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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的养殖问题范文1
[关键词] 猪肉安全 健康 养殖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188-01
前言
近年来瘦肉精致人死亡、过量抗生素致癌致残等事件不断发生,以及口蹄疫、猪高热症等疫情不断爆发。同时,由于猪肉产品在制作、生产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安全问题的存在,使人们谈肉色变。为了民众吃上放心肉,保证猪肉的安全卫生,我们应该从生猪养殖环节入手,从源头解决猪肉安全等问题。本文结合生猪养殖经验,针对生猪健康养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生猪健康养殖中的问题
1.人们对养猪行业认识不够充分
长期以来,我国养猪大多是以家庭庭院式的养殖方式,认为养猪是一个谁都可以胜任的工作,认为养猪是一种低投入无风险的事情,事实上,现代的规模化养猪与以往的家庭庭院式的养猪不是同一概念。
2忽略基础设施建设
有些养猪场在厂址选择与猪舍建设方面欠科学的考虑。在厂址选择方面,有的养猪场建在居民区或者靠近居民区,猪舍建设方面也未能按要求区分开猪的生活区、生产区和生产辅助区,也没有注重排污排废工作。
3忽视质量安全问题
目前养猪企业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为了追求生猪的快速增长,而不顾饲料的安全问题。甚至给生猪饲喂含有瘦肉精的问题饲料;有的则为了追求低成本,给生猪饲喂发霉、变质的饲料以及营养不平衡的低廉饲料,从而导致猪肉的质量品质降低。二是在生猪养殖中对于生猪疾病治疗的问题,伴随着养猪场的生猪养殖数量大幅度增加,为了达到防治疾病,预防恶性疾病的爆发,养猪场给生猪大量使用抗生素,导致生猪体内有大量药物残留,危害肉产品的食用安全。
4忽略环境问题
养猪场附近往往都是臭气熏天的,这是大多数人对于养猪场的最直观的印象。目前,养猪场对于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随处排放,导致猪场附近形成大面积的臭水沟,以及大量粪便堆积,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同时导致了大量蚊、蝇滋生,给猪疾病的发生提供了主要传播介质,严重影响着生猪的健康养殖。
5兽医队伍薄弱
目前我国的猪肉供应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家庭散养,由于农户对于防控猪疾病的知识缺乏,很容易导致所养的生猪出现较大的疫情;目前,我国兽医的现状更是不容乐观,平均一个乡镇仅有一名兽医,而且有的兽医专业知识也不够精通,往往导致误诊的情况。由于技术有限以及设备落后等原因,在猪的防疫工作中一直是很难做好,严重影响生猪的健康养殖。
二、生猪健康养殖问题相应解决措施
1构建合理科学的养殖环境
在猪场的选址上要选择距离居民区较远的地方,以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环境,同时也要综合考虑猪场的水源、交通等问题。对于猪舍建设方面,要结合养殖情况分类建设。对于猪场的种猪(公猪)要进行单独的饲养,对于母猪的饲喂方面要区分一下几个不同的猪舍:一是日常的生活区,二是母猪临产的猪舍,三是母猪生产后的猪舍。特别注意对于临产猪舍要注意好消毒卫生。对于生猪养殖的猪舍,要保持猪舍的干燥舒适,为生猪生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合理规划饲料的组成
针对生猪的不同阶段要饲喂不同的饲料,已达到快速增长,快速育肥的目的。选择正规厂商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饲料,同时还要考虑营养平衡、物质齐全的饲料,主要包括蛋白质、氨基酸、矿物质、以及维生素等营养物质。要注意饲料的安全问题,杜绝在饲喂生猪的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也要尽量少在饲料中添加一些抗菌的药物。在饲喂安全方面保证生猪的健康养殖。
3加强猪类疾病的预防以及治疗问题
首先,要建立严格科学的免疫制度,养殖场要按照规定对幼猪注射疫苗,疫苗注射类别要齐全,按照不同的生长周期注射。
其次,要严格执行消毒工作。主要分为设施消毒、猪舍消毒、饮用水消毒。在猪场设施消毒中,要注意定时用低毒、高效的清洗剂消毒,并且要多种消毒剂交替使用,提高消毒的效率。在进行猪舍消毒时,如果舍内的生猪不能及时转移,需要带畜消毒时,要注意使用低毒对皮肤没有腐蚀作用,或是无毒的表面活性消毒剂,例如新洁尔灭,百毒杀等消毒剂。在对生猪用饮用水消毒时,应该使用易溶于水的消毒剂。例如漂白粉,次氯酸钙等。
第三,在对于治疗猪类疾病时,要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兽类用药标准来执行用药。在保证疾病快速高效的治愈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减少化学类药品以及抗生素的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治愈的前提下停药。禁止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兽类用药,以及已经被淘汰,过期的药品。
4粪便污水的处理
猪粪便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治理不好,就成为环境的污染源;如果我们科学合理的加以利用就可以变废为宝,对我们的社会作出贡献。具体措施可以在养猪场内建设沼气池,利用沼气发电技术用动物粪便产生电能还有甲烷气体,既可以提供猪场的平时用电和能源需求,剩余的电能同样可以输入国家电网。沼气池产生的甲烷气体可以供当地居民平时做饭用。沼气池内产生的废渣还可以作为农田很好的肥料。一举两得,及解决了动物粪便的污染问题,又产生清洁能源。
三、结语
随着猪肉制品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肉类安全问题也受到社会极大的关注。生猪健康养殖是保证肉类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猪肉食品在市场中正常安全的流通,在生猪的健康养殖中,应该再作进一步的探讨研究。
参考文献
[1] 袁东芹. 生猪健康养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农业科技. 2013(02)
[2] 康俊霞. 草原生态恢复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农业科技. 2010(05)
[3] 龙久明. 浅议畜禽健康养殖对策[J]. 青春岁月. 2011(12)
生猪的养殖问题范文2
关键词:主题研修;评课;议课;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G4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2B-0072-05
评课、议课是教师群体日常教学研讨活动的重要形式。通过观课后的集中研讨,从学生发展的视角,对学习活动、教师教学及教学活动过程进行反思与重建,是当下学科教研与教师培训的主要路径。如此,观、评、议三者有机联系的主题研修活动,是教师间相互切磋,提升学科教学素养,营造团队研究氛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受传统教学观及组织方式的影响,公开课研讨等研修活动常出现观、评、议相对割裂,内容与主题联系脱离的现象,形成相对孤立的封闭系统,基于现象事实的简单评述,使得评、议课活动处于较低层次的“言说”“假设”“封闭”状态。
一、评、议课研修活动的观察与反思
1.参照偏离的评、议课
评、议课的参照偏离现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照视角偏离,即评、议课双方,以教师“教”的视角进行课堂反思,采用“教得怎样”的方式进行评议,而没有从是否最符合学生“学”的视角展开对课堂教学推进的思考;二是价值判断偏离,即评、议课双方,以自己的习惯、喜好或课堂感X为判断基础,由于没有核心主题的引领,因此往往只是对教学中某一环节进行评议,采用“好”与“不好”的主体“感觉”判断,而没有将设计是否最符合学生的学习活动、推进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等作为考量点。
2.面面俱到的评、议课
“全面”“冗长”是当下评、议课的突出症结。一方面教师“观课”能力不足,只观其形,不解其意,简单化的“听课”,无法形成某一角度的思考;另一方面教师习惯将主要精力聚焦于“课”的内容,没有形成聚焦问题的针对性观察与分析,因此评、`议课呈现出“面面俱到”的过程“阐述”。“无话则长”现象的产生,来源于问题不聚焦,这种散点状全覆盖的个人理解式“阐述”,一来无法互动,二来无法深入,因此效益水平较低。
3.方式单一的评、议课
传统教学研讨中评、议课活动基本是以执教者简单反思,同伴间相互评价为主,没有或较少涉及“议”的环节。辛苦执教完后,上课教师会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于被“评”、被“议论”的角色。一来是上课教师不善于对自我课堂进行即时反思,二来是传统评、议课中,单一的“指导”“评价”功能影响着教师间评、议课文化的形成。
二、评、议课主题研修需要凸显三种视角的转换
开展教师团队主题研修活动,我们需要回到研修活动本源意义上,即促进教师发展,促进团队研究提升,并最终服务于学生的发展。“选择什么内容研究”“从哪个角度进行分析”“可以怎样设计”“学习评价如何融于学习过程”……主题式的系列化思考,有助于老师们明确研究方向,带来更多的主动权与选择权,进而带动教师对于问题持续、深入的思考。
1.观课:从关注“教”走向关注“学”
观课“观”什么,决定了评、议课环节的价值取向。如果仅仅关注教师的“教学”活动,那可能“听”到的将是“预设”的问题,“精致”的练习,“生动”的评价,唯一没有“听”到的,也是最为关键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达了些什么,思考了些什么,学习状态是怎样起伏的……并据此为基础,教师是如何顺应学生的思维,精巧细腻地互动生成,精致推进,练习巩固,激活思维。
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因此,教学研讨中的评、议课,需要转换评议的视角,从学生主体学习活动本身出发,以多维视角去审视学习过程,进而才能体悟到活动背后的设计意图,目标引领下的活动环节设计,更为重要的是形成对“教”与“学”的清晰认识。
2.评课:从散点“评课”走向主题“议课”
“评”是评价,做出判断,提出策略,好的评、议课文化,形成的是围绕中心(主题)的深入思考、对话与重建。在这种背景下的主题研修,教师间不再考虑“评”与“被评”,不是一味的“辩解”与简单的“抛问题”,而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在主题引领下切中要害,聚拢核心,提升研究效能。
从“评”走向“议”,需要打破下结论、评好坏的藩篱,将研究活动从“表现、展示”中跳出,真正形成基于教学现场的问题聚集,超越现象,深入对话,促进理解和教师自主选择。“议”集中体现在共同商讨,议出多种可能与设计角度,形成对问题的深入思考,进而形成策略与解决方法,为后续教学及研究提供帮助。
3.议课:从“个人独白”走向“群体互动”
有质量的教学研讨活动往往是由一群人的对话引发思考而完成的,“个人独白”式的评述,可能在某些环节,会让听者有所触动,但更多地由于缺乏主动回应与切身思考,往往是浮于表面,即“听听激动,过后不动”。究其原因,就是问题没有从个人思考走向群体互动,没有借助研讨机制辨析清楚,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
因此“评、议”课,首先要转变研讨氛围,改变教师的“被评”地位和失语现状,主动参与到互动议课中,鼓励教师主动暴露问题、提出问题以获得研讨的主题,从“被动听”到“主动研”,发表个人对问题的主观理解。群体互动式的议课活动,有助于建立具有批判精神的研究团队,构建新型研究文化,激活传统教学研讨模式下的“评课、议课”的效能发挥。
生猪的养殖问题范文3
一、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
1.对学习、升学竞争的过度焦虑。
这个问题,年级越高情况越严重,但现在也出现了向低年龄、低年级发展的趋势。一些孩子刚刚入学,其家长就把注意力放在孩子是不是能考“双百”上。中小学生中的厌学情绪、考试焦虑和逃学、出走等现象,以及自我意识中的自卑情绪,都与此密切相关。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升学和就业的压力,当然也与父母的过高期待和教养方式密切相关。
2.人际交往中的心理矛盾与冲突。
现在的中小学生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许多人从小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他人、依赖性强、不能容人等不良倾向。这使得他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面临很大的问题:一方面,他们缺乏人际交往最起码的知识和修养;另一方面,他们又特别渴望和依赖同龄人的友谊和交往,他们需要从友谊中获取心理上的支持与归属,来填补青春期之后与父母、长辈疏离而造成的情感真空。这就形成了巨大的心理矛盾与冲突。
3.与父母、师长缺乏理解沟通导致的心理矛盾与冲突。
中学生与父母、师长难以沟通,相互间缺乏必要的理解,也是造成他们心理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冲突进入青春期之后更加突出,使他们普遍感到压抑、苦闷、无助和烦躁。一方面,他们特别希望父母、老师理解他们的想法和做法;而另一方面,他们感到自己虽然在生活上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但在精神生活上却如同乞儿。
4.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变化引起的困惑与不安。
学生的青春发育期带来了一系列心理的困惑与不安,使一些学生陷入苦恼与迷惘之中。比如男生的“遗精”和女生的“月经初潮”,他们往往因缺乏思想准备而表现出紧张、慌乱、不知所措的情绪,心理冲突比较明显。
5.个性发展不完善导致的心理问题。
我国中小学生的个性发展普遍存在问题,依赖性强,意志力薄弱,心理承受能力差,情绪不稳定,情感淡薄等,这些问题使他们很难独立地面对自己生活和学习中的种种困惑。
二、培养中小学生健康心理品质的方式、方法
1.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为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奠定良好基础。
可利用大会、班会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使全校教职工能够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其次,可设置心理咨询室,设立心理咨询信箱,培训专职心理健康老师,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步入正轨。同时,要积极购进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刊物资料,增大信息量,使教师们能开扩视野,用丰富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警醒学生。
2.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保持心理相融。一个学生能与周围人保持一种融洽、正常的交往,才能在心理上产生安全感、归属感和自信心。在教育中,必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强集体观念;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交往中的冲突,主动并乐于与人交往,以诚恳、公平、谦虚、宽厚的态度对待别人,容忍别人的短处和过失,从而使别人乐于和自己交往;引导学生建立新型家庭关系和师生关系,使他们生活在尊老扶幼和尊师爱生的环境之中。
3.加强情感教育,培养健康心理,使学生有丰富的情感生活。
教师和家长都必须重视情感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教育他们认清人生的意义,树立远大的理想,追求自己的奋斗目标。一方面,教师要帮助学生增加“营养”,满足身心发展的需要,提倡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观赏体验文学艺术,欣赏社会中美的事物,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另一方面,教师要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根据趣味性、可行性、发展性和系列性原则,通过制定计划,保证时间、人员和场地,积极宣传,及时指导和认真总结,设计具体的活动,让学生“通过自主的训练,培养自主处事的心理品质,克服依赖心理;通过志向训练,培养积极进取的心理品质,克服惰性心理:通过情感训练,培养活泼开朗的心理品质,防止闭锁心理”,从而在活动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心理。
4.开展学科渗透,激发学生学习的心理潜能。
生猪的养殖问题范文4
——制度内政策设计分化,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企业化。这几年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没有按照原定的制度设计目标进行,政策的调整更多地依附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被动地接受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对养老保险政策的推动,致使养老保险政策陷入企业化的困境。个性的、企业化的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增加,政策差别不断扩大。
1、相同企业,由于性质不一样,养老保险费筹资比例不一样,企业养老保险负担不均衡。以赣府发[*]14号文件为“分水岭”,*年以后,我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由统一逐步走向分散,*年低费率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剧了养老保险政策的分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垦企业等以行业或企业为特色的养老保险政策纷纷“出炉”,不同行业或企业的养老保险政策开始出现差异,养老保险政策行业或企业化的现象日趋明显。分所有制、分企业类型、分从业人员的身份,开始实行不同的筹资比例。不同企业类型相同工资的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一样。养老保险负担不平衡的问题开始凸现。同一商品的生产企业,由于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比例不同,企业产品成本费用出现差异,这种政策人为地给企业带来一个不公平竞争的环境。本来养老保险改革解决了“企业保险”中由于不同企业退休人员人数不一样产生的退休费用畸轻畸重的矛盾,在养老保险政策不断趋向行业化或企业化的过程中,由于不同企业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比例不同,又产生了缴费负担畸轻畸重的新矛盾,背离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初衷。这种政策既破坏养老保险统筹调剂的机理,又有失市场公平,背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法则。表1对我省现行不同企业类型相同工资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进行了比较,假设非公有制企业按低比例缴费,以*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公有制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比非公有制企业每人每月要多缴45.64元,若一个国有企业有一万名参保职工,那么一年要比非公有制企业多承担547.68万元的养老保险费,这无形中增加了公有制企业的生产成本,影响了公有制企业在市场中的公平竞争。
2、相同缴费基数、相同缴费年限的从业人员,由于在不同性质的企业工作,养老保险待遇不一样。我省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从结构上看,所有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的计发办法都是一样的,即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但是不同企业类型,每一部分养老金的计发政策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基础养老金,政策设计的目标是体现公平,计发的比例都是20%,计发的基数考虑了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按所在设区市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计发。但现行政策并没有按照制度设计的目标进行实施,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的基础养老金打破了区域限制,不管其在什么地方工作,全部按省会城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在启动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过程中,对农垦企业职工的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又作了特殊的规定,农垦企业中农业企业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按所在市县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非农业企业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按所在市县农垦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等。实行低比例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降到了16%。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正常缴费比例和低缴费比例两种缴费方式,对应实行了不同的记帐比例,即分别按11%和8%记帐。过渡性养老金,分行业设计了不同的计发系数,如原行业统筹企业设计为1.3%、地方一般企业设计为1.2%、农垦企业设计为1.0%,造成不同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的差距较大。表2以对不同企业类型相同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的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进行了对照测算,在相同条件下,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比一般企业每月要高152.32元,比低比例缴费的企业要高249.31元,比农垦非农业企业要高346.29元,比农垦农业企业要高446.13元。这种不合理政策造成的养老金待遇差,在具体实施和操作过程中容易使职工产生攀比心理,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容易引发上访等群众性事件。例如,由于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养老金待遇普遍高于地方养老金待遇,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流动到地方企业就业后,职工不愿意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地方,这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现象。
2、假设缴费年限为30年,其中有15年视同缴费年限。
3、原行业统筹企业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省会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由于省会城市的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大体为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1.3倍。为了计算方便,本表省会城市职工平均工资取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1.3倍。
4、农垦企业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分农业企业和非农业企业,非农业企业的计发基数为所在市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农业企业的计发基数为所在市县农垦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了计算方便,本表非农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取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0.6,农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取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0.35。
——制度外政策执行分化,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地方化。在我省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政策执行不到位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政策的实际操作与制度设计目标不仅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不同地方政策的实际到位程度相差也很大。
1、政策本身设计不周全,地方政策执行权较大。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对经济、社会的足够调查和研究,政策的设计考虑不周全既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也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这主要存在两类现象:一是政策“真空”现象。在养老保险政策中,一些政策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甚至无法操作,各地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不得不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或者解释性的政策,以保障本地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政策“真空”的出现,为各地执行养老保险政策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从制度上给予了各地执行养老保险政策的权力。例如: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对新参保的企业,政策规定要补缴,但是如何补缴,没有具体的规定,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的那一年即20世纪80年代起补缴,有的地方从建立统筹结合制度时开始补缴等。而且补缴费用范围的确定也不一样,有的只补个人帐户部分,有的只补养老保险费本金,有的本息都要补,个别地方还要求罚缴滞纳金。由于补缴政策各地差别很大,企业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因此差别很大,少则相差几万、几十万,大则相差几百上千万。二是政策“二义性”的现象。由于政策制定者对情况欠全面考虑,出台的统一政策并不统一,二义性或多义性的政策较多。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只能根据自己对政策的理解去执行。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很多不必要的政策差异,造成事实上的政策不统一,与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大相径庭。如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工龄过程中,有的地方要求满周年才能计算一年的工龄,有的地方理解6个月以上就可以计算一年的工龄,由于这种理解差异,对退休人员来说每个月的养老金就要相差几元到十几元。
2、政策落实机制不健全,地方执行政策的弹性化的因素较多。当前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过程可看作是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企业的互动过程。在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企业往往策略性地采取一些与政策规定不一致的行为方式,而基层经办机构也不得不采取一些变通的执行策略,这一过程使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实施呈现出弹性化的现象。例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弹性化的因素就比较大,按照政策规定,职工的所有收入,包括奖金、加班费、甚至发放的实物都要作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但在实际核定基数的过程中,将奖金、加班费、甚至发放的实物纳入缴费基数是少之又少,不仅如此,就是企业发放的货币工资,也不是所有的都纳入了缴费基数,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缴费,设立几本帐,采取一切办法逃避一部分养老保险缴费。由于各地执行政策的弹性化,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强有力的政策落实机制,政府与企业,特别是经办机构对企业的控制弱化造成的,这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弹性化的体制性和机制性原因。
3、政策权威性不强,地方违规执行政策的现象较多。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规范,政策的权威性在基层的执行过程中很难得以体现,因此在养老保险的微观执行主体上或承受主体上出现政令不畅、政令不通就成为必然。不仅没能保证政策很好地贯彻落实,有的地方还蓄意对政策进行曲解,改变政策的精神实质,使制度设计的政策面目全非。如很多县市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保护政策,以不参加养老保险为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这与上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政策背道而驰,但由于养老保险政策缺乏权威性,上级部门也只能听之任之;有的市县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为了减轻企业改革的成本,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有的县市为了减轻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在剥离企业办社会的过程中,擅自增加养老保险统筹项目,把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支付,变相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正因为没有或者说不能对这些违反政策的现象进行纠正,也没有或者不能给予处罚,只能是任其发展,这使得养老保险政策的权威性进一步受到了损害。
——体制内机制缺位,多极养老保险责任单极化。目前我省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的机制缺位,影响了政策的贯彻落实,本应由多方承担的养老保险责任演变成由某一方承担。
1、扩面征缴机制缺位,扩面征缴的责任主要落在各级经办机构身上。由于现行制度下的养老保险缴费率较高,对于企业来说,当前的缴费率相当于增加了一个20%的增值税,参加养老保险必然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无疑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企业采取许多方法来逃避缴费或少缴费也就不足为怪。扩面征缴工作本应是全社会的责任,企业和职工有责任有义务缴费,政府有责任采取措施强制企业和职工缴费,社会各界有责任监督企业和职工缴费。但我省很多地方,无论在企业和职工层面、社会层面,还是在政府层面,都没有形成正常的扩面征缴责任机制。在扩面征缴工作过程中,企业和职工逃避缴费,政府不仅不帮助强制征缴,不少地方政府甚至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进行干预,对部分企业实行保护。这样,扩面征缴的主要责任实际上落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身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不要说当前我省企业的情况复杂,大部分社保经办机构经费不足,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异常艰难。就是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准了的按照政策规定必须纳入养老保险的企业,由于诸多原因,也只能“望企兴叹”,无法要求他们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2、省级统筹机制缺位,养老保险调剂的责任全部落在省级政府上。由于省级统筹机制缺位,省级统筹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剂能力不强,不同地区之间的基金基本上不能相互调剂。在全国范围内,市县之间的基金结余和基金不足并存,基金结构性缺口较大。一些困难市县确保发放的缺口只能依靠省级调剂和中央财政补助解决。以*年为例,当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为10亿多元,但由于省级统筹调剂能力弱,基金调剂力度小,基金的结构性缺口达13亿多元。省级统筹无法实行县区之间的余缺调剂,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隶属于同级政府管理,按照现行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转必须经过同级政府批准,本来可以直接、快速进行的资金调拨变成了政府之间复杂的利益协调。由于市县政府不批准,不少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连政策规定应上交的调剂金都无法上交,更不要说直接对市县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财务体制严重制约了省级统筹的发展。因此,当市县养老保险出现缺口时,调剂的责任就全部落到省级和中央政府上。本来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实行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政策是增强国家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手段,但现在由于机制的缺位,省级统筹和中央财政补助反而成了离心因素,大家都不愿意上交调剂金,却都想吃省级统筹和中央财政补助这块“唐僧肉”。
3、确保机制缺位,养老保险“兜底”的责任完全落在省级和中央政府身上。1998年实行“两个确保”以后,确保的责任问题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了实现“两个确保”,不断增加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这使得“两个确保”的责任自然地落到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身上。虽然,政策上规定,“两个确保”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但养老保险责任正逐步被扭曲为下级过度依赖上级,上级的责任无限地扩大,下级的责任不断地上移,事实上的责任已经完全落到了中央和省级政府身上,中央和省级政府已经从“两个确保”的有限责任变为无限责任。随着中央和省级政府责任的不断加大,如何划分各级政府的责任是实现“两个确保”以后亟待解决的问题。
——体制外管理缺位,统一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多元化。我省目前养老保险管理比较落后,不仅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也十分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蛯
1、现行养老保险管理方式落后,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个人参保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就业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灵活就业、弹性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劳动力流动的速度大大加快。养老保险面对的参保对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参保对象正在实现从“参保单位”为主向以“参保个人”为主转变。由于以个人形式参保的人员,其劳动关系大都处于不稳定或无雇佣单位的状态,养老保险登记、管理、接续、转移都与现行的养老保险管理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现行以单位为主体的经办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个人参保的需要。
2、现行养老保险业务操作不规范,同一种业务经办流程差异较大。由于养老保险工作比较复杂,业务操作环节较多,从登记、到基金征缴、个人帐户管理,直至待遇的发放,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多个工作部门、多个工作岗位、多级工作权限。由于全省没有强制推行一个统一的业务操作规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操作环节的划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以及工作权限的管理上都不一样,就是同一种养老保险业务处理,各地经办流程差异也很大。例如养老金待遇的审核,有的由业务人员审核,有的由社会化服务人员审核,有的由财务人员审核。在流程上,有的经过一个审核环节就可以了,有的要经过两个或者更多的审核环节。各地业务操作的差异,给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带来非常不便,既影响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又损害了社会保险机构在参保职工中的形象。
3、现行养老保险信息化程度低,养老保险经办误差较高。我省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不少地方仍然依靠手工操作,效率低下。虽然有些地方已采用了计算机管理,但由于基础工作较差,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和发放计划无法通过计算机生成,养老金待遇计算无法通过计算机产生,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无法进行异地协查。养老保险数据不准确、重复参保、冒领养老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就是同一种养老保险业务,由于业务经办人员不同,可能出现不同的经办结果。例如养老金待遇计算,这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计算一个人的养老金待遇至少要涉及到几百项数据,还要涉及包括月积数法在内的几个很复杂的计算公式,如果没有计算机管理,不说原始数据可能不全,也不说不同的经办人员对计算办法的理解可能出现的差错,就是说让他对这几百个数据作普通的加减乘除,也可能会出错。实际上,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对我们来说是工作上的误差,但对参保人员来说,就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侵害。
鉴于我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上述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因此,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必须从全局和长远出发,以政策的操作性和实现性为基础,以统一、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决策。
——“盘点”现行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我省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设,笔者认为,应该分三步走,第一步对现行政策进行“盘点”,第二步进行规范,第三步进行立法。
1、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现行政策进行“盘点”。首先应该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分门别类地对各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清理,查找哪些政策已经过时或淘汰,哪些政策还存在缺陷和问题,哪些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然后作出计划,该废止的政策进行废止,现在可以调整和完善的政策,应该立即研究,进行调整和完善,目前还不具备条件调整和完善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进行调整和完善。在政策清理的同时,要对现行不明确的存在二义性的养老保险政策予以明确;对政策的“真空”尽快加以研究并予以解决;对部分没有必要出现的政策差异予以统一;对确实由于各地情况的不同,短时间内还难以统一的政策,也应统筹考虑,从现存的各种办法中提炼出几种政策模式,供各地选择,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政策混乱,给今后统一和规范养老保险政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从全局出发,统一和规范全省养老保险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策适应的环境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适时适当地规范政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就养老保险政策而言,当前最主要任务是统一和规范。一是要以职工就业与否为标志,统一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适应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不分所有制、不分单位性质、不分职工身份,统一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对于“农转居”人员、失地农民,由于其没有就业,从养老保险就业关联的理论来说,不应把他们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笔者建议,应为他们建立生活保障制度,当他们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为他们发放生活费。二是适应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性的要求,调整缴费基数核定的依据,扩大缴费基数的浮动区间,解决不同缴费能力从业人员的缴费问题。改变以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缴费基数的办法,把县、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本地核定缴费基数的依据;调整缴费基数浮动区间,由于经济发展和行业的差异,收入分配差距已经是一种普遍事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推行和年薪制的实施,已经突破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下限突破了60%(最低工资标准大体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35%),上限突破了100%。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应与工资制度相适应,并以此为依据对缴费基数区间作适应调整,建议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的上限也可适当提高。三是统一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最主要的是要统一个人帐户记帐比例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系数。在缴费比例统一后,个人帐户的记帐比例要全部统一到8%,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要统一为1.2%,同时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以市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基数。
3、加快地方立法,实现养老保险法制化。由于没有养老保险法,我省养老保险至今仍然没有摆脱依靠阶段性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的被动局面。由于没有养老保险法律作为制度保障,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养老保险法律关系没有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广泛的认同,甚至没有受到养老保险利益合法享有者的自我尊重。不同时期的养老保险政策指向留下了不同的政策台阶,人为地增大了解决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群体成员不同属性矛盾的难度。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展由于无养老保险法律导航面临着偏离制度目标的风险。养老保险立法拖延的时间越长,今后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各地政策调控范围和管理领域的难度就越大,历史遗留问题就会越多,政策台阶落差就会越乱,社会负面影响就会越大。因此,我们应该尽快进行养老保险立法,将养老保险政策法律化,并按法制化程序进行操作。
——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养老保险政策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养老保险运行的三个主要环节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健全养老保险运行机制,必须抓住这三个主要环节。
1、建立扩面征缴机制,加大扩面征缴力度。扩面和征缴,是保障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基础,推动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关键是要建立扩面征缴的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从经济、行政、法律等方面调动征缴者的积极性,约束缴费者的行为。一是要建立扩面征缴的经济激励机制。通过财政部门拿钱按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总额或增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建立激励经费,将扩面和基金征缴的任务与征缴者的利益切实挂起钩来,并对激励机制进行量化,确保激励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建立各部门扩面征缴联动机制,形成扩面征缴的合力。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扩面征缴程序,落实各方面,包括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扩面征缴责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不到位的情况下,劳动保障监察必须立即进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仍到不了位,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落实扩面征缴强制机制。认真执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依法扩面征缴。对欠缴企业除收取利息外,要加收滞纳金;对拒不参保或长期欠费的企业,要对企业法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经济的、行政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完善省级统筹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省级统筹的作用。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实行省级统筹涉及到各级政府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调整,省级统筹的实施难度很大。只有建立健全省级统筹运行机制,才能保障省级统筹的正常运转。首先要改变基金管理主体,实现基金管理主体由市县管理到省级管理的转变。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一管理的机制,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其次要建立与基金统一管理相适应的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参照工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做法,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省以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从基金管理体制和经办机构行政管理体制上支持和保障省级统筹的正常运行。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政策、机制和体制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支持。政策要促进机制和体制的建立,机制、体制要为政策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并保障政策的良好运转。
3、强化责任机制,促进养老保险的长效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从侧重经济政策转为侧重社会政策,从热衷于投资性领域转为投资公共领域,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后,各项建设性资金已经采用社会化的办法筹措,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投入不仅必要,而且是可能的。笔者认为,应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养老保险责任,各级政府的养老保险责任应按照国发[*]42号文件的精神,通过固化各级政府的养老保险财政预算安排来解决,地方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的支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比例。由于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笔者认为地方财政安排的养老保险预算应由省级财政统一掌握的和控制,并在省级统筹的框架内使用。
——严格执行政策,树立养老保险政策权威。严格执行政策,树立养老保险政策的权威,是维持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保障政策的严格执行,要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政策制定权。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权,包括解释权,应该由国家和省级政府统一制定。特别是我省养老保险已经实行省级统筹,政策的制定权更应该上移,市县政府只能在国家和省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框架内执行政策。明确政策制定权,是保障政策严格执行,树立政策权威性的前提和条件。
2、保持政令畅通。对政策执行立场不坚定,或者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上令下不达,政令不畅通,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对政策立场不坚定的执行人员或经办人员,为了获取某种私利,而置国家政策为不顾,要给予严肃处理。只有保持政令畅通,才能保障政策的严格执行。
3、严控特殊政策。近年来,政府在处理养老保险问题的上访、闹事等问题上出台了不少特殊政策,这些特殊政策在短期内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缓解了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矛盾。但也正是特殊政策的出台,出现了不少超政策范围办事的问题,诱发了同类问题的其它企业和职工攀比,结果特殊政策花了钱,却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制造了不少新的矛盾,扰乱了养老保险的正常秩序。因此,笔者认为,在处理养老保险个案问题上,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策,维护养老保险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尽量减少“特事特办”,随意出台特殊政策、特别是出台行业特殊政策的现象发生。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企业改革的深化与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之间的关系。企业的改革要在既定的养老保险制度下进行改革,养老保险政策不能因为某个或某类企业改革而调整。
——加强管理,为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养老保险管理是我省养老保险工作当中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亟待加强。
1、以人为本,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职能。以人为本,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就是要调整养老保险工作模式,实行养老保险管理到单位向管理到参保人员的转变。一方面,从参保这个环节就要面对个人,包括参保记录管到人,个人帐户记到人,养老待遇发到人。另一方面,还要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的、周到的服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从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企业改革的高度出发,努力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多种服务,当前工作的重点要建立可以直接接待和受理个人参保的“社会保险服务窗口”或“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尽可能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方便。在服务窗口上,要提供责任制和一对一的服务。通过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树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形象。
生猪的养殖问题范文5
关键词: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推广实践
0引言
目前,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大部分生猪的肉质都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而且生猪的繁殖能力也很强。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畜产品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升,市场对无公害猪肉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强。在市场中推广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才能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对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1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的应用
1.1确保生猪养殖场的环境
生猪养殖场环境是否优良是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的基础。在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中,对于生猪养殖场的要求和以往生猪养殖技术的要求不同,其更加符合现代化畜牧业的需求,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生猪养殖场的建成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要求生猪养殖场的位置满足面南坐北的坐标位置,同时生猪养殖场内部需要保证环境干燥,生猪养殖场与生猪屠宰要有2km左右的距离;生猪养殖场应该与人们的生活区、工作区的位置距离3km左右。②在生猪养殖场中需要保证生猪生产和加工区域应该与其自身生活区域具有较好的隔离,防止出现细菌过分生长造成安全问题。在生猪养殖场的门口需要设置专门的车辆消毒场所,同时还需要为饲养员建立专门的消毒间,保证生猪饲养员的安全。一旦在生猪养殖场中出现了病猪需要马上隔离,保证其他生猪的安全。生猪养殖场中生猪的粪便排出口与进料口分开进行设立,而猪粪便的处理区域应该建立在生猪养殖场下风口60m左右处。③猪舍地面应具较强的易清洁性,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定时对生猪养殖场进行地面的消毒清洁工作。④生猪养殖场的用水必须要符合我国相关规定。
1.2在生猪养殖场兽药的应用要求
在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中负责生猪的饲养人员需要利用不同的兽药来提高生猪自身的免疫力,以此来应对各种突发的疾病,防止生猪养殖场中所有生猪被疾病感染。饲养员使用的兽药必须要以下四点要求:①必须要满足我国相关部门的要求,禁止使用我国政府部门没有经过审核的兽药,更不能使用人用药物,一旦出现生猪养殖场饲养员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上级领导部门要对其进行处罚。②作为生猪养殖场饲养员在购买兽药时,应该去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购买,禁止随意选择购买地点。③兽药使用的应严格遵守我国《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特别是有关抗生素药物以及抗虫性药物的使用标准。④应该选择残留少并且副作用相对于较小的中药。
1.3生猪养殖中的疫情预防工作
(1)在进行生猪养殖中需要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来往工作人员以及车辆进出的管理力度,要求生猪养殖场管理人员针对非生猪养殖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车辆进行消毒,并且如非特定要求绝对不可以让其进入到生猪养殖场的生产区域,保证生猪养殖的安全性,避免出现疫情。同时要求生猪养殖场工作人员在进入到生猪养殖的生产区车间时,必须要做好消毒工作,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允许进入到生猪养殖生产车间。而生猪养殖场的车辆在进入生猪养殖生产区前需要进行彻底的消毒,要求工作人员根据生猪养殖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生猪的喂养状况定期对生猪养殖场的四周以及地面进行消毒,并且加强对生猪各种疾病的预防力度,尽可能防止生猪在养殖过程中出现疾病。在生猪养殖中,作为生猪养殖场工作人员应该对关于生猪比较容易出现的疾病进行深入了解,并且需要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的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这样才满足了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的要求。(2)在生猪养殖场绝对不可以一起养殖其他家畜,防止出现不同家畜的交叉感染。作为生猪养殖场食堂的工作人员不可以外购其他生猪养殖场的生猪肉,作为各个不同生猪养殖场还应该帮助养殖场内的生猪进行自我反之,尽可能不要向其他生猪养殖场进行生猪引种,如果出现了必须要进行生猪引种时,生猪养殖场工作人员必须要在生猪引种前对生猪的产地情况做好充分的调查,同时保证生猪没有携带或者感染任何的疾病,要求生猪养殖场需要向引种的生猪养殖场开生猪相关免疫证明,并且对引种的生猪进行为期30d的隔离饲养,确保生猪没有携带任何病菌,同时没有感染任何疾病,才能将其和生猪养殖场的生猪共同饲养。(3)作为生猪养殖场工作人员在对生猪进行免疫接种时,需要根据当地生猪养殖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免疫接种,并且以动物防疫法作为标准,保证生猪能够得到合理的免疫接种。生猪养殖场工作人员还需要定期给生猪进行驱虫工作,防止出现生猪疾病蔓延,对于生猪养殖场中的病死猪应该第一时间处理,绝对不可以对其进行售卖。
2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应用推广实践
在进行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应用推广的过程中,主要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进行:①养殖技术推广人员应该根据当前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创立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的实验场地,并且定期要求生猪养殖人员进交流。②让生猪养殖户学习国外先进的生猪养殖技术,根植于中国的生猪养殖中。③当前是大数据时代,我国相关部门可以利用电视、网络、自媒体等不同的渠道进行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的宣传,让更多的养殖户了解到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
生猪的养殖问题范文6
关键词:政府补贴;养猪农户;养殖规模;Logistic二元选择模型
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22-5639-04
2007年以来,肉市场价格一直表现出异常的波动。对此,有学者在深入分析后认为,猪肉价格的频繁异常波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猪的供给量的减少,而供给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猪市场自身周期性波动的结果[1,2]。因此为了调控生猪市场价格,必须增加生猪的供给量。然而由于盲目投入、无规划养殖、注重短期利益、土地资源紧张等多重因素的作用,规模化养猪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为了提高国内的生猪供给量,1992年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生猪养殖支持政策。如2007年7月份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同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2012年8月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又联合出台了《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全国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国家承担(其中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负担;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3]。
这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无疑大大鼓舞了养殖户(场)业主饲养能繁母猪、促进生猪养殖的积极性,但是究竟对促进养殖农户扩大养殖规模起到了多大的作用,这一问题引发了学术界对政府补贴政策所产生效果的思考和研究。
1 文献综述
散养户与规模化养殖户相比,由于在疫病防控、猪肉质量保证、稳定投入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即使散养户的数量大也对增加生猪的供应量帮助不大,因此为了增加生猪供给量必须提高规模化养猪户所占的比例[3]。对于如何扩大养殖规模,国内的研究仍以定性研究为主,如姜冰等[4]定性分析了中国发展规模化养猪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张颖等[5]认为选择优良品种猪、坚持“预防为主”的防疫原则、提供营养全面的饲料等措施可以提高规模化养猪的经济效益;齐秀华等[6]分析后认为,提高管理水平、防疫、品种等可以显著提高规模化养猪的经济效益;李桦等[7]对养猪农户规模变动效益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后认为,户主年龄、收入满意度、合作社和政府服务可以显著影响到规模变动效益。但是这些研究均没有涉及到政府实施的生猪补贴政策。
国内专家学者们对政府补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种植业上,如王姣等[8]利用PMP模型对中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效果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虽然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产量的影响不大但是可以明显提高农户的种植业收入;吴连翠[9]通过对粮食主产区安徽省农户的调查研究发现,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物质资本投入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万敏等[10]通过对湖北省5县市的调研发现,种植业惠农补贴政策能够起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但是相关措施不配套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补贴政策的效应。
上述研究表明,政府补贴对种植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相关的政府补贴对生猪养殖业到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这些补贴能否达到政府所期望的效果,除了政府补贴外还有哪些因素可以影响到生猪的养殖规模,为了研究这些问题,本研究拟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地调查的数据,同时结合养殖农户养猪的内外环境因素,以政府补贴对养猪农户规模变动意愿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从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数据来源及样本分析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研究数据来源于课题组于2012年7~8月份对四川省资阳市生猪养殖农户的调查。由于能繁母猪补贴是政府对生猪养殖补贴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研究选择能繁母猪补贴作为政府补贴的替代变量。之所以选择四川省资阳市作为调查地点,主要是因为四川省不仅是养猪大省而且是政府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开展得较好的省份,同时,资阳市的养猪农户的数量较大,因此调查结果可以较好地反映政府补贴对养殖规模变动的影响。
本次调查采用了农户问卷调查和个人深度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问卷内容包括养猪农户的家庭人口特征、养猪状况及疫病状况、借贷情况、收入状况、所获得的公共支持状况等问题。调查地点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和祥符镇的4个自然村。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法,发放问卷160份,收回有效问卷140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87.5%。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同时,调查人员还对养猪农户进行了个人访谈,以求更深入地了解农户的生计现状。
在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很多农户家中的养猪栏空置或被挪作他用。在与农户访谈时了解到,2007年以前资阳当地农村基本家家户户都养有生猪,但到了2011年调查时期很多散养农户已放弃了养猪。当被问及放弃的原因,大部分养殖农户都反映饲料成本太高,养猪的利润太低。而对于本研究所探究的政府给予的生猪补贴,大部分养猪农户反映都听说过,而当地的政府补贴主要是能繁母猪补贴,而非养肥猪补贴。因此本研究用“是否购买能繁母猪获补贴”作为政府补贴的替代变量,用“是否愿意扩大养殖规模”作为养殖规模变动意愿的替代变量。
2.2 样本的描述性分析
2.2.1 基于人口统计学的被调查者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养猪农户,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为48.72岁,这说明养猪农户以中老年人为主。由于调查对象年龄偏大且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因此养猪农户的平均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水平。由于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因此只有28.6%的调查对象是村干部。
2.2.2 样本的收入特征 考虑到养殖农户的规模变动根本原因是利益的推动,因此本次调查涉及到家庭主要劳动力数量、养殖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和收入满意度3个变量。被访农户的劳动力数量平均值为3.24,而且绝大部分调查对象没有雇佣人工,仍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养殖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集中在50%~80%,这说明养殖农户的家庭收入仍是以养殖收入为主;收入满意度为2.88,这说明大部分的养殖农户认为养殖收入在可接受范围内。
2.2.3 养殖环境特征 本次调研地点为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因此这些地方都有养殖培训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持政策。政府所提供的支持政策主要有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生猪疫病防控、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饲养场及农业贷款等,但很多养猪农户反映政府所提供的支持政策存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2.3 研究假设的提出
本研究将养猪农户作为“理性人”来进行分析,养猪农户是否扩大规模取决于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扩大或缩小规模所获得的生产效益。因此设定养猪农户的规模效益函数:
D(R)=P{[E-C]/N≥R/M} (1)
式中,R为养猪农户养殖规模变动前的净收益;M为养猪农户养殖规模变动前的规模数;N为养猪农户养殖规模变动后的规模数;E为养猪农户变动规模后的预期收益;C为养猪农户变动规模后的成本投入。(1)式表明养猪农户只有在变动规模后的净收益不小于变动前的净收益时才愿意变动养殖规模。因此可以提高养猪农户收益的因素将对养猪农户扩大养殖规模起到促进作用。由于养猪农户的净收益受到内在因素与外在环境的共同影响。因此本研究从内在因素和外在环境两方面选取了15个变量来进行分析,并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养猪农户资源拥有量对扩大养殖规模起正向作用。
假设2:养猪农户收入对扩大养殖规模起正向作用。
假设3:政府补贴对扩大养殖规模起正向作用。
养猪农户的资源拥有量主要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11];养猪农户收入包括养猪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和收入满意度;政府补贴主要是指能繁母猪补贴。
3 实证分析
3.1 模型构建
对于以分类数据为主的离散型数据,采用概率模型(Logit、Probit和Tobit)比较理想。由于采用的数据是以分类数据为主的离散型数据,因此本研究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来分析政府补贴对规模变动意愿的影响。
Ln■=β0+β1X1+β2X2+β3X3+…βkXk (2)
式中,Y1表示养猪农户愿意扩大养殖规模;Y0表示养猪农户不愿意扩大养殖规模;β0为常数项;βi(β1,β2,β3,…βk)表示Xi的回归系数;Xi(X1,X2,X3,…Xk)表示解释变量。
3.2 变量说明
本研究将因变量(养猪农户扩大养殖规模的意愿)分为想要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和不想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两大类;将解释变量分为养猪农户个人特征变量、养猪农户生产变量、养猪农户经济特征变量、所获公共支持变量四大类,其中每个大类变量又分别选取若干可测度的具体变量作为替代变量。具体的变量说明及相关变量对因变量的可能影响方向如表1所示。
3.3 模型估计结果
利用SPSS 17.0统计软件对140个有效样本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处理,采用SPSS默认的强迫引入方式对养猪农户扩大养殖规模意愿与政府补贴等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3.4 结果分析
由表2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对规模变动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的变量共有6个,分别是年龄、婚姻状况、养猪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收入满意度、养殖培训、政府补贴,这也说明本研究的三个假设都得到了验证。
1)养猪农户资源拥有量。养猪农户年龄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并且回归系数为负,这说明年龄越大的养猪农户扩大养殖规模的意愿越低,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说明:①从心理上来说,由于被调查对象平均年龄达到了48.72岁,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子女一般都已结婚,因此迫切希望通过扩大规模来获得更大利益的需求没那么强烈;②从生理上来说,由于被调查对象绝大部分都没有雇佣员工,随着年龄增大农户的体力和精力也随之下降,因此农户大多无法承受扩大规模带来的更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婚姻状况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而且回归系数为正,这说明婚姻状况对养猪农户规模变动意愿起到了正相关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已婚的农户比未婚农户面临着更多的经济压力(子女教育等),因此改善目前经济环境的意愿也较强烈。
2)养猪农户收入。养猪农户收入主要包括养猪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和养猪收入满意度两个变量。养猪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和养猪收入满意度分别通过了5%和10%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养猪收入所占比例越高、收入满意度越高越希望通过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来获得更高的收益。
3)政府补贴。从模型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政府补贴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并且回归系数为正。这说明如果政府进行补贴,养猪农户倾向于扩大养殖规模;如果政府不提供补贴,养猪农户更倾向于保持养殖规模不变甚至缩小养殖规模。由于被调查的养猪农户大部分为小规模养殖和散养,政府的能繁母猪补贴(每年每头100元)对他们来说属于较大的额外收入,因此政府的生猪补贴对养殖规模变动意愿就起到了促进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受教育程度和近一年是否发生疫病这两个变量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本研究分析认为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所致:①被调查农户的整体文化程度偏低,平均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水平,因此整体的文化程度对养殖规模变动意愿的显著性影响不大;②由于被调查对象养殖规模集中在小规模养殖和散养,对这些养殖农户来说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对疫病认识不足等问题,因此养殖农户关注点就集中在生猪价格、饲料价格等直接影响到收入的因素,生猪疫病这种概率性事件反而被选择性忽略,这就造成近一年是否发生疫病对规模变动意愿显著性影响不大。
4 结论及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政府补贴和其他因素共同影响到养猪农户的规模变动意愿。有政府补贴、养殖农户的年龄较轻、婚姻状况为已婚、收入满意度高和养猪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大等对养殖农户扩大养殖规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与此相反的是,养猪农户的受教育程度和养殖场近一年的疫病状况对农户扩大养殖规模意愿影响不大。
因此,为了提高养猪农户的养殖规模、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生猪供给量,政府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完善生猪补贴政策、养殖保险政策等相关政府支持,同时保证执行力度,促使养猪农户扩大其养猪规模;第二,通过建立地区养殖规划、提供优惠的养殖贷款等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到养殖队伍中来,利用年轻人的冲劲、干劲等来保证和扩大生猪养殖规模;第三,政府不仅要重视生猪疫病防控还要加大对生猪常发疫病防治的宣传工作,引起养殖农户对生猪疫病的重视,从而保证生猪养殖户免受大规模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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