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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整改措施及方案范文1
一、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主要由各系实验中心主任及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2、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和制定了《理学院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理学院实验室高压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理学院实验室工作奖惩办法(试行)》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
3、理学院制定了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制定了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全面部署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解决。
4、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始终把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院日常管理,在每次全院教职工大会以及各系会议上都要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同时把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的实验教学工作中,要求每位实验指导教师在每学期第一次实验课上,都必须告知学生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及注意事项、以及预警逃生路线,在实验教学中必须强调实验的安全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杜绝在实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二、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理学院定期对实验室、库房进行消防安全、卫生检查,每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及卫生检查,同时每逢“三天”以上的节假日都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给予整改和解决。
2、对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理学院实验室工作奖惩办法(试行)》以及《理学院奖惩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例如,2011年4月19日化学系C406/C407实验室发生淹水事故,经学院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对化学系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责成化学系对各实验室进行清理整顿,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各实验室,尤其大型仪器实验室和公共实验室实行专人专管,确保实验室财产安全。
3、按照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定期对化学品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的申购、存储、使用的严格监管,加强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化学品库房安全。
4、定期对理学院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上报,请给予解决。例如,今年“国庆节”放假前理学院在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多个灭火器压力不足,学院将此情况上报给保卫处,10月初保卫处对压力不足的灭火器给予了更换,并在化学品库房门口增加了多个干粉灭火器。
5、为加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学院把每年的11月份定为消防安全教育月,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6、为使消防安全防控的责任落到实处,对每一个实验室都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并把每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粘贴到实验室门,由负责人负责所分管实验室的消防、财产、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7、每年进入理学院实验室的学生人数较多,消防安全防控的工作任务较重,针对理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理学楼消防逃生示意图,要求每学的第一次实验课,实验指导教师都必须给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告诉学生遇到突况时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并组织学生进行无预警情况下的逃生演练。
8、对进入实验室进行毕业论文实验以及科研实验研究的同学,都必须签订“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告知与承诺书”,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并遵守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的专项工作
1、2011年4月至6月期间,学校对全校实验教学场地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理学院对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工作,针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理学院已提出了整改方案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检查中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是化学品库房建设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目前,理学院剧毒化学品库房,设于里仁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东侧楼梯下的房间,由理学院和生命学院共用,该库房无通风及规范的安保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理学院的易燃易爆品存放于黄鉴楼一楼西侧卫生间临时改造的房间内;理学院所有的高压气瓶因无合适的存放场地,现散放在有使用需求的各实验室中,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理学院已向基建处和资产处提交了建设相关库房的方案。
2、为让师生了解火场逃生、疏散方法,学会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增强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能力和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同时检验和完善《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理学院于2011年6月2日在理学楼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逃生演练。理学院成立了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演练实施方案,共有300多名师生参与了演练,并邀请保卫处同志作技术指导。通过本次演练,切实加强实验室、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有效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使全院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灾,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增强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能力和实验室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3、根据学校资产处《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红院资发〔2011〕4号)的通知要求,理学院开展了如下几方面的危险品检查工作:
(1) 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规,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的运行。
(2) 对理学院实验室危险品的存放地、保管人进行了全面清查登记上报工作,登记的危险品包括: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剧、易制等,理学院共清查登记危险品251种类,近1000件,每件危险品均指定专人管理。
(3) 对新上岗教师和新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对实验室、库房、办公室等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化学品库房建设不符合规范、库房通风不畅、缺少必要消防安全设施和监控设备等。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理学院向基建处、资产管理处以及分管的校领导上报了《关于理学院化学品库房规范建设》的请示、以及改善理学院库房通风条件的改造方案。
从化学品库房规范建设的角度,以及从根本上消除化学品库房安全隐患的角度考虑,理学院提出了在理学楼外建设一个符合相关规范,面积约250平米的化学品库房,化学品库房分为桶装有机化学品库、瓶装有机化学品库、无机化学品库、剧毒化学品库、高压气瓶库房等5间,并提供初步建设的规划示意图及建筑设计要求。
在新的化学品库房没有建成之前,对现有的化学品库房进行改造,改善库房的通风条件、增加消防和安全监控设施。库房的主要改造项目是在理学楼A202、A203安装带防爆电机的换气扇,并在南侧玻璃上粘贴防晒膜;在库房门口增加灭火器;在剧库房内增加保险管;在门口安装安全监控摄像头。以上改造方案已报基建处请给予解决。
4、2011年10月10日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理学楼发生火灾,火灾原因系存放在储柜内的化学药剂遇水自燃所致,火灾过火面积约79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42.97万元。据湖南省消防总队通报,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对实验用危险化学药剂管理不善,没有对未使用完的药剂进行严格管理,未将遇水自燃药剂放置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储存场所,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起火建筑物为砖木结构,屋顶为木质材料,建筑耐火等级低,是导致火灾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也暴露出当前高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高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堪忧等问题。
针对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理学楼发生的“10.10”火灾事故,理学院于2011年11月3日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了中南大学“10.10”火灾事故情况,望各位教职工要引以为戒,吸取此次火灾事故的教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在过去一年里,理学院实验室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各实验室均做到安全、有效的运转,确保了理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2、理学院化学品库房规范建设的请示还没有得到答复,库房的改造工作仍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理学院化学品库房的安全隐患问题仍然未得到根本解决,隐患依然很大,请学校各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理学院将积极跟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争取尽早从根本上解决化学品库房的安全隐患问题。
3、加强化学品库房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在现有条件下,必须做到化学性质相抵触的药品分开存放,即酸性物质与碱性物质分开,易燃品与氧化品分开,与酸分开,按易燃品、氧化剂、剧、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易爆品分类存放,避免因化学品自然引发安全事故。完善药品的领用制度,加强药品的领用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尤其要加大剧毒药品的使用监管,避免剧毒物品外来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4、理学楼消防栓未接通水源,理学院已向基建处报告过此事,基建处的答复是新校区消防水池还未建设,待消防水池建好后才能接通水源。如消防栓没有接通水源,在遇到火灾时,将不利于及时控制火势,可能会造成较大的损失,请学校相关部门尽快给予解决。
5、在实验室日常管理过程中,部分师生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偶尔会发生一些小的安全事故,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大违纪事故的处罚及检查、监管力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管理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库房整改措施及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整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治理内容
(一)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单位是否随意肢解工程、压缩合理工期,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用;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是否违规托管、代管、挂靠和无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超出有效期,非法从事建筑活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否发包给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是否按要求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二)施工现场锅炉房、厨房及其他固定用火作业区是否与可燃物堆放区或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锅炉房、厨房是否采用砖混结构,是否按规定设置为单层,且独立设置,厨房内15公斤以上容量燃气瓶罐是否单独隔离设置在厨房外临时设施内,现场工人是否在公共厨房以外私自开伙。职工宿舍每排连续设置是否不超过10间,板房门是否按要求外开;每间宿舍门外是否配备ABC4型灭火器。施工现场临电的设置是否按照规范规定,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要求,各级配电箱是否使用标准式电箱,配电箱防护棚是否按照要求配有ABC4型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按照遵守动火审批制度。从事电气焊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电气焊、切割、喷灯等明火作业是否按要求远离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是否落实好周边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是否按规定禁止切割盛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密闭容器。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存放间距是否大于10米,存放数量是否少于5瓶,使用间距是否大于5米,距明火距离是否大于10米。
(四)氧气、乙炔气瓶和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库房是否按要求设置在办公、生活区25米以外,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是否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在建工程及职工临时宿舍是否违反规定作为仓库使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做到限额领料,并按要求随领、随用、随清、随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有避免在阳光下长时间暴晒的规定和措施。
(五)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是否大于3.5米,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在建建筑内是否按要求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及临时照明设施。
(六)高层建筑是否专设消防水源和加压泵,是否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流量,每层楼是否都设有消防水源接口和消防水带。
(七)年6月1日之后开工的工程,临设采用轻钢活动板房的,是否按规定使用玻璃丝绵、岩棉等绝燃材料作为填充物。职工宿舍是否统一布线,穿管敷设,过墙线是否加设绝缘套管,并做防水处理。每间宿舍是否配有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装置,每床位是否设有不少于5孔的专用插座,每人用电负荷是否小于100W,每房间总用电负荷是否小于2KW;职工宿舍使用电热毯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购置发票是否能及时存档备查;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开水炉,并能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要。宿舍内是否违反规定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是否严禁职工燃烧木柴、炭火等明火取暖。
(八)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高于B2级,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经过阻燃性能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是否经质量检测合格。
(九)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值班和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十)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组织对所有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职工是否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急救援常识,施工现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治理实施步骤
本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采用企业自查和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如下阶段:
(一)自查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由各施工、监理企业对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自查。
(二)抽查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8日)。在各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抽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8日)。各部门针对检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一进行整改,有重大消防隐患的实行挂牌监督,保证问题及时有效的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消极应付、走过场、确保将此次治理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库房整改措施及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库房整改措施及方案范文4
一、大力加强板房安置点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过渡期间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广大灾民再次遭受各类安全事故袭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万科小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万科小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万科小区置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科小区安置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练,对板房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安置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防雷等安全,保障入住居民的安全过渡。
二、继续加大对城区安全生产的督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办事处安委会组织社区并牵头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城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抽查,针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民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相当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不断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协调市上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会议、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全民安全月活动,加大对城区以防火、交通安全、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电视、报刊、社区墙报、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办事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由社区、辖区民营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社区和各生产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并认真进行自查和处置,切实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组织、安排、督查本单位对照所属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罐装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及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救援体系等的“五查”活动,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危化品出入库房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对烟花爆竹经销点要查制度、查消防隐患,督促其安全达标,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储存;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经销点要查制度、查职责、查消防隐患,严格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不定期对学校、商场等人员集中聚集的公众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负责人对其楼梯、过道、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并敦促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库房整改措施及方案范文5
办事处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工作大局,2011年。认真按照市安委会对我办事处安全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措施,以突出控制城区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用电和用气人员伤亡,加强对民营企业、危化品的安全监督为工作重点,确保城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目标。现就我办事处2011年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万科小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万科小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万科小区置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科小区安置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练,对板房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安置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防雷等安全,保障入住居民的安全过渡。大力加强板房安置点安全工作为了提高过渡期间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广大灾民再次遭受各类安全事故袭击。
二、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办事处安委会组织社区并牵头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城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抽查,继续加大对城区安全生产的督查。针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民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相当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做到家喻户晓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协调市上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会议、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全民安全月活动,三、不断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城区以防火、交通安全、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电视、报刊、社区墙报、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由社区、辖区民营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社区和各生产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并认真进行自查和处置,切实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组织、安排、督查本单位对照所属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进行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救援体系等的五查”活动,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办事处安办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罐装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及烟花爆竹经销点。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危化品出入库房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对烟花爆竹经销点要查制度、查消防隐患,督促其安全达标,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储存;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经销点要查制度、查职责、查消防隐患,严格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并要求其负责人对其楼梯、过道、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办事处安办不定期对学校、商场等人员集中聚集的公众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并敦促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库房整改措施及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合理规划、精细管理、整顿提升、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购销合同管理、产品销售流向登记等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努力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街道及各社区都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做好各社区及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内容。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点”的;
5、违法经营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销售1月以前生产的各类烟花或鞭炮,标示标牌不全、包装不完整、无生产日期产品的,以及零售单位经销烟花爆竹B级产品的;
6、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期予以整治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内容。
1、库存区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场所是否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库区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搭建库房的。
4、是否存在“一证多点”或转包分包现象。
5、库存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按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
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监督检查
各社区在各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从事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