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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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一)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1、方案编制情况

2010年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我们汲取了09年项目时间仓促,调查不足的经验教训,按照省厅的部署,早设计、早施工。从今年2月份开始就开始了相关调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项目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建设方案于2010年5月份通过评审,实施方案于2010年9月通过评审。

2、招投标情况

为做好2010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县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方案。组建了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部为法人单位。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分12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10月29日开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确定了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并签定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严格按合同管理。自11月5日起各施工单位陆续进场施工,目前各标段均已全面开工,开工时间比09年提前了20天。

3、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县建设的资金要整合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土地整理等涉农资金,形成资金合力。我县为此召开了专门的县长办公会议,各部门就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以后的资金安排主要以《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为蓝图。2010年的资金总投资3498.46万元,资金来源为小农水资金26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县建设补助资金7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县财政配套420万元,受益群众投工投劳881万元;整合涉农项目资金867.46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25.8万元,扶贫资金55.46万元,农业局退耕还林资金86.2万元。省级以上1400万元补助资金到位后,县财政承诺按要求及时将配套资金拨入小农水项目建设专户。目前,以上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的整合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有部分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实施乡镇群众投工投劳已下达投工投劳计划数和农田水利建设责任书,各乡镇正积极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已完成项目区部分渠道改造的土方工程。

4、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①群众投工投劳:我县早前召开了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座谈会,向各项目乡镇下达了投工投劳计划数和农田水利建设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发动群众搞一次农田水利建设大会战,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清修渠道,掀起农田水利建设新。会后各乡镇积极行动,效果明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群众投工投劳10多万工日,完成渠道土方清淤24万余方,折合资金652万元。

②砼预制情况:我县砼预制采用U型槽的形式,U型槽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县政府采购办于9月20日确定了中标采购单位。现在为止已完成U型槽预制4万米。项目部在U型槽预制场派驻现场监理。U型槽出厂层层把关,监理、项目部、乡镇、项目村分别验收签证。

③工程施工情况:11月5日县召开了2010农田水利建设动员大会,大会由副县长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的乡镇长、分管副镇长、农办主任、水管站长,各项目村村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今年的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一个大战役来打,一件最大的事来抓,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组织一次全县农田水利大会战,要严把质量和进度关,要把工程做成人民放心的民心工程。目前,各施工单位均已进驻施工现场,并组织进行施工。到现在为止,已完成U型槽安装3万米,砼现浇70多千米,完成渠道改造约220千米。重点县建设共计完成投资约1995余万元,占2010年批复投资的73%。

5、信息收集及宣传动员工作开展情况:项目部要求各乡镇、各施工单位就工程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一次。再由县小农水项目部每周五向省灌排中心和省农水处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部定期以简报的形式向各乡镇、小农水重点县成员单位通报工程开展情况,并报送市水务局和省水利厅,目前已完成简报三期。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氛围,提高全民参与小农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我县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标语、宣传车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6、农民义务监督组织情况: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每个项目村聘请义务监督员2名。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到各乡镇对农民义务监督员进行了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和管理,为提高项目区群众对小农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此次项目管理权以乡镇为主体。项目乡镇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项目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工农矛盾及其他工作进行协调,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由乡镇按灌区片聘请责任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同时抓紧完善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工作。

二是县水务局对小农水项目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把好工程的技术关、质量关,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加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小农水建设舆论氛围,使党的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涌发农民群众参与小农水工程建设的热情。

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2

一是高度重视。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政治工作和底线工作来抓,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乡镇财政所长为成员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周密部署。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财政扶贫工作,财政评审每两月出台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用得准、用得好。特别是2017年8月以来,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度,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为确保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出台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方案》(炎政办发[2016]24号)、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炎政办发[2017]44号)等一系列文件。

二、资金的整合和监管情况

2016年-2018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9118.3383万元,其中2016年8511.12万元,2017年32446.3334万元,2018年18160.8849万元。

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810.65万元。

在资金监管方面,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抓细制度建设、抓好资金筹措、抓准资金投向、抓严资金管理、抓实监督管理、抓紧问题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抓细制度建设

——出台了《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炎政发[2016]18号)文件,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制定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有序统筹、有章可循。

——制定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法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了《炎陵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资金整合的范围及整合程序。整合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0项;省级层面主要包括: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等19项。

——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先后下发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75号)和《炎陵县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炎扶发〔2016〕2号),就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批、拨付、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简化资金审批和报账流程,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财政评审每2个月制定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

(二)抓好资金筹措。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应整尽整。

(三)抓准资金投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2017年明确统筹整合的资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七个一批”和“六大工程”安排使用,落实定资金、定项目、定责任、定时间的“四定”原则。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转移就业、农户补助等方面,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项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2018年以后,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两个方面。

(四)抓严资金管理。一是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核算。二是建立了项目资金台账。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依据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文号、项目地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资金规模、支出金额等要素,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县级方面,炎陵县涉农整合年初方案、调整方案和全年下达的整合资金计划均在炎陵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长期公示。村级方面,村级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在贫困村村部设立脱贫攻坚公示专栏,明确专栏的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贫困对象管理等公示公告内容,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并留影像资料备查。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让全县相关财务人员、扶贫帮扶工作队员和村干部知晓熟悉财政扶贫政策。

(五)抓实监督检查。一是严格纪律监督。扶贫、财政、审计每年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排名、一周一通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当月各个项目进度排名倒数第一及整体进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扎实开展股所共建。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每月下乡镇财政所,对乡镇扶贫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核查,指导乡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掌握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动态,及时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六)抓紧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抓整改。三年以来,国家、省、市级多次对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县财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审计抓整改。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审计组,对所有涉及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的县直单位、乡镇、部分村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反馈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按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全面自查抓整改。县财政局组织局纪检、监督股、乡财服务中心对所有贫困村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专门调查,一个一个核实,及时回复举报人,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告省财政厅。

三、统筹整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效。

炎陵县始终以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首要责任、第一民生、苦战硬仗,举全县之力朝着脱贫摘帽目标扎实推进。2014年,全县建档立卡初始贫困人口8164户26761人,贫困发生率16.57%,贫困村66个(建制村合并后调整为54个);2014-2017年,全县累计脱贫6633户22881人,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6%。2017年12月,通过市初审;2018年2月,通过省核查,在全省5个同类县中,贫困发生率最低(0.6%)、群众认可度最高(98.49%);6月,通过国务院专项评估检查,错退、漏评均为“零反馈”;8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宣布脱贫摘帽。主要围绕“五个字”做文章:

(一)驱“贫”——让产业收入多起来。牢牢把握发展绿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这个脱贫的关键,千方百计让贫困户的“钱袋子”鼓起来、“腰杆子”硬起来。文化旅游方面。打好炎帝牌、红色牌、生态牌,基本形成“一心一环三大版块”旅游格局,炎帝陵创5A进入冲刺阶段,标语博物馆成功创4A、云上大院成功创3A,神农谷旅游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带动39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48家休闲山庄、412家农家乐加速发展,帮助5600名群众就业创业,其中贫困人口2112人,人均增收1.8万元。绿色农业方面。“一带八基地”成为群众脱贫致富“主阵地”,带动6096户18846名贫困人口,户均年增收6800元。特别是炎陵黄桃连年产销两旺,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湖南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炎陵县获评“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生态工业方面。“一区两园”扩大到11平方公里,炎陵工业集中区进入全省园区综合排名20强。把握贫困县IPO“绿色通道”机遇,成功引进欧科亿、国声声学、全康智能家电等3家投资10亿元以上的预备上市企业,入园企业发展到149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6家,安置就业1.4万余人,带动2692名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2.5万元。

(二)治“穷”——让内生动力活起来。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他们的心更热、腰更直、手更勤。“扶志”。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正向激励,引导和帮助贫困户从精神上立起来、强起来、硬起来。“扶智”。突出抓教育扶贫,开展“千名教师扶贫大走访”活动,通过教师进村入户比对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做到精准资助“一个不漏”、控辍保学“一个不失”、条件改善“一所不差”,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1人因贫辍学。“扶技”。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免费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两后生”, 帮助缺技术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开发生态护林员、生态管护员、乡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728个,引导和帮助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6658人,占59.5%。

(三)解“困”——让基本保障强起来。坚守底线,突出重点,政策始终向贫困户聚焦、向贫困人口叠加。保障“房子”。扎实推进“三大工程”,实现“居者有其屋”。坚持定户、定点、定标、定期、定责、定业的“六定”举措,分2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234户4013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按照“一提三分一统”的思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327户,其中贫困对象农村安居工程2543户;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完成6122户农村土坯房集中整治,拆除5366栋闲置、废弃、空心破败的农村土坯房。保障“身子”。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形成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险、特殊医疗、便民服务“六重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县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5452人纳入国家健康管理系统实行分类管理和救治,有效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几率。保障“底子”。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349户2940人,其中兜底对象294户516人,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低保障网。实施生态扶贫,投入补偿资金6568万元,让贫困群众既守住身边的“绿水青山”,又从“金山银山”中分享红利。

(四)提“质”——让村容村貌美起来。实施“六大工程”,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交通更通畅了。投资14.59亿元,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提质改造161.5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808.22公里,危桥、渡改桥25座,客运站场224个。饮水更安全了。完成水利设施投资3.67亿元,100%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其中91.7%的行政村通自来水。网络更发达了。光纤宽带和手机4G信号全覆盖,农户100%通生活用电,农网改造全面达标,51个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环境更优美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4.38%,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及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文化更丰富了。全县人均文体设施面积2.07㎡,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文体器材等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旅游更兴旺了。纳入全省“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39个贫困村纳入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星级乡村旅游点42个。

(五)担“责”——让结对帮扶实起来。全面压实“五个责任”,严格遵守“五项制度”,坚决兑现“五个不论”,结对帮扶做到“身入”“心入”“深入”。“身入”,就是贫困村、非贫困村帮扶工作队全覆盖,贫困户帮扶干部全覆盖,累计开展“大走访”21.46万人次。“心入”,3641名帮扶干部深入千家万户,开展“三同五好”2.59万人次,成为最感人、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深入”,根据“贫困户所需、帮扶干部所能”,实打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帮助贫困户实现各类“微心愿”2.16万个。“大走访”经验获省委《工作情况交流》刊文推介。

四、涉农整合资金中农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成效典型案例

炎陵县发展黄桃产业推进精准扶贫

炎陵黄桃生长于炎陵县海拔300-1200米的深山之中,得益于充足的阳光、凉爽的气温、昼夜温差明显的独特气候以及松软肥沃的土壤条件,“炎陵黄桃”具有果形周正、颜色橙黄、甜度适中、酥脆可口,香气浓郁等特点,受到市场的青睐。该产业已经成为炎陵县带领广大老百姓脱贫致富的主导农业产业,炎陵黄桃线上线下热销,并带动炎陵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对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2784户8152名贫困人口因黄桃种植直接受益,年人平增收约8500元左右。获“湖南十大农业品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等荣誉和称号。它集精致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等多个现代农业元素,是炎陵农业发展史上一个成功的范例,“炎陵黄桃”也成为了炎陵县一张响亮的名片。

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经济区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省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以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促进生态优美之区建设。

二、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1.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

2.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3.示范片区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

4.优先支持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地区,省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集中安置区。

5.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有保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示范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难度大的流域、流域和流域为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三、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与示范效应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省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确定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二)目标任务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时间内,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我省需筹集配套资金7.5亿元,每年筹集资金2.5亿元,其中:省级2亿元;市县0.5亿元。

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中,省环保厅负责落实0.9亿元(含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农业厅负责落实0.2亿元,省水利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移民局负责落实0.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不改变现有各专项资金下达渠道,但要求安排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不少于上述金额。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优先支持示范片区,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区完善配套设施。市县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自行筹措,鼓励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

1.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省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设区市政府总体负责、组织落实,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全省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考核验收。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片区筛选,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省环保厅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示范片区的申报、下达,落实环保配套资金。指导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工程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牵头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督促市县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水利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程。负责对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建设片区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移民开发局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建设工程。负责对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农业厅指导推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畜禽养殖的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凡列入示范片区所在的市、县(市、区)环保局,都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所在乡镇也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加强管理,监督考核。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示范片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通报制度,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项目实施情况;省级财政、环保、农业、建设、水利、国土、移民等部门对示范工程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协调,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相结合,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试点对象及任务

(一)扩大试点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二类情形的(以下简称二类危房)列为扩大试点对象:

1、中、轻度危房中的五保户;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

(二)扩大试点任务

全区共安排400户试点任务,其中市下达给我区任务数为375户,为确保此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预增加25户(全部安排给大河镇实施),分别在大河镇、大湾镇、老鹰山镇、月照乡等4个乡镇实施,各乡镇的具体任务为:

1、老鹰山镇117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56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1户。

2、大湾镇111户。中度(二级)危房五保户3户,轻度(三级)危房五保户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41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5户。

3、月照乡80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0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0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4、大河镇9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3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9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地质灾害危房户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全区400户危房改造试点扩面任务,分散建房339户,集中建房56户(老鹰山镇木桥村),维修房屋5户(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4个试点镇乡要选择部分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月照乡独山公路、水小路等)、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镇乡及相关部门要按下达任务数20%的比例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路主干线的农村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逐步改变我区农村面貌。

3、各镇乡要加强引导,注意把握建房标准,控制建房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三)工作时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建设准备阶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镇乡确定试点村、按程序确定建房对象、安排建房方式、拟定扩大试点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并报省、市备案。

(3)1月10日—14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合建房资金,并及时下拨。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伍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集中重建点动工。

(2)2月21日—4月5日: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3)4月6日—20日:开展沼气、水、电、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镇乡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区级按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等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级评估验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

1、省、市根据我区试点任务数375户和人均财力状况共安排扩大试点资金44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02.4万元,市级补助67万元,区财政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补助资金72.6万元。另外,区政府在上级安排建房任务数的基础上预安排的25户重度危房困难户建房资金由区财政先行承担,资金数额为30万元,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区财政共配套资金110.6万元。

2、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应发动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试点乡镇应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低保户重度危房为1.6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0.6万元、0.35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2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675万元。试点乡镇可根据建房户贫困程度、住房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适当调剂到户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试点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和人均财力等因素确定。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区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六、职责分工

(一)部门责任

1、区危改办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调度、拨付及监管,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监管和牵头组织验收。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根据试点村组的民族特点,体现民族特色;免费制作工作所需图纸、资料;加强对试点村组消防建设的指导;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减免有关费用。

3、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农办配合。负责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的核查,帮助困难建房户解决生活问题。

4、由区农办牵头,涉农部门配合。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配套串户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气池、圈舍建设资金补助,帮助建房户发展生产;组织实施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减免育林费,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5、由区交通局牵头,卫生、供电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试点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试点村组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组电网改造,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电表安装费给予减免;负责试点村组的卫生防疫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配合。负责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的审批给予特殊照顾,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负责集中连片建房的选址,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地质评估。

7、由区发改局牵头,民政、国土、农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整合,把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资金调整到试点村并组织实施。

8、由区财政局牵头,监察、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匹配资金、工作经费等所需资金;帮助解决试点村组群众建房小额信贷。

9、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试点工作做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汇报光碟。

10、由区农信社牵头,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

11、由区乡企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各驻区各建材企业对农民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给予帮助支持,尽量按优惠价供给。

以上各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除做好本组工作以外,要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区领导包保分工

1、月照乡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月照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月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月照乡政府抽人组成。

2、大湾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湾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湾镇政府抽人组成。

3、老鹰山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老鹰山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老鹰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老鹰山镇政府抽人组成。

4、大河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河镇政府抽人组成。

各包保实施组工作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镇乡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串户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完成区包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是全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省、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健全机构。在区政府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并解决相应工作经费和车辆;乡镇政府要设立危改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筹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和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

(五)监督检查。区监察、审计、督查、财政、民政、建设、危改办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5

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欢迎阅读!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9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二

正蓝旗属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全旗共有贫困人口3042户9362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947户2436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4.09%;牧业贫困人口1832户6198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10.41%;国营农牧场贫困人口265户728人,占农牧业贫困人口的1.22%。几年来,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全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重点贫困嘎查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项目”为重点,结合移民扩镇工程、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着力于加强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进行项目建设,为稳定解决温饱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20xx年以来,在经历了19xx、19xx、20xx年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后,原本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连续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下荡然无存,大量的农牧业人口因灾致贫返贫。20xx年贫困人口由20xx年末的836人突增到4522户17833人,贫困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增加到50个,占全旗嘎查村的48.5%。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逐步显露,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步履维艰,新阶段新形式下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选择。

面对这样严峻的扶贫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正蓝旗2001---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和《正蓝旗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村级扶贫规划》。确立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的”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确保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通过全方位的扶贫攻坚,到2007年底,全旗贫困人口减少到9362人,六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8471人,年平均减少1411人,贫困人口收入由2001年的农区826元、牧区975元上升到2007年末的农区1890元和牧区的2340元,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共计有贫困3024户9362人,占全旗农牧业总人口的15.7%。按照国家标准统计共1707户572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6.31%。其中:63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493户1544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6.49%;684至94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1214户372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2.97%。944至农区1500元贫困人口429户1042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0.94%;944至牧区1800元贫困人口906户3049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3.01%。

按照致贫原因分:因自然灾害致贫1034户320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4.23%;因病致贫745户224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3.98%;因子女分户孩子上学致贫902户2796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9.86%;因经营能力差智力低下致贫140户43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1.92%。贫困原因有:1、子女分户致贫和孩子上学;2、自然灾害致贫;3、因病、残致贫;4、无经营能力和其他致贫。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设

扶贫开发办是正蓝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管全旗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副科级职数为2名。科员副主任科员3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内设综合股、项目资金股和社扶培训股。做为旗直涉农涉牧重要部门,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中承担着贯彻、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旗扶贫开发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为“三农三牧”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渠道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我旗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项目资金投入管理情况

我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后采取了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攻坚的重大战略举措。几年来,我旗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水利和种草养畜年、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千村扶贫开发项目和移民开发项目,在20xx年启动两个千村扶贫开发嘎查,投入每个嘎查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其他资金建设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20xx年启动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18个,每个嘎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配套其他资金开展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建设和养畜建设。20xx、20xx、20xx、20xx分别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及其他资金启动四期移民扩镇建设项目。20xx、20xx、20xx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项目19个,以每个嘎查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和9万元牧民自筹的投入,以养殖优质肉羊、西门达尔牛为主导产业进行扶持。20xx—20xx年又投入专项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对全旗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转移,同时每年还投入20---40万元不等的产业化扶贫资金,扶持开展产业化扶贫,到2008年我旗共有41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扶持。4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盟直帮扶单位的集中帮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几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93.7万元,共有2517户9314人得到了项目扶持。扶持率占整个贫困户的55.66%。项目到村到户率达到100%,项目变更低于20%。项目扶持基本是以整嘎查村的形式开展的,几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和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项目建设对全旗的扶贫开发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路作用,有效地增加了牧民收入,合理的调整了牧业生产的畜种结构,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治区启动以整村推进为主的扶贫开发项目以来,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扶贫开发,我旗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以来,我旗针对当地实际,认真分析了当地的贫困状况及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了做好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布置安排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了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在总结以往扶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旗扶贫办协调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旗5万余人农牧业人口,包括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下而上,编制旗、苏木镇、嘎查村村三级扶贫开发规划。共计编制了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嘎查村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在编制扶贫开发方案的过程中,按照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科技服务到户和参与式扶贫的要求,让贫困群众自己在嘎查村民大会上分析贫困原因,研究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确定扶贫开发的项目,制定扶贫措施,使“五到户”的要求在嘎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坚持将100%的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入户,同时和其他项目建设资金捆 绑使用集中投入,整村推进,为完成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整村推进项目是一项能够较快的使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手段,可在短期内可以积聚资金对重点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有利于大型项目实施。我旗已经启动的40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样的效果:投资最少的也达到了36万元,最多的上到百余万元(除3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外,其余皆为地方财政配套的农牧口资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大部分农牧户得到了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建设得到了大力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了82%。

2、以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中心,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形成特色产业链条

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项目,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中心,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我旗整村推进的一个特点。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几年来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上,我们重点支持效益高、增收效果较好的畜牧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适当用于帮助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打井高产饲料基地建设示范点,特色项目的形成对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3、加大了扶贫资金对农牧业技术的支持力度

我旗始终不断的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扶持力度,创建科技含量高的奶牛养殖专业村、引进推广了黑白花奶牛、西门塔尔牛、小尾寒羊和肉羊等一大批较为先进的农牧业实用技术,扶持一些短、平、快的小项目,努力的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潜力。可见加大对农牧业技术的扶持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资金科技份量的主要手段。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参考三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19-2019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1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19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19户,2019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19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9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19亩,其中,连片种植2019亩。201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19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19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9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1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xx”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xx”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6

(一)产量完成情况(2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粮食目标指导性计划数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二)种植技术8分,其中农推、土肥、植保、种子工作各2分,根据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二、农业产业化29分

(一)六大产业16分

1、畜牧业

(1)畜产品产量(15%)。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畜牧业产值增速(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品种改良(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母牛输配、推广杂交猪、杂交羊、良种禽及良种蜂完成情况,各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况,各项与目标任务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5)规模场及小区建设(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任务的酌情扣分。

(6)项目管理(20%)。财政项目在下达资金文件后在一个月内未转下达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在省厅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执行期内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在80%以下、项目监管数在98%以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次•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7)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25%)。其中:①动物卫生监督15%,动物检疫开展面100%、动物执法办案不少于5个、能繁母猪保险开展面100%三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②动物疫病防控10%,国家规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两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商品蔬菜、辣椒

(1)完成计划面积(40%)。完不成计划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2)集中连片标准化示范点建设(30%)。其中:①规范化程度占15%,据各地相互比较评分;②50亩以上集中连片情况占15%,据连片种植面积占蔬菜任务面积的比例评分。

(3)统计数据反馈及其它业务活动(30%)。据工作材料报送及其他业务开展情况评分。

3、茶叶

(1)新建茶园(30%)。新垦茶园完成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茶园管理(50%)。茶园规划科学合理,茶苗移栽规范、整齐,无缺株断行;有新垦茶园验收总结报告(自查报告)、花名册、图斑等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信息报送及其他业务工作(20%)。按要求及时报送新垦茶园种植计划、种植进度等方面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红梁

(1)基地建设情况(80%)。其中:①面积、产量各占30%,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②示范办点情况(20%):示范点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产量指标220公斤/亩以上(其中仁怀、习水要求达到250公斤/亩)以上。

(2)资料报送(20%)。按时报送项目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迟报、不报、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5、中药材

(1)组织、经费保障(20%)。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产业发展工作,对接省、市两级部门,并拨付匹配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基地建设(80%)。是否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完成基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二)农业产业化13分

1、龙头企业5分,其中:(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分、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分,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2)农产品参展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分。

2、农业标准化1分,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任务得满分,完不成酌情扣分。

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分,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相应比例扣分。

4、农产品加工业5分,

(1)组织管理0.5分

有分管领导、职责股室(站)和相对固定人员,缺项酌情扣分。

(2)加工业产值2.5分

加工业产值完成情况2分:其中完成产值获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分解产值目标任务到乡镇0.5分,未分解下达扣0.5分。

(3)月报、年报表1.25分

上报及时、完成质量较好,有审核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获1.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项目库建设0.75分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入库更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新。

三、农业行政管理10分

(一)法规方面: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达98%以上。“六五”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扎实深入开展。(1分)

(二)执法方面:领导重视,有经费保障,执法人员到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案件质量高。(3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健全。干部挂帮农产品生产基地并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扎实。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兽药、饲料、农药及农产品抽检任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票否决制。(3分)

(四)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3分。其中种植、畜牧、农机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1分。

四、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机与渔业安全,经核实无渔船的县不考核渔船安全)5分,

(一)共性分值(2分)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得0.5分:(1)与乡镇签订少1个扣0.1分;(2)农机手、渔业船主等责任单位签订达100%,差1个百分点扣0.1分。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转良好,指挥得力的得0.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3、召开专题工作会议0.5分;每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

4、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农机安全分值(1.5分)

1、农业机械年度检验0.5分:(1)有工作安排0.15分,有总结0.15分,否则不得分;(2)参检率达90%以上0.2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0.1分;

2、开展农机安全检查0.5分:(1)全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2)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1分。

3、建立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得0.25分,未建的不得分。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0.25分:(1)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05分;(2)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05分/次。

(三)渔业船舶安全分值(1.5分)

1、建立渔船管理台帐,及时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并录入“渔政指挥系统”0.7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2、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计0.3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3、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计0.5分,未制定不得分。

五、沼气池建设及管理4分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得0.5分。

(二)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分。包括上级下达沼气池建设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项目计划下达要求完成时限检查验收为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0.5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封闭运行,资金足额按时兑现给建池农户;强化项目实施程序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0.5分。

(五)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三沼”综合利用规模0.5分。

(六)按时报送相关信息1分。

六、新农村建设3分

(一)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1分);

(二)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县级财政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预算专项新农村建设资金(1分);

(三)积极配套、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分)。

七、农机化工作4分

(一)农机总动力1.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二)机耕面积1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三)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1.5分。县级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0%,乡镇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5%,不足示范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八、招商引资10分

(一)有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0.5分。

(二)完成市委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分,根据报表随机抽查,结合市统计局资料。其中完成签约资金2分、完成到位资金目标任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建立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1分,无项目库资料不得分,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四)上报招商引资项目简介1分,未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简介上报任务的不得分,简介质量低酌情扣分。

(五)招商引资调度报表统计上报情况2分,一次漏报、错报和延报扣0.2分。

(六)招商引资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0.5分,无招商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不得分。

九、机关建设及管理2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10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分;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5分。

(二)信息宣传工作10分

1、统计信息5分。农情信息统计、畜牧季度报表、农经统计工作各1.68分。

2、宣传信息5分。信息获《农业》或农信息网采用的,1条获0.1分,2分封顶;农业农村工作宣传、调研文章获市农委主办《农村》采用的,每篇获0.2分,获日报采用的,每篇获0.3分,3分封顶。考核时由各县、区(市)提供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