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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范文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建设工程的质量也受到了相应程度的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对其使用时间和安全性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而在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相应的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对工程的建设质量影响较大,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模式受到了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
1.1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对相应的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关系到相应建设工程的整体建设和实施。部分施工企业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却忽视了长远利益,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未形成相应的质量控制的责任意识,不仅使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也忽视了相应建设施工企业的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的树立,不利于建设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建设行业的整体发展。
1.2建设工程的管理机制
建设工程在施工中的质量意识影响到工程管理体制的建立和管理,从而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那么相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规范也难以跟上工程建设的发展,难以从整体上着手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意识的缺乏致使相应的建设工程难以达到相应的建设要求,甚至相应的施工团队未按工程图纸进行施工,不按规程进行作业,造成了相应建设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1.3建设工程的施工材料和相应的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的施工材料和人员的素质对相应的工程质量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的树立影响重大。管理体制的缺失以及相应建筑市场的监管缺失致使相应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以及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相应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不注重业务培训致使企业相应职工的素质偏低,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影响。
2.建设工程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
2.1建立建设市场管理模式,增强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应建立在运行良好的建设市场的运行和发展模式之下,以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从整体上和系统上贯彻相应工程的质量意识,从而奠定建设工程在精神上和主观上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建设行业的新的管理体制,具体建立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的良好结合和重点突出的管理体制,灵活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建设行业的管理和创新建立相应的典范和规范。在促进建设市场的管理过程中,还应从更广的层面上建立建设行业管理的创新秩序,建立统一的市场和监管的管理体制,从而为整个建设行业的发展建立相应的规范。
2.2建立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管理发展模式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相应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际上依靠管理和相应的人员素质,因此,人员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核心要素。企业应在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管理的体系,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基本的因素,相应的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对管理条例和体制的执行和协调。但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工程的管理有着很高程度的促进作用,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工程管理和创新,更能促进建设企业的发展,形成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相应的企业应合理建立职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和管理发展模式。
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制化发展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涉及因素较多,各管理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那么更应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规范化的发展,从而促进建设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最有效的规范和执行方式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应用法制化的手段促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规范和发展。使相应的违规行为依法得到查处,从而发挥出法制的真正规范和调整效用。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实现统一的执法管理,实现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承包、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工程的资格审查以及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法律建立相应的规范机制,从而实现了相应过程建设的透明度和施工建设的明朗化,使相对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调整为规范而有序的规章和体制的执行和控制过程。
2.4建立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实际上从宏观的层面上实现了对相应建设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因此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实际上不仅仅依靠建设工程企业的改革和创新,更是一个行业整体的规范和发展,为相应的建设行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规范和发展的环境。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建立在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控防范体系,将政府的监控和市场的监管调节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良好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在市场监督管理层面上应建立健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机制,推进保险业务等新行业进入相应的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建设行业监督管理的较全面层次的服务体系。具体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模式,推进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权责的分明,建设层次分明的施工控制的流程,从而在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效率同时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的效率提高。
3.总结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是系统而协调的过程,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综合整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同时也能实现对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规范和管理模式,建立创新的和发展着的监督管理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的创新和发展不仅表现在相应的管理层次的深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基础之上,相应的工程监管部门还应建立现代化的工程监督管理模式,如监督管理的模式与计算机技术和相应的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形成创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机国家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现阶段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坚决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健全和发展。一是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了政府监督、第三方认证、企业自控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省、地市、县级管理机构;二是在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没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三是推行了建设监督制。
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监督技术落后
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但是,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却未能和社会监督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2.2 质量监督责任不明确
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质量监督责任的不明确,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形成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
2.3 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狭窄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2.4 质量监督机构定位模糊。
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2.5 质监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严
工程质量监督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设备、监督理论和经验乃至权威性虽然取得了质的变化,但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高、自我廉政、勤政约束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这些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急需改进和完善。
3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3.1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3.2 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3.3 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
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
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行全覆盖的监督。
3.4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为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授权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标准性。
3.5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因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4 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通过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测技术手段,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技术理论研究和总结,建设信息化管理,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必须不断的改革和深化。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韩克良. 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J].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05(2).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范文3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程造价;招标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正文: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工程、造价、招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工程决算审计实践工作经验,针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做出下文全面阐述,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总结可以有效的分成三个主要阶段:首先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分配工程任务阶段;其次是由招标办主持招标阶段;最后是由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或者委托招标单位进行处理阶段。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各个不相同阶段中所体现出来的作用和职能,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也相应的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然而于此同时也在整个进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很多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下文阐述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招投标监督管理的现状
《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作为其重要的职责,同时对应招标工作的范围和程序都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在此情况下,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也由过去的行政审批制变革为现今的备案审核制,实行了现行的“一核查、四备案、一公示”。现阶段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仅限于备案后的资料审核和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定标阶段的直接监督,以及对于招投标各方主体违法和违规招投标行为的查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现行招标投标领域,同时存在规范招标投标的两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两者在内容上存在储多的相似和交叉,导致在全国各地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同样一个招标投标项目,有时会遇到按照两部法律能得出废标与不废标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且各自都有法律依据,从而产生质疑与投诉,不利于招标投标领域的健康发展,急需要协调统一。
(二)造价、质量取胜原则体现的不充分
现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相当一部分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的竞争,没有充分体现质量、工期满足招标文件条件下工程报价最低这一招标的根本目的,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所追求的还仅限于形式上的公开,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投标单位获过什么奖、干过多少优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如何、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证章是否齐全等问题成为中标的主要因素。真正能体现企业竞争实力的个别成本即“低价”都未能得到很好考虑,有时不可避免地掺进了太多的人为因素。
(三)招标机构的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首先,招标机构委托组织招投标活动,应该是属于特别重要的职业和岗位。限于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因素,极有可能利用自己特殊地位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
其次,对于招标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通过响应近几年在全国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在一个行政区招标工程调查显示,对于一项工程的施工发包招标,采取传统的“综合评估法”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相比。
最后,由于招标机构之间目前尚未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加之其自身的市场信用度不高,导致了招标机构为了承接招标业务而互相恶意无序竞争,对招标费用一降再降,甚至出现“免费”招标,一些招标人为减少招标费用而实行“假”。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颁布,200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颁布,2003年实施,两者在内容上达到50%的相似与一致,建议两者统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与采购法”,从源头上统一法律依据,为招标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二)招标应在“价格”、“竞争”方面做文章
近几年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的实施,促进了建筑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是今后建设工作招标的主要方式。此外,还要加快履约担保和工程保险等配套措施的实施。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同时大力提倡企业诚信投标,根据自身实力报价。
(三)规范招标机构、业主及管理机构行为
首先,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招标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的规定,实行职业准入,将招标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注册招标师列为机构成立的必要条件,提高招标机构准入的门槛,从源头上提高招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
其次,加强对招标单位的约束,促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招标文件及其他备案资料的审核。
最后,严格落实《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在各级发改委的指导和协调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总结】:总而言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大力支持,通过有力的协作和齐抓共管,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
【参考文献】:
[1] 冯清至. 提高投资效益规范招标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即将出台[J]. 中国市场. 1995(09).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前言
当前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带动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却存在很大的问题,从而发生了多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必须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增强管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1 我国现今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国家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制订了很多的政策来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主要方面包括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及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以此来提高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由于国家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很多的地区都已经开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且都建立了一些信息化的管理平台,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提高了工作效率[1]。虽然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我国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有很多相应的设施以及软件开发与国外相比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家的一些政策还不够完善,对于相关研究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并且很多建设单位都没有系统的信息化监督体系,使得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性能很差,无法很好的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六个系统,分别是:①网络系统;②组织管理系统;③行政执法系统;④调度统计应用系统;⑤应急救援应用系统;⑥综合政务信息系统[2]。主要是对这六个系统进行建设。下面对这些系统建设简单的介绍:
2.1 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
对于组织管理系统来说,主要包括:①组织保障子系统,主要是指在对各级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系统进行管理时,必须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稳定安全运行;②制度保障子系统,主要是指各项制度规定的完善,其中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法规的完善,以及对安全生产信息标准的确立;③运行保障子系统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系统的稳定,并且要对相关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能够正确的使用系统。
2.2 网络系统的建设
对于网络系统的建设,主要是包括内网、外网以及相应的网控中心的建设。内网主要是指在建筑单位内部使用的网络,主要包括一些办公自动化平台以及一些安全生产的监管平台等。外网主要是指政务公开网[3]。
2.3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①相关执法人员管理系统;②重大的危险源监控系统;③事故隐患整改系统;④重大事故备案管理系统等。
2.4 调度统计应用系统
对于调度统计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快报,并且要对相应的时间,比如按季、年、月进行相应数据的上报统计。另外在接到紧急报道的时候,要能够立即进行相应的处理,能够使整个事故处理系统高效运行。
2.5 应急救援系统
对于应急救援系统来说,必须要先建立相应的报警系统,利用报警系统来进行事故的提醒,并且要有预案处理系统,救护资源系统以及救援指挥报告系统等,通过这些系统来实现救援的高效执行。
2.6 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主要是对于一些数据加工以及数据传输,政府网站等建设。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主要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来实现管理过程中的数字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加强对安全生产中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建设主要有六个方面: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应用;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产业;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力资源;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4]。以下对六个要素进行简单的分析。
3.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
安全生产信息资源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对于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必须要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建设的要求,并且要做到能够面向生产面向企业,并且能够及时对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准确的处理,进行相应的分析,从而给出正确的建议。并且对于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必须要以市场的要求为基础,要突破传统的封闭僵化的状态,建立信息采集加工与的完整体系。同时要制定多种信息采集的方式,组织相应的信息采集队伍,从而实现多层次的信息采集渠道。另外,要与国际劳动安全信息机构保持交流合作的关系,从而实现多层次的加工体系。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政策规范
国家必须要完善安全生产的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根据技术标准、计量体系标准来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法规。并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体系的研究,进行不断的实践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协调安全生产中的关系,利用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应的约束。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要及时的对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进行更新,及时对一些技术落后的工艺进行更新,使技术水平能够跟上时展的脚步,以满足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的需求。
3.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的建设,必须要利用现代化先进的技术,结合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安全信息数据以及一些网络资源进行更新建设,从而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的功能更加齐全、布局更加合理,可以实现各项资源的共享,使平台上的各种数据信息以及一些资源能够得到高效的保存与利用,从而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5]。
4 结束语
在现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开发研制,从而来保证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宏,兰定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30-40.
[2]方东平,黄吉欣,张剑.建筑安全监督与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50-60.
[3]巢大同.建立现代化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J].电力安全技术,2013,10(10):30-32.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范文5
关键词:构建;建筑;监督管理体系;意义;障碍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一直以来,安全问题不仅是建设工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同时还是影响建筑使用寿命的罪魁祸首。并且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因此建设工程单位必须要加强对构建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视,并制定完善的构建措施,才能将监督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到实际应用中,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和意义。但是,构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所以必须要详细的了解构建将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才能为建设工程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一、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安全生产是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建设工程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且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因素非常多,所以造成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针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立的管理体系,所以对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水平和施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1]。此外,由于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科学、严谨、规范的基础上的,同时还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所以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秩序。所以说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还对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等局限性,且相关法律条款比较抽象,所以操作性相对较弱。并且大多数法律法规的时间过久,因此许多条款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现状[2]。但是由于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因此一旦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现不完善,就会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且《建筑法》中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严重,不仅影响工程进度还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损失。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普及,部分偏远地区和城市还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实际应用中。并且大多数建筑单位对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重视,从而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无法正常的执行。且很多地方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掌握的实权过小,所以,很难发挥监督职能。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引进措施和专业的人才培训机制,导致监督安全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低下的现象。且没有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致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现状,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
先进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是构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因为科学的建筑监督安全管理方式,可以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基础,因此落后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严重阻碍了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且造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监测设备落后、监督管理技术落后、监督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并且由于监督管理的理论不健全,以及资金不到位导致监督管理人员缺乏创新意识,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依然沿用传统保守的管理理念,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3]。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要融入标准化、体系化的法律法规框架,才能更好地适应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要想构建健全的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就必须要将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体系与行政管理独立开来,才能避免行政管理过多的进行干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的对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并在原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效地靖江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中,才能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基础。
(二)、强化建筑单位(企业)监督管理机制
建筑单位(企业)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因此只有加强建筑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从而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创造条件。所以要想强化建筑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就必须要合理的分配安全监督任务,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督责任,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建筑管理的实际价值。并且监督管理机制是构成检制度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监督管理重视,并积极的发挥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价值,才能扩大监督管理机制的影响力,从而使得监督管理深入人心[4]。
(三)、优化监督管理队伍素质,提高监督管理力度
监督管理制度是监督管理人员制定的,监督管理措施也是监督管理人员实施的,因此必须要保障监督管理队伍的质量,才能提高监督管理决策的准确性。所以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分层管理,并加强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此外还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从而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同时还要建立考核机制,便于更好地帮助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养成自我学习、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最后还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招聘程序,并扩大人才引进渠道和选拔门槛,才能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
结语: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并且由于建筑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所以必须要强化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才能有效地减少建筑安全隐患,从而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总的来说,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要正视目前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开拓全新的发展空间,才能为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走的更高、更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宏伟,姚清,杨修明,张廷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15期
[2]郑琳.建筑施工管理安全问题分析及管理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年06期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范文6
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概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参与建设主体质量保证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强制性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总称。
二、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点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健全和发展。一是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了政府监督、第三方认证、企业自控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省、地市、县级管理机构;二是在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三是推行了建设监督制。改变了过去靠行政命令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的有效控制,转变了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
三、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走上了更加规范、科学、法制的发展之路。但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运行方式上仍存在诸多矛盾。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局面。多头管理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铁路、交通、水利等按专业将建设工程分开进行分头管理;国务院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又负责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条块分割是指全国范围内按专业纵向分条,按地域横向分块实施分别监督管理。这必然形成纵横交错的复杂体系,容易政出多门、界限不清、职责范围不明、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就一个地区而言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体制形态为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委托的第三方,代表政府实施建设工程强制性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处的体制形态及其性质,将决定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力度、广度、深度以及监督方式。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质量监督机构依靠“自收自支”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质量监督费用是政策性的强制收费,是质量监督机构唯一的资金来源。因此,质量监督机构会因业务范围的划分、收费标准的执行、预收费用的最后结果等与建设单位发生一些收费上的关联。一方面容易使人把质量技术执法误解为社会中介服务,一方面也会使质量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影响。另外,全国各省市发展不均衡,同一省市各地区发展也不均衡,建设规模参差不齐。因此,监督费收取费率差别就很大,高的地方取工程造价的3%左右,低的地区为0.7%,相差四倍之多,势必对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造成影响。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期望目标不一致。政府委托监督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质量,实现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而监督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主管部门与监督机构之间存在期望目标的差异性和不一致性。到目前为止,实行的固定费率监督费用,不利于激励监督机构努力工作,监督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的效益,有可能选择降低监督成本、监督不力的行为,从而以损害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为代价获得监督机构自身利益最大化。
(四)社会过于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客观上把政府视作工程质量的责任者。目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直接对施工中的主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并最终核定工程的质量等级,颁发等级证明文本,该文本已成为社会工程建筑使用管理的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文本。建筑工程办理工程验收、进户手续,直至公安局给予房屋路名、牌号以及所有建筑工程的固定资产验收和登记,都要依赖于质监机构的核验结果。这使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充当直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市场角色。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和其他产品一样,其好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评定出来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直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以至于对工程全过程的工序验收,如梁板的钢筋隐蔽验收检查等,全靠质量监督员来承担,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员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开发商的质检部门和质检员,工程质量“谁核定,谁负责”,质量监督机构成了工程质量的“保险公司”,直接承担了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因此,一些工程交付使用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矛头便直指“政府机构”,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这就违反了市场经济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则。
(五)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政府对建筑市场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过去由政府质量监督和企业负责两部分组成。在一段时间内,有效的政府监督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控制工程质量滑坡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是政府实施工程质量宏观控制的重要手段。现在我国已经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正式成员,竞争将更加的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