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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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

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范文1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09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财政部门是我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合同、结算进行审核。县发改、审计、建设、监察等部门配合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工作。

二、概算审核

第四条县财政部门应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概算超过估算10%(或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部门初审并经县规划委员会审核后由县政府批准。

未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先按规定报批后再进行概算审核。

第五条县发改部门根据县财政部门审核的概算进行立项审批。

三、招标文件、预算、合同审核

第六条招标文件审核:县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和结算的条款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依据财政审核意见编制正式招标文件,正式招标文件(含施工图造价文件)须送县财政部门备查。

第七条预算审核:县财政部门对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预算超批复概算的,须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预算(标底)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或预算超批复概算但未经县政府批准的,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八条施工合同审核:县财政部门对施工合同中计价和结算方式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县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须送县发改、财政部门备查。

四、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

第九条工程签证:建设单位对签证单应明确签证意见,除现场管理人员(二人以上)签字确认外,还应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签证日期。签证内容应注明条数,且在最后一条后注明“以下空白”字样。

盖资料章、技术章等的资料一律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设计变更: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须由建设单位书面通知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和修改图纸,设计变更文件由设计人员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经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因变更设计使投资超过项目概算5万元(含5万元)的,应向县发改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县发改部门会同建设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由县发改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超过项目概算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经县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资金联席会议审批。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增加造价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县财政部门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到现场参加审核确认。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不予列入结算造价。

第十二条材料价格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单要注明材料的名称、价格、规格、品牌、产地、使用时间,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不得事后记录和虚假记录。严禁在结算审查时搞突击签证,核增工程造价,县财政部门对签证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材料采购原则上不进行甲供方式。

第十四条绿化工程:以质量验证书和详细验收清单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详细验收清单应按苗木名称、数量及规格逐栏填写清楚。

第十五条单独土石方平整(回填)工程:须提供县规划、土管测绘队或者法定社会中介测绘机构确认的土地原始标高及土地平整后现状标高的图纸。

第*条结算资料送审:结算资料须一次性全部送达县财政部门,未经县财政部门同意,不得在结算审核过程中补充核增造价的结算资料。

第十七条材料价格通报制度:各国有投资公司按季向县财政部门报送签证材料价格,县财政部门及时进行汇总通报。

五、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以财政部门自审为主。竣工结算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应统一由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县招投标中心统一招标确定社会审核机构,县财政部门应对其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复核。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应抄送县审计部门,县审计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幅度不低于10%。社会审核结果与复核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准。

第二十条县发改部门应参照县重大项目稽查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行稽察。县行政监察机关应当按要求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效能监察,把控制投资作为监察和稽察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县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有选择地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应当报县政府。

六、罚则

第二十二条造价控制责任落实:各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造价控制各环节的内部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的责任人。相关制度及责任人员名单及时报县监察、发改、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在结算审核中发现责任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发改、监察、审计和主管部门通报,由职能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社会中介监管: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设计、招标、工程监理、结算审核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参与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社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及我县有关规定,按职责分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承担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县财政部门拒付其社会中介服务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设计单位不按批复概算额度设计或发生重大差错的;

2、招标单位弄虚作假或工程量清单编制发生重大差错的;

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范文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范本区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审价效益,根据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价机构系指能够承担相应审查任务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选择确定的社会中介机构,适用范围为本区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的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单位、审价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本区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审查工作的依据和形式

第五条审查工作的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项目审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

(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经职能部门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修改通知、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确认的工程业务联系单、会议纪录、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审查工作的形式

财政部门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委托审价机构跟踪审价或结算审价两种形式进行。

第三章审查工作内容

第七条审查工作内容

审价机构审查工作内容分为跟踪审价和结算审价。

第八条跟踪审价内容

审价机构接受委托后,提交跟踪审价方案,经财政部门确定后认真履行。

招标阶段

1、与建设单位一起参与组织发标、现场踏勘、答疑、开标、询标和评标等会议。

2、熟悉招标文件并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参考标底,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含合同条款)提出有利于造价控制的修改意见。

3、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并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有疑义部分进行澄清,修正投标文件中不合理报价和条款。

4、熟悉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参与合同条款谈判(含补充条款),审核工程施工合同,对合同中相关条款提出审核和改进意见。

施工阶段

1、提交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会同委托人、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制订现场造价控制的步骤和措施,明确各方职责。

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工期和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供委托人安排资金。

3、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审核意见。

4、在整个施工阶段派相关合格的跟踪审价专业人员参加工程例会及技术经济协调会等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程会议。

5、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跟踪审价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参加会签。

6、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材料、设备采购的考察,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人工、材料和设备等报价及时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7、施工过程中跟踪审价人员应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经常到工地现场,收集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了解施工过程情况,发现问题,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反映。每周到工地现场的次数确保不少于二次。此外,保证委托人随叫随到。

8、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提供审核意见,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9、及时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月报表,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委托人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10、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和工期索赔问题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或估算书,协助委托人就索赔与反索赔的各项事宜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

对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对其完工结算及时进行审价出具审价意见。

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贯彻在确保项目使用功能、质量、工期的前提下,节约投资的精神,为委托人出谋划策,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提出优化方案节约投资,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委托人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信息、政策、法律和法规等的咨询及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竣工结算阶段

按结算审价内容规定执行。

第九条结算审价内容

工程竣工后,在施工单位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后30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价,经委托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认后出具竣工结算审价总报告。在出具审价报告前,审价机构应会同财政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听取各方意见,工程竣工结算审价完成后,做好工程实际投资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对比分析。向委托人提供全套工程造价控制的归档材料,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审查工作。

第四章审查工作要求

第十条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一)负责提供工程项目所需审价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负责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对于与审价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三)通知项目跟踪审价人员参加相关会议。

(四)督促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履行审价程序,落实审价意见。

第十一条对审价机构的要求

参与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的社会中介机构,须具有法定资格,即须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之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资质,并于接受委托前进行资格评审。

(一)受委托承办审查业务的审价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执业两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接受委托承办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收入员20名以上,其中在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3名以上,专职技收入员不得少于注册营业人员的40%,在最近三年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

(三)接受委托承办工程结算审查业务的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并且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四)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的审价机构,在工程结算审查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同意,可聘请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完成部分审查工作,但应自行完成60%的工作量,负责全部审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并出具审查报告。

(五)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委托审价机构工程结算的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维护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负责审价机构的聘任和委托工作。对不具备审查资格的审价机构,不得委托其承办工程结算的审查业务。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受托审价机构和审价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未履行职责和违规操作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协同建设单位负责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建设单位、监理、施工、中介审价机构等单位联席协调会议,解决项目审价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章罚则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一经发现审价机构和审价人员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有权终止委托审价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条审价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审价机构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价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财政部门今后不再委托其工程审价业务。

第十八条审价机构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转让受托审价业务,一经发现,财政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审价机构派出审价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另行委派其他人员。财政部门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存在时,有权要求回避。否则,财政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范文3

关键词:造价咨询 高速公路 竣工结算 审核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全部竣工,发承包双方根据图纸、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签证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竣工结算是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不仅反映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控制水平,也为以后的竣工决算的编制、竣工决算政府审计的顺利通过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应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跟踪审计中应注意资料的收集和积累

现在高速公路一般都引入跟踪审计,在平时跟踪审计中就广泛的收集工程结算审核相关的资料十分必要,它可以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结算审核时产生过多的争议、疑问和矛盾,也避免在结算审核中再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提供基础资料,它是判断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弄虚作假的重要依据。

平时跟踪审计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并且在跟踪审计进场初期就要着手做。为此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资料的收集。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它是确定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的依据之一。

2、投标报价及其单价分析、合同价、招标控制价的预算文件等,这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增减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文件。

3、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它是工程结算审核的最基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工期、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的结算和调整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另外结算中哪些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如何计算也都以此为依据。

4、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甲供材料、设备明细单,计量支付资料,会议纪要,各种指令、通知、谈判记录等。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工程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等,特别是桩基钻孔记录、河塘清淤回填测量记录、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相关证明,这对相关费用的计取起决定性作用,且后期不可弥补。

6、有关定额、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费率调整的文件,特别是地材和人工单价的调整文件,这对人工单价和材差调整很重要。

7、建设单位下发的对施工单位的各类考评、奖罚文件。

8、经相关单位审查批准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

9、单价审批资料、材料价调查记录、材料运距运费调查资料。

以上资料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分属不同部门和人员负责,造价咨询单位应注意收集,确保资料完整,并让这些资料在结算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平时变更审核应从严把关

变更审核中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把关:

首先,应审核变更是否成立,依据是否充分,依据资料是否合法、齐全。变更成立后再对工程量和单价进行审核。

其次,审核中一定要与原合同对照,该变更是否涉及原合同工程量的核减,如有要在审核意见和结果中体现,以免结算时遗漏。

再次,单价的审核时,应做到价格有依据、有来源、符合合同,对于新增价格没有信息价的不能凭经验或直接打折,应多方询价比较后确定。

最后,平时审核变更时要按结算审核要求从严进行审核,因结算时时间紧、任务重,不能总依赖结算调整。

三、统一各标段竣工结算资料格式,要求规范、及时上报结算送审文件

竣工结算工作要在工程竣工前就开展,并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结算送审文件,因为工程一旦交工,不管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建设单位人员,大部分都将走向新的工程项目。项目知情人、经办人一旦离开这个项目,项目后期难度就会增加,有时甚至为了让人签一个字就要奔波几百公里。有很多项目通车都已经两三年了,竣工结算都没有做完,就是因为经办人离开,后期收尾人员不了解情况,从而造成被动。所以项目后期收尾人员一定要通晓项目整体情况,项目转场人员在离开时要对留守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保持联络通畅。

竣工结算资料格式要统一。高速公路有很多施工标段,各标段格式不统一,内容五花八门,既给审核工作带来困难,又影响资料的美观,同时给以后的竣工决算编制增加难度。资料表格要求简洁全面,既要体现结算内容,又要一目了然,好的结算格式既能让施工单位难以虚报资料,又能减少审核工程量。竣工结算文件通常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每条清单工程量的数量计算表。列明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图号、签证编号等)、工程量的结算公式,必要时补充断面图、大样图等。

2、变更文件。内容包含变更编号、变更原因、变更依据、变更工程量计算方法、变更单价分析资料和批准文件等。

3、计量一览表。内容包含计量支付号、每期计量内容及计量金额。

4、人工、材差调价文件。内容包含基期单价、调整期单价、调整依据、调整内容、调整工程量、调整金额等。

5、各类奖励罚款文件和汇总表。

6、索赔文件。包含索赔原因、索赔依据、索赔内容和金额等等。

四、合理配置审核人员,做好审前交底

高速公路工程路线长、工程量大,涉及的专业多,审核前项目负责人应做好统筹规划,不但要做好人员分工,还要做好审前交底。

高速公路工程以道桥专业为主,由于涉及收费、监控、服务区工程等,除需配备道桥专业造价审核人员外,还需要配置土建、机电安装、装饰、园林绿化等专业造价审核人员。在审核工作开始前,先将工程全部标段信息列表,列出各标段审核人员、所需资料、送审金额等,并通知到责任人,安排好审核时间。

对于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结算审核前应先做一个有代表性标段的审核,编写注意审核注意事项,结合跟踪审计中的情况,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全部列出,向全体参与审核的人员进行交底,在审核过程中进行解答,复核时逐条对照。

分配资料时,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资料逐一登记,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审核注意点和提交初步结果时间。

五、高速公路结算审核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审核项目组在依据竣工图、现场变更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的同时,应通过现场勘测、取样等方法对计量内容进行符合性测试,现场勘测由委托方、监理、施工方、审核项目组共同参加,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作为计量的依据之一。现场勘测的主要内容:

1)对于竣工图或签证不能表示清楚的工程量;

2)对隐蔽工程的核查。如护坡的做法、实际施工范围等;

3)对绿化、道路等非隐蔽工程内容,项目组排出现场测量计划,各方共同至现场实际测量;

4)其他审核项目组在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现场勘测的工程内容。

2、对于平时的清单复核结果应逐个对照清单计价规则,检查是否存在计算规则的错误,以免造成政府审计时大面积核减。其中土方平衡各级复核要重点审查。

3、对于结算计价的审核应注意:

1)审查送审结算造价的组成、定额套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合同和招投标的要求;

2)审查变更价款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变更价款的计算是否准确;

3)审查投标范围外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确定是否遵循合同和招投标的计价原则,计算是否准确;

4)审查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5)审查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4、审查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批是否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内容是否真实、有效,资料是否齐全(施工方申报单、监理审核单、业主审批单)、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于平时审好的变更,要逐个查阅审核意见,检查是否存在遗留事项,工程量和核价是否存在原则错误。

六、审核中应注意与各方的协调沟通

1、审核项目组各专业之间、标段之间要综合协调好,以免出现界面重复、工程量重复计算。

2、审核中应与施工单位沟通好,随时做好审核底稿,对于提出的质疑,在施工单位解释、审核人员采纳后应留有记录,为复核和政府审计做好准备;如不采纳施工单位意见,应写明核减、调整原因和依据。

3、对于争议问题,应定期与委托单位沟通协调,必要时召开各方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审核依据。对于审核项目组认定的核减项,如果委托单位坚持要计入结算,应取得业主单位书面认可,规避政府审计中核减、罚款风险。

七、做好政府审计的配合工作

应根据委托合同和委托单位通知,及时、积极备齐资料和派遣主要审计人员与委托单位等相关单位一起配合政府审计,做好解释复核工作,确保通过政府审计,并将政府审计核减率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范文4

论文关键词:基建财务;内部审计

论文摘要:该文从提高医院基建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就基建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与基建资金筹措与管理、成本核算、工程造价、收入核算、账务处理这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审计设计,为医院基建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审计思路和方法。

医院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对于降低医院成本,提高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建程序,维护医院利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医院大都采用外部审计来保证审计的效果,但是基于内部审计外包中的审计合谋风险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角度来讲,内部审计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它可以通过全过程的参与基建项目,来评价和完善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搞好医院建设,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的融合,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益审查和评价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下面主要从评价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来谈如何作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

1.基建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审计

基建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医院基建财务管理的一个主要方面,做好这项工作对于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定期对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1不相容职务的混岗现象。其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的支付;竣工的决算与竣工的审计。

1.2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经办人对于越权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1.3决策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单位是否有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的评审意见;单位是否对工程项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并有完整书面记录。

1.4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1.5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1.6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

2.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内部审计

2.1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1.1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包括审查资金的来源是否合规、完整、落实;审查筹资方式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检查筹资数额的合理性、分析所筹资金的偿还能力。

2.1.2在资金的管理方面,首先是审查资金是否按照建设计划及时到位,是否与工程用款进度同步,有无超前融资闲置资金增加成本,有无产生缺口影响工程进展。第二审查资金的管理是否合规。查明有无转移、侵占、挪用资金或造成资金流失,有无银行开户过多,造成资金管理分散。

2.1.3审查资金的拨付。第一,开工预付款的支付:1.凭证是否齐全。支付申请书,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以及经监理签字的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2.是否有工程部门的审核意见;3.财会人员对施工承包商申请支付的金额是否与招标文件核对,核定应付款金额,并报部门负责人签署支付意见。在核定应支付金额时,若银行保证金额与合同规定的支付金额不一致时,超过合同规定金额的,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不足合同规定金额的,按照开工预付款保函金额支付。财会人员付款、入账。第二,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是指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向承包商逐笔支付的款项。由工程部门、会计部门及监理部门共同保障实施,层层把关。1.凭证是否齐全。施工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部门审核的工程进度报表,包括申请支付理由、申请支付金额、工程进度报告等,同时要附上现场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医院基建部门的审核意见;3.会计部门应根据技术负责人核定的已完工工程量及合同总价款、合同变更金额、累计已付款金额以及工程合同中的其他规定等,核定本次应付进度款金额;4.单位负责人签署支付意见,严格控制“超付”。第三,工程结算款支付: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建设单位应予支付。支付时应审核:是否有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结算的审计报告,单位主管领导是否按审计结果核定的最后结算额。

2.2审查建设成本的核算与管理,加强控制管理,堵塞漏洞。

2.2.1审查建设总成本归集与分配程序是否恰当与合规。查明成本核算范围是否与批准概算相符,列支的依据与手续是否合规;查明有无混淆成本项目界限,混淆与其他项目的成本界限,混淆各部分分项工程成本界限,混淆资本和收益性支出界限;查明有无虚增和虚减投资完成额,有无擅自挪用预备费用,有无虚增支出,账外设账。如进行票据事前审计,将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状态;加强材料管理审计;搞好设备耗费审计。

2.2.2审查建安投资中工程款的支付、甲供料划转、价差结算与结算范围调整是否合规与合理。

2.2.3审查设备投资中货款及运杂费、采保费支付是否合规与合理、是否按设计要求。

2.2.4审查待摊投资与其他投资中建管费、培训费、征迁费、设计费、大件运输费等费用支出是否合规与合理。查明共同费用分摊是否合理、资本化时间与范围是否恰当,有无将各项非税收入挂账支用、不冲减相应的建设成本。审查勘察、设计、监理、征迁等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其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2.5审查其他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核算是否恰当、完整和合规。

审查流动债权是否真实和完整,有无隐瞒、转移或者挪用资金,形成呆账损失,对于大额或账龄较长流动债权,要抽样函证是否真实;审查流动债务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虚列债务,将资金挂账直接支用,抽样函证大额或账龄超长流动债务是否真实。

2.2.6审查财务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2.3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为重点,减少支出,避免浪费。

2.3.1审计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预算、决算最基本的内容,也是整个建设项目取费的基础。审计重点是注重设计要求,定期勘察现场,核对施工记录,审核虚报重报多计问题。如单层木门油漆工程量计算应该为洞口面积,而有的施工单位按照木门正反两面面积计算就错了,工程量大了两倍。所以实际勘察现场就显得尤为重要。

2.3.2开展工程定额使用审计。主要是审核定额套用是否符合现行规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的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涌现,与定额不相同做法的项目越来越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重点审计施工单位有无高套定额或重套定额的现象,定额换算是否合理准确,补充定额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如有的该套用修缮定额的却套用装饰定额或新建定额,有的该套用某一部分项目工程单价的却高套另一单价。

工程取费是否按照施工企业的性质,级别,建设项目的类别标准来确定。

2.3.3材料价格的审计,审计材料价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际材料价格与预算定额发生价差进行调整。不仅应从资料、图纸、账目上进行审计,还应从施工现场、材料市场进行审核和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2.4审查基建净收入的清算。

审查基建净收入是否合规、完整和真实,有无隐瞒或转移收入,有无扩大其他基建开支范围;审查各项基建净收入留成、上缴、冲销或核销是否合规。

2.5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2.5.1检查“工程物资”科目,有无盲目采购的情况,有无违规多付的情况,是否按合同的规定扣除了质量保证期间的保证金,对于完工后的剩余工程物资的盘赢、盘亏、报废、毁损等是否作了正确的财务处理。

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范文5

论文摘 要:该文从提高医院基建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就基建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与基建资金筹措与管理、成本核算、工程造价、收入核算、账务处理这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审计设计,为医院基建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审计思路和方法。 

医院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对于降低医院成本,提高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建程序,维护医院利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医院大都采用外部审计来保证审计的效果,但是基于内部审计外包中的审计合谋风险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角度来讲,内部审计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它可以通过全过程的参与基建项目,来评价和完善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搞好医院建设,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的融合,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益审查和评价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下面主要从评价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来谈如何作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 

 

1.基建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审计 

 

基建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医院基建财务管理的一个主要方面,做好这项工作对于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定期对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1不相容职务的混岗现象。其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的支付;竣工的决算与竣工的审计。 

1.2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经办人对于越权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1.3决策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单位是否有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的评审意见;单位是否对工程项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并有完整书面记录。 

1.4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1.5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1.6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 

 

2.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内部审计 

 

2.1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1.1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包括审查资金的来源是否合规、完整、落实;审查筹资方式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检查筹资数额的合理性、分析所筹资金的偿还能力。 

2.1.2在资金的管理方面,首先是审查资金是否按照建设计划及时到位,是否与工程用款进度同步,有无超前融资闲置资金增加成本,有无产生缺口影响工程进展。第二审查资金的管理是否合规。查明有无转移、侵占、挪用资金或造成资金流失,有无银行开户过多,造成资金管理分散。 

2.1.3审查资金的拨付。第一,开工预付款的支付:1.凭证是否齐全。支付申请书,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以及经监理签字的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2.是否有工程部门的审核意见;3.财会人员对施工承包商申请支付的金额是否与招标文件核对,核定应付款金额,并报部门负责人签署支付意见。在核定应支付金额时,若银行保证金额与合同规定的支付金额不一致时,超过合同规定金额的,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不足合同规定金额的,按照开工预付款保函金额支付。财会人员付款、入账。第二,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是指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向承包商逐笔支付的款项。由工程部门、会计部门及监理部门共同保障实施,层层把关。1.凭证是否齐全。施工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部门审核的工程进度报表,包括申请支付理由、申请支付金额、工程进度报告等,同时要附上现场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医院基建部门的审核意见;3.会计部门应根据技术负责人核定的已完工工程量及合同总价款、合同变更金额、累计已付款金额以及工程合同中的其他规定等,核定本次应付进度款金额;4.单位负责人签署支付意见,严格控制“超付”。第三,工程结算款支付: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建设单位应予支付。支付时应审核:是否有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结算的审计报告,单位主管领导是否按审计结果核定的最后结算额。

2.2审查建设成本的核算与管理,加强控制管理,堵塞漏洞。 

2.2.1审查建设总成本归集与分配程序是否恰当与合规。查明成本核算范围是否与批准概算相符,列支的依据与手续是否合规;查明有无混淆成本项目界限,混淆与其他项目的成本界限,混淆各部分分项工程成本界限,混淆资本和收益性支出界限;查明有无虚增和虚减投资完成额,有无擅自挪用预备费用,有无虚增支出,账外设账。如进行票据事前审计,将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状态;加强材料管理审计;搞好设备耗费审计。 

2.2.2审查建安投资中工程款的支付、甲供料划转、价差结算与结算范围调整是否合规与合理。 

2.2.3审查设备投资中货款及运杂费、采保费支付是否合规与合理、是否按设计要求。 

2.2.4审查待摊投资与其他投资中建管费、培训费、征迁费、设计费、大件运输费等费用支出是否合规与合理。查明共同费用分摊是否合理、资本化时间与范围是否恰当,有无将各项非税收入挂账支用、不冲减相应的建设成本。审查勘察、设计、监理、征迁等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其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2.5审查其他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核算是否恰当、完整和合规。 

审查流动债权是否真实和完整,有无隐瞒、转移或者挪用资金,形成呆账损失,对于大额或账龄较长流动债权,要抽样函证是否真实;审查流动债务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虚列债务,将资金挂账直接支用,抽样函证大额或账龄超长流动债务是否真实。 

2.2.6审查财务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2.3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为重点,减少支出,避免浪费。 

2.3.1审计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预算、决算最基本的内容,也是整个建设项目取费的基础。审计重点是注重设计要求,定期勘察现场,核对施工记录,审核虚报重报多计问题。如单层木门油漆工程量计算应该为洞口面积,而有的施工单位按照木门正反两面面积计算就错了,工程量大了两倍。所以实际勘察现场就显得尤为重要。 

2.3.2开展工程定额使用审计。主要是审核定额套用是否符合现行规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的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涌现,与定额不相同做法的项目越来越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重点审计施工单位有无高套定额或重套定额的现象,定额换算是否合理准确,补充定额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如有的该套用修缮定额的却套用装饰定额或新建定额,有的该套用某一部分项目工程单价的却高套另一单价。 

工程取费是否按照施工企业的性质,级别,建设项目的类别标准来确定。 

2.3.3材料价格的审计,审计材料价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际材料价格与预算定额发生价差进行调整。不仅应从资料、图纸、账目上进行审计,还应从施工现场、材料市场进行审核和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2.4审查基建净收入的清算。 

审查基建净收入是否合规、完整和真实,有无隐瞒或转移收入,有无扩大其他基建开支范围;审查各项基建净收入留成、上缴、冲销或核销是否合规。 

2.5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2.5.1检查“工程物资”科目,有无盲目采购的情况,有无违规多付的情况,是否按合同的规定扣除了质量保证期间的保证金,对于完工后的剩余工程物资的盘赢、盘亏、报废、毁损等是否作了正确的财务处理。 

2.5.2检查“在建工程”科目累计发生额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否包括了概算外的其他项目,据以付款的原始凭证是否进行了审批,是否合法,齐全;是否按合同进行付款;是否将不应属于在建工程的费用记入其中。 

以上笔者对于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从微观的角度进行了一些具体的阐述,但是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的效果,还应该从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不仅具有财务方面的知识,还应具备工程方面的知识,参与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工程结算监理审核意见范文6

关键词: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跟踪审计;工作重点;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主要是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两种方式,但都是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参建单位多的特点,如果采取传统事后静态审计方式,不仅不能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而且发现问题后已经为时已晚,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经济损失。

近年来,工程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得到国家审计机关的大力推广和应用,它改变了以往事后审计的滞后性和间接性,要求审计人员一开始就介入到工作中去,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监督手段和方法。

所谓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竣工等环节,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审计,即“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审计模式。我国跟踪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采取的审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主体跟踪建设程序,有计划地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征地拆迁、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价款结算、竣工验收直至项目投产或使用进行审计监督;二是阶段性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从某个阶段开始,甚至可以从某阶段的某个环节介入。比如:从开工时开始介入,跟踪整个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

现阶段,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多数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完成,下面主要阐述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

(一)施工合同审计

1、合同签署前,对合同文件中涉及工程造价的商务条款的合法性、内容的完整性、表述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计建议。

2、对项目预算进行审计。

3、对甲供材料和设备进行市场询价,供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参考。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关于……合同(或协议)草稿的审计建议》及《工程预算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着重审计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以促进建设单位完善管理机制,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及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在造价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法、程序等需要商榷的地方提供咨询建议;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造价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对造价管理方面需要提醒建设单位关注或催促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的地方提出建议。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三)暂估价材料审计

审核暂估价材料的审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价格水平和构成是否合理。

对建设单位需要询价的主材、设备价格提供市场参考价格的咨询意见。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主材、设备市场价格咨询意见表

(四)变更洽商审计

1、审查变更洽商产生的原因,审查变更洽商签认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完备、及时。

2、在变更洽商发生时,提醒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顺序对变更洽商进行编号。

3、对于较大的设计修改或方案变动等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测算分析。

对现场发生的变更洽商进行收集、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洽商以‘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对涉及金额较大、建设单位提出测算造价要求的变更进行造价测算。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或:造价测算咨询意见

或:《工程预算审计报告》

(五)工程索赔审计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理由的适当性,索赔价格的合理性。协助建设单位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或:造价测算咨询意见

或:《工程预(结)算审计报告》

(六)工程款项支付审计

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准确。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并附审核明细表。

(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1、检查原施工图预算及合同价;

2、熟悉竣工图纸,了解施工现场;

3、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隐蔽验收记录是否事实;

4、计算和复核工程量;

5、审核套用的原单价或确定的新单价;

6、正确计算有关费用;

7、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人员、机械、质量、工期等是否履约;

8、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真实,竣工结算是否超概算金额等;

9、编写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八)其它相关工作

参加造价跟踪审计相关会议,并记录会议记要;对收还资料进行登记、签认;对审计成果文件发放情况进行登记、签认;记录审计工作日志。

二、跟踪审计的注意事项

1、跟踪审计一定要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防止两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审计主要是外部独立监督,不是替代建设方的全面或部分管理工作,应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职能管理单位是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方,承担第一责任,跟踪审计应做到各司其职,避免越位引发的审计风险。

2、跟踪审计人员应强化责任心,树立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充分了解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改进工作方法,保证跟踪审计的有效实施,同时还应提高专业水平,因跟踪审计涉及到测量、勘察、监理、咨询、设计、施工图审核等其它费用的控制,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重综合能力的提高,从而保证跟踪审计的工作质量。

3、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人员面对各方庞大的管理队伍和繁多的日常审计任务,应将手头的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条理的逐项去完成。并应经常去施工现场查看,一来进一步熟悉工程的施工情况,二来可以通过拍照记录的形式为将来竣工结算积累过程资料,便于验证现场签证、变更洽商的真实性、合理性,避免结算时不合理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