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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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1

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区域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生猪饲养量的不断增加,大量废弃物给周围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导致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同程度制约了当地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近几年,各地为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在控制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方面取得较好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促进我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1.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各地为控制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采取各种措施。如杭州市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20xx年6月,市政府批转了市农办、市农业局和环保局联合提出的《杭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全市三年内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现有养殖场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削减敏感区域的饲养总量,推行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养殖。嘉兴市政府20xx年11月下发了《嘉兴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明确目标与任务,要求到20xx年底,存栏生猪100头以上的60%养殖户,生猪粪尿采用无害化方式处理,其它散养户要以外送或联建治污设施的方式,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到20xx年底,所有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户必须全部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其它散养户的生猪粪尿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并落实了行政、法律、技术及资金贴补等有效措施。通过各方协同努力,畜禽粪便污染管理已进入有序状态,对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改善投资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增加投入,开展综合治理。近几年,各级为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省、市、县各级多方筹集,增加投入进行污染综合治理。如秀城区由部、省及市、区共同投资122.2万元,已建成沼气池6只,厌氧发酵池1100立方米,年可处理养殖污水6.4余万吨,年供沼气10.8万立方;嘉善县在姚庄镇星轮村进行养殖污染治理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县9个养猪万头村的整治,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海宁市采取“3个1”扶持政策,即每建一只沼气池,市财政补助1000元,乡镇财政补助1000元,饲养户自己承担1000元),在规模养殖场中全面推广沼气池无害化处理猪粪尿技术,经过近两年努力,使85%的规模养猪场实现粪尿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平湖市结合当地实际,采用三格式无动力厌氧发酵技术,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了对存栏生猪200头以上规模场的粪尿污染治理。杭州市在禁养区范围内已关闭苗猪市场2个,养猪场8个,养牛场6个,削减生猪108024头,占总量的40.8%,削减奶牛2191头,占总量的41.5%;限养区内已关停7个规模养猪场,其中已搬迁2个场,削减生猪13790头,占总量的48%;非禁养区内已有10个规模场实施污染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占总量的43.2%。

3.建立畜牧小区,实行生态养殖。多年来,在各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省畜禽规模养殖发展迅速,已形成了以规模养殖为主体的畜牧生产新格局中。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部分养殖场畜禽粪尿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为此,省农业厅多次研究如何解决畜牧养殖污染问题,提出了建设畜牧生态小区,以解决农村因畜禽养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20xx年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开始进行畜牧业小区建设试点工作,20xx-20xx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安排1300多万元,建立了30个畜牧生态小区。实践证明,畜牧小区建设实现统一规划,集中饲养、统一污染处理等方法,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农村因畜禽养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4、研究和推广养殖场污染防治综合配套技术。近几年,不少生产科研单位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行了不少研究,已取得了不实用技术,在防治环境污染上产了积极作用。去年,为加快配套技术研究,省农业厅和省科技厅安排200万元,联合对畜禽养殖场及畜牧小区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进行了联合招标,目前项目已组织10多个单位进行联合攻关。其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从五方面进行,一是从畜禽营养学等角度,研究提高饲料的环保型饲料,减少粪尿的排放量。二是从利用的角度研究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方法如加工成有机肥,使粪资源化,三是研究生物和化学的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农用标准或直接排放标准。四是研究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技术,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污染的环节实行全程控制,达到控制和防治畜禽养殖可能对环境的污染。五是研究新型的环境保护型的畜禽舍。

二、控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的生态方式

我省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基本上以“方便、经济、有效”为原则,以综合利用为主,设施处理为辅的方法,大致可以划分为七类:

1、“果(林、茶)园养猪”。猪粪尿分离后,猪粪进行经发酵生产有机肥,猪尿等污水 经沉淀用作附近果(林、茶)园肥料。此类模式占规模猪场的20.3%,主要分布在中、大规模猪场。优点是养殖业和种植业均实现增产增效,缺点是土地配套量大,部分场污水处理不充分。

2、“猪—沼—果”。猪粪污水经沼气池发酵产生沼气,沼液用于果树、蔬菜、农作物。此类模式占规模猪场18.5%,以家庭养猪场应用为主。优点是实现了资源两次利用。

3、“猪—湿地—鱼塘”。猪粪尿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外卖,污水经厌氧发酵后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最后流入鱼塘、虾池。此类模式占调查数的14.6%,但大部分猪场污水未经过人工湿地处理,直接进入鱼塘、虾池。优点是占地较少,投资省,缺点是干粪依赖外售,污水使用不当会影响鱼虾生产。

4、“猪—蚯蚓—甲鱼”。猪粪尿进行干湿分离,干粪发酵后养殖,蚯蚓,蚯蚓喂甲鱼,污水用于养鱼。此类型的有5个场,占调查数的0.8%。优点是生态养殖,投资省,缺点是劳动强度大。

5、“猪—生化池”。粪尿干湿分离后,干粪堆积发酵外售,污水经生化池逐级处理,或经过过滤膜过滤后外排。此类型有8个场,占调查数的1.2%。此类模式占地少,但运行费高。

6、“果园养鸡,稻田养鸭”。利用承包的果园、林地放养土鸡,改善肉鸡风味,提高肉鸡售价,鸡粪基本满足果园有机肥需要;肉鸭及青年蛋鸭在早稻收割前野草长籽期、早稻割后、晚稻割后这三个时间段养殖,以稻田放牧为主,啄食野草、谷粒等食物为生,鸭粪直接还田。此类模式占我省肉鸡和鸭养殖量的40-60%。

7、“牛、羊—牧草”。粪尿进行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还田种牧草,污水厌氧发酵后入田肥牧草。此类模式占我省牛羊养殖量的80%以上。

三、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控制对策

从立足生态建省,实现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目标出发,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控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畜牧用地。畜牧产业区域布局要按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把畜牧场与农田、鱼塘、园地一并规划。养殖场(或小区)建设提倡与农田(水田、旱地)、茶(果、桑)园、养殖水面和山林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经营模式,力争粪尿全部就近消化。原则上按1亩(耕地、园地、水塘)5头猪(1 头牛、10只羊、60只禽)的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现代化畜牧场(畜牧小区),努力实现从传统农业“资源-畜产品-废物排放”的生产过程向“资源-畜产品-再资源化”生产过程转变。

2、应用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是将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应用于畜牧生产全过程。首先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通过生物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其次应用科学的房舍结构、生产工艺,实现固体和液体、粪与尿、雨水和污水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降低污水氨、氮浓度。

3、加快生态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各地实施表明,畜牧小区的建设对改善农村环境产生了良好的作用。各地要十分重视畜牧小区建设,建设一批配套土地和一定污水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小区,以吸引中、小规模户进场饲养,实现养殖场与村庄分离,改善农村环境。小区要选择合适的生态养殖模式,采取农牧、林牧、渔牧、肥牧结合等方式,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2

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将嘉兴包括平湖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列为市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会议,这既是一次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动员会,也是一次部署新三年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任务的工作会,同时也是一次促进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推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市委盛全生书记专门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长办公会议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在各镇、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干湿分离为前提、沼气治理为基础、综合利用为根本”治理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对规模猪场采取沼气池治污模式、对规模水禽采取筑塘养殖治污模式,结合市811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沼气池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412户,占86.01%,共建造沼气池1.8万多立方米。其中,常年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沼气池治理设施建设67户、完成95.7%;存栏100-199头规模猪场沼气池设施建设153户、完成90.5%;存栏50-99头规模猪场治理建设192户、完成80%。同时有40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在沼气池建设基础上配备建造了后处理池(沼液贮存池),有85个规模场建造了干粪堆积棚。

二是开展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执行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全市存栏500羽以上规模水禽场已有270户完成了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占总数的37.39%。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实行了关、停、迁,已关、停规模猪场3个、2000多平方米,关、停水禽养殖户27户、7146平方米。

三是启动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整治。在对常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开展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养殖污水、厨房污水、厕所污水)整治试点。在生猪养殖相对集中的曹桥街道野马、孔家堰、愚桥三个重点村以及其他镇、街道的部分村,选择沿河生猪散养户,开展“三水合一”整治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07户生猪散养户完成整治任务,共建造沼气池2484立方米。

四是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外来养禽户主要是养鸭户饲养管理水平低、造成周边土地及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花大力气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全市89户外来养禽户,66户肉禽养殖户已经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外来蛋禽养殖户的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初步建立畜粪收集体系,综合利用模式得到逐步推广。市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明大牧业园区、春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已全面运作,已对部分规模猪场以及养殖重点村实施了干粪收集,年收集鲜猪粪约1.5万吨,生产有机肥近6000吨。通过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猪场干粪、沼液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工作,涌现出一批如林埭潘建华牧场、广陈威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保良牧场、新仓逢源奶牛场等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典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治理过程中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

二是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尚不完善。我市前几年治污设施建设重点放在沼气池建设上,大部分养殖户没有建造后处理池或沼液贮存池、没有建干粪堆积棚,干湿分离和雨污分离与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今年嘉兴市提出的“两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标准相差甚远。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对养殖户违规排放、干湿分离不彻底等现象,目前还缺乏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还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手段,对违规排放的处罚没有跟上,致使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还不明显。

四是收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全市只有部分重点养殖户和重点养殖区域建立了相应的干粪收集体系,规模猪场实施干粪收集的比例仍然较低,主要是就地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多,传统的种植结构限制了综合利用的出路。农户使用畜粪收集加工后的有机肥的积极性不高,有机肥还难以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五是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还存在差距。现有的治污方式还停留在沼气池治污模式上,对引进与推广应用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如生态型、发酵型、零排放等模式)的力度还不够。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肯定治理成效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树立农村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理念,改变纯粹为治理而治理的错误思想,将加强畜禽污染治理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营造和谐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干字当头,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统一思想,自觉行动,深刻认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一)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的具体体现。(略)

(二)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略)

(三)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略)

(四)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生态市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略)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六大工程

(一)全面推进“两分离三配套”工程。对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规模奶牛场,要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积棚等“两分离三配套”标准。具体任务是:1.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沼气池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2.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3.存栏100-199头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基本完成,其中列入市811工程的37个规模猪场今年必须完成;4.明年全部完成50头以上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各镇、街道要根据市里制订的具体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和镇、街道要分别抓好几个标准较高的规范化示范场建设。

(二)全面推进散养户整治工程。曹桥街道野马村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今年要完成;曹桥街道、新埭镇、广陈镇、林埭镇等4个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明年要完成。涉及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全面推进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工程。对水禽存栏500羽以上规模禽场实施上岸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水禽排泄物治理要按照干湿分离的要求,进厌氧池进行处理,严禁河道养殖水禽,到2010年规模水禽场治理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就地综合利用是整个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中最有效、也是最经济的一种治理方式,要在开展“两分离三配套”治污标准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实施就地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周边有条件的,要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力争各镇、街道有30%以上规模畜禽场实施农牧、林牧结合、综合利用。

(五)全面推进干粪收集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畜粪收集体系,提高畜粪资源利用率,在已有畜粪处理中心的基础上,再建曹桥、新仓、新埭、广陈、林埭、钟埭、黄姑等7个畜粪处置点。进一步扩大收集范围,对规模猪场干湿分离后的畜粪无法就地消纳的,要进行收集处置,通过加工成有机肥等手段,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干粪收集处理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六)全面推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要积极引进、推广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规模猪场发酵式、零排放等治污新模式建设。要继续探索、推广工业化治污的路子,拓展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新方法。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教育与监管并举,强化排泄物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加以推进。

一要削减养殖,严控总量。按照《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11年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平政发〔20*〕98号)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要求,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养殖区域规划。要通过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实施,控制养殖总量;要通过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两违”整治相结合,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畜牧业发展有关政策兑现相结合,控制养殖总量。要密切掌握养殖动态,对在禁养区内或进行违法占地、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坚决取缔,确保到2010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控制在47万头以下。

二要加强宣传,监管并举。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宣传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治理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要树立好“两分离三配套零排放”治理典型,加快推进规范化示范场建设,以典型引路,以示范推动。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督促畜禽养殖户治污设施的到位。市环保、农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规模畜禽场“两分离三配套”治理标准,市有关部门要会同镇、街道,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治污不达标的养殖户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逐步像工业执法一样,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废渣、污水、恶臭以及丢弃的畜禽尸体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明区辖区内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

第四条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合理规划全区畜禽养殖业的产业布局,并会同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控制全区畜禽养殖污染。

区发展改革、规划、卫生、国土、建设、财政、林业、水利、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六条畜禽养殖业发展及污染防治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进行污染治理,促进畜禽养殖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综合整治。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时,应根据本地实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纳入环境保护规划中。

各镇政府(街道办)应根据本辖区畜禽养殖业发展状况,逐步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引导畜禽养殖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区集中,实施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七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结合区域环境容量以及畜禽养殖业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的需要,划定和调整禁养区、限养区。

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和调整,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农业、规划、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提出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畜禽养殖区域设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发展规划,应当听取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团体和公众的意见。

第八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禁养区:

(一)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城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四)**

(五)*干流、*河干流(包括*河、*河*河、*河)及*溪、*河、*涌等主要支流陆域100米以内的范围;

(六)西坑水库、深步水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以及经批准的后备饮用水源;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九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限养区:

(一)国道、省道两侧及城市环城路外侧5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集镇规划区及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

(三)西江干流、沧江河干流(包括合水河、更楼河、杨梅河、西安河)及哥乐溪、秀丽河、三洲大涌等主要支流两侧100米以外500米以内的范围;

(四)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外的区域和生态公益林区域;

(五)小型水库及山塘;

(六)禁养区以外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需要,应当限制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第十条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禁养区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由区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因关闭或搬迁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区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偿。

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办法实施前限养区内已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边界与禁养区和限养区域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

第十一条在禁养区、限养区外新建、改建、迁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者在限养区内改建、迁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防疫条件审核,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原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经审批且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时,须经区农业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并按养殖规模实行分级管理。

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上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下(不含3000头)、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下(不含600头)、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下(不含500头)、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下(不含10万只)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3000头以下、肉牛常年存栏量100头以上600头以下、奶牛常年存栏量100头以上500头以下、家禽常年存栏量8000只以上10万只以下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下(不含500头),牛常年存栏量100头以下(不含100头),家禽常年存栏量8000只(不含8000只)以下的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各镇(街道)环保办审批,报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复意见,应当规定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综合利用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十三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综合利用措施应当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投产的同时予以落实。

第十四条畜禽养殖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必须设置规范的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硬化储存场所地面等措施,防止恶臭气味和畜禽废渣因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施清洁养殖。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畜禽废渣应采取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和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应当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

第十五条禁止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

第十六条运输畜禽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

第十七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对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畜禽尸体应当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对随意丢弃畜禽尸体的,区农业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确保畜禽粪便、污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向环境中排放经污染治理后的污水的,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污口,污水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当依法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按照污染物排放许可的管理要求排放各类污染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二十条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畜禽养殖场的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除按规定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上缴地方财政,重点用于本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第四章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隐瞒。检查机关和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二条对自觉遵守本办法的畜禽养殖场在安排畜禽养殖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对成绩突出者,推荐其参与区环保信用企业评选。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的畜禽养殖场,不得享受各级政府有关畜禽养殖方面的优惠政策。

区农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在实施母猪养殖补贴等优惠政策时,应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对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或者未达到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不给予补贴。

第二十四条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其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被责令限期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向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限期治理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限期治理期间,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4

【关键词】畜禽养殖;管理;启示

我国是畜禽养殖大国,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日渐凸显。2014年,畜禽养殖业COD和氨氮排放量为1049万吨和58万吨,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5.7%和24.3%[1]。畜禽养殖业排放的COD接近全国总量的一半,畜禽养殖污染已到了不得不治的阶段。美国被公认为水污染防治政策完备、管理措施到位的国家,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2]。

1中美畜禽养殖共性特点

比较中美均是畜牧业大国。我国2014年畜牧业产值超过2.9万亿元,约占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美国每年畜牧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48%。除畜牧业产值占比相近外,美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高,畜禽粪便以还田为主,与我国畜禽行业发展形势以及污染防治管理方向一致,具有很好的经验借鉴基础。1.1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秩序增长美国2005年80%以上的养猪场规模都在1000头以上,其中55%的养猪场规模在5000头以上[2]。我国2015年整个畜牧业的规模化率为39.6%,比2012年增加5.5%,“十三五”期间目标是突破50%。2015年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规模化产能占比达43.3%、48.3%、17.5%、37.2%、45.5%[3],各类畜禽养殖规模以上比重均呈逐年递增趋势,规模化已成为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将会不断提高。

1.2畜禽粪便还田是主要综合利用方式

美国的大型农场主十分重视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紧密联系,会根据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量确定种植规模,畜禽粪便还田是基本的综合利用方式。我国同样鼓励畜禽粪便还田,国家层面加大力度引导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国办、农业部等管理部门通过出台文件和资金补助,鼓励畜禽粪便和废水科学还田利用。全国畜牧总站在2014年对全国上报的2802个标准化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进行统计结果显示,粪便还田是占比最高的处理利用模式,各类畜禽品种比例分别是:生猪40%、奶牛38%、蛋鸡41%、肉鸡40%。

2美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经验

在畜禽养殖环境保护方面,美国现有法律法规包括联邦、州、地方三级体系,通过养分管理规划等管理手段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治理,此外行业协会、大学等也充分发挥了技术支撑和宣传辅助作用。

2.1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三级政策体系中,由联邦政府颁布的环境法律适合解决共性的问题,各州和地方政府在结合自身实际的状况下会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环境法条文,通过具体而详细的法律措施去实现污染防治的目标。不同层级的政府各司其职,中央层面负责制定宏观的统筹性法规,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微观的实施性细则,环境管理要求既做到了统一协调,又实现了因地制宜。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的多部法律法规都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的规定,如《清洁水法》、《联邦水污染法》、《动物排泄物标准》等[4]。其中《清洁水法》里视集中养殖业为点源性污染,纳入排放许可证管理范畴,非点源污染主要使用最佳管理实践(BMPs)进行防治[5]。对如何控制非点源污染,联邦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只是要求各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非点源污染控制计划,并与点源污染计划结合来实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州级的法规政策较联邦法律则更为具体。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实现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要靠州一级政府制定出较为详细的规章制度。如伊利诺伊州1996年颁布了《畜禽养殖管理条例》(LMFA),条例包括:新建设施和搬迁设施建设的要求、养分和废物管理计划、畜禽设施运营者的培训管理和认证、财政激励和资助措施、安全距离要求等。又如俄克拉荷马州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申请执照之前,要先制定预防污染计划,还规定对猪场经营者和猪场员工实行9小时课程强制教育以及每年3小时的回顾学习[6]。城市和县级政府会制定地方发展规划、土地使用计划等一系列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和土地使用计划对畜禽养殖的数量和布局提出要求,控制牲畜饲养数量用于防止牲畜粪便的集中产生给土地消纳能力带来重大压力,提出布局要求用于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禁止畜牧经营的区域带来环境影响。

2.2细致的养殖场分类管理

在法律层面,美国将畜禽养殖场分为点源污染和非点源污染进行分类管理。将存栏1000个动物单位以上的养殖场划为点源污染源;1000头以下的养殖场,根据其养殖设施、排放状况等,由环保局的地方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通过现场考察来确定是否属于点源。点源污染被纳入排放许可证的管理范畴,排污许可证包含了一系列目前最佳可用技术的排放限值和达到标准的最后期限,用于保护受纳水体的质量。非点源污染主要通过最佳管理实践(BMPs)进行防治,BMPs是指任何能够减少或预防水污染的方法、措施或操作程序,以经济激励、规划、鼓励型政策手段为主。分类管理充分考虑了操作层面的可行性,既避免了对规模较小养殖场的过高要求,也未放弃其开展必要的环境管理。在监管层面,美国环保局对集约化规模畜禽养殖场(CAFO)进行严格的环境监管。集约化规模养殖场包括大规模CAFO(大于1000个动物单位的养殖场)、中等规模CAFO(300至999个动物单位的养殖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环保局要求所有集约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要有养分管理规划;每年必须提交施肥和养分管理年度报告;必须具备储存所有粪尿的储存区,设置污水防护措施,保障25年一遇的24小时强度的降水不会出现径流;养殖场与周边公众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每年检测粪便,每5年检测土壤,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施肥率。这些监管要求和措施为畜禽养殖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降低了守法难度;也为环境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提高了监管效率。在管理层面,美国环保局和农业局强制要求集约化规模养殖场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其他养殖户自愿执行。管理计划报告中要明确畜禽种类及年粪尿产生量,确定粪尿中的养分浓度,以及作物信息并量化所需营养成分,根据检测报告或是经验系数核算施肥信息和所需要的土地面积,做到四个标准:正确的时间、正确的粪尿来源,正确的施肥率、正确的施肥方法,确保农场主不过量施肥。畜禽粪便综合养分管理计划保证了“种养结合”的科学性实施,既实现了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又避免了综合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

2.3全方位的配套支撑

在美国有多方渠道为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提供项目资助和技术支持,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大学等研究机构。美国农业部、环保局、水土保持委员会等会帮助养殖业主落实和进一步完善养分管理管理计划。美国政府承担75%的养分管理计划项目补贴,对新养殖业主及弱势群体补贴可提高到90%。此外,美国环保局与农业部开展了多种合作,旨在引导养殖场进行自我约束,防止环境污染。现有的四类合作项目包括:养分回收和利用的项目、农业与动物养殖研讨会、农畜禽粪尿利用知识以及保护水环境方面的防治技术推广视频、环境保护的奖励项目等。民间协会的作用也不容小觑。全美养牛协会有会员4万余名,包括27个育种机构和23万个种牛农场;全美养猪协会有会员8万余会员。协会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政府推广环保计划、提供环境保护和粪污管理服务方面的技术信息、技术培训、资助相关的科研项目等。第三方咨询公司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从安全距离要求、储粪池设计要求、养分管理要求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从而使农场主能够从各渠道及时了解管理要求和实际技术操作。大学等研究机构会帮助政府部门给养殖场主提供培训,讲解养分管理计划的基本知识,辅以具体实例加深对规则的理解。同时,对于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成果会及时推广,将使用者受益作为新科技被使用和被认可的标准。

3美国经验对中国的启示及政策建议

在我国畜禽养殖不断走向规模化的进程中,美国经验对于我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国可借鉴美国的管理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方法。

3.1制定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要求

从美国经验看,点源和非点源养殖场分类管理,提高了管理效果和行动的操作性。目前,我国畜禽养殖管理按养殖数量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规模以上的养殖场需要履行严格的污染防治责任,包括选址要符合法规要求、依法环评、配备污染治理设施等。今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遵守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和环境税规定。对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提出管理要求,但非规模养殖场(户)占比高、污染重,已逐渐成为各地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以生猪为例,年出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数占全部生猪养殖场(户)数的99%左右,养殖量占全部产能的57%左右。而非规模禽养殖场大多无污染治理设施,冲粪废水直排、粪便乱扔乱堆、气味难闻,严重污染当地环境,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群众投诉较多,急需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因此建议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对非规模养殖场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废弃物禁止乱排乱放为底线,引导和鼓励非规模养殖场开展综合利用或者污染处理。

3.2完善畜禽养殖属地精细化管理

美国在畜牧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方面形成了联邦、州和地方三位一体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控制了畜禽养殖污染。我国目前在国家层面有《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出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地方还需进一步制定细化的可操作的政策细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政策,包括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养殖发展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要求等,因地制宜落实国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在监管中,重点关注畜禽养殖场的合理选址,以及粪便和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行效果,避免养殖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学习美国种植养殖综合养分管理的经验,以源头控制和还田利用为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手段,实现种养平衡。建议采取整县推进的形式,统筹考虑县域养殖业和种植业的有机需求,研究适合我国不同区域的计算方法和经验系数,以全县域农田、林地、草地和园地作为畜禽粪便的消纳场所,定量计算作物对粪便中氮和磷的养分需求,用于核算发展畜禽养殖需配套的土地面积,或是确定县域畜禽存栏量,提高种养平衡的科学性此外,针对畜禽粪便还田重金属累积影响问题,在严控饲料重金属添加量基础上,还需关注畜禽粪便重金属对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的贡献,分析粪便还田导致的重金属累积与土壤-作物系统的风险响应关系,提出合理的控制对策,目标是实现安全还田。通过完善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要求,逐步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3.3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社会化运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地方政府通过强制措施和扶持激励政策,引导养殖企业、农户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谁受益”为准则,鼓励专业技术公司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提高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处理和利用工艺研发和运行模式创新。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示范,典型引路,探索社会化运营机制。

参考文献:

[1]《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环境保护部.

[2]金书秦,韩冬梅,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美国经验,环境保护,2013,41(2):65-67.

[3]《中国畜牧业统计2015》,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畜牧总站.

[4]蒋松竹,蔡琼,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现状及思考,环境污染与防治,2013,35(10):93-98.

[5]韩冬梅,金书秦,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国际经验与借鉴,世界农业,2013(5):8-12.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5

平安县省级认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达33家,主要分布在三合镇、古城乡、沙沟乡和洪水泉乡,其中:奶牛规模养殖场2家,肉牛规模养殖场4家,生猪规模养殖场8家,肉羊规模养殖场9家,蛋鸡规模养殖场4家,肉鸡规模养殖场5家,獭兔规模养殖场1家,还有大小规模不等的养殖规模户1388户。虽然通过省级认定的规模养殖场具备一定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但大多数没有通过认定的养殖场污染物治理仍面临艰巨的治理难题。据估算,一头60kg猪每天产生的粪尿量是同样体重人排泄量的近4倍,如果畜禽粪便得不到处理利用,一个20000头养猪场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相当于10万人口当量。可见如此众多的污染物处理迫在眉睫。我国对畜禽污染物问题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截止目前,我国出台的防治污染物的办法、法规一个接一个,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把对畜禽养殖的污染管理与防治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2平安县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低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畜禽养殖户无力承受规模化养殖场的大量投入,还保留在散养阶段,大量的粪污收集难、治理难。

2.2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投入少由于受市场因素、管理水平、思想意识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主动建设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未按环保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2.3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观念淡薄由于畜禽养殖是个古老的产业,人们的思想观念对其污染物的危害没有充分的认识,导致粪污、尿污随意堆砌、排放,对污染物防治缺乏主管能动性,防治观念淡薄。

3平安县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的对策及建议

平安县养殖场粪便除个别使用生态发酵床外,大部分以干清为主,也有部分用水冲洗清污,清理出的粪污以露天堆积发酵为主,既严重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针对于此,建议采用以下方法予以治理。

3.1积极引导养殖户走规模化、标准化的道路我县畜禽规模化养殖程度较低,给畜禽养殖污染物收集、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积极出台类似家庭牧场的优惠养殖政策,鼓励、引导养殖户向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实施畜禽标准化养殖,建设标准化畜(禽)舍、标准化污染物处理设施,对粪便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养殖路子,做到达标排放,从而有效解决人畜混居、庭院环境污染等难题,而且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可以为种植业提供大量的有机肥源,促进粮食的增值转化,带动种植业的增产增收。

3.2广泛宣传养殖污染物的危害及防治技术我县广大畜禽养殖户还停留在原始的散养阶段,对粪污的危害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对粪污处理后的用途也了解有限,因此,通过电视、培训班、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粪污危害、治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养殖户对治理粪污的积极性和治理水平。

3.3发展生态畜牧业,推广农牧结合模式畜牧业的发展应该走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路子,坚持“政府主导、业主主体”的原则,在政府适当给予补贴下,调动养殖户对畜禽排泄物进行防控治理的积极性,按照种植业和周边土地的消纳能力布局畜禽养殖和规模,畜禽粪便及养殖污水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回归农田、果园、林地等,大力推行农牧结合,发展生态畜牧业。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6

【关键词】畜禽养殖 污染 防治管理 途径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1.传播人畜共患病

在畜禽养殖中,往往因对畜禽的粪便及其排泄物的处理不当而引发严重的人畜共患病。其主要原因有:首先,在养殖场选址的过程中,距离居民区较近,以至于畜禽的粪便及排泄物直接与居民接触,从而引发人畜共患病。其次,在对畜禽粪便处理的过程中,肆意的对其进行排放或冲洗,从而造成地下水的大量污染。最后,养殖户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对畜禽进行消毒杀菌,以至于细菌的大量繁衍,造成疾病的传播。

2.影响空气质量

畜禽粪尿在微生物的作用下,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恶臭气体。畜禽与粪便、尿液、污水释放的恶臭,排出量超过大气环境的承受力自净能力时,将对人和动物造成危害,不仅会造成畜禽应激反应,影响正常生长发育,降低畜禽产品质量,而且还严重影响畜禽饲养场所周围的空气质量,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养殖场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病原微生物等排入大气后,可随着大气的流动而扩散和传播,严重的影响了空气质量。

3.降低水的质量

随着畜禽粪便的排泄以及养殖户肆意的冲洗,以至于这些污染物通过土壤的浸透,给土壤造成了污染,同时还给当地的地下水也造成了污染。此物,由于没有专业的排污设备,以至于排出的污水直接流入河流、田地以及附近水库,从而造成了水资源的大面积污染。同时,由于污水的破坏,以至于土壤本身的自净能力也遭到破坏,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危害人类健康

在当今社会中,受经济的影响,多数养殖户在畜禽养殖的过程中,不断的使用含有激素、抗生素以及消毒剂的饲料,由此而污染了畜产品的食用质量,直接危害着人类的身体健康。与此同时,含有这些有害物质的粪便在用作农肥时,也会对农作物造成污染,而后人在食用这些被污染的农作物,如此造成恶劣循环,从而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策

综上所述,畜禽养殖业所造成的污染,不仅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还造成了水资源以及环境的污染。因此,就需要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其污染扩大,从而实现最终的污染管理控制。而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主要途径有:

1.科学规划养殖规模

在科学规划养殖规模的过程中,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养殖厂的选址上,应远离人口多的地方及水源地带,同时,还应符合相应的通风条件。其次,养殖数量应与当地的市场紧密的结合,即所谓的种养平衡及农牧结合等。再次,在处理相关的粪便污水时,应建立相应的排污设施,防止污水肆意污染。最后,当地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使其能够实现科学养殖,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2.坚持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在畜禽养殖业污染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具备可靠的法律保障。因此,就需要当地的环境监测部门能够制定完善的环境评估制度,同时,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养殖户周边的环境进行测评,若测评结果不合格,则限期令其进行完善。此外,对于新建或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由当地的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文件,同时还应由环境部门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加强粪便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是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的主要手段。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防渗堆粪场、沼气池、化粪池、沉淀池、发酵池等)建设必须与养殖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时必须实行生产区、生活区、管理区相隔离。养殖场的污水不得采取明沟排放,禁止使用水冲清粪方式。

4.减少粪便污水排放

减少粪便污水和有害物质排放量,是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大力推广规模养猪场、养鸡场使用饮水器;推广干式清粪工艺,利用畜禽粪便干燥技术,减少养殖场粪污水的形成和排放量;推广在畜禽饲料中使用合成氨基酸,降低畜禽粪尿中氮的排出量;使用益生素可降低畜禽不可消化营养物质的排出量;使用植酸酶,可降低畜禽粪尿中磷的排出量;使用除臭剂,可降低养殖场(户)有害气体的产生。

三、总结

综上所述,畜禽养殖业的污染,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同时还给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当地政府、群众以及畜禽养殖户能够充分的结合起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加强对其污染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畜禽养殖业的污染得到控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