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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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

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范文1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按规定明确质量保证金的内容,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要有质量保证金内容的约定。

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备案之前,凭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决算书到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手续。即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工程款结算总额5%的保证金,统一交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专户托管,托管期限即为质量缺陷任期。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对后发出《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通知单》。

三、我县所有住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四、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属施工单位责任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接到建设单位保修通知后,没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期限内保修的(未约定按7日计),建设单位可带保修通知单、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缺陷责任认定书及保修费用等相关费用核定书,在保证金预留期满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从该单位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帐中支付,最后在返还的保证金中扣除。

五、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现场抢修。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到现场抢修,建设单位应组织抢修,认定施工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其抢修费用可按第四条规定使用工程质量保证金。

六、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到现场维修,房地产管理部门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格的单位维修,核定的维修等费用暂在保证金中列支,最终由责任单位承担。

七、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责任人负责组织维修,且不得从保证金中支付维修费用。

八、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在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在申请书上签属“同意支付”的意见;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施工单位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施工单位携带建设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或申请函和催告函,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认真核实后(必要时到现场核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即发出《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及时将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给项目承建的施工单位。

九、保证金返还时,按照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率计息,并与保证金一并返还。

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保证金预留、返还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事项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后返还。

十一、工程质量缺陷责任认定,一般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建设和施工单位会同设计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共同确认;

(二)建设和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确认;

(三)双方协议由仲裁机构裁定;

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范文2

一、售后服务承诺

1、广告工程回访与保修

(1)工程交工验收后,我公司将启动“工程回访与保修程序”,定期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及时了解广告工程竣工后的使用情况和质量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厂,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24小时内到位进行修理、维护直至工程合格,为业主提供满意的后期服务。

(2)“广告工程回访与保修小组”由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构成,由公司直接领导,负责在缺陷责任期内提供满意的后期服务。

(3)合同规定缺陷责任期结束,并且修缮任务完成时,公司负责与业主签订工程移交手续,保证向业主交出优质的产品。

2、用户服务目的

全方位、全过程为用户提供“至诚至信的完美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的服务”是我公司的企业宗旨,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始终遵循的原则。目的在于完善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创造优质、全方位的服务。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施工、一流的服务去实现我们对业主的承诺,创建用户完全满意的工程。

释义:用户:指产品的用户,即业主(或使用者);

全方位:指用户对产品的要求和意识(包括潜在意识);全过程:指工程的四个阶段(工程开工前期、工程施工中期、

工程保修期、保修期结束)。3、用户服务目标

“至诚至信的完美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的服务”,(1)广告工程施工阶段服务目标:

在工程施工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完成业主对项目明确的和潜在的服务需求,以达到工程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对业主的承诺。

(2)广告工程竣工后的服务目标:

保证道路及附属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协助业主对道路及附属工程进行全面的维护。

4、用户服务工作的原则及标准

站在客户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解决问题,把客户的需求和满意放到一切考虑因素之首,同时必须做到兼顾企业利益,使客户利益与企业利益相得益彰。必须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信息交流畅通,反应快速准确,质量保证完善。

5、保修期限

工程保修期限:按合同和国家规定执行。

6、用户服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1)用户服务的组织机构

本工程施工阶段,公司将委派优秀的管理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按照项目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来运作,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环节,出色地完成施工阶段的服务目标。工程竣工后,由公司直接负责对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组织工作和保修结束后为业主提供维修保养计划。

(2)用户服务管理体系

①前期策划服务

广告工程开工前期,我公司可协助业主进行工程前有关组织工作的具体运作,帮助业主协调周边环境等工作。

②过程精品服务

在广告牌等设施安装施工过程中,要考虑用户的需求和利益,尽可能满足用户潜在的要求,以“精品工程”回报业主。同时,我公司可利用技术优势,为工程提供细部结点的深化设计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供设计单位参考。

(3)服务管理的内容

①根据用户的要求完善我们的施工方案,和设备物资选型等工作。

②对施工中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办理。

③对用户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项目经理部及时分析、汇总。作为质量改进和改善管理工作的依据。

④公司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体系,使人员、材料、机械等均达到最佳工作状态。使各工序之间形成良好的衔接。

(4)定期服务

①在工程保修期内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用户对使用功能不完善方面的意见和处理急需解决的质量问题。

②保修期内每月至少一次电话回访,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调查。

③保修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交接回访,了解用户对建筑产品的全面评价及后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改正,以便互相交流意见。

④保修期阶段根据工程情况制订保修计划,该阶段的模式为“一、

二、三、四“模式。

一个结果——用户完全满意;

二个理念——带走用户的烦恼;保质保量文明施工;

三个降低——降低用户投拆率,降低服务遗漏率,降低服务质量不满意度;

四个不漏——一个不漏地记录问题;一个不漏的处理问题;一个不漏地复查结果;一个不漏地反馈问题。

(5)后期延伸服务

保修期过后,根据业主的要求,我公司可为业主提供其他特殊服务。比如:局部有偿维修。

二、维修保护内容

工程完工时,首先成立由项目总工为组长,技术干部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工程回访与保修小组,负责缺陷责任期内对广告工程的维护工作。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回访与保修小组要定期对所建广告牌工程进行全面、仔细的组织检查,遇地震、暴风、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后要随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分析原因,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并立即组织维修。

缺陷责任期限内工程的维护,要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确实需要中断交通时,必须在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

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范文3

投标活动是有组织的活动,投标单位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就需要组建一个知识结构合理、经验丰富、有敬业精神、思路清晰和认真细致的投标组织,并且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商务文件编制的要点

1.仔细研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拿到后,第一,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将须知前附表中业主特别要求的地方和需要注意之处作出标记,主要有:(1)投标截止日期;(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期限;(3)现场考察的时间、地点(以公司投入考虑参加与否);(4)采用什么方法评标;(5)包装方法(包装的错误会给投标带来第一个障碍)。第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必须满足强制性要求的条件,否则,就是投标人不响应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将造成投标被否决。第三,一定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格式中每个表格下面的“注”,一般业主会在此处强调需要附后的资料及注意事项,投标时投标人常会忽略下面的注解,认为其不重要,但这些注解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关系到投标的有效性。第四,在投标人须知中注意“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一般的投标都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由授权人签署,且须“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这里要引起重视,漏签或用签名章代替,都将成为投标被否决的原因之一。

2.认真编制文件

编制文件时,要注意:(1)所附投标人资质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并年检有效的彩色扫描件;(2)所投入人员的工作经历应与所附公司已完工工程监理业绩中的监理人员名单对应,否则将视作弄虚作假,影响投标人信誉;(3)财务状况表与后面所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必须一致;(4)所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也可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仪器设备,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先满足强制性要求。

三、财务建议书编制技巧

目前,国内监理招标是依据2008年底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交质监发〔2008〕557号)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竞标性文件或询价文件则由各地方政府采购中心依据工程实际制定。本文在此探讨公路工程监理财务报价建议书中的报价计算及技巧。

1.报价中的要点

第一,要注意财务建议书说明中的要求,解释说明部分应与后面报价表中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且有据可查;第二,监理服务费报价表与后面的施工阶段、交工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费报价表应相一致。根据笔者经验,用MicrosoftOffice中的EXCEL制作,既快捷又不易出错。

2.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监理投标报价实例分析

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投资(计费)额为315,948,831元,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

(1)先计算“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算表”中的“监理服务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在EXCEL的fx处输入公式,则得出数据为5,759,034.60。

(2)计算“监理服务费基准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监理服务收费基价(2)×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根据附表三确定专业调整系数,本工程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高程调整系数为1.0;根据规定,工程复杂程度属于III级,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在EXCEL的fx处输入公式计算得出监理服务费基准价为6,622,889.79。

(3)根据业主限价,计算浮动幅度值。根据单位实力及经验,得出“监理服务费”为2,420,666元。

(4)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日监理服务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附表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计算。该费用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所确定的投入人员数量分别计算。

(5)计算表D中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所列事项。汇总内容包括“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监理服务费用合计”三项,有的项目对“施工阶段”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费有明确规定,前者占总报价的95%,后者占总报价的5%,投标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去操作。此处应注意不要因未注意业主要求而导致投标被否决。笔者计算报价运用EXCEL的超链接方法,具体做法如下。在汇总施工阶段的单元格中输入公式“=施工阶段性监理服务费计算表!C8”;也可先输入一个等号“=”,再将鼠标点中另一个工作表中的“监理服务费”栏。然后点Enter即可。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费用也用此法,超链接时点击另一个工作表中的项即可。

(6)用表中“自动求和”功能,计算出“监理服务费用合计”,完成整个报价过程。用这种方法,在遇到不合理报价时,只要输入需要改动的数据,便可立即完成自动计算,既省时间又能准确得到报价。

四、结束语

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施工阶段;承包商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是合同管理中的最主要部分,是调节业主和各类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随着更多建筑企业走向国际,由于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丧失了大量国际竞争机会。从目前我国的施工合同管理及交易行为情况来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足,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国际化意识淡漠,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强化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本文从承包商角度来研究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国内外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现状

(一)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

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主要有四种:一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订的FIDIC系列合同文本,其中《简明合同格式》、《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实施项目的合同协议范本。二是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制订的ICE合同条件和英国皇家建筑学会等组成的联合会(JCT)制订的JCT合同条件,二者广泛应用于英国、英联邦国家以及与英国关系密切的国家。三是美国建筑师学会(AIA)制订的AIA合同系列,现已形成三十多个文件,主要通行于北美和美国势力影响地区。四是欧洲发展基金会(EDF)制订的EDF合同条件,适用于EDF贷款的工程项目。上述国际标准合同文本,在种类上,合同条件呈现系列化;在内容上,合同文件一般每十年左右修改更新一次;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结构则较为稳定和统一;这些文本可以直接加以引用或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予以适度修改后作为项目合同文本,它们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国内合同管理状况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国外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引入国内,FIDIC合同条款及相关合同管理理论也随之引入中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国内工程合同管理逐步受到重视并得到了广泛研究。尹贻林教授在《合同法与合同管理》中介绍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涉及的各类合同管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索赔、风险管理及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何伯森教授在《国际工程合同和合同管理》中介绍了国际通行各种合同文本,讨论了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研究了索赔和风险管理以及合同争端产生原因及解决;成虎教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中介绍了合同总体策划的概念、原则和程序,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及索赔和反索赔等。此外,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践,并借鉴国际合同条件,尤其是FIDIC合同条件,有关部门也制定颁布了一些标准合同文本,如建设部1999年颁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从2000年11月起实行。

二、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一是少数合同有失公正。从目前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业主占据了主导地位,往往提出一些不平等条件,将自身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二是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等。三是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二)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重视不足

一是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采用自制、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笼统、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起不到约束作用。二是“阴阳合同”现象严重。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中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合同。这种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

(三)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一是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状态,归档程序要求不明确,履行过程没有严格监控,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合同管理流程没有优化,不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信息化程度偏低。二是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管理人员缺少培训。

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基本措施

(一)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是合同策划,承包商应该从自己的基本目标和企业经营战略出发进行合同策划,确保选择合适的合同种类,主要包括投标方向的选择和风险评估。二是招标文件分析,在投标阶段,如果对业主的招标文件研究不够,将使项目执行面临困难。现在很多业主给承包商准备投标文件的时间都很短,有些承包商没有彻底理解业主要求,往往根据以往经验提交方案和报价并签订合同,这样往往会给以后的项目执行带来许多隐患。三是投标阶段风险管理,通常意义上的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投标阶段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和分类、风险评估、形成风险分析表,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并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四是合同条款审查,合同过于简单,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责权利表述清楚,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使承包商面临风险;有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单方面约束过于苛刻,承包商应建立合同条款的检查清单,合同条款的检查清单应包括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和必须拒绝的条款、原则及其要点。

(二)执行阶段合同管理

承包商在执行阶段合同管理主要有建立合同实施保障体系,监督内部及分包商的合同实施,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控制,收集管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资料,合同变更管理,争议解决以及日常索赔和反索赔等。

1.合同分析与理解: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最早时间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深入理解合同的所有关键条款,并分析合同中可能包含的风险和机会,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总结表,对合同进行仔细分析并深度理解合同条款。

2.合同管理机制:执行阶段合同管理包括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包商和合作伙伴之间以及承包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管理。(1)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了使承包商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议制度等。(2)经常性合同管理工作应建立制度化工作程序。包括图纸审批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索赔程序、设备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验收程序、分包商或供应商付款审批程序、请示报告程序等。(3)建立适当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权力委托。承包商项目经理应被确认为唯一沟通渠道,业主的任何要求都应发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必要会向项目团队相关人员发出指令或要求。团队成员对业主要求的回应也应经项目经理统一发出。(4)建立文档管理系统。承包商与业主、项目咨询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等进行沟通过程中产生的书面通信、会议纪要、变更要求等,承包商应跟踪并记录它们,尤其是要记录可能重构合同的信息。(5)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向对方提出费用与工期补偿。

3.分包合同和供应商合同管理:主合同和分包合同如果不一致将使得承包商面临不必要的风险或损失,因此应确保相应的用语和条款和承包商与业主签署的主合同内容一致。(1)设备或现场工作的移交。有时候主合同会规定设备一旦进入现场即自动成为业主之财产或现场完成的工作为业主财产,非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商不能运出工作现场。(2)进入现场检查的便利和权力。有些专业设备供应商为了避免成本增加或对影响生产或对其产品制造工艺和知识产权保护,通常不愿意接受此种条款。供应合同未包括与主合同相容的赋予业主和承包商权利的条款,会导致承包商的极大被动。(3)保险。主合同中业主通常会要求承包商购买,承包商必须保证其供应商和分包商也购买保险,以充分保护业主设备和人员安全。因此承包商必须将主合同中保险条款全面导入供应合同或分包合同。(4)缺陷责任期。供应商或分包商对其提供设备或工作有自己行业惯例的缺陷责任期,而主合同中业主要求的缺陷责任期可能比这些缺陷责任期要长。因此承包商必须和供应商或分包商谈判要求和主合同一致的缺陷责任期。(5)特殊损害赔偿。业主在主合同中所要求的特殊损害赔偿与承包商拟分包的设备相关,则在该设备供应合同中,承包商应要求与主合同相容的特殊损害赔偿。

(三)和第三方关系管理

和第三方的关系通常指和当地政府部门、质量监督站、业主指定的其他承包商的关系。现在有很多业主借助其强势地位,要求承包商完成本应由业主完成的部分工作,如项目的规划和消防报批、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的最终报验等。以上事项不是承包商业务工作范围,更不是其长处,因此应尽量避免与第三方发生类似关系,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和风险。

(四)合同结束和总结

承包商的项目合同结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记录所有关键日期,如土建施工完成日期、机械完工日期、调试开始日期、性能测试日期、临时接收日期和最终验收日期等;根据上述日期顺序进行管理:注意特别风险的移交、整改清单的记录和销项、最终账目的准备;管理保函和担保的归还。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系统或某设备发生故障,则在系统问题解决后或该设备经维修后其质量缺陷责任期可能按合同规定要延长一定时间,此时需要延长保函和担保的到期期限;项目移交给业主后,必须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各方面的问题进行总结,如投标、设计、采购、制造、安装和项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项目经理集所有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达成一致后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部门并存储于公司的知识库。

参考文献:

1.李启明,朱树英,黄文杰.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1.

2.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3.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大学出版社,1995.

4.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范文5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它是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建设领域重视施工合同签订、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确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对铁路投资的逐年加大,铁路建筑市场逐步开放,铁路建筑市场正由粗放型向精细化、标准化方向转变。铁道部于2007年颁布了《铁路建设项目招标示范文本》并对合同条款作了严格的规定,铁路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地位与日俱增。作为进入铁路市场的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市场环境逐步调整思路、提高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由过去的“先施工、后算账”,逐步转变为“边施工、边算账”的动态合同管理思路上来。如何提高施工合同经营意识,如何把控施工合同经营风险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当务之急。

严格把控施工合同风险首要任务就是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在避免合同风险的同时,寻找合同索赔突破口。

2合同评审重点

合同经营风险审查又称专家审查,是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条件,预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从而导致经营利润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实现合同预期目标的审查。合同审查时一要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同时还要把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合同文件和其他组成部分结合起来审查,重点审查条款。

2.1 合同承包方式审查

合同按照承包类型分为单价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可分为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固定可调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方式、成本加酬薪等方式。不同的承包方式,合同管理和思路都是不一样的。比如穿越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宜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地质情况下,单价固定,数量以实际施工图数量为,在此种情况下,要认真核对施工图纸,严格核实数量,做到计量数量与施工图数量一致。再比如工期较短、工艺成熟的、地质不太复杂的铁路工程适宜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合同评审首先要了解招标方式,是初步设计招标还是施工图招标;然后要了解承包范围,是否包括征地拆迁,建安工程范围如何界定;最后还要了解作为铁路建设管理的特色—风险包干费内涵,也就是风险包干费的范围以及内容,而这对于日后的索赔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2 合同工期审查

要做到合同工期审查,首先要结合施工企业自身情况实地调查工程地质、工程难度等实际情况,然后充分了解征地拆迁进度和承包方式,征地拆迁是施工单位承包还是建设单位自行拆迁。如果是建设单位自行拆迁,开工前能否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如果是施工单位承包方式,拆迁费用够不够,拆迁难度有多大,对工期有无影响。除此之外还要结合合同要明确开工日期是以合同书上写的合同工期起始日期为准,还是以开工令为准。了解以上情况后就可以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将征地拆迁影响工期的内容写入工期顺延的补充内容。其次,还要了解总工期是否合理,在总工期内是否可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过去铁路施工往往被戴上“政治工程”的帽子,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根本不考虑工期如何约定,盲目签订合同并急于上场,结果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作为亚洲最大北京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招标时明确工期为1年,建设单位要求将工期缩小到7个月,且抢工工期正值冬季。施工单位为了抢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施工措施、安全措施。最终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但是投入费用也是巨大的。再次,关于工期调整的约定。比如在北京施工,每年的3月份有两会,还有北京市春运、汛期施工等干扰因素,这些因素合同中对于工期延长是否有约定。合同评审时间,评审人员就要提出工期顺延约定不合理的问题。

2.3 合同价款审查

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否合理,审查起来比较麻烦,首先要了解铁路招标文件中铁路合同条款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内容,然后考虑工程量清单采用的标准、降造幅度,清单有无遗漏,工期与管理支出等诸多因素。

一般固定总价,适用于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如果工期长,总价高,则不可预测风险大,原则上不采用这种方式。

固定单价,一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可调总价。包括可调整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一般调整因素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调整、甲控和自购材料设备价差系数的选择,II类变更的分类及界定;重大工期、质量、方案的界定;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如果以上内容不进行进一步的界定和量化,最后在报送I类变更和II类变更以及材料设备价差计算上就会引起争议。比如:某铁路动车检修基地工程,由于机务工艺设备就达12.5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合同额包括铁道部甲供的机务设备,但是在竣工时,按照财政部规定,纳入合同中的甲供设备需缴纳3.5%的营业税,光税金就达4000多万元,施工单位拒绝对甲供设备开票,而这些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考虑清楚,因为按照财政部规定,作为安装的甲供设备可不纳入营业额,如果当初施工单位考虑到此问题,就不会与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2.4 工程预付款审查

一般来讲,包工包料的工程按照当年预计完成投资额(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为基数计算预付额,建筑工程预付比例为20%,安装工程预付比例为10%。对于重大工程,按年度计划逐年预付。对于设备费用大的工程,可以约定预备备料款和预付进度款两种。

在部分铁路工程中,有的业主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为零。也就是说,施工时承包单位需要自己垫付前期的所有工程款,且业主不需要支付利息,此时,施工单位必须考虑自己的资金周转和承受能力。否则,就可能导致开工又停工,自己违约的情况出现。预付款比例为零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先期似乎工由承包人垫付款的支付方式与利息。

另外,征地拆迁工程铁路一般采取承包制或代甲拆迁的方式,如果采取代甲拆迁方式,涉及金额大,施工单位一般在签订合同后,指挥部要按照合同预付一定比例预付款,此项内容的约定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否则施工单位需要垫资进行拆迁。

2.5 主要材料供应方式审查

铁道部先后出台了《甲供物资设备供应目录范围》,作为施工单位在合同审查时就要首先注意合同文件中所列的甲供物资设备是否全包括在铁道部《甲供物资设备供应目录范围》中,这直接牵扯到工程的清理概算及工程结算。比如目前铁路站房工程涉及工程实施过程中装修标准的变化、材料供应等因素,装修材料价格与合同签订时装修材料价格变化非常之大,而装修材料却并不包括在铁道部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中,如果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领导提高装修标准,一定要明确费用及合同约定,否则会给经营带来很大的风险。其次,我们还应该了解甲供物资设备的交货地点,按照目前铁道部的供应模式,长达干线一般约定在能够办理货运的车站,或最近接轨站;工程集中的地区也可约定在建设单位仓储站或直接运送至工地,交货方式一般为车板交货,施工单位负责卸车等事宜,另外甲供材料设备还涉及到仓储和检验费用,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审查时要明确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相关约定。再次,我们还应该了解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目前铁路工程一般采取甲供材料设备甲方签订合同并结算,然后财务转账于施工单位,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甲方招标采购,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甲方拨款。这个在合同审查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最后还要注意甲供模式方面,目前各铁路工程遍布全国,不同的地区工程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比如目前铁道部一直执行水泥甲供,铁道部负责招标水泥厂家,建设单位签订水泥合同,但是在北京这样的城市,五环之内不允许设置水泥搅拌站,北京市要求采用商品砼,建设单位一般采取招标商砼搅拌站,甲供水泥,施工单位出加工费用的模式进行甲供,这样的话,施工单位搅拌砼的利润就转移到了商品砼搅拌站,这个我们在合同审查时间特别注意。

2.6 工程变更审查

目前《铁路建设项目招标示范文本》关于变更的分类原则是依据铁道部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简称“146号文”),变更的处理方式依据合同约定,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的I类变更根据批复金额进行计量;II类变更的计量方式一定要结合风险包干费的使用,合同审查时一定要明确II类变更的范围和编制预算原则,也就是说什么样的II类变更算风险包干费的支出范围,什么样的II类变更在合同外基本预备费中解决,II类变更与施工图量差、施工图优化的区别等等,II类变更中甲供材料设备是否包干或另外解决等等。比如北京动车检修基地项目上报变更24项,批复变更20项目,绿化工程、过渡工程、外电源工程、交通导改工程已实施完毕,但铁道部未予批复,原因是不属于铁道部重大变更范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动态管理合同,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一定要仔细研究铁道部相关政策以及合同约定,在变更前一定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并且一定要遵循“先批准、后补充合同、再施工”的原则,尽量做到合理、规范。

2.7 工程质量保修审查

目前铁道部最新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招标示范文本》的对工程质量保修方面提出两个概念,一个是质量保修期;另一个是缺陷责任期。作为合同审查,首先我们必须搞清楚质量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和联系,缺陷责任期是指铁路工程初步设计验收后到国家正式验收前承包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的金额,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2个月或24个月。质量保修期是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防水为5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其次,我们还必须搞清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预留、返还方式、预留比例、期限、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及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都应有明确的约定。比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为合同价款的5%左右,如果合同超出这个范围的,承包企业经营成本就会加大,应属过高。

2.8 不可抗力与保险约定审查

不可抗力发生具有偶然性,但是万一发生就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该条款的审查一定不能忽视,首先要明确铁路工程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中是否包含工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风险因素。然后要明确工程保险费的投保主体,是建设单位办理保险还是施工单位办理保险;最后还要明确保险费用支付来源,是从风险包干费中支付还是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这个必须在合同审查时一定要注意。

2.9 违约责任约定审查

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合同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具体内容。实践中很多合同就违约责任只有“按法律规定”,这种做法实不可取。违约责任应尽可能界定清晰,每一项违约都有量化指标。违约责任既包括建设单位责任,也包括施工单位责任,明确并细化违约责任内容都与日后的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均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比如北京铁路某工程,由于春运、奥运等影响了工期,在界定责任方面,由于合同约定比较粗,施工单位吃了哑巴亏,不但没有延长工期,还为赶工付出了代价,这都是在合同审查时对违约条款没有细化的结果。

还有一些建设单位在违约条款中显失公平,比如某铁路工程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款3%的违约责任,延误工期超过10天,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施工单位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责任。像这种严重显失公平的条款在合同审查时就应高度重视。

3结语

目前,铁路市场的放开,中建、中水、中交、中铁各施工企业全面进军铁路市场,铁路建设单位也在逐步规范合同管理,而作为进军铁路市场的各施工单位也应调整思路,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并加强合同前审查、合同中动态管理以及合同后评估。作为每一个施工单位的经营者更要加强合同评审,做到想在前面,不留遗憾。要做到未雨绸缪就必须加强合同专用条款的研究,范本尚未约定具体的,一定要通过补充协议条款进行细化,对合同条款中部分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有遗漏,或者有新增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的补充与修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S].1999.

[2] 刘寅.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8.

[3] 杨宇飞.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J].建筑经济,2008(S2).

[4] 周婉,温少元.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范文6

【关键词】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管理;控制方法

【 abstract 】 through to strengthen highway maintenance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fund management, the necessity, basic principle and other related content analysis, from the bidding, fund management, the funds to pay for the necessary control,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the aspects of strengthening highway maintenance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fund management, ensure the safety of fund,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use method and the way.

【 keywords 】 highway maintenance engineering; Capital management; Control method中图分类号: U41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不断扩大,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也日趋巨大。因此,如何规范和加强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减少资金的损失和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加强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公路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现代经济社会快速运作的先行。据统计资料,2011年我国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共完成1.42万亿元,同比增长7.1%;公路水路客运量330.3亿人,旅客周转量16806.8亿人公里、货运量323.7亿吨、货物周转量126529.4亿吨公里。预测公路主通道的交通量年均增长将达到10%以上,而且汽车保有量将在现有基础上成倍增长,但是我国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国道平均年公里养护费用还不到1万元,每年的养护资金的缺口将达数百亿元。面对通行保障能力的不足和快速增长的交通需求,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面临机遇和挑战,如何让有限的公路养护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关键在于加强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减少资金的损失和浪费,这就需要我们对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内容、支付程序和方式加以必要的控制。

2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2.1分级管理与负责原则

根据养护工程项目不同的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2.2专款专用原则

养护工程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养护工程项目,不得改变用途。

2.3效益原则

养护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1)上级公路管理部门拔付的养护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2)地方政府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

(3)自筹用于养护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根据不同渠道的资金来源,及时落实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项目用款。

4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招投标

凡能实行招投标的公路养护工程,一律要实行招投标。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所谓合理低价法,即对投标人不评技术分,合格后可报价竞标。大致操作如下:首先由业主设定并公布最高限价,开标时在最高限价内投标人的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算出平均值;然后对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二次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一定比例扣分。投标价得分前三名中的最低价中标。合理低价法对减少人为因素,防止招投标中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科学的信用评价方法,起到积极的作用,保证了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

5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控制

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是资金管理的主要控制点,必须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实际工作进度、质量情况进行签证支付。对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还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

5.1工程支付依据

(1)以工程计量为依据。

(2)以技术规范为依据。

(3)以报价单为依据。

(4)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款的计量的归口管理。工程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完成工程量计量申请,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合同中间计量表》;理工程师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承包人提供的计量清单和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施工质量等进行签证,报项目业主代表审核确认。

5.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

5.2.1中期支付程序

1)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总计量(计量款额不得低于合同约定中期支付证书的最低金额)提交各类报表和有关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提出支付申请。

2)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并确认支付报表和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后,向业主提出本期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

3)工程管理部门,在收到监理工程师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后,按规定对计量资料和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全面审核签证。

4)财务负责人根据监理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门签证后的支付证书进行财务审核,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后付款。

5.2.2最终支付程序

1)承包人提出最终支付申请。

2)监理工程师审定支付申请。

3)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4)财务部门审核付款。

6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资金支付配套控制

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工程支付项目主要分为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支付和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支付,即清单支付和合同支付。清单支付有据可依,合同内可作详细规定容易控制,合同支付项目是费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由于合同文件中无法将某些意外费用的确定作详细规定,所以支付中灵活性较大,难以把握和控制。合同支付内容主要包括开工预付款的支付、工程变更、工程缺陷期费用支付、缺陷期保证金、暂定金、延期违约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

6.1开工预付款

开工预付款是一项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支付施工初期各项费用的无息贷款。开工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业主在监理工程师确认,由承包人提供相当于开工预付款额的担保并在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向承包人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其金额一般不高于合同总额的10%。开工预付款必须在中期支付款中分期扣回(中期支付款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款的80%前扣完)。凡没有签订合同和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预付工程款。

6.2缺陷期保证金

缺陷期保证金是业主对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保留额,用来保证承包人完成缺陷修补的义务。应按合同约定在每期的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留一定比例(优良工程10%,合格工程15%)的工程款作为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并经验收办理有关手续后清算,退还缺陷期保证金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核准后支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现工程缺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以责任确定费用的支付,属承包人的责任,其承担的费用应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6.3工程变更费用

工程变更是指对合同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追加或者取消某一项工作。工程变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其工程变更费用一律不予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的支付审批程序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一致。

6.4暂定金

暂定金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物资和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供紧急事宜且不可预见费用的款项。暂定金的支付应依据施工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当确定需要动用暂定金时,必须满足规定的支付条件,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其支付条件为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及其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用计算说明、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

7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7.1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对养护工程项目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实现廉洁工程目标。

7.2单位财务部门

负责对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使用实行会计监督,并做好养护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

7.3监督管理内容

7.3.1工程建设资金是否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7.3.2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标准是否按有关的规定执行,支付手续是否齐全。

7.3.3专款专用

工程建设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

7.3.4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条款和经核准的工程进度支付,办理工程结算是否及时。

7.3.5其他费用的支付

开工预付款、缺陷责任期费用、保留金、工程变更费用、暂定金的支付是否依据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小 结

综上,对于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参建各方都要本着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为前提,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在新形势下还要有的新思路,一方面,政府部门不能过于干预市场经济秩序,但是,要提高项目资金的监管能力,以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