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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范文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的相关要求。其指导思想:加强事前防控,预防疾病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作业队)员工的卫生防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季节性疾病预防、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和员工个人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是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指导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三)监督检查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四)为领导对卫生防病管理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工程经济部负责工程中标后的交底工作。
第七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卫,组织安全用电、环境因素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高原病预防。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部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员。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三工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条 物机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处置的信息。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资料室负责建立员工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 卫生流行病学调查第十二条 新建铁路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对沿线进行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其目的是:通过调查,形成严谨、周密的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交项目部负责人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为卫生防病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调查的主要内容:沿线附近地区的概况、环境、生活饮用水、饮食卫生状况、疾病情况、医学动物、卫生资源等内容。
第二节 食品安全第十四条 项目部(作业队)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员工食堂管理人员为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项目部(作业队)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
第十五条 项目部(作业队)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第十六条 员工食堂选址、炊管人员配备、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贮存、销售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 员工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挂于餐厅明显位置;炊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餐厅应张贴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挂图。
第十八条 项目部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揭挂公示以下管理规定。
(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管理规定。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向供货方索要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食品质量验收合格后,并做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二)食品加工管理规定。粗加工、烹调应分区域操作,严格按照合理的加工流程作业,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生熟食品及加工、贮存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冷藏设备均应有明显标记,严禁混用混放,洗切后的半成品不得落地存放。
(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对公用餐饮具和熟食容器,应实行餐次消毒并妥善保管,没有热力消毒柜的食堂,应采取煮沸消毒的方法。各类炊事用具、机械要保持洁净、无油泥、无积垢、无异味,加盖布防尘,保持清洁,定位使用和存放。
(四)食品贮存管理规定。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建立出入库鉴定登记制度,防止误用误食。主、副食品、添加剂分类存放,要离地、隔墙10公分;与药物、杂物隔离;存放场所要有完善的防鼠、防蝇、防潮设施。
(五)备餐及供餐管理规定。1、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3、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六)食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地面、灶台、案板、柜橱、售饭窗口要保持清洁,无油泥、无积垢、无积水,做到物见本色。
(七)炊事员“二要、四勤、六不准”工作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封存食品、进行自救等控制措施,适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见附件1)。
第三节 季节性疾病预防第二十条 项目部(作业队)应做好夏季防暑降温、预防中暑和冬季防寒保暖、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的有关制度,按照季节性特点,按照不同地区及时发放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在高温现场作业的员工,一要配备防暑降温常用必备药品及清凉含盐饮料,保证开水供应;二要根据情况调整高温作业时间。对于在室内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要采取通风、隔热、安装降温设备等措施防暑降温。
第二十二条 采用室内燃煤取暖的单位,室内必须正确安装烟筒、通风装置并保持烟道畅通、通风装置良好,并保持定期开窗通风的习惯,有条件的可安装煤气报警器,防止一氧化碳(煤气)中毒。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尽量减低对身体健康的伤害程度。
第五节 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第二十三条 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的诊疗行为。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便于员工及时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各单位根据不同地区,应制定相应的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一)可采用多种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为员工体检服务。员工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按照员工性别、年龄,确定健康体检标准,建立员工健康体检档案,并及时更新员工健康体检资料。确保体检员工的个人隐私。
(三)员工健康体检项目应以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为主确定体检项目,在了解员工上一年体检项目的阳性率及目前社会上高发疾病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或调整体检项目。
第二十四条 预防接种是指:把疫苗(用人工培育并经过处理的病菌、病毒等)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例如,接种卡介苗,预防肺结核。
(一)预防接种要根据所在地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免疫计划,按计划接种疫苗。
(二)项目部员工均要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对做过全程、足量注射的,但已到需要加强时限者,应及时进行加强接种。
第二十五条 员工的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员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人次及费用,按照不同的用工类别(详见附表2《年度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统计表》)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如员工中发生传染病,应及时转诊治疗和采取防疫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六节 员工个人卫生第二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洁身自好、行为检点、注重道德。外出时不要在无证照旅店住宿和使用公共盆池洗澡,提倡淋浴,预防性病感染。
(二)注意个人饮食卫生:
1、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
3、个人餐具应注意保洁,不混用,使用前要冲冼。
4、生吃瓜果要洗净食用。
(三)不下河、湖、池塘游泳,以防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生。
(四)不逗引猫狗等动物,以免被误伤导致狂犬病等疾病的发生。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劳务队伍、作业层实体队伍的卫生防病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卫生防病管理办法自2015年3月5日起试行。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保护公司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国
副组长:金虎
组 员:陈智义、张涛、刘政、刘宁、呼少平、吴维立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涛兼任,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组织指挥、通讯联络、值班等综合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陈智义、呼少平兼任,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医院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外围警戒组:由刘宁兼任,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所有人员(除救护人员外)入内。
二、常用电话
火 警:119 报 警:110
急救中心:120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010-88248199
三、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2、办公室职责: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事故应急处理
办公室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该详细向报告人询问有关情况,如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可疑食品、患者状况,是否有其他人员有类似情况。并告诉报告人要保护好现场,特别是可疑食品。一般疑似食物中毒事故(3人以下)轻度症状的,负责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故发生现场救助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应急处理情况。较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再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卫生部门,同时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开展如下工作:
1、配合临床医生迅速抢救和安置病人,或拔打120进行紧急抢救。
2、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封闭所有就餐场所和食堂操作间,禁止所有人员(除工作人员和 120 救护人员外)入内。
3、派专人把守,保护好现场,封存所有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对已带出现场的应及时追回。
4、流行病学调查:向发生中毒的单位有关人员及治疗医生或家属初步询问发病经过、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病人分布、首例病人发病前48小时以内的进食食谱,及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5、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
6、根据调查结果,最后确定中毒性质、引起中毒的食物、造成中毒的原因。
7、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校园安全;学校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和发展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安全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的前提条件,国民经济建设就无法得到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也在迅猛发展,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社会和高校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学生在校园里遭遇安全事故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一、 学校事故的概念及特征
(一)学校事故的概念
学校事故,又称“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安全事故。这个概念强调了三个要点:
时间上,学校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的期间内。对于学生而言,学校负有管理职责的期间是有限的,而且是明确的。一般是指从上学到放学这段时间,节假日、上课以前以及放学以后不被包括在内。而对于学校的校舍及其教育设施而言,学校的管理职责期限则是不确定的,原则上学校在任何时间均对其设施负有管理的职责,使其保持安全的使用状态或及时作出安全警告。
空间上,学校事故是在学校内或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可以在学校校园内,也可以在学校校园外,但校园外的学校事故必须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
对象上,学校事故指发生在在校就读的学生身上的安全事故,不包括教师或他人,并且专指发生在在校就读学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其标准在于学生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损害。
学校事故虽然以学生的人身伤害作为标准,但发生安全事故之后,学生一般都需要停课治疗,有的伤害还可能危及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进一步的学习生活,因而很可能会损害到学生的受教育权,这就要求学校的管理者应当预防减少学校事故的发生,并在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注意弥补对学生受教育权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学校事故的特征
学校事故作为一种特定类型的伤害安全事故,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学校事故的发生环境多样化,课上、课下、校内、校外均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但相比而言,课外活动比课堂教学的风险大,体育课、实验课比文化课的风险大,不同环境发生的频率有所区别。学校事故通常是由于学校的疏忽、教师的过失以及同学之间的意外伤害而引起的。它的责任具有不确定性,多数的责任是多方的,由于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所以责任的认定具有一定的难度。学校事故的影响比其他事故的影响要大,不仅涉及到学校及教师,还涉及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甚至还涉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等。因此,处理起来很复杂,如果处理不当便会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 我国校园安全的现状
在经济进步的同时,教育事业在不断地发展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形式的日益多样化,校园从原来的封闭状态转变为现在的开放式校园。大量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使原来安全的校区变得缺乏安全感。寝室不断被盗,钱包、手机被偷;以前落在食堂的东西都不怕找不到,现在有时在食堂打饭时书包就会被偷走;手机号码被外泄,大量骚扰电话不断,不仅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而且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校园里的送餐人员随处可见,有骑自行车的也有开货车的,他们的车速从来不会考虑到过往的学生。各种人员混杂在校园内,他们的素质参差不齐,给我们的校园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每一起校园事故的发生各有不同的原因,无论是在校园内事故还是校园外事故的发生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在事故发生的当时,当事学生没有任何的心理防御准备,更没有自我保护意识。所以,在安全事故突发时只能束手无策,无法应对突发的安全事故。
学校周围的环境状况对于校园安全的影响不容忽视,伴随着经济的进步,学校周边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上网的地方由原来的网吧变成现在的网咖;电子游戏厅的数量不断激增;酒吧、歌厅等休闲娱乐场所也在不断地诱导着学生进行高消费;使用地沟油的餐厅小吃部比比皆是;无证摊点为谋取商业利益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不管不顾,利用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的心理特点向学生出售一些书籍和影像制品,严重影响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 学校事故的处理原则
学校事故的发生大多具有突发性或不可预见性,学校一方面要及时救护受伤害的学生,同时还要有现场记录及相关证据的保存,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根据《学生伤害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在学校事故发生时,学校第一时间应做的是救助受伤学生,而且应当通知该学生的监护人。
(一) 预防为主原则
首先,增强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开设安全教育课程。通过课程的传授增强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教会学生掌握防火、防盗的基本常识,提高学生对周围危险环境的警觉性。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科学技术讲座、宣传活动、科研活动、竞赛活动等。例如,组织安全知识有奖竞赛,以比赛的方式促进学生最大化地掌握安全常识。
其次,加强巩固校园内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卫生防疫设备、安全标志、救灾防火专兼职队伍、安全演练设备、现代科技防范设备等。减少外来车辆的数量,避免在校学生在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制订相关管理办法,防止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给在校学生带来安全隐患。
再次,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意识,避免在校外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外出前做好安全演练活动,将理论学习、思想教育与实际的工作效果相结合。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准备好应急工具,避免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束手无策。
最后,减少教师的不当行为,避免由于教师的过激言语或行为而对学生造成心理或身体伤害。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培养敢于承担安全责任的道德情怀。因此,学校要对教师做相关培训工作,规范教师的行为。
(二) 综合治理原则
学校事故的发生不是由一个原因或一种现象造成的,它是由多种因素累积下来的结果,是各种原因的综合体。这其中不仅涉及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还涉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例如,学校周边是否允许开设旅店是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学校对于不来按时上课的学生应通知学生家长是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之间的关系;这所学校的学生要转学到另一所学校则是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等。因此,校园安全治理应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地看待校园安全问题,不能一叶障目。
首先,要建立一套统一的校园安全防范制度,通过《校园安全法》的制定来确立校园安全的标准、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其次,引入校园警察模式,通过校园警察与其他部门合作来服务师生,为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的校园。再次,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将师生的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培养与学校的教育理念结合起来。最后,建立一个由学校、家庭和社会构成的教育服务体系。借此开展多元化的教育服务,通过社会管理加以控制学校事故发生的概率。充分发挥社会的中介作用,建立起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之间的桥梁,全面防范学校事故的发生。
(三)借鉴外国经验原则
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美国是最早开始注意对校园安全进行研究的国家,美国校园警察制度是校园安全风险治理的一个重要特色。美国的校园警察制度的确立是在1990年的美国议会上通过的,这次议会以联邦的形式赋予校园警察制度法律地位。英国在校园安全方面同样以立法的形式确定校园与安全的责任问题,1974年,英国通过了《职业健康和安全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了教育雇主应尽的义务主要有哪些。相对于这些国家而言,我国在校园安全立法方面还不是十分健全,因此这些国家的立法经验将是我国维护校园安全、制定校园安全法规的宝贵资源。但是在借鉴外国校园安全治理的经验的同时,不能忽略我国的国情。应从我国校园的实际情况出发,才能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校园安全治理法律法规体系。
综上所述,校园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校园安全工作的解决不能单靠社会或学校或学生中的任意一方,这项工作的完成需要各方的协调统一。不仅需要校方的安全教育,也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学生本人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因此,在处理学校事故时我们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及借鉴外国经验原则。
参考文献: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
一、隧道施工安全
1.隧道施工特点
隧道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按施工机械的不同,可以分为矿山法、盾构法和顶管法。不管是哪种方法,隧道工程施工具有普遍的特点:隐蔽性大,未知因素多;作业空间有限,工作面狭窄,施工工序干扰大;施工过程作业的程序性强,不能随意变动;施工作业的综合性强,在同一工作环境条件下进行多工种的在同一施工平面作业(掘进、支护.通风换气、照明、出渣,排水等);施工过程的地质状态是变化的。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也是变化的。施工过程是动态的;作业环境恶劣;作业风险性大;隧道工程施工用电有照明用电和施工用电之分,不能使用同一种电压。
2.隧道施工现状
隧道施工的这些特点使得隧道施工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所以隧道施工最重要的是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和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方法是可进行多种方案的选择,施工安全则只有唯一一种选择。那就是按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做到、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隧道施工方法的选择除隧道工程的地质条件外,还要强调施工方法必须符合安全、快速、质量及环境的要求。施工安全应该成为选择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的首要因素。只存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才有快速和质量的要求,这一点是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的。
但是,现在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得不够完善,首先,安全组织机构不完善。目前我国隧道施工的组织体系一般采用传统的组织形式,而这些传统的组织机构对安全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通常把施工的进度、效益放在第首位。此外,有些隧道工程的承包商把工程分包给民工队伍,但是对民工队伍的施工又缺乏指导与监督检查,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就算建立了组织机构,也不完善,不能正确处理工程施工安全与施工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这样使得施工安全没有保障。其次,施工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隧道施工企业基层管理人员比较缺乏,技术干部不足,班组长管理人员组织能力差,工人的技术水平低。在隧道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有章不循、纪律松散、无知蛮干。出现隧道施工中支护不及时,衬砌远落后于掘进,锚喷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掘进尺度过大,通风除尘不畅等现象,给施工安全留下了很大隐患。最后,目前缺乏相应的应急预案与措施。一旦发生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时,由于缺少相应的应急预案与措施,其处理方案往往根据经验来进行处理,由于隧道工程的地质条件复杂,事故具有多样性、不可预见性的特点,在事故发生前如没有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则往往会陷入无章可循的地步而采取不合理的方式来处理事故,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安全措施
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按照已制定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报告安全事故-处理安全事故,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安全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编写调查报告并上报。
为了保障安全,作者总结以下几点:(一)在工程建设的前期研究中,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地质选线的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可靠。(二)树立安全意识,实行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在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及运营维护各方面系统控制,保证隧道施工和运营安全。(三)精心勘察,提高隧道工程地质的判断精度。尽量选择稳定的地层,应该避免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复杂,高地下水压极为不良的地段。(四)对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工程措施。(五)落实作业的程序,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六)强化对现场建设的管理,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七)对工程的工期进行合理的安排,制定科学、实用的建设管理办法。
二、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1.不管是什么工程的隧道施工,铁路或是公路,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主要通过下列方法来控制质量。
(1)加强施工前的研究
隧道前期工程地质勘察重视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地质工作及专题研究。隧道工程的地状况,不可能在前期工作中全部查清,隧道设计称为预设计。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地质情况和监控量测数据的分析不断地变更设计,选用较为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支护形式,这也称为信息化施工。因此,在隧道旌工中应重视和加强施工地质勘探工作,而对于那些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长隧道不仅要重视施工地质,还要开展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的专题研究。
(2)改进施工方法与工艺
过去对不良地质断层破碎带施工中常用先拱后墙的方法。高在现阶段,随着超前支护与初期支护由顶向下施作,二次初砌先墙后拱整体式砌筑,无论是结构安全度还是防水优势幸免较明显。
同时,二次衬砌采用程控式混凝土搅拌,泵送混凝土以及整体式模板台车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做好施工缝和防水层的质量控制
公路隧道衬砌防水工程质量控制做好衬砌防水工程质量控制是保证隧道不漏不渗的关键,在具体施工中,应特别做好施工缝和防水层的质量控制。衬砌混凝土的施工缝和沉降缝采用橡胶止水带或塑料止水防水带,施工中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止水带不得被钉子、钢筋和石子刺破,如发现有割伤、破裂现象,应及时修补。加强混凝土振捣、排除止水带底部气泡和空隙,使止水带和混凝土紧密结合。在固定止水带和灌筑混凝土过程中应防止止水带偏移。
(3)采用先进检测仪器
采用先进的隧道衬砌质量检测技术与方法是很重要的。目前,一些企业已逐渐采用地质雷达综合测强等先进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对已完工的公路隧道进行了检测。地质雷达能探测衬砌厚度,衬砌层背后存在空洞或回填不密实以及衬砌存在裂缝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在隧道施工初期就应该配置地质雷达等先进仪器进行综合检测。例如,根据地质雷达及综合测强检测结果,对拱部衬砌厚度不足,拱部衬砌背后存在空洞或不密实,出现衬砌开裂或强度不足的隧道均采取了注浆,衬砌补强等措施进行处治,这对控制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结
总之,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就要求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各方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工作。必须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正确选择隧道施工方法,重点搞好不良地质段的施工作业;必须坚持标准化管理,强化现场作业安全控制;必须坚持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必须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广慧.不良地质隧道安全施工技术.中国交通土建工程学术论文集.2006.
[2]赵勇.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铁道标准设计,2007.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范文4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房屋建筑;地基;施工技术
地基基础建设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 在建筑工程建造和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地基和基础工程的质量问题,使得建筑墙体和楼盖开裂影响使用,并使人有不安全感觉,甚至引起建筑物倒塌事故。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地基和基础工程的质量问题占总事故的 21%,由此可见,地基在建筑物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地基的好坏与建筑物的安危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对地基基础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
1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施工具有的特性
1.1 房建地基施工具有复杂性的特点中国地域辽阔,地质构成复杂,常见的有淤泥质土、冻土、季节性冻土等土质。不同类型的土质分布也不集中,加上中国特殊的地理条件,大小不一的地震很多,所以地基常会发生变动。也就是受地质条件的制约房建工程的地基施工勘察以及施工难度很大,将会面临许多繁杂的技术难题。
1.2 房建地基安全事故频发地基的设计或者施工技术不达标常会导致房屋建筑在投入使用时出现安全事故,损害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浪费和重大损失。
1.3 房建地基施工问题的潜存性由于房屋建筑地基施工本身的复杂性使得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衔接也存在着诸多不安全的隐患。 也就是在工序的交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有很大的隐蔽性,一些潜在的问题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发现的,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跟上工程的施工进度,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及时的拿出措施解决好暗藏的问题。
1.4 房建地基事故处理难度大地基的质量安全事故相对房建工程的其它环节所出的事故而言,其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这与其自身在房建工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发挥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首先,因为地基工程属于地下工程,受环境的制约,事故处理的难度系数大;其次,整个工程项目的全部荷载都集中在地基上,一旦地基自身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影响到整个房建工程的施工进度,有时候甚至会引起其他环节的质量事故,因而说地基的安全事故处理很困难。
2 严格执行地基施工的标准,把好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2.1 施工前勘查工作要谨慎进行,确保勘探结果的准确性一份详尽准确无误的工程勘察报告会从地质、水文以及天气等多个方面全面的展现建筑工程的施工情况,只有成分了解这方面的数据和详细信息,才能从实际出发,做好工程的设计工作,确保整个房建施工工程如期进行。针对过于软弱、复杂的地基,一定要根据其特点慎重的处理。另外,勘察工作者在进行施工现场勘察时要慎重选择钻孔的深度,严格执行施工标准钻孔深度的标准,保证钻孔深度满足施工设计对地基压缩厚度的要求标准,这样就能达到桩坐落的土层位置,从而能够准确的算出地基沉降的数据以及桩的合理承载力,使勘察结果达到基础设计的标注。如果勘察的数据结果不科学合理,钻孔和探坑的布点就会不够,加上钻孔的深度不达标,这样就呈现不出来出土是否均匀以及层理是否一致了。一旦不符合标准很容易造成建筑物出现裂缝,引发质量问题,严重时甚至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威胁。
2.2 房建工程的设计结构要科学合理,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房建工程地基的图纸设计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场地地质以及使用功能等各方面的客观因素,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将成本降到最低,从而使得定稿的设计图纸能够科学合理。
3 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施工技术是关键
下面以某住宅工程为例,探讨如何做好房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 该工程为框架结构7层,下设架空层,层高 2.1m,上层层高均为 3.0m。 场地内土层自上而下依次为填土、淤泥、粉质粘土、含泥中粗沙和砂质粘土。
3.1 地基基础的选型基础是建筑物和地基之间的连接体,基础把建筑物竖向体系传来的荷载传给地基。如果地基的承载力足够,基础的分布方式与竖向结构的分布方式相同,可采用独立基础;如果地基非常软弱,建筑物很高的情况下,则需要采用筏形基础,筏形基础有较大地基接触面的优点,它与独立基础相比,它的造价更高。如果基础土质较好,地下水位较低的粘土,亚粘土、则采用作支承的人工挖 假设地基承载力不足,属于软土地基,必须采取措施对软弱地基进行处理。 软弱地基系由淤泥质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或其它等构成的地基,那么在勘察时应查明软弱土层的均匀性组成,分布范围和土质泥沙,为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案提供相应参数。
3.2 地基基础施工技术与措施当地基土为淤泥,上层土层又较薄时,应采取避免施工中对淤泥和淤泥土扰动的措施。如果是冲填土、建筑物垃圾废料,当均匀性和密实度较好时均可利用作为持力层,对于有机质含量较多的生活垃圾和对基础有侵蚀性的工业废料等杂填土,未经处理不能作为持力层。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法时,应综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对地基要求,建筑结构类型和基础型式,周围环境条件、材料供应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分析后择优采用。地基处理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局部结构的刚度和强度,以增加建筑物对地基不均匀变形的适应能力, 对已确定的地基处理方法,进行必要的测试,同时为施工质量提供相关依据。 地基处理后,建筑地錾变形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并在施工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换填基层法、强夯法、沙石桩法、振冲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浆法、预压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石灰桩法、灰土挤压桩法和土挤密桩法等。房屋基础处理方案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形式与功能要求、荷载大小和分布情况、相邻建筑基础情况、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以及地区抗震裂度等综合考虑,选择合理的基础形式。最近几年, 房屋建筑施工工地上最广泛采用的地基便是复合地基。使用复合地基不仅可以增强地基承受力层面的荷载力,还能够充分地有效地控制好建筑物的沉降,尽量的避免高层建筑物主体与裙房之间因为差异而引发沉降的问题。 但是不管采用哪种地基进行施工,都应该在使用胶带进行施工后及时的设置一些永久变形缝,不然高层建筑物和裙房之间发生整体倾斜现象的概率极高,也就无法确保刚层建筑物整个工程项目的耐用性。 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时,不单单要强调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材料选取的合格、施工工艺规范的重要性以外,还要明确一件事情,决定房建工程施工的另一关键性因素是路基施工方案的科学合理安排。
结束语
总而言之,提高了房屋建筑施工的质量才能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也才能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房屋建筑的地基施工中,应该把施工的关键和核心放在质量的把关上,只有把好了地基施工的质量关,才能确保整个房建建筑的质量,也才能让放心的把房建工程投入使用。
参考文献:
[1] 刘安乐.建筑工程中复合地基施工技术的分析[J].四川建材,2012,(03).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重要性 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安全施工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的头等大事。我们应该从多方面进行努力,从建筑的具体施工过程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及应急办法。应该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保证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
1.1确保工程质量达标的客观要求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需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贯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发挥施工安全设备与保护措施的作用,创造建筑工程安全的施工氛围,提高施工质量。不安全的施工环境下,施工人员的情绪比较紧张,心理压力也大,容易出现操作问题,危害施工质量与安全。
1.2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关键
近些年,关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报道层出不穷,触电、高空坠落、倒塌等安全问题在给施工单位带来严重损失的同时,也在社会上引起不好的影响,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施工安全缺乏管理是造成这些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施工单位需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改进安全保障技术,提高施工安全等级。
1.3完善施工管理的必然趋势
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对施工中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推进作用,促进工程整体效益的提升。因此,安全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与其它管理项目息息相关,互相促进,也是施工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并打印成册,人手一册,互相监督。
2.2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度。规定对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全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交底制度。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3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规定每月由项目质安部门牵头对工地进行两次安全检查,质安部要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2.4坚持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制度。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2.5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大、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
3.1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良好的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员工的性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也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以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害。建筑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前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有关的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个施工细节和每个施工人员身上。定期安排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装置。
3.2保证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质量
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加强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入库,领用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杜绝使用有毒有害或者有放射性的建筑材料,如果有特殊要求则必须做好防范措施,同时,要做好对设备机械的管理。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对施工设备的购买,安装以及对设备的调试,运行,设备后期的维修等环节,都需要有专门的质量检测人员进行安全审核,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范,对各种机械设备做出定期的维修检查,养护管理,并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档案管理。同时,要规范操作,减少因为材料设备的使用而导致的各种事故。
3.3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人员因素是影响到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控制的关键性因素。管理人员要有安全施工的理念,重视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并做好各种安全管理的措施,技术施工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对各种机械设备规范操作的熟练度,避免因为操作失误而引起事故,同时,监督人员要 执行全程监督的原则,对各种违章操作进行处理,加强对各种施工标准和规范的落实的监督力度。
3.4加强安全检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一,实行全程控制。坚持以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防范工作,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安全防范到位,堵住安全疏漏。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尽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 第二,抓住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建筑工程中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和高危性工程项目,要列入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要在醒目的位置按照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警示牌,增加安全防护成本的投入,尽可能地将可能造成的安全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实现全程旁站式监控,确保工程的质量与施工的安全。第三,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对于施工中,违章操作的相关人员,坚决追究责任,按照有关制度予以处理,加大安全管理执行力度,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5创新管理理念,应用现代科学技术
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由于现代建筑施工中作业面相对集中,作业人员密度大,导致安全管理的难度加大。可以通过在施工难度和危险性大的那些区域安装电子信息管理监控系统,保证能够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安全生产状况。对监控领域的生产活动和机械设备进行不留死角、全天候地记录,有效的监控施工安全难点和重点部位,随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整改,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管理漏洞和弥补措施,丰富企业安全管理手段。
3.6 大力推行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价体系
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价体系是以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和风险管理的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进而推算出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很多大型施工企业已经根据自身实际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设计了风险防范体系。它对促进动态监控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和工作效率,实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从事后分析向事前预警的根本性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3.7完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建筑行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不断融入标准化、体系化、实效化的内容。认真做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和更新地方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形成国家与地方相互呼应、互为补充、比较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同时还要保证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