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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应急预案范文1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遏制矿产资源采选企业无序发展、污染严重的态势,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矿产行业环保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范围包括萤石及所有金属矿产资源的开采和选矿(包括废渣、尾矿综合利用)企业;时间从20**年2月1日至4月31日。
二、总体目标
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提高矿产行业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遏制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重的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三、工作任务
结合生态类建设项目调查结果,督促各县(市、区)关闭淘汰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位于环境敏感区、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督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完善环境审批手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督促环境审批手续齐全的企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应急措施。
四、工作标准
(一)应关闭企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立即停产,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20**年2月28日之前依法下达关闭文件,3月底前按标准关闭到位,具体标准为切断生产用水用电,清除生产原料,拆除主要生产设备,注销有关证照。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
2.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排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
3.生产中无生态保护措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
4.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或对其有较大影响的;
5.已造成周围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的;
6.因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引起群众多次、集访,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7.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8.其他依法应当停产或关闭的。
(二)停产补办环保手续企业。
1.在建或已建成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未经环保审批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于20**年2月28日前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4月15日前将环评报告提交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逾期未办理的,予以关闭;
2.有环保审批手续且已投入生产或试生产超过三个月,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月20日前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三)限期整改的企业。对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完备,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必须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四)允许生产企业。经现场技术核查,环保手续齐全,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可继续生产。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2月1日—2月20日)。各县(市、区)结合生态类项目调查结果,对本辖区内矿产采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并于1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矿产采选企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1月20日前上报辖区内矿产采选企业情况汇总表,并提交建议关闭和限期治理的企业名单。
(二)核查阶段(2月21日—3月10日)。针对各县(市、区)上报名单,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抽查,对企业的“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维护运行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内部环境管理情况、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情况及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检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建议。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建议关闭和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核查,最终确定拟关闭和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三)整改阶段(3月10日—4月15日)。各县(市、区)按照排查结果,分类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按期整改、关闭拆除到位。
(四)验收阶段(4月16日—4月30日)。组织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体验收。结果列入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将对政府环保责任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对该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是根据市领导的有关指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的,是对2007年开展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的一次“回头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确保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市环保局成立了由李明智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也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要结合今年开展的生态类项目调查工作,进一步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和项目进行排查,切实摸清底数。调查人员对每个企业、每个尾矿库都要亲自到现场,真正了解项目的地理位置、生产状况、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敏感点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等情况,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确保上报的企业情况真实客观。
(三)严格执法,整治到位。对排查出存在问题的矿产企业,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整治到位。
1.对排查出的违法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要立即下达停建、停产通知;
(2)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建设项目,要组织力量关闭、拆除到位;
(3)对符合环保要求,可以补办环评手续的未批先建项目,按照分级审批规定补办环评手续;
(4)对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的和长期试生产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停产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办理试生产手续,加紧开展验收工作。
2.对位于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或附近的矿产企业停产到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提请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关闭;对存在其他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或提请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限期关闭。新晨
3.对环保手续完备的矿产企业污染治理现状进行现场技术核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实施限期或停产治理。
4.对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存在问题的,限期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对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设施、物品的完备性存在问题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要求企业定期进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核实演练效果,确保企业环境应急系统正常运转,演练开展情况以视频文件形式报市环保局备案。
5.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应立案查处的,要依法立案查处,限时办结。
6.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要列入违法企业“黑名单”。
(四)健全档案,如实上报。建立完善本次整治行动涉及企业档案,做到一企一档,资料齐全。
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依法关闭的企业,上报企业基本情况、当地政府发出的关闭通知和关闭现场的照片。
2.对无任何环保手续,但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企业,上报停产通知书、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通知书等文件,手续办理完毕后续报各类审查、审批文件。
3.对位于敏感区域或存在严重环境风险的企业,应上报企业所在地政府关闭企业的正式文件、企业所在地政府责令企业关闭的通知;企业关闭后,上报关闭核查报告和有关照片。
生态环保应急预案范文2
哈尔滨之后,11月8日,上海达到重度污染;南京“拉响”大气污染橙色预警;就连“中国空气最干净”的三亚,也受到影响,一些市民戴上了口罩。
中国气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来之最。
雾霾之于政府,已经不亚于重大突发事件,而且谁都可能遇到。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笼罩在雾霾中,政府会作如何反应?
都是天气惹的祸
特殊天气下,民众总希望政府能有特别的作为,更何况,这已经开始与“乌纱帽”挂钩。但当政府遭遇“霾伏”,仓促应战,可做的其实很少。
当然回应民众关切是必须的。但这些回应中,无一例外指向气候。
对于哈尔滨“史上最严重雾霾”,相关专家的解释是:入秋后10℃以上的昼夜温差在市区形成了逆温层,使得污染物不能有效扩散,积累形成了雾霾天气。
今年1月,河北几乎每天都是雾霾天气,成为不折不扣的“雾霾之月”。其原因被归为为气候的“三宗罪”:冷空气该强不强,太行山脉致风速减小,降雪多湿度大。
10月,这个“理由”再次被搬出来。国庆期间,石家庄再遇雾霾,其市委书记孙瑞彬专门到环保局、气象局探讨,得到的答复是“近期冷空气较弱,地面风速小,相对湿度较大,造成了连续的雾霾天气。”
回应有时候也会将责任推出去。
11月8日,上海达到重度污染后,给出的回应是,一方面是因为秋冬季节上海气象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则是北方进入供暖季节造成的污染输送。
北方指代还比较模糊,6月,上海就曾明确指出责任在江苏。
当时,江苏南京、安徽合肥、上海均遭遇“十面霾伏”,空气质量严重污染。三地环保部门均称,此次灰霾天气主要源自周边的秸秆焚烧散发的烟雾。不过对于烟雾的源头,三地相关部门却互相推诿。
上海市农委人士表示,夏收期间,当地并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情况,此次污染指数上升,是苏北大面积焚烧秸秆所致。
对于上海的“指责”,南京官方微博与新闻媒体则是齐齐将矛头指向了邻居安徽。南京环保部门声称,当日在南京及周边并未发现秸秆焚烧的火点,判断污染源可能来自安徽。
6月11日,安徽环保部公布卫星遥测结果,显示在安徽境内并未发现秸秆焚烧的火点,反而在江苏省镇江发现一处秸秆焚烧的火点。
“安徽农田比较多,全部禁烧确实有难度,但是也不能说都是从这里飘过去的。”距离南京最近的滁州市环保局一名人士称。
“应急预案”能应哪些急?
既然雾霾已经不亚于重大突发事件,制定一个预案就很有必要。
今年初,中东部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后,环保部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检测预警工作,制定应急预案。
此后,东北、华北、西南等地一些城市相继制定有关预案,大致规定了雾霾天气,政府应当做什么。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预案当中的各种“限”。
4月上海制定的应急方案,就规定学校、幼托机构停课、黄标车(除公交车、公路省际客运车外)将被禁止上路行驶、全市公务用车的30%也将被要求停驶等。
北京的预案比上海更加严格:橙色预警时,全市烟花爆竹停止燃放,露天烧烤停止经营;最高红色预警时,公务用车整体停驶80%,运输渣土、砂石等易扬尘的车辆将全部停驶。
在这之外,部分省市的直属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都制定了各自的应急预案。
也许是因为“限”得太多,这些方案并不轻易使用,即便达到重度污染。
11月8日,陷入雾霾困局2天后,上海才启动应急方案。对于为何“姗姗来迟”,上海环保部门称问题主要出在预测上。
根据相关流程,启动应急方案需要预计未来24小时天气不会明显好转。7日,上海做出的预测是“大气扩散条件预计转好、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不料,当晚风向突然转变,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
这些应急预案即便实施,效果也与期待相差较大。
1月,北京空气质量达到极重污染,启动应急预案。对于预案中的措施,全部执行到位后对空气污染会有多大影响,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于建华没有信心,只称理论值无法讨论,因为客观气象条件一直在变,“我们只能说希望大家了解,空气污染是流动的、相互影响的。”
北京大兴区环保局副局长陈东升更直接地说,不管是停驶公车,还是区内十几家企业减排30%,对于空气污染总量的影响都是“微乎其微”。
在他看来,外界最关注的是公车停驶,而实际上应急方案里最重要的“其实是宣传”,数据,广泛宣传,让大家都知道空气污染严重,尽量少外出,引导大家更重视环保问题。具体到要解决这次的极重污染问题,还是要靠风。
逼急了的结果
是的,不管应急预案如何贯彻实施得力,陷入雾霾中的政府都在盼着风的到来。
如果没有风,那就引郊区的吧。
近日西安市规划局局长惠西鲁在谈及治污减霾行动时就表示,西安将在2020年之前,打通“城市风道”,引郊区风进主城区,改善城市微气候环境,“西安的风向主要是东北风和西南风,我们将充分利用这一主导风,将东北、西南盛行风和秦岭上下山风引入城市,将新鲜空气顺着‘风道’输送到主城区。”
不止是西安。为把郊区的风引进主城区,把雾霾“吹”走,杭州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最近也在研究“城市风道”。
尽管目前通风廊道研究才刚开始,还没出成果,但杭州市规划局表示,杭州至少需要规划6条生态带。
当被问及,引风进城吹霾到底有多大效果时,杭州市环境气象中心主任马万里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将重点研究不同的风力、风速究竟可以吹散多大面积的霾、速度有多快等具体问题。
目前杭州共有高层建筑4000多幢,阻挡着风的形成,因此,打造“城市风道”需要打通很多东西向的街道。质疑声随之而来,马万里不得不重申,“建这个不用大拆大建”。
“城市风道”容易招来争议,“全民洗城”同样如此。
10月27日,以“清洗降尘”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洗城”在河北邢台拉开。
所谓“全民洗城”,就是在当地主要领导带领下,邢台市各区及市城管执法局干部群众行动起来,对市区内道路、交通护栏、建筑物立面及屋顶、绿化带、门头及广告牌匾等进行集中清洗。
用邢台日报的话说,这是“为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生态环保应急预案范文3
关键词: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建议
1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对于我国企事业单位中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以及管理来说,一般都是依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制定和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需要编制应急管理预案的企事业单位,然后企事业单位根据要求进行管理预案的编制,完成后交由专家评审,并由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1.1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不完善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一系列文件,对现代企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就其中的相关文件来说,大多主要是总体要求,对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的实际技术问题以及具体的要求等,并没有详细规定,这就为企业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企业废水事故应急池中化学品的储藏以及应急池本身的容量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指导,尤其是对于围堰设置技术要求等,这会导致预案编制以及评审工作等的技术管理存在问题,对工作的落实造成影响,同时,也会使得后续的工作难以得到良好的进行。
1.2部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家专业性不强,应急预案实际操作性不强
就我国现在的企事业单位中的突发环境事件管理中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来说,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事业单位都应当进行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但是就现在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在这方面的管理以及技术储备是不完善的。现在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并不具备进行自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工作,因此,为了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要求,现在市场中就出现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事业单位中的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进行专业化的制定。同时,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现在的市场要求,环保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规章制度制定时,会相对宽松一些,不会做硬性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国市场中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技术服务团队的产生。但是,就现在这些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来说,存在专家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实际操作性不强,影响企业的作用。
1.3企业对环境应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对于我国现在的企事业单位来说,对于环境应急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足够,尤其是对于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工作等,存在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企业的有效发展。现在我国企事业单位也在加强对于该方面内容的重视,尤其是部分的地区还将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与企业排污许可自己企业中的环评审批等进行结合,从而加强企事业单位对于应急管理预案的重视,但这还并未发展至全国各个地区,现在仍然存在较多的地区为了应付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而将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等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够真正的将其落实到位,因此,还需要不断的进行该方面内容的宣传与管理。
2建议
2.1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要求
对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建设来说,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应急硬件技术要求,并且对企事业单位中现有的应急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完善,以确保企业在落实工作时能有完善的依据。
2.2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预案工作人员培训
对于我国的企事业单位来说,为了更好的实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有效落实,首先应当保证企事业单位中能够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以及后续工作的定期进行,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企事业单位能够对该方面的内容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以及能够更好的将工作进行下去。在实际的建设中,可以成立专门的团队,并进行技术培训等,提升专业素养。
2.3增强分类管理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各组织进行分类管理,了解各组织之间的差异性,同时,依照相关的专家规定的要求,进行企业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
2.4加强监督管理
对现在的企事业单位来说,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监督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加强监督,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来,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现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企业也在逐渐的与世界接轨,为更好的促进我国的企业发展,就需要不断的改善我国现在企业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企业环境风险监督管理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就现在的实际情况来说,还存在较多问题,阻碍企业的发展,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1]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
[2]袁鹏,宋永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的建议[J].环境保护,2017,45(05):23-25.
[3]李巍,范娟.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发挥应急预案核心作用[J].环境保护,2011(22):23-25.
生态环保应急预案范文4
201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将以“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为主要目标,围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大气重污染应对、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化工园区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队伍能力标准化建设”等五方面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我市环境安全态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保障工作。配合水务等部门做好备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配合)
二是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制订出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污染控制科牵头)
三是提高企业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厅相关要求,逐步推进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试点工作,年底前力争有1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通过环境安全达标验收工作。(环境监察大队牵头)
四是提高重点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协调配合经济开发区开展一次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环境监察大队配合)
五是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加快制订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设立独立的应急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力争年底前完成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应急队伍能力。(人秘科牵头、环境应急管理中心配合)
三、其他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零报告、饮用水源地巡查报告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季度报告工作。积极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的总体要求。
二是继续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全过程管理。根据省厅出台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和《省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完成本级环保部门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工作。推进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2014年底前,完成3-4家重点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生态环保应急预案范文5
近来,雾霾总是变换着花样在折磨我们的生活。霾魔犹如幽灵般一会儿飘在这片空中,一会儿飞到另一片天空,害得满载游客的飞机不得不扫兴返航,婚车摄影根本抓不住车队的“踪影”……面对窘况,人们就像一只被关在“霾笼”中的鸟,想要挣扎,却难寻觅合适的方法跳出牢笼。更令人担心的是,医院里呼吸道疾病就诊量与道路上车祸事故发生率骤增,不禁令人联想到历史上的“伦敦雾事件”致死的亡魂,顿觉空气中多了一丝血腥味。雾霾频响的警报,也凸显出有效治理的紧迫性。
客观地讲,《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地的治霾效果有较大进步。比如,今年10月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比上一年同期相比要好转很多;环保部空气质量榜最后十名的变化,凸显一些城市摆脱空气质量垫底的努力。更为重要的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不仅在理念上也在制度上把生态责任列在了经济发展政绩的前面。这一切,都构成了雾霾治理的制度保证,也成为公众保持治霾信心的坚实基础。
虽然说,雾霾治理是个世界性难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有共识、有决心、有方案、有行动,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自然总会到来。可是,纵观近期一些地方在雾霾天气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弊端,人们不免会有点出离愤怒。比如,辽宁沈阳PM2.5爆表高达1400,政府虽然启动了一级预警响应,可建筑工地顶风施工,环保官网瘫痪近2个小时,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启动一级响应竟不知情……面对雾霾,各地虽然积极制定了各种应急预案,但从实际执行来看,因可操作性不足、责任分配不到位、部门联动性差、沟通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一些应急预案形同虚设,白白地损害群众的健康。我们可以接受漫长的雾霾治理期,但绝难容忍这类治理过程中的懒政、怠政甚至是敷衍塞责。
不难预见,雾霾锁城的局面我们还将经常面对,但天蓝真不能只靠等风来。地方政府是治霾的责任主体,各地环保部门是具体执行的主管部门,难道真不能制订好应对雾霾的措施?难道真不能让法律、制度、预案严格落实发挥效用?那就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和作风的问题。
北京市市长王安顺2014年对北京治不好霾“提头来见”的表态,时至今日仍令人记忆犹新,正因其展示的治霾信心和决心。治理雾霾,今天仍须有“提头来见”“摘帽而去”的责任与担当。因此,对于各地治霾不力、应急不及格的行为,就应严肃问责,该打板子的就要打,该免的“乌纱帽”就要免。
(选自“人民网”2015年11月17日,有删改)
生态环保应急预案范文6
海洋污损和溢油灾害
2000—2010年,浙江海域共记录到海洋污损事件504起,累计污染面积超过410km2(表2),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28900万元。引起海洋污损的主要原因为有陆源排污污染、养殖污染、农药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溢油。如,2003年11月,台州市椒江、路桥两区沿海滩涂发生重大渔业污损事件,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大约为32.0km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00多万元。海上溢油灾害主要是海上作业和航行过程中的溢油造成的海上污染灾害[4]。自2000年以来,浙江海域发生的溢油(含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累计51次,累计污染面积超过310km2(表3),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4000万元,溢油(含危险化学品泄漏)量累计超过2500t。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因溢油灾害造成的海域污染面积、经济损失和溢油量绝对不止表3中列出的合计数值。因为2000年、2002年、2009年和2010年均有溢油事件发生,但污染面积缺失;同理,2000年、2009年和2010年溢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2010年的溢油量数据缺失;2006年,现代独立轮特大溢油事故造成近400t重油泄漏,舟山海域成灾面积约300km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而表3中仅以1000万元计。浙江海域的溢油灾害主要发生在舟山—宁波海域,这与宁波—舟山港本身的战略地位是密切相关的。宁波-舟山港拥有镇海、岙山、大榭、册子岛等四大25万吨级以上油码头和储备基地,年卸油能力8400万t,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和海上交通枢纽。溢油灾害对浙江海洋生态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7-20]:①造成海洋生物大量死亡。溢油事故产生的油膜覆盖大面积海域,造成海水严重缺氧,使大量藻类、鱼虾贝类和海鸟死亡,或使经济鱼、虾、贝类因富集石油烃而产生异味。②破坏海洋生态平衡。海上油膜阻断光合作用和“海-气”交换,从而降低海洋初级生产力,破坏海洋生态平衡。③海岸带严重受损。溢油抵岸,玷污海滩,不仅危害滩涂动植物资源,还将影响海洋水产养殖,造成海产品污染;而清除其污染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另外,溢油污染还将对沿岸风景、红树林、滨海度假旅游产生负面影响,造成沿岸旅游业的经济损失。
生物入侵
浙江沿海的主要入侵生物为互花米草。20世纪80年代,为了研究互花米草的消浪保堤保滩功能,浙江省开始在玉环县桐丽五门滩涂试种互花米草。2000年之前,互花米草在浙江主要分布于温州沿海,面积约392.1hm2[8]。2000年以后,互花米草的分布区域逐渐扩大,分布面积也随之增加,到2007年其面积已经扩大到4812hm2,主要分布于温岭、黄岩、苍南、平阳、瑞安、温州市区、西门岛、西沪港以及杭州湾南岸(三北浅滩)[9-12]。据资料统计,到2010年,互花米草在浙江沿海的分布面积已经扩大到6924hm2,主要分布于苍南、温州湾、乐清湾西门岛、台州湾、三门湾[13]、象山港和三北浅滩。互花米草具有极强的入侵性,对芦苇、滩涂底栖生物、养殖生物和红树林的生长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互花米草植株高大、根系发达、繁殖能力极强,能够与芦苇等本土植物争夺光照和营养物质,威胁当地的滩涂养殖和生态系统健康。互花米草发达的根系能够拦截随潮水而来的鱼虾贝类,潮水退落时,鱼虾贝类被拦截缺水死亡,从而威胁渔业生产,宁海市就有好几千公顷滩涂深受其害,每年损失超过5000万元[12]。至2010年,乐清湾西门岛上的互花米草分布面积已经扩大到1705hm2,仍在不断入侵岛上有限的红树林,严重威胁红树林的生长。而互花米草的清除又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难以根除。
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对策
1浙江省已经实施的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对策措施
1)省、市、县三级海洋监测体系建设
浙江省的海洋环境监测业务化工作起步于2001年,至2007年,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基本具备实施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能力。至2010年,省、市、县三级监测机构已发展到26个,包括1个省级中心、5个市级中心(站)、20个县(市、区)级站。业务化任务监测已经覆盖全省近岸海域,监测预警报业务涵盖9大类21项,包括全省海洋环境质量与趋势性监测、入海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赤潮监控区专项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应对气候变化监测、涉海许可监督检测、专题监测、监测质量保证。此外,2008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编制出台了《2008—2015年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能力建设规划》,确定了全省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省级机构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基础的省、市、县三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体系。
2)赤潮、油污染等海洋生态灾害防范措施
浙江省历来十分重视赤潮、油污染等海洋生态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从方案、预案的制定、监视监测系统的不断完善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多的成效。①方案、预案。制订了《赤潮防灾减灾工作方案》《赤潮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②监视监测系统。监控范围由2002年建立赤潮监控区,至2008年扩大到全海域;监测手段从调查船、飞机到卫星遥感,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测系统;建立赤潮志愿者队伍,至2008年受聘志愿者达三百余名;防污染专项行动,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实施船舶油污水排放口铅封。③宣传力度。省级赤潮灾害信息通报,市级赤潮灾害信息通报,县级赤潮监测简报、报告。
2今后的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对策措施
浙江省虽然在海洋环境监测、赤潮灾害防范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并取得了许多成效,但在溢油、海洋污损和生物入侵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欠缺。浙江省又拥有宁波—舟山港这样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和海上交通枢纽,一旦发生重大溢油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浙江的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形式依然十分严峻,今后的对策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政策方面
加强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22];制定严格的陆源排污监督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涉海环保协同监管;建立海洋生态灾害分级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客观、科学的分级评估标准;加快制定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规划,尽快制定海洋生态灾害经济损失评估规则;制定海岸带发展规划,加强对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加强对湿地和滩涂的生态环境保护。
2)技术方面
进一步加强现有海洋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和健全海洋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和赤潮灾害预警系统,建立重大海洋污损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海洋污染重大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理能力[23];加强国际国内地区间监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海洋环境监测、观测信息共享;逐步开展生物入侵业务化监测,充分利用3S技术,及时监控海洋动态变化过程,逐步建立海洋生态灾害数据库,客观地评价海洋生态灾害;做好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