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范文1
关键词:轨道交通;质量监督;实施模式
Abstract: In track traffic engineering investment,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 high risk, quality accident happens, especially the major quality accident probability far more than housing construction characteristics, to do well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 the original housing construction,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quality supervision mode, exploration and innovation for Suzhou city rail traffic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mode.
Keywords: rail transit; quality supervision; Implement model
中图分类号:D03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建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省厅实施细则),要求2012年1月1日施行。省厅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监督、监督采取的方式、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即工程质量监督,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下简称质量责任主体)及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的行政执法行为。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是指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随机进行抽样检查活动。以下就我站依据省厅实施细则,总结4年多来苏州轨道交通监管经验,对监督工作实施模式做一探讨。
一、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形成的思路
在我市住建局的领导下,我站自2008年起全面负责苏州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搞好质量监督工作,我站组织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等。在原有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模式下,不断改进、探索、创新苏州市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模式。
该模式制定必须具备以下四方面要求:一是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大,质量监督必须体现三从理念,即对施工质量问题必须“从小抓起、从早抓起、从严抓起”。必须管理督查整改到位;二是必须按细则要求突出巡查抽查,对巡查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约谈、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法律手段,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三是轨道交通工程是民心工程,直接关系政府形象,在确保主体结构质量的前提下,还要特别监管使用功能、观感等质量问题,特别是试运营后,出入口等关键部位的渗漏,不至于政府监管部门在出现渗漏后处于被动;四是突出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要求在工程交底时作专项布置,监管过程中有巡查抽查,竣工验收前专项条件检查。
二、轨道交通工程监管模式探索
分析省厅实施细则未实施前原有房屋和市政监督模式情况,质量监督主要是对质量责任主体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通过结合监督控制点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以引导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能力、提高质量意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监督控制点一般主要设置在主要分部和竣工验收点位。质量监督站人员主要精力花在监督分部验收工作中。比如桩基子分部、基础、主体分部的验收,实体已施工完毕,验收时主要对该子分部或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属于事后控制。其最大的缺点是质量监督站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或者已被隐蔽。而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大,工期紧,积累的质量问题可能还未等到分部验收阶段,已经出现施工抢险、人员伤亡等不可挽回的被动局面。
鉴于上述原因,我站在省厅实施细则未实施前,已意识到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不能完全照搬原有房屋和市政监督模式。必须在吸取原有模式优点的前提下,将事后控制为主的模式改为事前加强预控、事中巡查抽查,事后反查的一个全方位监督模式。
另外,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基建规模从2008年质监1号线24个站25.7公里扩大到2012年底质监2号线、4号线共78个站94公里,质量监督人员相对偏少,很难按照原有房屋和市政监督模式对每个单位工程作基本相同频率的监督抽查工作。如果通过交底等事前预控的方式控制住各个标段单位工程总体施工质量,通过巡查抽查发现工程质量处于下坡状态的个别标段,集中监管下坡标段,实行差别化管理,能够抓住主要矛盾,在工作中比较切实可行。也就是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行为或实体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时,必须加强对该标段的监督管理频率,实行差别化监管,直至标段工程质量重回受控状态为止。监管可采取帮助分析问题产生原因;要求施工、监理单位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各方规范行为;对责任主体各方采取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等。以下就我站学习省厅实施细则后,在2012年度采取事前、事中监管为主、事后反查监督为辅的监督模式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监管制度、措施做一探讨:
1.加强轨道交通工程事前预控制定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目标
总结我站事前控制措施主要有:工程开工前的监督交底制度、质量责任主体各方行为检查制度、施工单位质检员押证制度以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的专项条件检查制度,通过4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无事故目标。
1.1开工前的监督交底制度
工程中标后,施工、监理单位处于项目班子搭设阶段。我站自受理质量监督申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质量责任主体各方进行第一次质量监督交底,会上我站告知《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同时针对质量责任主体各方行为以及常见质量通病专项讲解,发放书面资料,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全面透彻领会工程质量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质量管理方案和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1.2质量责任主体各方行为检查制度
质量责任主体各方行为是工程实体质量保证的关键。为此,我站在开工后多次采用随机不通知的方式,对在建标段进行质量行为巡查抽查。针对建设单位的各项质量行为,重点检查建设规划许可证、审图手续、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的办理情况,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单位法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等质量岗位管理文件;针对勘察、设计单位主要审查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的落实情况,现场验收和质量问题处理参与情况等质量行为;针对监理单位审查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如监理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总监变更情况、见证人员上岗证,以及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重要管理文件的编制及落实情况;针对施工单位主要审查现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以及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1.3施工单位质检员押证管理制度
参照我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行之有效的对安全员押证管理制度,我站实行质检员押证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工程质检人员的有效配备,强化工程质检人员的职权,落实每个标段的质检人员的工作责任,从而强化工程实体施工质量。
1.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的专项条件检查制度
根据《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分四步,第一步是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第二步是试运行之前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预验收;第三步是试运营之前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第四步是试运营期满由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其委托机构组织项目国家验收。
针对以上竣工验收步骤,我站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进行专项条件检查工作。要求每个标段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监理单位必须联系我站做验前专项检查。检查主要质保资料和现场实体质量二部分,针对质保资料主要抽查各分部工程的验收签字情况;针对车站、区间主体结构除抽查结构实体外,还必须抽查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通过抽查初步了解工程质量验收条件。针对容易渗漏水如诱导缝、井接头、施工缝、出入口与车站交接缝、区间管片接缝等部位,我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予以封堵完毕并完成全面自查,以免发生试运营后还在渗漏的情况发生。
2.制定9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控制力度
在建立标段工程差别化监管基础上,我站在加强事中控制中,先后摸索建立了工程实体首件验收监督制度、重复交底制度、联合巡查制度、互动复查制度、异常数据台帐制度、联席会议沟通制度、重点监控制度、约谈制度、交接验收抽查制度等。
2.1工程实体首件验收监督制度
轨道交通工程结构主体主要是车站和区间施工工程,按照规定,每道施工工序监理单位都应该严格把关。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施工、监理单位对规范、设计要求等理解不够全面,或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够等,造成原不符合下道工序施工的工序实际已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情况。我站设定了工程实体首件验收监督制度,拟通过对首件验收情况的监督,使质量责任主体各方在实体施工、设计要求以及规范要求等方面达成共识,纠正监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可能存在的片面认识。对以下同样工序的施工,起着一个示范引领的作用。
2.2重复交底制度
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仍存在部分质量行为、实体等方面有质量问题,考虑到是市实事项目,必须加强监督服务。我站建立重复交底制度,即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逐渐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针对性重复交底,该项措施能有效的控制好现场施工质量。
2.3联合巡查制度
目前我站轨道交通质量监督力量有限,对关键工序、重要分部工程的全面深入监督工作有一定的难度,与轨道公司质量监管部门建立联合巡查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截止2012年12月我站已与轨道公司项管部联合巡查31次,发出“限期整改项目”与“一般整改项目”约1500余条。
总结联合巡查制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优点:一是通过联合巡查,与轨道公司质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要求有了统一;二是联合巡查提出的质量问题,在巡查过程中已得到互相沟通,加快了解决问题的速度;三是联合巡查后,通过轨道公司的内部通报,我站对巡查情况的网上通报,对施工、监理单位有更大的威慑力,在轨道工程质量把关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4互动复查制度
在监督过程中,当发现施工工程质量或行为不符合要求时,我站建立互动复查制度。也就是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通知轨道公司质管部,或者要求他们发现质量问题后,第一时间通知我站。通过互动复查,迫使施工、监理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高度认识,积极处理。
2.5异常数据台帐制度
2010年9月中旬,广州地铁三号线北延段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无闭合处理在网上曝光,引起广州市民强烈反应事件。为使异常数据都能够有处理结果,杜绝不合格材料、试件用于工程实体,我站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异常数据台帐,要求监理单位对异常数据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单,施工单位按监理指令单进行处理、闭合、回复,相关资料专门分开存放。
另外,我站还及时出台了《关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评估报告的通知》,要求各检测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各标段交工验收前按省建设厅《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出具该施工标段的检测评估报告。同时提供了《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报告》(模板),拟借助第三方检测单位,使异常数据得到彻底闭合,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2.6联席会议沟通制度
2009年3月始至2012年12月,我站已参加联席会议45次,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分管局长组织,参加联席会议的有住建局分管局长、局质安处全体成员、市安监局、市监察局、轨道公司、安监站、质监站以及招标办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会议就轨道工程当前工作情况、下月工作重点以及亟需解决事宜听取各部门进行汇报和讨论。通过参加联系会议这个平台,我站及时将轨道当前所存在的质量、行为等方面问题带到联席会议上,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对下步监督明确了工作方向,每月所积累的质量隐患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效果显著。
2.7重点监控制度
质量监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多,对质量问题不重视的施工、监理单位,我站采取重点监控制度。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分析质量问题存在的主、客观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办法去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我站也增加质监频率,对该标段质量问题重点监控。
2.8约谈制度
质量监督巡查或联合巡查时,发现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涉及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不够重视等原因时,我站实施约谈制度。约谈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该项制度能从源头把关,真正使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引起充分重视,督促他们局部调整不称职的监理、施工项目班子,采取相应措施,充实技术力量,对搞好工程质量起着积极作用。
2.9交接验收抽查制度
考虑到轨道交通各车站主体、区间隧道陆续完工但又不具备主体验收条件,下道工序如铺轨、内装、机电设备安装等施工中标后需要进场施工。我站建立交接验收抽查制度,要求建设单位组织交接双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对涉及交接部分主体进行交接验收,在《交接中间检查记录》表式栏签字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标段的施工。
3.保留事后控制模式 反查分部验收程序
根据省厅实施细则要求,今年我站将主要精力花在交底、巡查抽查、抽测、竣工验收程序监督方面。对各分部的验收工作,由原来的监督站全面监督分部验收方式,改由监理单位组织各质量责任主体验收后,我站进行监督反查的方式。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在主要分部验收组织前以短信或传真等方式告知我站,我站采取事后监督的形式监督管理。对分部验收是否具备条件、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等程序进行把关。对不具备分部验收条件或者验收程序、实体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分部验收予以否决,责令整改,重新再由监理单位组织分部验收,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约谈、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认为事后监督的方式更能调动质量责任主体各方对工程质量把关的积极性,更能把控施工质量。
三、结论
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大、工期长、风险高,发生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质量事故的概率远远超过房屋建筑工程。我站按照建设部第5号令以及省厅实施细则要求,对行为、程序、实体进行监督。考虑轨道交通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监督人员偏少等情况,实行差别化监管可以抓住主要矛盾。事前预控、事中巡查抽查、事后反查的监督模式有利于在最早的时间发现质量隐患,将质量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中。各项监管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根本保证。而真正要做到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始终受控,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责任主体各方的共同努力,要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问题绝对不能累积,只要有轨道施工的地方,就必须有质量责任主体各方各负其责,管理质量。我站将在苏州市住建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细化轨道交通工程监管措施,在工作上坚持“高度重视”,在措施上坚持“切实落实”,抓好质量责任主体各方质量行为,加强动态监管,坚持常抓不懈,以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范文2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或工作分解,围绕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控制来编制控制方案是一种基本方法。见下图:
5.1监理工作总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委派具有丰富超高层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
监,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召集设备、土建方面有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监理班子。
⑵ 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套、人员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 ⑶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满足现场检验工作需要。
⑷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要求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控制工程
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 ⑸ 在监理项目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我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
现。
⑹ 按照本工程特点和要求编制《监理实施规划》,并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加大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力度,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⑺ 根据竣工备案制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分阶段及时对工程进
行总结和评估。
5.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以预控为主,各项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工程承发包模
式、业主管理方式。
⑵ 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施工许可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
拆迁符合进度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承包单位人员、机具已到位,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
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⑷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项目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⑸ 《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5.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⑵ 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环境)。 ⑶ 主要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是否齐全。
⑷ 上述审核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在一周内完成。
5.4建筑材料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采购单位进行建筑材料(设备)报审时应提供生产许可证、质保书、相应性
能测试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理由认真复核。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送检材料的见证取样,确保样品有代表性。 ⑶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或检验数据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补充检测要求。
5.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工程分包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资格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⑵ 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
(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⑶ 施工合同中已指明分包单位,其资质在招标时已经过审核,承包单位可不报
审,但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应报审。
5.6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供应商除资质、营业范围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⑶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7测量放线控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应定期检查,杜绝超过检定期限设备用于工程,测量成果 出现系统误差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对设备重新检定。 ⑵ 定期检查、复核测量控制点的精度和保护措施。
⑶ 不得与承包单位测量人员共用设备对同一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5.8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审。 ⑵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要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 ⑶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要求。
5.9图纸会审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⑵ 图纸标识和审核工作应符合政府部门要求。
⑶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图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要符合规范
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⑷ 图纸会审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布
置是否合理。
⑸ 图纸中所需材料来源有无标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条件能否满足,新
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5.10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1. 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部分程序细化部分详见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以及本节。
⑵ 处理质量问题涉及到进度及费用问题时,必须考虑项目全局利益,经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协商后,再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⑶ 工程计量、中间进度款支付、最终支付过程中,质量工程是应充分发表意见,保证所有支付项目质量均符合合同规定。
2. 旁站检查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旁站监理表格》(详本部分第二章内容) 工作要求:
⑴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细则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要求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⑵ 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①承建商是否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②关键部位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质量是否合格。 ③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审、检查和验收。
⑶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要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抽查,并留下记录。 ⑷ 总监应对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作出安排,确保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到位。
3. 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施工中经后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验收范
围。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建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
4. 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数量应符合审批的监理细则或监理规划要求。 ⑶ 监理工程师的评定与承包商的自评相差较大,双方应按标准共同确定检查数 量和方法,否则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自己的评定意见,并附监理检查评定表。 ⑷ 分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⑸ 建筑电气、卫生与燃气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应在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
5.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在分项评定的基础上经统计而得。
⑵ 分部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表明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意见。 ⑶ 主体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给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定后再向监理报审。监理工程师确认评定意见前应进行现场检查。
6.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4)《工程竣工报验单》(A10);(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作要求:
⑴ 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完成。
⑵ 单位工程验收要在承包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和关键部位全面进行检查。
⑶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要按部位、按层次逐项列出清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
⑷ 总监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再由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⑸ 竣工备案制具体工作程序执行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3)《 报验申请表》(A4)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5)《工程暂停令》(B2) (6)《监理工作联系单》(C1) 工作要求:
⑴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凡涉及改变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⑵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提出的措施、验收方法(包括必要的检测)提出审核意见。
⑶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后建设单位报告。
5.11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1. 进度控制工作总程序
涉及表格: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2)《 报验申请表》(A4)
工作要求:
⑴ 审批进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工作细化部分详见本节后序内容。
⑵ 工程进度控制风险分析要结合本项目进度控制目标和工程具体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
⑶ 编制进度控制方案后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交底,并明确和统一进度节点控制计划。
2. 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 报验申请表》(A4)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工作要求:
⑴ 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以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并分别报监理审批。
⑵ 承包单位在提交进度计划同时尚应提交进度计划网络图电子文件。 ⑶ 进度计划的内容及提交时间应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⑷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计划时应注意: ①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②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③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适应性
⑸ 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进度计划审批工作。
3. 进度计划检查与控制程序
⑴ 每月进度检查应及时形成进度控制图和进度统计表等书面记录,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①工程进度概况 ②工程进度曲线 ③工程图片 ④影响工程进度特殊事项的处理。
⑵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单位对进度计划的执行。
⑶ 调整进度计划审批详见《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
5.12工程计量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1. 计量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2. 承包单位填报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以及填报《中间计量表》
的期限应符合合同规定。
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单位发出通
知,承包单位要求增加计量次数,应书面申请。
5.13安全施工监管工作程序
否
涉及表格: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4)《工程暂停令》(B2)
工作要求:
⑴ 监理项目部应安排有安全资质监理工程师开展安全施工监理工作。 ⑵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常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 ⑶ 重大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及时汇报。
5.14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3)《监理工作联系单》(C1) 工作要求:
(1) 监理项目部应配备有专门负责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开
展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 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日常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及时汇报。
5.15组织协调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1) 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程序、内容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 (2) 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不限于解决协调事宜,同时处理工程质量、费用、
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事项。
(3) 协调事宜处理涉及合同变更或工期、费用索赔,详见有关工作程序。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调事宜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将处
理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5) 在协调期间内,合同只要未放弃或结束,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继续
施工。
5.16信息资料管理工作程序
1. 信息管理总程序
图1
图2 图3
图4
2007级工程监理专业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应用训练
2. 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
3.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发文处理 收文处理
工作要求:
(1) 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合
理的信息管理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资料存档方案。
(2) 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组织资料档案管理检查,对于不齐全的档案要及时
补全,系统运行有问题是要及时整改。
(3) 所有工程往来函件都应使用书面格式。
5.17
工作要求:
⑴ 交工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承包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邀请质量监督部门或竣工备案部门参加。
⑵ 对交工申请重点审查:工程范围、交工工程质量、质量缺陷处理、交工资料完成情况、剩余工程计划。
⑶ 现场主要检查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及所有现场清理工作,评价工程缺陷的修复。
5.18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保修期,起算日期以签发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⑵ 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承包单位参加并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范文3
【关键词】全寿命周期;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创新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的支柱型产业,其运行质量极大地影响和决定国民经济整体发展速度和质量,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并且鉴于建筑工程投资巨大、新材料和新技术不断更迭的形势,需要转变原有的单一化质量监管模式,要基于全寿命周期理念,实现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控,以有效地防范建筑工程的质量风险,更好地保障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及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控的概念综述
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已经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为了实现对建筑工程的有效监控,我们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概念,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是建筑工程|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机构成部分,它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的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它对于推动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有极大的意义和作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过程中,要依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维护权益者的合法正当的权益,并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控,将监督与帮助有机融合,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还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系统工程,它以质量满足要求为内核,以参与各主体的质量不安全行为作为质量控制和监管的重点,从而规范和控制各个岗位操作的工作质量,实现建筑工程总质量的提升。
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始创建到报废的全过程,主要涵括建筑工程立项决策、前期准备、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它们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划分标准。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阶段的质量监控目标主要是在于对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内的监控理念和实施,讲究质量监控无空白和缝隙,要确保质量链条不间断,从而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总目标。在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监控过程中,逐渐构建了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五环”模式,如下图所示: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五环”模式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存在的问题剖析
1、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立法机制和组织体系还尚未健全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立法机制正在不断的改革进程中,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然而,由于建筑工程市场中存在的不良竞争手段依然难以避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如:阴阳合同、招投标领域的串标、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违法分包等。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的角度来看,这极大地增加了建筑工程建设使用成本,影响了工程质量。
2、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部门的全寿命周期重视度不足
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活动中,对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意识明显存在不足,没有全面地对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加以研究和关注,他们大多将视线集中于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并没有将投资决策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的质量监控置于监督和控制之下,因而,还存在缺陷。
另外,在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和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监控,也还存在内部有效沟通缺失的现象。如:质量监管部门与审图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效率低下等。
3、建筑工程相关的质量信息并未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获得共享
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过程中,质量相关监管信息无法在不同的责任主体和质量监管机构之间共享,这就使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缺少依据,无法实现彼此间的协同工作与交流。同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链上的关键节点监控力度不足,大多属于“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质量监管,这是不可取的。由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的不可逆性和复杂性,对于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监管应当以辨析和识别质量危险源为重点,要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三、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基本框架及体系
在全寿命周期视野之下,建筑工程质量监控要以观念转变为前提,变革原有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构建动态化、持续化的质量监管机制,建构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框架:(1)建设单位负责对建筑工程立项工作,并且为了更好地实现工程立项监控,还可以鼓励和倡导工程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早期介入,以提出更为切实有效的质量改进建议。在这一阶段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实现对其的质量监控管理。(2)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建设单位负责监管,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实施监督管理。(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竣工阶段的责任,并由建设单位负责质量监控和管理。(4)评价机构负责对工程交付后的质量后评价,物业部门负责管理职责,房管局负责对房屋的产权产籍加以登记管理。
基于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政府质量监控体系。这是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实施强制性的监控与管理。同时,政府应当强化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权限和范围,使其成为政府质量监控的二次防线。(2)社会质量监控体系。这主要包括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质量后评价机构、其他各方等,这些应当成为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模式的辅助监管模式。
四、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实践内容研究
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理念引领下,要根据建筑工程建设程序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将其划分为三大部分(投资决策、实施、使用)、六大阶段 (决策规划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使用维护阶段、拆除及废弃物处置阶段)。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需要早期介入,以有效地对质量安全危险源加以辨析和识别,并基于上述划分内容,可以将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实践内容划分为下述五个阶段的监控:
1、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
为了弥补监控空白和缝隙,需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由建筑工程的质量链“蝴蝶效应”显示:建筑工程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断裂会使工程质量缺陷扩大化,并进而演变为质量安全事故。因而,要重视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监控,并将归属于预防性质量监控内容。具体包括:
(1)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监控。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实现对项目的建设方案的有效决策。在这一阶段的质量监控主要是针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加以监控,使项目投资决策更趋完善。如:项目立项是否与国家或地区发展规划相契合、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是否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等。
(2)项目评估的有效监控。重点监控项目的目标收益和风险。要对项目的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逻辑分析,监控项目的“三益”指标以及系统风险、个别风险等。
(3)项目决策质量的监控。主要是以价值工程理论为基础,对建筑工程的安全节能和环境质量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投资方案是否采用多方案比选后再立项的方法;决策内容是否采用了投入产出比;是否运用了定量分析决策方法等。
2、工程准备阶段的质量监控
这主要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立批复之后、正式施工之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之中,也需要开展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监控。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勘察设计是关键性的核心环节和阶段,它的质量与项目建设质量有直接而密切的关联性,它是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技术结晶,充分体现出勘察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在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监控内容中,要重点监控其是否与工程强制性标准相吻合;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能;勘察设计人员的资质及签字,是否有超载资质规定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等。
(2)技术文件资料准备的质量监控。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拟定施工具体方案,选择适宜的建设施工方法。要加强对施工方案和特殊施工技术手段的质量监控,尤其是施工现场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施工控制网等工程测量数据的质量监控。
(3)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的质量监控。施工图审查是建设强制性制度和标准,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第一道关口,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减少和杜绝施工图中的偏差。
3、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工程实施阶段是重要的环节,它是在施工单位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前提下,将设计转变为工程实体的过程,同时也是质量监控的重点和核心,要强化各个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驱动,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对施工质量的监控。
(1)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监控。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直接的生产者,首先即要做好自身的二维质量监控,所谓二维,是指横向监控相关利益单位,纵向监控施工内部人员的施工行为。具体来讲,横向的监控范围主要是指:①实现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质量监控,是继图纸会审之后的施工图常态化质量监控举措,重点分析施工图中影响质量的关键部位。②对建设单位提出降低质量标准的监控。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直接生产者,施工单位可以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降低质量标准的要求加以拒绝。纵向的监控范围主要是指:①对材料进场实施质量监控。要对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构件和配件性能加以质量监控,如:钢筋的等级及其线径、混凝土配合比与强度、水暖电管线的材质及其尺寸等。②实现对分包方和施工人员的动态化质量监控。③实现对施工各道工序的质量监控,要对各工序接口进行质量监测,以免存在质量缺陷。
(2)监理单位对施工的全程、全方位质量监控。现代建筑工程项目广泛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和新设备,显现出较强的科学性和复杂性以及风险的不易辨识性特征,单纯依靠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质量监控是无法满足质量要求的。为此,还要引入工程强制监理的质量监控措施,要注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而不是旁站监督方式,要充分运用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行使监理职责和权限,重点对施工材料进场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旁站及验收、设计变更等方面,实现有效的监控。
(3)政府监督机构的质量监控。政府监督机构对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主要体现在对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监控,如:地基及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还包括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控、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控。
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控主要涵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即:
(1)竣工验收内容的监控。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的监控,主要是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为依据,重点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的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加以监控;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要提供完整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书,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依约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等。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管单位的监控。这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①对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单位的作为程度的监控。由于建筑工程各参与责任主体所处的角度不同,在竣工验收的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的重视程度。要以工程质量责任驱动理念为前提和依托,实现对竣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的监控。②竣工验收参与人的质量安全行为的监控。由于工程参与各方的人的质量不安全行为,会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因而,需要将竣工验收作为全寿命周期的关键质量监控节点,有效地规范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不安全行为。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条件的监控。这主要是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合格程度进行监控;对全程的质量监控文字和检测报告进行监控;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控;对水暖、电管线的安装及主体工程进行监控;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基本功能的监控等。并且还可以组建动态质量利益合作联盟,使建筑工程的质量信息能够充分地共享,从而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全程、全寿命周期的监控。
5、工程竣工运营维护阶段的质量监控
在对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视野之下,还要对工程运营维护阶段实行质量监控,以达到建筑工程总体质量目标。
(1)建筑工程质量后评价。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并且运行了一年以上的时间之后,还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使用效益、作用等方面,进行客观的、系统的评价和分析,要以全寿命周期理论为基准,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后评价,可以运用对比的方法,调查建筑工程质量的实际使用状态,与工程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质量目标相比较,从而发现其中存在的偏差和变化情况,进而分析影响其偏差或发生变化的因素,全面而客观地得出评价结论,总结经验教训,榻窈蟮慕ㄖ工程建设提供有益的帮助和借鉴。
(2)建筑工程的完损等级评定。这是对现有工程的完好或损坏程度的等级划分,主要是以《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统一标准和项目评定方法为依据,采用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实现对现有工程的综合性的评价。在进行等级评定的过程中,不能随意臆断,而要进行充分而全面的调研和检查,如果需要还可以进行测试和验算,通过有力的数据证实建筑工程的等级程度,评判其是否属于危险房屋,以便管理者更好地实现质量监控。
(3)全运营维护的物业服务质量保障。在建筑工程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房屋的接管验收、楼宇入伙、装修验收等过程的质量监控,要在建筑工程的全运营阶段形成一个闭环,确保房屋的质量和服务保障。
(4)执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尽管物业服务费用可以作为保修后的管理与质量监控,然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实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使保险公司加大对工程运营阶段的监控力度,以减少其承担维修的费用。其他单位也可以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控过程。
五、结束语
总之,全寿命周期视野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模式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内容和环节,它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和要点,并要从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理念出发,实现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和管理,重点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项目准备、实施、竣工验收、运营维护五个阶段,实施有效的、系统的质量监控和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能。
参考文献:
[1] 刘学. 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建设工程管理和评价体系研究[J]. 现代装饰(理论). 2016(11)
[2] 将绿色贯穿建筑全寿命周期[J]. 绿色建筑. 2012(01)
[3] 李蔚为. 我国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效益浅析[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16)
[4] 李惠玲,张资慧,冯雪. 基于全寿命周期的绿色建筑增量效益分析与估算[J]. 建筑与预算. 2016(05)
[5] 全寿命周期分析[J]. 绿色建筑. 2012(01)
[6] 左颖. 全寿命周期下绿色建筑经济研究探讨[J]. 现代经济信息. 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