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关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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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关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对机关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1

关键词:学校踩踏事件;学校设施建设;学校安全管理

2010年11月29日,新疆阿克苏五校发生了一起课间操引踩踏事件,41名学生受伤,其中34人轻伤,6人重伤,1人病危。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阿克苏市五校课间操时,学生下楼至楼梯口发生拥挤,前面的学生摔倒后引起踩踏。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再次为学校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本文将就此次校园踩踏事件从学校角度对学校安全建设进行反思,并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以期在实践中给人们提供一些参考。

一、对校园踩踏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反思

新疆阿克苏五校踩踏事故的四大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安全管理有漏洞,学校未安排老师组织疏导;二是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这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三是教学楼设计不合理,是按照传统的办公楼楼道设计的,比如楼道的宽度、转弯处直角设计等并没有根据学校的特性设计;四是学校安全教育简单生硬,学校在课间操时没能以班级为单位,按顺序组织学生排队下楼,保证疏散秩序。“靠右行,不跑步”的训练未纳入学校的常规教育。

这些原因从学校角度主要可以归纳成两大类:学校设施建设方面不达标;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不到位。

1.我国学校建设的标准都有着详细规定,如在校址选择、学校建筑和绿化方面等。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跟踩踏事件紧密相关的学校道路建设和楼道、楼梯建设标准。楼梯是楼内垂直交通的“大动脉”,学校人员密度大,课间人流集中,因此楼梯的位置、数量、宽度、坡度、形式等都很有讲究,楼梯设计应遵循保障安全、便于行走和紧急疏散时保证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达到室外的原则。在设计楼梯时,还要考虑某特定年龄阶段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如中小学生活泼好动,不宜采用有楼梯井的三跑楼梯,最好采用普通的折跑楼梯;楼梯的踏步高和踏步面宽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合理设计。另外,一些基本的标准,如学校建筑的主楼梯不宜是全开敞的室外楼梯,以免人流密集时发生意外;楼梯间靠墙侧应设扶手,以保证疏散安全;超过五层的教学楼应设封闭楼梯间等。而笔者注意到,在现实中一些学校并没有达到这些要求。

2.在学校管理上,一些学校没有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和组织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因而各项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各安全工作组织间也缺乏协调,从而造成了安全责任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人的现象。另外,对安全教育的重视不够,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目前很多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课程,有的学校根本没有为学生购买安全教育教材或购买后发给学生就万事大吉。还有些学校甚至连把安全教育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物理或生物等相关内容中都没有做到,造成了这些学校的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其次,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表现在安全活动开展不够上。很多学校仅在学校安全教育日这一天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安全活动的形式也不够多样化,不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最后,校园安全文化缺乏还表现在没有充分利用各种校园里的宣传舆论工具作为安全主题宣传和安全氛围营造的工具上。

二、对于学校安全建设的一些可行性建议

1.要学校明确领导及教师责任,真正从制度上完善学校安全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是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对机关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2

一、我国房地产经济概述

(一)我国房地产经济现状。虽然我国房地产行业表面繁荣,但房地产行业内部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内部存在的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出台多项房地产宏观政策。近几年,我国政府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管理力度,相继出台多项宏观管理政策,以此解决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从房地产行业的运行情况来看,国家宏观管理政策的效果不明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国家宏观管理政策不但没有逼制房价快速增长势头,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住房的房价。其次,我国房价整体上涨。随着我国物价的不断提高,土地、建材等房地产所需物资的成本不断提高,间接地推动我国房地产价格上升。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房价比2003年上涨10.6%;2007年我国房价快速飙升;2008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房屋价格呈现下降趋势;2009年房地产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房屋价格依然下行;2010年我国经济强劲复苏,房屋价格呈现快速上涨。再次,我国房地产市场前景乐观。随着国家刺激内需政策的实施,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不断提高,使得房地产行业中的成交量不断增加,进一步提高住房价格。我国政府实施城镇化的发展政策,必然推动房地产的发展,保证住房价格的稳步上升。在2008年,我国政府为了减少次贷危机的影响,出台了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也为我国房屋价格不断上升奠定了基础。

(二)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原则。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强产生巨大影响,所以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房地产行业良好发展。其一,坚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国有化原则。国家有权处理全民所有土地,包括占有、使用和处分。从土地所有权方面来说,土地属于国家,国家代表人民掌握土地所有权。“人民不能同时直接经营,或者使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0土地所有权国有,有利于土地的整体规划、建筑规模控制和相关政策有效执行。其二,坚持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结合。从物质关系角度上来说,房屋属于土地承载物。从经济关系角度来说,房屋既代表土地价值,又代表土地利润。这说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存在相关依赖关系,两者密不可分。在土地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相结合条件下,房地产经济管理机构才能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有效管理。

二、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既要从观念上入手,理性思考经济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又要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房地产经济管理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依据土地产权、地租价格等相关理论,从本质上揭示房地产经济运行的规律,有效地进行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缺乏连续性政策,目标模糊不清。近几年,我国政府一直将管理重点放在调整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方面,以此控制国内房价的增长速度和供应数量。然而,我国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存在缺乏连续性政策,导致管理目标模糊不清。首先,我国政府管理目标是抑制房地产市场需求。目前,我国政府不能从本质上认识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期的经济管理政策,不能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政府的短期政策和长期政策存在控制目标不一致问题,大大降低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效果。不连续、不合理的经济管理政策会扰乱房地产行业,为不法投机者提供可乘之机,不利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例如,经济适用房、房产税收、国五条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都充分说明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目标模糊不清,缺乏连续性政策。

(二)经济管理流于形式,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经济管理政策的目的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然而,我国出台的房地产经济管理政策流于形式,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其房地产成为管理热点。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受建筑材料供小于求、土地价格上涨等方面的影响,自2007年开始房屋价格持续上升,使得很多购房者无能力购买所需住房。同时,住房价格不断上涨,让很多建筑商看到了商机,加大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力度。中国民间出现大批购房投机者,进一步抬高了居民住房房屋价格,使其超出住房需求者的经济承受能力。我国政府出台的经济管理政策不能有效地执行,出现政策流于形式、政策失真的现象,大大降低相关政策的经济管理效果。其二,实施细则和原则不一致。我国经济管理政策的落实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采用两级监督、管理形式,使得管理职责、管理范围存在迷糊不清的问题。“这种房地产经济管理形式将房地产管理政策的出台,变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非合作博弈”H,使得我国房地产政策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性循环之中。其三,完善经济管理制度。房地产具有高产出、低投入的特点,使得房地产行业成为地方经济的主要支柱和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不断提高地价、推高房价。政府公共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合作,容易出现内部交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影响中央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效果的发挥。因此,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监督力度,保证经济管理政策有效执行,进而控制房屋价格过快增长。房地产经济管理监督制度的完善,既要从管理观念方面入手,考虑房地产经济管理机制问题,又要考虑房地产自身的综合性、复杂性和耦合性。房地产经济管理监督制度主要是房地产投资监督机制、房地产管理监督机制,其完善的基础是土地产权、地租、地价和位置等方面的理论。房地产市场具有低投入、高产出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政府创收的主要手段。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自身利益,与投资商勾结,拒绝执行中央关于房地产经济管理政策,导致中央房地产经济管理失败。

(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从国外房地产经济管理经验来看,房地产经济管理政策有效执行的前提是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房地产经济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虽然房地产经济管理贯穿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后期管理的整个阶段,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贯穿房地产整个阶段的经济管理法。同时,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设落后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经常出现房地产法律存在真空的现象。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文件主要以国务院名义颁发,或者以国家部委办公室的名义颁发,诸如国11条、新国4条等。这些房地产经济管理法,缺乏严肃性、稳定性和适用性。虽然我国政府在房地产特定领域建立初步的法律、法规,但缺乏相应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导致房地产行业经常出现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

(四)我国房产行业存在泡沫经济现象。房地产行业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其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和资金,容易形成房地产经济泡沫。从2008年开始,我国房地产已经出现经济泡沫,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大幅减少。相对于2008年同期,2009年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下降40%左右。截止到2011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仍然下降。住房价格却不断上涨,使得购房者观望情绪更加明显。据权威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半年成交量萎缩现象,使得房地产开发商会面临降价压力,容易造成住房价格急剧下降,导致房地产行业资金链断裂。有些地方政府靠非理性拉高住房价格来带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方式,并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如果房地产出现“硬着陆”现象,其必将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三、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和对策

在充分了解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利用归纳、总结和分类的方法,提出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对策。

(一)制定连续性政策,明确管理目标。目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需要不断进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所以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就是“转型和发展”。“我国政府需要充分认识房地产行业对于改善国民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在我国经济增长的特殊地位。”其一,正确进行城市定位。正确的城市定位有助于地区房地产发展,诸如,天津市房地产行业。天津作为港口城市,属于北方金融中心,所以其定位为环渤海中心城市。天津的城市定位符合天津实际情况,这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区域位置,二是实地观摩,三是资源调查,四是历史情况。我国房地产结构的调整必须符合城市调整,所以天津城市定位为“金融中心城市”,并获得普遍支持。其二,政府需要制定连续性发展规划。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需要制定连续性发展规划,以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在连续性发展规划的背景下,政府需要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以此缓解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需求之间的矛盾。连续性政策的制定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谐,保证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其三,应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在了解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出台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长期发展规划,以此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避免出现“越长越调,越调越长”的调控常态。从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来看,我国一直处于人多地少的情况中,所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目标进行明确规定,积极引导国民住房消费,切实承担起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责。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短期目标的明确,可以帮助政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控制炒房、囤房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处理我国房地产市场混乱的有效办法,其可以加强政府对经济管理作用的认识,提高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的作用。首先,我国政府要发挥市场调节机能。我国政府依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既能发挥房地产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又能有效控制我国房地产市场,保证其向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健全的管理机制为房地产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责。“同时,划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管理范围,保证房地产行业监督工作顺利实施。”0其次,积极吸取香港“双倍印花税”的经验。我国政府要依据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调控政策,保证房地产经济管理政策效果的发挥。目前,香港政府在控制房价上涨方面取得很好成效,可以将其成功经验应用到内地。香港政府为了控制房价4年来120%的涨幅,打破购房者认为“房价不跌”预期,在2013年2月决定征收双倍买房印花税。非港籍人士在香港购置2000万元以上豪宅,需要交纳235万港币的税费。在双倍印花税的基础上,香港楼市出现萧条现象,很多房屋中介关门,开发商降价,豪宅交易量下降至80%。再次,中央政府制定财税制度。中央政府对财税制度进行改革,以此抑制土地财政增长,降低地方财政对房地产的依赖程度,提高国家房地产宏观经济管理的实施效果。中央政府针对官商合作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定期进行负面典型案例教育,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法律、法规需要逐步地建立和完善,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其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过程漫长。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实现房地产市场规范化地运行,实现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合法化管理。从我国最近几年的宏观调控手段来看,尚未出台切实有效的调控手段,特别是二、三线城市,房价不降反涨。房地产行业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我国政府需要建立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使中、低收入购房者可以享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6其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现有房地产法律、法规条件下,住房业主尚未获得法律方面的确认和保护,房地产涉及的多元化的复杂财产关系尚未得到有效的规范。目前,我国房地产秩序长时间脱离正常经济轨道,经常出现矛盾纠纷,业主维权困难等问题,所以我国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房地产秩序回归到正常经济轨道。我国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既可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又避免出现政府过度干预房地产发展的现象。同时,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保障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其三,不断地完善房地产法律。目前,我国政府不断地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并出台相关的法规,促进循地产法》的出台。这些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后期服务纳入到经济管理中,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高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层次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四)开展实际勘察,了解土地住房居住情况。房地产发展的基础是土地,所以土地的使用情况决定房地产的发展。目前,个别政府部门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放松土地审批条件,扰乱土地正常审批秩序。虽然部分开发商将土地审批下来,但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使得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各地政府应该全面调查土地使用情况,对闲置土地进行回收或者整体规划。同时,政府需要加强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打击土地囤积等违法行为。地方政府在全面掌握土地使用情况的前提下,统计城市闲置房屋数量,结合目前购房者的实际需求,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的建立,可以帮助地方政府制定长期的经济管理规划,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五)转换经济补偿方式,满足房地产的实际需要。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人口基数比较大,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我国政府应该采用经济补偿形式,缩短房屋价格与消费者经济能力之间的差距。其转变房地产补贴形式。虽然我国政府采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形式,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但低收入人群很难准确界定,使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不能有效地分配。目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未真正地被低收入者获得,而是被房地产投资者所获得,说明我国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补贴形式不符合实际需要。我国政府应该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资金直接对中、低收入者进行补贴,既可以提高中、低收入消费者的购买力,又可以避免公权者借助自己手中的权力谋求经济利益。其二,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力度。在城市建设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在“安居乐业”的中国传统观念、生活条件改善性需求和房地产行业特殊性的作用下,我国房地行业未来发展潜力非常巨大。虽然我国政府在2007年实施的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但这一政策不但没有降低住房价格,反而使得二、三线城市出现房价不降反升的现象。因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管理。一方面,我国需要建立完善的、符合客观实际的住房补贴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加大对房地产的实际管理力度,制定详细的房地产调控细则,并进行实际调查,了解土地开发、使用情况,为房地产经济管理提供详细的数据资料。

(六)完善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途径。我国政府需要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管理途径,以此提高经济管理的效率。首先,认真核算投资总额。开发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审核以后,其必须选择适合的经理去完成项目。在房地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总额进行施工。因为项目投资总额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所以政府要严格审核开发商的资金情况。工程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估算之后,制作出资金流量表,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载入相应档案,为政府制定经济管理政策提供依据。政府依据社会的实际发展需要和开发商的自身运转情况,来确定开发商的投资总额。政府在项目开发前对开发商的投资总额进行核算,既可以有效地降低开发商投资失误的几率,又可以减少投资失败给地方经济造成的损失。其次,加强开发商的成本控制。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的关键是成本控制,而成本控制又是开发商提高自身效益的主要手段。成本控制既关系到开发商的经济效益,又关系到住房的未来使用价值,所以成本控制是总额核算之后的又一关键问题。房地产日常支出是成本控制中比较容易的一项,但日常支出中的业务费用控制却很难有效进行,这主要归咎于业务费用具有较大的弹性。成本管理者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保证成本控制的有效进行。同时,我国政府应该建立、完善成本控制制度,避免出现成本控制漏洞。另外,开发商采用合理包干的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成本节约积极性。再次,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我国加强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地方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关系到地方政府利润的获得。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将利润的实现作为自己的目标。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既从根本上保障开发商的利润,又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对机关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3

关键词 增值税费用 增值税纳税的时间性差异 会计核算

受税收法律的强制性的特点影响,企业基于对自身生存风险的本能防范,在满足征税机关的征管需求和反映更真实的会计信息之间,往往更多的服从、服务于征税机关的征管需要。在增值税的征管需求与会计核算义务中这种情况表现的尤甚!

一、受增值税征管需要的影响,现行会计核算存在的不足

会计核算严重依赖税法的规定开展,致使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根据《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其影响排除在损益表之外。货物购入和销售时,均采用“价税分离”,即:货物购入时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将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从采购成本中剔除掉;货物销售时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将销项税从销售收入中剔除掉。相应的,“存货”、“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均成为不含增值税的报表项目。

1.进项税额的账面处理方法使得企业的资产拥有量失真

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金是企业资金的占用,更加符合资产的定义;而受纳税申报表对应关系的需要,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金却作为负债的抵减项反映在负债类中。由此,会计报表未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资产拥用量。

2.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存在不配比的问题

货物购入和销售时,均采用“价税分离”;而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形成配比关系应该是:纳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与可配比的销售成本中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配比。

就纳税当期来看,只有当产(或购)销率为100%的情况下,税法规定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才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而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概率很低。因此,一般情况下,纳税当期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

3.会计信息在利润表中不符合明晰性原则

税法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这部分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过计入货物的成本或在建工程间接进入损益、但并不作为费用的一个项目在损益表上明晰列示,这就形成了增值税对损益影响的时间性差异。因此,事实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影响着企业的损益。——这实际上是对增值税是“价外税”且不影响企业损益的否定。

4.对购入环节的税金处理方法不同,造成了部分会计信息不可比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受可否取得的购进存货(或固定资产)发票的影响,存货(或固定资产)有含税价格的也有不含税价格的,因此造成存货(或固定资产)的价格信息分析时因口径不同造成不可比;进而造成同一企业不同阶段、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的盈利能力差异。

5.对进项税额的处理方法受征税管理需要的影响,企业的部分财务指标计算失真

增值税征税管理的基本原理是按照如下公式: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因此,现行的会计核算将进项税额直接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抵减项反映在期末的负债中。这样处理的结果造成企业偿债能力判断的重要指标——资产负债率出现失真情况。同时,受存货和固定资产购入环节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制约,因此存货、固定资产等报表项目的数据都会存在因为是否剔除购入环节增值税税金不同的出现变形,故在计算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时也会出现指标失真的情况;相应的,流动比率也会受到相应影响。

6.增值税对损益影响的时间性差异

增值税会计核算与会计权责发生制的矛盾。增值税的交纳,是在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扣除已购入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后,再来核算本期应交纳的实际税额。由于当期购入的原材料并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当期已销的产品成本中去,因此,企业每期所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的增值部分,企业每期交纳的增值税,也不是对企业当期的真正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销项税额与景象税额不断递减,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的总额,与其增值总额是一致的,但是,从具体的每个会计期间来看,两者并不一致,这正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差别。由于其他经济活动,如产品成本核算、收入费用核算等都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的,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却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这就形成了增值税对损益影响的时间性差异。

二、改善的建议

借鉴企业所得税核算的方法,设立“增值税”科目作为增值税费用科目,核算当期应计入损益的增值税费用;在现有的“递延税款”科目下设立二级科目“所得税”“增值税”,“递延税款——增值税”仅核算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及期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仍按现有规定使用;,当期的存货与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会计核算时均将购进环节的增值税税额予以剔除,与存货相关的购进环节增值税税额作为费用性支出一次性计入“增值税”费用科目,在损益表中反映为当期损益;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购进环节增值税税额作为资本性支出分期予以折旧、摊销计入“增值税”费用科目,在损益表中反映为各期损益。

1.对于费用性支出发生的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

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2.对于资本性支出发生的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其购入时通过“递延税款——增值税”核算,再分期以折旧、摊销等方法配比计入“增值税”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递延税款——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借:增值税

贷:递延税款——增值税

3.对于因视同销售产生的时间性差异的处理:

税法列举的视同销售行为有: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不符合会计核算确认的销项税额,也通过 “递延税款——增值税”核算;待符合会计核算确认相应纳税义务时在从“递延税款——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中。例如:企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又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列举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将货物移送对方,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此时,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尚不满足确认收入,故也不应确认销项税额,故账面只做递延处理,待满足会计核算确认收入的条件时,再作调整。

(1)计提销项税额时:

借:预收账款

贷:递延税款——增值税

(2)在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未会计核算确认的各个会计期末,将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所计提的销项税额做如下处理以便资产负债表真实反映企业各期期末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递延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待下期期初时,企业再将上期期末的业务分录予以红字转回:

借:递延税款——增值税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

(4)会计核算确认相应收入、税金时:

借: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递延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期末如遇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则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递延税款”借方;待下期期初红字转回。由此,在各期期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在会计报表中反映为资产,从而真实反映了企业在期末时点控制和拥有的资产。

借:递延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递延税款——增值税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

三、结论

征税管理的强制性是国家保证税收的手段,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乃是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关注的核心信息;如何将企业的纳税义务和增值税的费用化的问题“和谐”破解,其实质是企业如何更好的履行纳税义务和更好的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有机结合:

通过使用“递延税款——增值税”会计科目中增值税的时间性差异和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金的分析,会更加有利于企业和征税机关对企业生存的税务环境有更客观的认识、分析和评价,也真实的反映了企业于各个会计期末所控制和拥有的资产,进而使财务分析指标更具真实性和可比性。

通过对“增值税”科目的核算,使企业的损益构成中客观的反映税务环境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也使企业的损益构成情况更加符合明晰性原则;同时,促使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更加重视对企业的外部税务环境的选择和培养。

通过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和“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核算,既满足了税务机关的征税管理需要也真实的反映了企业纳税义务。

最后,企业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企业还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从而事半功倍的促进企业提升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章振动.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现状及转型对财务的影响.财务会计.2009(5).

对机关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4

[关键词] 利益;利益观;发展;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3-036-1

利益是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产生的,利益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关系范畴。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无不浸透着利益关系, 利益问题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始终。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说明了利益的性质、特点和历史作用。通过对利益问题的深刻探究,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正确应对和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

一、利益观的理论内涵

利益问题注定是人类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正确理解利益范畴是我们解读历史唯物主义诸范畴的钥匙。马克思利益观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马克思思想从历史唯心主义转向历史唯物主义做了重要的贡献。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人们在进行生产活动的同时创造了社会,也创造了人类自身。在这一过程中,实践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人类的整个实践的过程,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于利与害的取舍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利益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马克思凭他那智慧的哲人眼光,看出了人类社会关系的纽带必定同利益有着天然的联系。

二、利益观主要内容

(一)利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表现。任何生产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条件下进行的,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了人们所需要的利益,也生产了利益关系。马克思认为,利益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主要体现为人与人之间对需求对象的分配关系“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且首先是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这种关系体现在人对需求对象的分配上就是利益关系。

(二)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内在推动力。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说明利益既是人们奋斗的目标,又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内在动力。利益是人们相互结合的出发点,人们之所以要在生产中相互结合,其最初的出发点,就是这种生产有利于己。生产力通过经济关系来表现,而任何经济关系都是利益关系。马克思正是通过对现实利益问题、现实经济问题的研究,才确立了生产关系的范畴,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从而正确地解决了利益的本质及其历史作用问题,找到了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三)利益具有社会历史性。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中,人们对利益的要求有着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人们在满足了生存需要之后,就开始追求更高层次需求的满足,所以,追求丰富的社会交往、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以及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和谐一致,便成为未来新的社会历史形态中人的利益的主要表现形式。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的客观地位决定了,它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因此它的利益最终与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一致。

三、利益观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的利益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方面,随着现代化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人民普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文化利益、多种体制改革的深化的同时,平均主义利益占有机制逐步被打破。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和占有社会资源的不平等,贫富差距悬殊。各种利益群体的一些利益要求难以完全得到满足,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大,这样就导致了社会矛盾对抗性趋势不断增强,社会不和谐、不安定因素明显增多。

(二)在利益观的指导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为避免和消除这种不利影响,必须建立积极的利益观念导向机制,从价观值和思想道德层面规范和引导利益主体的逐利行为。要通过各种教育宣传手段,引导人们树立合法合理和公平公正的利益获取观念。利益主体有清晰地把握自身的利益界限,才能建立起自我与他人的利益平衡关系,从而实现各利益主体的共赢。

其次,建立和完善利益诉求机制。公共权力机构特别是政府应建立起同社会成员进行充分沟通的各种渠道,降低社会成员参与门槛,主动为社会成员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避免由于信息资源的缺乏所带来的不对称现象。另外,社会成员利益诉求的方式应当是理性、合法的,需要把群众的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再次,建立利益补偿制度。要尽快建立一种公正和规范的利益补偿机制,利益受损的群体提供合理的补偿,从而缓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及立法工作,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弱势群体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另外,在全社会应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帮助弱势群体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结束语

适度的利益差异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如果超过这个度,以至于利益差别过大或持续拉大,就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在实践中, 我们要统筹兼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李国祥.利益观的实践价值[J].社科纵横,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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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新工艺;工程造价;管理及核算

建筑业推广应用的新工艺主要有:一是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二是混凝土技术。包括高耐久性混凝土、高强高性能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与混凝土裂缝控制施工技术等。三是钢筋及预应力技术。四是模板及脚手架技术五是钢结构技术。包括深化设计施工技术、厚钢板焊接施工技术和高强度钢材应用施工技术等。五是机电安装工程技术。包括超高层高压垂吊式电缆敷设施工技术及电缆穿刺线夹施工技术等。

一、新工艺应用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1.1 项目决策阶段

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阶段,据研究分析,这一阶段的设计费支出只占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的 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高达 75%以上。在建筑单项工程设计中,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新的合理的项目决策理论可降低工程造价 3-8%,甚至更多,因此工程造价控制应将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作为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来抓。

1.2 优化设计环节新技术应用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中心放在施工环节上,为了赶工期,往往边设计边施工,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招标价要低于底标、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由于业主专业知识上的限制,无法很好地选择项目设计,虽是通过招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

1.3 施工阶段新工艺的应用

随着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推广应用的通知)》的推出,随着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显著效益,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新工艺推广和创新的队伍当中。大家都知道,建筑工程是一次性的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有利保障。进些年新兴的工程预警软件则有效防止了工程设备故障情况的发生,降低了作业施工费用,增加了经济效益。

二、工程造价的编制过程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造价不仅关系到成本控制,还决定工程盈亏状况,所以我们必须对工程造价工作高度重视。在招投标阶段,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编制过程中,技术方案成为关键因素。如果我们生搬硬套的去套定额,就会造成错误套定额、漏项目、甚至实际成本价格与定额价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现浇桥混凝土浇筑时技术方案中人工、设备是如何配置,选择汽车泵还是吊车入仓,这些都是要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编制,不能凭个人的猜想去编制单价。因此经营管理人员除了不断提高工程技术水平和现场实践经验之外,还应对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技术方案进行选择,要以技术方案作为编制单价的主要依据,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编制概预算水平的目的。每个项目建设过程分:项目前期、项目施工、试运行三个阶段,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实际上都是围绕成本控制这条关键线路展开的。

三、工艺方案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3.1 工艺方案的合理性

建筑工程中工艺方案的编制首先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法律规定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阶段人员、设备的安全。工程质量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基础,安全是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因此技术方案的编审人员要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详细、周密的计算,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并结合本公司的人员、设备配置进行编制。一个合理的技术方案应从质量、安全、经济因素进行考虑。对于工艺方案的合理性我们要充分了解,并实践于工程建筑中,做好合理编制技术方案,为工程造价编制提供可靠的数据保证和理论依据。所以工艺方案的合理性,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工艺方案合理性的重要程度,还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①工艺方案的合理性对技术方案本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方案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并发挥积极作用。

②工艺方案的合理性关系到工程造价的编制是否准确有效,关于到其中数据能否为编制工程造价所使用。

③工艺方案的合理性,体现编审人员的编制水平,反映工程技术人员对工艺方案的重视程度。所以,我们要对工艺方案的关键作用有正确全面的认识,要利用工艺方案做好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使工程造价尽可能完善、准确。

3.2 两种工艺方案对成本的影响

3.2.1 钢筋砼现浇桥采用堆填法作为桥面支撑

某道路工程中 PK10 现浇桥为主干道上的立交桥长 86 米,高度约 9 米,桥面宽 14 米,桥梁自重约 1070 吨。技术人员根据桥梁工程的基础数据,依托已经浇筑的钢筋砼下部结构(包括桩基、承台、桥墩),编制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方案。由于 PK10 桥梁跨度小、海拔高程低,桥的纵向宽度与路面宽度一致;本工程处于多雨雪地区,施工条件十分复杂,应选择合适季节进行大面积砼浇筑施工;工程工期较为紧张,工期的延误将导致高额的罚款。所以寻找一种新的工艺方案,既能保证进度、施工安全,又能节省成本。经过工程技术人员的反复计算、论证,决定采用堆填法——利用路基填筑的河滩料堆填至现浇桥正下方,按路基填筑的施工方法分层进行推平、压实。堆填河滩料,堆填体完成后,在填筑面上浇筑一层 10cm 厚的砼垫层,作为桥梁上部结构的底模板,桥梁上部结构的施工与地上造桥没有任何区别,并且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过程中安全系数。待现浇桥浇筑完毕,将堆填体转运至桥梁两边的路基上再推平、压实作为永久路基。我们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借用路基填筑料进行堆填,节省了河滩料的采购、运输、装车费,仅仅增加了堆填体的开挖、转运、路基压实、10cm 砼底模板等费用约70 万元。因此堆填体作为桥梁上部结构支撑,这是一种简单、快速的技术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不仅要从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分析。

3.2.2 钢筋砼现浇桥采用钢管脚手架作为支撑

该方案仍然以 PK10现浇桥为例,采用钢管脚手架作为支撑方案。施工中脚手架是最普通、最常用的支撑材料,在公民建施工墙体的砌筑、粉刷等一般采用脚手架作辅助工具。钢筋砼现浇桥施工中满堂钢管脚手架作为支撑是最通用的一种施工方法。实际工程施工中,现浇桥的施工都是采购大量方木、木板、钢管、管扣、拉条、螺栓等材料。首先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员,搭设后各个环节都应扣紧、撑稳,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然后利用吊装设备将模板、方木等吊入施工作业面进行底模板拼装,由于高空作业施工进度缓慢,底模板平整度难以控制;最后进行大量钢管脚手架、方木、模板的拆除。经过测算采用钢管脚手架作支撑,增加钢管、底模板等费用约247 万元。因此通过两种技术方案的对比分析,两种方案都是合理、可行的,从施工进度、安全、经济角度应采取“堆填法”进行该项目的现浇桥上部结构施工。直接减少成本的投入177 万元,并节省工期,为工程早日竣工奠定基础。

四、结束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艺方案对工程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工程造价是否准确,还关系到工程造价是否能够全面反映工程施工成本。我们要重视施工工艺方案的编制工作,以优化工艺方案来提高工程造价的准备性。此外,要高水平的做好每一个工程的概预算工作,除了要精通定额、计价规范、当地现有的各项规费和计价规定外,还需要编制高水平的施工工艺方案。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掌握各项新工艺的技术方案,才能更好地控制成本,为建筑行业注入新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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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改革 护理 管理 层次需要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疗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们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我们基层医院改革势在必行。怎样才能转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观念?使医院在改革过程中取得发展?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道出了医院改革成功的关键之一是搞好护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怎样才能把护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好呢?我们采用“人本心理学之父"马斯洛的层次需要论,对护理对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现总结如下:

1.基层医院护士的工作现状:

1.1护士太累: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想想一天所做,却没啥可说,早上晨间护理,床铺叠被,更换被子,翻身,检查皮肤,一个个病人问过去,早上好,还好吗?然后头上一层灰,身上一身汗地回来。接下来就是领药、加药、打点滴、病情评估书写病历,健康宣教,换盐水,还有杂七杂八的事,什么病床坏了灯坏了,什么结帐出院,联系各种检查,消毒……等等干不完的活,还有整整两米长的桌子,整整一桌的盐水,这一天得一瓶一瓶挂完,中午人最少,常常是呼叫得铃声此起彼伏,护士们这时候也最好穿上溜冰鞋。……

1.2护士太严:一周一小考,一月一大考,理论考,三基考,操作考……什么时候才能不考!大检查,小检查,年年查,月月查,检查连绵不断。……

1.3护士太苦:一年三分之一得时间在上夜班,更有甚者,三天五天一翻班,简直快不见天日了。……

1.4护士太忙:工作忙,学习也忙,有了自学考,还有医院各种各样的科内学习,院内学习,好不容易有个休息天,还得开会,培训,要不还要扣奖金。

1.5护士太紧张:回到家还常常想着,今天有没有什么忘做了,会不会出什么差错?还有什么忘交班了?

太无奈,太琐细,……

2.存在问题:

2.1护士待遇低,队伍不稳定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医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护士主动开拓市场的能力有限,医院重医轻护,护士地位低,收入比医生少,造成护理人员心理不平衡,不能安心本职工作,随时都想离职[1]。

2.2护士业务能力有限。 基层医院护士除忙于常规治疗、 护理外,外出进修学习机会很少,无法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业务水平得不到提高,抢救大批急、危、重病人时操作技术不过硬,观察病情发现问题的能力有限。长时间在基层医院工作的护士,很多安于现状,缺乏进取意识,竞争意识,对高标准,严要求的护理质量管理不能适应。护理人员结构不呈梯队。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只占全院护理人员的6%。

2.3护理人员数量不足 。护理人员的数量始终处于相对不足的状态。在基层医院为了增加经济效益,减少开支,护理人员明显低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人员编配要求。护理人员按等级医院规定编配的要求相比(医:护比1:2;床:护比1:0.43)大为不足。

3对策:

3.1关心护士的生活,满足“生理需求”。工作为了生活,但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当护士家里有事尽可能安排其休息,排班要考虑人性化;护士生病,护理管理者到护士家里慰问探望,这样既对病人负责也体现对护士的人文关怀,实现人性化管理。同时,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实行二级分配方案及新的激励措施,提高护士奖金比例,重视护士劳动强度与风险,使护士待遇真正提高,稳定护理队伍[2]。

3.2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满足“安全需求”

3.2.1进行多元化的法制教育。对护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规范化培训、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举办短期专题教育、进行法律实例讲座,改善和加强医疗队伍法制意识。通过教育促使护理人员学法、懂法、依法执业,提高法律意识,在工作中自律行为,懂得怎么做,做什么。此外,对未取得执业证的护士不安排单独上班。

3.2.2增加护理人员,合理配置各科护理人员。 医院必须根据发展现状,尽可能按卫生部规定护士数量与床位之比的编制要求配置护理人员。护理部除了增加护理人员外,还要按级别层次管理标准进行护理质控与管理,减轻护理人员的超负荷的工作压力,才能使各项护理工作得到落实,质量得到保证[3]。

3.3满足护士“爱与归属的需要”

3.3.1加强护士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树立护理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人际关系氛围。新老护士之间形成良好的工作关系,使新来的护士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老同事爱护新同事,新同事尊敬老同事,大家一起融入到护理这个大家庭中,工作互相帮助,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

3.3.2让全体护士参与科室的管理。科室管理不是护士长一个人的事,充分调动护士的主观能动性,让全体护士参与科室的管理[4]。经常表扬做得好的护士,让科室护士对科室的管理有成就感。

3.4善待护士,满足其“自尊的需要”

3.4.1不要当病人,同事或领导的面批评护士。当护士做错事或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缺陷时,不要当病人,同事或领导的面批评护士。

3.4.2正确对待护理投诉和护理差错。每当发生护理投诉和护理差错时,护理管理者正确对待事件,检查是不是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出现问题,看是否还有其他客观原因影响,要让其学习相应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不要让护士带着思想包袱上班。

参考文献:

[1] 刘国芬. 基层医院护理人员流失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保健营养, 2013, (4): 1913-1914.

[2] 宿红英, 王翠梅, 范小芳. 谈基层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J]. 当代护士(下旬刊), 2013, (7): 18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