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验收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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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验收制度

监理验收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验收

第一节验收主持单位

第十九条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三)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第二节专项验收

第二十一条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第二十四条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第二十七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四节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九条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三十三条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第五节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四十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一条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四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项目法人不按时限要求组织法人验收或者不具备验收条件而组织法人验收的,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提交验收资料不真实导致验收结论有误的,由提交不真实验收资料的单位承担责任。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回验收鉴定书,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监理验收制度范文2

关键词:烤烟,上部叶,成熟度,叶绿素,酶

 

烟叶成熟度是指烟叶成熟的程度,是烟叶质量的核心[[1]]。成熟度是决定烟叶内外在质量的关键因素[[2]]。对烟叶成熟度的正确判断是生产优质烟叶的关键,这类的研究已有较多报道[[3],[4],[5],[6]]。烤烟叶片的衰老涉及复杂的生理生化变化,同时受到品种特性和环境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7],[8]],仅凭生产经验或单一指标难以正确把握烟叶成熟度。集中采收上部6片烟叶的做法,有利于上部叶成熟度的提高[[9]]。本研究以顶部第1片烟叶的成熟特征作为采收标准,对上部6片烟叶进行集中采收烤烟,研究不同成熟度上部6片烟叶生理生化指标的差异性,为探索上部烟叶最佳成熟标准,合理分配6片烟叶的烘烤,提高上部烟叶烘烤质量和烤后烟叶质量提供理论依据。

1 试验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材料

试验于2010年在中国烟草中南农业试验站郴州基地科技示范园内进行,供试烟草(Nicotiana tabacum L)品种云烟87在中南农业实验站郴州基地培育。前茬水稻,土壤pH值6.3,有机质含量4.85%,全氮2.66 g/kg,全磷0.96 g/kg,全钾10.86 g/kg,碱解氮233.93 mg/kg,速效钾102.44 mg/kg,水溶性氯18.52 mg/kg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烟苗于3月17日移栽,烟苗长势基本一致,种植密度100 cm×50 cm,现蕾打顶,统一留叶18片,试验区面积1600 m2,种植2940株,统一施肥,栽培管理措施按桂阳县当地优质烟叶生产技术方案执行。

1.2 试验方法

以上部6片适熟烟叶为材料,上部烟自上而下标注第1~6叶位。本试验采用顶部第1片烟叶田间成熟度成熟特征区组设计烤烟,各处理烟株各300株。当顶部第1片烟叶达到试验处理延长采收期时和成熟特征时(见表1)一次采收上部6片烟叶,随机抽取各处理各叶位烟叶10片用于鲜烟叶样品相关指标的检测。

表1 上部叶田间成熟度特征试验设计表

Tab.1 The experiment design table of field maturity characteristicof upper leaf

 

试验处理

移栽后时间(天)

叶片特征(以顶1片叶为主)

M1

110±2

叶片微显黄色;茎叶角度小于直角,叶片稍弯曲。

M2

117±2

叶片淡黄或黄绿各半,主脉变白1/2以上;茎叶角度小于直角,叶片稍弯曲微呈弓型。

M3

125±2

叶片以黄为主,黄多绿少,主脉变白2/3 以上,子脉变白1/2左右;茎叶角度接近直角,叶片弯曲呈弓型,叶面皱缩,有较多黄色成熟斑。

M4

监理验收制度范文3

市场酝酿风格轮换

大赛评委江赛春明确表示,在经济弱复苏徘徊、结构转型的背景下,春节后成长股、周期股分化被演绎到极致,目前市场风格预计逐步偏移,周期板块有轮动迹象。

另一评委——国金证券研究中心总监张剑辉亦有相似观点,“短期来看,一方面经济数据疲弱使得市场难以形成趋势行情,但蓝筹股前期的调整已经反映了对经济复苏预期过高的修正,其低估值将对市场形成支撑;另一方面周期蓝筹股与成长股的估值分化已经达到历史较高水平,相关板块的估值风险逐渐累积,其行情的延续需要关注流动性以及市场情绪的变化。”

从5月份来看,前期重仓信息、电子等中小盘成长风格基金继续领先,而专注于采掘、资源等周期投资的基金业绩仍表现较弱。具体到基金投资,张剑辉给出了比较明确的建议:考虑到结构性估值差异带来的局部风险逐渐累积,从风险控制角度可重点从风格特征出发进行适当的平衡,减持中小盘成长风格的基金,增加组合安全边际较高、注重价值投资的基金配置。

选手以静制动

市场风格如何演变,不少选手表示暂时没有能力完全看清市场,而基金投资的优势在于有基金经理代替做风格判断,不太担心市场突变问题。

建设银行孝感分行的鲁慧民对记者说,就算市场风格有变化,并不会影响到自己的操作策略。

“一年只调整两次组合”,鲁慧民表示自己不会轻易操作,因为市场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在现实生活中,自己购买基金亦是如此,长期持有为主。对于自己的客户,他亦是如此指导。“赎回就是0.5%的手续费,购买又是1.5%。而且资金还不能实时到账。”鲁慧民认为,交易费用是不能不考虑的因素,频繁操作会带来比较高的交易成本,侵蚀收益,得不偿失。

“轻易不会操作,除非出现非常明显的行情变化趋势。”信达证券的刁兴义对记者说,尽管感觉创业板涨幅是比较高了,恐不能长久,但目前的选择依然是按兵不动。这主要是出于对基金经理的信任。

刁兴义多次获得青年组第一的好成绩。他表示购买基金的目的就是让专业机构为自己理财,基金经理应该会进行相应的操作。

投基看重团队实力

排名靠前的选手都喜欢什么样的基金?

“我十分看重基金的投研团队。”鲁慧民对记者说。基金投研队伍的稳定,带来的是投资风格的稳定。如果市场单边上涨,这一因素的重要性或许难以体现,但在震荡市中,基金投研团队的投资经验和能力将得以发挥。而且,基金经理运作较大规模的资产的能力来之不易,与整个团队的协作也需要一定时间的磨合才能到最佳状态。所以,基金公司的投研团队既要有合理的流动,也要保持相对的稳定。

鲁慧民还特别提到,景顺长城的余广是其较为看好的基金经理,对余广管理的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尤为认可。“一般认为第一年业绩好的基金经理在第二年的表现会不尽如人意,但是余广显示出自己的稳健风格。”

监理验收制度范文4

关键词:建筑节能监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专项验收

Abstract: the energy saving stage as an important stage of the supervision work, from the supervision enterprises to supervision department wants to take seriously. Supervision work from design,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son before acceptance, and other special division program controlled.

Keywords: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supervision design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pecial acceptance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节能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环境,做好节能监理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新建工程必须实行建筑节能,从设计到施工各个环节都对节能非常重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主体的一方,监理在这一过程中也应起到主导作用。建设部自2005年以来,陆续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等一系列法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也逐步完善。但是,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还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还有待提高,工程监理工作在建设的第一线,为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有效执行起着把关的作用,工程建设监理是节能技术推广和节能观念得到落实的重要环节。

要做好监理工作,既有国家政策,又有技术要求。建筑节能的实施在我国时间不是很长,各方经验和技术还不算很完善。这就要求监理要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所有在岗的监理人员均要经过节能培训学习,并合格达到上岗条件。在建筑节能监理过程中,监理的工作经验体会总结如下:

监理企业应重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工作开展20多年来,监理工作已能做到工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如今建筑节能已逐步得到全社会的重视,监理更是对此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求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性质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以及监理专项方案;制定监理专项制度,包括节能材料验收制度、节能检验批验收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节能工程设计变更制度、节能工程验收制度等,并且明确节能监理人员职责,配备节能工程专项监理员,制定节能专项培训计划等。

注重监理节能设计监理

建筑节能作为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在我国时间不长,存在问题较多,要保证建筑节能的整体质量难度较大。监理应有能力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关,以保证工程的设计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监理在设计过程中应做的工作主要有:

收集有关节能设计、施工的标准、规范等(包括有些地方性规定)。

认真审查节能部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说明。

对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地方性要求,对设计中的先进性、合理性进行检查,提出监理的建议。

跟踪审查节能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尤其要注重不同专业间节能接口地方的问题。

查看施工图审查中有关建筑节能的问题,并对审查中需整改的地方予以重视。

监理应对节能设计部分出具报告给业主,以保证节能设计的质量符合建设项目节能标准要求,保证节能目标的实现。

严格控制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理

节能目标在建筑物上得到体现,施工过程的质量是控制的关键,在节能设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施工监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现场进料、设备到各个施工工序的质量,监理均要严格把关,以保证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前的节能监理

首先,总监及各个监理人员均应参加过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专业知识培训,以保证现场监理人员都能熟悉建筑节能的有关标准和要求。针对图纸和节能标准,编制节能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节能的重点和难点要给予重点考虑。

(1)审查建筑节能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资质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3)参加图纸会审及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4)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提交的节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监理意见。

(5)督促施工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分包单位的节能要求要总包一并在施工组织中体现出来。

施工过程中的节能监理要点

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

近几年节能材料层出不穷,材料质量千差万别、参差不齐,作为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把好节能材料质量关,对所有进场节能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核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对国家规定要复试的及时见证取样、送检,对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检查建筑节能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害物质限量的限定,节能材料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节能施工过程监理控制

监理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方按照监理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部分的隐蔽进行旁站,并及时进行验收,督促施工方及时按程序以书面形式报验,如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资料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签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建筑节能子部分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上报技术资料,审查完毕后,项目总监及时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等项目负责人进行节能子部分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发出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上报业主进行专项验收。监理出具相应的节能评估报告,最后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进行验收,并签认相关验收文件。

做好节能成品保护工作

节能材料普遍具有轻质、易破损等特点,监理有责任提醒施工方重视并做好保温部分成品的保护工作,对于有下道工序的部分,及时进行验收,避免给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已破坏的部分应要求施工方及时整改到位。

结束语

建设工程节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建设各方都十分重视,监理工作尤其如此。从设计、材料、施工过程等都要严格监理,层层把关,不能有丝毫松懈、马虎。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监理验收制度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是指致力于满足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也就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满足建筑工程合同、规范标谁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建筑工程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建筑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目的是: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用户(顾客、项目的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和服务, 令顾客满意,关键是建筑工程项目的过程和产品的质量必须满足建筑工程项目的目标。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 依据国家批准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现代建筑工程项目正在朝着大型化、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项目的复杂度较之以往呈指数级倍增, 在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加的情况下, 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都需要通过更严格的监控和管理,才能得到保证。

1、 有利于提高建设投资效益

对于整个国家来说,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必将有利于提高我国房屋建设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 确保国家建设计划和工程合同的实施, 建立起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秩序。

2、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过程的效率

对于建设单位(业主)来说, 实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制度可以使其筹建机构大大精简, 既节省人力、 物力、财力, 又可使建筑工程得到有效的优质的管理。

3、有利于确保建设工期内的正常运行

对施工单位(承包商)来说, 实施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能够确保工期在监理人员的监理管理下正常运行。对监理机构来说, 也能够及时纠正任何不符合规范、规程的行为, 而杜绝质量事故, 确保工程质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进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质量监督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当前主要是做好: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法规的层次,修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方面过时的法律。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行政法律法规。以形成完善的房屋建筑施工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使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行为现任制等纳入法制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2、完善监理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监理和保证体系是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前提条件。首先就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质量监督处罚的可操作性。同时在质量监理过程中运用高水平的检测工具和严格的检测制度,保障质量评定的权威性。要建立一套包括质量责任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技术复核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在内的完整的现场监理制度,明确监理责任、严格技术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技术的控制,避免和杜绝因设计失误,施工原材料、设备不合格,施工方法错误等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使质量监理工作有统一的部署,增强建筑质量管理能力,采用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监理。

3、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是在设计交底的基础上,依据施工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劳动定额等文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要求,为编制作业指导书做技术准备。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① 图纸翻样。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将已经变更或修改的内容通过适当的方式在图纸上标注;按照作业班组施工的图纸要求,以样板标准进行图纸翻样绘制大样图,真正把图纸弄清、吃透,使大样图实实在在地成为现场施工的依据。

② 编制材料明细表。在进行图纸翻样的过程中,参照施工图预算,技术、计划人员准确计算各种材料,分层次编制材料明细表。

4、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检验、试验合格证、以及所代表的批量进行及时的核验; 并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 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方法进行抽查。如发现代表批量、出厂证明、材质证明、检验、试验合格证与实际情况不符, 应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有疑问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 监理人员必须抽样检查或复验; 对不合格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已经进入的应指令承包单位限期运出施工现场。从而杜绝一切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工程中。

对于一般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但是对于重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 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参加并主持检查、确认。

5、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

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结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

7、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

① 监理的本职工作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 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在竣工验收大会上,汇报监理工作;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本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花各有关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② 监理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项目。制订验收方案计划安排;协助建设单位通知质监部门来工地验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阅读或审阅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现场工程质量审查;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起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验收文件。

8、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好的监理队伍素质是搞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基础。因此,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从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抓起。加强对监理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要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监理人员道德品质的培养。

9、加大监理力度

加大监理力度首先就要明确质量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和责任, 整改质量问题, 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机构的监理力度, 尤其是要加大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监管, 既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建筑企业法人行为, 完善建筑法人监理责任制, 杜绝招标中不规范行为的存在, 又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规范, 杜绝“豆腐渣”工程的产生, 保证房屋建筑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 使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工作更加公正, 更加规范。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十分繁杂,然而,只要做好了这项工作,不但能够实现对建筑工程的动态化控制,而且还能极大地提升工程质量。有鉴于此,工程监理人员不但要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通建筑专业知识,而且还要了解当地建筑业规范,从而总结出一整套监理方法与技巧,从而确保监理工作能够较好地完成,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打造让业主单位满意的优质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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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茵.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 大众科技. 2010(02)

监理验收制度范文6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管验收制度;保障性住房;双重委托;奖惩机制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中工程质量的监管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主要实行的是多方监管制度中的二维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但在现行的房地产开发制度下,二维质量监督体制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较多问题,如在平级质量监督维度上,建设单位处于优势地位,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勘察等单位为获取合作机会处于劣势地位,相互间很难起到严格监督的效果。

目前学术界对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全面的研究,首先,相关学者对二维住宅质量监督制度下的工程质量问题开展研究。如Mohammad,Yeganeh等积极探索了工程目标的变化对于工程质量的显著影响,研究发现工程目标同工程质量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Steven,Kevin和Christopher利用纳什讨价还价理论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了详尽的探索,并确定了风险中性的项目经理和风险规避的承包商之间的成本分摊合同。Bent详尽的阐述了计划谬误理论和外部观点理论在工程质量控制与责任追究过程中的主要应用。其次,另一个研究角度则是利用委托关系开展工程质量等多方面的研究。如项勇等研究了我国工程项目中采用的建设管理模式(CM模式),利用委托理论,分析并构建了建设单位与咨询方之间的双向道德风险,并进一步提出了激励创新模型以此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洪巍从博弈论的视角对大型工程的质量、成本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进行了研究,通过引入朱兰最佳质量成本模型,成功构建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基于质量的利益激励机制,提出了隐形声誉激励方式。本文则从理论角度对“住户见证验收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以及对该制度存在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构建了一套能够进行责任主体间层层监督的奖惩机制,获得了双重委托关系图和模型,为三维监督机制的推广应用提出了实质性的建议和对策。

二、“住户见证验收制度”理论阐述

所谓的“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就是由住户代表(见证住户)参与到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种保障性住房验收制度。“5+1+1”中的5方分别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前者的1代表政府,即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功能,后者的1代表“住户代表”的现场见证。该制度主要实现的是三级监督,即责任主体之间平级相互监督;政府(质量监管机构)处于上级监督地位;“住户代表”处于社会监督地位。该制度实现了工程质量的三维监督机制,通过引入住户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的全过程,有效的确保了工程质量,较二维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制度具有明显的优点。

为了能够清晰的表现出“住户见证验收”制度中各参与方、验收程序、相应部门和责任主体的职责,下面采用“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关系图的形式进行清晰的描述。“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关系图如下图1所示:

三、住户见证验收制度问题分析

“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的范围和内容不清楚,参与见证的住户一般不具有专业水平;(2)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难以追查到相应的责任主体并进行有效的处罚;(3)不能够采取适当的比例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查。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无法对于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查和处罚。

四、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变量假设

(1)监理方的主要工作是对施工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施工方偷工减料降低住房建筑的质量,在监督过程中的努力水平为e2,监理方作为人知道自己的努力程度e2,但是作为委托方的建设方不能够观察到监理方的努力程度,只能够观察到见证住户的投诉情况。

(2)监理方进行监督付出的努力水平e2需要的成本c(e2)=,其中b>0为他的成本系数。

(3)假设监理方努力工作使房屋建筑质量提高带来的收益为π2=e2+θ,其中θ是外生变量满足均值为0,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

(4) 假设建设方给予监理方的支付为线性的,S(π2)=α+βπ2,其中α为固定支付,β为收益分成也即激励系数(0≤β≤1)。为了有效的防止监理方和施工方进行合谋,建设单位另外按照见证住户投诉p,给予监理方相应的惩罚F(p), (5)建设方即是政府的人又是监理方的委托人,一方面要努力工作对住房建筑进行设计和勘察保证其职责领域的质量,另一方面要对监理方进行有效的监督,以确保获得施工过程的真实信息,以便进行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假设建设方的努力水平为e1,建设方了解自身的努力水平,但是政府作为委托人不能够观察到建设方的努力,只能观察到见证住户的投诉p。

(6)建设方努力工作需要的成本

c(e1)=,其中a>0是他的成本系数。

(7)假设建设方努力工作使房屋建筑质量提高带来的收益为π1=e1+ε,其中ε是外生变量满足均值为0,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

(8)假设政府为了有效的监督建设方,使其能够努力的工作,提高房屋建筑的质量,降低自身处理各项投诉的工作量。根据见证住户的投诉p,对其设定了相应的惩罚机制,G(p)=χ(1-e1-e2)p,其中χ为政府对建设方的惩罚系数。

(9)假设建设方和监理方在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前都有一个目标期望收益分别为S1、S2,实行惩罚机制之后建设方的实际利润为R1=S1+π1-c(e1)+π2-S(π2)+F(p)-G(p),监理方的实际利润为R2=S2+S(π2)-c(e2)-F(p)。

(10)假设政府和建设方是风险中性的,监理方是风险规避的,建设方的期望效用u1等于他的期望利润,即u1=E(R1)。监理方的期望效用u2等于最大化利润的确定性,即u2=cE(R2)。

(11)政府获得的收入来自对建设方的惩罚G(p)=χ(1-e1-e2)p,他的收益取决于房屋建筑的质量情况,假设他的收益π=π1+π2,期望效用u0=E(π)。

(二)模型构建

(1) 监理方的期望效用。根据u2=cE(R2),可以得到监理方的期望效用为:u2=S2+α+βe2--γ(1-e2)p-(1)

其中是监理方的风险成本,即监理方宁愿在随机的环境中放弃该成本以换取确定性的收益;ρ是监理方的风险规避系数,在本模型中监理方是风险规避的,即ρ>0。

(2)建设方的期望效用。根据u1=E(R1),可以得到建设方的期望效用为:

u1=S1+e1+e2--α-βe2+γ(1-e2)p-χ(1-e1-e2)p(2)

(3)政府的期望效用。根据u0=E(π)可以得到政府的期望效用为:u0=e1+e2(3)

(4)奖惩机制模型设计。在进行模型设计时,双重委托关系中的三方“政府、建设方、监督方”的目的都是实现自身的期望效用最大化。

政府实现自身目标的主要手段就是提高他对建设方的惩罚力度χ,建设方实现自身目标的主要途径:一方面提高其自身的努力水平e1,另一方面合理的设置给予监理方的固定支付α、激励系数β、惩罚系数γ,以便获得最真实的施工过程信息,有效将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追查到相应的责任主体,监理方实现自身目标的途径就是提高对施工方进行监督的努力水平e2。所以,整个双重委托关系的模型就变成了政府如何制定有效的惩罚系数χ,对建设方进行有效的监督,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同时,建设方如何决定自己的努力水平e1,给予监理方的固定支付α,激励系数β以及惩罚系数γ,使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即满足第一层次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并且政府为了使建设方参与到该惩罚机制中,还应该确保他的期望效用不低于保留效用u1,既满足第一层的参与约束条件;同时,监理方如何选择自己的努力水平e2使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即满足第二层次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并且建设方为了能够让监理方参与到该惩罚机制中还应该确保他的期望效用不低于保留效用u2,即满足第二层次的参与约束条件。

因此,双重委托条件下“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奖惩机制模型为

(三)模型求解

对监理方激励相容约束条件求解关于e2的一阶导数有:=β-be2+γp=0,解得e2*=

在最优的情况下,根据Kuhn-Tucker最优条件必将有监理方的参与约束(7)式取等号,于是有:

在上述奖惩机制模型中,政府的收益G(p)=χ(1-e1-e2)p,随着他对建设方的惩罚系数χ的增大而不断的增大,也即政府收益的最大化就是惩罚系数χ的最大化。但是惩罚系数χ必须满足建设方的参与约束。根据Kuhn-Tucker最优条件可知,在最优的情况下建设方的参与约束式(5)取等号。因此,政府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且满足建设方的参与约束时,χ=

五、结论

根据对模型求解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讨论,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结论。

结论一:由e*2=可以得到监理方的努力水平与建设方给予的激励系数、惩罚系数正相关,与自身努力成本系数负相关。这说明在房屋质量越高建设方给予监理方越高的激励,投诉越高建设方给予监理方越高的惩罚机制中,监理方会选择努力工作以获取高额的激励,避免高额的惩罚。同时,也说明建设方对监理方设定越高的激励系数和惩罚系数,奖惩机制越有效越有利于建设方获得真实的施工信息,从而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行有效的追查。

结论二:由e*1=可以得到建设方的努力水平与政府的惩罚系数正相关,与自身的努力成本负相关。这进一步说明了在政府根据居民投诉情况给予建设方惩罚的机制中,建设方会努力工作提高自身职责范围内工程质量的同时,对工程质量责任进行有效的追查,从而提高整个工程质量责任追查机制的有效性。

结论三:由β*=,==0(p=0)

>0(p≠0),可知建设方对监理方的激励系数随着政府给予他的惩罚系数的增大而增大,在见证住户和相关监督部门的投诉p≠0的情况下,对于监理方的惩罚越大建设方的效用会越高。于是说明政府给予建设方的惩罚力度越大,他会采用越大的激励力度和惩罚力度以促进监理方努力工作增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提高房屋的质量,降低受到政府惩罚的可能性。

结论四:由S1+e1+e2--α-βe2+γ(1-e2)p≥u1可知:

χ=∞时政府的收益最大,此时e1+e21。于是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只要政府对建设方的惩罚力度足够大,建设方就会通过自身努力和监督监理方努力,共同为提供高质量的房屋建筑提供100%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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