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管理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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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管理建议

城市建设管理建议范文1

本意见中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

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搣史料完整准确、科学保护、方便利用攠的原则,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本意见用于指导*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开发、利用等活动。

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按照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61号令),委托*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和监督工作。

城市规划、房管、市政公用、电力、电信、邮政、热力、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意见,协同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特别是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

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馆)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城建档案管理方案、年度计划、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市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接收、保管、利用服务。受市城乡建委的委托,以城乡建委的名义实施城建档案行政处罚;监督、指导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组织城建档案专业培训。

(三)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核和接收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市建设竣工档案。

(四)统一接收、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开发城建档案信息,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工作提供服务。

(五)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城建档案,广泛收集、积累城市建设声像档案。

(六)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在杭的中央单位、部队和省属、市属各主管机关的基建部门,负责本系统和本单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开发区负责本区域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包括乡、镇)城乡建设档案。

六、城建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有条件地分期归档。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下列范围的档案应当按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1)城市基础档案:城市历史沿革、经济、人口、地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城市资源、地震、统计资料;

(2)城市规划档案:城市现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及规划管理等;

(3)城市建筑管理档案:房产(全民、集体、私人所有)档案,地产(全民、集体所有)档案,土地征用、建筑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筑与用地档案;

(4)市政工程档案: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涵洞、排水、河道、水库、堤坝、驳岸、驳坎、泵站等;

(5)公用设施档案(地上、地下工程档案):给水、消防、防讯、供气、供热、供电、邮政、电信、路灯、公共交通、环卫设施、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6)园林名胜档案:园林绿化、公园、古树名木、名人故居、名胜古迹、纪念性建筑物等;

(7)民用建筑档案: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商业、宾馆(大型旅馆)、饭店等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党政军机关团体办公楼和有特色的建筑物等;

(8)工业建筑档案:大中型工厂、电站、库栈等;

(9)交通运输档案:公路、铁路、港口码头、车站、机场、货栈等;

(10)人防军事工程档案:地下干道、地下工程和平战结合工程;

(11)勘测档案:各类地形图、航测相片、大地测量成果、地形测量成果、管线测量、地质水文钻探资料;

(12)环境保护档案:污染普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整治工程、白蚁防治;

(13)郊区村镇规划、建设的有关档案;

(14)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科研档案。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土地、房产、规划、环保、园林、勘察、设计、科研等)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可以自档案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存5—10年,到期后必须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移交。

七、凡在本市进行的基本建设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应无偿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报送一套原始件档案。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档案、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档案及建设过程中各环节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档案。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中,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属文件、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工程的依据性文件时,应采取正本和副本的方式。其中正本留建设单位,副本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八、建设单位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扩建、改建或较大规模的维修时,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原有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因未及时修改、补充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九、因体制、机构变迁而将建筑物、构筑物移交新单位管理时,必须同时移交工程档案;停、缓建工程的档案,由建设单位集中保管;单位撤销时,应将档案移交上级机关或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保管。

十、重大城市改造建设项目、名人故居、古建筑等大修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前往摄录历史原貌。

重大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从方案论证、专家评估、招投标开始,各有关部门应通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提前介入项目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的积累;有特殊情况由建设单位自行积累的,应事先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联系,并接受业务指导。声像档案应纳入工程档案,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一、历年来应该归档而尚未归档的城建档案,管理或使用单位应当收集或补测补绘,形成档案后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要求建设单位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建设单位在从事建设工程,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到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印制)。

从事建设工程、装修工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凭《责任书》办理建设(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参加;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市城建档案馆,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前期、施工、竣工等档案先行组织专项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移交有关工程决算等档案后,发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未取得《合格证》的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后,建设项目档案未办理移交的项目法人和直接责任人或违反前款规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行政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不按规定要求移交工程竣工档案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有权根据《责任书》的要求,限期整改补测补绘,并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报请市城乡建委,对直接责任是建设单位的,暂停其任何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对直接责任是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不予准入*市招投标市场。

(四)建设单位应当按《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和《*市城建档案进馆技术标准》,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组卷,并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1、工程竣工档案可以分阶段移交。工程前期档案可以在工程施工期间移交,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移交。

2、竣工档案可以一式多份,原件一套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3、竣工档案必须系统完整、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真实情况,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各种鉴证手续完备。重大、重点工程必须同时移交工程声像档案。

4、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经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搣竣工图攠章。

5、凡在本市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均须按本规定编制工程竣工档案。

十三、建设单位应配备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并持城建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上岗。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有变动时,应当同时办理好工程档案交接工作,防止档案遗失。

十四、对于收集、整理、保管和管理城建档案确有困难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十五、经开发后的城建档案信息(包括地下管线信息),实行有偿利用。价格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费用列入专项资金,用于城建档案信息开发工作。

十六、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保管、统计、保密、信息开发和提供利用等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十七、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维护史实、保守机密,具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十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城市建设管理建议范文2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而对于各项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对水资源需求。但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水资源浪费以及污染的问题,国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环境受到威胁。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分析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工作职责是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贯彻和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参加水利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总竣工后的验收。另外,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进行监督。

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工作职责是在执行总站所要做的工作外,掌握所监管的流域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并及时向总站汇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分站还要大力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自行组织管辖流域内的质量监督工作交流。

地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是执行总站和流域分站所要做的工作外,监督管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质量,协助总站和流域分站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准确的掌握所管辖区内的水利工程监督工作情况,并向总站和流域分站进行定期报告。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现的问题

1、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不够完善

由于许多建设单位对于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等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水利工程建设出现质量问题甚至是安全隐患。比如,设计人员的设计经验或技术不够,就会导致水利工程建设出现障碍,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正常进行。另外,在水利建设过程当中缺少相应的监管职位或者职位由其他人员代替,就不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监管,对于施工材料、工艺等不能进行很好地监督,就会出现一系列的质量问题等。

2、职责不够明确

若质量监督和检测部门的分工不够明细或者职责不够明确,就会导致相关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管理方面的工作不到位,对于施工质量没有一个较好的评价,因此对于质量监督就未能发挥作用,导致整体结果不良等。比如,若有的部门没有对违法的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就会助长一些质量不良产品出现的风气,给水利工程的带来安全隐患,甚至威胁到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等。

3、质量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

质量监管人员的素质也影响深着水利工程的质量。若工作人员在进行有关的水利工程管理与监督工作时,未能够发挥自身的才能或自身能力不足,就会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就目前建设单位的用人情况来看,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对于工作的完成有一定的局限性。若相关管理人员缺少一定的基本法律常识,就可能会有违法现象的产生给建设单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质量监管工作的投入相对缺乏

任何一项工作的展开都必须要有资金的支持,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也不例外。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就可能导致划拨经费比较困难,甚至不能满足基本的正常工作的要求。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地区更为突出,这样就会导致相关管理人员不能很好地进行有关工作,甚至打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影响了质量监管工作的质量。

三、水利工程施工中提升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

1、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体系

水利工程监理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和资历,从事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业绩,种类技术人员的数量、业务能力,专业搭配是否合理,承担过哪些水利工程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业绩如何。是否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质量工作。水利工程监理人员不仅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能力。

2、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建立质量控制标准

水利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组成(人员素质及数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并满足所承担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的要求。总监、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持证上岗;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无条件时,可就近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或试验室进行复核检测;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单位工程建设监理细则,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向参建各方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3、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必须符合承建项目的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质;现场必须设置专职质检机构,其人员(素质及数量)配置符合承建工程需要,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并经过质量监督机构核准的试验室。

4、质量监查要多方面支持,多部门支持进行

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监查制度,首先要得到各级水利行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因为巡查的内容不仅是工程施工方面的,涉及的范围还有很多。由于质量监督的人员有限,技术力量和专业人员配置不健全,需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从多年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观察,联合监督的效果是积极的,能够保证质量,促进交流和学习质量监督管理经验。特别是政府稽察联合执法,更能有效地发现解决问题,对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能进行全程的跟踪并进行督促落实,提高稽察整改的效率。

5、质量监查工作内容与方法要有效

在水利工程市场不断演绎的今天,工程建设的花样越来越多,在工程参建各单位构成情况的不同、工程建设的地域发展步调不一致的情况下,质量监督工作在遵循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下,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实行必要的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才能达到政府监督工程质量的最终目的。

6、质量监查要加大查处力度

想要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监查制度,关键是要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参建方的自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巡查检查只是作为工作的一种手段,它不能代替各参建单位对项目的质量责任。所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参建单位一定要重视,积极整改。如果不加大查处力度,就会削弱水利工程质量监查制度。

7、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需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伴随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人发展,增强质量监督,除去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外还要清楚质量监督工作的地位,要明确政府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形象,切实保持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

总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一部分,对于整个项目的实施质量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责,根据相应的规范与程序进行施工,加大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工作。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万世全.试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09(22):56-57

城市建设管理建议范文3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结建范围

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内,除军事设施、厂房及构筑物、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以外的城市民用建筑都应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二、结建标准

在结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其建设标准如下:

⑴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⑵新建除(1)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物面积的2-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⑶城东新区、七星新区、高新技术园区除(1)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一律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建筑面积的2-3%结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⑷新建和危房翻新除(1)款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以及农改居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⑸对8月1日前企业因产业调整需要(政府要求限期搬迁),并通过政策性置换取得的土地,在该土地权属、地类、使用权面积等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新建民用建筑不结建人防地下室而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可暂按县府办3月21日第83号抄告单确定标准的50%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⑹新建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县人防部门确定。

三、结建审批

⑴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须先办理人民防空“结建”政策审批手续。未经县人防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⑵县人防部门要依据《*县人防建设总体规划》,向建设单位提出该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具体意见,及时抄送县规划部门,县规划部门在该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中写明“按照人防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⑶建设单位应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签章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报告等资料报县人防部门审查。对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项目,县人防部门要及时办理“结建”手续;对因地质条件限制等原因造成防空地下室设计不符合规范的项目,县人防部门要在建设单位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后,及时办理“结建”手续,县人防部门将《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情况表》抄送县规划、房产登记部门。房产登记部门对未收到《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情况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发给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证》。

四、结建验收

⑴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人防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⑵结建人防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县人防部门要及时组织人防专项验收,未通过人防专项验收的项目不得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人防专项验收合格的,县人防部门发给《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经限期整改达到规范要求的,县人防部门发给《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无法整改的,在建设单位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后,县人防部门出具人防易地建设费补缴手续。

新建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由县人防部门确定。

⑶未结建人防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县人防部门应参加规划部门组织的规划验收。因建设项目实际建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超过规划部门允许的合理误差,造成应建人防面积增加的,以及建筑实际用途与审批情况不相符的,建设单位都要根椐人防结建政策要求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未经县人防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不能通过规划验收。

⑷未取得县人防部门出具《建设项目人防验收证明》的建设项目,房产登记部门不得发给产权证,建筑业管理部门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部门不能出具档案认可文件。

五、有关要求

⑴提高认识。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增强城市人民防空能力,有利于增加城市人员与物资掩蔽面积,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⑵加强协调。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县人防部门要会同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切实抓好防空地下室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建设、规划、建筑业管理等部门要认真按照政策规定,各司其职,加强配合,把好建设项目结建工程的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

⑶严格实施。县人防部门要按本意见规定,切实抓好结建工作;建设、规划、建筑业管理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本意见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结建工作,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县人防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城市建设管理建议范文4

一、本意见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是指有效使用期不超过二年,不得登记产权的建(构)筑物。

本意见适用于**县内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二、对临时建设工程的审批,实行严格控制的原则。临时建设工程只能在国有土地上修建。

三、对临时建设工程实行县规委会集中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

以下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工程需提交县规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照《**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规程》规定,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县城主中心龙岗—棠香组团、副中心龙水组团、玉龙、宝顶镇规划区内,宝邮、龙玉、龙铜、大石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位于市级及其以上风景名胜区内、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和机场规划用地控制区内、以及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报县规委会审批的临时建设工程。

其他临时建设工程,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照《**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对在已确权的国有土地上申请修建临时建设工程的,应办理《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在未确权的国有空地上申请修建临时建设工程的,应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临时建设工程用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占用城市现有广场、绿地、道路(含人行道)、河道、消防通道和市政管线设施用地。

(二)在未确权的国有空地上只能修建社会公益设施用房、城市基础设施用房和排危抢险工程用房等三类临时建设工程。

六、在已确权的国有空地上修建临时建设工程的申请人,应为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七、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临时建设工程进行设计。

八、临时建设工程的层数不得超过2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7米。临城市道路的临时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其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城市景观的要求。

九、临时建设工程与相邻用地及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确实无法满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其所有权人达成协议,在不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前提下,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建筑间距。

十、临时建设工程需延期使用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批准的《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进行审查,对同意的,重新核发《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对建设项目用地拆迁红线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在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方可申请临时使用。经同意的,可以临时使用,但应在该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前自行拆除。

十二、对临时建设工程,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按50—20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保证金。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退还建设工程保证金本息,对以其它方式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不退还建设工程保证金本息。对逾期拆除和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均不予退还建设工程保证金本息。对未退还的建设工程保证金的使用问题,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请示县政府,按县政府的决定执行。

城市建设管理建议范文5

关键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开拓

中图分类号:TB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191-01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中的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基础设施维护的问题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管理的推进,相应的也带来着大量的问题。我国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中,由于基础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却缺少相应的维护,导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上存在着漏洞,没有加强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良好维护管理,造成大量的经济上的损失,无法将城市基础设施良好的融为一体,影响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进程。

1.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资金管理的问题

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资金都是来自于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而这些贷款最后都是要省财政以及市财政直接对国家发展银行的进行扣款和偿债的,对于财政来说担的风险越来越大,导致这个风险出现的原因就是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中的资金来源渠道太过单一,造成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影响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管理的进程。

1.3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中出现的项目管理问题

对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力度不够,导致现在的费力建设放松了管理、投入较多而得到的却少之又少等现象;由于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中没有做好提前的准备工作,如有些项目在审批程序中,就开始施工,还有些工程在基础建设前没有做好前期的空间布局,就一边实施一边策划方案,还有些项目在建设前只有个笼统的想象,并没有用现代的科学来论证该项目是否科学,就开始实施。现有的思路等等诸多的项目管理存在着大量的问题,造成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步伐缓慢。

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管理措施

2.1加强现代城市化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方面,考虑到存在的管理问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加快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进程。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方面,应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制度,对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进行有效的监管,对于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行为给予经济上的惩罚,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施的维护等等。只有在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上管理好了,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才能延长,有利于节约资金,更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发展。从而更加有利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进程。

2.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资金管理力度

鉴于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预估计每年大约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大概是5400亿元左右,单单指财政作为这笔资金的开销是绝对不够的,现今为止,国家财政每年的总收入大概是8500亿元左右,所以现在主要是针对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调动,资金单一做出最好的决策,有关管理部门应推行出一些强化资金管理的对策,并且解决资金单一的问题。如可以使用BOT的方式招纳现社会资金和外在资金等。要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进程,还应对城市水资源的管理、城市交通枢纽站的管理、城市废水和垃圾处理的管理、连接城市间电网线路改造的管理、城市公路轨道的管理进一步的加强,相应的解决各方面的资金存在的问题,从而通过有效的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进程。

2.3严格制定基础设施管理的制度

针对在基础设施管理上的力度不足,我们可以针对某些环节制定某些严格的制度,而且要找专人负责要把这个制度严抓起来;在没有下发合格的项目策划前开展项目的,要给予严格的惩罚;对于一边策划一边实施的项目,这种只会空想没有科学考研的浪费国家资源者,要给予严重的惩罚,更严重着可以在国家律法上加上类似的条款来制约这种人;只有把这些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种种小环节都严抓起来才会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的提高,也相应的加快了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水平。

3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并且介绍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发展中,只要依靠有效的管理,不仅是桥梁的管理,公路的管理,城市间电网电路的改造管理等等,还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应实施有效的科学的管理。相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一定有一个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林秀珠.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的现实选择[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6,(05).

[2]王秀云.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变迁及改革路径[J].中国城市经济,2008,(10).

[3]吴道文.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式改革初探[J].江东论坛,2006,(02).

城市建设管理建议范文6

关键词:投资成本;工程建设;创新与实践;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F2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182-02

一、地面工程建设现状

大庆油田目前已经进入特高含水和老油田阶段,产油量下降,综合含水上升。油田地面工程系统负荷失衡,地面设施腐蚀老化,产能建设地面环境变差,整个地面工程系统面临的形势日益紧张,矛盾日益加剧。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是大庆油田公司的下属企业,是油田地面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单位,担负着地面工程建设的开发、设计、管理、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等综合技术服务。如何树立工程建设管理新理念,实施科学管理,推进管理创新,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当前面对的主要课题。

二、地面工程建设管理尚需解决的问题

(一)产能地面建设环境变差,难以维持现有的产量规模

一是老区内的建(构)筑物十分密集,与油田生产设施互相交织,使工程建设动迁难、征地难;二是新区建设地点多处于江滩、水泡、耕地林地等环境,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大幅上升,地面建设控资难度加大。经努力降低的投资费用被非技术性因素所代替。

(二)地面建设工程量大与工期短之间的矛盾突出

地面新建产能与老区改造工程量大,受开发方案确定晚、规划设计周期长、北方户外施工受季节影响大、物资采办及项目管理制度等诸多因素的限制,现场施工工期受到了制约。

(三)落后的信息统计采集方式难以适应油田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大庆油田是中石油最大的上游企业,地面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偏远、生产环境复杂。传统的半手工、半自动的统计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地面工程建设的发展,不能实现与当前高速发展的油田数字化综合业务服务系统的对接。

(四)人员紧缺难以胜任急剧上升的工程设计和管理任务

在油田公司“走出去”战略指引下,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在完成地面产能设计的同时开拓外部及海外市场,任务总量和难度急剧上升。但是承担任务的设计和管理人员因正常退休、病退、买断等原因大幅减员,从1996年至今已减员30%。人员紧缺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地面工程建设管理的创新与实践

工程建设管理创新是工程建设实践的原动力。围绕油田产能建设,抓住投资控制、科学管理的关键环节,以扩大“标准化设计、模块化预制”成果应用为途径,以优化设计、信息化管理为依据,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减级布站,有效整合新老系统

本着 “老区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原则”,打破传统的地面建设模式,减级布站,有效整合。例如2010年,北五联地区水驱油气集输系统由“三级布站”调整为“二级布站”。取消转油站4座,脱水站1座,北五联水聚驱转油放水站处理能力互为备用,天然气系统合并建设,原油统一外输。

积极应用比例调节泵、仰角式游离水脱除器、四合一、五合一等高效合一设备,进一步简化了站内工艺,减少了设备数量和占地面积。

(二)立体布站,有效整合设备空间

立体布站采用油气处理装置与泵房布置在一起,将大型容器置于厂房顶部。此项技术在国内油田油气集输站场中首次应用,开创了油田站场布局由平面到立体的先河。同时调整生产设备的配套设计,减少工艺管线,有效减少了占地面积。这项工作2006年油田公司领导率先提出,2009年开始实施。

(三)岗位整合,建立集中控制室

打破专业管理里接线,集中建设中控室。在大型站场设计中实行岗位合并,减少人员数量和操作空间。如新中605将转油站、配注站、深度污水处理站、注水站的控制值班室合并集中建立中控室,站内数据统一传递,全过程实行视频监控。

(四)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解决了人员紧张等问题

1.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提前运行

在开发方案确定较晚,地面规划条件尚不具备情况下,总体规划打破生产定式,统筹安排、不等不靠,通过与生产单位组建联合项目组,提前交代方案等灵活措施,争取时间上、技术上、形势上的主动,保证了规划项目按时运行。

在具体实践中,特别是在重大规划项目中,依靠已经掌握的资料和对以往规律性的预判,坚持提前介入、提前准备和提前调研,使工程建设的龙头作用、节约增效的调控作用、技术发展的引领作用、生产运行的导向作用、相关业务的协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进一步推进地下地面一体化生产运行模式,集中多专业优势,进行多方案优化对比,深入挖掘地面系统潜力,地面建设投资得到了有效控制。

2.人员合理调配,灵活安排,确保工程建设设计有序开展

公司在保证地面工程设计按时、保质完成的前提下,重视开展市场开发工作,大力发展外部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合理安排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