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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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1

近年来,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大幅增加,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有的投向不准、乱用滥用、损失浪费严重,有的滞留缓拨、结存沉淀、长期在账上“趴窝”,特别是挪用、截留、套取、贪污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天津市涉农资金管理现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助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

关键词:

涉农资金;管理;建议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天津市不断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从总体上看,涉农资金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夯实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随着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本市涉农资金管理同全国各省市类似,存在一些管理需要与管理现状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问题之一:部门之间缺乏制度化工作协调机制和权责分担机制。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土地手续不齐全影响施工、工程实施进度缓慢等情况,由于尚未建立解决此类问题制度化协调机制,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形成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同时,涉农项目管理部门与资金管理部门权责不清晰,也容易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

问题之二:部分涉农项目评审论证欠科学,推动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涉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细致,如土地占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定项目施工队缺乏公开透明等等,往往容易引发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影响涉农项目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加之涉农项目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和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问题。

问题之三: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资金管理制度仍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涉农项目类型多、资金量大,客观上容易出现监管盲点和形成监管漏洞,特别是在缺乏完整、系统、科学、规范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条件下,加之“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难以形成涉农资金监管合力,导致涉农项目财务管理不符合规定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之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目前,本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重点是将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整合,侧重于增量资金统筹整合,而目前,尚未形成涉农存量资金整合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难以将涉农领域存量结余资金高效整合使用。

问题之五:涉农项目资金配套有关规定亟需清理整合。目前,涉农项目申报立项时往往要求区财政或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中央和市级涉农项目均需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承担单位,过多过繁的配套资金要求,造成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导致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轻则难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重则存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风险,形成涉农项目资金监管隐患。

问题之六:乡镇基层组织对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不重视,导致个别区出现农户缴费保险单据发票不齐以及中标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政策建议

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只有通过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度研究机制、资金整合机制以及数据管理机制,并注重工作机制之间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最大限度发挥各项机制作用,才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

科学论证关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科学论证有助于促进涉农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涉农项目预算执行均衡性。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可以从组织管理、论证标准、论证程序、论证方式、专家管理等方面着手,通过总结涉农项目论证实践成果,逐步归纳、整合,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投入使用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从实践来看,涉农项目涉及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多部门,既包括项目立项、计划批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等项目管理环节,又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审计、竣工结算等资金管理环节,建立健全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可以更深入、细致推动项目落地,特别是及时解决涉农项目组织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涉农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制度研究机制

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涉农项目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扎好涉农资金管理的“制度笼子”,应坚持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四项原则。对尚未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项目,应按照程序及时研究制定,确保涉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已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应定期评估整合,针对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提高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时效性。

(四)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

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目的是统筹涉农资金用于重点项目、急需领域,有助于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应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着力打造现代都市新农业资金整合平台。一方面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构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发挥顶层设计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注重总结在实践中探索的成果和经验,挖掘现代都市型农业实践内涵,拓展涉农资金支持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路径,发挥实践探索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健全涉农项目数据管理机制

通过收集、整理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做好分类、建档工作,确保涉农项目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满足涉农项目基础信息筛选、查询、分析、等工作需要。同时,要做好涉农项目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通过入户访问、发放问卷、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提高涉农资金投入公平性和精准性。

作者:李伟 闫自仁 单位:天津市财政局农业处

参考文献:

[1]桂咏梅.当前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政监督,2015(25):44-47.

[2]余瑾霞.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探析[J].财政监督,2015(24):39-41.

[3]李萍.加强基层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思考———以广西为例[J].财政监督,2013(13):42-46.

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做法;建议;浙江绍兴

中图分类号 G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8-0344-02

农业财政政策的扶持和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入,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越城区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积极落实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加大了农业投入力度,强化了支农资金的管理。2002―2013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收入累计达到24 461.91万元,支出资金累计达到21 475.8万元(表1)。尤其是从2007年起越城区财政支农资金收入有大幅度的增加,这些支农资金的加大、有效投入,使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渐覆盖到农村,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落实,使越城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新的进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农民切实享受到了支农投入带来的实惠。

1 越城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做法

1.1 不断完善制度,有序实施支农政策

制定并完善已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越城区先后出台了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越城区种粮农民补贴监督员制度,越城区粮油种植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越城区粮油种植补贴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同时尝试对性质相同、扶持对象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按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合理、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更好地管理支农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1.2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涉农部门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力度,针对财政支农工作的实际,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账储存资金的“三专”制度,杜绝和防止出现各种漏洞;制定财政支农资金审拨流程并上墙公示,严格按照资金拨款流程,将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防止挤占和挪用。不断推进支农资金支付改革,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要求,加快拨付进度,减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3 做好项目管理,提升支农资金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项目库。把农业项目库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下发《关于做好农业发展项目储备调查的通知》征集项目,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保证项目库内项目资源能满足项目申报工作的需要,行政区域调整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库的更新。二是规范项目申报。严格按照省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制度、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立项公示、公告制度,做好项目申报。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对支农项目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项目承办单位的财务指导,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严格项目验收。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验收。

1.4 强化绩效检查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每年财政部门联合农口部门或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对省市财政支农资金扶持的重点项目资金,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逐步把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结果与支农资金分配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2 绍兴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问题

随着省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力度的加大,管理要求的提高,尤其是2016年农业经营组织专项审计情况看,越城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出来,分析目前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多个部门管理,项目资金重叠

目前越城区支农资金由存在着多个部门管理,如农水局、区农办、科技局、发改局、质监局、区财政局等都有相关职能,可以申报及安排资金。由于各个部门各自的管理范围和内容没有明确划分,存在着多个部门申报安排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象。由于项目资金多头安排、互不衔接,有时同一个项目可以同时向几个部门申报投资,致使一些项目重复申报,资金交叉补助,这个问题已从2016年的农业经营组织专项审计中披露出来。

2.2 项目管理部门监管不力

从2014年的农业经营组织专项审计中披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来看,越城区各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资金监管上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一些农业经营组织存在项目申报中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不符项目申报条件的也申报补助项目[1]、在项目实施中虚报投资额、虚增投资额、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开假发票、项目发票重复使用等问题。虽说这些问题主观上是企业主体的责任,但也说明了项目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

2.3 涉农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尚欠健全

随着涉农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的监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修订完善了相关涉农资金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办法。但在涉农资金监管中,尚缺乏涉农项目台账制、项目造价审计制、教育惩处制等相关涉农资金监管机制。

2.4 资金使用存在“平均主义”现象

农业发展涉及农村水、田、路、林建设,农业企业等多方面,由于资金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拨付,仅仅依靠上级财政资金,远远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区财政因财力有限,需要扶持的项目较多,导致出现僧多粥少的状况[2]。在资金安排上就会出现存在平均主义,难以做到突出重点。

3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3.1 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着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针对现阶段涉农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多头补助的现状,建议逐步理顺各部门的职责,切实解决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权限和范围划分不清,管理职能交叉重叠,资金多头管理,项目建设主体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问题,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使涉农资金真正做到强农惠农。

3.2 完善项目运行机制,促进涉农项目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项目台账制。建议职能部门推进涉农项目库建设,将申报并获得补助的项目信息输入项目库,并将信息实行部门间共享。二是完善项目公告制。进一步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更大程度地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项目审计制度。在实行项目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要对项目进行造价审计。四是建立教育惩处制。对虚假申报等行为,在纠正的同时,应加大惩治和处罚力度,减少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3.3 严把审核验收关口,加强涉农项目认定管理

建议农业、林业、水利、农办、发改、科技、财政等有关职能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涉农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等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立项、验收等程序,并严格执行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验收的各项规定,做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要把好申报审核关和验收认定关,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管理[3-4]。

3.4 强化后续跟踪监督,确保涉农资金绩效发挥

完善相应监督机制,建议涉农资金各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涉农项目的绩效评价,有效防止补助资金重复投入、无效投入等现象;建立健全相关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后续管理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项目发挥原定效用,着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

4 参考文献

[1] 刘汉屏,汪柱旺.农业发展与财政支农政策选择--基于支农资金总量和结构的分析[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1):80-85.

[2] 吴婷.论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及其优化[J].经济研究参考,2007(5):46-48.

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3

以全省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真正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开放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民政各专项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和资金、因灾损毁房屋补助资金、优抚安置补助资金、各项社会福利补助资金、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等);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群众举报的相关事项。

(二)检查对象:各乡镇民政办。

(三)时间安排: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一月内完成,分3个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

民政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张斌任组长,殷云海、吴世友、孔祥玉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民政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内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乡(镇)、村、户等,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到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3、检查整改阶段

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针对各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民政办对涉农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及时解决,立即整改。如有整改不及时或措施不利,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涉嫌情节严重或犯罪的,绝不姑息,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乡镇村屯,实地了解落实情况,真正把好事办好。

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4

一、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对象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中,除救灾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畜牧防疫、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汛岁修等专项资金以外的各级财政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和农口部门预算项目建设资金及各类社会融资进行整合。根据我县实际,资金整合的重点是: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劳动力素质培训、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特色优势农产品建设、土地整理、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小农水资金)、低产林改造、林区道路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移民(项目建设)后期扶持资金、财政贴息资金等。

二、涉农项目的申报程序

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储备库基础上,涉农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统一审核”的程序操作:

(一)下发申报指南。省级涉农项目申报指南下达后,由负责项目申报的主管部门及时向县涉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县涉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涉农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县级涉农项目储备库,召集相关部门对项目整合方向、项目安排初步意向和具体申报要求等进行研究,确定县级具体申报指南,由负责项目申报的主管部门会同县涉农项目办下发给各乡镇(街道),并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工作。

(二)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收到县里具体项目申报指南后,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已列入县级涉农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择优确定申报项目,按时做好项目申报。未按时上报的视为放弃。

(三)联合择优评审。县涉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涉农项目评审人员,进行联合评审,提出项目申报评审意见。

(四)审定联合上报。县涉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联合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审核意见,报县涉农项目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与财政部门协同上报。负责项目申报的主管部门要在项目申报期限内做好项目文本编制、文件会签等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上报。

三、涉农项目的竣工验收

涉农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按相关规定,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涉农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竣工验收。

同时,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项目自查。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及财务情况进行初查,对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要及时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

(二)做好审价和会计、审计报告。对政府投入项目按政府审价要求提交审价,其他项目按照《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及时报请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三)做好资料归档。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要做好所有文件资料、财务决算审批及审计文件的归档,以备验收;

对竣工合格的项目,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得将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长时期挂帐为在建项目。

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5

一、中国现行财政支农资金基本情况

1.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现状

我国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现状:以中央、省级投入为主,市县乡投入为辅,由中央统一下放支农政策,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承担支农责任,有关财政部门负责核拨支农资金,涉农部门对支农项目进行组织和管理,事权责任由各级进行分担。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传统意义上的财政支农政策内容主要包含: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部门的事业费、农业科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扶贫救济费等。自1980年起,往后长达二十多年内,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一直属于我国政府支农政策的重点,居于首位并达到了68.28%,持续的时间过长就会导致财政支农政策投入不均衡,在这种长期模式和思想观念的影响下,对今后所提出的一系列创新型管理模式、改革财政支农政策、改变财政支出方向等新形势下的支农举措其实都是一种无形的阻碍。

2.当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运行中存在的弊端

(1)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由于新的观念没有及时更新,又受陈旧观念的影响较为持久,政府往往将资金投入的重点集中在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忽略了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民和农村发展具有的直接影响,形成基层受到的优惠政策较少、农民没有切实受惠的局面。此外,农业科技也是推动现代化农业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和关键因素,但如今的政策在这方面的投入量仍然不足,所以还需要关注农业科技和研究方面资金的投入是否到位。

(2)重拨轻管,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当前,由于支农项目繁杂难管,许多项目交给了当地乡镇政府和一些事业单位负责,但因为许多部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职责未明确,往往导致在项目建设中,只重视资金投入,轻视管理活动和逃避责任等现象的发生,致使许多拨付款的使用效率不高,甚至还会出现重复投资造成资金浪费的情况。

(3)财政资金支农下达拨付滞后。由于我国政府层级和涉农管理部门较多,财政支农有关资金拨付和下达的程序较为繁琐。所以在程序多、权责模糊的情况下,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很难形成合力,投资政策运行过程中的损耗较大。除资金传输以外,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监督都需要花费较大的人力、财力、物力,项目的执行也需要通过各级政府的层层审核,这样既降低了财政支农效率错过了最佳时间,又增加了运行成本。所以在这样低效的工作模式下,容易造成资金拨付延迟或滞留,使得许多资金没能够及时发挥它应有的最大效果。

(4)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度不高,农业投资监督制衡机制不健全。由于资金拨付的顺序是由上向下,发放公开透明度不高,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支农资金追踪监管反馈差和支农项目的审批、检查、验收权掌握在主要相关部门手中等原因的影响,使得农民群众很难进行民主监督,所以涉农专项补助资金被随意侵占、挪用、截留、滞留等情况难以避免,导致涉农专项资金流失严重。

二、中国现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的最佳选择

1.提高财政支农资金配置效率

在财政支农资金配置中,效率集中体现了所有涉农项目的发展,同时也决定了国家政策的实施与落实效果。所以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对现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归纳与整合,将资金的投放集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并在调整农业专项资金中,本着事权与财权一致的原则,适当的划分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的职权范围,这样有助于提高财政支农资金配置效益。

2.优化支农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推进支农财政资金整合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主要是指将分散建设转为集中建设,目的在于通过资金的整合,形成合力、发挥优势互补、推进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新农村的进程,同样是财政资金管理模式中的重要改革之一,在中国一些欠发达的广大农村地区,资金和技术尤为匮乏,这些地区的资金结构优化和整合就显得更加重要。所以,除了直接补贴和救济、扶贫、救灾的支农资金之外其余的都需要进行整合。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还要以使用效益最大化作为终极目标,并同时需要考虑一些综合性的因素,如资金投入的总特点和当前农业发展的现状等,才能减少资金运行过程中“耗损”,从而不断地对财政支农资金投向进行规范,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3.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监管机制

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权与考核验收权要明确地区分开来,从而避免出现既担任“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现象,导致项目建设出现混乱的情况发生。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应尽可能地将财政资金在集中结算后,通过支付系统拨付的方式,直接到达货物、工程、劳务供应商的手中或兑现到农民个人,而不是人为的动用财政支农资金直接付给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资金管理具体化实现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严格把关,努力做到支农资金的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利用长期有效监督手段可以避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原因在于支农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出现大多是现行监管机制存在漏洞,所以要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长期规范监管,研究制定5-10年不变的全国财政支农总体框架,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务求取得实效。例如:在基层,凡是惠及农村、农民支农的专项资金,一律应公示在村务公开栏中,有关负责部门不仅要开展经常性自查活动和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部门的审计和监督,还要逐步在网络上扩大公开政府在支农资金使用、配置方面的明细内容,供农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工作,以此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基层财政支农队伍。

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创新的政策建议

1.管理机制创新:建立支农资金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应该在任何涉农资金管理活动中建立,从明确资金管理行政部门和主管项目部门各自职责,理清、完善双方的约束、稽查机制,到规范拨款程序,并将每一项目的责任和权利落实到个人。不仅如此,主管项目的各个部门还要对项目的审查和验收已完工的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如若存在违纪行为,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只有这样,坚持建与管并重,才能确保信得过,靠得住,工程建得成,建得好。

2.资金使用机制创新:实行投入方式多样化

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6

项目完成后,由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并在考评中引入中介机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达或调整资金安排额度的依据,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通过加强管理,我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在支农惠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龙头企业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个,其中省级龙头7个,预计全年可完成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27.1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二是基地建设不断扩大。2014年创办了4个部级双季稻万亩高产示范片,建成了1.5万亩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了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三是合作经营有新起色。2014年新发展合作社122家,总数达361家,培育家庭农场34家。桃源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工厂化集中育秧,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并在央视《新闻联播》中播报。四是品牌创建业绩突出。2014年全县申报津山口福、泰香粮油、鲁胡子辣椒酱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4个,其中桃源黑猪、桃源鸡获得全国地标保护。五是扶贫开发迈向新台阶。围绕扶贫开发推进了50个点村扶贫工作,全年整合项目投入3200多万元,实施项目178个,帮助2.2万多人实现脱贫。六是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大跨越。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按照“四美一化”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创建美丽乡村52个,全县涌现了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成为常德市颇具影响力的休闲观光胜地。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安排分散,效益低。到目前为止,涉农补贴已经发展到40多项,每个项目补贴都有特定的标准和目标,各级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资金也在年年增长,但项目分散,资金分散,实施主体分散,不仅不易发挥资金聚集效应、集中解决“三农”突出问题,而且经常造成重复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普遍不高。

(二)资金管理线长面广,成本高。主要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程序繁多,同一作物多种补贴,如种植双季水稻,享受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早稻良种补贴、晚稻良种补贴、双季稻补贴,属大户的还享受种粮大户补助,加重工作负担,不利于政策落实。据核算,目前综合成本已经占到整个发放资金的10%,无疑加重了县乡政府的负担。另外,有些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复杂,立项申报材料需要专业机构才能做好,有些指定要有资质的中介进行方案编制,无形中增加了项目成本。

(三)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偏差。按省财政厅要求,为了使补贴真正达到促进粮食生产的目的,对没有播种粮食的耕地不能发放补贴资金,这部分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实行统筹安排。按要求只能用于发放漏统考漏报面积和产粮大户奖励,但我县有一部分用在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另外,有资金在财政下达到主管部门后,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项目方案实施,擅自挪项和调项,也未按程序申报审批,绕开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注重统筹协调。要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的资金整合模式,依据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原则上对同产业、同性质、同用途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归并,对涉农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捆绑使用,避免“撒胡椒面”的现象。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项目指南、标准文本等制度,对涉农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进行严格审核。逐步对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特别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要强化相对集中管理和统筹协调,尽力归并支出事项,避免多头审批、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

(二)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改革投资体制。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增加对县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的比重,减小专项资金的规模,以利于增强县级财力运用的自主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力责任,做到“两个区分”,即区分不同地区核定配套任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能力确定符合实际的配套及自筹资金规模,以使县级财力更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区分保投入与保运转的责任,按照“项目投入主要靠上级拿、运转经费圭要靠地方出”的原则落实。

(三)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一是按要求落实好项目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政府采购制等制度。二是推行县级报账制,实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与资金管理分离,管工程的不得管钱,管钱的不得管工程项目。给农民的各项补贴,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农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给工程建设单位,减少资金运行环节,堵塞资金运转中的漏洞,防止“雁过拔毛”。三是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运转环节。由财政部门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真正做到“管理一个账户、支出一个口子、核算一个平台”。四是扩大财政“一卡通”发放范围。充分依托现有的乡镇财税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继续扩大“一卡通”发放范围,凡属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都要进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尽可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