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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范文1
(一)缺少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但在笔者调研以前,宁国市尚未出台畜禽布局规划,更没有界定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规模,环保部门对家庭养殖是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审批无所适从。辖区内养殖业绝大多数是家庭养殖,未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进行布局、建设,绝大多数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职责不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般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管理,但一旦出现环境问题,群众直接向环保部门投诉,而家庭养殖业未通过环评和审批,基于上述原因,对这类家庭养殖业产生的污染投诉,环保部门没有依据进行处罚。环境监察人员只能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养殖户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涉诉双方进行协调。乡镇、村在整个养殖污染投诉处理过程中处于配合地位,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能未能发挥,农业(畜牧)的行业主管功能得不到体现,农业、环保、乡镇政府监管责任不清。
(三)选址不当。在调研中发现,青龙湾辖区乡镇畜禽养殖业的选址多数在居民区内,还有部分在河流边,养殖户缺少环境保护的意识,一切从方便饲养、运输、销售出发。养殖规划滞后,选址缺乏指导,管理服务不到位,造成选址不当。随着城镇开发建设,原远离居民小区的养殖场,现今又相邻居民小区,有的养殖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大规模,环境隐患突出。
(四)设施缺乏。调研中发现,198户养殖户中,除宁国市凤形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建有配套的规范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余197户养殖户均无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少量的农户建有沼气池,大部分都是化粪池,无干湿分离设施,未建规范的废渣储存场所,废渣随意露天堆放,粪尿流淌或渗透入河沟随处可见。
(五)污染严重。由于选址不当、缺少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善,青龙湾辖区乡镇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在198户养殖户中,近一半养殖户靠近河流,近六分之一离河流不足500米。据初步计算,每年将近1000吨废水排入河流,其中约750吨废水进入青龙湾水库,造成库区水体富营养化,给水库水质带来严重威胁,这也是每年4月底至5月初库区水体产生严重水华的原因之一。养殖粪便未经发酵处理,直接露天堆放,或堆于农田、竹林、山地,造成面源污染严重。
二、防治对策
(一)科学规划。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在制定畜禽养殖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契合全市总体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等规划,避免和上述规划发生冲突,切实发挥养殖布局规划的指导作用、长期效应;要深入乡镇踏实开展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综合考虑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当地畜禽养殖业发展趋势、养殖业特点、养殖习惯等因素,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对畜禽养殖业发展有指导意义的科学规划。
(二)合理选址。畜禽养殖业项目选址和一般工业项目选址有所不同,除了避免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区域选址外,还要考虑所选场址的常年主导风向,以及卫生防护距离、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等要求,特别在青龙湾水库上游区域,养殖业选址要把下游的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前提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此外,选址还要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等要求。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再考虑水、电、路等和项目自身相关的便利条件。总之,畜禽养殖业的选址要符合环保法规要求、规划要求、产业布局要求、卫生防疫要求,饲养便利要求,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的发生。
(三)严格审批。畜禽养殖业的审批必须按照法规,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审批: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划要求。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必须符合养殖业布局规划要求、选址要求、动物卫生防疫条件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要求。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在部门间审批程序方面,坚持环保前置,必须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乡镇同意,农业(畜牧)审核通过,发改委立项批复,再编制环评文件报批。在环保审批程序方面,最重要的是选址勘察工作,必须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实地严格勘察选址,不符合选址条件的一律不批;符合选址条件的,在乡镇同意项目落户、畜牧部门审核通过、发改委立项批复后,由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项目审查的科学性。环保部门审查通过后,再由项目业主编制环评文件报批。三是严格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保验收其实是环保审批的延伸,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过程中,关键是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审查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情况,项目验收一定要严格按照环评及审批要求,逐项核查,检验污染防治设施的效果是否满足环评要求是关键,保证验收的项目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四)强化监管。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防治工作,除了科学布局、合理选址外,最主要的工作是对养殖场建设和运行的环境监管。要取得好的污染防治效果,在项目可研阶段,环保部门就应该提前介入,指导项目业主从环保角度进行场区平面布置设计,畜牧部门从动物防疫角度指导设计,力求养殖场将来运行时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最小。在项目建设阶段,环保部门要主动跟踪服务,做好养殖场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监管工作,确保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在日常监察工作中,要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废水、废气、废渣的规范处理方面,要坚决杜绝废水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即外排,影响下游河流或青龙湾水库水质的违法行为。在监管工作中,若遇疑难问题,最好请专家会商,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方案,保证污染处理效果。
(五)生态养殖。为有效缓解养殖业对青龙湾库区的环境压力,在养殖业发展过程中,要着力推广种养循环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按照“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思路,坚持养殖业布局与种植业发展相对接,发展种养加循环、林养加循环,推行“畜—沼—菜”、“畜—沼—果”等循环经济模式,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发展有机肥加工等新兴产业。要把养殖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起来,努力实施清洁生产。发展畜禽养殖业,必须配套搞好沼气池建设,抓好废物综合利用,有效降低畜禽粪便对对周边环境影响。
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范文2
1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生态畜牧业是指运用生态系统的生态位原理、食物链原理、物质循环再生原理和物质共生原理,采用系统工程方法,并吸收现代科学技术成就,以发展畜牧业为主,农、林、草、牧、副、渔因地制宜,合理搭配,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的畜牧业产业体系,是一个以畜牧业生产为主的多目标、多功能、多层次、多成分的组合合理、结构有序、开放循环、内外交流、关系协调、能协同发展和动态平衡的生态系统,是技术畜牧业的高级阶段。生态畜牧业主要包括生态动物养殖业、生态畜产品加工业和废弃物(粪、尿、加工业产生的污水、污血和毛等)的无污染处理业。
江夏区是国家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县(区)、全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区)及湖北省优势农业板块基地(生猪)。近年来,江夏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畜牧养殖大区的优势,以发展生态畜牧业为突破口,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畜牧业得到长足的发展,畜牧业集约化和企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并且逐步向生态化迈进,呈现出生产发展、效益增加、生态改善的良好发展态势。当前,我区建成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场)92个,发展畜禽专业户2 000户。建成大型沼气工程41处,大型生物发酵床养殖小区32处,万头猪场千亩以上种养循环生态农业园(场)3处。2010年全区生猪出栏90万头、家禽1 900万只,肉蛋产量12.48万t,畜牧业产值20.5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比重的32.5%,增加值达到8.3亿元。
2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1)坚持科学发展,调整养殖结构。为寻找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平衡点,对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进行科学调整,充分发挥比较效益。一是调整优化规划布局,将武汉外环线以内和梁子湖、斧头湖沿湖岸线1 000m范围划定为畜禽禁养区;将江夏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区域划定为畜禽限养区,将外环线以南的南部乡镇划定为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区。二是调整优化畜种结构。集中精力,专心发展生猪、肉鸡、肉鸭,限制发展草食家畜。三是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实现家畜良种推广工程,引进美国、丹麦、瑞典冠军种猪以及印尼、印度高端种牛,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全区良种覆盖率达95%。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实现规模化前提下,注重标准化,2010年,怡山湾猪场、省农牧安山猪场、省畜科所猪场通过农业部全国首批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认证;巩固温氏活禽、贺站仔猪交易市场谋划生猪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巩固现有屠宰能力,积极推动中粮150万头屠宰扩能生产项目,注重“新”、“深”,培育品牌。五是调整优化养殖结构。从单纯的畜禽规模养殖,向花园式生态型循环农业园(场)扩展,成功建设怡山湾、金林、光辉三个万头猪场循环农业示范园(场)。
(2)坚持集约养殖,续建专业小区。2010年,以“亿只鸭工程”契机,着力建设肉鸭养殖小区,先后建成单批5万只和10万只养殖小区分别为22、2个,在建8个。目前畜禽规模养殖小区92个,其中万头生猪养殖小区40个,30万只肉鸡养殖小区12个,30万只肉鸭养殖小区32个,万只蛋鸡养殖小区4个,种禽、种牛、奶牛养殖小区4个,全区生猪、家禽集约养殖所占比例分别达到85%、95%。
(3)坚持资源循环,提高综合产能。为促进资源循环使用,将“两型”循环农业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摸索,跳出畜牧业,谋划畜牧业的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一池三改”、沼气能源与有机肥生产。全区37个万头生猪小区采用红泥塑沼气技术,建成3 000~12 000m3沼气池35座,采用中温发酵技术,建成发酵塔2座,37处特大型沼气池年产沼气3 000万m3。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已经建成中化东方、鄂美等4处有机肥场,年产有机肥25万t。二是积极探索以生猪规模养殖为核心,以废弃物治理利用为载体,以土地流转经营为依托,以迁村腾地建设农民新村为手段,以助农增收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先后建成怡山湾生态农场,金林生态农场,光辉生态农业园。
(4)坚持环保养殖,实现生态发展。一是发展生态化基地建设。沿山边、林边、苗木基地边、蔬菜基地边发展生猪规模养殖,沿湖塘库坝边发展水禽养殖,沿107国道发展肉鸡养殖。二是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和生物减排技术。在6个万头生猪小区和32个30万只肉鸭小区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同时推广应用复合微生物制剂,降低废弃物中氮、磷及有机质含量,改造空气环境,达到减排目的。三是力推花园式养殖。在现有92处规模养殖园区,广植桂花、玉兰等名贵苗木,既美化了畜禽养殖小区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5)坚持品牌培育,增强竞争能力。通过培育一批养殖业品牌,做好产业链延伸,推进项目引进建设,增强了畜牧产业、畜牧品牌、畜牧产业链的竞争力。一是通过中粮集团、温氏集团等知名品牌企业进驻,带动我区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和快速发展。二是培育“金林”种猪、“家佳康”肉品、“自然源”蛋品等自有品牌,提升江夏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能力。三是不遗余力推进“三品”、haccp、龙头企业、示范场等认证认定,提升江夏区畜牧产品竞争软实力。四是做好新闻宣传,多方位展示畜牧业发展成果,为畜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
(6)坚持防检监管,确保稳定发展。防检稳畜牧、经营活畜牧、发展强畜牧,是我区畜牧系统和畜牧行业一贯坚守的工作理念和发展思路。实际工作中注重两手抓。一手抓基础工作,确保两个100%,即确保农户散养基础免疫100%,规模场程序免疫100%。一手抓规范管理,确保“十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基础免疫、责任落实、工作计划、监管网络、巡查督查、检疫程序、畜产品监测、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十个到位。全区2010年全年无一例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疫情,无一例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成功检出并规范处置瘦肉精阳性猪191头。
(7)坚持助农增收,改善生产生活。畜牧业发展为农民持续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规模养殖占比大、底盘稳,又增强了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虽然历经洪灾、畜禽市场低谷期,但盘点全年,畜牧业仍然是地方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仍然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全区2010年畜牧产业链实现产值48亿元,其中养殖环节产值20亿元,畜产品及饲料加工环节产值25亿元,三产服务业产值3亿元,畜牧业为全区40万农业人口人均创造养殖环节产值5 000元,畜牧产业链为全区40万农业人口人均创造产业链产值12 000元。
3生态畜牧业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江夏区生态畜牧业发展通过系列措施的实施得到快速发展,但生态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与畜牧业发展的矛盾,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与防疫监管、畜产品安全执法之间的矛盾。今后工作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促进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进一步合理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坚持标准化、规模化健康养殖。畜禽养殖业合理的空间布局、科学的种养结构、稳定的生产能力、与环境和谐的生态关系,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要按照2010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合理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划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规模养殖区。
(2)进一步坚持监管并重的原则,推动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畜禽粪便综合治理要从末端治理转移到综合治理;要从工程建设转到建管并重,重在管理;要从单纯的畜禽粪便治理转移到治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要从单纯靠政府投资转到以政府引导,养殖业主为责任主体,探索产业化治污、资源化利用新路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范文3
中图分类号:DF413文献标识码: 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之带来的畜禽粪便污水的排放大量增加,由于粪便利用率的低下和排放的不规范不达标,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畜牧业面源污染具有污染源分散、分布广泛、成因复杂且潜伏周期长等特点,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许多国家已将畜禽污染的管理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制定法律、法规,严加控制和管理。2001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把畜牧业污染防治正式纳入环境保护规划。目前,我国大中型畜禽场畜禽粪、尿年流失率达50%以上,致使畜禽场周围环境恶化,群众反映强烈,已经成为阻碍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减轻畜牧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危害。
1畜牧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原因
据2011年底统计,全国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达1.8万多个,加上农村小规模饲养户,禽畜粪便及冲洗污水产生量巨大,年排放量达2000亿t以上,且基本上难以做到达标排放,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并列水环境污染的三大源头之一。畜禽养殖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过去我国畜禽养殖是以分散户养、小规模经营为主,产生的粪尿总量不多,也能被耕地消化。随着人们对畜产品的需求量增加,推动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生产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越来越多,逐步形成了污染问题。二是农业生产上化肥取代农家肥比例增加。畜禽粪尿等农家肥与化肥比较,有体积大、用量多、装运不便等突出问题,加上化肥来源已相当方便,很多耕地大量施用化学肥料,造成畜禽粪便没有了应用出路,从“利”变为“害”,成为了污染源。三是畜牧业养殖环节属微利行业,无力投入更多资金进行污染治理。与工业等其他行业不同,畜禽养殖业从总体上看利润率不高,而污染又相当严重,污染治理成本过高。此外,很多养殖户不了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清洁生产技术。四是城市周边地区被清理的部分规模养殖场向农村迁移,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畜牧业污染问题。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陆续出台相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清理城市周边养殖场,实行严格的禁养政策,畜牧业生产重心将向农村转移,污染也必然会向农村转移。
2养殖业污染的主要危害
一是污染水体。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泊、鱼塘中,使氮、磷含量 高,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有毒、有害成分进入地下水,可使地下水溶氧量减少,水体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使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极难治理和恢复。二是污染空气。畜禽养殖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气体,恶臭难闻,引发养殖场与周围群众关系紧张,甚至产生社会矛盾。三是传播病菌。畜禽废弃物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滋生的蚊蝇,可成为人、畜传染病的传染源。
3治理对策
3.1切实加强对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环境容量条件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计划。在具体工作中,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依法综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各级财政应安排治理污染专项资金,以促进和推动整治工作开展。通过多种途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处理和利用难度,降低处理成本,为提高资源化水平创造条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吸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先污染后防治的教训,将畜牧业生态保护纳入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畜产品安全和环保意识。通过科技进步,推广高效、实用、价廉的治理技术,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2抓好污染源头控制
一是划定禁养限养区。禁限养区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畜禽养殖项目。二是改建、扩建、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规划可养殖区域应有总体建设规划,并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提出用地规模、区域布局、治理模式、载畜量、环境目标等控制性要求,防止产生新的集中污染。今后凡新建场选址上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并要配套消纳污染物土地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三是种植与养殖有机结合。养殖场从平原片区向山地转移,按照配套的山地面积确定养殖规模,采取干湿分离措施和沼气治理措施等,将废渣、废液用于作物施肥,利用植物(作物)全部吸收有机污染物,达到废水零排放的标准。
3.3推广畜牧业污染治理模式,加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
引导散户向规模化转化,规范处理措施,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排污量。应用饲用酶制剂等高效、无毒副作用和环保型的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对畜禽粪便进行技术处理,提高畜禽粪便作为农业肥料的利用率。因地制宜,采用混凝—脱氨—好氧生化、沼气池—生物塘、生物活性酶配套处理工艺[1-2]等方法处理养殖业废水,使之达标排放。禁养区内养殖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关停,不再开展养殖活动,原有养殖场及配套设施拆除或改作他用。其他规模养殖场要结合实际,配套建设干湿分离机、沼气池、沉淀池、生化塘(机械曝气或自然氧化)、鱼塘等足够容量的物理和生化治理设施,减少或不排放污染物质[3-4]。要加强对畜牧业环境污染的监测,开展畜禽污染现状的调查,科学地掌握畜牧业环境污染情况,为畜牧业生态保护提供依据。
4参考文献
[1] 于金莲,阎宁.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方法探讨[J].给水排水,2000(9):44-47.
[2] 陈银祥.畜禽养殖废水生物活性酶技术的应用效果[J].现代农业科技,2009(16):228-229.
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管、部门联动为重点,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监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制止和打击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禁建区新扩改建、禁建区外违规建设、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现象,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和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九龙江水流域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工作。抽调县监察局、效督办、环保局、农业局人员组成县级督查组。
(二)镇级领导小组:各镇相应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及检查组,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与组织拆除。镇级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各行政村成立村巡查组,村巡查组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日夜巡查,实时监控,严禁辖区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各镇检查组要对各村巡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县级领导小组汇报,实行周报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九龙江水流域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县直科局挂钩镇的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要协调、解决畜禽养殖整治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挂钩科局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要协助所挂钩镇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县农业部门要负责本辖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工作,并引导养殖业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县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用环保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二)严格审批,科学发展。根据环保要求、环境可容量,坚持限量、提质、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畜禽发展规模及总量,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发展。严格审批管理制度,在九龙江流域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内、支流沿江两岸500米内、村庄周边500米以内、旅游景区、饮用水源地的养殖场,坚决取缔。在九龙江流域干流两岸5公里、支流1公里范围内扩建、新建的养殖场,坚决不予审批。对禁建区外环保措施配建不到位的养殖场坚决不予验收,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凡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的,在符合《县“十二五”时期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由业主持拟定建设方案及与村签订的用地协议向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镇畜牧兽医站和国土所、村建站负责审核是否符合养殖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占用林地。经镇政府审查同意后,由镇政府发函并提供相应材料报县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镇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兴建。对未实行审批擅自新建的畜禽养殖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地镇政府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止。
(三)三级联动,巩固成效。实行村级日巡查、镇级周检查、县级月督查的三级联动机制,坚决遏制禁养区养殖反弹,制止禁建区新建扩建改建和禁建区外违规建设,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严禁屠宰病死猪。日常排查的内容包括:禁养区内是否存在养殖反弹情况;禁建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及是否存在新建、扩建、改建的现象;禁建区外是否有违规建设;是否有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和屠宰病死猪。
1、日巡查:村级巡查队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整治工作进行实时监控,负责做好本村养殖反弹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日常排查,并将巡查情况报告镇检查组,若当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于发现之日起10日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镇检查组督促整改;10日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由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发现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要立即处理。
2、周检查:各镇检查组每周要定期开展检查,并将每周检查情况报表报送县督查组备案。检查过程中发现村级巡查组存在漏报、瞒报的情况,由各镇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并上报县督查组备案。同时,对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于发现之日起10日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所在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月督查:县督查组每个月至少组织2次对各镇畜禽养殖整治反弹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流域镇存在漏报、瞒报现象,情节严重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于督查到的违规现象,在电视曝光台给予曝光,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所在镇,由镇里督促落实整改。
4、监督举报:县、镇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在电视台和所辖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举报。镇检查组接到有关违规建设的举报,镇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属实后,要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县督查组接到有关违规建设的举报,要立即转交至所辖镇处理,并实时跟踪,定期抽查核实。
(四)抓好示范,全面铺开。全县以山城镇、金山镇为示范镇,各镇安排两个禁养区村为示范村。示范镇、示范村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示范工作,辐射带动全县九龙江水流域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落实。示范镇、示范村要达到以下要求:巡查检查管理制度健全、管理队伍坚强有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时有力,基本杜绝禁养区回潮、禁建区新扩改建和非法占用山地、林地建设养殖场现象;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比较完善,污染整治、污染减排效果明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有效,指定专人处理病死畜禽和管理处理设施,待遇落实;建立一批示范场、示范户,鼓励带动散养户做好沼渣、沼液的利用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散养户密集的区域建设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或连片生态治理取得新进展,村庄范围内基本杜绝养殖现象。
(五)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反弹现象坚决予以取缔,要求于发现之日起10日内拆除搬迁完毕;对于禁建区内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养殖场(户),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配建到位,没有配建到位的要责令其关闭,并可根据相关法律由环保部门征收超标排污费;对禁建区及禁建区外的违规新建、扩建现象坚决予以制止,要求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整改完毕,10日内未整改完毕,由镇政府组织人员给以强制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理;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一经发现按《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县给予曝光。对连续两个月、四次以上被市、县督查组发现养殖反弹现象或督促违规新建扩建养殖场整改进度缓慢的镇、村,取消有关农业、环保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资格;对镇主要责任人和挂钩科局有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立九龙江水流域(段)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要细化本镇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措施、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责任状形式对干部进行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各镇要及时将镇工作领导小组、村巡查组、镇检查组人员名单报县督查组备案。各挂钩科局要成立领导机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确保长效管理机制顺利运行。
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范文5
一、整治内容
1、围绕“三个”重点环节抓好环境整治,即对“水、气、泥”三个重点环节的严管严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2、围绕“三个”热点区域抓好区域整治,即对齐贤阳嘉龙、钱清岭湖、滨海旺角三个热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化解环保老大难问题。
3、围绕“三个”焦点行业抓好行业整治,即对电镀、制革、合成革等三个焦点行业的规范治理,保障群众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1、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全县40个水质监测考核断面一半以上实现功能区达标,水质达标率比上年提升7.5%。
2、空气质量有所提升。柯桥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0%以上。
3、年底前,探索出台工业企业污泥集中收集、集中处置实施办法。
4、8月底前,完成齐贤镇阳嘉龙、钱清镇岭湖、滨海工业区旺角等三个重点区域整治,实现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5、10月底前,完成电镀、制革、合成革等三个焦点行业污染治理。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水环境综合整治
1、严格达标进管,严打超标排放行为。督促全县所有污水纳管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快预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提高处理效率,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达标排放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停产整治。
2、严格总量控制,严处超量排放行为。督促全县所有污水纳管工业企业必须按排污许可证的核定容量排放污水;督促全县所有污水纳管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整治、关停;加快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电磁阀)二期项目建设,确保六月底前完成所有印染企业及电镀、造纸、制革、化工行业电磁阀安装运行,实现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
3、严格畜禽(水产)养殖治理。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向水体倾倒、排放畜禽废渣和污水。严禁在水产禁养区养殖河蚌、网箱,确保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二)深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热电企业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对全县拟保留的各热电企业,要在2013年度完成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及低氮燃烧、SNCR脱硝设施建设,并通过168小时验收;按要求完善CEMS仪表,建立健全DCS系统,(DCS系统相关数据和历史曲线至少保存1年),综合脱硫率、脱硝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其中2012年底前全县完成35台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设施建设。2012年底前全县电力(热电)企业必须完成烟气旁路的拆除工作。
2、鼓励和督促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天然气管网已覆盖的柯桥开发委、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齐贤镇、安昌镇等工业企业分步实施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蒸汽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替代改造任务。其中2012年底完成应改造数的30%以上。
3、深化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治理。印染企业要加强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维护,切实做好运行维护的台帐记录,妥善收集处置回收的废油。要积极采用新型高效净化设备,加快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提升废气治理效果,确保废气收集率、油烟去除率、粉尘总颗粒物去除率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对定型废气治理装置运行的执法监管,确保治理装置稳定运行。
(三)推进工业污泥综合整治
1、落实台账制度,规范污泥申报。污泥产生企业必须建立污泥管理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污泥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数量和流向等情况,每月汇总并上报所在镇(街)、开发区,每季度汇总上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对属危险废物的污泥,企业应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
2、落实收贮场地,规范污泥收集。各污泥产生企业必须落实专人加强对污泥的收集和管理,设立不低于7天额定脱水污泥产生量的贮存场所(设施)。贮存场所地面应作硬化处理,建有遮雨棚、围堰、污泥渗滤液引流通道或装置,将渗滤液引入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必要的除臭、通风装置;贮存场所或设施应设立相应的标志标识。
3、落实配套设施,规范污泥处理。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必须配套与污泥产生量相适应的污泥干化设施(污泥干化池、压滤机、离心脱水机等)并正常运行;建设的污泥脱水设施,应至少满足一天污泥产生量的脱水需要;污泥脱水效果应满足后续处置的技术要求。印染企业自行消化处置污泥的,必须做到污泥不出厂。
对不规范处置工业污泥的,按高限处罚;工业污泥去向不明的,视非法倾倒处理。
(四)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齐贤镇阳嘉龙区域在5月底前完成整治,钱清镇岭湖工业小区、滨海工业区旺角区域在8月底前完成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使上述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五)开展三个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0月底前,完成全县电镀、制革、合成革行业整治。其中对无环保审批手续、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或关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使这些行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开展其它涉重企业综合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符合保留条件的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按照现行环保要求进行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实施升级改造;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无证非法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依法关闭并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高度重视。各镇街、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形成县镇联动、部门互动的工作机制。
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范文6
1环境的污染
主要是指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病原微生物、生产生活污水、粪便及未消化吸收的有机物和矿物质等的处理不当对空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1.1对空气的污染一只鸡的粪便排泄量相当于0.1个人的粪便排泄量,一个一万只规模的养鸡场每天的粪便排泄量可达1t,一年就是360t。1头猪的日排泄粪尿量是人排泄粪尿量的5倍,一头猪年均产粪尿量可达2.1t,如果采用水冲式清粪,其污水的排放量还将增加4倍以上,当粪尿等污物的排泄量超过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时,就会通过已污染的空气对人和动物造成危害。通过空气流动进行扩散和传播的污染物除了尘埃和病源微生物外,还有碳水化合物和含氮有机物在厌氧环境条件下所分解释放出的带有烂菜、鱼腥等刺激性的特殊气味,这些气味大量而长期高浓度地蓄积,就会使人产生厌恶感,严重影响人、畜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向郊区农村迅速延伸的态势,饲养场与居民点距离缩短,养殖场的空气污染问题必将日趋严重。
1.2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畜禽粪尿及畜产品加工业污水未经处理就随意排放,是造成水体及土壤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年产1万头肥猪的猪场,日排粪尿、污水总量可达100多t,如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粪便和污水中碳氢化合物及含氮、含磷有机物和未被消化的营养物质一旦进入水体后,就会使水中的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和固体悬浮物迅速增加,这些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有机物,当它通过稀释、沉淀、吸附、分解、降解等一系列自净作用后仍无法达到环保要求时,就必然会对水质产生污染,使其迅速恶化。有机物被水中的微生物降解,水中的水生生物获得氮、磷、钾等营养后大量繁殖,消耗水中的氧,使其形成缺氧环境,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某些疫病传播和扩散的渠道。更为严重的是,当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的进入量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后,就会造成矿物质和营养素的富集,改变土壤本身的结构,破坏土壤植被的生存。
1.3对疾病的传播据统计,由家畜传染给人的人畜共患传染病至少有90余种,这些人(畜)禽共患疾病的载体主要就是家畜(禽)粪便及排泄物。近年来,一些养殖场不顾自身条件,一味模仿在池塘边建猪圈,在猪圈上架鸡笼的所谓立体养殖模式,结果为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轰动一时的台湾猪口蹄疫暴发性流行,其主要原因就是病猪尸体随意投入河道引起的疾病流行。因此,粪便及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随意排入水中极易造成传染病流行。
2畜产品的污染
在日常生活中,兽药、各种添加剂、防腐剂、抗生素、激素等环境污染物中,有一部分物质虽有利于促进畜禽生长和减少畜禽疾病,但它在畜禽产品内的残留物却又对人体产生危害;有一部分物质还可能引起微生物产生耐药性或引起人产生过敏反应而带来公共卫生上的问题。
2.1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畜禽体内被富集,再通过畜禽产品的形式进入人体,所以,人往往是终端富集者,如果不控制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畜禽产品的污染,那么,由畜禽产品引起的公害给人们带来的隐患将是难以估量的。
2.2兽药在畜产品中的残留(1)兽药在畜产品中残留的主要原因,除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外,还包括不合理的用药和停药等。一方面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另一方面也是一些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兽医药理知识,经常重复和超量使用兽药所致。(2)兽药残留的浓度一般很低,但如果操作不规范,就会造成抗生素在畜禽产品中的蓄积和残留,并最终通过食物链使人体产生一定的毒性反应和过敏症状,长此以往,不仅会使细菌的抗药性增强,同时药效也会大大降低。例如:四环素能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链霉素、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能够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听力减退,磺胺类药物还能够破坏肌体的造血机能,大家非常熟悉的青霉素,其代谢和降解产物有很强的致敏作用,长期接触有这些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就有可能引起慢性中毒,危害到人体的健康。(3)兽药及其代谢产物通过粪便、尿液等排出后,仍然具有生物活性,对周边的环境仍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如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样也会对土壤及水生生物等造成影响。人们如果长期接触这些有抗生素残留的动物性食品或长期生活在被抗生素残留物污染的环境之中,将会严重影响自身的健康。
2.3饲料添加剂的滥用饲料添加剂的滥用是造成畜产品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养殖户在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过程中不能适量控制其用量,不能在畜禽屠宰或其产品上市前逐步减量或停止其使用,有的甚至超量或违禁使用某些饲料添加剂,以求达到提高产品产量的目的。因使用高铜、高锌饲料,使排泄物中矿物质含量超高,造成对土壤生态的影响;因使用砷制剂,造成猪肉中有害残留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因违禁使用“瘦肉精”,造成食用者中毒等恶性案件的频发,给饮食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3养殖业污染的综合防制措施
3.1倡导健康、科学的养殖模式要以优化环境、优先效益、优良结构为基本着眼点,按照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合理选择品种、科学饲养密度、平衡投入和产出水平入手,按照环保、节能、效益协调同步的循环发展模式,在不影响家畜生长和养殖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再利用。在改造养殖设施、改善养殖流程的基础上,探索生态养殖和多元化养殖的新途径,以开发高新技术和环境清洁技术为先导,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饲养模式,从源头上减轻和消除污染。按照无公害畜产品质量标准和健康养殖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切实抓好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
3.2开发绿色环保饲料饲料质量的优劣不仅直接关系到养殖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对养殖业的环境生态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不断降低养殖场废弃物中氮的污染,是治理养殖业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要在优化饲养、合理投放、平衡营养、改善适口性的基础上,开发环保高效饲料,改善饲料的品质及物理形态,推广饲料的生物制剂处理、饲料的颗粒化、饲料的膨化和热喷技术;开发酶制剂,补充家畜体内自身内源酶的不足,加快营养物质的吸收和利用;开发微生态制剂饲料添加剂,补充饲料营养成分的不足,提高饲料的利用率等等。应用生态营养原理开发绿色环保饲料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