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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的目的范文1
关键词:广告摄影;商业性;艺术性;融合
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类广告宣传媒介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而商业广告摄影以其真实性、时效性、多样性、敏捷性、经济性等优势,在商业领域占有了一席之地。商业性特点使广告摄影必须全方位地表现和传递关于商品的信息。但是,商业广告摄影却又无法与摄影艺术的本质脱离,有效的内容、感官效果、创意和表达方式,又是商业广告摄影必须具备的艺术手段。商业广告摄影只有注重其艺术表现方式,使画面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从而取得消费者的特别关注,才能实现其商业性,才能使商业性和艺术性相互契合、相互融合。
1.商业广告摄影的概念
总的来说,商业广告摄影的主要拍摄对象为商品,应归属到实用摄影的范畴。它的任务是传递关于商品的信息、促进商品的流通。广告摄影的目的是引起顾客购买商品的欲望,通过表现商品的结构、形状、用途和色彩等特点。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摄影已被广泛应用于商品外包装、橱窗装饰展览、时装表演、公告栏和报刊上的关于商品的广告,同时也逐渐成为网络等一些新兴媒体上的重要的传播手段。当然,具有巧妙的构思和新颖的画面的广告摄影作品,也可以超越实用摄影的范畴,获得独特的艺术地位,从而成为优秀的摄影作品,。
从文化范畴的角度出发,广告已经不再只是一种商业行为,它与整个商业社会同步的特殊关系,已成为反映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纪录着社会发展历程,世界文化、风俗的大看台。无可置疑,广告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商业艺术。广告摄影作为商品传播的重要手段和媒介,以其特有的魅力,以其图像化的视觉特征,成为世界文化中独特的组成部分。在实现商品信息传播的前提下,以一道美丽的人文风景,成为了现代生活所不可缺的视觉风景。
2.商业广告摄影的商业性
从摄影师的角度出发,广告摄影的产品构思受到了对商品进行宣传的广告策划方案的制约,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尤其是广告摄影的创作构思讲究定向定位,它不能离开广告的商业目的而独立存在,它的创作必须建立在传播商品形象上。在对内容的表现方面,出于广告目的的考虑而常常有严格的规定,但艺术摄影的构思创作,可以不受这种因素的制约,而有着广阔的创作天地。广告摄影必须力求讲究商品的特性与风格,摄影师常常为了以服从商品的需要为主,而忽视了个人风格,不然很难达到起初预定的目标。
商业广告摄影要求摄影师必须要创造出能够吸引并启悟、引导观众的作品,从而能够达到产生消费结果的视觉作品。这就要求摄影师要根据自己对产品的理解和生活的积累,达到对特定信息的“把握”和“浓缩”,并物化为具体的创意形象,通过“物质”的载体传播特定的信息,使观赏者对所宣传产品产生兴趣、引起共鸣,从而达到最终消费的目的。
3.商业广告摄影的艺术性
商业广告摄影不仅承载着明确的商业目的,同时还具有很高的艺术要求。因此,作为广告摄影师,既要有商人对商业的机敏嗅觉,能够在进行创作的初始就敏锐地捕捉到商业的气息,为商品信息传递建立通道;又要有艺术家的素养和灵感,运用艺术的表现手段,创作出既能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的心理需求,同时又具有艺术创意和感染力的商业广告作品,艺术性地传递着商品的信息。优秀的商业广告摄影作品都具有很强的艺术性,艺术提升了商业广告产品的内涵。用艺术作为表现手段,在灵感创意的带领下,使得商业广告摄影的画面具有吸引力、震撼的视觉效果、强烈的艺术渲染力等,从而实现了广告对象在商品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艺术享受,同时在享受艺术的过程中引起对广告内容的兴趣关注,建立商品认知感,达到有效传递商品信息的目的,使得商业广告摄影在传播商品信息的过程中更具有效性,这是商业广告摄影的艺术性特征。
4.商业广告摄影中商业性和艺术性的融合
商业广告摄影中的商业性和艺术性,既分别独立,又相互依存,摄影师的首要任务,就在于如何使这两个既矛盾,但有时会相互依存的二个方面得到很好的融合,这是建立商业广告摄影“视觉艺术传达商业信息”的很好的立足点。越是追求商业价值,越要注重其艺术内涵。为了更好地提高传播商业信息的效果,商业广告摄影应该在保有整个商业目的的前提下,注重其创作的艺术表现力,使广告摄影画面更具视觉爆发力和吸引力,从而取得消费者的关注和认可。
结语
当代广告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艺术,作为广告传播中的重要手段和媒介,广告摄影也以其独有的魅力,以其图像化的视觉特征,成为整个世界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商品信息传播的前提下,以一道美丽的人文风景,构成了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视觉屏风。优秀的商业广告摄影都是附加了商业元素、体现着商业价值的艺术摄影,是融合了商业和艺术的优秀典范。商业广告摄影要想在现代商业中发挥作用,摄影师在创作作品时不仅要重视其商业性,也要具备艺术性。(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湖北;武汉;430000)
参考文献:
[1] 林路.广告摄影[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
[2] 邵大浪.商业摄影[M].长春:吉林摄影出版社,2002
[3] 杨毅.商业摄影中创意思维的研究[J].电影文学,2007.
商业广告的目的范文2
1.1研究背景
1.1.1植入式广告发展迅速,投放效果仍需提高
近年来,随着媒介环境的日趋复杂以及信息投放量的逐渐增大,传统商业广告的投放效果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面对大量广告信息的轰炸,消费者显示出愈加强烈的排斥及逃避心理,具体表现为对传统商业广告的回避与不关注(王晓乐)。根据中国CTR媒介智讯对中国城市居民观看电视广告转台行为的调查结果显示,33.6%的电视观众在看到广告后会选择“立即转换频道”,而仅有8.4%的观众会依然继续观看。传统商业广告对消费者的影响力大大降低。此外,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限广令”,明确指出“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该规定一经出台不仅导致传统电视广告年投放量的整体缩水,同时也令每则广告的投放成本大大增加。面对当前传统商业广告投放成本的不断增加以及投放效果的逐渐降低,不少广告主开始将目标转向具有不可回避性和相对隐蔽性特点的植入式广告,这就为近年来植入式广告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然而,随着人们对植入式广告认知的不断加深,以及影视剧中产品过度植入趋势的不断上升,观众识别植入式广告的能力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植入式广告本身以及植入品牌态度的下降。与国外电影中贴合影片情节的植入方式不同,国内很多影片中的植入式广告过于简单、直白,与情节的关联度较低,有些品牌甚至只是在其中“露个脸”而已。如此生硬的植入方式非但没有获得观众良好的评价,反而对其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导致观众对影片本身,甚至对植入品牌的极度反感。因此,如何在保证观众良好品牌记忆的基础上,有效地提升植入品牌的评价是许多厂商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营销理论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植入式广告领域国内外的学术研究都还处于进一步发展阶段,不少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的解释和理论的证明。通过文献回顾,本研究发现,尽管在植入式广告领域国外学者已经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大部分研究的重点仍还停留在植入式广告本身,探究不同植入类型和植入方式如何能够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而较少有学者关注植入式广告与其他类型广告的联合投放对品牌传播效果的影响。因此,本研究从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联合投放的角度出发,探究在两类广告的共同作用下对受众植入品牌回忆和品牌态度的影响,并尝试通过改变传统商业广告的位置来影响受众的品牌态度。另外,本研究还加入了品牌熟悉度作为调节变量,探究其对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在联合投放下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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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研究目的
基于当前国内外植入式广告的研究现状以及营销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本文在基于前人关于在植入式广告前播放传统商业广告会导致受众品牌态度降低这一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加入调节变量“品牌熟悉度”来改变消费者的消极评价,从而提升植入式广告的投放效果。
(2)基于说服知识理论,通过改变传统商业广告的播出位置来调整受众说服知识激活的时间点,从而影响受众对植入品牌的态度,以此验证传统商业广告出现的不同位置对于植入式广告效果的影响。
(3)根据品牌熟悉度和传统商业广告出现的位置对于植入式广告效果影响的研究结论,并结合实践中植入式广告的具体操作方法,为厂商进行影视剧中植入式广告的投放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建议。
1.2.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第一,从受众的信息处理机制视角研究植入式广告。回顾年以前植入式广告领域的有关研究,,将影响植入式广告效果的因素分为植入刺激因素和受众差别因素两类,目前,国内外关于植入式广告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这两类因素方面,而从受众信息处理机制的角度研究植入式广告的文献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将从受众的信息处理机制这一研究视角出发,以说服知识理论为基础,探究传统商业广告作为说服信息对于植入式广告传播效果影响,进一步丰富植入式广告方面的理论研究。
第二,进一步探究了传统商业广告对植入式广告的影响。目前,随着植入式广告在电影、电视屏幕上的盛行,不少商家开始加大植入式广告的投放力度,甚至出现在电视剧或电影前投放传统商业广告,同时在剧中再进行产品的软性植入,从而达到增加产品曝光率的目的。然而,在理论研究方面,国内外学者对于植入式广告的研究仍然还集中在植入式广告本身,较少有研究从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的作用关系角度出发,探究传统商业广告对植入式广告传播效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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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文献综述
2.1植入式广告
2.1.1植入式广告的定义与分类
(1)植入式广告定义
植入式广告又称置入式广告、隐形广告,自其产生以来众多学者都对它进行了界定,鉴于概念定义时每位学者所处的时代以及关注的侧重点不同,因此,时至今日学术界对于植入式广告尚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尽管如此,但诸位学者在对植入式广告的概念表述上仍存在一定的共性:
首先,学术界所研究的植入式广告主要是指在媒介中进行有偿植入的宣传推广活动。与那些仅用来增加场景真实性或突出表现人物性格的背景道具不同,产品或品牌的植入式广告有着明确的付费主体,因此,有偿性是植入式广告的首要特征。
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变迁,植入式广告所依托的媒介形式也逐渐趋于多样化。早期关于植入式广告的定义局限于电视、电影以及录影带等传统媒介,而到了20世纪末学者们对于植入式广告的媒介形式进行了丰富的补充,除上述三类媒介外,还包括广播、舞台剧、小说以及流行歌曲等。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植入式广告的运用媒介已经扩展到了电脑游戏、互联网、手机等各类新兴媒体。
第三,植入式广告的目的在于通过相对隐形的产品曝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产品或品牌的认知度与好感度,最终以实现产品销售的增加。
基于前人观点以及植入式广告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新变化,本研究提出,植入式广告是指以付费的方式将产品或品牌等具有代表性的视觉符号策略性的融入电影、电视剧等各类娱乐化媒体的一种广告营销策略,其目的在于提升消费者对产品或品牌的认知度与好感度,最终实现促进产品销售的目的。
2.2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
2.2.1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的比较
(1)露出方式不同
回顾以往关于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的比较研究发现,信息的露出方式是两类广告最显着的差异。不论是在电视、报刊这类传统媒体,还是互联网、手机这类新兴媒体,传统商业广告都是独立于媒体本身的内容之外,以单独的时间或版面呈现给受众的。然而,与之相比,植入式广告的信息露出方式则更为隐蔽。作为媒体自身内容的一部分,植入式广告常常无法与媒体本身的内容相分离。尽管在显着性植入的情况下,产品或品牌的信息露出方式对受众存在一定的强迫性,但许多学者仍旧坚持将这种强迫性的信息接受方式归结为“植入”。
(2)传播效果不同
广告本身的说服性信息与媒体内容之间的嵌入程度会严重影响受众的信息处理方式,进而导致受众对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
的评价及回忆效果存在显着差异。研究发现,与传统商业广告相比,植入式广告中说服性信息的深度嵌入致使其更容易获得受众积极的态度评价。究其原因在于,信息来源可信度理论,传统商业广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与其所在媒介本身的内容相比,受众对其感知的可信度更低,他们将广告中的信息归结为广告商单方面的利益诉求,因此不愿意花更多的精力去处理这类说服性信息;而相比之下,植入式广告则是以内容嵌入式的信息露出方式展现给受众,由于受众对媒介本身的内容更容易接受,因此他们对植入式广告的态度也更为积极。 而这两类广告在品牌回忆方面的效果,学者们则给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研究发现,在游戏竞赛节目中出现的植入式广告其品牌回忆效果不及传统商业广告;对广播媒介中两类广告品牌回忆效果的对比研究中则恰好提出了相反的结论;电影中两类广告的品牌回忆效果会受到了植入显着程度的调节作用,即当电影中的植入式广告为显着性植入时,其品牌回忆效果要好于传统商业广告,而当植入方式为微妙性植入时,两类广告的品牌回忆效果则刚好相反。由此看来,不同的植入媒介对两类广告的品牌回忆效果存在显着的影响,其可能原因在于不同媒介环境下,受众的卷入程度不同,当人们对媒介自身信息更为关注时,植入广告的效果可能会好于传统广告;而当人们的卷入程度过高时,可能导致人们过分关注内容本身而忽略了其中曝光的植入式广告,从而导致其回忆效果不及传统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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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研究设计与数据收集...........22
3.1研究框架与研究假设..............22
3.1.1实验一:研究框架与研究假设...........22
第4章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38
4.1实验一.........38
4.1.1描述统计..........38
4.1.2信度分析.........39
第5章研究结论与建议..........54
5.1研究结论.........54
5.1.1传统商业广告对植入品牌回忆效果存在正向影响...........54
第4章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4.1实验一
实验一的目的在于(1)验证传统商业广告在影片播放前曝光会对被植入品牌的记忆效果及品牌态度的产生影响;(2)考察收看传统商业广告后,品牌熟悉度对于受众品牌态度的调节作用。实验1采用2(传统商业广告:有/无)×2(品牌熟悉程度:高低)被试间完全随机化实验设计。
4.1.1描述统计
(1)数据收集情况
实验一共回收问卷216份,其中剔除外国籍实验被试、没有认真参与实验以及未完整填写问卷等情况的实验样本外,实际有效问卷为208份。鉴于研究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对被试的问卷填写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因此问卷的整体有效性较高。具体各组有效问卷数量如表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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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5.1研究结论
5.1.1传统商业广告对植入品牌回忆效果存在正向影响
本研究发现,与单独播放含有植入品牌的影片相比,在影片前加播同品牌的传统商业广告会提升受众的植入品牌回忆效果,假设H1a成立。而前人关于传统商业广告与植入式广告联合投放的研究发现,在广播中两类广告形式联合投放所产生的品牌回忆效果不及单独投放植入式广告的品牌回忆效果,而本研究的结论则与之相反。其原因在于不同的植入方式会对受众的品牌回忆效果存在显着影响,与视觉植入相比,听觉植入能够获得更好的品牌回忆。对比前人研究发现,广播中的植入式广告以听觉植入的方式展现,而本研究中电影植入式广告则是以视觉方式展现,因此即便在没有传统商业广告的配合下,广播植入仍然能够获得较好的品牌回忆,但对于单纯的视觉植入而言,传统商业广告的提示性作用会对植入品牌的回忆效果起到显着性的提升。
商业广告的目的范文3
关键词:商业广告;公益;功利;品牌树立;社会监督
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才真正进入了世界经济的大舞台。它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21世纪中国商业广告的投放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无论是电视媒体,报纸平面等都散发着商业的气息。而广告本身也从单纯宣传产品的目的,发展到创意十足、个性鲜明的艺术作品。商业广告是商家推广自身品牌影响力的最好方式,商家往往通过广告能赢得盆满钵满,这就是商业广告的“功利”作用。在以往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是两条“平行线”,而当今,商业广告也逐渐带有“公益”化的色彩,“公益”化的广告也逐渐成了商业广告发展的一个新途径。但是当“公益”化的广告逐渐成为商业宣传的一种手段的时候,我们不禁就提出一个新的质疑,那就是企业如何权衡商业广告中“公益”与“功利”的关系,是否能在“功利”当前的时代,履行自己当初所承诺的“公益”。
一、国内广告的现状――“功利”当前的商业广告
说起国内的商业广告,更多的是单纯宣传产品的功能或借助明星效应来进行推广。甚至为了制造影响,扩大销量赢取最大的利益,出现虚假广告等一系列不良反应。而这些广告从设计的角度可以说是缺乏设计含量。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内的广告屈指可数,如少林可乐、南方黑芝麻糊等,虽数量不多但质量也算上乘。自从脑白金广告诞生以来,新的广告设计方式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光环下铺天盖地般迎面而来,让观者无法承受。这就是重复轰炸,质量低劣的恶俗广告。08奥运会期间“恒源祥”的十二生肖广告将这样的所谓“创意”发挥到了极致,在一个禁止的画面上,由话外音“恒源祥,鼠、鼠、鼠;恒源祥,牛,牛,牛……”一直将十二生肖念一遍,而画面禁止不动,许多观众看到此刻都以为自家的电视坏了,也许这在商家看来是一种创意,但在广告业内看来这是中国广告的一种悲哀,一个国内的知名企业在品牌宣传方面却这样的苍白和无力,历经十几年跨越了一个世纪的中国广告走向了最低谷。
从上面的现象我们不难看出,现在广告在“功利”当前利益驱使的浮躁时代,只要能造成影响,能赚钱,不管好坏与否都所谓,无创意、无理念、无艺术、无社会责任心这就是当前中国广告行业存在的通病。而结果只能是让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人们在观看电视节目时遇到广告就换台,使得企业的生命力也在萎缩。可见传统商业广告的投放回报效果由于各方面的因素而逐渐降低。于是广告人开始反思,矫枉过正的同时为广告寻找突破口,因此作为具有“公益”性的商业广告逐渐进入了设计师的视野。
二、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的“公益”性
在广告设计领域传统的观念中,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可以说是两条“平行线”。公益广告是不以任何商业盈利为目的,以呼唤人性的关爱、社会现象的关注、人类对于自然与环境的反思等为主题的一种宣传方式,通过自身公益宣传达到服务社会与提高社会责任的目的。因此在公益广告的设计上,具有很强的语言性、创意性和责任感,通过主题的表述呼吁社会和人们应该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关注什么……正确的引导社会大众往积极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往往这类题材的设计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引起大众的共鸣,具有很强的意志说服力。(图一)公益海报《有些伤口 永远无法愈合》以宣传请勿酒后驾车为目的,通过拉链与伤口的特性进行结合,由汽车构成拉锁,未拉合的拉链是酒瓶、拉合的部分是由伤者构成的拉链。暗示了驾车喝酒后将产生人身伤害的后果,通过画面和创意的结合很好的将设计理念阐述给观众。因此公益广告有它先天的优势,提倡积极向上的题材和各种视觉创意的发挥,更容易被大众接受认可,产生视觉感受和心理共鸣。
(图一)
在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商家用尽各种手段来抢夺有限的消费者,公益广告也逐渐成了他们宣传的手段之一,商业广告的“公益”性也就此诞生。当然商家利用公益广告进行宣传,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益广告,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和提升社会的影响力,从而为企业获得更多的口碑和效益。(图二)这是节能灯的广告,当人经过时电灯自动亮起;走开时自动熄灭。这不但响应了现在所追求的“节能低碳”的生活方式,同时加深了该品牌在大众心中的印象。这则广告具备了公益广告所提倡的积极向上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创意的表现手法,这两大特征,也推广了商业产品和企业的形象。可以说是个很成功的商业的“公益”性的广告。由此可见商业的“公益”性的广告是具有细水长流、积累人气和建立长期心理影响的特殊功能,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大众对企业的印象,这是以宣传产品为主的商业广告无法做到的。如果说纯粹的商业广告是“物质广告”的话,那商业的“公益”性广告就是“精神广告”。因此商业广告的“公益”性已经开始彰显其不可磨灭的“功利”作用。
(图二)
三、正确看待和处理商业广告的“公益”与“功利”的关系
1.商业广告的“公益”为“功利”服务
虽然企业以“公益”为主题推广其产品,并提出回馈社会,资助社会弱势群体或为社会服务,但仍然摆脱不了“功利”这样最终目的――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说“公益”只是商家获取“功利”更为高明的手段、影响更加深远。这种影响不但是单纯的利润获取,同时也通过广告的大量投放,加大该商业广告的“公益”效应。而企业通过广告获取的“功利”也有部分用于服务社会,巩固其社会形象。
这点从安利产品在国内的广告变化就可以看出,在安利正式进入国内市场初期,其广告设计也入乡随,以体育明星为代言人宣传其产品,消费者受到这些明星代言的影响,使安利品牌顺利的在国内打开一个良好的开局。随着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在这两年安利的广告也向“公益”化方向发展,以安利倍力健产品为例,它是一种补充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的产品,在广告的“公益”创意方面,广告讲述了一位工程师在上班期间为社会设计桥梁,在周末和休假期间利用自己的专长无偿地为落后地区修桥铺路,给予帮助。在广告中也阐述了服用倍力健让自己拥有更健康的身体,才能穿梭于工作与休息之间,更好的为他人和社会服务。既强调了为社会服务的理念,又突出了产品的功能性,这样的广告为安利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安利也将获取的“功利”在社会举行一系列的公益活动,如安利健康跑这个社会活动,邀请名人设立奖品,积极提倡人们走到户外、跑出健康,达到回馈社会大众的目的。可以说商业广告的“公益”性对“功利”与社会公益都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2.企业对于商业广告,要轻“功利”重“公益”
不同的时代特征有所不同,在当今社会,许多商家为了最大限度地谋取利润,而出现了道德和诚信的缺失。原材料的偷工减料、偷梁换柱、夸大产品效果,更有甚者不顾他人健康为降低成本而使用对身体有危害的产品,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反映了企业的道德缺失和社会的监管不力。因此一个企业在推行商业的“公益”广告时,考虑更多的应是其中的社会公益性以及如何去承诺兑现,这样企业才能长久。而不是将“公益”作为一个幌子,仅仅是“功利”的工具而已。同时,社会也要担负起重要的角色,通过媒体舆论对商家的所提出的“公益”兑现进行监督。
在国内“农夫山泉”和十分注意自身企业品牌的树立和提升。像奥运期间提出“每喝一瓶农夫山泉,就为北京申奥捐出一分钱”的口号,引起了社会良好的反响。此后又相应提出“每喝一瓶农夫山泉,就为贫因地区的孩子捐出一分钱”和“每喝一瓶农夫山泉,其中就有一分钱用于祖国植树造林”等一系列广告让农夫山泉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扩大。但对于其广告中承诺的各种“公益”行动,又有哪些人能知晓和证明,这不免让人产生怀疑其“公益”的真实性。我想在这方面企业必须先人一步,自觉地通过媒体其后续的“公益”行为。当然也可通过制作广告的形式进行,如一系列的“回馈”篇的形式,在广告中以纪实的态度展现“公益”的结果。这样无形中更进步地提高了企业形象和诚信。因此,企业应该正确的看待商业广告中“公益”与“功利”的关系,轻“功利”重“公益”,这样才能让社会来长久的维系自身的企业生命力。
商业的“公益”性广告,是商业广告发展的趋势。但设计师不要一味地推荐和热捧,因为这样只会让企业只看到了“功利”却看不清“公益”的真正含义和所要兑现的承诺。同时我们在对待这种新的广告形式的时候,也不能一直叫好,它需要我们的监督。当企业诚信与监管机制成熟的情况下,这种商业的“公益”性广告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即服务于社会和树立企业形象。商业广告的“公益”与“功利”才能达到真正的平衡,从而进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王秋菊,刘杰.透析企业公益广告的商业化倾向[J].集团经济研究,2007(8)
商业广告的目的范文4
关键词:植入式广告;商业广告;监管;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植入式广告的涵义:
植入式广告是在经济、文化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广告营销形式。植入式广告又称植入式营销,是指将产品或品牌及其代表性的视觉符号甚至服务内容,策略性地融入电影、电视剧或电视节目中,通过场景的再现,让观众留下对产品及品牌的印象,继而达到营销的目的。
当下,植入式广告正在成为营销的利器,电影、电视、音乐、话剧、游戏,甚至图书领域都有了植入式广告的身影。然而,面对植入式广告的爆发式增长,我国在立法、监管等方面都存在缺失,没有相关职能部门能对植入式广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准确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相关立法也并未对这一新的广告形式有所规制。电视、电影等植入广告合适与否、如何界定,争议颇多。对此,有必要从法律视角进行解读,以确保植入式广告的规范发展。
二、植入式广告的特性及属性:
植入式广告具有依赖性、关注度高、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它的联想度和认识度高的特点。植入式广告的广告主需要付费,才能将其产品或品牌安插到影视节目中,目的是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从而提高产品销量,符合目的性和有偿性的标准。植入式广告是通过影视作品表现的,依托了一定的媒介。广告主与影视制作单位之间签署委托协议,存在委托关系。因此,植入式广告符合我国《广告法》对商业广告的认定标准,应属于商业广告。
植入式广告作为商业广告,当然必须满足广告可识别性的一般要求。植入式广告作为商业广告最为基本的准则是:广告必须被明示,必须是可辨认的,消费者能够将广告与中性的信息相区分,任何广告不管是形式或使用的媒介,都必须清晰易辨,当一则广告在含有新闻或文章的媒介上时,它应轻而易举地被认作是广告。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三、植入式广告的法律监管的思考:
对于植入式广告规范其“经营行为”,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必须通过立法对植入式商业广告进行界定。我国相关部门先后单独或联合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均未就植入式广告作任何规定。由于现有法律体系不完善,使植入式广告或植入式商业广告游离在法律规范之外,而行政执法机关或权威部门也没有对植入式广告作过权威性解释或合理性评估,还没有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对植入式广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准确评估,所以,应对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修订,增加植入式商业广告界定的法律条文,或以“专项管理”的规章明确植入式商业广告的规制规定,让植入式商业广告的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广告法》对植入式广告进行规范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广告法》对广告行为的规范贯穿广告行为始终,从广告经营者的准入到广告制作前的审查制度,广告内容的监管,广告费用的公布,再到广告制作后的备案制度等等。而就植入式广告的发展现状而言,存在一些与《广告法》的要求不相符合或者难以适用的情形。因此,在适用《广告法》对植入式广告进行规范时不仅应坚持其商业广告的本质,还应强调其自身的特殊之处。
二、加快制定有关植入式广告的法规。笔者认为,我国制定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定时,应结合我国植入式广告发展现状,借鉴欧盟《影音媒体服务法令》规定。影视作品和有关节目中出现植入式广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不得影响媒体服务提供者的节目内容和编辑独立;(2)不得直接鼓励购买商品与服务,尤其是在采取某些促销措施的情况之下;(3)不得过度突出呈现商品;(4)观众必须被明确告知节目中存在植入式广告。在节目开头、结尾适当标出节目包含植入式广告;(5)烟草产品、处方药、医疗器械等不得采取植入式广告形式。
三、发挥民间团体作用,进一步走向行业自治。日本广告业的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但日本在广电规管体制方面,非常重视民间自律(媒体与广告主)。日本民间放送联盟所制定的《放送基准》第148条对于广告的播放时间提出明确限定,以总量管制的方式,限制其广告发送时间必须在每周播送时间的18%以内。在此规定的前提下,广告与电视的界线就必须划分清楚。
四、对可植入式商业广告实行有差别及分类性管理。一方面是执行严格的准入式管理,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一些条款规定衔接,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植入”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商业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则是强化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应该充分发挥与植入式商业广告有密切关系的影视传媒界的作用,引导其成立专业的植入式广告企业协会,在广告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可以通过制定相关专业技术标准的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植入式商业广告内容认定相关的技术守则、评估体系,同时还需要通过建立自律制度等形式,既遵循行业职业操守,又尊重公序良俗,把行业协会真正办成为广大植入式广告经营者拥戴、联系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桥梁、接受广大受众和社会监督的专业团队,以促进植入式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军林《植入式影视广告的法律思考》,载《中国广告》,2008年第4期,李静《试论植入式广告的法律引导》
[2] 陈冬杰《植入式广告法律问题初探》,载《知识经济》,2011年
[3] 王岩《植入式广告及其法律监管制度研究》,载《行政与法》,2011年
[4] 李威娜《如何对植入式广告进行规范》,载《政法论丛》,2011年第3期。
[5] 谢晓尧,段芸蕾《植入式广告的法律思考》,载《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6期
商业广告的目的范文5
[关键词]商业广告 人伦道德 批判
商业广告是以广大消费者为对象的大众传播活动,以媒体为手段,以促进商品销售或劳务服务为目的,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商业广告宣传虽然对人们思想意识的形成不能起决定作用,却能左右人们对问题的思考。广告突出宣传、有意强化的文化意识,确实能在社会成为一时的舆论导向,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和社会风尚,甚至成为社会群体的行为准则。因此,商业广告对受众意识有着渗透性影响,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许多商业广告在广告策划、制作和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受众的需要,具体的说就是在传播过程中出于企业的利润追求,广告的创意、制作和传播活动往往忽略了广告内容是否得当,是否符合人论道德,为此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和“恶习”。
一、商业广告对人们影响
在这科技发展的时代,商业广告几乎是无孔不入,很难忽视它。商业广告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方面,其对社会文化影响的力量也越来越难以忽略,特别是现今各种大众传播媒介的兴起,更是使得商业广告如虎添翼。商业广告在各种因素的促使下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制约着人们看待世界的角度。我们从一些嘻哈的玩笑中就可以看出:
有个学生翻墙爬出学校,被校长抓到了。校长问他:“为什么不从校门走?”他说:“美特斯邦威,不走寻常路。”校长又问他:“这么高的墙怎么翻过去的啊?”他指着裤子说:“李宁,一切皆有可能!”校长再问他:“翻墙是什么感觉?”他指着鞋子说:“特步,飞一般的感觉!”第二天他从正门进学校,校长问他:“怎么不翻墙了?”他说:“安踏,我选择,我喜欢!”第三天他穿混混装,校长说他:“不能穿混混装!”他说:“穿什么就是什么,森马服饰!”第四天他穿背心上学,校长说:“不能穿背心上学!”他说:“男人,简单就好,爱登堡服饰!”校长说:“我要给你记大过!”他问:“为什么?”校长说:“我的地盘我做主!”
从这个简单的笑话里,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这些商业广告是否会勾起我们的购买欲望,有一点是不容我们否认,这些商业广告影响着我们生活的各方面,特别是一些个性、开放,包括一些抨击人伦道德的广告更是触及着人们的神经,这也就使得更多的不文明、不道德的商业广告一拥而上。一直以来我们都低估了广告的影响力,尽管在网上也会时不时出现一些对“恶俗广告”的评价和批判,但我们要承认这些广告是被人接受过、注意过,甚至是影响过。
二、商业广告内容的道德缺失
虽然说商业广告的本质是功利性,但并不它可以为所欲为,从某些方面来讲,商业广告必须要顾忌一个社会、民族的文化禁忌和道德标准,同时也要符合特定人群的思维方式和审美习惯。跟外国相比,中国的广告相对比较含蓄、沉稳、凝重,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冲击,特别受到国外直接、开放、崇拜等思维的影响,中国的商业广告在内容上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越来越多商业广告乱象席卷而来,直接影响了社会的文明,暴露了商业上的低俗现象。
1.虚假代言广告
很多企业为了展现自己产品的优点和功效,经常会聘请一些特定的人,特别是明星为他们做广告宣传,而在广告内容上往往加入了很多是虚假和夸大成分,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美容、调味料、各种食品等,特别是在药品、医院的广告上尤为突出。很多普通的人和明星为了经济利益,向大众宣传这些虚假的广告内容,而这些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不仅挫伤了人们对广告的信任,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关系。在生活中我们不乏有这样的例子。例如,有些人明明不需要减肥,更不曾减过肥却声称什么产品减肥效果非常好,且没有副作用。还有一些洗发水的广告“用后不脱发”,结果却是经常有根毛发飞到碗里的画面了!
2.忽略人伦常理
有段时间,不少网上评论针对某个明星播出的一个化妆品广告,表示了不理解和批评,甚至指出该广告有“儿子想娶妈妈”的嫌疑,让人难以接受。广告的内容是说有位母亲因使用了某中化妆品而保持美丽容颜,使得她儿子有了想娶她为妻的欲望。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则关于化妆品的广告也备受大众的责骂和唾弃。广告内容是:一个女人,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变的衰老,出现很多的皱纹和斑点,她因此召到丈夫和儿子的嫌弃,并且离开了她,后来她发现了一种化妆品,使用以后她立马容光焕发,她的丈夫和儿子立马回到了她的身边。
上述的案例,广告本身并不是为了呼吁大众去违背人的伦理常规,它最根本的意图是想夸张的表现自己产品的功效,但是当这一违背道德伦理的广告出现在大众的视觉后,马上引起了公众的责难和抵制。不少人因此批判现在的广告完全已经忽略了基本的人伦道德,甚至不少人开始怀疑代言人的人品和可信度。在我们生活中素有“子不嫌母丑”“糟糠之妻不可弃”的美德教育,如此广告严重抨击了中国的传统人伦常理。
3.宣传伤风坏俗之气
在商业广告中,戏剧化的表现容易设置出比较紧张的情节,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增强广告的观赏性和吸引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少商业广告在设计广告内容中间接的推广和宣传了一些不良的不道德的风气。
比如一则典型的某汽车广告:风雪交加的夜晚,妻子坚信丈夫不会回家,因此有出轨的行为;外面,急驰的汽车停在家门口,观众很紧张,替不忠的妻子担心。但开门的却是另外一个女士。丈夫、妻子互相不忠诚,但至少还有一样东西值得你信赖――你的某某汽车。
该广告所要表达的重点是通过商品比人更值得信赖这个诉求点来展现商品的可信度,抓住人们内心的归宿感,进而激起人们的购买欲望。广告内容大胆创新,情节紧张,但在很大程度上认可和支持了现代一些不良风气的存在和流行,给人们带来了一种消极的认可。
该牌汽车甚至做过另一个更让人发指甚至埋没人性的广告。广告中完全忽略人生命的重要性。具体内容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在擦玻璃的时候不小心滑脚,悬在半空险些掉落,他抓紧窗台呼救。一个女人听到了他的喊声,赶紧跑出阳台看发生什么事,当她看到这个情况后,迅速跑下楼,但她并不是为了救人,而是为了“救车”。她开走汽车,然后若无其事的离开,因为她下来仅仅是为了防止汽车会被摔下来的人砸坏,而至于被悬空的男人则无关紧要。这则广告为了吸引大众的眼球,不仅抛弃了道德,更是摒弃了人性,毫无保留地展示人性的麻木,给人的心灵带来压抑和愤怒。
4.奢糜虚荣的侵袭
在物质社会的今天,虚荣浮华的社会价值观已经一步步侵袭我们的心灵,很多商业广告抓住了这一点,发动了腐蚀性的侵袭。在一则“”的汽车广告中就将这种奢靡与虚荣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群衣冠楚楚、表情矜持的男女坐在宾馆的房间内,正在进行一场独特的挑选伴侣派对。用来进行抽签的工具不是字条,也不是号码牌,而是车钥匙。男士的车钥匙集中在一个盘子里,由女士进行挑选。第一个站起来的女士是个窈窕淑女,等待中的男士们各个跃跃欲试,被选中车钥匙的男士更是难掩心中的兴奋之情。第二个女士也从沙发上站起来,肥胖的身材与第一个形成鲜明的对比,男士们表情开始变得紧张,他们低下头不愿意面对被选择的结果。终于,胖女士从盘中拿出钥匙,结果却来了个大逆转,所有男士全站了起来。原因是这是一把某某牌汽车的钥匙,拥有这款车就代表着拥有者有身份、地位、尊严和富贵,所以,女士的肥胖的身材已经变的微不足道,此刻更重要的是证实自己是钥匙的主人,使自己在众人面前可以享受到尊贵。在这则广告中,不仅表现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庸俗和保守的观点,也暴露了人们绅士外观下难掩的虚荣心,将社会上浮华的物质观传达着十分“到位”,在这种尖锐生活的对比下,往往容易导致社会心理的失衡,给部分大众带来严重困扰和反感。
三、避免商业广告内容的道德缺失
不难看出,在处理商业广告内容的道德问题上面,我们要经过多方面的处理和协调来改善和解决商业广告内容道德缺失的问题。
首先,要对广告从业人员、广告者、大众传播媒介等传播人员要进行一定的道德规范和约束,对其策划的广告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虽说商业广告并不要求必须具有公益性,但要是能将商业与公益的相结合,对传播者或者产品生产者不仅能在名益上获得赞同,同时还可以为产品带来更多的销路。例如,芝华士酒的一则广告:“胜利等救完人再说。为真正的荣耀干杯,芝华士,活出骑士风范!” 这个广告是讲在一次船赛中,有一队的船员落水,另外一队并不是借此机会去赢得比赛而是停下船来,一切以救人为主,像这样的广告不仅能帮助大家激励自己,以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去看待生命,而且也能很好的触动消费者的内心深处,使得消费者对该产品,甚至是该企业都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其次,应该注意对广告受众、广告代言人等参与者进行广告教育,教育广大受众如何去正确看待商业广告,如何去支持更好的,人性的,符合道德伦理的商业广告,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去正确的去抵制和批判不良的商业广告,毕竟广告是为广大受众服务的,受众的力量是一股不可忽略的强大势力。
最后,在适当时候需要政府的干预和协调。政府应该对商业广告的传播给予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对于优秀的商业广告应给予支持和提倡,而对于不良的商业广告应给予严厉的惩罚和取缔。
四、总结
商业广告既然作为商业经济中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传播自己产品的手段,商业广告的本质功能不仅仅带有商业功利性,更加要注重公众心理效应,及其公益性和公众伦理道德宣传作用,合理的处理这些问题,不仅能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更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给消费者留下美好的印象,更重要的它能为社会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人伦道德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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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的目的范文6
[关键词]商业广告 骗术 治理
商业广告骗术是指利用广告故意使公众对其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获取非法利润的宣传手段和方法。商业广告骗术就是广告与骗术结合,是以广告形式对受众(消费者)进行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和方法,可以说是“阳光下”的欺诈。
一、商业广告骗术的特征
(一)商业广告骗术利用媒体多样化
通过媒体传播是商业广告骗术最本质的特征。当今,媒介资源的丰富和传媒技术手段的进步在方便、快捷地满足人们信息需求的同时,也为商业广告骗术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其借以利用的媒体也呈多样化特点: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大众媒体;二是在户外到处张贴或刷制;三是通过印刷劣质地小传单、小册子、小卡片等随处散发;四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五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虚假信息。
(二)商业广告骗术的受害者人数众多且分布范围分散
商业广告骗术的这一特征是紧承商业广告骗术的传播形式而来的。通过上面可知,商业广告骗术作为骗术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跳出了一对一的传播模式,通过媒体(特别是大众传播媒体)传播是其最本质的特征,而媒体自身的受众人数多、传播范围广的特点,决定了商业广告骗术的受害者就具有人数众多且分布范围分散的特点。
(三)商业广告骗术的受害者身份具双重性
商业广告骗术的可能受害者包括消费者、广告经营者、者和广告监管部门:商业广告骗术的肆虐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广告行业市场秩序、降低监管部门的威信,进而损害以上各主体的利益。而另一方面,以上各主体面对商业广告骗术时的不作为姿态又会使他们的身份发生对立性转移,即从受害者成为商业广告骗术帮凶,致使更多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商业广告骗术受害者身份的这种双重性,极大的纵容了商业广告骗术实施者,因为受害者主体的不作为极大地降低了商业广告骗术的违法成本:骗了也白骗!
(四)商业广告骗术的表现形式纷呈
商业广告骗术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一是广告主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而广告,即广告主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二是广告中的商品是国家禁止的、严格控制的,不能作为商品(如大熊猫)或一般商品(如麻醉药品)而做广告;三是未经事前审查而广告;四是利用不合法的广告形式,如以新闻报道形式广告;五是以虚假广告形式广告,即广告中对商品或服务的介绍与客观事实不符;六是以误导消费者达到欺骗目的的广告,如玩弄文字游戏、利用消费者知识和经验的不足故意使用一些专业数据或术语;七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使用社会公众人物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介绍、推荐商品服务或者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八是通过医疗广告宣传对癌症、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疑难疾病保证治愈。
(五)商业广告骗术侵入领域多
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商业广告骗术几乎无孔不入,广泛渗透在各种类型的广告中。可以说只要是存在广告的社会领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商业广告骗术的影子。另一方面,从我国的广告市场情形来看,医药、医疗辅助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业是广告肆虐的重灾区: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2005年1月份对北京地区23套电视节目、7套广播节目、5家网站、13家报纸进行了监测,其间广告总量为135093条,监控到1656条涉嫌违法广告,其中医药和医疗用品类与医疗服务类是违规广告的主角。
二、商业广告骗术的治理
“治病救人”要“对症下药”,商业广告骗术就是广告市场这个有机体上的疾病,要想治理商业广告骗术,使广告市场实现良性运作,需要以商业广告骗术产生的原因为切入点,从广告监管、广告者、行业自律以及消费者等几个方面入手。
其治理模式见图5.1:
图5.1对商业广告骗术的多维治理
(一)从广告主入手
广告主是商业广告骗术的始作俑者,也是商业广告骗术施“骗”过程的总导演。因此,广告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才是治理商业广告骗术的标本兼治之举。广告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1)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的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广告主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他们在同其他同类产品的生产者进行竞争的过程中要遵守自由、平等和正当的竞争原则,要坚决摒弃那些不正的竞争手段,并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决同那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竞争者进行斗争。
(2)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规范性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这种属性要求参与市场竞争的各个经济主体要遵守国家规范经济秩序和调整竞争关系的的法律、法规。这既是对各广告主市场行为的约束,使他们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合法经营;同时更是对各广告主权益的保障:通过对违法广告主的制裁为合法经营者提供一个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
(3)加强行业自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良好的企业形象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正越来越大。那些以广告骗术为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广告主或许能够获得一时之利,但从长远来看,这样的广告主将势必遭到消费者的唾弃和市场的淘汰。因此,在行业内部掀起加强行业自律,鄙视失信和欺诈的风尚,使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规范自己,将成为广告主获得长远发展和杜绝广告骗术的不二之举。
(二)从消费者入手
(1)加强对消费者的广告法制教育
对消费者要进行《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能够对广告介绍的商品和服务做出较准确的判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消费者学会用、敢于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对商业广告骗术绝不姑息,避免受害者增多。
(2)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特别是改变消费者面对侵权诉讼的冷漠态度,可以考虑引进在欧美盛行的“集团诉讼”制度。在美国受商业广告骗术欺骗了的消费者不需要每个人都起诉,只要一人赢了官司,这个判决就适用于所有的该商业广告骗术欺骗的消费者,可以获得同样数额的赔偿。
(3)建设消费者知悉广告监管信息的渠道
建立消费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即政府要以法律手段干预市场经济主体的日常经济活动,促使信息优势方向信息弱势方强制披露有关必要信息,以便使社会上的公共信息得到满足,从而让消费者做出正确的消费选择。信息的传播有利于人们在掌握信息之后,通过理性选择,做出正确的决定。
(三)从传播媒体入手
媒体是广告信息的“把关人”,负责对广告信息的过滤和把关。对媒体中介的利用是商业广告骗术不同于一般骗术的本质特征,因此,如果媒体能够很好肩负起“把关人”责任,像抓新闻一样抓广告,就可以切断商业广告骗术作用于消费者的路径。
(1)加强媒体从业者的职业素质教育
市场经济形势下,新闻媒体追求广告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是新闻媒体的广告宣传并非单纯意义上的经济行为。借助大众媒体的广告,除了具有引导消费、介绍产品、传递信息等功能外,还应具有导向性、思想性和审美性等特征。因为广告宣传能够对人的行为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发挥一定的教化作用。尤其是医药广告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大众传播载体,在讲求其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该讲求其社会效益,对违法医药广告和虚假广告的宣传一定要强调“守土有责”,要“象抓新闻一样抓广告”。新闻媒介“像抓新闻一样抓广告”最终一定要落实到媒体从业者身上,因此加强媒体从业者的职业素质教育至关重要。转贴于 (2)严厉追究媒体的连带责任
过去由于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对象是单位,许多媒体根本不在乎。现在有些地方对媒体违法广告的处罚已经由以前单纯的处罚单位,改为对媒体和单位实行“双罚制”,既对媒体处以罚款,同时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如广东省就规定先由单位对相关媒体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则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如新闻出版局)追究其领导责任;对仍旧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将按法律法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这就使得媒体单位的相应责任人看到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后果,因此都非常谨慎并认真审查每一条广告。
(四)从监管部门入手
加强广告法制建设是有效治理商业广告骗术的主要途径。完善的广告立法是打击商业广告骗术行为的前提,它使企图实施商业广告骗术的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漏洞可钻,严厉的制裁措施使其望而却步,同时也使广告执法机关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执法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是防治商业广告骗术的关键。增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真正树立起法律在其心目中至高无上的权威,是防治商业广告骗术的根本。
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根据商业广告骗术的特征,从广告主、消费者、传播媒体、监管部门等方面入手,完善广告法律法规、健全广告执法体系,增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的违法成本,挤压其非法获利空间,甚至使其获利为负值,将大大消除商业广告骗术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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