复整治,仍有很多存量隐患久拖不改,增量隐患又层出不穷,火灾隐患数量多、整改难度大,有的需要大量资金,有的涉及群众就业,有的影响社会稳定,静态隐患难以彻底消除、动态隐患难以有效控制的被动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二是农村地区火灾防控能力尤为薄弱。农民消防安全素质差,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间距小,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和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小火常因扑救不及时酿成大灾。三是个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管理不严格,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冒险违章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屡纠屡犯,火灾隐患屡改屡生,致使火灾频发。
目前看,以上两个问题不彻底解决,就难以保证我区安全的消防形势。特别是今年进入2月份以来,我市已经连续两次发出了大风预警信号,致使我区今春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消防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容不得我们半点忽视。因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站在维护全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区消防形势稳定,确保不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牢固树立防胜于救的思想,全面彻底地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保证用火安全是消防工作的重要职责,而预防火灾是保证用火安全的前提。预防的关键就是排查、整改。查要查细致,改要改彻底,不达标准决不罢休。在这个问题上,我强调一下,消防安全工作没有软环境,要下决心、用猛药,不能讲条件、打折扣,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一要坚持经常,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自觉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机制,以查责任、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动员和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防火检查工作。文化、教育、卫生、粮食、民政、建设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粮食储存场所、物资集中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城区密集居民区、棚户区、可燃建筑居民楼和学生宿舍、农村村屯、露天堆垛要严格执行各项禁火规定,落实用火用电责任,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并采取巡逻监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好公众聚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月以来,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商场、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公安部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区将继续加大公众聚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改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场所仍然带险运营的排查整改,确保我区不发生一起因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另外,也要加强小规模的宾馆、娱乐场所、作坊、加工厂、汽修厂和出租房屋等场所的检查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着力消除各种消防隐患。这里我强调一点,那就是不要因为场所小而掉以轻心。举个例子:今年1月31日,福建长乐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仅198平方米的酒吧就造成了15人死亡、22人受伤的惨剧。因此,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这些场所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公安部“六个一律”和“六个必查”的要求依法查处,千方百计消除致灾因素,努力改善全区消防安全条件。
三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农村建筑条件差,柴草垛等可燃物质多,又远离城区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局面很难控制。因此,春季防火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农村,放在柴草垛、粮库、敬老院、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重点部位。各乡镇(街)要督促本辖区的部门、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落实春季防火措施,抓好大风天村屯火灾预防工作,严格执行禁火规定,做到凡六级以上大风天,一律禁止室外用火,防止发生连片火灾。对农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重点户、重点人落实监护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彻底整改。深入落实农村联防责任制,组织成立护卫队、看护组,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防火演练,昼夜巡视,严密看护。尤其是清明节临近,要严格封堵扫墓用火、春耕烧荒等违规行为,违反规定的,派出所要依据《吉林省消防条例》给予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优势,坚决遏制和打击放火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放火案件的发生。
三、牢固树立全民联动的思想,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点多、线长、面广、监控难。只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大格局,才能把春防工作做得更好。
一要广泛宣传。无论是春防工作,还是全年的消防工作,消防宣传都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切实达到“六有”要求。“五进”,即春防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机关;“六有”,即春防工作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农村社区有专栏。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学习新修订的《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普法力度,大造舆论声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区、村委会,要组织开展春防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社会化宣传活动。各乡镇(街)要监督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构,深入社区、村组和家庭开展消防宣传,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加强对大风天和野外用火的安全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新闻宣传等部门,及时播发消防预警信息和各种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和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尤其是商贸市场、文化娱乐、宾馆酒店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要给予公开曝光。
二要抓好培训。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和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公安机关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学校师生,电工、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保安、打工者、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作为重点对象,深入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要鼓励参与。新修订的《消防法》明确要求: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近几年我们开展弱势群体帮扶、邻里守望等活动,较好地降低了火灾发生机率。我们要鼓励和扶持农民建立志愿、义务和村企联办消防队,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联动机制。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开动脑筋,创造性地组织更多的着实管用的活动,把更多的社会力量吸纳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
四、牢固树立战之能胜的思想,扎扎实实做好消防能力建设
俗话说:水火无情。20*年,全国共有1385人在火灾中丧生,有16名消防人员在救火战斗中英勇牺牲。血的事实表明,消防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火灾人员伤亡数量。因此,我们必须把消防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针对春季火灾和其它各类灾害事故的规律特点,随时做好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灭大火、打硬仗的各项准备,力争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效果。
一要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强大的消防队伍,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去年,我区累计投入650多万元,启动建设了经开区消防站,征召了2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增配了消防车辆和消防水鹤等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综合能力明显增强。今年,我们要完成经开区消防站建设任务,确保年内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我区火灾应急救援的能力。同时,我们要借鉴农安“企业出资建站、政府日常管理”的政企联建经验,积极鼓励区内有实力企业加大对消防建设投入。同时要加大农村消防工作力度,要通过今年我区实施的“一村一泵”的农村消防建设工程,鼓励和扶持农民建立志愿、义务和村企联办消防队,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联动机制。
二要提高灭火实战能力。消防大队要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制定完善灭火预案,加强实地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地下建筑的“六熟悉”,全面掌握建筑内部格局和建筑室内外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的位置,并逐一开展灭火演练,切实做到心中有数。要不断增强灭火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充分做好战勤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要组织好实地灭火演练,使每个职工明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会报警、会逃生、会预防和扑救初期火灾。
工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防发〔〕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通过“五大攻坚战”,持续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总量,严控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镇镇长为组长、分管消防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对今年以来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当前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切实解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镇属各单位,以商店、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检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夏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在重要期间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措施。
(二)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动员发挥村委会力量,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特别是“出租后经营、居住合一”的门面房进行一次再排查,并完善台帐。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派出所、消防单位要针对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共同督促整改。村委会等要建立健全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进度。对以往各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6月30日前组织一次回访,防止隐患反弹或者新隐患的产生。对新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各村干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确定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对“五类对象”进行全面清查:一是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厅、影剧院、浴室、网吧等公共密集场所,督促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在人员集中活动期间发生火灾;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防范出现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现象;三是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小加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多发场所,督促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四是各种节日期间各类节庆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文物古建筑,督促场所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应急处置预案;五是其他有关重要场所。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镇消防队评估、确定我镇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五)消除一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城建、安监、行政执法、文化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户外广告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区修缮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要进行整改。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要针对商场促销期间人流密集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巩固建筑消防设施治理成果,对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专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单位经常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抓好企业及物业服务单位责任等末端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要求,坚持“七个一律”,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对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相关单位对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七)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演练。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一次由职能机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提高政府的指挥效能和各方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职工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演习,提高单位员工预防和应对火灾能力。
(八)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普及度,促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提高本辖区、本系统以及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针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夏季消防安全知识。要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委会,学校应当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从年6月1日至年8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10日前)。召开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门下发通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查阶段(年6月11日至年7月30日)。组织精干力量,针对清点,组织开展清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经济、技术等多种举措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单位、各村针对本辖区、单位、行业、系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年7月31日至年8月31日)。认真总结夏季百日攻坚大行动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消防长效措施,巩固百日攻坚大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重点整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
工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文5
一、进一步认清当前火灾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6月份以来,外省市相继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海南、湖南、福建、安徽、广东等地连续发生致人死亡的较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今年以来,我镇也发生了一起有影响的火灾,火灾形势不容乐观。目前,距北京会开幕仅有9天,加之夏季来临,高温季节容易引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事故。同时,我镇的部分地区和单位消防基础薄弱,前端管理缺位,火灾隐患突出,稍有不慎,极易引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外省市火灾事故的教训,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分片负责,蹲点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狠抓落实,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镇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形势,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隐患消除在未成灾之前。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镇各部门要根据消防保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要深入发动社区、农村各类消防组织加强对“三小”单位、老式居民住宅、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开展简易水喷淋装置的维护保养,落实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安全监护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临时管控工作
按照会安保工作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此类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市公安局有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部分化学品实行管制的通告》(沪府发(2)21号)以及市消防局《关于北京会期间本市对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实行临时管控工作的通知》(沪消发[2]162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充分认识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对民用爆竹物品、部分管制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的临时管控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大消防保卫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列管涉爆单位、涉爆人员、涉爆物品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全方位的排查,做到不漏一家单位,不漏一个人员,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彻底整改。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要将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撤柜,入库封存、停止销售。各级管理部门要要将销售、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处。
四、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全力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
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在整治中,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面落实公安部提出的“一条高压线、三个铁规”: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严肃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同时,要根据公安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整改火灾隐患的通知》(公传发[2]283号),全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在7月31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火灾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在7月31日整改完毕的,要立即报请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涉奥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7月31日以前不能整改完毕的,要立即报请政府采取行政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发挥“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重点对辖区内“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民工聚居区和歌厅、作坊、小工厂等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五、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工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范文6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切实做好工业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具体体现,是贯彻省委建设“平安*”战略部署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进一步明确工业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年至年,我省工业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重大、特大事故基本得到遏制,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实现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下降。
进一步落实工业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应根据已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把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基层单位。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或责任目标不落实,或发生重特大群体伤亡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凡涉及生产经营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易燃易爆因素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后方可实施,并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专项验收。
商场、市场的规划、设计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竣工投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确保消防与安全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引导企业技术创新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及其负责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研究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工艺,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坚决依法淘汰落后设备。
四、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识灾、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现场临危救助能力,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突出加强若干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一)加强民爆器材安全管理
1.加强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民爆器材生产和经营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定人定责,实施限期整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线,应坚决予以停产;对厂房陈旧、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应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更新改造。根据行业发展政策,到2005年底,基本停止铵梯炸药的生产和经营。
2.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各民爆器材生产单位应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杜绝“三违”现象。各单位应对重点危险场所、岗位、工序进行有效的监控,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手段;对火炸药等高危险生产线、实验场所,在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的同时,应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严格定员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线凭照生产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超负荷运行。
3、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从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和强化管理措施入手,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和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实施流向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丢失和非法流失案件发生。爆破器材只能经依法批准后,在批准的限制范围内进行交易;只能在经过审批确认符合标准的仓库中,在核准的品种和数量限量下储存,建立出入库查验、登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单位的储存记录以及库存实物进行清查和核对;只能用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在运输许可证限制的时间、路线,在核准的数量下运输;只能用于经过许可的用途;必须在责任单位的有效监控下储存、运输、使用、保管,由充足的持证上岗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监守;爆破作业现场的爆破器材不得脱离安全员、爆破员的有效监控,非整箱爆破器材,均须用专用作业现场保管箱存放保管。
(二)加强机械冲压设备安全管理
1.全面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根据《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8176—87)中“禁止设计、制造、购买和安装无安全保护装置及不安全压力机”、“工厂必须在压力机危险区,为操作者选择、提供并强制使用安全装置”的要求,凡手距模区100毫米以内作业或冲模经常变换的冲压设备,必须安装可靠、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2.加强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各地应及时公布本地冲压设备生产企业产品的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对在用冲压设备开展安全性能测试,经检测合格的,发给《冲压设备安全准用证》,建立冲压设备检测档案;经检测不合格的冲压设备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设备一律予以淘汰。杜绝无技术参数标牌、无生产厂家标志、无安全防护装置的“三无”设备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流入。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的企业,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凡按规定应安装防护装置而不安装的,或者已经安装防护装置又重新拆除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冲压事故报送制度,做好手外伤事故的统计工作。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抓好行业规划,规范企业发展。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切实抓好石油和化工行业规划工作,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发展。切实把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准入关,坚决制止危及安全生产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2.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各地应积极引导化工企业应用先进的安全装备和防护设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装备的自动化水平;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快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工艺和设备;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3、加强行业指导,推进行业自律。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发挥专业优势,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会同行业协会,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分析,促使企业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无害化处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无害化处置工作,落实无害化处置责任,做到“谁拥有、谁负责”。对无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应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落实资金,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加强商贸流通服务业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各地应通过组织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商场(店)、超市、宾馆、饭店、市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制度、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电路、库房等环节与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对事故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整改。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必须重点检查,确保疏散渠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2.推行消防安全评价评估。对大量经营塑料、皮革、建材等易燃及燃烧后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商场和批发市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评价评估,并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