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理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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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理念

食品安全理念范文1

关键词:食品工厂设计;现代食品新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网络及远程控制技术;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3-0227-03

《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质量控制本科专业教学的重要专业课程之一,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具有教学内容多、课时少的特点[1]。教学过程必须紧密地将理论教学和设计实践结合为一体。食品工厂的科学设计与建设是食品营养、安全、卫生、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益、可持续生产的基础[2]。现代食品工厂设计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人们对食品营养、食品口感、食品安全、食品卫生和保健的需求[3]。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现代食品工厂建设对食品工厂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能保证食品的新颖、良好的风味和口感,具有营养、卫生、对人体安全及保健功能,同时生产企业又要求生产过程简单、成本低、效益高、污染少、能耗低、利用高、劳动强度低、生产人员少的特点,这就要求食品工厂设计过程中必须采取一些现代食品生产新技术,提高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考虑食品原料的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从而达到提高食品营养、安全、卫生、保健效果,降低原料消耗、能耗、劳动强度、人员需求,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生产效益,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及科学技术的综合化、整体化的趋势,传统的食品工业正向着生物技术、工程技术、信息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的方向发展[4]。所以现代的食品工厂设计的市场新需求对人才的知识结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食品专业人才不仅要掌握一般的食品加工技术,又要掌握与食品相关的边缘科学的新技术在食品生产和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中的应用,坚持可持续发展思维[5]。这对现在的食品专业的《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教学理念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大学的《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必须体现这些新的思维理念,并将其应用于实践,才能培养出更能适应新形势需求的人才,从而促进我国食品工业的稳健发展。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我们对《食品工厂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实践、教学手法等进行了教学改革,探索了现代食品新技术及食品安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教学中的实践,现总结如下。

一、教学实践

1.教学内容中强化食品加工新技术、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教学内容中积极探索增加和强调现代食品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自动化技术、远程网络控制管理技术、在线监测控制技术、现代生物安全控制检测技术、原料综合利用技术、新型节能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食品工厂技术人员信息化安全管理方法在现代食品工厂设计中的应用,介绍GMP、HACCP、ISO9000食品安全控制在食品工厂设计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实践中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新管理模式的使用,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探索不同食品加工的新方法、新技术和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管理新模式。真正把现代新技术应用于现代化食品工厂设计之中,减少和防止今后食品加工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为培养适应现代和未来新型食品企业设计人才从教学内容上奠定一定理论基础。

2.教学过程中突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强化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观。随着全球矿物能源的消耗殆尽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恶化,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焦点,这也要求在现代食品生产过程中要尽力采用新的技术手段,不仅要生产出安全营养保健的食品,同时又要减少原料、能量消耗,减少和消除对环境的污染,走综合利用的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观[6]。食品工厂生产过程中要体现这些要求,首先要求食品工厂设计人员在食品工厂设计和规划之初就要具有这些思维理念和思想,这样才能把这种思维意识贯穿到现代食品工厂设计过程中,设计出适合现代和未来的新型食品企业。要培养有这种思维和意识的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给同学们贯穿这些思维理念和思想,不断强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现代食品工厂设计中应用的重要性,强调自动化技术、远程网络控制技术、在线监测控制技术、现代生物安全控制检测技术对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的作用,原料综合利用、新型节能和环境保护技术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现代食品生产技术人员信息化综合管理对食品安全、企业效益、和企业社会影响力的作用。培养学生在未来食品工厂设计中主动探索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技术和人员管理新模式,从整体上促进我国食品工业的良性发展。

3.教材建设中贯穿新技术、食品安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思路。为了培养出适合现代食品工厂设计的新型人才,首先应该从教材建设做起。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教材内容建设方面,我们要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自动化技术、远程网络控制管理技术、在线监测控制技术、现代生物安全控制检测技术、原料综合利用技术、新型节能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食品工厂人员信息化管理技术体现于教材之中,结合现代食品加工企业建设视频教学,使同学们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中知道那些技术属于新技术,哪些设备属于新型设备,哪些材料属于新材料,这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食品工厂建设中的作用,介绍如何将自动化技术、远程网络控制管理技术、在线监测控制技术、现代生物安全控制检测技术、原料综合利用技术、新型节能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及人员信息化管理技术应用于食品工厂设计过程,从而体现出食品生产过程的可持续性。

4.结合现代先进工厂设计实例分析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食品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在教学实践中,带领学生参观各类现代化食品工厂,在现场向同学们分析该工厂在设计建造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生产的自动化程度,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向同学讲解和分析本企业网络化技术管理、污物处理、环境保护、原材料综合利用、节能措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及人员信息化管理先进经验,同时让同学们和企业生产人员进行现场讨论,探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自动化生产、网络化技术管理、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原料综合利用及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及人员信息化管理为企业生产和企业效益带来的利弊,开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探索企业生产过程的改进方法,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造性,也为企业提供可借鉴的有价值建议,促进企业的可持续良性生产,从而建立了企业与高校之间的技术交流。

5.在教学课程设计中指导学生设计采用新技术,提高设计自动化程度和网络控制程度,增强学生设计时的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设计中,积极倡导学生在生产工艺设计过程中选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将网络控制技术、在线检测技术应用于各生产工艺单元的控制和操作,同时提倡生产过程的综合利用设计,追求食品生产过程的原料利用率,同时引导学生在设计过程中要注意生产过程的废物分析和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设计,保护生产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和污物排放,提高食品质量与安全生产控制意识,设计过程还要体现节能思想,在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前提下,尽量采用能量消耗低的先进的单元操作设备,以便在设计理论上减少生产过程的能量消耗,达到可持续化生产工艺设计。

6.在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为了让同学们能更加客观理解现代食品新技术及食品安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思想在食品工厂设计中的重要性,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经常采用比较分析教学法、引导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提问式教学法、探讨式教学法,让同学们下意识地懂得食品新技术、自动化技术、信息网络远程控制技术、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及食品安全控制在现代食品生产工艺及工厂设计中的重要地位,同时通过一些国内外现代食品工厂生产过程视频展示,使他们在设计中自觉地考虑利用新技术来创造性地解决现实问题。例如在脱水果蔬生产工艺设计中,通过比较分析冷冻升华干燥、真空干燥、热风干燥、流化床干燥、远红外线干燥、微波干燥、太阳能干燥等不同干燥方式的优缺点,使学生意识到不同干燥方式对最终产品营养、保健成分及产品质量、品质的影响,同时比较不同干燥方式生产的自动化程度、劳动强度、能量消耗、网络化控制管理及食品质量控制的难易程度,引导学生在设计中针对不同的生产目的选用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劳动强度低、能量消耗低、易于网络化技术管理的干燥方式,以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设计内容,引导学生讨论他们关键工艺能够采用的所有技术和设备,并和同学们一起探讨对这些技术和设备的各自优缺点和自动化程度、网络信息化控制程度、能源消耗情况,引导和启发学生采用某一新技术,同时让同学们探讨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废弃物及一些废弃物可综合利用情况,并在设计中考虑废弃物的无公害处理方法,让同学们分析废弃物处理在全厂平面布局中的位置和对生产环境的影响,讨论使用这些技术在自动化、网络信息化、生产工艺参数控制、节能方面的优势,从而使学生认识到食品工厂工艺设计的先进性、卫生性、节能性对食品企业今后生产过程的效益、质量控制、劳动强度、能源节约、技术人员管理等的影响,让同学们通过实践设计认识到现代食品新技术及食品安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对现代食品企业建设的重要性。

二、讨论

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教学中,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中始终贯穿现代食品新技术及食品安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对培养适应现代食品生产方式的创新型专业人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仅提高了学生适应新形势食品企业发展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今后对食品工厂的总体设计和工艺改进的新型思维方式,对推进我国食品工业的现代化、信息化、安全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彭帮柱,岳田利,袁亚宏,高振鹏,王云阳.《食品工厂设计》课程教学探讨[J].陕西教育,2010,(4):52.

[2]陈良,章超桦,吴晓萍.《食品工厂设计概论》课程教学改革探讨与实践[J].科技教育,2009,(8):157-158.

[3]金松,陈旭庚,李鑫,申慧霞.食品工厂设计审查的主要问题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04,12(20):1520.

[4]胡应华,殷平芳,赵利申.21世纪食品技术发展方向[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2,5(21):11-12.

[5]宋洪波,肖贵平,郑宝东,安凤平.食品学科本科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J].高等农业教育,2009,7(7):55-57.

食品安全理念范文2

被告:国际减灾十年艺术系列组织委员会。

被告:扬子江音像出版社。

1992年8月,国际减灾十年艺术系列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艺术组委会)委托臧天朔为专题艺术片《孩子、太阳、世界》的主题歌《希望、太阳、世界》作曲,并邀请臧天朔所在的1989乐队参加该专题艺术片的外景拍摄。臧天朔接受委托,为主题歌《希望、太阳、世界》作了曲,并与有关文艺团体的几十名演员作为表演者参与录制了该主题歌。臧天朔还向减灾艺术组委会提供了本人创作、本人和1989乐队表演的电视剧《珍重吧,朋友》的插曲《说说》的录音母带。因参加此专题艺术片的活动,臧天朔以作曲、乐手、演唱、录音的名义从减灾艺术组委会领取950元人民币报酬。1992年12月31日,减灾艺术组委会影视部与扬子江音像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发行10万盒《中国大摇滚》专辑纪念音带的协议书。1993年1月8日,收入有臧天朔创作和表演的《希望、太阳、世界》和《说说》及其他摇滚乐队演唱歌曲的《中国大摇滚》盒带由扬子江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该盒带实际生产9万余盒,扬子江音像出版社实际获利11万余元,减灾艺术组委会获利9万余元。以《说说》为插曲的电视剧《珍重吧,朋友》已于1992年夏在陕西电视台播出。臧天朔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减灾艺术组委会、扬子江音像出版社发行的《中国大摇滚》录音盒带,未经其许可,擅自收入了其创作并参加表演的《说说》、《希望、太阳、世界》两首歌曲,侵害了其著作权及作为表演者的权利,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0万元。

减灾艺术组委会辩称:我们为组织拍摄国际减灾日专题电视艺术片《孩子、太阳、世界》,邀请了包括臧天朔在内的文艺团体和个人志愿参加表演,臧并接受委托与他人一同创作了主题歌《希望、太阳、世界》,提供了《说说》录音母带。对这两首歌曲,我们已经付酬,且《说说》是已经发表过的作品,故构不成侵权,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扬子江音像出版社辩称:《中国大摇滚》录音带是依我们与减灾艺术组委会影视部签订的协议而出版发行的,协议明确约定,录音制作的版权问题由减灾艺术组委会影视部负责与有关著作权方协商解决,我们给付减灾艺术组委会影视部每套彩封AB贴1.3元,实际上包含了母带制作费,故我们不应承担责任。

「审判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大摇滚》录音盒带中的《希望、太阳、世界》作曲,是臧天朔与他人受减灾艺术组委会委托创作的作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有明确合同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对委托作品有优先使用权。减灾艺术组委会在向受托人臧天朔付酬后,按计划将该主题歌用于专题电视艺术片的配音和国际减灾专辑纪念音带,并未侵害受托人的权益。《中国大摇滚》中另一首由臧天朔创作、1989乐队表演的歌曲《说说》,是陕西电视台录制的电视剧《珍重吧,朋友》中的插曲,该剧已于1992年公开播出。臧天朔和1989乐队应邀义务参加国际减灾日专题电视艺术片拍摄时,向减灾艺术组委会提供了《说说》的录音母带,臧天朔同时索取报酬1300元,违反了义演约定,减灾艺术组委会给付报酬后,应该视为已获得《说说》用于电视专题艺术片以外的使用权。现原告臧天朔称未经其许可,被告减灾艺术组委会和扬子江音像出版社擅自将《说说》、《希望、太阳、世界》收入《中国大摇滚》录音盒带出版发行,侵害其著作权和作为表演者的权利,与本院查证事实不符,其诉请本院判决确认被告构成侵权并索赔损失,依据不足,不予支持。故一审法院于1994年5月21日作出判决:

驳回原告臧天朔的诉讼请求。

臧天朔不服此判决,仍以原诉理由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食品安全理念范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2-0029-02

食品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基本物质,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营养供给的必需品。然而,我国作为一个饮食大国,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却频频出现,严重危害了我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众对食品企业的信任度一再降低,更加凸显了我们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而食品的特殊性决定了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最核心也是最基本的体现。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应当承担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应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谋求企业自身发展。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1979年,Carroll提出了社会责任分类思想,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尊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即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由慈善责任之和。

二、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被披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上千起。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凸显了我国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严重缺失,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传统的看法认为,企业作为一个盈利性组织,其唯一目标就是赚取利润,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样的目标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仅仅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很容易使企业只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产生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如在生产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换得短期的超额利润。因此,如何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成为热点。实现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就必须将消费者的利益置于重要地位,遵守商业道德,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常识,维权成本高

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不高,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制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

其次,消费者在自身权利受侵犯时,只有少数会努力争取自身权利,大多数消费者往往忍气吞声,不去做有力抗争,不知道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原因是维权成本太高,大部分食品的价格都不高,而投诉成本远远大于消费者获得的赔偿,这让很多消费者放弃了维权。对消费者而言,如果索赔的成本高于索赔所获得的赔偿,那么从理性的角度看,很多消费者会放弃维权与索赔。

(三)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政府部门监管执行力不够

制度建设不完善表现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系统的法律约束和保障。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出系统规定。与此同时,我国的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竞争体制和市场交易秩序也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监督、行业协会以及整个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有限的。

三、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措施

对于企业来说,在寻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和充当正确的社会角色,即要在利益和道德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这就需要我国的食品企业逐步承担起以食品安全为核心的社会责任,而对于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需要企业、政府和消费者三者的共同参与和监督。

(一) 企业方面

作为食品企业,充分承担起社会责任,以食品安全为导向严于律己,寻求利润与道德的平衡点,才是其长久发展之计。食品作为一种特殊产品,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重要的体现,也是衡量食品企业是否负责任的第一标准。

1.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

企业的经营理念如同一个人的价值观,是指引企业发展方向和具体行为的明灯。能否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是企业能否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社会是企业的生长环境和利润来源,在企业利用社会提供的经营环境和市场条件谋求利润时,不能忘记自身所肩负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尤其在企业壮大之后更有责任、有义务反哺、回报社会。

2.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社会责任意识与企业成功与否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对食品企业更是如此。它在反映企业经营者道德水准的同时能够促进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食品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企业的基本职责。加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要培育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本质上是企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行为、素质的综合体现,直接关系到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水准的高低。因此,培育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风气是企业社会责任全面实现与提升的关键环节。

(二) 政府方面

要加强政府的监管与服务,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重新确立政府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机制,构建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1.构建食品安全预警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数据库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食品种类多、范围广,各类数据信息繁杂,是一项长期的、难度很大的综合性工作。面对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数据库的建设现状,需要在原有零散的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合理的进行调整并协调各级数据库的层次结构,才能建立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预警数据库,减缓食品安全隐患,为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和预警决策服务。参考欧美等发达国家风险分析原则,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评估模型和方法。为评价我国食品安全性,并为风险评估提供有效的数据,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点进行主动监测,获得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动态规律,建立我国主要食品中重要危害物监测基本数据库,对食品供应链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运到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溯源。

2.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一种旨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传递、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保障消费者利益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主要通过对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的各节点进行有效标识,实现对食品原料、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质量控制和跟踪溯源,一旦发现有危害健康的问题,可根据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各环节所记载的信息追踪流向,以便采取食品召回或撤销上市等应急措施。

为促进食品企业承担以食品安全为核心的社会责任,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我国要构建起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是一个长期逐步实现的过程。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持,加大食品安全惩罚力度

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要以食品质量标准和卫生安全标准为核心,完善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提升检测能力,以期建成覆盖全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网。加快建立独立、权威、公正的食品安全实验室,提高食品污染检测水平,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加强快速检验设备的配置,使大范围、短时间的食品安全检测成为可能。

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也使得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

(三) 消费者方面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承受者,应该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参与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督工作。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食品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在食品安全中应该发挥基础作用。重点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消费者对问题食品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增强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的能力,树立安全至上的观念,让消费者接受 “食品不是绝对安全”的理念,纠正不良购买行为,选购有安全标识的食品。我国消费者群体目前还不太成熟,总是习惯于接受保护而不是主动保护,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要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觉运用法律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参与到监督食品安全的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管作用。

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还是应该促进食品企业承担以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社会责任,作为一个盈利性组织,也要考虑国内环境和其须承担的社会角色,在利益和道德之间寻求一个最佳的平衡点。当然,这需要企业、政府和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和参与,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追溯体系,才能够保证人们在今后的生活中享受到安全、无公害的食品,才能够保证我国安全食品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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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艳.论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

[5] 王晓丽,李磊.基于食品安全视角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浅析[J].价值工程,2009,(11).

食品安全理念范文4

【摘要】激励性规制是规制经济学论文" target="_blank">经济学的内容,但在食品安全规制领域却无法实现保障安全的作用。行政法以规制主1的新内涵,使激励性规制能够真正实施保障食品安全的功能。

【关键词】食品安全 激励性规制

规制主体 规制程序。

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探源。

日本学者植草益认为,所谓激励性规制,就是在保持原有规制结构的条件下,激励被规制企业提高内部效率,也就是给予受规制企业以竞争压力和提高生产或经营效率的正面诱因。①激励性规制给予受规制企业一定的价格制定权,让其利用信息优势和利润最大化动机,主动提高内部效率,降低成本,并获取由此带来的利润增额。

从规制经济学的视角出发,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可以定义为激励被规制食品生产企业提高内部效率,给予受规制食品企业以竞争压力和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正面诱因,以激励其降低成本,获取超额利润的行为。至于食品生产企业有没有制造伪劣食品,并不在激励性规制的考虑范围内。其实质上属于传统的经济性规制,而非社会性规制,显然无法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如就“三鹿”

奶粉生产厂商而言,运用规制经济学工具分析,其生产效率不可谓不高,经济效益不可谓不好,应是一个成功的激励性规制案例,但其社会效益却相当糟糕。因而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予以新的解读。

行政法学以规制主体的权力运行机制为研究对象,立足于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的核心价值———安全,强调规制主体的合法性、规制理念的先进性、规制程序的开放性,故能较好地弥补规制经济学只注重经济效率而忽视社会效益的缺陷,赋予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新的生命力。因此,行政法视野下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可以定义为:国家食品安全规制主体,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通过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促进食品安全参与主体遵守法律规范,以维护食品安全的行为。对此概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解读。

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主体的合法性。

规制经济学一般不研究规制主体的来源、组织机构、职权构成,而行政法学却非常注重行政组织理论的研究。

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是一对基本范畴,据此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主体的合法性应包括两条主线:

一是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主体的合法性。在我国,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权力来源于组织法或者单行法的授权,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其性质是法律执行机关,而法律是公民意志的体现,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主体的实质就是公民的委托代言人,主体性质的合法性意味着其规制行为必须满足公民的要求,保障公民的权利。二是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对象的合法性。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对象包括规制主体自身、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规制主体自身的激励新规制“更在于使政府中每一工作人员的内在潜能得到最高的发挥;不重在以督策与管束方法处理人事问题,而重在以科学的知识技术及‘人性’的观点,促进自动自发的服务精神”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我国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归根结底都是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淡薄,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漠视他人生命健康权,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所致。传统的规制手段以事后惩戒为主,面对我国食品产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众多,存在数十万家中小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现状,难以起到良好的规制效果。故有必要运用激励性规制手段,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生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而通过食品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机制,将伪劣食品生产商逐出市场。由于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成为伪劣食品的受害者。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主要通过强制食品信息披露和普及食品科学知识,防止信息不对称对消费者的损害,促进消费者合理消费,远离假冒伪劣食品,最终使其自然消亡。

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理念的先进性。

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理念的先进性,必须依靠其背后的价值支撑。规制经济学的价值基础是效率,在食品安全规制中,即便实现了效率价值,也无法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无济于事。而行政法产生的基础是“主权在民”和“分权制衡”,按照代议制理论,行政权力来源于公民的授权,其运行的价值基础是人权保障。在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中,食品的安全性就是基于人权保障这一价值而产生的先进理念。

安全作为一种价值观,历来都受到人们的重视。对于安全价值的重要性,英国功利主义法学派边沁认为,立法者要想保障社会幸福,就必须努力达到四个目标,即保证公民的生计、富裕、平等和安全。③边沁所说的安全包含着身体、名誉、财产、职业不受内乱外患的侵扰。博登海默对安全也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认为:“追求安全的欲望促使人类去寻求公共保护,以抵制对一个人的生命、肢体、名誉和财产所作的非法侵犯。”④这里,博登海默把安全的内涵界定为使一个人的生命、肢体、名誉和财产免受非法侵犯。那么,安全价值的含义是什么呢?我国学者卓泽渊认为:“安全价值是指,能直接确认和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自由等,保证人们的安全,满足人们的安全需要。”⑤“作为人类最基本的人权,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是安全价值的最核心的内涵”,⑥树立科学的食品安全激励规制理念就是把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作为基本原则,贯穿于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的始终。显然,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运行,促进规制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必能将体现于行政法中的食品安全理念变为现实。 转贴于

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程序的开放性。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规制经济学理论不研究程序问题,对于所提出的激励性规制的特许权投标制度、区域间比较竞争、价格上限规制和社会契约等制度,也并未探讨其实施程序。而行政法可称为程序法,尤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程序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人们普遍坚信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行政法基本等同于行政程序法,如美国最为重要的行政法就是1946年颁布的《联邦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具有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合法行使、保障相对人的人格尊严、促进行政权合理行使、提高行政效率等功能。自从规制运动产生以来,规制程序体现了相对民主参与原则,就“监管权力运行的程序而言,也从单向式的监管程序发展为开放式的、互动的公众参与机制。”⑦在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中,无论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还是消费者的激励,均是通过开放性程序实施,表现为以下几种公众参与程序。

首先是公众立法参与程序。《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宪法中公民参政议政权的具体体现,只是原则性太强,操作性不足。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是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法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也包括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范围相当广泛。不管什么主体立法,在颁布以前都应当通过网上问卷、开立法听证会、发调查问卷等方式大量听取公众的意见。尤其是涉及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问题,更应当满足大多数公众的要求。

其次是公众协助执法程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到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权保障,也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的维护,监管机构和公众对此都有共同的利益,这算是行政监管工作中最得民心的项目。为此,我们应当打造公众协助执法机制。比如,建立简便易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举报制度,第一时间把有关安全监管信息传达给监管部门,让违法食品厂商无处可逃,将监管权力覆盖到整个食品链条中。

第三是社会团体参与程序。现阶段对于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要求过于严格,明显具有计划经济的痕迹。比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但是实践中很多社会团体无法确立业务主管单位,即便有业务主管单位也难以得到审查同意。因此,应简化设立社会团体的程序。同时,通过立法授予社会团体食品安全监管职权,如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食品安全的检测、风险评估、信用评估、信息收集、分析、披露权等。唯有如此,才能保障食品安全激励性规制程序的开放性。(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注释。

①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朱绍文,胡欣欣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第151~153页。

②罗豪才,宋功德:“现代行政法学与制约、激励机制”,《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第86页。

③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04页。

④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14页。

食品安全理念范文5

【关键词】食品安全 基本规律 预防医学

【中图分类号】R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0843―02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结束了近50年由卫生部门统一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管的体制,代之以多部门分段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立法者希望通过建立新的监管体制、设计新的监管制度,解决旧监管体制下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仍然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在一些环节上,多头执法,多个部门争着去管,而有的环节却无人去管,成为监管的空白地带;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等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各部门在食品监管中职责分工明确,职能既不交叉,又不脱节,达到无缝衔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的完美状态。更好地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从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至今,已四年多时间,完美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形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势头也未得到有效遏制。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过程将是漫长而复杂的。虽然监管体制在不断的完善,新的制度在不停出台,行政压力随着各个专项整治的通知逐级向下传递。但笔者认为尊重食品安全的基本规律,遵循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然之路。下面笔者将本人的一些想法和认识阐述如下,敬请批评指正。

1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应遵循预防医学的专业特点

根据197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概念,食品安全包括数量、卫生安全、发展等三个方面的内容〔2〕。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的要求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就是说食品安全法调整的是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学的定义,食品卫生学是研究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威胁人体健康的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措施,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科学〔3〕。可以说食品安全法是在食品卫生学的专业基础上建立起来法律体系,应该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专业法,而不是一部一般行政管理的普通法。食品卫生学作为预防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自身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专业特点,同时也遵循预防医学的一般规律和原则。所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应按照预防医学的专业特点、客观规律和基本原则来开展。

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几年的情况看,地市级及以下的各个监管部门,多重视按照索证索票、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形式管理;而很少或者说没有能力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积极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等符合预防医学专业要求的制度,进行深层次的专业管理。这也应该是,近几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疲于奔命,但食品安全事故仍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有一支符合专业要求的执法队伍

不管是由卫生部门统一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管的体制,还是由多部门分段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都应该由符合专业要求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监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的要求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如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懂食品科学的专业知识,他们就无法对食品的配方、原料、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包装材料、储存运输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监管;如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懂食品卫生的相关知识,他们就不了解各类食品存在的卫生问题,以及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食品可能产生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懂毒理学的专业知识,他们甚至连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定义都不清楚,更谈不上实施有效的监管;如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懂流行病学的专业知识,他们就无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如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懂行政法学的专业知识,他们就不了解我国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救济制度等行政法的共性知识,就不可能很好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因此,不管哪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均应以预防医学专业人员为主体,辅以食品科学和行政法学专业人员共同组成。

在实际工作中,就我市的情况而言,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职能虽进行了调整,但人员并未进行整合。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根本不能满足专业需要,其监管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因此,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发生大的变化前提下,对现有的监管队伍进行合理的整合,是解决目前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的有效措施。

3 食品安全监管应确立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的基本理念

食品安全标准是评价在符合标准规定的配方、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包装运输要求等条件下,生产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依据,是食品生产必须具备的技术性规范。但决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唯一或首选依据。相对于食品科学技术的发展,食品安全标准永远都是滞后的;对于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恶意添加者生产的食品,是不可以、也无法用食品安全标准去评价的。近几年发生的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地沟油等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经常会看到一些官员甚至是专业技术人员宣称,因无食品安全标准无法对产品进行评价和监管;该产品经检测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等等,这完全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托词。作为一名专业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中,食品是否有毒有害,是否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是首先应该考虑的,也是判断食品生产经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核心依据。也只有确立这样理念,才能解决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

4 应强化和完善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对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了规定,根据其条文释义,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和其他四项业务工作;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4〕。其中有两个协调,一个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高层次协调;另一个是卫生部综合协调。他们的层级关系很清楚,而他们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是否有职责交叉,笔者不得而知。但行政效率下降,行政成本增加是必然的。另外,卫生部对其他三个国家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在讲究行政层级关系的政府部门,将是非常困难的,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更多的是协商而非协调。而协商必然是一个平衡利益、减轻责任的漫长过程。地方政府的工作体制也同此理。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出现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笔者认为,应由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统一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工作,履行职责界定、协调指导、责任追究的职责,而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只有综合协调工作规范、有序、具有权威性,才能保证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食品安全工作才能取得新的突破。

参考文献

[1] 李援,宋森,汪建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解与应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6-10.

[2] 李援,宋森,汪建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解与应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2

食品安全理念范文6

我国餐饮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是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相一致的,是我国经济繁荣的表现形式之一。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1年全国餐饮收入20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2012年全国餐饮收入2344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但透过我国餐饮业快速发展的背后,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对我国餐饮业2005年—2013年食品安全事件的统计,影响比较大的事件有六十多起,其中重大的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列。我国餐饮食品安全形势在总体稳定向好的同时,仍存在诚信环境相对缺失、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滞后,监管较薄弱等因素,仍需不断努力来实现更高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而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国一些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一些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包括两个方面,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而餐饮企业的内部原因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关键因素,因此深入分析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内部原因更有利于餐饮企业通过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内因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源于20世纪早期的美国,到了20世纪的末期,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才在我国兴起,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虽然有着不同的表述,但其本质基本一致,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决策中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并对其在决策和活动中所造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承担责任,通过构建与利益相关方的和谐互动关系,促进自身和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很明显,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广义的综合概念,它超出了法律范畴,同时还伴随企业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变化。餐饮企业作为企业大家庭中的一员,其社会责任在广义上与其它企业是一致的。但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其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要承担好相关利益方的责任,其重中之重就是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保证食品安全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所在。

认知不足。由于我国对企业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许多餐饮企业又不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观念与意识方面的培训,造成了一部分餐饮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认知不足、理解片面。从而导致餐饮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淡薄,把企业按时纳税、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片面的等同于履行了社会责任。殊不知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涵义深刻、涉及广泛。它包含了餐饮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并贯穿于餐饮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涵义认知不足,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短期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它们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息息相关。因此餐饮企业理应树立良好的经营理念,时刻关注相关方的利益,更应把保证食品安全视作其首要的社会责任,把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但部分餐饮企业过分关注短期利益,无视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把追求利益最大化当成是企业发展的最大目标,忽视了食品安全是企业的核心社会责任,结果导致餐饮企业为了谋取利益而不择手段,使得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由此可见餐饮企业经营理念短浅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又一重要原因。管理滞后。食品安全是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内容,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餐饮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政府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促使餐饮企业增强社会责任观念,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各地政府也从促进餐饮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不会简单的随着餐饮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餐饮企业不良经营理念的改变而迅速好转,要保证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地付诸实施。

我国的餐饮企业结构复杂且都以小企业为主,餐饮食品加工设备简单,菜肴加工过程几乎无规范可循,标准化程度低,人才短缺,经营管理水平差,食品安全管理难度很大。由于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并且很不完善,通过查询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发出8236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其中餐饮业433张,仅占5.26%。因此餐饮业内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很不到位,难以做到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也就不足为奇。餐饮业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已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和对整个餐饮业的不信任,并已经影响了部分餐饮企业的正常发展。

三、构建餐饮业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经引起餐饮行业内部的重视。一些大型餐饮企业或餐饮连锁企业开始关注食品安全并参加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培训,逐步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打造餐饮业的名牌企业。例如:申报2013年上海餐饮业名牌企业的上海梅龙镇酒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麦金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杨利朋生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餐饮单位,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从17家餐饮单位编制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来看,其中部分企业已开始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原材料采购、食品卫生、菜肴加工方式(如中央厨房)等方面加强了监管,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由此可见餐饮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保证食品安全十分重要。

1.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的基本步骤⑴成立食品安全小组,由具有餐饮食品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通常包括从事原辅料采购、卫生质量控制、加工、设备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⑵充分识别餐饮食品所涉及的原辅料和与餐饮食品接触的材料,并对其产品特性及适宜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接受准则等进行描述;⑶根据不同的餐饮业态确定相应的餐饮食品特性、预期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包装及分销方式;⑷根据不同的餐饮业态编制相应的从原材料接受直到消费者使用全过程的餐饮服务流程;⑸分析并确定餐饮服务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潜在危害,并通过对已识别的食品安全危害造成不良健康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的危害评估,选择相应的控制措施。

2.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要的控制措施

1)原辅料采购控制

(1)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制度,选择有资质的供方,不向非法和无证经营供方进行采购。(2)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进货台账,通过感观验证和供方索证、索票的方式进行控制,满足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2)原辅料、半成品的贮存控制

(1)应建立原辅料的贮存制度。易腐原料应冷藏或冷冻储存,并明确规定冷藏或冷冻温度及保存期限;(2)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并明确规定贮存温度及保存期限。

3)烹制加工控制

(1)应根据餐饮食品的类别,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豆浆、四季豆等特殊食品应煮熟煮透。通过感观目测、定期对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及终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进行监测,对工艺参数进行确认。(3)凉菜应在专间操作,应明确改刀熟食从改刀后至供应的时间;隔夜冷荤食品要回烧彻底。(4)应根据食用油煎炸频率、用量和特点,按照GB7102.1《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或监测控制食用油煎炸过程的安全质量。

4)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控制

(1)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5)备餐及供餐控制

应明确规定烹调后至食用前食品的存放温度和时间。

6)餐饮食品的配送控制

(1)应制定配送程序,包括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配送的硬件设施、运输条件的监控。(2)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应根据不同的加工工艺(热藏/冷藏)明确贮存和运输温度和保质期。

7)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控制

(1)应规定采用的消毒方式,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应明确消毒温度及持续时间。(2)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明确消毒浓度及持续时间,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残留的消毒剂。(3)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