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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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管理范文1

(一)补贴面广,效应欠佳。近年来,下达到县乡的涉农补贴资金越来越多,涉及面很广,几乎覆盖到农产品生产与农村消费的全过程。在生产环节上,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在消费环节上,主要有家电下乡补贴、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助等。这些补贴项目虽然范围大,但因补贴对象过细,造成补贴标准一般都较低。从面上看,确实考虑得很周到,但实际上补贴起到的作用有限,财政资金难以集中发挥效能。农民反映,化肥等农资价格涨幅高,政府补贴额度少,感觉不到有多大实惠。还有一些补贴项目,农民无法辨别补贴资金的种类及补贴数额。我们通过走访农户,发现大部分农民只知道拿了“直补钱”,但具体是什么补贴却无法说清,影响了政策效应。

(二)机制不健全,薄弱环节多。一是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各预算编制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往往会深入各有关单位了解需要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资金使用部门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向本级或者上级财政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渠道争取专项资金,但对争取的资金如何使用、使用效果如何大多不甚了之,更谈不上绩效考评、经验教训的总结。二是重形式,轻实质。各专项资金的下达都要求各使用单位上报资金的使用效果,但除了进行专项检查时,许多使用单位没有将使用情况上报,资金下达部门也没有过问使用情况。三是检查形式过多过滥,监督成本过高。国家目前对救灾资金、国债资金、拉动内需资金的监管还是比较重视的,但使用期间督促、监督检查的部门过多,频率过高,有时甚至出现不同部门不同级次的检查组奔赴同一项目的场景,汇报材料一叠又一叠,汇报会开了又开,行政成本居高不下,许多基层部门对此怨声载道。

(三)体制限制,财力不足。一是现行财政体制限制县级涉农投入增长的空间。由于现行财政体制下县财政上解基数过高、留用财力减少,导致县级财政预算增加涉农支出十分困难,虽然资金总额有所增加,但涉农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并没有提高,部分县、市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存在虚列涉农资金的现象。财政困难的县市,财政涉农投入严重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二是涉农项目配套政策难以落实。现行政策规定: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国债项目的资金安排,均需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同完成。据调查,有些贫困县市反映,地方预算收入全部用于上级项目配套都不够,更谈不上新增专项投入了。为得到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多数县市政府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承诺对涉农项目进行资金配套,致使多数项目配套资金无法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严重影响了中央、省级涉农项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三是现行预算机制导致涉农专项预算弹性较大。有的法定预算常常因人为因素而未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变更;而有的预算专项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又被进行再分配、再调整,导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的发挥。同时,现行政绩考核机制导致县市领导对增加“三农”投入意愿不强烈。由于“三农”投入无税收可征,在地方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县市领导更加注重支持能迅速增加地方收入、提升经济实力的工业项目和形象工程。于是很多地方和部门出现对农业项目“重申请、轻管理”,“重短期、轻长期”的现象,使“三农”投入增长缓慢。

(四)监管乏力,职能缺位。惠农补贴资金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程序复杂,监管存在漏洞。一是少数乡镇干部和财政干部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导致虚报补贴面积及套取补贴资金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少数群众认识不到位,对于一些虚报冒领现象没有举报意识,给各种违法行为留下空间。三是某些项目“家族式”管理现象仍然普遍存在,项目主管、项目招标、项目评标、项目施工、项目监理、项目竣工验收等归“一个家族”,看似是“阳光操作”,实际上是“肥水没流外人田”。四是报账制度管理缺乏统一要求,操作性不强。在救灾等应急资金管理使用上,由于时间紧、拨付快、用途广,容易出现管理不细致、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挤占和挪用;在项目审核与票据审核上,由于管理者责任心不强 ,出现假项目、假数据、假票据套取财政资金现象,有的管理者还帮助造假。

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行政管理职责,加大涉农资金整合。上级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设置不宜过细,要在明确事权的基础上,按照因素法或系数法、项目绩效评价等办法,规范涉农投入在政府级次之间的分配。同时对过去分散在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根据形势变化进行积极的调整和归并,在不改变支农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逐步过渡到规范的转移支付上来。同时,可在明确资金投向的基础上,转移到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和管理。这样一来,行政部门的工作重心从繁杂过细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研究政策,指导基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地方财政部门要在内部形成协调统一的制度和机制,统筹安排涉农资金,避免多渠道安排、多单位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问题;要与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由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和具体管理,聘请专家负责可行性论证,财政部门要控制新增支农项目的设置,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转移支付的办法,对存量资金进行适当归并、按照统一的规划投入到重点区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对增量资金,建立以整体事权为依据、集中转移下达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解决基层和农民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部门之间达成共识,资金之间形成合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顿涉农补贴项目,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当前涉农补贴多达30余项,建议根据项目属性调整为五个方面:一是对属于稳定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类的补贴项目进行整合。这类项目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生产救灾、柴油化肥专项补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田追肥补助、棉花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等。建议对此类补贴进行整合,优化补贴方式,并尽力提高补贴标准,做到在总额不变或适当增加的情况下项目减少。二是对属于改良农业养殖品种、提高养殖质量类的补贴项目,要在归并的基础上扩大补助对象。这类项目主要包括生猪良种补贴、优质奶牛补贴、蛋鸡规模养殖补贴等。各地应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规划,从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的角度考虑,由各地从本地农业养殖结构出发,选择发展前景广阔、发展优势明显、有利于发挥规模效益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三是对属于促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类的补贴项目应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这类项目主要包括退耕还林和环境美化补贴。此类补助对于保护生态,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问题发挥了显著作用。下一步应维持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增加一些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补贴项目。四是对属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类的补贴项目应简化程序,提高管理效能。这类项目主要包括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等。随着此类补贴的实施,农民得到了较多实惠,下一步应从简化补贴程序、从严把关政府采购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真正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激活农民购买能力。五是对属于社会保障类的补贴项目应逐步提高标准。这类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养老保险补助等。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应根据各级经济实力,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三)健全涉农补贴机制,推进财政管理精细化。一是积极推行“财政管理精细化”的管理理念。首先预算的程序要公开规范,人大通过的预算要公开,公开的预算内容要全面、完整、细化到每一个具体项目,而且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也要全程公开;其次制度要透明、会计核算透明、财务审批流程透明。二是逐步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化。建立财政涉农项目立项程序化;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强化资金运作流程;项目实施实行“政府采购”制,使所有项目在阳光下运转。三是在保证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贴等多种经济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推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先干事后给钱”、“干成事有奖励”的财政投入制度,杜绝套、骗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四是遵循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客观规律,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要适应农时,早编、细编、精编部门预算,做到资金早到位,早发挥效益。五是建立健全农业补贴法律法规,使之成为一项长期 稳定的制度,实时因地确定补贴内容、补贴环节、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及补贴重点。

(四)改革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涉农补贴政策。设计一套保持资金分配的公平、透明和信息对称的制度,从改革现行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对涉农资金的分配进行改革,取消部门对财政资金“二次分配”的权利,将用于下级政府的财政资金以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整合下达到县。新增支农投入一般不再切块到部门和具体项目,增强县级财政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自主性和活力。上级部门要按照“减少交叉、权责一致、强化协调、增强服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合理分工、共同协商、相互制衡和有效监督的机制。要改进和完善现行惠农补贴政策,将目前的粮食直补、生产资料直补、良种补贴三大补贴整合为农业(或粮棉油)生产综合直补。农民种植国家确定的应补农作物,一律以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按农民实际种植应补农作物的面积一年一次性发放补贴。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频繁的实际,明确规定“谁种田、补给谁”,只有实际种植者才可按规定标准获得补贴。采取这种补贴方式,不仅能减少工作总量,还能避免许多影响核实的不确定因素。财政、农业等部门只需要核实种植面积,乡村核实公示到户,资金就到户了。既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又能减少核实的数据量和工作难度,降低工作成本;此外还利于耕地向种田大户转移,避免撂荒现象,充分发挥耕地的最大效益,从而有效地发挥直补政策的作用。

涉农资金管理范文2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xx美丽镇村建设“1818”空间布局唯一整体推进县市,也是全省美丽镇村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自2018年实施美丽镇村建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我市镇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批卫生更加洁净、环境更加美化、民生更加改善、品牌更加响亮的美丽镇村示范点不断涌现。目前,全市布点规划的49个美丽镇村中心村,已建成26个、在建7个。2018年,我市被授予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县称号;铜城入选全省美丽宜居小镇,汊涧长山村获批全国生态文化村、全省绿化村庄示范试点村并入选省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万寿镇汊河村、金集镇井亭村也同时入选省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申报各自为战。由于涉农项目多头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在前期申报时,缺乏有效沟通和统筹谋划,加之项目布局和编制缺乏科学系统论证,项目库建设前瞻性不强。一些镇街对项目申报入库不够重视,致使项目下达后,仓促设计施工,被动地将所在项目区的涉农资金糅合在一起,资金集聚效应未能达到最大化。

2、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由于涉农资金政出多门,资金来源管理多以“条条”为主,主管部门资金管理机制制约,项目和资金使用不能随意更改以及部门项目申报初期沟通协调不够等种种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申报多头,项目管理缺位、资金投放交叉、施工建设重复。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造成许多项目资金使用浪费。

3、资金整合有待提高。近三年来,我市分年度打造的26个中心示范村,2018年实际整合用于美丽镇村建设资金5306万元,占当年我市下达省级指导目录涉农资金总额的18.9%;2018年5731万元占17.9%,2015年7275万元占25%。从上述数据看,这三年我市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均达到了省级占比15%的要求,且呈不断提高趋势,这说明我市涉农资金整合仍有较大空间。

4、项目管理制度不全。对于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范围、整合方式、监管办法、考核奖惩等,目前我市还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无章可循。同时上级下达的涉农投资项目多达30项,加之市级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实施时间等方面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导致整合工作难度加大。

三、意见和建议

1、强化领导监管。为保障涉农项目资金在推进美丽镇村建设上发挥实效,建议尽快调整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与美丽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办合署,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可由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对整合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价,促进涉农项目合理配置、资金利用高效回报。

2、统筹项目规划。要结合我市农业发展整体规划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科学谋划编制涉农项目,对全市涉农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开展论证评审,尽快建立涉农项目库,并将涉农项目纳入全市项目库统一管理。要严格备选申报新增项目,注重项目库年度间的衔接,从源头上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涉农项目资金的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进行合理归并和分类整合,不断扩大项目资金整合范围。

涉农资金管理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含国债项目资金,下同)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具体组织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机构,不包括项目主管部门。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工程招投标过程和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审核、下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预算。其中:中央本级项目预算,下达中央单位;补助地方项目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水利部。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后,应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审核和下达预算。

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行“先审核,后下达预算”的办法,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暂缓或停止下达预算。

第七条预算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对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要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有关部门应按照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十条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保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进行。凡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不能落实的,上级财政部门可停止或暂缓拨付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就项目申报规模、配套资金规模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等进行沟通和衔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能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和标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费用,以及农户补贴等。

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转让、拍卖等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继续用于当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各地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基础工作,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单独核算。

第十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项支出应按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除对农民补贴可以现金结算外,严禁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应从严控制,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分清责任。因不可抗力或建设单位、农户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因项目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按照项目建成后的产权归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完成投资按以下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户用饮水工程(单户或联户),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农户所有,建设单位作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在竣工财务决算按规定批复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本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饮水工程,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本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移交其他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作转出投资处理,在竣工财务决算按规定批复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第十九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价款结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结算金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交付使用一年后再结清。

第二十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完工,其费用不得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中支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安排使用。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检查结论,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

第二十二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及完成情况;

(二)补助农户标准;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待核销基建支出;

(五)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六)财务处理事项;

(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应主动接受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程投资规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资金来源构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和人数及完成时间、水价核算等内容应在项目所在地(行政村)张榜公示。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或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的,除将已拨付资金全额收缴国库外,各级财政部门要立即停止对建设单位所在地区的资金拨付,并进行全面核查,直至纠正。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涉农资金管理范文4

突破传统营销思维,

开创“花山营销模式”

竞争依靠营销,资源依靠整合。武汉市花山新农村示范区建设项目是一个集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为一体的湖北省政府主导下的经营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1亿元,向我行贷款30亿元,由花山公司的母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发投)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湖北联发投是“1+8”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其实力十分雄厚。由于花山项目不仅得到各级政府重视,而且风险可控,因此该项目自始就成为众多商业银行参与竞争的对象。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尽管农发行拥有资金、利率、规模和“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品牌等众多政策优势,但如果不辅以适当营销战术,则势必不能将优势转化为资源。对此,江夏区支行坚持突破传统营销思维定势,在营销花山项目过程中总结出了一套“花山营销模式”。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开创了三级行联合的联动营销模式。花山生态新城建设贷款项目金额高达30亿元,属于总行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如果仅仅依靠支行单兵作战很难完成从立项到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沟通协调工作。因此,在项目营销上,始终把争取上级行的鼎力支持作为营销高端项目的重要一环,花山项目营销全过程均得到了从营业部到省分行及相关专业部门的大力协助。二是对内开展项目“招标”,开创了项目营销考核模式。江夏区支行每年将制定的全年项目营销工作总目标实行细化分解为若干个子项目载体,然后实行内部“招标”,落实到项目小组或个人,并根据项目难易程度配备相应费用和奖金,鼓励多劳多得,充分调动了全员营销的积极性。三是对外开展“量体裁衣”,开创了一企一策的个性营销模式。对优质的大客户,如花山项目是“以宅基地换房”方式进行新农村示范区建设,将农民集中安置后实行迁村腾地,整理出来的超过安置区建设用地的土地按国家规定出让,项目公司再以土地出让收益收回投资和实现盈利。项目涉及用地1万亩以上,涉及总人口3.3万余人,项目实行滚动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支行根据企业的实际信贷需求,从融资方案设计到用贷的每个环节均为企业量身打造融资解决方案,得到了企业的认同,为项目的成功营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整合资源优化服务,

开创“花山服务模式”

服务源自真诚,感动来自点滴。为了赢得用户满意,树立农发行的良好形象,支行提出在全行推行“整体营销”战略,即在支行内部,所有部门都要从“让客户满意”和促进业务发展的目的出发,积极配合客户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在处理客户需求时,各部门也要从“让用户满意”出发,互相协调,统一行动,千方百计达到客户满意的效果。一是客户部门挑选精兵强将,成立“项目金融服务团队”。由行长亲自挂帅,客户部门成立客户经理小组,同时设立A、B、C角,配备充足人力资源,做到随时响应和应急补位,以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岗位职责。针对花山项目,江夏支行还坚持创建金牌客户营销维护团队,打造高标准“示范项目”。由于花山项目涉及上下级行相关部门之多、内外影响之大,支行坚持把该项目定位于全省“示范项目”的高度进行精细谋划,实行工作方案早制定、发现问题早排除、管理机制早完善,掌握了应对复杂局面的主动权。二是至诚服务,提高营销深度。支行坚持集中精力对优质客户持续开展深度营销,每个项目都成立客户服务小组,落实专人、专车,为客户提供从申贷到用贷的全程一条龙的随时上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收获了不少“回头客”。如以往在对江夏区城司路网建设项目营销中,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首的服务小组,帮助起草合作协议、贷款委托书、贷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等文本,为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办贷中的实际难题,仅用20多天就将1.7亿元贷款发放到位,随后很快赢得了该公司另外一个2亿元的项目。三是实行部门间协同作战。建立了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由办公室与会计部门紧紧围绕着业务发展这个中心,做好后勤保障和资金结算服务,切实做到“要人有人、要车有车、结算畅通无阻、营销费用向客户营销和一线倾斜”。“整体营销”策略的实施改变了以往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相互扯皮、相互埋怨、效率低下的状况,使全行在服务客户中站在了主动积极的位置上。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和相互配合,不仅使支行形象得到了很大提高,同时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严守贷款新规要求,

开创“花山支付模式”

合规创造价值,执行人人有责。花山项目贷款的投放恰逢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的出台。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做到“实贷实付”。面对银监部门贷款新规的要求,支行一方面对全员做好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的细致培训,另一方面耐心向企业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但是,面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贷款资金支付流程和支取凭证审核操作上没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在实践中结合贷款新规和农发行相关制定规定,边干边总结,摸索出了一套“花山支付模式”。一是合理分工,严控信贷资金支付流程,确保贷款资金用途合规。资金支付监管是防范贷款风险的关键关口,为了切实做好专款专用,在贷款资金支付使用时严格逐级逐笔审核。每笔资金支付需由2名客户经理审核签字后提交客户主管审核签字,最后由有权签批人审核签字通过后会计结算部门方可支付该笔资金。二是资金支取凭证审核。如花山项目资金支取依据:其一,凭花山公司内部的“合同付款支付审批表”。该审批表需列明相关合同号、工程进度、付款进度,以及本次付款金额,并经花山公司内部各个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同意付款;其二,相关工程合同及发票;其三,严格按照农发行江夏区支行、花山公司和农商行化工新城支行三方监管协议支付农民拆迁补偿款,涉及到农民拆迁补偿款的需提供“个人拆迁资金开户通知书”,经花山公司和农发行江夏区支行双方盖章确认后农商行方可将资金划拨到各个农户存折中;其四,项目征地款主要是由花山镇各征地村与花山镇财政所签订委托收款协议,由花山镇财政所代为收款管理,征地款支付主要根据相关征地补偿协议及土地收储情况和资金需求申请等拨付资金,并由花山财政开具相关财务收据。项目实施以来,支行按照项目实施的特点和贷款新规的要求,教育全行员工努力克服怕麻烦的思想情绪,严格坚持根据项目进度和信贷投放计划分期分批签订合同,先后投放花山项目贷款15.66亿元,涉及借款合同6份,借款借据13份,资金支付审核488笔。按照贷款用途划分,分别支付拆迁征地及农民拆迁补偿款12.12亿元,工程款及其他3.54亿元;按贷款支付方式划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11.73亿元,自主方式支付3.93亿元,自主支付部分严格用于支付500万元以下工程款及拆迁款等零星支出,目前贷款累放额度中受托支付比例为77%,防范了贷款使用风险。从2010年9月28日第一笔贷款的投放至今,先后接受了总行监事会、总行客户三部、湖北省银监局等大大小小十几次的内外部门检查辅导,贷款投放及贷后管理工作均得到充分的肯定。

精细信贷基础管理,

涉农资金管理范文5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

继全省分、支行长会议之后,市分行召开了**年工作会议,把风险管理摆在了全行各项工作的首位,明确提出了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努力方向: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绩效管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凸现机关处室的指导职能和服务职能为宗旨,灵活务实地开展计划信贷管理工作。并且对照省行资金计划处的考核办法,对资金计划工作百分考核内容进行了量化和细化,从处室到基层行都相应建立了计划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在百分考核办法中,把资金计划工作细分为计划管理、资金管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现金及利率管理、统计管理、等级行管理、业务综合管理七大块,做到了岗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半年来的工作表明,年初制定的工作意见和考核评比办法方向明确,切合实际,对做好全市资金计划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二、加强资金营运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我行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营运管理,信贷资金回笼后及时归还系统内借款,贷款回笼和借款下降基本保持一致。上半年每月信贷资金运用率均保持在99.5%以上,信贷资金保持较高的营运水平。

1、坚持资金头寸限额管理。今年以来我行计划部门进一步提高经营核算意识,严格对资金头寸的管理,在省行核定的资金头寸限额内按季核定基层行的资金头寸限额,并要求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各行根据自身情况在限额内尽量压缩头寸占用,对不合理占用及时调整,保证了各行科学合理占用头寸资金,做到不闲置、不浪费。

2、完善资金调度管理。在资金调度环节上,市县明确专人负责资金调拨管理工作。在请调资金时,做到资金调拨与信贷计划的衔接,增强了资金与计划双重宏观调控作用,避免了资金供应脱节情况的发生。今年以来电子联行资金请调系统运行正常,我行继续坚持“小额度、勤调度”的资金调度原则,尤其是总行调整了资金请调时间以后,更加方便了基层行的资金使用,减少了资金请调时间,减少了资金头寸占用,今年上半年全行共请调资金87笔23350万元。同时我行严格按上级行的要求,规范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资金调拨通知书》、《资金请调单》、《资金申请审批情况表》等,建立了《系统内资金往来台帐》,按月通过电子联行系统与总行对账,全年账务无差错,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资料质量

(一)我行各级统计人员克服统计工作量比往年有大幅提增、统计报表上报时间节假日不顺延等实际情况,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保质、保量、按时做好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上报了省分行与人民银行的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为加强对现金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我行建立了现金投放、回笼月度分析报告制度,按月对辖内支行、部现金收支情况及其特点进行分析,并对造成当期现金投放(或回笼)的原因予以重点分析。

(三)我行在统计管理上始终坚持按照国家统计法以及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数据完全来源于各支行(部)会计部门的各项报表,坚持报真情、报真数,不擅自公开发表统计资料和泄露统计机密,在按时完成好省分行规定的各项统计资料的同时,认真地做好当地人民银行要求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

四、加强财补资金管理,做好监督拨付工作

今年以来我行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重点是加强与财政、粮食部门的联系,积极向政府、财政、粮食主管部门汇报粮食销售、保管情况,补贴资金能否及时拨付到位直接影响到我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自粮食市场放开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各项财政补贴已逐步减少,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给粮食企业经营和我行收息率的顺利完成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严重影响到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在新形势下,我行年初对所辖支行、部的财政补贴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各级粮棉油储备数量、库存值的增减变化及其原因,对各项补贴的项目、金额、来源、时间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已掌握的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和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认真实施规范化操作,切实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督促到位和监督拨补等管理工作,按时正确上报各类财政补贴报表及有关情况分析;认真及时登记各类财政补贴台帐,确保台帐间数据准确、衔接。

(二)积极加强宣传,密切与财政、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为管理财政补贴资金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各支行、部落实配备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兼职人员,积极主动督促同级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弄清每一笔补贴资金的来龙去脉,及时将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反馈财政部门,督促下拨资金,避免了由于职责不清、信息不对称造成补贴资金滞留的情况,并与会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柜面监督,共同做好了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和拨付手续的管理。

(三)经过我行与当地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及监测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至6月末,全市应收各项财政补贴资金6243万元,实收各项财政补贴资金4857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77.8%。

五、监测和分析等级行管理指标,适时调整工作思路

**年度等级行考核与以前年度相比有很大的调整,首先市行要求各支行认真领会等级行管理文件,掌握新的指标精神,并对考核指标提出反馈意见,分析各项指标完成的难易程度,指导全年工作。其次根据各行按月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市行对各行的失分项进行原因和对策分析,通过对经营指标的监测反映,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方向,为领导的预测决策提供了保障,有效提高了各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六、加大调查研究深度,做好业务经营分析,发挥业务综合职能

为了充分发挥资金计划业务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我行十分注重提高业务经营分析水平,增强业务分析的实用性,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通过对所辖支行、部和粮食购销企业信贷资金运用、粮油物资运动、信贷资金活动的变化、信贷资产结构变化及存贷款异常变化等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动态情况,深入分析影响全行业务活动的各种因素,并且坚持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态相结合、近期分析与远期分析相结合、银行信贷业务活动分析与企业经营活动分析相结合、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紧紧抓住收购资金封闭管理重点和疑点,揭示规律,找出特点,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增强了全行业务经营分析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七、加强现金和利率检查,确保政策正确执行

(一)今年以来,我行按照有关现金管理的文件精神及具体实施办法,继续抓好现金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现金计划管理,现金计划一经下达,认真组织执行,同时要做好与当地人行现金投放计划的衔接工作。二是做好大额现金支付的内部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大额现金支付三级审批制度。三是加强粮棉购销企业现金帐户管理,严格控制粮棉购销企业帐户现金的支取,合理核定企业淡旺季库存现金限额,切实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减少现金使用。各支行(部)在信贷监管中强化了现金管理,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专项检查。市分行也在利率检查的同时对各支行(部)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现金收支基本能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二)我行利用多种形式向购销企业宣传利率政策,明确公布人行规定的企业存款利率、正常贷款利率,按合同利率计息、按利率调整分段计息以及逾期贷款、挤占挪用贷款加罚息等政策,指导企业计算好利息收支帐;银行内部严格执行各项存贷款利率及收息政策,切实维护利率政策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利率的调控、激励和约束作用。在严格执行利率政策的同时,我行要求各支行(部)每季对利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书面上报市分行。市分行也对各支行(部)全部贷款的利率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利率执行情况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八、认真做好夏季信贷资金需求预测,为经营决策服务

涉农资金管理范文6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问题对策

Abstract: Based on the survey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for the funds and finance management of rural road construction, the paper,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funds management of Hangzhou rural road construction project(that is promotion project and connection project), proposes the solutions for strengthening funds management, regulating funds payment procedures, increas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supporting funds, focusing on the audit of settlement and timely achieving project funds examination.

Key words: rural road; construction fund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F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农村公路建设概况

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资金量大、资金来源多、涉及面广。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规划,杭州2003年-2015年,全市共新增农村公路3500公里,等级公路通过率达到100%。完成路面硬化4400公里,路面硬化率达到100%。全市规划总投资269.85亿元。到2015年,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580公里,使农村公路基本建成“外联内网、地位配套、功能完善、快速高效”的现代化农村公路网,成为干线公路主骨架的有效集疏基本网络。

目前,杭州市农村公路建设主要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康庄工程,即实现杭州229个乡、镇(街道),4340个行政村都通公路。2003年至2007年,全市共建成康庄工程路基3246.9公里,路面3982.5公里,等级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 ,惠及全市400多万农民群众,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提出的“村村通公路”目标。五年中,农村公路的面貌可谓日新月异。

2008年开始,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进入了第二发展阶段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即把重要村道和干线公路、重要县、乡公路连接起来,形成农村公路网络,方便农村经济物流发展、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完善农村旅游和投资环境。从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开始至今,全市已完成联网公路建设1430公里。老百姓称它为政府给老百姓实施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和谐工程”。

尽管杭州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建设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但作者就杭州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工程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后,发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存在问题

2.1部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基本没有。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制定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除国家安排资金外,地方有关部门必须安排必要的地方配套资金,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但从了解的情况看,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基本没有配套资金。

2.2存在调整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现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中央专项资金计划的,应按照国家专项计划的要求办理,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但部分县(市、区)存在调整建设项目计划的问题。

2.3漏缴税金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公路建设过程当中,一些签订的合同未交印花税,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企业报账制,使施工企业漏交了相关税金。

2.4农村公路建设债务负担沉重。一些山区县(市)比如临安、桐庐、建德在近年的农村公路建设中都背负着一定的债务,在杭州地区属于债务较重的县(市)负债额占到当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总额的56%以上。

2.5发现少数人侵占专款资金。一些地区乡镇、村委村政府作为建设业主对农村公路专项工程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少数人利用自己的职权,与当地乡镇或者村委勾结,暗箱操作,存在私分工程款的现象。

3 形成原因分析

3.1地方财力有限,上级补助资金都有专门用途,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3.2部分康庄工程和联网公路工程前期立项调查工作不够细致,加之上报计划与计划批复间隔时间较长,等上级资金计划下达后上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只有调整工程资金投资计划。

3.3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偏低,加之一些山区道路出于安全角度考虑,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提高建设标准,地方政府一下子拿不出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形成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而债务无法解决,形成了沉重债务负担。

3.4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的监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方面不健全,资金下达流经的部门太多,权力部门的负责人对工程资金的拨付有很大的影响力,给少数私心重的人以有乘之机。

4对策

4.1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印发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精神。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的重要作用,挖掘地方财力,做好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工作,缓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债务负担。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2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和足额投入,直接影响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工程属于农村公共支出,县、乡政府应承担社会职能.可通过增加财政补助金额;申请银行贷款适度负债建设;把商品经营理念引入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谁开发谁受益原则,将拍卖、出租经营权等收益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把乡村公路桥梁和公交站点的冠名权“变”成建设资金;倡议群众投资、社会各界捐资和沿线受益单位赞助,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组织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力参与建设;争取计划、国土和林业等部门的支持,例如争取国土部对项目涉及使用料场免收各种费用,林业部门对涉及的林地使用、林木砍伐的手续办理免征各种费用等。

4.3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切实执行交通部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养路费的使用规定,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的监管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4.4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调查研究工作,上级交通部门应缩短计划上报与批复的时间间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地方公路建设项目。维护投资计划的严肃性。

4.5为了杜绝个人侵占工程款的现象发生,浙江省财政厅和杭州市财政局从2010年开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直接把工程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县级交通公路部门根据工程项目计划以及竣工核准文件,会同财政部门一一核对项目后,再把资金拨付到乡镇、村政府,基本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操作规范,阳光透明。

4.6重视竣工结算审计环节,及时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项目资产交验工作。杭州富阳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作为农村公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主动联系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落实审计责任,明确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付清工程尾款、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报批竣工决算等。同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项目建设成果、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主要依据,财务人员在基建项目结束后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在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上及时参与到项目建成后资产的盘点核实、验收交付以及债权债务的清偿,确保做到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5结束语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我国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农民出行难的问题获得解决,会直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农民奔小康进程。交通闭塞是制约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农村交通的改善,会极大地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加速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应把好资金关,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重视竣工结算审计环节、及时做好项目资产交验等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把农村公路的“基石”铺好、垫牢。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