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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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1

(吉林油田公司英台采油厂,吉林 松原 138000)

摘 要:结合油田企业的特殊情况,总结油田实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缺乏重视等问题,就油田企业如何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制度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合同管理;作用;措施

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2-0104-01

合同管理是油田企业实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的重要方式,合同管理制度对油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意义重大,是油田企业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和系统性工作。油田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与顾客的经济往来,均依靠合同形式和合同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具有全程性、基础性、动态性的特征。

一、合同管理制度在油田企业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制度是石油企业运用依法治企的重要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对外追求发展和开放,对内追求和谐和生机发挥越来越重要的重要。

第一,油田企业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从宏观整体把握,从细处小事着眼,及时发现合同不恰当、不合法之处,能够使油田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第二,油田企业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做好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工作,能够保证合同履行合理合法,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口碑。从合同签订前的资格审查起,到合同正式立项、签订,再到合同发挥效力,直至项目验收成功,合同管理始终发挥着监督、监管的功能,签订合同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提高油田企业的履约率。第三,油田企业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油田企业的专业化管理程度,能够实现成本投入的最小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实现了油田企业劳动效率的最优化和生产效率的最大化。第四,油田企业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能够减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合同纠纷。通过加强对油田企业内部上至上层管理者下至下层员工的专业性培训,使他们掌握合同及合同法规的基本知识,树立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就可以避免在石油产品质量、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变更、意思表示模糊、违约条款不完备、权利义务不匹配、担保责任等方面引起的经济纠纷。

二、油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油田企业具有特殊的行业性质,国内大多数油田企业具有跨越地区、多行业交织的特征,各下属企业分布分散,各部门合同复杂多样,这使油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运行困难。另外,油田企业对外经济交往活动密切,签订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也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

1.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缺乏重视

目前,油田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着不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上至管理人员,下至普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将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认为签订合同也是流于形式。另外,以为合同管理工作只是合同相关部门的任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风险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

2.补签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某些油田企业或因工作任务量巨大,工作人员无法供给,或是因合同审批时间过长,或是因工作计划存在滞后情况,所以开工,后立项,再补签合同,不按照合同签订的正常顺序办理,使合同的约束效率流于形式,无法做到成本的提前预算和控制,大大增加了合同纠纷的可能性。

3.盲目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合同不规范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存在众多问题,首先,对于对方的资质不审核或者审核不严谨,在不了解对方企业的情况下,就盲目的签订合同,给油田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次,合同内容频繁变更,对于合同的标的额和期限没有商定清楚便立项,或是因为实际工作当中随意变更工作量,使与原合同不符合,不能按照合同如期履行。最后,由于立项前没有做足够的论证和调查,合同缺乏履行的必备条件,只能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另外,还存在着合同名称不明确、分类不清晰、期限不准确的情况。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措施

1.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工作

首先,必须加强上层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只有上层管理者带头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知识,并且积极运用法律治理企业和管理经济,才能为普通员工树立榜样、带好头,真正关心合同的立项、制定、审批、签订、履行、监督工作。其次,逐步完善合同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专业型人才,定期举行培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性、实践性和专业性能力,同时树立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完善和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油田企业逐渐建立起以总经济师为核心,以专业管理人员为辅助力量的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全面、全程、全员合同管理。

2.不断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合同相关内容

合同管理制度是油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所以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将合同管理制度变得具有操作性,“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人员岗位经济责任制、合同管理台帐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等。”另外,合同的立项、制定、审批、签订、履行、监督工作都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来运行,认真审查对方企业的资质、生产和履约能力、生产经营、业务范围、企业信誉、企业财产等情况,保证合同质量合理合法,合同内容和条款完备,具有可履行性。最后,建议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保证合同文通字顺,意思表达清楚,期限、名称等详实。

参考文献:

[1]张超.浅谈油田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工作[J].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设计管理

一、设计管理的作业程序

(一)管理职责

项目管理单位在接受业主的工程管理委托后,应依据合约认真分析设计管理的范围及业主对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设计管理工作量及设计管理周期,建立设计管理组织,明确各个管理岗位的职责。对设计管理负责人、建筑师、结构师、机电工程师进行职责分工及界面定义,制订与现场专业工程师的配合及对外协调与沟通的准则,明确权力和义务,使设计管理人员更能积极主动的开展设计管理工作。

(二)标准作业程序及制度

建立起完善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设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和制度,主要应包括:设计单位选择制度和流程、设计品质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费用管理制度和流程、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阶段)、设计进度管理制度和流程、变更设计管理制度和流程等。通过制度和流程的建立,来规范设计管理人员的作业,提高工作效率。

(三)人员考核制度

在设计管理过程中,为了促进和提高设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也为了评定设计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非常有必要建立起设计管理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制度一般应包括:公司考核制度、项目管理部考核制度、项目利益相关者考核制度、用户反馈考核制度等。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考核,既可以及时发现设计管理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设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设计单位的选择

(一)设计发包策略

设计发包通常有二种方式:一是设计总包加特殊专业分包。此种方式优点:设计界面少,可全面进行各专业图说整合,业主和管理单位协调量少,便于统一管理。缺点:设费用较高;幕墙、弱电等专业设计品质及成本不易控制。二是方案设计单独发包、初步和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机电)单独发包、幕墙、装修、景观、指标、灯光、洗窗机等专业设计另行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此种方式优点:提高专业设计品质;有效控制专业工程造价,设计费用相对较低。缺点:业主和管理单位协调量增加;设计界面颇多,如整合不到位,将增加变更设计工作量。设计管理人员应根据业主需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拟定设计发包策略。

(二)设计发包范围

设计单位服务范围(设计内容)一般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变更设计,具体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室外总体、幕墙、装修、景观、指标、灯光、洗窗机等专业设计(其中部分专业设计也可以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地质勘察建议书;设计概算;限额设计范围;方案优选;价值工程等。设计管理人员应按照实际需求界定设计单位服务范围,并及时整理议价资料,如:原始设计条件、设计功能和技术要求、合约条款的初拟、各阶段设计费用和设计周期的预估、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等。

(三)选择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的选择一般采用直接指定或招标选定二种方式。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项目设计,由于一些和项目有关的设计参数以及运行数据掌握在相关行业的设计院手中,其他设计院无法参与其中,一般只能采取直接指定的方式。对于通用的工程项目,为了优化设计,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缩短设计周期,均通过设计招标来选定设计单位。且设计评标通常均采用综合评标法,尤其是对于工程技术较复杂、规模较大、专业或专项设计难度较高等情况的项目,更应侧重于对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和整体设计能力的评价。

三、设计质量的控制

设计质量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每项设计产品应当符合业主要求及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二,在满足法规和功能的前提下,造价务须合理。因此,设计的品质管理应当二者均予以兼顾。

设计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专家参与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讨论和论证,及时将业主的功能需求和基础资料转达给设计人员。阶段设计成果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审查设计成果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审查设计项目是否满足业主所需要的功能和使用价值。

依据项目总体投资估算建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采取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相结合,通过方案优选、价值工程等方法来控制工程造价。在技术上,对特殊专业设计合同,务必要增加工艺专业的配合条款,以期满足工程施工招投标的需要;在经济上,应明确关于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条款,适当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在合同上,增加优质优价,同奖同罚等条款。以确保设计产品的经济性和合理性处于受控状态。

四、设计进度的控制

依据业主总体进度确定设计进度,以此作为招标文件之设计进度要求,由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优化设计进度。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应包括,各阶段各专业设计进度、各专业设计人员设计进度、审核进度、评审进度及出图进度。建设工程中项目管理对设计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出图控制,也就是通过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使工程设计如期完成初步(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说明。而目前大部分的设计合同都缺乏对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严格约束,常有因设计进度延误导致行政审批进度或招标施工进度拖延的现象发生。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表示出以项目设计阶段的可交付成果(里程碑)作为支付设计费用的必要要求。设计管理人员应和合同管理人员一道按照合同要求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认真的控制。

五、设计变更的控制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设计管理部门,它的职责是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则设计变更发生越早越好。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果在设计阶段变更,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设备材料还必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设计管理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设计管理制度,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需进行由多方人员参加的技术经济论证,获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其次,必须规范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工作程序,确保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最后,应对设计变更的执行时间、变更费用、执行单位做好签证和检查监督。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项目管理中的设计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且始终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之中。项目管理单位应选派合适的设计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作业程序和相关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按照工程建设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业主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质量等各项目标进行严格控制。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成本管理;工程预算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2-0160-02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市政工程已经成为城市民生发展的基石,关乎民生幸福与城市综合能力的提升。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投入和地方政府的筹措,市政工程的造价控制贯穿于市政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但由于繁多的原因产生造价成本高于实际预算的情形。这不仅浪费了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也阻碍发挥城市市政工程的整体功能。因此,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是通过节约成本,提高城市硬实力与软实力的重要举措。

1 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特点

城市市政工程主要包括城市的道路、绿化、桥梁、给排水等民生公共事业的基础建设与维护。市场投资环境的开放导致市政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作为民生基础工程,政府的投入仍然是市政工程最主要的来源,工程造价控制则呈现出交叉性和多元性特点。这样的特点导致市政工程造价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繁多、协调复杂、工期紧张、政府行政命令再加之项目本身的环境等因素都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居高不下。

2 市政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工程造价控制缺乏整体的规划性

市政工程造价在项目的审批、规划、施工设计等多个环节中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整体规划性。市政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最主要体现在施工设计阶段,由于目前对工程造价管理缺乏系统而科学的定位,导致工程造价的控制多是停留在施工过程的成本质量控制方面,缺乏完整的施工设计管理制度导致项目施工上缺乏整体规划性;缺乏成本、质量、速度三要素的有机统一,导致孤立、偏重其中的某一个要素,不能实现成本效益的最大化。

2.2 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缺乏严格性

市政工程在政府预算的基础上往往具有一定的利润浮动空间,这就导致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比较混乱,管理制度比较松懈。首先,承揽施工单位往往为了能够承接工程作虚假不实的造价预算;施工设计缺乏确定性,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随意变更,设计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成本的随意提高与设计的随意变更导致工程总造价的上升。其次,我国采取施工项目决算与监理分离的监管模式,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混乱,施工设计和监理公司不能良好的配合与互动。最后,工程事故归责制度不够明晰健全,实践中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缺乏有效的束缚管理机制和零事故的激励制度。

2.3 施工建设造价管理制度缺乏有机的衔接

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包含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材料检验制度的管理、施工标准验收管理等制度。在实践中,工程合同管理的混乱、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缺失、施工现场杂乱不堪、建筑成本损失责任厘定不清等现象时有发生。

3 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市政工程造价是一个多层次的动态管理过程,与工程预算与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核心的目标,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笔者结合实践经验就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提出如下建议:

3.1 完善工程造价控制制度

市政工程关系城市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善工程造价控制制度。首先,工程造价技术的提升要求负责市政工程造价的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完备的造价知识,主要掌握工程土石方工程的计量工作方法。选择正规的工程造价公司,协调好造价咨询、施工、监理施工的关系。其次,做好工程招投标的造价控制,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工程造价的定额、计价方式及增加工程的结算方式等重要项目,由招标人按统一工程计量方法规定制定工程量清单;制定严密的市政工程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合同,明晰施工合同的进度、成本、效益的关系,明晰施工单位的权责利,实现人材物的有机统一。

3.2 完善工程造价的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前期的管理工作主要是投资制度的决策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是工程成本控制的重大因素,应在工程设计阶段做出尽可能详细的预备设计方案,为施工后可能产生的变更预留一定的成本空间;如果不可避免产生设计变更,应该严格遵循分级控制、限额签证制度。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和材料审核,将设计变更带来的返工和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设计变更要做到及时的上传下达,必须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变更增加成本。

3.3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材料费用

在项目的施工阶段,施工材料费用占预算费用的60%~70%左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材料控制施工用料。材料费用的控制首先是对于材料来源严格把关,选择口碑好、质量有保证的厂家,避免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施工建筑后续纠纷。其次,选择聘用经验丰富的材料管理人员,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动态,降低材料成本。最后,做好材料调配使用的记录备案,避免施工建筑材料的浪费。

3.4 严格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监理工作需要相关人员具有熟练的工程造价监理知识并熟悉工程造价施工的流程。一方面,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现场签证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制度,对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项目明细的原则,避免施工单位在签证环节弄虚作假、故意提高工程造价成本,保障施工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现场施工的规范性,在人力资源方面节约工程成本。加强对现场施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设立安全事故警戒制度,避免发生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

3.5 完善工程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是工程的竣工的重要内容,是界定工作量与合同内容的主要方式。在审核过程中应该坚持依据施工合同的基本原则,考虑工程变更量,考虑施工签证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特别是在施工阶段减少不必要的工程投资,保障工程量的正确结算方式,降低额外工程量的成本。

4 结语

城市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复杂的动态管理过程,需要在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进行审查和控制。降低材料费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机器设备成本,实现人材物的有机配合,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实现成本效益与建筑社会效益的统一,发挥城市市政工程的社会功能,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

参考文献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加强 工程变更与签证 管理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对项目的评审与监管是一个系统性课题,本文主要就如何加强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以控制工程造价做些探讨。

一、当前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们的实践情况看,因工程变更与签证而调整工程造价的项目,占全部评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大,特别是建筑体量较大的工程以及道路桥梁工程所占比重大。主要问题如下:

(一)忽视决策阶段的项目投资概算

投资概算是指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进行的估计,它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过程之中。据调查,投资决策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在投资项目建设各阶段中占70%-90%。而投资概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方案、投资经济效果,并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当前的造价管理过于重视工程实施工阶段的管理,而忽视前期投资决策的管理。建设单位往往从设计阶段便将估算抛开,最终造成投资估算的误差较大。因此项目往往会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投资超计划的“三超工程”现象。

(二)工程设计不完善

首先,技术性与经济性结合不够。基于设计费的收取方法和其所要承担责任的不均等,设计人员普遍缺乏经济的理念,一般只重视技术,而忽略其设计的经济性。其次,设计出现的误差、不合理而导致大量的设计变更。为追求速度和经济效益,大量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致使设计不完善、甚至于漏项及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导致不断出现众多的设计变更来解决相关矛盾。再次,设计超标现象严重。在设计过程中没有进行限额设计,致使其造价一超再超,设计的过度超标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最后,材料不断推陈出新或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导致某种材料短缺而发生材料代换,加上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全面而影响了对新材料、新技术的熟悉以及掌握程度,最终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造成设计变更。

(三)工程签证管理混乱

首先,现场签证权限不明。现场管理谁有签字权限,签证的金额权限多大,在现场管理中不明确,易造成同一工程,建设单位多人签证,在结算中有的签证费用占整个工程费用比例过高等现象。其次,签证不及时。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大多数都存在事后补签、结算前办签证等现象,其准确性受时间拖延而受到影响。再次,签证内容不规范。现场签证的确认手续不规范,导致工程签证内容不准确、不真实。签证用词含糊不清,表述模棱两可,文字描述不准确,造成结算时因计算依据不足而无法计算造价。最后存在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签证单上巧立名目,更改或添加数据、事项、弄虚作假,有的甚至产生寻租行为,贿赂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

(四)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目前的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尚处在传统的手工作业状态,管理流程缺少计算机和网络的支持和辅助,管理流程不畅通,大量的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信息无法及时反馈到该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决策者手中,使得建设项目的目标控制出现管理黑洞。目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对信息技术的利用还不够充分,主要采用手工纸质措施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信息,致使信息传递时间长,效率低下,并且变更信息容易丢失,给工程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和不便。

二、加强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的对策与思考

由于在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采取相关的措施来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与增多。

(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监督

工程变更、签证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也是相关工程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权、利,才能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参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相关主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才能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规范相关管理人员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探索完善相关的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源头控制,切实减少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

“预防重于治疗”。控制好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关键,是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谨规范的监督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减少由于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频繁而导致不断的“三超”隐患。

首先,在项目设计阶段控制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是引起经济签证最大的源头,尽量避免和减少因为设计原因而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人员必须深入项目实地进行充分、系统的踏勘,在与建设单位保持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正设计方案,提高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尽可能地做到图纸完整、不漏项、不差错。推行项目设计责任制和限额设计,强化设计的风险与利益分担机制,实现责权利的统一与均衡,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

其次,在招投标阶段加强控制。在招投标时,对设计招标的管理要进行招标的全面设计,通过招标设计,完整控制整体施工计划的准确实施,保证方案的优化,避免出现变更需要。对参加投标的各承包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和说明自已在做经济标和技术标时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力争把图纸和工程预算中的问题消灭在投标前。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性、清单编制的系统性进行全面的审查,以尽可能地减少因招标文件编制对本项目中的要求未明确或清单漏项等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同时,对工程变更签证流程进行明确的规范,以防止后续环节再次出现设计变更。

最后,对项目的设计变更,应从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执行的便利性等方面综合考量,通过专家认证,经过比对、比选确定。可以根据投资变更额度实行分级审查,确定性价比最好的变更方案。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共同签署认可方为有效。

(三)建立健全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部控制制度

作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工程变更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工程施工环节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控制

首先,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公正严格的工程变更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完善工程变更的手续。在实施中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

其次,建立严格的现场签证审核制度,明确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规范签证权力与签证内容,签证内容必须做到详细属实,数据确凿。严格三方签证制度,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业主代表三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明确签证时限,要求处理及时,没有遗漏、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的行为,做到“随做随签、一事一签、一项一签、工完签完”并建立现场签证归档制度。

再次,建立奖惩管理制度,对节省资金、缩短工期的工程变更提出者要大力表彰并按合同中约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设计审查不力、签证事实不符,造成项目成本增加、延误工期的管理人员,将严厉追究其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罚金。

最后,在施工阶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跟踪与控制。可派专人跟踪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在项目施工期间,派专人跟踪施工现场,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5

在我国目前医疗体系下,大型医疗基建项目多由医疗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相较普通公共建筑,大型医疗建筑功能复杂,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成后产出社会效益巨大,对医院的运行成本和医院长远发展影响巨大;同时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问题比较集中的易发多发领域,也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因此,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对控制工程总投资,遏制工程总投资严重超概乱象,防止滋生腐败,防范钱权交易,促进廉政建设有着重要作用。结合实践工作,本文试探讨建设方从领导思想重视、组织机构、内控制度、招标控制、财政评审控制、预算控制、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查与控制、工程主材市场询价机制、进度款支付审查等几个方面加强医疗卫生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控制。

1领导重视,加强思想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属于高风险高敏感的岗位,建筑市场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同时由于资本逐利的天性,建筑市场处处充满风险和利益。近年来,不断有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在项目运行中因为权钱交易落水。在如此严峻的现实下,领导班子应最大限度提高对基建项目的重视,项目负责人应全程对项目运行关键点进行有效控制,保障项目安全运行。根据基建项目管理需求,组建原则性强、自律廉洁、综合素质高的基建管理队伍,严明纪律,加强对基建项目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要求管理干部在基建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政行为规定,始终廉洁自律,确保基建管理工作平稳、健康、顺利进行。

2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形成相互促进、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大型项目的动建及运行影响巨大,医院管理责任重大。由于大型项目特别是卫生建筑,功能复杂,涉及专业面广,牵涉到医院多个职能部门。总结实践经验,成立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机构符合基建项目运行的管理需求。具体为,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项目领导小组,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建项目办公室。项目办机构常设在基建办公室,由设备科、网络办、院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相关人员及基建办全科人员组成,成员按工作职责分成几个工作组,形成相互促进、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参与过程监督,监督检查项目运行是否按规范运行,防范在项目建设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①项目办主任岗位:负责医院基本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发改委、重点办等上级机关上报工程进度情况。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合同签订及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分工各技术岗位发行各项管理职能,负责同省重点办、发改委、财政厅、规划设计院、消防、质检站等相关部门保持畅通的沟通、协调渠道,组织大楼使用科室与设计院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各科室布局及使用流程。组织相关部门监督控制工程质量,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工作,办理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项管理工作。②专业技术组:协助主任办理工程前期筹备各项工作,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的阶段性验收,组织竣工验收;协助主任做好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合同签订;协助主任进行建设项目的管理,参与图纸会审,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设备科相关人员负责对医疗设备配置进行统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依照合同,监督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等,保证施工质量、工期、造价等达到预期目标;完成院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③财经组: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基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及各项费用;负责汇总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上报;负责申报项目资金的调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负责整理项目财务资料,办理工程财务竣工决算。④纪检:参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环节的招标监督工作;对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重大变更、重大设备及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进行有效监督。⑤宣传:负责筹备至竣工投入使用全过程的书面、影像资料的采集、宣传工作。⑥档案管理:负责各项工程图纸、技术资料、竣工图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向档案馆移交归档工作。

3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基建项目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健全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应包含:项目管理人员项目办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廉政建设行为规范、签证管理制度、工程主材市场询价制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其中签证和询价制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在实际项目管理中,经常因为签证事项内容模糊,计价依据不清,双方分歧事项长期悬而不决,造成长期拖延竣工决算审计时间,甚至造成无法结算的后果。为规范变更及现场签证,有效控制工程总投资,应制定签证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范围、审批权限、签证程序、签证时限、签证内容、签证价款调整依据、签证档案管理等方面,根据建设方实际情况做出详细、切实可行的规定,作为实施变更和签证的依据。工程主材市场上,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产品级别五花八门,而主材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主材单价则直接影响工程总造价。受利益驱使,施工方往往利用主材以次充好或其他违规行为赚取高额利润,故制订合理的工程主材市场询价制度,对工程主材的质量、价格进行合理控制尤显重要。

4重大项目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公开招标因其竞争充分,信息公布公开透明,成为目前为止较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方式,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际项目运行时,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项目审批机构批复意见,对勘察、设计、监理及建筑公司等重要参建单位及其招标机构的选择在建设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所有招标项目的过程监督,从源头上对工程的评标办法、业绩及资质设定等进行全面了解,监督重大事项有无经集体研究决定,实施中有无存在“暗箱”操作,有无存在串标、陪标、指令发包、人情标、暗中指定投标人等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评审及结算审计制度财政评审中心作为不同于第三方中介的官方机构,以其官方的认真、严谨、权威,得到各方信任。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大型公共卫生项目,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评审和竣工结算审计,最大限度降低项目风险。工程预算评审、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初及最后一个环节,是控制工程总投资的两道重要关口。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预算,作为对外公开招标的投资控制价,保证从源头环节确保投资总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工程结算报经财政评审,便于财政部门对工程的概算、预算、调概及工程变更全过程进行全面审计,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控制造价,减少舞弊风险。#p#分页标题#e#

6造价管理关口前移,加强预算控制实际工程项目管理中,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往往只注重事后审计,对于造价管理前端关口,往往失于控制,造成建设方在工程前期预算定价阶段对工程主材、设备的质量、价格认识不到位,在施工管理阶段出现被施工方牵着鼻子走的被动局面。为更好控制工程造价,宜将造价管理关口前移,在工程项目预算阶段,建设方适时参与造价管理。在预算编制前,项目办组织人员对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工程主材、设备品牌、规格、质量等级、价格等主要指标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三种以上同档次备选品牌及具体参数,交予造价咨询公司编制预算,并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把关,作为造价管理执行依据。比如,我们在大楼预算编制前期,根据总投资预算及院领导班子设定的大楼档次定位、使用功能等框架范围内,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与工程监理、预算编制单位多次沟通,确定工程主材的品牌、规格、产品级别,并提交书面汇报资料,交院领导班子讨论审议,从源头上堵住建筑安装市场工程主材定价混乱、施工过程中随意变更材料的乱象,遏制施工方为逐利恶意使用低质高价产品现象,以保证工程质量。

7严格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查与控制在多年项目管理中,我们发现,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为利益驱使,经常使出浑身解数,要求变更主材或设计,以获取最大利益。在实践中,施工方或手段隐蔽,或采取利益诱惑,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受蒙蔽、或主观故意违规签证,变更施工工序或设备、主材,造成工程造价飙升、严重超概的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在实际项目管理中,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控制价、投标报价等相关文件控制投资数额,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及现场签证严格按“签证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签证行为,纪检、审计适时参与过程签证过程,对签证合理性进行监督把关。针对签证事项,主要关键点应控制如下:⑴签证审批权限:规定一次签证事项涉及经济金额(或变更差额)在一定金额以下,由项目现场代表在监理审核基础上进行审批签字。一次签证事项涉及经济金额超出上述范围的由分管领导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如遇特殊事项,分管领导可视情况先予处理,后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重大变更必须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⑵签证程序:承包方(项目施工单位)提交经济签证报告(需含计价依据),监理人员审核,经项目办会议讨论,由项目现场代表签字确认;超出现场代表权限范围的,按发包方(项目建设单位)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承包方和监理。⑶签证时间要求: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规定,承包方应在签证事项实施完成后14天内提交签证报告,监理人员在收到承包方签证报告的3天内作出初审并报送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签证报告14天内应完成签证审批。重大工程变更确认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如遇特殊事项,项目办主任可向分管院长口头汇报同意后,视现场情况先行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⑷签证内容要求:签证报告应具体描述签证事项或附上工作联系单,签证报告内容应含:①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简要情况。②计量、计价依据及金额,其中材料签证须注明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质量等级、数量、单价等内容。③发包方、监理、承包方共同签字确认。④签证价款调整依据:合同中已有适用于签证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进行签证;合同中只有类似于签证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进行签证;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签证项目的价格,由承包方或发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8实行工程主材市场询价制度大型医疗建筑,涉及材料及设备品种成千上百,由于设计、施工及现场变更等各种因素,在实际工程施工中,主材及设备变更不可避免。要控制好变更设备和材料价格,确保合理控制工程总投资,除项目组应严格执行签证管理制度外,还应有合理机制对工程主材市场询价进行相应控制。根据公开、透明、互相牵制原则,询价小组应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人员共同组成。询价小组负责进行市场调研,并形成询价过程书面纪要,详细记录调研过程。询价纪要应包括事由、询价时间、地点、询价过程、比选结果等内容。询价纪要经项目办确认,作为工程签证主要依据。对工程影响较大或影响造价金额较重大的主材、设备,项目办主任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提前召集项目办对工程主材、设备进行研究。项目办应至少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比较研究各供应商或厂家的资质、规模、市场用户量或业绩、产品材质、价格等指标,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范文6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动态监管,规范经营资质有关情况动态报备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按下列要求,在有关情况发生后的15日内向其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下同)履行报备手续:

(一)企业股东及其股份构成情况、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变动备案表》(见附件1);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内容未发生变更的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增加新股东的,还应提供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其中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变更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及其基本管理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章程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的基本管理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变动备案表》;

2.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或基本管理制度。

(三)企业海务、机务、经营、船员管理等部门及其职责发生变化。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变动备案表》;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要求的相关专职管理人员发生变化。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在办理完《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变更手续后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变更手续即可。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要求的企业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企业最高管理层持证人员发生变动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备案表》;

2.变更后的专职管理人员身份证、任职文件、任职资历材料、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

(五)经营的船舶运力规模发生变化。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船舶运力规模增加,应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不必另行办理报备手续。

二、请各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的,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收到经营者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四)、(六)项要求报备的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逐级转报至原审批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