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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报告范文1
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我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杜绝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从事矿山作业。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所有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五)尾矿库:要加大对危库、险库、病库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没有正规设计,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无主管单位或监管单位不明确,危库未停产抢险、险库未在限定时间内消除险情、病库未按照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方式,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和重点,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督促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月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州安监局矿山科。
(二)企业开展自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企业自查报告上报截止时间为月日。
(三)检查验收。市和县级安监部门要对企业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强督查,月,各县、(区)市安监局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州安监局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级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市)安监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企业。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有明确的对策措施。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市(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月日前下达完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月日前上报相关部门。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州安监局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和其他问题,由县、市(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报告范文2
深入开展质量振兴、质量强县工程,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提升战略,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创新质量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工程,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省级试点企业1家,争创省质量管理奖1家;新增市质量标兵企业4家。
2.加大名牌培育力度。新增名牌4-5个,省名牌数继续保持在全省前20位,力争进入前15位;新增南通名牌8个。名牌产品对全县经济的贡献份额达30%以上。
3.全面实施标准战略。采标产品35个,抓好2家企业的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新建1个省级农业地方标准,新增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成1个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4.广泛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创优活动。力争2家以上企业通过省级计量保证确认,18家以上企业通过市级计量合格确认,3家企业通过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确认。
5.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以上。
6.推进服务业质量体系认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数较上年增长10%;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认证率达98%以上。
7.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强化宏观质量工作指导。加大对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力度,把质量工作和名牌战略列入对镇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重点抓好大企业集团的培育和扶持。
2.贯彻落实全县质量强县战略,发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的组织推进作用,深化质量强县目标考核机制。
3.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针对各行业不同特点、不同质量状况和水平,采取“一企一策、因企施策”的办法解决企业的个性问题。开展质量培训辅导、质量诊断、战略策划、推进提优等行之有效的活动。
4.构建质量诚信体系,着力培育省质量诚信企业。
5.深入开展3·15和质量月活动。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重点围绕民生质量安全、群众性质量活动、质量技术推广应用、用户满意工程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不断扩大质量月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力。
(二)大力推进名牌战略,不断提升产品的知名度
1.认真组织实施《县名牌实施纲要》,制定年全县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意见,制定名牌、南通名牌产品的培育计划,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努力完成年度名牌培育工作任务。
2.保证名牌战略专项经费。在奖励名牌产品企业的同时,加大名牌产品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名牌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名牌展销会,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品牌建设专题讲座,培育品牌高管人才和质量管理专业队伍。
3.推进产品集群和产业集聚。重点扶持丝绸纺织、剪切机械、水泥机械、产品养殖加工等产业发展,加强质量检测平台建设,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
(三)全面实施标准战略,推进计量节约服务工程
1.实施标准战略,指导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标准化理论研究和应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标准的能力。
2.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重点加强产业集群内企业、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企业产品的采标。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采标,促使我县更多产品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深入开展良好行为试点工作,重点抓好骨干企业集团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
3.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以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企业为主要基地,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制定物流、旅游、金融、科技、文化等领域服务标准。
4.认真贯彻《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节能、节水、节材、节电工作的计量监管,重点对冶金、建材、化工、纺织等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5.围绕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重点对名牌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确认。
6.深入开展民生计量执法工程,加强对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监管,改进计量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方式,定期公布许可信息。推进集贸市场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全面实施《餐饮计量规范》,重点对集贸市场、餐饮、加油站、汽车衡、计价器、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
(四)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提升企业质量技术素质
1.根据《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目录》,编制全县监督检查的品种和范围,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安全、卫生、节能等强制性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定期监督检验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确保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
2.继续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推进28大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无证查处工作。认真贯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发证质量,规范领证企业行为。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健全监管网络,建立区域监管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电子动态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90%食品企业入网,60%的企业运行有效。
3.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选择1家企业作为省级《卓越绩效管理评价准则》的试点单位,选择3家企业作为市级《卓越绩效管理评价准则》的试点单位,加大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意义的宣传力度,探索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建设新思路,选择一批骨干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策划,帮助企业争创省质量奖、市长质量奖。
4.推进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活动。做好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企业质量管理员的培训,提高获证企业的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评价准则》的实务操作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六西格玛、5S管理、质量统计技术应用和质量体系认证、计量认证内审员培训。
5.大力推广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以省质量管理奖企业为标杆,加强交流学习借鉴,推进质量管理先进方法的应用和普及。
6.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认证,大力推进服务业、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重点对民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和扶持,促进更多企业采用先进体系管理方法并通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
(五)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1.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规范》,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进行辅导,及时指导企业按照规定时限组织申报。
2.加强许可证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网络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许可证办证过程的全方位动态管理。加强实施许可证可制度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开展许可证获证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本地区的特色产品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有计划的监督检查。
3.巩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顿成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印制食品假包装和假标识等非法印刷品、获证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五种违法行为。
4.加强对质检机构计量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质检机构的监督评审,促进质检机构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5.加强对全县认证市场的监管,组织对认证企业的质量体系有效性进行检查。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查处逃避认证、送检产品与产品不一致、假冒3C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
(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质监效能,构建和谐社会
1.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继续通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责任承诺、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等形式,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和责任追究,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2.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开展工业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加大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企业的现场监察力度,保证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质量。强化从源头抓安全,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加强对特检机构的监督指导和对特种设备安全人员的培训考核。集中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气瓶登记使用制度。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处置特种设备突发性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