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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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1

关键词:ST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2月16日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构成要素。(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ST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环境薄弱。ST生化(000403)内部环境存在重大缺陷:(1)ST生化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无法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2)ST生化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替代公司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控制缺陷表明企业公司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存在控制缺陷,资金管理及内部审计由大股东直接控制,不向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存在问题,控制环境不符合基本规范的要求,应当属于重大缺陷。

*ST成城(600247)内部环境存在缺陷:2014年4月30日前,*ST成城原管理层未经内部控制程序,对外签发了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造成*ST成城无法入账核算。所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部分收款人向第三方背书,于2014年最终导致被背书人在法院,截至审计报告日,该事项导致*ST成城败诉,可能损失3,340万元。

(二)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ST二重(601268)风险评估存在的缺陷:*ST二重个别下属子公司对贸易业务风险意识不强,客户信用管理不完善,导致*ST二重部分债权发生或有损失。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ST博元虽然已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机制,但是执行不力。公司在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方面出现过较严重问题,发生过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频繁和相关审批手续不完善等内部控制问题。公司因为对外担保的问题陷入债务危机,使公司主要资产被冻结或拍卖,经营处于停顿状态。这说明公司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三)控制活动未有效执行。*ST锐电(601558)控制活动存在缺陷:*ST锐电未对部分实物资产的出、入库实施有效控制,致使部分实物资产的出、入库信息与财务账簿记录不同步。

ST川化(000155)控制活动存在缺陷:未对部分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2015年川化公司未及时与供应商(施工方)对账,导致公司漏记资产、负债及成本费用。

(四)内部监督不力。ST生化(000403)内部监督存在重大缺陷:(1)ST生化2014年度发生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与ST生化《内控自评报告》中认定的“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相关重大缺陷相一致;(2)ST生化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无法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ST蒙发(000611)内部监督存在缺陷:未开展实质经营业务活动,审计部未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可能导致无法起到对企业经营活动持续监督的作用。这导致内部监督无效。

(五)信息沟通不畅。*ST新都(000033)信息沟通存在重大缺陷: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借款担保,其中已对外披露的已经法院初次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合计48,455.33万元;已经法院受理但尚未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合计2,754.39万元。除上述已披露的违规担保诉讼外,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担保情况等。

三、完善ST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完善ST上市公司内部环境。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各组织机构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和相互牵制;应加强董事会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所发挥的核心地位和推动作用,同时还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约束制度,来保证更加合理评价经理层的经营绩效,以及保证约束机制的更好实行。ST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应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行事,以便能够使ST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二)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ST上市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程度。在抓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ST上市公司各部分、各层面和各部门的有效控制活动,从而实现对各种风险的监督和管理。ST上市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险应对策略。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强化风险意识,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ST上市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三)完善控制活动执行力度。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以实现的政策和程序。控制活动出现在整个ST上市公司内的各个阶层与各种职能部门,涉及的控制对象包括人、财、物、产、供、销等各方面。ST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配置财务与会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ST上市公司还应严格控制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活动,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活动,建立健全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情况的问责制度,减少大股东违规操纵的行为。

(四)加强内部控制监督。ST上市公司应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一方面要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避免任何人凌驾于内部审计之上;另一方面保证监事会权利的有效执行,真正发挥监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制约作用。此外,以制度形式规范监事会的权利,防止监事会权利的滥用和缺失,从而促进ST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合理保C信息流通和流畅。ST上市公司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公司的所有员工应当充分理解和执行现行制度和程序,并确保相关信息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要保证内部控制信息的及时传递,尤其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守华,胡为民,林斌,刘春丽.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2013.

[2]周曙光.我国ST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失效的原因及对策基于ST星美的案例研究[D].重庆工学院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2014.

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2

【 关键词 】财务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结算中心;财务公司

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之一。如何使企业集团的资金循环周转顺畅、高效迅速,是财务管理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各企业集团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对资金的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益,借鉴银行资金管理模式,运用现代网络技术、理财手段,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在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中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也暴露出一些现实问题。

一、结算中心在企业集团资金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运行现状

1.统一账户管理,促进资金集中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企业集团内部各单位统一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撤销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使企业集团内部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往来和内部结算,全部通过结算中心进行。一方面,将各单位的资金集中起来,消除了各单位在资金使用上的时间和空间差异,避免了资金沉淀,确保了资金的集中统一使用。另一方面,通过内部资金调剂的方式开展内部信贷业务,对资金进行内部调整,做到拆余补缺,平衡内部资金需求。

2.有效控制了资金流向,强化了资金的内部监控,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企业通过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分散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属单位的业务运作,这对确保资金安全稳健运作,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企业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能发挥有限。

一是资金结算中心只是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不具有任何法人效用。它只能在加强企业资金的统借和统贷、内部监管以及信息反馈等方面发挥作用,缺乏对外融资、中介、投资等功能,难以充分发挥资金资源的潜在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对资金的需求。二是资金调剂管理相对薄弱,相关办法的制定行业性较强,但专业性不足。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企业集团的直属职能部门,依附于企业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在调剂资金的审核过程中,受行政干预较多,相对缺乏金融监管,资金回笼难度较大。

2.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适用范围有限,存在政策风险及发生法律纠纷的或有风险。

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形成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适用于内部只有一级法人企业的企业集团,然而,内部存在多级法人的企业事实上对资金集中管理的需求更为迫切。对于内部存在多级法人企业的企业集团采取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存在政策和法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规定,在运行过程中处于尴尬的地位。按《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4〕255号)第34条规定: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而结算中心虽然是只以一个法人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但此账户却是集中了多个法人单位的资金,存在一户多头的问题。二是存在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的风险。如果成员单位进行增值税核算,其收到或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所列单位与其付款或者收款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这样导致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而造成企业的损失。结算中心实行的撤销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统一在结算中心开户,只有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总账户的模式,存在着发生法律纠纷的或有风险。如果某个企业成员单位因法律纠纷而被法院实行强制冻结或扣划资金时,因为只有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了总账户,就会存在总账户资金被冻结或扣划的风险,从而会给整个集团带来经济损失。

3.资金集中管理的地域限制。

随着企业的发展,一些大型企业的业务在地域上分布很广,由此而分散在全国各地乃至境外的资金,加大了资金集中管理的难度,也成为结算中心面临的难题。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建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更好地发挥资金集中管理部门的作用。

一般来讲,财务公司大多是在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由政府监管机构批准,并作为企业的子公司而设立的。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财务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结算中心仅仅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不具有任何法人效应。由于地位不同而决定了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的功能有着明显的不同。财务公司首先要主动为集团服务,与集团财务部门一起为集团公司设计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将企业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内部资金结算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成“结算中心”;其次,财务公司吸收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提供贷款、投资服务,提供买方信贷、消费信贷、担保等业务,办成“融资中心”;再次,利用财务公司这个金融平台,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连接起来,为企业发行债券,管理上市资金,为成员单位兼并、重组提供服务,协助证券商推荐集团成员单位上市,办成“资本运作中心”。

2.出台规范资金结算中心的法规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运行环境的尴尬成为其健康发展的首要障碍,只有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认,才能取得长足地发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企业结算中心管理办法,对结算中心的定位、职能以及有关法律、税收等问题进行相应的界定,使企业结算中心的管理有法可依,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税务风险和其他纠纷,促进大型企业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但是在相关的政策出台之前,企业应该做到多宣传、多解释,尽量争取法院、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等有关机构的配合和支持。

3.利用商业银行网络系统,实现企业跨地域的资金结算集中管理。

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3

一、法院后勤管理工作的职能及与审判工作的关系

法院后勤管理工作是指为人民法院实现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能而存在的一种基本的行政职能,按其与审判工作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财务管理:法院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业务经费的管理、诉讼费的收取、干警的工资及福利支出等等。

2.交通工具的管理:法院每年交通工具的购置,交通工具的维修及交通工具的使用安排。

3.建筑物的维修管理:法院办公及审判用房的维修,建筑物的日常维修。

4.干警生活保障:法院干警的日常生活的保障、食堂、招待所的管理。

5.其他涉及后勤管理的事项。

法院后勤管理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关系是:后勤管理工作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服务于审判工作,同时,法院审判工作也离不开后勤管理工作,两者是相互统一而不可分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后勤管理工作服务于审判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辅助与保障。因此,后勤管理工作具有辅。

2.后勤管理工作的开展,是以为审判工作服务这个中心而进行的,其目的性是很明确的。

3.后勤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审判工作的支配,也就是说,只要审判活动的需要,后勤管理工作就必须及时为审判活动提供一切必要的后勤保障。

4.审判工作离不开后勤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二、制约法院后勤管理科学发展的问题及其原因

从总体上来说,目前法院后勤管理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关系基本上是协调的,法院后勤管理工作基本上有效地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法院后勤管理工作尚存在着与科学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法院后勤管理人员的主动性不强。由于法院后勤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法院审判活动中,有些后勤管理人员一般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进去,而只能消极地进行活动。加上有的后勤管理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消极应付,有时后勤工作不能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有的审判人员的协作意识不够。有的审判人员认为法院的一切工作都是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后勤管理工作就是为我们审判人员服务的,所以一切必须按我们审判人员的要求来办,由于某些审判人员在思想上存在上述认识,以致在与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协调时往往会出现言语生硬和行动上过激现象,而影响后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引起后勤管理人员的抵触情绪,使审判活动受到影响。

3.经费困难,影响后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法院业务经费不足,致使一些法院的后勤管理和后勤保障有时无法正常开展,一些案件的外调和执法等活动有时难以进行,这无疑影响了案件的顺利审结和执结,从而影响了正常的审判活动。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有的法院后勤管理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希望能到业务庭从事审判工作,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有的审判人员的观念未改变,片面认为后勤管理工作就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有的在具体工作中不顾后勤管理部门的具体困难,导致审判工作和后勤工作协调不到位。三是,目前法院经费紧张,后勤管理工作难以到位,影响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对策

1.创新管理观念。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传统的后勤管理是服务型的管理,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创新后勤管理观念势在必行。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在后勤管理中,要注意人的内在需求和行为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管理调动起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最大限度发挥才能,自觉、自愿地为实现管理者设定的目标而努力。二是树立现代化的管理观念,在管理中自觉地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层次。

2.讲求管理效益。后勤管理的任务是提供和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使法院各部门能高效、协调、灵敏、有序地运转,避免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法院不是生产性企业、自身不可能创造经济效益,但可以通过管理使法院有限的资源配置效益化。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就是要把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不能开源的情况下注重节流,节约开支,延长物资设备的使用寿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4

人民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搞好法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是法院的“综合信息库”,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法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而长期以来,法院办公室工作是沿袭过往而落后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因此,如何搞好法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是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院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与上级法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部门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心理学、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战斗力。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够,考核标准不严,奖惩不能到位,这使办公室的管理处于一种时紧时松的紊乱状态。

(五)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六)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法院传统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奖惩,过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视物质激励作用,不注重现代考核奖惩机制,往往以民主测评或者领导带有浓厚主观性的年终总结代替客观的考核,优秀与称职差不多,选拔、晋级、奖惩不与业绩挂钩,不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潜力。

二、加强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 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培训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政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很少对法院办公室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区域性法院之间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从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关、用人关和监督关,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5

随着广东民办高校的发展,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在民办高校中,一类是民办本科院校,办学方针明确、生源稳定,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另一类是高职类民办院校,规模相对较小,租用土地办学或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举办者负债建设学校,生源不稳定,带来了收入的不稳定,从而使得资金捉襟见肘,银行存款账面余额非常少,财务管理出现了问题和风险。

二、民办高校财务基础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举办者转移资金,给学校的发展带来隐患

民办高校收到学费后,相当部分民办高校并未将学费收入一直存放在学校银行账户,而是通过往来账户,将资金转移到与举办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公司里。由于在高校账户中,资金不允许用于其他投资,因此举办者为了利益,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地方,这样就带来了学校资金隐患。比如在其相关联的公司,有的用于投资,有的用于非办学抵押,资金无法回笼,被债权人封堵校门、告到法院,法院封存学校银行账户,学校无法维持正常的教学活动。

(二)举办者认识不清,财务管理不到位

民办高校办学有其灵活性,特别是在资金使用上有其优势,决策较快,限制较少,办事效率较高。但同时存在将学校的资产和举办者公司的资产混为一谈,资金使用随意,不受监督,虽然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不经过相关审批流程,随意调拨大量资金,资金用途不明确,造成学校银行存款非常少,如果调用资金使用不当,资金无法回笼,就可能造成办学隐患。

(三)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人员的任用欠妥

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或财务人员的任用,不符合广东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存在财务负责人与董事长存在直系关系,或财务负责人与一般财务人员有直系关系。曾经出现个别民办院校财务人员是董事长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且董事长不是举办者,与其配偶或亲属联合,将学院资金转移抽逃另作他用,若不是及时发现,将给学校的发展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四)部分民办高校会计科目设置笼统

由于大多数民办高校执行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设置比较粗放,对一级科目或二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不便于数据采集平台上相关指标的考核,特别是明细科目的设置上,过于笼统,不利于考核资金是否用于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的发展上。

(五)财务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不便于考核用于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资金

部分民办高校的财务部门,未使用财务系统软件,会计核算处理仅仅使用Excell表格,不便于提供会计信息,弱化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比如在数据采集平台上申报的日常教学经费、教学改革及研究经费等,在每年的民办院校年检中提供的财务数据无法考量其数据采集平台的真实程度。

(六)财务预算不精细、精准

部分民办高校不重视财务预算,在资金预算上不精细、精准,特别是体现在支出方面,预算仅显示工资福利支出、业务支出、其他支出等几个大方面,而比如教研科研经费、竞赛经费、专业课程建设费等投入教学方面的资金没有精细、精准的体现出来。

三、加强民办院校财务基础管理的对策

民办院校财务基础做好做扎实,是财务管理提高的本保证。

(一)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和资金考核

针对举办者转移资金,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规定除用于投入校内开支外,其他转移资金的情形出现,不分次数或每笔大小,可用“每年累计转移的资金”设定一个标准,作为考核指标,限制或扣减其招生指标,防止资金转移到其他公司,损害学校利益,出现教学经费欠缺和欠发工资的状况。

(二)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为减少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随意性,首先考核其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其次对非投入教学及管理中的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限制,也可以与招生指标挂钩,考核相关指标,如“日常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培训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科研经费逐年递增”等对教学的投入,促使提高教学质量,加大民办高校的竞争力。

(三)监督民办高校财务人员的任用

在每年的民办高校的年检中,除检查财务人员是否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填写财务人员、董事长、财务经理非直系关系承诺书或家庭成员表,以防内部勾结,转移资金。

(四)加强财务管理,统一关键会计科目设置

虽然民办高校未统一使用会计制度,但在一级科目或某些明细科目设置上应进行统一,特别是体现教学方面的如培训费、教学设备购置、专用料费、竞赛费、专业课程建设费等等,便于主管单位进行管理考核,也可用于在教学成本上与公办院校进行比较,相互借鉴,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民办高校应加大对财务管理的投入,采用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便于财务数据的采集,也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某些教学指标的检查监督,以保证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法院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6

关键词:应收账款;管理;措施;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一、应收账款的定义

所谓的应收账款,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大的竞争力,或者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一席之地,经营者为客户垫付运费或是货款,通过赊销的方式卖出更多货物,以得到更多利润,在此过程中所产生流失在外的费用就是应收账款。如果资金大量流失在外面,就会导致企业周转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对一般情况而言,应收账款并不要求明确的上报,经常出现账款回收的难题,长久积累就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影响。在对企业的流动资金进行管理过程中,应收账款的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对公司的利润和现金的流转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由此不难看出,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在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有重要的意义。

二、当今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权责的不明确、管理条款的不完善等诸多内部控制中所体现的问题是当今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的主要问题。现今许多企业缺乏明确管理应收账款的办法,无法追究应收账款的个人责任,造成责任落空。所以许多销售人员利用这一漏洞,通过收取回扣、商业折扣、赊销等方式来完成销售任务,导致企业应收账款数额的进一步增多。同时,失信、违约、假票、假货等行为加大了企业的损失,所以加强企业对诚实守信思想的建设势在必行。只有保证良好的交易环境,客户及时偿付货款及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收才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前景。此外还有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账目管理混乱,缺乏明确的催款制度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

三、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有效措施

为了有效改善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仅提出以下几项措施,希望能够起到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目的。

1.加强事前控制

赊销的增加决定着应收账款的增加。所以传统意义上的管理方式是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从而减少企业的潜在风险。关于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业内一些知名人士提议为企业量身定制一套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且建立一个包括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的整套系统的组织结构,建立适合企业自身的控制制度,从而加强事前防范。

2.建立健全用户信用等级制度

全面掌握客户在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有关企业信用度评价的各方面基本信息,有利于企业对客户做出客观而准确的判断,从而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确定客户的信用度,建立健全的客户信用等级制度。关于等级制度的建立,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对于信用度好的客户,企业应尽量满足其对于货物的需求,如果遇到对方资金不足,可以给予比其他信用度差的企业更多的货物;第二,对于信用度一般的客户,企业既要严格按双方所制定的合同供货收款,又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促使其及时付款;第三,对于信用度差的客户,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限制供货,所有交易提倡只进行现金交易。客户信用等级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的避免和解决应收账款中关于客户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3.建立专门的收账款部门和人员

对于一些大的企业而言,应收账款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大,如果只是将催收账款的任务分配给相应的销售人员,而不给予其专门部门的帮助,很难及时甚至是有效的将应收账款收回,因而为了加强账款的回收,有必要建立专门部门和人员处理分析企业的所有账款,一般而言,账款的拖欠时间越长,收回的机会就越小,就应该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回收。有了专业的分析和回收人员,账款回收的效率就会进一步提高。

4.建立明确的催款制度

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寄送对账单和审查客户回函来确保应收账款的两年时效期,在应收账款账的时效期内,催促客户偿还对企业的债务。对于使用恶意拖欠、拒付货款、还款无期等手段的客户,实施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在借用法律的同时,企业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认真审查双方所制定的合同,不仅要确认对方的违约,更重要的是审查合同里所规定的企业自身应履行义务的落实情况,并对未落实的义务进行及时补救;第二,通过授权企业的法律顾问,更有效的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做到既尊重被催收方,又要对其进行施压,使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三,向法院提出的债权诉讼请求应该在应收账款的时效期内,并有充足的债权和对方违约的有效证据作为后盾;第四,为了保障判决执行的可行性,调查被诉方资产信息的工作一定要做到位、做详细,以便法院做出更加有效、可行的判决方案。

5.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账款的处理

面对企业成本预算编制的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在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今,利用计算机分析和处理企业账务的手段势必会取代传统落后的手段。因此,努力培养计算机方面的财务专业人员对于企业日后的发展尤为重要。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利用,不仅仅只是对一些报表进行简单的输入、保存和输出,而是通过利用计算机高效率的数据处理功能等优越性实现数据上的共享和财务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数据、资源的共享和优越的计算机技术不仅能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处理,更是提升企业的成本预算管理水平的保障。

总结

企业对于应收账款管理上的缺陷决定了应收账款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实践表明,同管理制度缺陷,措施欠佳的企业相比,制度完善、管理良好、措施得当的企业所承担的由应收账款所带来的风险和坏账所带来的损失相对较小,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得当处理对其发展的意义相当重大,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陈涛.浅谈商品流通企业应收账款存在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