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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检查报告范文1
路产安全巡查大队在长期的巡查工作中发现以下几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沿线中央活动护栏容易被抬起、偷盗、拆卸形成的安全危险源。
中央活动护栏的设计与安装主要起到开放应急与安全防护两大功能。在高速路正常开放情况下要保证它不会被抬起、偷盗、拆卸和起到封闭及防撞的作用。为起到安全防护方面的作用,通过加装铁链锁的办法进行整改,经过一段时间的路政巡查发现,沿线多处有破坏铁链锁将护栏抬起导致车辆违法掉头,索性没有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车辆碾压过护栏造成护栏变形无法装回原位,高低参差不齐,套管被废渣填充。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开放应急和方便适用的管理需求作如下建议供领导参考:
建议:对沿线中央活动护栏整体进行轻微点焊一敲即开,这样即可综合安全与应急管理的需要。在以后的巡逻过程中进行实时观测和监控,即可消除安全隐患。
二、护栏网反复被推到破坏给路产管护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沿线的绿色铁丝护栏网长期被不同程度的破坏,不仅给管护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也影响高速路的安全、畅通,护栏网一旦被推到不仅行人可以很方便的进入高速公路,家禽也会跑上高速公路,通车以来至今全线粗略估计被巡逻队员清理的死猫死狗已有200余条,甚至还有神志不清的人上路捡这些动物的尸体,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从路产管护大队进场开展工作以来,对一些力所能及可以进行捆绑修复的我们都按照捆绑工艺长期坚持进行捆绑修复,对大面积推到破坏的也上报公司,报告后公司也多次组织安排工程部进行恢复施工,但是一段时间后又被推到。我们也想尽办法想抓住几个破坏分子对其处理,破坏分子也跟我们打游击躲猫猫,就这样反反复复的修复又被推到始终给安全管理工作留下危险源!
建议:按照工程部提出的意见,由工程部组织施工队伍对护栏网立柱每隔几根进行深埋加固;对边沟、边坡梯步护栏网目前没有遮挡到位的地方进行补充封闭,最大程度的避免人为推到破坏和家禽通过缝隙钻进高速路,这样可以很大程度的避免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外,2月13日16:20左右,一辆车牌为川t67666的欧宝轿车在开往名山方向46km附近被天桥上一小孩仍了一小石头砸坏挡风玻璃,(车主当事没有报案,后来电话里要求公司赔偿,现在尚未听到车主的任何意见),为此,我们是否可以借鉴成雅高速的成熟经验,天桥用小孔护网将两边和空中部分遮挡。
三、边沟、边坡以及路肩上堆置的大块石头既不美观又是安全危险源。
由于地质原因,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中央绿化带、土路肩、边沟、边坡上堆置了大量大块的石头,在雨季来临的时候有滚落到路面的可能,一旦如此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要求巡查队在日常工作中对那些可以搬动的已经挪开,要彻底解决和排除这方面的安全隐患,仅靠巡查队的力量和设备还是显得微不足道。
安全环保检查报告范文2
近期,我市正逢龙舟水频发期,连日暴雨诱发的高空坠物事件风险剧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我办接到区领导指示,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从5月27日到6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遮雨棚、挑檐、门楣招牌、窗户、女儿墙等建构筑物及附着物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与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两手抓。在我办的牵线搭桥下,房屋业主、使用人,物业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方联动,各司其职。房屋业主、使用人对临时建构筑物和附着物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日常维护的责任。物业服务管理单位负责具体检查工作的落实,对公共区域的相关安全隐患,采取加固、拆除、围挡等整治措施;对属于业主职责范围的,动员、督促业主和使用人落实对隐患的整治。区住房建设局落实物业行业监管职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有关物业报送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统筹协调推进隐患的治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广告招牌、大运期间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对风险隐患要逐一建立清单,闭环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督促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对隐患的自查自改。对一时难以修复或存在整改困难的,以确保安全为第一位,制定应急措施,做好警戒,控制险情,必要时由属地街道直接组织进行拆除或加固。其他各行业监管部门督促各自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隐患的自查自改,通过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在排查、整治、加固、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截止日前,我区共出动5951人次,检查了24723个单位(场所),整改了580宗安全隐患事故。
二、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7月9日至15日罗湖区“窗户安全日”集中活动周开始筹划。7月11日主题为“严防坠物伤人,守护你我平安”的罗湖区“窗户安全日”开始宣传。“窗户安全日”专题警示片,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转发,在街坊中广泛传播。警示片中有典型案例和整改方法等基本知识,通俗易懂。旨在倡导人人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坠物伤人隐患排查、整改,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通过这些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群众加强安全隐患意识,切实推进汛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
安全环保检查报告范文3
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流域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年以来实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着重对照文下达的流域综合整治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设在县环保局)。
2、县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的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从本部门职责出发,对各乡镇(区)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
3、11月下旬,县将组织环保、监察等部门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县环保局汇总后起草自查情况报告,审核后于12月5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突出检点,精心组织专项监察
1、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在12月上旬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点内容:流域各乡镇(区)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辖区交界断面、入干流支流断面水质状况;县直各职能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区)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督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监察局和县政府。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12月中旬市监察局对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2、在实施专项监察过程中,县监察局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需要,在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2012年月日前,流域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3、2012年月15日前,县监察局要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市监察局及县政府。
安全环保检查报告范文4
方家山核电工程是此轮核电安全检查的“终点站”。从今年3月开始,由国务院牵头,环保部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中国地震局等部委组成的全国核安全检查工作组一直奔波在中国核电建设和运营的第一线。挥别方家山核电工程后,历时5个月的核电安全检查已完成了全部现场检查部分。
“检查组并未发现中国已建和在建核电站存在安全问题。”参与此次“排雷”的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叶奇蓁公开表示。目前,核电检查报告正在撰写之中,报告的具体公布日期尚无时间表。
日本福岛核事故爆发后,国务院暂停了核电项目的审批。业内人士透露,核电项目审批重新“开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核电安全规划的审批通过;二是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这两个条件都取决于此次核电安全检查的结果。
另一位参与检查的资深专家透露,核电检查的报告出炉还将等待一段时间,“除了国内的核电检查结果之外,还要参考国际上的核电政策变化情况。”
“排雷”行动
在强震海啸袭击导致日本“核危机”爆发后,3月16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核电安全的四项决定(简称“国四条”)。
根据“国四条”的要求,除了立即组织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外,还规定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在建核电站要立即停止建设,以及在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暂停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从3月至今,核电安全大检查的每一步都受到业界关注。
一位参与核电检查的专家说,此次检查涉及全国的已运行核电站和在建核电站。其中,已建核电站的安全检查工作于4月下旬正式开始,首站是广东惠州大亚湾核电站,江苏田湾核电站是最后一座。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般分为三个小组实施检查工作。其中,一组负责工程管理方面的检查;一组负责安全系统方面的检查;最后一组负责环境方面的检查。”上述专家表示。
今年5月底,在运机组的检查工作完成;随后,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检查由6月底从福建省的福清、宁德核电站开始,直到8月6日以秦山核电站方家山扩建项目收尾。
多位参与检查的专家告诉记者,核电现场检查工作分为如下几个步骤:首先要求各个核电站于5月1日前完成安全自查工作;其次,是针对一些问题进行对话,针对上一个阶段的自查工作情况,由检查组成员和各核电站业主就提出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指示和要求,检查组成员深入核电站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这也是此次检查的核心部分;最后,完成检查报告和公布结果,同时上报国务院。
“从总体上来说,经过检查的这些核电站的安全水平还是非常高的;但是在一些细节方面还需要提高管理水平,例如一些脚手架的搭建,供应安全管理,以及外部响应等方面都曾发现存在个别问题。”上述专家说。
新标将立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之后,包括中国、美国、日本、欧洲在内的所有核电国家,都开展了大规模、高级别的核电安全检查。
大部分国家的核电安全检查要到今年年底才能完成,明年年初向社会公开评价报告。与之相比,中国的核电安全检查则快一个节拍。
“我国此次的核电安全检查,和国外相比,核心上没有太大区别,不过我国的特点和美国、欧洲有所不同。相比他们,我们在建核电站数量要远多于运行中的核电站。”一位长期从事核电安全研究的专家说。
国家核电安全检查组组长王大中院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检查采取现场汇报和询问,以及查资料和现场勘察的形式进行。
据了解,在此次核电安全检查中,现场检查只是检查组工作中的一部分,而更主要的工作则是设计审查,同时在核电业主自查的基础上,由检查组复查。为此,检查组设计了11个重点领域,其中主要是针对自然灾难,尤其是对核电站在自然灾难叠加情况下的抵御能力进行设计审查。
一位不愿具名的检查组专家说,“此次核安全检查并不是针对我国核电站的全方位检查,而是就几个主要方面进行特定领域的专项安全检查。”
多方信息显示,国内核电行业已在四个方面达成共识:在核电站选址方面,要考虑外部事件,尤其是自然灾害的叠加效应对核电站的影响;在反应堆冷却的可靠性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例如后备电源的多样性;围绕乏燃料池的安全冷却,例如冷源和电源可靠性方面的标准也要提高;此外,整个安全壳的消氢、防止氢气爆方面的相关设计标准也要提高。
争议开闸时间
中国业界一直在关注此次核电安全检查报告的公布时间。
由于新项目暂停审批,核电装备上市公司的订单主要依靠在建的13个核电项目。为了此次安全检查,在建核电站也全部停工,这使得部分上市公司的业绩颇受影响。
随着8月份安全检查现场环节的结束,核电的上下游企业,都看到了开闸的希望。
安全环保检查报告范文5
一、整治目标
切实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不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推动我市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二、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含已集中供水,但尚未规划的水源地)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2.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和开发区内大中型化工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和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对列入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浙环函〔2006〕93号)名单中重点整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3.摸清和掌握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污染严重的企业,特别是小电镀、小冶炼、小褪色、小炼油等“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各县区要在6月底前向市整治办(市环保局)提交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的报告。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对全市范围内各类工业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的排污问题。
1.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和招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2.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关闭。
各县区要在7月25日之前公布一批严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名单,并于8月20日前向市整治办提交工业园区的专项检查报告。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对列入省市重点监管区未完成摘帽工作的区域,一律不得新批与受控行业有相同种类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各县区在8月30日前向市整治办提交对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报告。
各县区对2005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逐一解决,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和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进行综合治理,切实加以解决;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已经受到查处、现仍有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对城市污水、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一律责令整改,对污水处理厂因不正常运营而造成污染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已经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补救。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行政执法局和**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当地环保部门设立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
(二)部门联动,合力整治
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不涉及前置的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直接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基层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许可证管理,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
电力部门要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有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加强部门间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分期分批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三)挂牌督办,公开查处大要案
各县区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并报上级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区政府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对2004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日报》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跟踪报道。各地对依法查处的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四)纠正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进行行政责任追究,重点查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公开处理责任人。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全市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制订计划,确定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展览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六)强化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由国务院七部委下发《通知》部署,各县区政府要牵头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行动期间,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信息简报实行周报制,每周五向市环保局上报一周工作进展情况。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一是准备动员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有关情况在6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二是自查摸底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环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名单,于7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上报市环保局;三是全面整治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7月30日、8月20日、9月20日分别向市环保局报送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情况;四是总结阶段,各县区认真总结环保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于11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提交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根据国务院七部委下发《通知》和省政府八厅局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环保法执法检查和“811”环境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6月下旬)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企业情况、2003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治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名单。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点挂牌督办名单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0日-10月30日)
7月下旬-8月下旬,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查出来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向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并将辖区内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9月上旬-10月上旬,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挂牌督办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安全环保检查报告范文6
一是顺利通过环模城市复查。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同心协力、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收集整理26项指标台帐资料,编制档案资料和技术报告片,于6月8日通过了环保部的现场复核。同时针对复核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牵头组织全市各镇区、各部门在环境安全保障、工业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四大方面十三个小项上进行全面整改,并于10月27日顺利通过了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组织的复核后督查。环保部检查组一致认为我市创模复查工作重实效、重过程、组织有力、效果明显,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标志着我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广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绿色细胞系列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天目湖、戴埠、南渡三镇顺利完成国家级生态镇更名,埭头、上黄、上兴国家级生态镇更名台帐资料正在编制中。新增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10个,省级绿色学校1所、市级绿色学校10所,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和市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修编《市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开展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市福利精细化工厂等5家关停化工企业土壤污染调查的前期准备和招标工作,督促中标单位按期完成调查报告。三是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抓住世界环境日宣传节点,强化环保宣传、弘扬生态文化。举办广场文艺晚会、环保咨询、科普宣传、室内空气免费监测等活动,设立大型环保宣传广告牌10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广大公众积极响应,营造了宣传氛围、增强了环保意识。大力开展生态环保信息报道和新闻传播,1至11月在各级主流媒体采用信息350条(篇),在时报开辟环保专版,举办了市生态文明建设新闻会,推动了社会对生态环保的知情与参与。积极搭建环保公众互动平台,开通“环保”官方微博,深化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四是积极构建环保规划方案。编制实施《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市主要污染物“十二五”减排规划》、《天目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攻坚计划(—2014)》,绘就了未来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蓝图。
在强化刚性约束中推进了污染减排
一是着力构建环保目标体系。制定实施年污染减排计划,与各镇区分别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今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出台环保大行动督查考核办法。二是狠抓减排重点项目实施。全市实施减排计划项目67个,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19个、农业畜禽减排项目21个。在全省率先实施水泥行业脱硝工程,东方、扬子、天山、金峰、南方等5家水泥企业总投资3100万元的6条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年内将全部投入运行,截止目前已有4条生产线投入运行,另外2条正在调试,全部建成后将形成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约6000吨/年。预计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分别为1033.6吨、167.7吨、636.6吨和1518.12吨,能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省环保厅陈蒙蒙厅长专程到我市调研水泥脱销工作,对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水泥脱销予以高度肯定。三是切实加强减排监管调控。落实“月检查、季审查”的减排管理制度,做到每月对工程减排项目和热电企业进行检查,每季度对减排台帐进行全面审核。大力推进增量控制、工业污染减排和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减排监控,开展减排项目对接会商,逐个制定对策措施,补充应急减排项目,全面加大攻坚力度。
在优化经济发展中推进了环境污染整治
一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清水工程,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制定完成并分阶段实施《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中三类水水质达标方案》和《太湖考核断面南溪河潘家坝断面、中河山前桥断面、邮芳河塘东桥水质达标方案》。完成别桥后周河和南渡强埠南北河两条黑臭河道专项整治并通过市环保局验收。下大气力整治半夜浜,新铺设污水管网14公里,开发区内123家企事业单位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接管。大力推进水环境功能区断面达标工作,定期监测我市八条主要河流和出入境断面水质情况,组织实施《南溪河潘家坝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完成潘家坝断面自动监测数据达到Ⅲ类水的标准要求。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分析评估,对天目湖取水口及上游来水断面实行每周一次的监测频次,按周、按月编制水质分析报告,及时掌控水质变化动态,加强沿湖企业和沿岸农业开发的监管力度。二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蓝天工程,制定完成《市空气质量达标方案》,开展我市区域内大气污染源467台锅炉调查,开展锦汇广场35家餐饮单位规范化环境整治示范街工作,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5座,油罐车治理16辆。加快进度开展“禁燃区”建设,至11月底已完成懒汉炉及浴室小锅炉拆除27台,工业企业锅炉(窑)整治8台。会同农林局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全面落实片长、路长巡查责任,强化一线督查和巡逻,及时劝阻制止焚烧行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1-11月份共对25000多辆机动车进行了检测,检测率达90%以上。三是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巩固涉铅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成果,加强环境监察,防止已关闭的16家企业死灰复燃,确保5家恢复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我市12家电镀企业并着手进行规范化整治。推进25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工作。四是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组织、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网上申报,对50家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完成10家危险废物视频监控安装。完成省室内氡水平调查及对公众影响评估,编制完成《年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做好朗盛()多元醇固废倾倒、马鞍山钢铁工业垃圾非法转移、巨邦制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的调查处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利用、处置1421吨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168.1吨医疗废物。
在应对环境中加强了执法监管
一是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针对环境维稳形势复杂局面,全面加强环境应急响应,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在保龙塔筒、迪赛诺制药等群众集访事件处置中,加强部门联动,妥善做好现场处置、信息报告、跟踪监测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将影响降到最低,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深化电镀、危险废物和涉重金属化工行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违法案件,1-11月份共进行现场监察4158厂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82起,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狠抓环境矛盾纠纷调处。深化环保积案化解,积极开展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一批积案得到妥善化解,环境办结率、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全市1-11月份共办理各类环境1197起,其中省级以上越级64起。全力承办好9件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及时征询并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