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思想法律基础论文

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文1

(一)在教学方式重讲授轻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十分封闭,以教材为本的本本主义比较严重,只讲“满堂灌”教材的理论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练习和案例教学。当下我国许多中职学习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整齐划一的国家教学标准,坚持大而全高不可攀的大道理理论知识的教学内容,忽视给以中职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对道德的感悟和法律知识的运用培养。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抽象的道德观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就为了其所谓的培养学习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思维。

(二)在教学评价上重期末考分轻平时学习

在这以期末考分一考论英雄的课程学习评价的模式下,学生们平时不认真学习,在课堂上,玩手机、呼呼睡、“开小会”,甚至,课堂中途翘课,大部分不逃课是为了期末成绩而被迫满勤。学生为了取得期末考试好成绩,往往在临近期末死记硬背老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的含义、特点、内容、重点条文,学生对课堂讲授的知识不知所以然,不能真正掌握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如,学生学习《公司法》,却不知道公司的具体表现、公司的运行、公司的组织机构等等。

(三)在教师知识结构上重理论轻实战

中职学校的教师大多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研究生中招聘,他们直接从校园中来到校园中去,没有太多的实战经验,他们的知识结构清一色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在其知识结构中所占比重少之甚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实践性很强,需要教师对学生面对学习生活中出现不同问题进行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断延伸自身的知识点,不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知识的实用性;要求教师具备观察、发现、应对、灵活应对学生不断面对的生活困惑、道德事件能力。这种知识结构往往表现为:教师思想观念陈旧、教学方式老套、行为方式机械等等。

二、改进中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建议

通过丰富教学方式、施于多种评价方式、强化教师素质等措施,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最终实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一)创新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要素,是在不断更新的要素。教师要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不仅需要扎实的两基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也需要善于创新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硬本领。一是运用启发式教学。该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旨在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引导学生树立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认识和分析现实中存在的法律现象和道德事件。启发式教学正迎合这种需要,可以调动学生参与道德实践和法律教学的主动性,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道德事件和法律问题。利用这一教学方法,要做到教学内容、教学目的与学生的思想实际有相契合,做到启而有发,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运用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是一种广为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应注意案例选择要恰当、典型和实用。挑选与学生的生活实际、与学生的专业特点和未来就业紧密相关的、学生比较关注且在社会上反响强类的某个社会事件。三是运用讨论式教学。对教抽象的教学内容、争议较大的问题和现象可采取此种教学方式。操作如下:由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提出讨论的问题,在学生查询学习书籍和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课堂上组织主题发言,通过交互式争论,形成结论,以此达到掌握理论知识教学目的。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独立思考,很好地实现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达到“知其所以然”的境界。

(二)变革考核模式

课程学习效果考核不能简单地以最后的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应综合作业、出勤、平时课堂表现对整个课程学习过程来考核,甚至将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等的表现纳入考核中,将静态考核变成动态考核,将单一考核向多元化考核转变,以提高该教课程的实效性。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文2

关键词: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三年制;以人为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三年制高职学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课程设置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三年制高职学生的入学年龄一般在18~19周岁之间,已经成年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拥有独立的见解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思想逐渐成熟。而且进入高职学习的学生,高考成绩一般不太理想,普遍低于本科的录取分数线。虽说高考成绩并不意味着一切,但是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方面的差异。几堂思想道德修养课很难达到树立正确的“三观”的效果。

一、当前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的教材内容

教材内容大同小异,无法体现高职特点,更不用说专业特色。教材的编写中较多理论陈述,较少实例,无法吸引对此类内容缺少兴趣的三年制高职学生。

2.课程的教学过程

许多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偏重理论阐述,缺少实例列举,不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内容不吸引人,教的也不吸引人,又遇到不太自觉的学生,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3.课程的设置时间

一般情况下,该课程一周仅两、三节课,和其他理论课程一样,仅对知识进行教导,鲜有渗透深入的过程,到了期末再通过考试检验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就算完成了思想道德修养的教育。如此的课程安排,较难达到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

4.课程的成效衡量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教学成效难以衡量,标准难以界定。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很难用形式单一的卷面成绩来体现,死记硬背的理论也不能说明学生已真正理解掌握并转化成为自身素质。

二、关于问题解决的思考

1.课程教材的内容要体现高职专业的特色

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内容的安排上,应注意处理好思想道德

修养课与专业课的关系。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要与专业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要求,在教学中结合学生的专业需求进行教学。

2.课程教学的过程要注重联系实际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重联系实际,例如,教学中注意多举实例,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课堂中可以开展案例分析的课堂讨论活动,就是只提供案例,不提供现成的结论,让学生经过思考和讨论自己来完成。教师则采用逐步引导的方式,使学生学会分析问题,独立得出结论,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教师在其中的主要作用就是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表达不同的想法和观点,并且引导学生在

这些不同的观点中学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3.课程设置的时间要贯穿整个学制

教学的时间要贯穿整个学制,分不同阶段对学生的思想道德

修养进行不同方面的教育。对刚进校的新生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对二年级的学生应注重法治教育,对三年级的学生应强调职业道德教育。

4.课程教学的成效衡量标准

让学生回答纯粹的理论题,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考核学生的

思想道德修养是违背初衷的,建议可以采用撰写小论文的方式,结合时事,让学生对某种问题、某种观点展开讨论,在此过程中可以看出其思想道德修养。同时,学生在课堂的表现,如,是否按时出勤,听课是否认真,回答问题是否踊跃,是否敢于表达自己的看法,作业是否按时完成等方面,可以对他们的素质做出评价。学生在课外的表现,如,是否乐于助人,是否勤劳勇敢,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是否作为志愿者参与公益活动等等,这些也可以作为素质评价的一部分。

三、课程教学的“以人为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成为一个思想品德优秀的人,爱护自己,尊重他人,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生活。但是你无法培养出模式化的学生,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其实都是开放的,处于变化中的。凡为教的目的在于达到不教,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让学生成长为一个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并会自我调整去适应变化的人才是目的所在,能够解放思

想,实事求是,方是实现了“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张云芳,王岳喜,刘蕊.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研究.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1(9):9.

[2]赵效萍.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创业教育探索.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2(4):2.

[3]徐建丽,王红芳.高职特色思政理论课考核体系的构建.职业技术教育,2010(32).

[4]韦胜强.高职院校思政课考试方法改革初探.教育与职业,2010(32).

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文3

在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从上世纪50年代的“劳动经济学”专业发展而来的。1998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才进入独立发展时期。但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发展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一方面我国要全面推动人才强国战略,开展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新时代企业实施人才战略提升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随着企业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全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专业性要求日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建设已成为社会共识,并逐步走向规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潜在需求和实际需求为何存在如此大的差距?根据调查分析,我们发现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求职者的素质要求比较严格,而这种“苛求”实质是凸显出了现行办学模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的严重脱节,这也说明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迫在眉睫。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目标是造就知识复合型和能力复合型的综合素质人才。因此,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一方面要具有广博的知识面,既懂得政治、经济、管理,又要具有人文素养,熟悉前沿科学技术和理念;另一方面,又要具有较高的办事效能、实际策划、运用理论及操作能力。然而,从已毕业的高职院校学生培养情况来看,很难如其所愿。力求知识复合型,学生所接受的课程门类多且杂、知识点泛而浅,除了少数精英外,大多数学生疲于上课而无暇顾及其他或者为倚重其他而不得不忽略第一课堂学习。而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学生要消化第一课堂的知识点已属不易,就更难进行第二课堂的实践了。

专业设置细化、指向性更明确,已成为各校的热门专业,并且,也使得管理科学专业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必须更新观念,构建符合时代特征和专业特点的管理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必须时以市场为导向,使培养人才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应科技与创新的需求,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1]。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水平。因此,不断加强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有着重要意义。

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新知识经济时代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根据这一要求,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以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为前提条件,以理论知识为立足之本,具有包括人际关系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业务技能的新型人力资源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规定了培养方向和培养层次,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设计培养规格、培养过程和进行评价的依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体明确为:在系统地掌握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开发个人管理技能,锻炼其交际能力、协调能力、领导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培养出能够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解决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等实际问题,适应未来工作岗位需要的高级经营型管理人才。

首先要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这是适应社会环境、克服困难挫折、取得成就的前提条件。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使这些学生走上工作岗位以后能时刻保持强烈的使命感和执著的追求感;也会使他们更具有挑战性、创造性和合作精神;还会使他们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在挫折与困境面前百折不挠,迎来新的机遇,取得更大更多的成就。

其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要系统学习和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所必须的基本技能(如工作分析技能、薪酬体系设计技能等等)。而且也要熟练掌握和应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具备科学、完整、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深厚广博的知识底蕴,这是未来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立足之本。

然后,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包括人际关系技能、学习技能、创新技能、表达技能、计算机知识与应用技能等的业务技能培养。

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体系设置

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综合考虑专业人才基本规格、办学条件、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可以细分为许多小模块,比如人员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员激励、薪酬管理等等,因此,专业课程会相对较多。在专业课程设计时,如果要求每个学生对所有相关专业课程都加以学习,在时间上和效率上都会存在一定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这些模块的专业课作为选修课,由学生根据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自主选择。这样,不仅可以在时间上加以保证,而且有利于学生专业课学习的专和深。笔者结合教学研究和实践,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传统培养模式存在的弊端,依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性质及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提出以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途径和方法,与大家讨论。

第一,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首先,应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交叉进行,加强校内外实验及实习基地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评价标准和考核方法;其次,实践教学应贯穿所有的教学过程,使学生在学习经济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管理实践技能的提高,培养学生从经济角度观察、分析社会经济现状和市场竞争现象,分析企业经营活动所面临的环境与问题,使学生掌握现代管理方法与技能;再次,实践教学环节应包括课程实验、社会实践活动、企业实习教学、模拟实践训练、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和其他形式的实践教学,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实践能力。

第二,理论教学课程的设置。在传统的教育评价方法中,成绩或分数是检验学生知识量的唯一尺度。这种“侧重于记忆,以方法和技巧为主,模式固定”的考评方法,不利于综合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因此,学生高分低能、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精神也就在所难免[2]。理论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部分构成,必修课和选修课各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三个模块,其中对于属于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选修课,宜根据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的不同需要,按照专业方向的不同分模块进行设置和实行模块化教学。其中,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法律基础、经济应用文写作、经济应用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理论、体育等有关的课程。公共选修课就不受限制,学生在达到规定的学分内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学习的课程,以提高自己在文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方面的修养,扩大知识面。学科必修课程主要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等基础课程。学科选修课的设置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但一般应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知识、能力的不同需要来设置。另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必修课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学、经济法学、生产运作与管理、劳动心理学、企业薪酬管理、专业英语等。专业选修课包括培训与开发、社会保障学、职业安全与卫生、人员测评与绩效评估等课程。对于专业知识,要求学生必须有较深的掌握。

在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方面,实践性教学课程都属于必修课程,主要包括军训、社会实践调查、金工实习、管理认识实习、公益劳动、学年论文、人力资源管理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人员测评与绩效评估实验、计算机程序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所面临的客户都是人,人际交往能力必不可少,在形形的人的交往中,如何能和人成功交往,如何能应对各种人的各种问题,应从学生时代就培养学生的人际能力和沟通素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沟通沟通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互动的课堂气氛十分重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的设置,还应视学校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措施

首先,处理好人才培养的统一性和特色性的关系。由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我国是一个新专业,目前还没有也不可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办学模式。所以,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应该遵循统一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的原则,即在追求共性的同时,还要体现特色性,要培养学生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基本技能,又要培养学生的特有能力,这是提高人才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文4

【关键词】主体参与型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2-0012-02

参与是发展着的社会对未来公民素质的具体要求,也是个人形成完善人格之必须。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面向一线、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强调实际动手能力,在专业教育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思想政治课得不到学生的重视,老师精心准备,课讲得越来越精彩生动,可认真听课的学生却越来越少,原因在哪儿?目前的思想政治课学生为什么不喜欢?采用什么样的途径来扬弃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本人在教学实践中,尝试推行主体参与型教学,构建适合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教学模式,使教学过程真正建立在学生主体参与、自主发现、主动探索的基础上,通过学生多样的、全面的主体性参与活动,促进其主体参与精神、实践能力和多方面素质的协调发展。

一 高职思想政治课学生主体参与现状调查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给学生主体参与的机会十分有限,基本上采用的是“满堂灌”的教学模式。2012年11~12月期间,笔者选择了本院艺术系、建筑系和水利系各一个班的思想政治课,进行了课堂教学主体参与的相关调查,通过与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听课等环节采集了相关数据。调查发现,课堂教学中学生主体性仍严重缺乏。首先,课堂教学远离学生生活,使课堂失去了应有的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有62%的学生明确表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枯燥乏味,内容对将来就业没帮助。”当问及“老师是否了解过你对教学内容的真实想法”时,60%的学生选择“从来没有”。这种远离学生的教学,自然激不起学生的兴趣,他们被迫沉浸于概念、原理、政策、法律条文以及该怎样做的大道理中。其次,以教师主体作用压抑学生自主发展,学生主体参与活动缺乏。人们普遍认为,政治理论抽象、难懂,只有教师把教材内容讲得具体生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就能激发出来。这样导致在教学中,一般由教师控制课堂教学的局面,结果教师就成了主体。从课堂言语交流行为来看,学生在课堂中回答教师提问的行为数在学生课堂言语交往行为总次数中占92%,而学生提问、异议及其他类型行为的比重分别为0.9%、3.4%、3.7%,学生言语交往行为基本上是一个“听师由命”的非自主过程。再次,学生主体间缺乏交流活动。学生在课堂交往中往往处于被动状态,教师与学生、学生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的多向交往严重缺乏。在90%的课堂中,学生间的交往所占的时间仅为5%,且主要是单向的静态上的沟通,群体间的交往极为缺乏。此外,在空间的构成上,课堂教学的空间形态几乎均是秧田型,这种形态利于教师与全体学生的单向交往,而不利于学生间的多向交往,每个学生只是作为单独的个体在课堂中学习。

调查中,对其主要原因作了分析:(1)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认为教是教师的任务,学是学生的任务,不重视学习者的参与性,认为学生缺乏兴趣、缺少技能、思维迟钝、有交流恐惧感、时间受到限制、缺乏控制、缺少合作等,对其缺乏耐心。(2)学习态度的影响。很多大学生对到高职院校学习抱着拿学历或完成任务的目的,认为思想政治课教育既不能增加专业知识,也不能在就业中加分,相对于专业课而言,思想政治课更是“无关紧要”。(3)现实社会因素的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对大学生的影响有所弱化。学生认为思想政治课教学是“讲假话”“讲大话”“讲空话”,这种情形下要完成基本的学习任务都成问题,更不用谈主体参与教学过程了。(4)高职院校教学条件的制约。如活动教室的配备、多媒体的运用、师资水平等也会制约主体参与。

当前,我们处在一个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时代,网络、微博等媒介的运用使教育从内容、形式、方法和组织等方面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传统式教学满足不了现代学生的求知欲。教育将变得越来越个性化,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日趋多元,这就要求教学活动中充分体现学生主体的参与。一方面,学生主体参与教学是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学实效和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切入点;另一方面,学生主体参与教学是大学生个体发展的必要条件。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质上也是一种培养人、塑造人、转化人、发展人、完善人的社会性教育活动,主体参与使学生的才能得以展示,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交往,有利于学生责任感的养成,这也正是教育最重要的追求。

二 高职思想政治课主体参与型教学模式的构建

主体参与型教学模式,是在主体教育理论等指导下形成的,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参与教学全过程,主动地探究发现,接受知识,以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是教与学有机结合、同步发展的教学实践活动结构。该模式从教学设计上要求不仅要设计教师的活动,还要设计学生如何更好地参与学习活动,而且教与学活动都是为了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能力得到提高。主体参与型教学模式的结构框架见下图:

说明:导入目标时即可设置情境提出问题;学生行为发生中表现为动手做、动眼看、动情读、动口议、动耳听、动笔写等思维、行为和情感的参与;学生的应用活动是学生对知识的迁移运用过程;对参与活动的影响因素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知识实际、学生实际、教师本人优势、教学媒体状况等。

思想政治课学生主体参与型教学过程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观念:视学生为主动认知和自我发展的主体

“人的发展是教育的归宿和出发点,人的发展是主体性的发展。”①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一个发展的人,是一个独特的、有完整个性和独立人格的人,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的作用,否则学生的主体参与就成为空谈。

2.教学目的:要通过发挥学生主体参与作用,实现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发展的统一

在主体参与过程中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力,塑造学生的主体人格,充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在参与中学习、合作、创新。

3.教学方法:既注意教法,又重视学生主体学习的方法

皮亚杰等认知心理学家的学习理论指出,学习者要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参与、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学方法上,要注重教学双边活动的优化,实现教与学的统一。一方面,发展学生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要求学生自主设问、解答,老师监督与引导、纠错;另一方面,对传统的教学方法加以改造和运用,主体参与和必要的灌输相结合,充分发挥讲授法的优点,创设一种比较轻松、和谐的教学氛围,促使学生主体参与教学过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牢记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把相关学科的内容融入教学。还要重视对学生差异的研究,实行因人、因材、因专业施教。如在学习第十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为了使学生参与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中来,首先,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收集生活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传递正能量的课外材料、信息、读物,帮助理解和掌握知识。其次,让学生制作PPT,通过上台讲解的方式,将小品、视频、唱歌等有机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表达出来。再次,教师讲授对知识点解疑释惑,使学生的认识加以升华。最后,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利用班级QQ群,拓展学生参与空间,学生有困惑或感想都可以通过QQ群这一教学平台进行反映,这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脑海中真正扎根,并外化为自身的行动。

4.参与层次:思维、情感、行为共同参与

第一,思维参与,可以通过创设情境――设问――启发思考等步骤来激发学生思维活动的积极参与。第二,情感参与。要将情感性信息与知识技能性信息交流交织起来;通过情理交融对学生“理”的引导,使学生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通过情趣交融唤起学生的情与趣,激起他们探究知识的欲望。第三,行为参与。这是主体参与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教师调控教学过程、调整教学内容的重要依据。教师应充分放手,尽可能多地给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机会,让整个课堂变成他们学练的空间。

5.教学活动形式:小组合作、个人自学、集体讨论

重视采取小组合作、个人自学、集体讨论等方法,提供给学生更多参与的时间和空间。主要活动形式有:学生备课讲课、社会调查、模拟法庭、时事开讲、时事竞赛、辩论赛等。在学习《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时,笔者就尝试让学生来讲。学生能基本准确讲解当前的就业形势,能收集图片、材料说明什么是正确的就业观。通过老师的引导、监督、纠正,学生也会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主动思考:如何设计问题引起思考?如何联系自身实际分析,把理论的理解具体化?如何把握知识间的联系?

6.师生关系:和谐平等、共同参与、教学相长

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和师生关系是主体参与的基础。教师要创设一种师生平等、共同探讨、共同求索的教学情境,做到人人在真理面前平等,师生平等、生生平等。教师要给学生自由,使学生能大胆怀疑、大胆猜测,敢于发表不同的意见,敢于向权威挑战。

7.教学评价:采取鼓励性、发展性的多元评价

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评价标准应当体现为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己发展的需要得到充分的学习。首先是发展性,评价不能只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简单的好坏之分,要强调其形成性作用,注重发展功能。其次要全面性,不能仅局限于关注知识的掌握,更要促进其兴趣、爱好、意志等个性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再次要以学生为中心,有利于促进学生进一步有效的学习,避免没有方向和低质量的评价。目前,笔者尝试把学生成绩由单一的期末闭卷考试形式改为多形式的评价方式,100分评价分由以下组成:平时成绩比例为60%(考勤20分,课堂讨论、制作PPT、发言、表演、演讲等20分,案例搜集、简历制作、撰写文章如调查报告、读书心得、论文等20分);期末考试成绩比例为40%。

注 释

①张天宝.主体性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参考文献

[1]布里格斯、韦杰.教学设计原理(皮连生、庞维国译)[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许建领.大学参与性教学:理论探讨与系统构建[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文5

【关键词】刑事裁量 公诉裁量权 属性

【中图分类号】DF6 【文献标识码】A

在刑事诉讼中,相对于而言,检察官通过行使公诉裁量权,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作出的不决定,能够起到缓解审判压力,保障被人的诉讼权利,促进矛盾化解及社会和谐等多重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之为刑事诉讼程序的“调节器”。当今世界范围内各法治国家的公诉裁量权普遍呈扩大趋势,这足以显示出其在现代公诉制度中的重要性。同时,由于公诉裁量权是建立在检察官自由裁量的基础上,不可避免会出现国家公权力滥用的情形,权力的规范与制约等问题也成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关注的重点。

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对于研究对象基本属性的认识与把握定性是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具体到公诉裁量权,国内现有理论多集中在实施与控制的具体措施等方面,如果在相应的基础性理论研究方面还存有争议或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只关注对策性研究,极易导致结论的偏差。公诉裁量权在刑事司法中不是与侦查权、公诉权及审判权处于同一位阶的独立性权力,而是在公诉权基础上的派生权力,公诉裁量权属性的研究无法完全脱离公诉权与检察权的范畴,但是,目前关于公诉权及检察权的属性定位还不甚明确,直接影响对公诉裁量权的属性认识。因而,在现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多维视角重新定位公诉裁量权的属性是非常必要的。

基于公诉裁量权兼具公诉权与裁量权的双重涵义,从而确立公诉权及其可裁量性是进行公诉裁量权属性研究的两个基点。同时,公诉裁量权虽然在现代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地位愈加凸显,但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法律理念与司法框架等影响因素的不同,导致其具体表现形式也存在差异,因此,以比较法研究的宏观视角对公诉裁量权的源起及历史发展脉络进行梳理与分析,有利于把握其本质属性。具体而言,以公诉裁量权的理论定位之争为契机,通过权力基础维度之辨析、历史发展维度之考证及可裁量性维度之探究,进而全面揭示公诉裁量权的属性。

公诉裁量权的理论定位之争

“在西方法制层面上,裁量的渊源应当追溯到英国衡平法时期,衡平法的出现第一次从词源意义上明确了法官的裁量权。”①现代法学理论研究中,“裁量权”却并非独立的、专有的法律术语,根据《牛津法律大词典》,自由裁量权是指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或裁定的权限,其作出的决定应是正义、公平、公正、平等和合理的。裁量权在刑事诉讼领域的体现,从程序的纵向结构上看,侦、控、审三阶段都存在裁量权的运用;从主体的角度看,警察、检察官及法官亦均有权行使,可见,在不同研究语境下,裁量权被赋予的含义不尽相同。公诉是一场国家公权力对犯罪行为发动的追诉活动,当“公诉”与“裁量权”的语义产生碰撞时,便诞生了公诉裁量权在刑事诉讼理论中的特殊含义。

公诉裁量权概念也不是统一的,而是随着制度背景、诉讼模式及界定角度的不同呈现出多样性。《布莱克法律词典》按职能将公共领域自由裁量权分为法官自由裁量权、行政自由裁量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其中,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指检察官对刑事案件作出是否指控、、辩诉交易、量刑建议的恰当的自由选择的权力。这种界定侧重强调公诉裁量权对具体行为的自由选择性。我国关于公诉裁量权的概念也有不同界定,有学者认为,“公诉裁量是指检察机关对一些移送审查的案件,虽然经审查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具备条件,但根据法律规定既可以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也可以作出不、暂缓等决定;决定的,可以有条件地选择、变更等。”②该种界定基本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反映了公诉裁量的本质特征,与此相对应,公诉裁量权就是检察机关行使上述活动的权力。也有学者从公平、正义的价值角度认为“公诉裁量权是指机关(主要是检察官或检察机关)斟酌案件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判断,以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准绳,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自主选择,酌情作出恰当的处理决定的权力。” ③概念是对属性的认识,上述观点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公诉裁量权的属性,而全面归纳必须从其权力基础、历史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权力基础维度之辨析

公诉裁量权是在公诉权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派生性权力。公诉裁量权与公诉权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现代检察制度又是以公诉权为核心与发展价值动因建立起来的,从权力的位阶来看,检察权、公诉权与公诉裁量权存在上下位关系,其本质属性也是一脉相承的。当然,三者的属性亦并非完全重合,公诉裁量权作为一项具体权力有着特殊的表现形式,但就其本质属性而言脱离不了公诉权与检察权的基本性质范畴,从公诉权、检察权的角度进行分析,有利于把握公诉裁量权的基本属性。

关于检察权的性质,存在四种学说的争论:其一,司法权说,这种观点主要产生于法、德国家,认为检察官与法官同质但不同职,均是在司法领域行使职权,强调检察官的司法属性是为排除行政对司法的干预,保证检察官的独立性;其二,行政权说,一些英美法系国家根据“检察一体化”原则及检察机关的组织体制认为检察权本质上属于行政权;其三,行政司法双重性说,即兼具上述两种学说,认为检察权具有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双重属性;其四,法律监督权说,认为检察权虽然在内容和运作方式的某些方面兼具行政性与司法性,但这都是检察权局部的和非本质特征,其本质特征是法律监督权,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权的体现尤为明显。就我国而言,关于检察权属性的争论很大程度上源于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与刑事司法程序中公诉职能的发挥之矛盾,上述几种学说都是检察权属性在特定方面的具体体现,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仅局限于某一方面而否定其他,本源上,公诉裁量权也兼具上述特性。

公诉权作为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追诉的权力,首先体现为一种国家权力,公诉权的专属性与法定性,使权力主体在行使时应受到严格的约束,既要保障权力的有效实施又要防止其滥用;其次,公诉权是由特定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进行追诉的权力,不同于私诉,体现了国家追诉的性质;再次,公诉权是通过提讼,请求审判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权力,具有司法请求权的性质,本质上也是诉权的一种,公诉权与其他诉权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其他诉权只有积极行使时才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而法律对公诉权的调整则是双方向的,既包括公诉权积极行使的调整,也包括公诉权消极行使的调整。因此,公诉权可分为积极公诉权(即狭义上的权)和消极公诉权(即不权)。”④

检察权与公诉权是公诉裁量权的上位权,通过上述权力基础维度之辨析,公诉裁量权的属性可简要概括为:具有诉权与国家追诉权的双重属性,并且基于专属性及滥用可能而应进行相应规制的公权力,在刑事领域的职能行使方面具有司法性特征,在组织原则及体制方面具有行政性特征,而法律监督是其根本任务之体现。

历史发展维度之考证

通过对公诉裁量权之权力基础的辨析可知,考证公诉裁量权的历史发展脉络应以检察制度及公诉权的源起为基点。通说认为,现代检察官制度诞生于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1808年《拿破仑治罪法典》予以正式确立,并逐步传播至欧洲大陆及世界各地。在当时的欧洲大陆,盛行纠问式诉讼,但是其弊端随社会的进步日益显现。以公诉权为核心的现代检察制度产生的根本目的是废除纠问式诉讼,通过分权模式实现检察官与法官的相互制衡,保障审判的客观性与公正性。我国公诉制度的最初确立是在清宣统年间,通过效仿日本,间接引入德意志的立法体例而构建的,因而具有大陆法传统。英美法系国家则延续了弹劾式诉讼的特点,建立了当事人主义模式,在将控辩双方视为平等当事人的诉讼构造中,公诉权即使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也被视为当事人诉权的一种,因此,公诉制度不及大陆法系国家发达,以英国为例,除苏格兰沿袭法国的法律传统外,就其他地区而言,1985年《犯罪法》的颁布才标志着建立起以公诉为核心的现代检察制度。公诉权在大陆法国家与英美法国家的不同历史演变直接影响着公诉裁量权在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定位。

基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相互依存关系,公诉裁量权的发展脉络与刑罚目的的历史变迁息息相关。刑罚目的论经历了从报应主义到功利主义,再到折衷主义的转变。报应主义强调有罪必罚,认为犯罪人必须接受刑罚才能弥补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实现人类报复情感的满足;功利主义强调刑罚的合目的性,注重其教育功能及矫治功能;折衷主义则强调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各自优点的融合,这种转变产生的现实影响是刑罚逐步趋于理性、非犯罪化与轻刑化。不同刑罚目的论主导下的公诉裁量权发展不一:报应主义下,公诉裁量权被遏制;功利主义下,尤其从个别预防的角度,要求赋予检察官一定的公诉裁量权;折衷主义下,公诉裁量权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总体而言,大陆法国家公诉裁量权在刑罚目的转变过程中经历了被遏制,复苏及兴起的不同历史阶段。在英美法国家,由于公诉权被视为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处分的诉权,公诉裁量权自始得以延存与发展。

历史发展的不同脉络使得公诉裁量权在大陆法国家与英美法国家形成了不同的进路,从宏观上看,“公诉裁量权在英美法系国家从现象走向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从被排斥走向被接纳,其生命力逐步呈现。”⑤公诉权与刑罚目的论的发展演变对公诉裁量权的属性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公诉权的源起是基于权力制衡的根本目的,而刑罚目的的转变则使公诉裁量权的产生成为可能,从该角度而言,公诉裁量权兼具有权力制衡与轻刑罚化之属性。

可裁量性维度之探究

公诉裁量权意味着公诉权具有一定范围内的可裁量性,由此引申出一个问题:这种可裁量性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刑事裁量权的理论基础宏观上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回答:一是哲学基础,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不同的哲学基础,二者的不同集中体现在欧洲大陆理性主义与英美国家经验主义之争,“理性主义把人类理性无限夸大的结果在法律中的体现是对立法者能力的无限夸大,立法者不仅具有最强的归纳、表达能力,而且能够对未来作出最全面的预测和建构,有能力制定一个包罗万象、逻辑统一、完备无缺的法典,启蒙运动和19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学说曾经相信,法律是完美无缺的。”⑥这种认为司法活动能够与“理想法律”完美对接的思想注定因其过于理想化而无法成为现实,因而不得不设定相应的司法裁量空间,依靠司法者的经验、理性等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而在英美国家,司法经验主义并不信任可以完全凭借立法者的理性制定出完备无缺的法典,判例法取代法典成为法律的主要渊源。经验主义哲学对于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影响深远,为刑事裁量权的存在提供了哲学基础。二是法律基础:就成文法而言,法律现象的多样性与法的局限性之矛盾使得刑事裁量权的产生成为必然,这也是严格规则主义法律思想在现实中的无奈选择。成文法的稳定性会导致相应的滞后性,加之其他局限性使得成文法难以涵盖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但法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基本要求是正义的实现,不仅包括一般正义也包括个别正义,司法人员通过刑事裁量活动是实现个别正义的最佳途径,个别正义的实现最终促成法的根本目的之实现。

具体到公诉裁量权而言,便宜主义是公诉权可裁量性最直接的体现,通过赋予检察官在公诉活动中的裁量权,使司法具有一定的弹性,从而可以有效弥补法定的天然不足。案件情况的差异性是公诉裁量权的现实动因,检察官在行使权过程中,由于个案涉及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以及出于公共利益的综合考虑,难以完全依据严格的法律预设作出相应的决定,因此公诉裁量权是实现个案正义的必然选择。作为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自由裁量对于公诉制度亦不可或缺,公诉裁量权具有可裁量性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结语

公诉裁量权定位之争源于对其本质属性的认识不足,而事物的属性往往是与生俱来或者多方因素共同作用所致。从权力基础、历史发展与可裁量性的多重维度对公诉裁量权进行全面分析后可将其属性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具有诉权与国家追诉权的双重属性;二是具有权力制衡与轻刑罚化的属性;三是具有基于正义实现的可裁量性。对公诉裁量权属性的准确定位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方向指引与理论参考,譬如说,因为明确了公诉裁量权是国家追诉权,就有理由基于公权力的专有性及滥用可能对其进行相应的规制;因为明确了公诉裁量权具有诉权的属性,就可以解释刑事和解的合理性;因为明确了公诉裁量权的可裁量性,就能够为附条件不等制度找到理论依据。

我国2013年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和解、附条件不等,从近两年的实施效果看,公诉裁量权对于缓解审判压力,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对公诉裁量权属性的深入分析能更好地指导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对权力的运用。扩大检察机关的公诉裁量权也是顺应国际发展趋势,与西方法治国家相比,公诉裁量权在我国仍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公权力的扩张也意味着滥用风险的增加,从而必须规定相应的制约措施才能实现立法的目的,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同样需要准确把握公诉裁量权的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公诉裁量权的属性定位是所有关于该项权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周长军:《刑事裁量权论―在划一性与个别化之间》,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4页。

②樊崇义等:《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理性思考》,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65页。

③毛建平:《裁量权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④宋英辉,吴宏耀:《刑事审前程序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5~288页。

⑤苏琳伟:《公诉裁量权研究―从现象到制度的考察》,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第38页。

思想法律基础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基于对江苏地区10所高校1150名“90后”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调查,发现大学生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心理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有效针对“90后”大学生在价值取向上表现出来的新特征、新变化,进一步强化长期的职业理想教育,高尚的职业道德教育,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从而引导、帮助他们真正树立起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论文关键词]“90后”大学生 职业价值观

一、研究背景

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已成为影响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2008年,高校已经迎来“90后”的新一代大学生。总体上看,“90后”大学生个性张扬、乐于表现、自主独立、思想活跃、求真务实、追求时尚、目标明确、推崇民主、渴望平等。如何针对“90后”大学生在价值取向上表现出来的新特征、新变化,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是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重要问题。

《辞海》对“价值观”的解释是:“人们对人生价值的认识和根本态度。人生观的组成部分。具有行为取向的功能。”本调查不是光看“90后”大学生如何理解“职业价值”的本质,而且着重探讨大学生在职业选择和职业生活中,在众多的价值取向里,优先考虑哪种价值。通过调查,了解“90后”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倾向,从而为其选择理想的职业提供建议。高校也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让“90后”大学生懂得,一个人无论能力大小、职务高低、工作性质如何、只要努力工作都会在对社会的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对“90后”大学生的职业认知、职业目标、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心理等方面进行调查。针对部分突出问题,对具有不同偏好和独到见解的“90后”大学生还进行了个别访谈。研究对象为江苏省10所高校的“90后”大学生,专业兼顾文科、理科、工科、医学,男生656人、女生494人,性别比例相当。发放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50份,问卷的有效率为95.8%。调查数据采用SPSS11.0统计分析。

二、结果与分析

调查显示,理想、信念、世界观对于职业的影响,集中体现在职业价值观上。江苏高校的“90后”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无不体现着大学生对个人与他人、集体和社会关系的理解。此外,他们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有所了解,对自身的要求也有更为清醒的认识,因此,职业目标比较务实。但是,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90后”大学生的职业理想教育有待加强。职业理想是大学生在职业上依据社会要求和个人条件,凭借想象而确立的奋斗目标,即个人渴望达到的职业境界,是大学生对职业活动和职业成就的超前反映。

调查中发现,与“80后”大学生表现出的不适、迷茫相比,如今的“90后”大学生已摆脱以往理想主义的狂热,价值目标有着强烈的实用化特点。在对待西部计划和去基层工作的问题上,55.2%的“90后”大学生选择“西部条件太艰苦不会去”和“找不到工作可能考虑去”,60.9%的学生不愿意或者说最好不去基层工作,理由主要是“生活太艰苦”“生活不丰富”“怕被埋没”。调查显示,“90后”大学生也追求经济收入丰厚、社会威望较高的职业和向往经济发达、生活环境优越地区,只想去大企业、大单位,不愿意到中小城市、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在就业压力很大的今天,过多地追求经济效益好、生活环境舒适的工作机会可能会丧失另一些更现实的机会。当问到“你认为毕业生到工作岗位,最应具备的重要素质”时,仅有11.4%的学生选择“奉献精神”,9.7%的学生选择“社会责任感”。由此看来,“90后”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教育还有待加强。此外,在回答“你认为实现自己职业理想最大的压力来自什么”时,选择“实际水平与理想差距大”的占39.2%,选择“发展方向和理想有偏差”的占23.2%,选择“社会压力”的占20.6%,选择“没有方向感”的占17%。可见,“90后”大学生的职业理想与实际发展方向的偏差较大,需要进行职业理想教育。

2.“90后”大学生的职业道德培养有待加强。职业中的道德层面,主要体现个体对职业道德素质的态度,包括诚信意识、法律意识等。在对就业诚信问题的调查中,在回答“你对就业中的伪造简历、伪造材料等不诚信现象如何看待?”时,49.4%的学生表示“很不赞同”,35.8%的学生表示“不赞同”,只有14.8%的学生表示“赞同”。在回答“你是如何看待违约、毁约行为?”时,“认为不应该”的占49.3%,“学校要引导”的占30.3%,“认为学校应该理解”的占10.3%,“只要有好工作毁约没关系”的占10.1%。在项目“你会为了提高自身成功机会故意贬低他人”上,竟有30%的学生选择“不确定”或者“会”。可见,就业过程中的诚信教育不能放松。对“就业中不诚信现象”课题组还从专业、性别、党团员、是否担任班干和家庭所在地这几个方面做差异分析。结果显示,从专业、家庭所在地这两方面做方差分析,F值分别为2.253和1.275,P>0.05,差异不显著,说明不存在专业和家庭所在地差异。对党团员在这一题做两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t值为1.768,P>0.05,差异不显著,说明不存在党团员差异。对这一题分别做性别和是否担任班干的两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发现t值为2.080和2.235,P

3.“90后”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有待加强。职业心理素质主要评价的是大学生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自信心水平、抗挫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就业压力管理、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等。

在调查中,在回答“你对将来就业的想法”时,60%的学生 “有信心,但有顾虑”,18.1%的学生“有信心”、13.3%的学生“没有信心,顾虑重重”、4.9%的学生“茫然不知所措”,2.8%的学生“不知道,还没开始想”。调查显示,真正对就业有信心的学生较少,大部分会有顾虑,有的甚至茫然。面对“将来就业困难时是否感到沮丧、焦虑、烦躁不安?”的问题时,1.6%的学生反映“状况可能会比这更严重”,21.9%的学生反映“可能经常会”,66.3%的学生反映“可能偶尔会”,只有10.3%的学生选择“应该不会”。可见,绝大部分学生都会因为就业困难出现不良情绪,因此,就业心理引导很重要。课题组对“遇到就业困难时情绪状态”做差异分析,结果表明不存在专业、家庭所在地、性别、党团员的差异。对这一题做是否担任班干的两个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发现t值为2.121,P

三、对策与建议

综上所述,高校对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失败会导致“90后”大学生工作选择的功利性,对职业道德培养的忽视会造成就业的不稳定性,对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的忽视会造成工作选择上的悲观情绪,因此,必须把就业指导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养“90后”大学生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职业心理素质。

1.职业理想教育长期化。在当前大学生的自主择业、双向选择过程中进行理想教育,要注意把他们的个人职业理想融入社会的政治理想之中,从而自觉地把职业选择与政治选择高度统一起来,引导他们在深刻了解社会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找准个人就业与社会需求的契合点,实现个人职业与共同事业的良性互动。“90后”大学生的职业理想带有较强的实用性、务实性,功利性比较强,社会价值观淡化。这种短期行为不利于大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大学生有效应对未来的职业发展的需求。

高校对于“90后”大学生的职业理想教育,一定要将“知”与“行”有效结合。第一,高校应从认知上坚持理想教育的长期性。从一年级开始,就要引导“90后”大学生运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分析各种职业价值观,由此增强对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构筑强大的价值和道德防线。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要对每一个大学生的职业倾向、职业能力、职业适应性做科学测量,以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准确地评价自身的优劣,确立准确的求职标准。第二,要在实践中成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为了避免将来出现求职过程中的地域从众、单位从众、职业从众盲目等从众现象,“90后”大学生要多进行职业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加对社会、对职业的了解,从而认识自我、认识职业,充分考虑自己的专业范围、职业兴趣、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找到个人与职业的结合点,逐步实现职业化。

2.职业道德教育高尚化。支撑“90后”大学生的职业道德理应有很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只有高尚的道德价值观才能成为持久而永恒的精神追求,才能促进“90后”大学生道德建设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针对新形势下“90后”大学生就业的特点和新的就业环境,高校就业指导工作要突出重点,引导大学生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培养优良的道德品质,以保证“90后”大学生能够顺利、及时、充分就业。

对当代大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道德观念的灌输。要教育“90后”大学生正确把握多元文化环境中的人生价值目标,自觉抵制各种不正确价值观的冲击,把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机统一起来,形成高尚的道德规范,使健康、合理、高尚的价值观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二是加强贴近社会现实的职业教育。可采取积极有效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润物细无声”式的教育,通过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体系,对大学生进行基本的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培养,提高大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通过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体验、职场训练等方式,让大学生在实践中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从而促使他们成为职场中的道德主体,承担起维护道德规范的使命。

3.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化。就业指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对进一步完善“90后”大学生乐观自信、积极进取、善于调节情绪、抗挫折能力等人格特征具有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从认知上看,要加强心理素质教育和抗挫折教育。要大力宣传就业心理知识,通过网络、海报、宣传册、展板、专家讲座等形式提供人际交往策略、面试技巧、就业不良心理调节方面的信息。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客观评价自己,增强自我调控的能力,避免因自负或自卑而造成的挫折感和焦虑感。还要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提高大学生对挫折的认知水平。

从情绪上看,要加强情绪调节、压力应对、人际互动方面的教育。大力推广“减压训练营”,教会大学生如何对待压力,增强情绪调节意识和压力管理的能力。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通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教给学生如何更好地展示自己,让他们在团体心理互动中习得合理的行为模式,进而迁移到就业中。引导大学生正确把握择业期望值,扬长避短,选择适合发挥自己才能和施展抱负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