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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制度规范范文1
(一)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总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会签制度
审查批准制度
检查评估制度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传送、确认制度
合同管理奖惩制度
总合同管理制度
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职责范围、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争议解决等具体操作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合同会签制度为保证合同签订后全面履行,应由施工、技术、采购、劳动、财务、主管领导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合同,提出意见后会签。
审查批准制度
签订前,由职能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领导审批。
检查评估制度
合同签订后,应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总结教训。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各类合同、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日记、签证单、工程师指令、往来函件、会议纪要、验收报告等各类文件资料进行全面的收集。
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解除的协议。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项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文件传送、确认制度
建立规范的文件接收程序
建立规范的文件送达方式。(送达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建立有序文件内部流转程序,及时处理有关法律文件
合同管理奖惩制度
二、 房地产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与处理
(一)合同风险的常见类别
合同无效带来的法律风险
合同价款约定不清导致风险
合同条款变更带来的风险
合同条款不完整、不完善带来的风险
合同履行不当带来的风险
外部环境变化导致风险(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法律环境)
(二)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以施工为例,兼论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几个重大合同签订应注意的问题
(五)关于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分析
合同交底
合同履行控制
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分析
按照系统规则和要求将合同分解成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的单元,便于组织分工和落实合同履行责任
合同结构分析(合同有关的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的分担与转移、工期、进度与移交、质量检查与缺陷、价款计量和支付、违约责任、索赔、合同的解除、争议的解决)
合同工作责任分解(承包商的任务、业主的任务、监理的任务、工期和质量、验收和结算、工程保修)
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应该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同底,并制订合同履行计划
合同交底的内容:
工程概况及合同工作范围;
合同关系及合同涉及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力与责任;
合同工期控制总目标及阶段目标;
合同质量控制目标及合同规定执行的规范、标准和验收程序;
合同对材料、设备采购和验收的规定
投资及成本控制目标,特别是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合同双方争议的处理方式、程序及要求
索赔的机会及处理索赔
付款的程序及条件等
合同履行控制
职能部门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跟进签约对方的合同履行
情况,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我方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主管领导。
合同履行控制主要包括: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合同实施情况跟踪
注意付款条件和付款对象
注意及时通知及索赔
合同变更管理
注意合同变更的程序
注意合同变更的范围及配套文件的变更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买卖合同争议及纠纷处理
1、如何处理延期交付房屋纠纷;
2、如何处理延期办理房地证纠纷;
3、如何处理业主拒绝收楼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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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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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强 工程变更与签证 管理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对项目的评审与监管是一个系统性课题,本文主要就如何加强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以控制工程造价做些探讨。
一、当前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们的实践情况看,因工程变更与签证而调整工程造价的项目,占全部评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大,特别是建筑体量较大的工程以及道路桥梁工程所占比重大。主要问题如下:
(一)忽视决策阶段的项目投资概算
投资概算是指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进行的估计,它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过程之中。据调查,投资决策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在投资项目建设各阶段中占70%-90%。而投资概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方案、投资经济效果,并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当前的造价管理过于重视工程实施工阶段的管理,而忽视前期投资决策的管理。建设单位往往从设计阶段便将估算抛开,最终造成投资估算的误差较大。因此项目往往会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投资超计划的“三超工程”现象。
(二)工程设计不完善
首先,技术性与经济性结合不够。基于设计费的收取方法和其所要承担责任的不均等,设计人员普遍缺乏经济的理念,一般只重视技术,而忽略其设计的经济性。其次,设计出现的误差、不合理而导致大量的设计变更。为追求速度和经济效益,大量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致使设计不完善、甚至于漏项及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导致不断出现众多的设计变更来解决相关矛盾。再次,设计超标现象严重。在设计过程中没有进行限额设计,致使其造价一超再超,设计的过度超标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最后,材料不断推陈出新或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导致某种材料短缺而发生材料代换,加上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全面而影响了对新材料、新技术的熟悉以及掌握程度,最终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造成设计变更。
(三)工程签证管理混乱
首先,现场签证权限不明。现场管理谁有签字权限,签证的金额权限多大,在现场管理中不明确,易造成同一工程,建设单位多人签证,在结算中有的签证费用占整个工程费用比例过高等现象。其次,签证不及时。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大多数都存在事后补签、结算前办签证等现象,其准确性受时间拖延而受到影响。再次,签证内容不规范。现场签证的确认手续不规范,导致工程签证内容不准确、不真实。签证用词含糊不清,表述模棱两可,文字描述不准确,造成结算时因计算依据不足而无法计算造价。最后存在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签证单上巧立名目,更改或添加数据、事项、弄虚作假,有的甚至产生寻租行为,贿赂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
(四)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目前的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尚处在传统的手工作业状态,管理流程缺少计算机和网络的支持和辅助,管理流程不畅通,大量的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信息无法及时反馈到该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决策者手中,使得建设项目的目标控制出现管理黑洞。目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对信息技术的利用还不够充分,主要采用手工纸质措施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信息,致使信息传递时间长,效率低下,并且变更信息容易丢失,给工程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和不便。
二、加强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的对策与思考
由于在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采取相关的措施来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与增多。
(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监督
工程变更、签证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也是相关工程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权、利,才能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参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相关主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才能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规范相关管理人员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探索完善相关的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源头控制,切实减少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
“预防重于治疗”。控制好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关键,是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谨规范的监督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减少由于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频繁而导致不断的“三超”隐患。
首先,在项目设计阶段控制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是引起经济签证最大的源头,尽量避免和减少因为设计原因而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人员必须深入项目实地进行充分、系统的踏勘,在与建设单位保持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正设计方案,提高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尽可能地做到图纸完整、不漏项、不差错。推行项目设计责任制和限额设计,强化设计的风险与利益分担机制,实现责权利的统一与均衡,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
其次,在招投标阶段加强控制。在招投标时,对设计招标的管理要进行招标的全面设计,通过招标设计,完整控制整体施工计划的准确实施,保证方案的优化,避免出现变更需要。对参加投标的各承包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和说明自已在做经济标和技术标时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力争把图纸和工程预算中的问题消灭在投标前。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性、清单编制的系统性进行全面的审查,以尽可能地减少因招标文件编制对本项目中的要求未明确或清单漏项等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同时,对工程变更签证流程进行明确的规范,以防止后续环节再次出现设计变更。
最后,对项目的设计变更,应从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执行的便利性等方面综合考量,通过专家认证,经过比对、比选确定。可以根据投资变更额度实行分级审查,确定性价比最好的变更方案。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共同签署认可方为有效。
(三)建立健全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部控制制度
作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工程变更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工程施工环节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控制
首先,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公正严格的工程变更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完善工程变更的手续。在实施中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
其次,建立严格的现场签证审核制度,明确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规范签证权力与签证内容,签证内容必须做到详细属实,数据确凿。严格三方签证制度,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业主代表三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明确签证时限,要求处理及时,没有遗漏、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的行为,做到“随做随签、一事一签、一项一签、工完签完”并建立现场签证归档制度。
再次,建立奖惩管理制度,对节省资金、缩短工期的工程变更提出者要大力表彰并按合同中约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设计审查不力、签证事实不符,造成项目成本增加、延误工期的管理人员,将严厉追究其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罚金。
最后,在施工阶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跟踪与控制。可派专人跟踪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在项目施工期间,派专人跟踪施工现场,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变更管理制度规范范文4
1.1建立完善的造价管理制度,规范造价管理工作出台《关于严格控制输变电工程造价的指导意见》等系列管理制度,形成推动造价管理工作的制度基础和保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关于规范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基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工作的通知》等具体工作要求,规范控制工程造价。
1.2加强工程设计评审工作,强化设计评审集中管理利用三级电子化评审平台,落实设计评审平台系统在过程造价管控的深化应用,覆盖基建工程管控的全过程,实现可研、初步设计、工程结算等电子化评审,提高评审效率。建立覆盖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标准化成果体系,实现统一评审流程、统一评审原则、统一评审标准,有效提升了设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益化。规范和落实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提高设计文件质量。推广和深化应用典型方案,统一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形成施工图深度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通用设计方案。
1.3深化造价现场全过程管理,建立结算监督集中管理机制规范现场过程管理中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流程。规范结算审核要求,采用横道图细化了各单位结算节点时间要求,明确了各单位结算审核需提供的清单数据,为结算审核提供基本保证。加强结算审核协调和现场核查,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专题结算协调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等,确保结算审核的顺利推进。同时,对于工程量、线路地质等争议较大的问题,组织各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核查确认,确保竣工结算做到“量准价实”。对初步审核后造价(未与施工单位核对前)、与施工单位初步核对后造价(未经协调会协调前)、最终审定造价三个阶段进行对比分析原因说清楚,统筹确保结算审核质量。
1.4深入推行基建标准成本,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全面推行工程标准成本,将工程标准成本管理作为公司内部工程成本预测、分析、控制和评价的重要措施,强化工程成本管控。开展跨专业协调,依托基建标准成本测算系统,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财务预算、工程实施及工程决算阶段,实现项目内控目标的科学确定,并以此目标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严格执行,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基建工程其它费用管理,细化费用支出标准,规范费用管理流程,统一基建与生产费用管理,加强基建工程其它费用的预算管控、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管理,切实提高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1.5抓好造价管控源头,全面推广工程承包商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抓住设计龙头,以输变电工程设计竞赛和设计流动红旗评比为抓手,通过竞赛、评优,激发工程设计人员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方向为引领,全面提高公司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水平,从源头抓好造价管控。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全过程考核,奖优罚劣,引导工程各建设单位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为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创造有利的条件。
1.6坚持合理工期,严格控制赶工费用遵循“均衡有序开工投产”和“合理工期”原则,保证合理施工进度和费用。源头上,各建设单位遵循均衡有序的原则编制电网建设进度计划,并充分考虑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外部环境、建设规模、施工难度、停电安排等因素,安排项目开工、投产时间和各阶段时间节点刚性考核,保证合理工期,有效控制了赶工费用。
2工作建议
2.1进一步完善技经管理制度体系认真梳理技经工作内容要求,进一步修编和整合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结算管理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施工、监理激励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以规范和加强技经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配电网工程技经管理制度和管理实施细则。
2.2加强建设过程现场造价管控强化技经人员参与工程建设过程造价管控,深入工程现场,加强造价管控。严格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工程量管理,全面开展设计阶段工程量文件、施工阶段工程量文件、竣工阶段工程量文件评审和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理的投资控制作用,配合业主项目部做好现场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提高造价过程控制能力和工程结算工作质量、效率。
2.3规范设计变更和费用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投资预算,积极推行分部结算,强化设计变更及费用签证管理,严格变更审批流程,落实管理责任,提高造价管理精细化水平。应坚持现场核实工程量制度,每月开展结算工程现场工程量抽查核实工作,促进工程结算质量提升。要按实、实时、限时办理设计变更、费用签证手续,杜绝“回忆式”签证,对未按规定时限和流程履行审批手续的设计变更和费用变更,不得纳入工程结算作为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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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企业合同是煤矿企业在法制社会条件下经济利益法律化的重要形式,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大部分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予以确认的,企业合同对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调整各个平等经济主体的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合同的签订是企业本身权利和经济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须要严肃对待。如果在重大投资、技术引进等方面签约不慎,不但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而且可能会直接导致企业破产。而部分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管理观念落后,仍然奉行“生产为主、管理为辅”,导致合同管理滞后,带来不必要的经营损失。
1 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虽然大部分的煤矿企业都比较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了合同签订、履行、监督的管理,但在企业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几个:
(1)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例如部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没有专设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工作由企业管理部门或者部门财会人员兼职,本身业务繁杂,精力有限,对合同管理的态度不积极,而且由于属于兼职工作,合同管理的绩效考核、监督也就无从谈起。(2)合同管理专业性不强。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细致、专业的调查工作,例如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都需要严格审查;在合同条文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凭借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审核,例如合同条款中文字的不同理解、违约条款叙述是否清晰、牵涉到技术、标准之类的必须要企业专业人员进行详尽解释等。合同管理专业性不强还体现在对合同后期管理的不重视。合同后期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合同履行的分析评价、与合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等。(3)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的专业性需要健全的规章制度来保障,而部分企业缺乏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前期审核、签订、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监督往往不连贯、不科学、不系统。(5)合同管理工作未能与时俱进,效率低下。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网络化社会,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已经在企业管理中得到普遍应用。合同管理的专业性、系统性、严谨性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提出了客观要求。而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设备陈旧、软件低级,甚至还采取人工管理的落后方法,耗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却没有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2 对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可行性应对策略
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三方面,一是企业管理层不重视;二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三是合同管理不专业。针对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切实改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提升煤矿企业的管理水平。
(1)严格企业合同管理制度,避免人情合同、人情担保等违规现象的出现,对于企业管理层的合同签订需要归口管理,不能仅凭企业领导一句话就决定合同是否签订,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要用严格的程序来规范合同签订的过程。企业管理层也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理解并支持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企业经营情况需要并且有可能的条件下,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对重大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以及签约环节,对条约签订提供法律咨询和强化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监督,从合同管理工作中要效益。(2)健全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制定时除了充分考虑煤矿企业的生产实际,还需要根据我国的《合同法》条款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合同签订的前期审核工作。例如对经济活动是否需要签订合同的判定、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审验、谈洽人员的法人授权查验、合同条款的专业性审核等等;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制度、履行监督制度以及合同履行期间的分析评价、监督制度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情况,例如双方协商的合同变更,就需要对变更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因应不同管理事务,依据不同管理制度,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是合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保障。三是合同后期管理工作制度。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合同的签订才仅仅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合同后期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3)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一是煤矿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二是要建立健全合同文本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合同风险预警管理、合同审核核查管理、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合同履行评价分析管理等专业合同管理制度,对煤矿企业合同进行全面全过程控制。三是实行合同的责任到人、全过程跟踪管理。合同管理需要加强事前的调查管理,强化合同签订前的风险管理;加强事中的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履约问题,及时采取变更、终止合同、协商、等措施,避免更大损失的发生。对合同履约结束后进行事后分析评价,对合作方进行分级管理,为以后合作打好基础。四是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的专业水平,煤矿企业需要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足够的专业水平培训机会,并对培训效率进行考核,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技能。
3 结语
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采取措施,严格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的专业水平,才能真正体现企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卢炜.浅析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措施.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年9期.
[2]刘东.探讨煤炭企业如何建立适应内控要求的绩效合同管理模式.山东煤炭科技,2012年3期.
企业合同是煤矿企业在法制社会条件下经济利益法律化的重要形式,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大部分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予以确认的,企业合同对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调整各个平等经济主体的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合同的签订是企业本身权利和经济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须要严肃对待。如果在重大投资、技术引进等方面签约不慎,不但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而且可能会直接导致企业破产。而部分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管理观念落后,仍然奉行“生产为主、管理为辅”,导致合同管理滞后,带来不必要的经营损失。
1 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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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0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2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3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3.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
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3.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4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4.1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4.2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4.3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
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6结语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文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J].陕西建筑.2006(12).
[2]宋子东.施工合同经济问题的原因浅析与防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4)
[3]李维红.谈施工合同的编制及风险控制[J].山西建筑.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