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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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

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范文1

一、凸显改革成效的三大亮点

基础设施全省各县区一流。新建的县人民医院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集医技住院大楼、综合办公大楼和门诊大楼为一体,医疗器械、设备先进,硬件设施领先全省绝大多数县区医院。改建后的县中医院交通便利、就医方便,被省卫生厅领导誉为“发展变化最大、发展思路最清、成效最显著、医疗环境和住院条件最好”。县疾病控制中心规划科学,理念先进,设施设备及人员队伍齐全,得到省级专家的好评,是全省县级疾控中心样板实验室。各乡镇卫生院环境舒适,设施完备,有的乡镇卫生院还配备了病人与医务人员联系的传呼系统。全县88所村卫生室(所)业务用房已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正朝100所的目标迈进。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全县医疗卫生系统业务总收入从2003年的800余万元增长到去年的6900万元,今年1-8月份已经达到了5000多万元。在业务总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群众负担不升反降,住院人均费用和日均费用同比分别下降了21.9%和12.15%,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医、药费用比例趋于合理,走出了“以药养医”的困境,2007年1-8月数据显示,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仅为41%,达到了省级医院医药收入比的水平,实现了“以技养医”、“以医养医”的良性发展。社会效益同步增长,2005年上栗县人民医院成为首批14个被省卫生厅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的县级医疗机构之一,2007年县中医院被评为全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上栗县被评为了全省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全县已有4所市级“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8所市级“母婴安全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持“三个全省领先”。一是报销手续之便全省领先。首创了“乡镇医院直补”,实行“即医即报”,定点医疗单位全部设立直补窗口,农民出院当日即可领取补偿款;实行“限时报销”,在县外住院的参合农户,出院后只需将相关手续交至乡镇农医所,15天内可领取报销款(省里的标准为20天);实行“电话预约送款”,登记了所有报销医药费的参合农民的联系电话,对居住分散且路途遥远的农户给予特殊照顾。二是补偿比例之高全省领先。上栗县新农合最高报销率达70%,实际补偿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可报销费用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三是受益面之广全省领先。结合本地实际,将住院分娩纳入补偿范围,将8种门诊大病纳入住院补偿范围或定额补助对象,扩大了受益面,1-7月以来,受益人口达5万多人次,总受益面列全省99个县市区的第15位。

二、优化资源配置的“五个统一”

1、收支管理统一,集中力量办大事。作为卫生部确定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县,也是卫生部通报的试点工作先进县,上栗县成立了全省首家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县23家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统一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方面,严格收入标准,实行一个标准收费,公开药品价格,防止暗箱操作,需要减免的特殊困难群体一律经过县卫生局批准,杜绝乱收费,收人情费。另一方面,改革投入方式,改变过去“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将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实行“资金捆绑”使用,每年由各乡镇卫生院出资,筹集一至两百万元,分期分批建设各乡镇卫生院,两至三年时间内完成了所有乡镇医疗机构改造。

2、人员调配统一,提高素质促交流。全县建立了完善的专业技术人才上下流动机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选派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骨干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挂职;选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优秀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跟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拔学科带头人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设立了医疗培训中心,每年举办2-3期业务培训班,聘请省级医院专家给医务人员授课,今年已培训300人次。鼓励参加学历教育,组织了54名乡村医生报名参加中医中等学历教育。改革人事制度,对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公开选拔,对普通医务人员实行逢进必考、双向选择和末位淘汰制。

3、药品采购统一,降低价格惠群众。推行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县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采取限价竞价为主、议价为辅的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保证了药品质量,减少了流通环节,控制了药品的层层加价。今年1-9月,通过全品种集中采购,药价平均降幅达到了30.36%,让利群众200余万元。

4、设施配备统一,好钢用在刀刃上。全县按照中心卫生院及普通卫生院的设备配置标准,对省级下拨设备进行统一调配,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五大件”基本医疗设备,即: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下腹部手术设备和一般检验设备。对村卫生室(所)则结合民生工程要求,按照诊断室、药房、注射室、观察室和治疗室“五室分开、配套齐全”的要求,抓好村卫生室(所)标准化建设,统一购置了制度牌、科室牌和医疗设备(资料柜、体重计、高压消毒锅、毁形器)。

5、操作规程统一,规范服务保质量。统一印发了临床诊疗规范,全县卫生系统临床医生人手一册,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医疗质量。统一印制了病历,制定了奖惩措施,发现不合格病历3次以上责令责任医生下岗,对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三、值得借鉴的四点启示

1、抓投入,政府支持是基础。县人民医院建设投入2000多万元,中医院建设投入1000多万元,疾控中心建设投入500多万元,村卫生所(室)建设投入100万元,加上设施购置、人员培训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2006年,全县财政支出用于医疗卫生事业达2638万元,占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6.2%,今年1-7月,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支出已达2000万元。除县本级财政的直接投入外,还努力争取了上级部门和乡镇、村的支持。一是以项目为载体筹集资金。积极与省、市卫生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取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先后争取了医疗卫生建设项目22个,建设项目资金近2000万元。二是利用政策减少开支。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时,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争取土地全部划拨,规费全部减免,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三是同步建设节约资金。上栗县规定,在规划建设村委会时要规划村卫生室(所),村卫生室(所)建设要与村委会建设同步,建成后由县卫生局给每个卫生室(所)配套3000元,不足资金由村里补助。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上栗县医疗卫生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短短三四年间跻身全省农村卫生先进县区行列,为全县40多万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2、树形象,群众观念是根本。上栗县医疗卫生工作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即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给群众带来最大的实惠。一是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以“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为载体,连续几年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调查,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已经达到了90%以上。二是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主动上门走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恳谈会、建立投诉机制,广开渠道倾听民意,仅今年就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次,登门走访调查群众3000多人次,针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推出10条卫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措施、15条公立医院行风建设措施。三是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出台“三免四减半”等一系列惠民医疗政策,对特困户、低保户、70岁以上老年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户等,实行“三免四减半”。三免即门诊患者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四减半即住院病人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等各减50%。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群众观念贯穿在上栗医疗卫生工作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每个时候。例如,提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有关负责人屡次表示希望在现有报销比例为70%的基础上还要继续提高,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农合的实惠,还谈到将与民政等部门合作,降低困难群体就医付费门槛,特殊情况下实行“零付费”,确保无一人因病返贫,无一人因贫困有病得不到治疗。

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范文2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我局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市区乡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直属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评审工作由医政股牵头组织,各职能股室按职能职责明确分工,加强指导与评审。凡评审不达标的,由相应股室指导整改,进行二次评审,确保了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认真实施,成效显著

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范文3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不断培育和发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感召、激励和鼓舞作用,树立救死扶伤、病人至上、热情服务、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着力解决医疗服务不方便、医疗质量不放心、医患关系不和谐等突出问题,提高患者和社会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三、活动安排

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整体要求,2013年活动分为宣传教育、查找整改、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四个阶段要有机结合,有序推进,同时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科学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3年7月)。各单位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查找整改阶段(2013年8月)。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逐项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3年9月)。县卫生局结合卫生综合督导工作,按照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的方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各医疗卫生单位对3年的活动情况、成绩和不足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和好的工作模式,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深入研究并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继续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开通医疗绿色通道,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2.深化优质护理服务。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优质服务。突出做好入院宣教、护患沟通,扎实练好基本功,增强爱心与责任心,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做好患者医疗护理及生活护理。

3.加强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在大力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基础上,加强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为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奠定基础,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4.开展医务人员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继续开展以“强化制度落实、夯实基础质量、提高服务技能”为目标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岗位技能训练内容和竞赛形式,探索建立医务人员岗位技能训练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制定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届时卫生局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大练兵、大比武,在卫生系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促进医务人员基本技能的持续提升。

5.加强“示范科室”建设。根据年初的示范科室创建计划,各单位在优化科室设置,完善设备装备的基础上,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训,重视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6.积极争取“外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与上级医疗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采取专家坐诊、教学查房、免费进修等形式,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7.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人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利;规范投诉管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8.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单位要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全面加强投诉管理,公开投诉电话,做好投诉登记,及时调查处理和化解纠纷;加强“两部”公告宣传,密切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保障医疗机构秩序,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打击无礼取闹等非法行为。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1版)》要求,规范用血管理,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稳步推行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

5.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完善投入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大力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改善服务质量。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集中培训,举办演讲会、报告会,召开座谈交流会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教育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意识。继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

2.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4.大力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尊重医务人员、关爱患者的良好氛围。发挥“优秀医务工作者”等典型引路作用,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投身医改的积极性。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体系、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狠抓落实整改,建立健全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

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发挥行风监督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激发医院职工人文道德关爱。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范文4

精品管理团队,将健康管理深入、细化

据中心主任韩琨介绍,之所以成立精品管理团队,是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面比较宽,尽管医务人员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群众的健康状况和健康意识都有所改善,但是对群众的健康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深人和细化。基于此,中心决定成立精品管理团队,该团队由中心内科医师组成,团队核心均毕业于全国重点医学院,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三级医院学习进修经验,以及良好的诊疗技能,并取得全科医师资格,具有家庭责任医师的服务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精品管理团队不同于一般的全科医师服务团队,精品管理团队所做的健康管理不再是那种泛泛、表面的管理,而是根据群众所患慢性病种类不同设计好管理方案,以及检查和治疗指导规划。在1年的管理周期中,责任医师每月都要在责任医师门诊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面对面的治疗、干预和健康教育,每月都要根据检查规划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相关检查并收集数据,随时接受所管理的慢性病患者的健康咨询,鼓励患者首诊找责任医师指导和帮助,同时做好首诊记录和转诊记录。医务人员会将患者所有的体检数据输入中心自行开发的管理系统。这样既能形成动态图表反映患者健康状况的变化,为治疗和干预提供基础资料,又能够为将来的科研分析准备数据。

据了解,精品管理团队自成立以来,全科医师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管理对象的依从性也明显改善,对自身疾病知识的了解更加深入,对并发症的预防更加积极主动。

以精品管理团队为杠杆。提升中心整体服务品质

谈及未来发展,韩琨表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能只局限于国家要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心想借助精品管理团队,使辖区百姓增加对中心的信任度和依从性,促进居民首诊在社区,锻炼中心的医疗队伍,为分级诊疗打好网底基础,不断提升精品管理团队成员的讲课水平和科研水平,做到能讲、能指导、能治疗,还能够总结辖区内慢性病疾病谱和慢性病发病特点,做到早干预、早治疗,并进一步实现精品管理团队对于乡村医生的指导、帮扶和业务培训,逐渐形成乡村医生和精品管理团队的融合,在辖区内打造15分钟健康圈。将来,随着精品管理团队的成熟,除了现有的医养结合病房,中心还计划配备一支有力的家庭病床队伍,尤其针对那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使他们的生活床、养老床、病床达到“三床合一”,为他们居家养老解除基本医疗的后顾之忧。

“总的来说,我认为真正做到家庭责任医生规范化管理,将是中心医疗体制改革必做的功课,不仅是居家养老的人群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所必需,也是实现分级诊疗所必需。我们中心将会按照这样的思路走下去。”韩琨坚定地说。

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范文5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16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支付方式,转变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的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卫生院群众满意度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须,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实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工作目标

2012年10月31日上午8时起,全县所有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实施范围

经县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工作任务

(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77种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对原库存非基本药物给予两个月的过渡期(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村卫生室对盘存的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2年1月1日起,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不得销售,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四)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

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五)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计划申报审核,统一采购、配送,货款的统一结算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每月5日前向乡镇卫生院上报下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应与乡镇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六)做好乡村医生培训

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为教材,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管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七)加强监测和信息服务

村卫生室要积极参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数量、单位、采购价和零售价,使广大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六、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一)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通过以乡带村,促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发展。

(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健全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补偿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年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实行绩效考核后划拨兑现。

2、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收取一般诊疗费补助。一般诊疗费标准(不含药品费)暂定为5元/人次,其中,患者就医时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基金统一支付4元。乡村医生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对一般诊疗费已包括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收费或变相收费。乡村医生应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人群,增加业务收入。

3、政府实行定额专项补助,年补助总额180万元,由卫生局制定补助办法,考核发放到位。

村卫生室每年1200元村医补助经费按原渠道执行。

(三)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是对于符合条件未参加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办法参保的对象,可给予办理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二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又未参加以上保险的的村医,可对照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规范绩效考核制度

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指标应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总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的奖惩及补助挂钩。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定额补助经费,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并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后,70%按月考核划拨,剩余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

七、实施步骤

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召开动员培训会,宣传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盘点清查库存药品阶段:10月24日至28日,各乡镇(场、区)卫生院组织专班对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存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县卫生局备案锁定。

(三)启动实施阶段:从10月31日开始,在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30日,县医改办牵头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体化管理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医改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

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有关具体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管理范围,加强监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村卫生室建设、设备添置、定额补助经费;县人社局负责将村卫生室村医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研究解决村医社会保障问题;乡镇(场、区)卫生院要按县卫生局委托要求,强化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管,做好对村卫生室工作的绩效考核,并明确至少2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监管,检查、考核和日常事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基本药物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